论法的精神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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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书报告

—2011级刑法张丽娜201112060846 一、《论法的精神》简介

孟德斯鸠(1689年~1755年),法国伟大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法学家。他出生于波尔多附近拉布雷德城堡一贵族家庭。1705年进入波尔多大学攻读法律。1716年继承伯父爵位,任波尔多高等法院院长,获男爵封号。1726年,辞去世袭的院长职务,潜心著述,漫游欧洲各国,深入研究英国的宪法和议会制度,为《论法的精神》收集资料,耗时20年。经过精心的酝酿和准备,于1748年完成并发表了《论法的精神》这一社会学巨著。

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统治阶级以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宫廷和贵族极尽奢侈,民众却在饥寒中挣扎,长期的战乱以及苛政致使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另外,思想领域的革命也为孟德斯鸠的理论形成做好了较为充分的思想准备。英国培根的实验主义,法国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对他产生着深刻的影响,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也被广泛接受。这都为《论法的精神》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这部传世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一经问世便震撼了世界。这部著作凝结着孟德斯鸠一生的心血,也是他的代表作,不仅使他蜚声世界,而且作为人类进步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载入史册,成为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

二、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论法的精神》一书包涵了孟德斯鸠在历史、哲学、社会、政治、经济和宗教诸方面的知识和观点,详述了法律的历史,阐发了人类法律的前提,探讨了政治自由的条件及其保障,提出了著名的三权分立学说,批判了专制政体等等。本文主要围绕孟德斯鸠的宗教观点展开摘要和阐述。

孟德斯鸠既不是唯物主义者,也不是无神论者,而是自然神论者。自然神论虽然不否定上帝的存在,但它却否认上帝可以任意地干预世界和主宰世界。他认为,宗教神学与科学是格格不入的,因此科学应摆脱神学的束缚;但宗教也不是完全没有存在的理由,它是一种约束力量,能够束缚信仰宗教的君主,而且有些教义能够教育民众,提高民众的品德。

孟德斯鸠在《法与各国宗教仪规和宗教本身的关系》这一章中说道,我们可以在众多的错误宗教中,寻找那些最符合社会福祉的宗教,那些虽然不能把人们引向极乐的来世,却最能帮助人们获得今生幸福的宗教。所以,我对世界上各种宗教的审视,仅仅着眼于它们能为生活在尘世中的人带来什么福祉,无论它们源自天上还是来自人间。毫无疑问,要人们相亲相爱的基督教,希望每个民族都有最佳政治法和最佳公民法,因为除了宗教以外,这些法律是人们能够给予和获得的最大福祉。对于培尔“与其做一个偶像崇拜者,不如做一个无神论者,换句话说,与其信奉一种不良宗教,不如什么教也不信”的声称,他反驳道“对人类来说,相信某人存在毫无用处,反之,相信上帝存在

却非常有用。如果认为上帝并不存在,就会以为可以不受拘束、为所欲为,如果没有上帝存在的观念,就会萌发叛逆的念头。”

就宗教和法律的关系而言,人类的宗教是用来指导精神的,所以,法律应该给予人们以戒律而不是劝导;宗教是用来指导心灵的,所以宗教给予人们的劝导应该很多,而戒律应该很少。

宗教对世俗法律产生深刻的影响。宗教和世俗法律的主要目标都应是使人成为好公民。如果其中一个偏离了这个目标,另一个就应坚持这个方向。凡是宗教加以较少约束的地方,世俗法律就应严加约束。宗教的教义如果认定人的行动受命运支配,那么,法律制定的惩罚就应严厉,治理者就应时时保持警觉,使那些没有管束就放纵自己的人受到约束。如果宗教谴责应该为世俗法律所许可的某些事,而世俗法律却许可应该被宗教谴责的某些事,那就很危险了;因为这种情况表明,和谐与公正的观念始终缺失,这种缺失会从一方蔓延到另一方。法律如果总把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看做大事,那就会产生一种弊害,即把大事看成无关痛痒的小事。法律如果宽恕一个偶发事件,他就会因此而无谓的失去对人的最大推动力。

另一方面,当法律软弱无力时,宗教可以发挥支撑国家的作用。比如,当一个国家因战乱频起二动荡不安时,宗教如果能使这个国家的某一部分始终处于安定状态,那就相当了不起。在有些国家里,未经公众讨论就打起仗来,法律也没有任何办法制定或防止战争,宗教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确定一个和平或休战时期,以便让人民去完成那些必须做的事,例如播种以及类似的工作,否则国家就无法继续生存。

一个国家若有许多记仇的理由,宗教就应该提供许多和解的途径。

即使是最真实和最圣洁的教义,如果不与社会原则相结合,也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反之,即使是最虚假的教义,如果能与社会原则相结合,也能产生美妙的后果。对于一个宗教而言,仅仅确立一种教义还不够,还要加以指导。所以,当宗教不适应现实社会的教义出现时,世俗法律就需要修正这些谬误。

在人类历史的发展长河中,法律和宗教的关系问题反复被提及,孟德斯鸠关于宗教的观点虽然不尽善尽美,无可否认的给了我们相当大的指导作用。

法律和宗教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引用伯尔曼的话就是“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一种机械的教条主义,没有宗教的法律,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法律与宗教也有区别:一、二者的作用不同。法着重于支配和约束人们外在行为;宗教则侧重支配和约束人们的内心观念。二、适用的范围不同。法规定了世俗社会公民与公民、公民与国家、公民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宗教则规定了教徒对教主、经典和宗教教职人员虔诚信仰、崇拜皈依和供养的关系。三、实施的方法不同。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实施的普遍的行为规范;宗教则是依靠信教群众对宗教的崇拜、信仰和全身心的皈依来自觉贯彻执行其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毫无疑问法律对社会稳定和人类发展的作用会更加重要,没有人会怀疑法律在未来社会中的地位。但是,不论法律如何发展,在宗教消失之前,我们仍然无法回避

法律与宗教的关系这个老问题。法律与宗教确实存在着一种远比我们的语言描述复杂的多的微妙关系。法律与宗教不应该是完全对立的,而应是在前所未有的高水准上的互相融合与扩散。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1000字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1000字 “法是源于事物性质的必然联系。”读《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开篇的第一句话。世间万物都有自己要遵循的法则,也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律。上帝创造世界,保护世界,熟悉世界,是因为他制定了规则,是因为他有智慧和权力。而“造物主”是人类的信仰,是希冀。所以,在这个世界之外如果要创造另一个世界,那这个世界不是永恒不变,就是灭亡。创造看上去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永恒不变的规律和法则则是维持它运作的基本条件。规律无处不在,如果没有规则,这个世界将无法继续存在。在法律创制之前,就有了公平的关系。如果说人被成文法所规定的外,就没有公正了,那就是说,在圆还没有被画出之前,所有的半径都不相等。人在制定公正的法律之前,公正就已经存在并以确定了关系。但是不是说只能世界和物质世界管理的一样。同时,在兽类和植物相比较,兽类由于生理快感的诱惑,保持了它们的个性。所以,它们并不是完全地遵守自然法律。兽类没有人类的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优点。兽类没有人类所拥有的希望,也就不存在有期望。没有期望就失望,就不会有忧虑和恐惧,也没有烦恼。同时,没有欲望,它们就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对它们来说欲望只是为了繁衍。自然法,顾名思义是在人类出现之前就有的法则。不是人类而经营,是源自生命的本质。自然法使得人类的脑海里树立起“造物主”的概念。是让人类获取知识而不是有多少现成的知识。在远古时期,人类会出去觅食,是自然法的原则;遇到危险想要逃脱,是自然法的规则;畏惧大自然,是自然法的规则;诱捕小动物,逃避大动物,是自然法的规则。而有了社会以后,人类置身于社会,彼此平等的观念逐渐消失,争斗开始。每一个国家拥有自身的力量,而国与国之间又想要得到彼此的东西,这样战争就出现了。战争出现,伤害的不只是人,还有基础设施。然而战争总要被规避,总要完结。就这样,为了减少伤害,人类制定了法律,规定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准则,与其在伤害中疗伤,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伤害。在这其中,意志是很重要的连接方式。意志的一致性使得个体力量得以联合。法律的力量得以连接。而支配人类的行为的的法律就是人的理性。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否有危害他人的行为,能够替人着想。就能真的做到守法。而国家的法律还应该和自然状况相连接。但是他们彼此的联系又是密不可分的。而政治法和民事法也没有分开的必要。法律的精神不在于它在哪一个领域,而在于他说产生的影响是否能够够真正的使各个事物涉及其中。使得其互相相依,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制约人的行为。

读书笔记3000字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化工111班何小同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一本以中国人为研究对象的关于研究人城乡变化的书,它是继全球畅销书《首先,打破一切常规》的又一本对于发现自身平凡的一本书,它旨在识别最普遍的人类的平凡,并告诉世人将这种平凡应用在个人和事业上,以致达到成功的表现。 现如今的人们是越来越自由了,虽不能说想干啥就干啥,但至少从就业到择业,以至于出国,存在主义的计划经济的“上帝”都不干预了。对于不少人,机会终于来了。从过去梦想不到的机会到过去梦想不到的成功。我们国家的社会整个都变了。 然而焦虑任然存在,听人摆布的痛苦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选择的迷茫和自由的焦虑。还记得“牧马人”吗?“牧马人”是痛苦的:那场浩劫断送了他的事业。然而。“牧马人”又能找到“安慰”,因为浩劫解释了他的结局。现在不同的是浩劫结束了,“上帝”也退休了,别人成功了,而如果你作为一个“牧马人”一度渴望而没能实现辉煌人生,那你连怨天尤人的机会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自责。这种痛苦恐怕不亚于当年得“牧马人”。难怪有人说人又陷入了自由的厄运。 何为成功?见仁见智。有学者曾这样定义:成功就是充分实现你的潜能。在外部条件给定的前提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准确的识别并全力发挥你的天生平凡。何为平凡?就是你天生能做的一件事,不费劲,却比其他一万个人做得好。如果说得概念一点,就是做一件事的持续的、近乎完美的表现。 尽管平凡如此总要,但人们历来并不太注意它,更妄谈珍惜和发挥。我们从小到大都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夸耀自身有点事不谦虚的陋习,做人应该谦虚,只有发现和改正缺点才是进步。这是否恰好与物尽其才有所矛盾呢?当我们只知道一味的去努力改正我们缺点的时候,那些注重平凡的人早已走在我们前面品尝到了胜利的果实,当然,缺点一点不在意也不好,应该适当加以控制就好,这才是最好、最有利于我们成功的做法。 那么我们如何来发现自身的平凡呢?首先,如果你想揭示你的自身才干,就请关注你对你所遇到的各种情形的自发的、悠然而发的反应。这些反应提供了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内容摘要:孟德斯鸠作为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其思想在法学界影响深远。《论法的精神》是他伟大的作品,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最近有幸拜读了这一著作之后,有了许多体会和心得,下面我就这部著作谈谈我的感受,愿与大家作为分享。 关键词: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一、作者简介: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法学家,是与伏尔泰(1694-1778)、卢梭(1712-1778)齐名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孟德斯鸠出生在一个贵族世家,历代服务于纳瓦尔朝廷。1716年孟德斯鸠继承了其伯父波尔多议会会长的职务,并依遗嘱承袭了伯父“孟德斯鸠男爵”的尊号,这个称号也就同时标记着他的贵族世家的身份。他既好学,又有雄厚的经济力量和充裕的时间去周游列国,阅读资料,吸收经验和知识,从事著述,终于完成了《论法的精神》这部重要的著作。他作为资产阶级法的理论的奠基人之一,认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理想的政治制度。 二、写作背景: 此书出自孟德斯鸠时代,也就是法国十七世纪末和十八世纪前半期,此时政治法国的封建主义和君主制发展到最高峰正急剧转向没落的时代,也就是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风暴席卷法国的前几年。当时的法国统治阶级是封建地主阶级,它包括贵族和高级僧侣两大社会集团,专职的国王政府就是这个阶级的专政机关。其余则是“第三等级”,包括各阶层的居民,其中除了

资产阶级和农民之外,还有手工业者和尚未形成为独立阶级的手工工厂工人。这是法国的封建地主阶级和专制政府对广大人民的压迫是无所不用其极。加上长期的战争、饥饿,疫病,真是民不聊生。农民的起义,此起彼伏,说明政治、经济危机已非常尖锐。 三、内容概要: 《论法的精神》这本书,分为上、下两册,四个部分,共三十一章内容,包含基本理论、政治理论、法律理论和经济理论四个部分。在这本书里,孟德斯鸠企图以丰富的历史事实为依据,建立起国家与法的一般性的规律与原则,寻找出历史演进的规律。与此同时,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种种方面去研究法律的“精神“,还从社会的演进去探求这种力量在政治、法律方面所起的作用和一般的规律。孟德斯鸠的思想被资产阶级用作反封建、反暴政的武器,孟德斯鸠关于分权和法制的理论被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采用。孟德斯鸠最大的影响在于他的思想成为资产阶级世界基本社会理论——“宪政论”的主要组成部分,也对中国民国时代的的宪法和法制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四、读后感: 通观这本书,其部分政治、法律和经济方面的理论,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一)政治方面的理论主要有政体分类理论,自由理论和三权分立学说。 其一,关于政体的划分,不同思想家都有各自的划分,划分的标准不完全相同,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根据统治者的人数以及统治的正当性进行划分。孟德斯鸠将政体划分三种,即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体,分为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民主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的政体,而贵族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一部分贵族手中的政体。君主政体是指最高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中,但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3000字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3000字 篇一:平凡的世界>读后感3000字 “时代造人”一语相信大家都有听过,不同的时代会造就不同的人才,形成不同的观念,可就算是同一个时代,也会造就人的不同性格,导致对事物的看法不同,如同《平凡的世界》这一书中,虽然小说定格在一个特定的时代里,但是却造就了书中各个人物截然不同的性格,也让他们对人生、爱情、婚姻的看法与态度有所不同。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作者路遥用朴实无华的笔调把生活的苦难、残酷和卑微描写出来,全景式地反映了1975年到1985年中国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小说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的生活、学习、奋斗、爱情为中心,以黄土高原双水村里的孙、田、金三家人的日常生活为主线,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各种复杂的矛盾纠葛,描写了各阶层人民如何在困难的环境里挣扎求生,为生活努力打拼,承受着各种天灾人祸仍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信、自强,不向困难低头的坚韧以及人生的>挫折与拼搏,痛苦与欢乐都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作者的笔下,从高中生成为一名煤矿工人,渴望改变现状、有着远大抱负并努力为之奋斗,拼搏勇敢真诚地面对生活的精神斗士孙少平;13岁辍学帮助父亲支撑起风雨飘摇的家,不屈服于命运,最后凭借生活的历练和聪慧的天资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的农民代表孙少安;家境殷实却不骄不躁,思想境界和内在品质都远胜于同龄人,自信、热情、主动,可怜可爱拥有超脱现实的梦想与爱情,并为之拼搏奋斗了一生的精神导师田晓霞……这样一个个有血有肉、平凡但不平庸的人物跃然于纸上,小说描写的正是这样一群平凡的人,正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世界。 虽然在《平凡的世界》里,对于小人物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如何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自强不息、不甘被命运所束缚的精神刻画得入木三分,但我认为其中几段爱情的描写更是感人至深,引发人们的无限思考,也是这本精彩的小说不可或缺的一条主心骨。在小说塑造的20世纪70、80年代的中国这样一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孙家的四个孩子——大姐孙兰花、大哥孙少安、二哥孙少平和小妹孙兰香都各自拥有自己的爱情,但是他们爱情的经历各不相同,对于爱情的态度各不相同,对于爱情与婚姻两者之间的看法也不同。而这些种种的不同不正是不同阶层人物形象、性格特点的最好体现吗? 在孙家四姐弟中,孙家长女孙兰花的爱情不得不说是一个悲剧,兰花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封建妇女形象,她以丈夫为天,对丈夫的话惟命是从,她会因为丈夫的一句话而笑,也会因为丈夫的一句话而伤心流泪,即使在婚姻里受尽委屈,她也从没想过要离开丈夫,对于她来说,丈夫在的地方才是她的家,才是她的根。兰花从小就生长在封建的农村家庭中,为了一家人的生活整天在山里家里操劳,也根本没想过男女感情之事,而王满银这个热情又对她好的男人的出现把兰花心中沉睡的少女情怀给唤醒了,她不顾父亲的反对坚持要嫁给王满银,这就是这个爱情悲剧的开始。在任何一个女人眼中,王满银都不会是一个理想的丈夫人选,他游手好闲,对家庭没有责任心,是个有名的逛鬼,不仅使兰花在物质生活上一贫如洗,而且在精神生活上也得不到满足。可是兰花没有经历过爱情,所以在王满银对她显示出好感时,她便盲目地投进了这场爱情悲剧里。在结婚以后,王满银更是整天不务正业,就等着兰花来服侍他,根本没有尽过作为丈夫、作为一家之

弹塑性力学总结汇编

弹塑性力学总结 弹塑性力学的任务是分析各种结构物或其构件在弹性阶段和塑性阶段的应力和位移,校核它们是否具有所需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寻求或改进它们的计算方法。并且弹塑性力学是以后有限元分析、解决具体工程问题的理论基础,这就要求我们掌握其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具有一定的计算能力。通过一学期的弹塑性力学的学习,对其内容总结如下: 一、弹性力学 1、弹性力学的基本假定 求解一个弹性力学问题,通常是已知物体的几何形状(即已知物体的边界),弹性常数,物体所受的外力,物体边界上所受的面力,以及边界上所受的约束;需要求解的是物体内部的应力分量、应变分量与位移分量。求解问题的方法是通过研究物体内部各点的应力与外力所满足的静力平衡关系,位移与应变的几何学关系以及应力与应变的物理学关系,建立一系列的方程组;再建立物体表面上给定面力的边界以及给定位移约束的边界上所给定的边界条件;最后化为求解一组偏分方程的边值问题。

在导出方程时,如果考虑所有各方面的因素,则导出的方程非常复杂,实际上不可能求解。因此,通常必须按照研究对象的性质,联系求解问题的范围,做出若干基本假定,从而略去一些暂不考虑的因素,使得方程的求解成为可能。 (1)假设物体是连续的。就是说物体整个体积内,都被组成这种物体的物质填满,不留任何空隙。这样,物体内的一些物理量,例如:应力、应变、位移等,才可以用坐标的连续函数表示。 (2)假设物体是线弹性的。就是说当使物体产生变形的外力被除去以后,物体能够完全恢复原来形状,不留任何残余变形。而且,材料服从虎克定律,应力与应变成正比。 (3)假设物体是均匀的。就是说整个物体是由同一种质地均匀的材料组成的。这样,整个物体的所有部分才具有相同的物理性质,因而物体的弹性模量和泊松比才不随位置坐标而变。 (4)假设物体是各向同性的。也就是物体内每一点各个不同方向的物理性质和机械性质都是相同的。 (5)假设物体的变形是微小的。即物体受力以后,整个物体所有各点的位移都小于物体的原有尺寸,因而应变和转角都远小于1。这样,在考虑物体变形以后的平衡状态时,可以用变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院(系)名称 专业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2016年10月14日 早在中学时代,在老师的推荐下曾拜读过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的大作—论法的精神,那时只是粗浅的看了看。来到大学后,重读此书,受益匪浅,由衷的被这位法学家的精神境界所折服。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他的著述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细读论法的精神,我们不难发现孟德斯鸠一生中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悟,并从中领悟到其理论真正的精华。 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断言法律是代表整个人类的,是人类正义的表现,法律为整个社会利益服务,而不是为某一个阶级利益服务,不是为一部分居民的利益服务。他反对酷刑、主张适度刑罚,刑罚与教义相结合,利用舆论威慑阻止犯罪,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语言。他还抨击了所谓攻击教会的亵渎神圣罪以及其他相关的无理的刑法。另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审判、立证、拷问等诸方面的论说。总之,孟德斯鸠的学说涉及人类社会的各种基本问题。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孟德斯鸠与以往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也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公正的价值理念。在孟德斯鸠看来,法的主要精神就是正义,法律应是正义的化身。

呐喊读后感3000字

呐喊读后感3000字 《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迄于1922年的《社戏》。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序文,勾勒出了作者前期思想的发展脉络,同时对游荡在当时背景中的自弦灵魂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序文里,“医病”的问题,成为作者用于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首先是为父亲买药医病,结果,“我的父亲终于日复一日的亡故了”。接着是上日本的医学专门学校学医,决心“求治象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但作者看到的“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麻木的神情”的一群中国看客。作者从这群看客的身上,看到不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精神上的病症。作者由关注身体的病痛到关注精神的病痛,展示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进程。这一思想转化的进程,对作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从艺术表现上,作者思想的这种转化,又仅仅是通过并不曾为他人所注重的几则小事的表述来实现的,这显示出作者准确、精到的把握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体现出了坦荡率直的艺术品格。而作为一篇序文,作品又恰当地提示了他所以要作小说的缘由:“铁屋子”作为作者对传统中国社会的象征,它既显现了鲁迅深居其中的寂寞孤苦,

同时也昭示了作者要领着国人从精神上走出它的决心。于是,“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从集子中所收作品看,也明显地保留着作者于“五四”高潮时期,在结束一段的沉默之后奋起呼唤的特色。 这篇序文的写作特点,突出地体现出作者的用笔素朴、简括,不事铺排。这种笔触,与他深沉冷峻的思想桴鼓相应;同时作者的素朴、简括,并不意味着作者思路的单调、狭促。作者在描述生活锁事的同时,总是把他的得寸进尺触,抵向我们的心灵和精神。至今,这篇序文仍以它简括深思的艺术个性和忧愤深广的思想,给读者带来深层次的思索。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

材料力学读书报告

《材料力学(1)课程读书报告》 《材料力学》这门课程是研究材料在各种外力作用下产生的应变力强度、刚度、稳定和 导致各种材料破坏的极限。《材料力学》是设计工业设施必须掌握的知识。与理论力学、结构 力学并称三大力学。 《材料力学》《材料力学》是一门技术基础课程,是衔接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的桥梁课程。 是理论研究和实验并重的一门学科。是固体力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是研究可变形固 体受到处荷载力或温度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力学响应的一门科学,是研究构件在受载过 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问题的一门学科。它是门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非常密切 的一门学科。 材料力学的基本任务是在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安全要求下以最经济的代价。为构 件确定合理的形状和尺寸选择适宜的材料,为构件设计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和计算方法解决 结构设计安全可靠与经济合理的矛盾。 在人们运用材料进行建筑,工业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对材料的实际随能力和内部变化进 行研究这就催生了材料力学。在材料力学中,将研究对象被看作均匀,连续且具有各同性的 线性弹性物体,但在实际研究中不可能会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材料,所以须要各种理论与实际 方法对材料进行实验比较,种材料的相关数据。我们一般通过假设对物体进行描述,这样有 利于我们通过数学计算出相关的数据,有连续性假设,均匀性假设。各向同性假设及小变型 假设等。 在材料力学中,物体由于外因而变化时,在物体内部各部分之间产生相互作用的内力以 低抗这种外因的作用,并力图使物体从变形的位置回复到变形前的位置,在所考察的截面某 一点单位面积上的内力称为应力。既受力物体内某点某微截面上的内力的分布集度,应变指 构件等物体内任一点因各种外力作用引起的形状和尺寸的相对改变(变形)。当撤除外力时固 体能恢复其变形的性能称为弹性,当撤除外力时固体能残留下来变形的性能称为塑性。物件 在外力作用下抵抗破坏的能力称强度。刚度是指构件在外力作用下抵抗变形的能力。 研究内力和应力一般用截面法,目的是为了求得物体内部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力。轴 向拉伸(压缩)的计算公式为 ??fn 。?为横截面的应力。正应为和轴力fn同a 号。即拉应力为正,压应力为负。 原理:力作用于杆端的分布方式的不同,只影响杆端局部范围的应力分布影响区的轴向 范围的离杆端1~2个杆的横向尺寸。 《材料力学》在建设工程中有着之泛的应用。在桥梁,铁路,建筑,火箭等行业中起到 很重要的作用。如武汉长江大桥的设计,桥墩主要承受来自两侧浮桥本身的重力,桥面上生 物的重力,钢索主要受到拉力一方面是桥身以及桥面物体它们的自重。另一方面是钢索自重, 在这两个比较大的力的作用下钢索处于被拉伸状态。 《材料力学》研究的问题是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所研究的构件主要是杆件、几 种变形形式包括拉伸压缩、剪切、弯曲和扭转这几种基本变形形式。研究《材料力学》就是 解决在工程中研究外力作用下,如何保证构件正常的工作的问题。因此,材料力学是我们在 设计建造工程中起着相关重要的作用。篇二:弹塑性力学读书报告 弹塑性力学读书报告 本学期我们选修了樊老师的弹塑性力学,学生毕备受启发对工科 来说,弹塑性力学的任务和材料力学、结构力学的任务一样,是分析 各种结构物体和其构件在弹塑性阶段的应力和应变,校核它们是否具 有所需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寻求或改进它们的计算方法。 但是在研究方法上也有不同,材料力学为简化计算,对构件的应 力分布和变形状态作出某些假设,因此得到的解答是粗略和近似的;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张燃 在《论法的精神》这一鸿篇巨制中,孟德斯鸠先生对法律和政体、风俗、气候、地理、民族精神、宗教信仰等等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孟先生认为,法律的制定应当把上述因素看作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他认为,制定法律,必须首先理解法的精神。基于法律的精神,才能让制定出适合一定的时间、地域和民族的优良法律。同时,孟先生主张积极地创立法律,主动去适应客观条件、风俗、宗教和地理环境等等。本书从各个方面,以法为中心,阐述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透过这些关系来看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 孟先生把政体分为三种,即共和政体、专制政体和君主政体。三种政体中执掌最高权力的人是不同的,而得以鲜明地区分开来。共和政体的原则是美德,专制政体的原则是畏惧,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宠;这种归纳是从整体上入手的,并不代表其中的每个人都有美德或者充满畏惧或者都有荣宠。不同政体的国家公民享有不同程度的政治自由。所以,如何建立自己的国家是人们慎重考虑的一点。孟先生认为,每个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这三种权力必须独立,正如孟先生所说“立法权和行政权如果集中在一个人或者一个机构的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担心君主或者议会可能制定一些暴掠的法律并暴掠地执行。司法权如果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置,自由也就不复存在。”这就是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所以,必须以权制权来防止权力的滥用,必须通过统筹协调,将自由变成每个人的权力。但是,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做法律允许的任何事。 对一件往事的感悟 在中国,前不久在网络上有一个热火朝天的讨论,即关于是否应当将拐卖妇女儿童的罪行定为死刑。网络上的意见几乎是一片倒,大多数人都认为,对于拐卖妇女儿童这种令人深

我们仨读后感3000字

我们仨读后感3000字 《我们仨》,是一个单纯温馨的学者家庭。杨绛说:“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身一变,可变成好几个人。”的确是这样,在钱瑗的眼中,爸爸钱钟书只配当她的弟弟,有时却又摇身一变,变成老师,她和妈妈都是好学生。但在穿衣吃饭方面却又需要被人照顾,跟孩子一般弱小。我们仨读后感3000字怎么写?XX已经为你整理好范文了,一起来看看吧! 当我们抱怨这个世界太不公平的时候,静下心来,寻找生活中最真实、最平凡的感动。岁月是把无情的刻刀,它带走了所有的一切,站在时光的风口浪尖,只剩下无限的回忆。无法改变的结局,却依然要坚强走下去。三个人的时光,一个人的回忆。我不禁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们仨》是着名作家杨绛的代表作。看到书名就会很自然地想到一家三口,事实也是如此,《我们仨》正是回忆杨绛一家三口数十年风雨生活的一部作品。简单的快乐却不能一生平坦,小小的温暖是如此的令人幸福。 书的开篇第一部,以杨绛的一个患得患失的梦开始,这也许就是对生命将息的暗示。虽然钱钟书一味的安慰杨绛说,这只是老人梦,自己也会经常梦到,但并没有缓解做这种梦的次数。梦中,杨绛苦苦寻找钱钟书,要么走入死胡同,要么独自在昏暗的车站等待,凄凄惶惶的等不到人。那一句,

“好像只要能找到他,就能一同回家”说的是那样的真切又让人心疼不已。都知道命不久矣,却能如此惺惺相惜。家,此刻对于他们来说却变得如此的遥不可及。 杨绛是真真切切坚强的人。面对女儿和丈夫的相继离去,她没有伤心到垮掉。从走上古驿道,到古驿道上相聚,紧张而又严密的行程,只要有咱三,就有咱们的家。古驿道上,他们三个失散了。 杨绛说,“这是一个‘万里长梦’。梦境历历如真,醒来还不如在梦中,但毕竟是梦,彻头彻尾完全是梦。”如此文艺的写作与优美的辞藻都掩不了杨绛心中的悲伤。女儿没了,丈夫没了,家没了,只剩下了自己,只剩下曾经的回忆。 于是,杨绛开始了她的回忆。她和钱钟书相遇,相知,相恋,到和谐生小孩,以及穿插在之间的平凡的生活,真实得感动。杨绛说,“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和我共同承担,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阿媛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愈合”。杨绛再也找不到他们了,只能把他们三个人一同生活的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聚聚。 看着书中的描述,仿佛自己也成了他们之中的一员,静静地感受着他们一家三口幸福快乐的生活。最后附录中真真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是法国著名的法学家、社会学者----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的代表作,他是法国十八世纪杰出的政治哲学家,社会学家,法国启蒙思想家,是资产阶级理论的创始人和奠基者。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论法的精神》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孟德斯鸠关于法的精神的的论述和他探索的思想进路和普遍联系的思想方法已成为人类弥足珍贵的文化财富。 孟德斯鸠以他辽阔的视野、广博的学识、精辟的见解,通过这部著作详细的阐述了从皇权向人权转化的历史过程中,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与人的自有的精神,他以法律为基础,以详实的资料和充分的论证,为人类描绘了一个完全新式的社会蓝图,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决定人类命运的将不再是某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而是一部代表了人民利益的法律;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行政、立法、司法是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没有一个机关会拥有无限大的权力;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人将不再是臣民,他们将成为社会的公民,而公民的权利是被得到充分的保护的。一、《论法的精神》阐述的理论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性论 理性论是孟德斯鸠政治法律哲学中最基本的理论。他不但将科学与神学加以区分,而且将上帝和人截然分开。以其鲜明的战斗性向欧洲愚昧的神学主义发起了猛烈地进攻,具有伟大的历史使命感。何谓法?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序中说“我的原则不是我的成就,而是从事物性质中推演出来的”。从这一根本的观点出发,他在第一章便开宗明义的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他们的法。”“法就是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根据孟德斯鸠的观点,自然状态中的自然法不是渊源于人的理性,而是渊源于人类自然本性,这种自然本性与自然环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孟得斯鸠认为,一般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各国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在各个特殊场合的适用。在其对“法”所作的定义当中,虽然与其他启蒙思想家一样关注法律与理性的关系,但又有其独特之处,其独特之处就在于他是通过社会理论的构建,考察法律与理性的关系,以此来揭示“法”之内涵,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这种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人类可以认识和控制的,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认识社会和法律的性质,从而使法律符合正义的要求。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开篇便提到了法与存在物的关系。他坚定地认为,法是由存在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认为一切存在物都有自己的法。孟德斯鸠的这个观点从一开始就给予了法律崇高的地位,法律不再仅仅是统治者说使用的一种工具,不再是一种简单的、用来约束人的一个条文,而成为了同自然法则具有一样高度的真理。孟德斯鸠把法看做是人类社会的定理,这些定理同理科中的公理是相同性质的,只不过理科真理作用于自然科学领域,而人类社会的定理作用在人类当中孟德斯鸠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定义下,所有的事物都离不开法律。 (二)、“地理”说 (1)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这是《论法的精神》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孟德斯鸠非常强调

最新《谈美》读后感3000字

《谈美》读后感3000字 导读:读书笔记《谈美》读后感3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谈美》读后感3000字: “人生莫要大汗淋漓埋头向前,也当时不时停下来,慢慢走,欣赏路两边的风景”,因桥梁而入美学,朱光潜老先生的《谈美》,当 为小玄子的美学第一课。 01、缘起 最先知道朱光潜作为美学家是在高中教室的图书角,教语文的班主任是美学硕士,在教室的窗台上开辟了图书角,放置了中外文学(美学)书籍,其中就有朱的著作(具体是哪一本记不清了)。最先注意到《谈美》这本书,也是因了朱光潜先生的名号,这本书是先生于1932年(时年35岁,算是人生早期阶段)著作的一部谈论美学的书籍,书不算厚,197页,其中讲述了中国的古典美,又引用西方美学家的观点谈鉴赏美,读来不像一般哲学书那般苦涩难懂,也不像一般美学书张口闭口引经据典,非要有厚实的文学基础才能读得顺心遂意,《谈美》这本书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所说,以一种跟小辈人谈话的方式进行,作者说在著书前不需动辄读十几本参考书,就以最平常的语言和聊天的方式来听谈论生活中的美,文学中的美,让从未接触过理论美学的工科生深深沉浸其中,惊喜于先生的文笔和当中所蕴含的 思想。 02、转合 拿到这本书,打开目录便被序列一到十五的标题惊艳到了,其中有谈论对审美三种不同态度篇朴实如“我们对于一颗古松的三种态度”,也有谈论美感和联想且自带意境的诗句“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也有谈论写实主义和理想主义关系篇目的“依样画葫芦”。不同于理科课本中纯属解释概念的标题,用朴实命题、古诗、经典名句、俗语做标题,参差不齐的表述形式,视觉上本身就形成了一种美感,借他语以言己意,又是一美!首先要想用他人之语表己之思想,你得理解到他人之语的深刻含义,他人通过这段语言想表达出自己什么样的思想,之后你要用自己的情感去理解他人的思想,再将其融为

弹塑性力学读书报告

应用弹塑性力学读书报告 刘艳 10076139019 河北工程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 摘要:弹塑性力学是研究可变形固体受到外力作用或温度变化的影响而产生的应力、应变和位移及其分布变化规律。它由弹性理论和塑性理论组成。弹性理论研究弹性体在弹性阶段的力学问题,塑性理论研究经过抽象处理后的可变性固体在塑性阶段的力学问题。弹塑性力学就是研究经过抽象化的可变性固体,从弹性阶段到塑性阶段、直至最后破坏的整个过程的力学问题。 关键字:弹塑性力学弹性阶段塑性阶段假设求解方法弹塑性力学是固体力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研究可变形固体变形规律的一门学科。研究可变形固体在荷载(包括外力、温度变化等作用)作用时,发生应力、应变及位移的规律的学科。它由弹性理论和塑性理论组成。弹性变形阶段是指当外力小于某一限值(通常称为弹性极限荷载)时,在引起变形的外力卸除后,固体能完全恢复原来的形状,这种能恢复的变形称为弹性变形,而固体只产生弹性变形的阶段称为弹性阶段。塑性变形阶段是外力一旦超过弹性极限荷载,这时再卸除荷载,固体也不能恢复原状,其中有一部分不能消失的变形被保留下来,这种保留下来的永久变形就称为塑性变形,从而这一阶段就称为塑性阶段。弹塑性力学也是连续介质力学的基础和一部分,它包括:弹塑性静力学和弹塑性动力学。

塑性力学和弹性力学的区别在于,塑性力学考虑物体内产生的永久变形,而弹性力学不考虑;和流变学的区别在于,塑性力学考虑的永久变形只与应力和应变的历史有关,而不随时间变化,而流变学考虑的永久变形则与时间有关。工程上常把脆性和韧性也作为一种概念来讲,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固体破坏时的变形大小。若变形很小就破坏,这种性质称为脆性;能够经受很大变形才破坏,称为韧性或延性。通常,脆性固体的塑性变形能力差,而韧性固体的塑性变形能力强。 在塑性理论中,由于实际固体材料在塑性阶段的应力----应变关系过于复杂,若采用它进行理论研究和计算都非常复杂,因此,同样需要进行简化处理。常用的简化模型可分为两类:即理想塑性模型和强化模型。理想塑性模型又分为理想弹塑性模型和理想刚塑性模型。 在单向应力状态下,强化模型的特征如图0.2所示。强化模型又分为:线性强化弹塑性模型、线性强化刚塑性模型、幂次强化模型。

论法的精神 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的代表作,它不仅是一部介绍法学的书,还是一部介绍各国风俗习惯的书。《论法的精神》的作者孟德斯鸠是波尔多高等法院前庭长,法兰西学院院士,普鲁士王家科学与文学院士,伦敦王家学会会员。他从二十岁开始就为《论法的精神》准备材料,并且外出游历,经历二十年,他才完成了写作。他在游历的时候考察了各国的物质和精神,研究各国的法律和体制。《论法的精神》表面混乱但是内部结构清晰,它可以让读者深入地了解作者的意图和他的思想。《论法的精神》曾经被人指责,但是那些人只是引出了《为<论法的精神>辩护》并且让孟德斯鸠再次赢得了荣誉。《论法的精神》全篇很长,我只看完前五章,并在此谈谈我的感受。 《论法的精神》中,做着先介绍一般意义上的法,然后作者把政体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并且把各个政体分开论述他的性质,原则,教育法和立法的原则。 作者认为法是各种存在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第一章一般意义上的法),并且指出了人作为一种智能存在物,有自己创造的法则,也有不是他自己创造的法则。人有时会忘掉自己是谁,当人忘记自己是谁的时候就需要借助道德来规范自己,同时人也会忘记他人,这就需要法律来规范他们的义务。作者把法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法,一类是人为法。人为法又包括万民法(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政治法(治人者与人者的关系)和公民法(全体公民的关系)。法的种类虽然很多,但是每种法只适用于特定的国家,不同国家适用的不完全相同。 而自然法是人在社会组成之前所接受的法,书中介绍了其中四条:1、把造物主的观念灌输给人们2、设法填饱肚子3、两性之间互献殷勤4、有在社会中共同生活的愿望作者在“人为法”这一节还提出了“法的精神”的概念,即“法的精神”就是法与各种事物可能发生的关系,包括物质条件和各种事物的秩序。 论法的精神中还论述了三种政体以及各政体中“法的精神”。君主政体是有一人依固定和确定的法律单独执政的政体,它的原则是君主执掌最高权力,并依据法律行使权力,君主政体的动力是“荣宠”。君主政体的教育法也以荣宠为目标,荣宠不禁止阿谀奉承,也允许权术,而且它要求在教育方面讲求礼节,这不只是源自出人头地的欲望,也是基于一种尊重。允许的教育内容也是培养出拥有君主政体要求的美德和品质的君子。荣宠不仅约束公民,也约束君主,即君主不能要求人们做有损荣宠的事情。在君主政体下,国家较为稳定,政体较为巩固,主政者人身较为安全,过激的行为很罕见。但是在君主政体中法律应该促进可能发生的一切贸易,并整饬征收赋税的方式,让臣民在免遭灭顶之灾的情况下满足君主及朝廷永无止境的需求。 孟德斯鸠反对专制,在《论法的精神》第一编第二章直接源自政体性质的法第四节法律与君主政体性质的关系中提到“由于专制政体带来了无穷无尽可怖的祸害,所以只要能遏制专制主义,即令是弊端,也是一种好东西。”虽然孟德斯鸠反对专制,但是他还是详细介绍了专制主义。专制政体是一人单独执政的政体,既无法律又无原则,全由他的个人意愿和喜怒无常的心情处置一切。行使权力的只有一个人,受命替他行使权力的也只有一个人。所以设立宰相是最简便可行的方法,在专制国家中,设置宰相是一条基本法。在专制政体中,人们对君主产生畏惧。由于专制政体下君主的无限权利全部转交给受他委托的那些人,为了防止一些不同凡响的人造反,就必须以畏惧窒息一切勇气,扑灭野心于萌芽状态。专制政体的教育旨在降低心态,是奴役性的教育。在专制政体中,知识招致危险,竞争足以惹祸,专制政体的教育窄而又窄,它先把人培养为不良臣民,再把他们培养为奴隶。在专制政体中保存国家不过是保存君主而已,要保存国家也必须先保存军队。君主专制国家都有王位继承法,这让君主的弟兄们既是国王的奴隶又是他的对手,在那里只有实际上的国王,并没有法律上的国王。

弹塑性力学学习体会

弹塑性力学读书报告 本学期我们选修了樊老师的弹塑性力学,学生毕备受启发对工科来说,弹塑性力学的任务和材料力学、结构力学的任务一样,是分析 各种结构物体和其构件在弹塑性阶段的应力和应变,校核它们是否具有所需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寻求或改进它们的计算方法。 但是在研究方法上也有不同,材料力学为简化计算,对构件的应力分布和变形状态作出某些假设,因此得到的解答是粗略和近似的; 而弹塑性力学的研究通常不引入上述假设,从而所得结果比较精确, 并可验证材料力学结果的精确性。 弹塑性力学的任务是分析各种结构物或其构件在弹性阶段和塑 性阶段的应力和位移,校核它们是否具有所需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寻求或改进它们的计算方法。并且弹塑性力学是以后有限元分析、 解决具体工程问题的理论基础,这就要求我们掌握其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具有一定的计算能力。通过一学期的弹塑性力学的学习,对其内容总结如下: 第一章绪论 首先是弹塑性力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 1、弹塑性力学:固体力学的的一个分支学科,是研究可变形固体受 到外载荷、温度变化及边界约束变动等作用时,弹性变形及应力状态的科学。 2、弹塑性力学任务:研究一般非杆系的结构的响应问题,并对基于 实验的材料力学、结构力学的理论给出检验。

这里老师讲到过一个重点问题就是响应的理解,主要就是结构在外因的作用下产生的应力场(强度问题)、应变场(刚度问题),整体大变形(稳定性问题)。 3、弹性力学的基本假定 求解一个弹性力学问题,通常是已知物体的几何形状(即已知物体的边界),弹性常数,物体所受的外力,物体边界上所受的面力,以及 边界上所受的约束;需要求解的是物体内部的应力分量、应变分量与位移分量。求解问题的方法是通过研究物体内部各点的应力与外力所 满足的静力平衡关系,位移与应变的几何学关系以及应力与应变的物理学关系,建立一系列的方程组;再建立物体表面上给定面力的边界以及给定位移约束的边界上所给定的边界条件;最后化为求解一组偏分方程的边值问题。 在导出方程时,如果考虑所有各方面的因素,则导出的方程非常复杂,实际上不可能求解。因此,通常必须按照研究对象的性质,联系求解问题的范围,做出若干基本假定,从而略去一些暂不考虑的因素,使 得方程的求解成为可能。 (1)假设物体是连续的。就是说物体整个体积内,都被组成这种物 体的物质填满,不留任何空隙。这样,物体内的一些物理量,例如: 应力、应变、位移等,才可以用坐标的连续函数表示。 (2)假设物体是线弹性的。就是说当使物体产生变形的外力被除去 以后,物体能够完全恢复原来形状,不留任何残余变形。而且,材料 服从虎克定律,应力与应变成正比。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500字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500字法律是我们行为的基准,也是我们的典范。对此我们对法律都有着怎样的认识呢?下面就是小编分享的《论法的精神》读后感,一起来看一下吧。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着名思想家孟德斯鸠的集大成作品。也是世界法学史具有重大影响的着名法学着作。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读了这部着作觉得受益匪浅。 本着作共分为六卷三十一章,在第一卷中主要是在阐述法律与政体的关系。着者在第一卷中着重论述了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以及它们各自的原则。在他看来主要存在三种政体: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紧接着他又在书中阐释了各个政体与法律的关系,例如他将民主政体分为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然后又分别将他们与法律的关系进行详细地阐释。在这当中他无情的鞭挞着封建专制并赞扬了民主的制度,可见这位着名启蒙思想家是多么的向往民主。他在这一章节中说民主政治的国家有一种强悍的原动力——品德。并且称民主国家中的执法的人要遵从法律并且承担责任。这些都在证明着这位启蒙思想家的伟大之处,他能够准确的总结民主政治与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并且也引入了法所不能调节的范围比如品德。在这一卷之后的几章孟德斯鸠又阐述了教育法律与政体的适应,立法与政体

的适应,各种政体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与民法、刑法的繁简,判决的形式,处罚的方式等之间的关系,政体原则与限制奢侈的法律、奢华以及妇女身份的关系最后概括总结了三种政体的腐化。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政体原则与限制奢侈的法律、奢华以及妇女身份的关系。在这一章中作者阐释了奢侈和奢华的由来,即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的存在,这一观点的提出让我不禁感叹这位思想家竟具有如此的前瞻性和令人惊叹的智慧!而且在这之后这位大思想家还就中国限制奢华以及奢华之后的后果进行了阐释,他认为中国人口规模十分之大,所以奢华在中国十分可怕,中国的君王要求臣民们男耕女织去做一些生存之必要之事而非去做一些供人享乐的工艺。他还在其中提到了中国历代君王灭佛之事。此外他还指出历代君王无不是从艰苦起家夺得江山而最后也都以骄奢淫逸收场。他广泛的知识让人不得不钦佩而且概括的也非常准确,即使是现代的史学家也是这样分析当时中国的情况的,而作为那个时代的孟德斯鸠就已经可以透彻的分析这一问题了,所以他的美名才可以流芳千古永垂不朽。 在第二卷中着者首先论述了法律自由的相关问题,然后紧接着又引出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种权力的关系,并且还引入了英格兰和罗马法实行三权分立的教训详细阐述这三种权力之间应该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作者告诉人们:如何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将关乎国家政体的巩固,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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