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若干问题探讨_赵星烁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若干问题探讨_赵星烁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若干问题探讨_赵星烁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若干问题探讨

赵星烁杨滔

【摘要】当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逐渐驶入“快车道”,然而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在国家层面有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各地为应对实际需求和问题,开展了多样的探索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本研究选取部分地方性规章制度作为分析对象,对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方面若干重点问题进行探讨,包括地下空间规划的定位和规划体系,地下空间规划的原则和内容,地下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和地下空间使用权管理,以求抛砖引玉,为今后国家层面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方面的立法提供基础。

【关键字】地下空间;规划管理;规章制度;立法研究

1.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推进,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在市场推动下节节攀升,与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用资本替代土地是一种必然选择。伴随技术进步和资本的不断投入,城市向更高、更密的方向发展,造就高楼林立的现代城市景观;同时,城市建设也向地下发展,形成错综复杂的“地下迷宫”。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在经历了“深挖洞”(1977年前)、“平战结合”(1978-1986年)和“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1987-1997)几个时期后,当前已逐步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束昱等2007)。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模增长迅速,尤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等大城市。如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建成面积已达3000万m2,并以每年约300万m2的速度递增,占总建筑面积的约10%(石晓冬2006)。与此同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类型也从过去的以人防工程为主向多样化和复杂化发展,包括:(1)各种市政工程:地下市政管线、管沟、共同沟、地下变电站、地下水库、地下垃圾中转站等;(2)交通设施:地铁和站台、地下道路、地下交通广场、地下过街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等;(3)商业和民用设施:包括地下商业街、地下综合体、地下商业停车场等;(4)人防工程。

与迅速发展的地下空间建设活动相比,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尽管一些地方制定了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来指导和约束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但在国

家层面一直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在梳理我国已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选取部分地方为分析对象,对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探讨,包括地下空间规划的定位和规划体系,地下空间规划的原则和内容,地下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和地下空间使用权管理。目的在于了解我国现行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制度建设现状和各地的做法和经验,并通过对若干重点问题的分析和讨论,为今后国家层面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方面的立法提供基础。

2.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在国家层面,尚未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门法或行政法规,相关内容只是分散在《城乡规划法》、《物权法》、《人民防空法》等,且多为原则性要求;国务院规范性文件也只是提出原则性要求和发展方向;而部门规章《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虽然针对性较强,但由于其法律地位较低、内容和深度不足、相关规定尚不清晰,亦难以指导实践(陈伟等2009;刘美芝2011)。相比之下,地方政府则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制度建设探索的主体,近年来针对地方具体情况,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节就此进行简要分析。

在省级层面,《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2008年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务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目前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方面唯一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对地下空间的规划制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

少数省政府出台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来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这些省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内容范围、深度不一。有的十分原则,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17号),仅止于明确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若干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有的则较为综合,类似于地方性法规,如《四川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修改稿)》(上网征求意见稿),从规划制定、规划实施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工程建设和管理、法律责任各方面,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有的则只针对地下空间编制审批,如《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鲁建发〔2001〕10号)。

在市(县)层面,各地直接面对地下空间开发需求和各类实际问题,形成了较为丰富的规章制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城市(县)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中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30多项(表1)。

表1 城市(县)政府关于地下空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从颁布时间上来看,这些规章制度集中出台的时间,比1997年原建设部颁布部门规章的时间晚了约十年;但与我国地铁建设热潮兴起的时间较为吻合。根据相关统计,1997年以前,我国有地铁运营的城市仅有北京、天津、上海;从1999年起,一些大城市纷纷启动了地铁开发建设,如南京、深圳等城市;2005年以后,我国地铁建设开始进入一个加速阶段,在这之后获批建设地铁的城市包括:杭州、成都、沈阳、西安、苏州、重庆、东莞、宁波、无锡、长沙、郑州、福州、昆明、大连、南昌、青岛、合肥、南宁、石家庄、太原等。可见,地铁建设是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一个重要推动力,而与地铁建设相联系开发

的地下公交枢纽、地下商业街等,又增加了地下空间开发的复杂性。也正因为此,对地下空间合理规划和依法进行规划管理提出了更高需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相关规章制度的出台。

从实施规章制度的城市的空间分布来看,呈现出以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省会城市、大城市为主的特点。看似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对于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章制度缺乏热情,但这很可能与城市发展实际和当地对地下空间开发的需求有关,如城市发展水平、经济增长速度、建设用地扩张速度,土地资源紧缺程度、地质条件等。因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紧迫程度在各地不同,有些地方可能急需规章制度加以指导和约束,而有些地方可能尚不需要。

从类型上来看,大部分为综合型规章制度,即涵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多个方面。以《东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为例,该办法包括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权属登记和租售管理、使用管理、法律责任等各项内容。除此之外,也有一些为针对某专项领域的管理办法,如天津和上海关于规划编制、审批和规划管理的规章制度;绍兴和无锡出台的针对土地使用和权属管理的规章制度;还有一些技术规范,如《重庆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导则(试行)》。

综上所述,在地方层面,尤其在市(县)一级,为应对实践需求,各地制定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尽管这些规章制度立法层次不一、范围和深度不一、对于实际地下空间开发活动的指导和约束力不同、实施效果也有差异,但在解决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各地的做法和经验也为国家进一步制定更具权威性和规范性法律法规提供了经验和依据。

3.我国地下空间规划管理若干重点问题

在上一节的基础上,本节选取15个地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围绕地下空间规划管理领域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3.1地下空间规划的定位和规划体系

通过梳理发现,各地对地下空间规划的定位不同、规划编制层次各异,涵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建设规划、城市设计、项目方案等层面(表2)。

一半左右的城市根据城市规划的两个层次(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来定义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层级,这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要求相一致。在总规层面,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独编制地下空间总体规划,而又未明确其与城市总规的关系,如天津市、

金华市等。《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本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二是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作为从属于城市总规的一个专项规划,采取这种定位的城市较多,如杭州市、广州市等。这也许更为恰当,因为地下空间开发的总量一般远小于地表开发总量。在详规层面,又分为地下空间控规和修规、或要求在控规(或修规)中包含地下空间规划的内容。

少数城市,如郑州,只要求编制地下空间控规。对于地下空间开发需求不高的城市,这种做法不失为一种合适的方法,因为从总规层面上,全面识别适宜地下空间开发的区域,并对整个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做出战略性构想,从成本效益角度来讲并不经济。

部分城市,如宁德、无锡、南昌等,并未明确提出要求编制地下空间规划,而更偏向于在出让地下空间使用权时,通过附加规划条件和功能要求来对地下空间开发加以约束和控制。这看似一种权宜之计,但对于地下空间开发需求较低(除了人防要求之外)、规划行政管理体制建设相对不完善的地方而言,这种做法行政成本较低,也节省了编制规划的开支。

此外,也有个别城市还要求编制建设规划、城市设计以及项目方案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这也是面向实际建设要求的灵活方式。

表2 各地对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要求

注:(1)规划条件指未明确是否编制详规,仅仅明确了出让地下空间使用权时,规划部门要出示规划条件。

(2)功能要求指未明确是否编制详规,只是对地下空间的功能提出要求,用于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

可见,各地对于地下空间规划的定位和规划体系的规定不一,对于规划层次深度的要求差异较大。那么,地下空间规划需要在哪个层面上进行编制?是否必须同地面规划体系的层次(总规、详规)保持一致?

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地下空间规划同地表空间规划是否存在差别。事实上,地下与地表空间的开发利用存在较大差异。首先,地下空间开发往往受制于地质条件的约束,因而合理制定地下空间规划的前提是需要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地质勘查,而地质勘测的费用不菲;其次,与地表建设相比,地下空间建设成本高,安全要求高,对环境影响较大;再次,在市场经济运作模式下,由于地下空间开发的影响因素太多,很难提前对经营性的地下空间开发做出全面规划,否则成本太高。

根据不同城市目前的政策法规,各地对地下空间规划的定位和编制层级采取了不同的做法,或者说,采取了适合城市发展需求和管理水平的做法。总体看来,经济发展较快、市场对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需求较大、地下空间建设和规划管理已经积累的一定经验的城市,如天津,倾向于地下空间规划同地面规划层次相统一,在总规、控规和修规层面都有所对应;而地下空间开发相对出于起步和逐渐增长的城市,则倾向于暂时不要求编制地下空间总体规划,而是面向项目、通过直接编制详规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甚至通过确定规划条件来约束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从国内外经验来看,地下空间大规模发展与地铁和高层建筑建设量密切相关。反推之,对于地铁和高层建筑建设量不大的城市,也许不必编制地下空间总规划,因为难以预测在哪些地方将会形成地下空间开发的市场需求;结合具体工程项目或者重点地段设计来编制地下空间控规或者修规,也许是适合这类城市的一种选择。

由此可见,由于各地地下空间开发需求不一样,不宜“一刀切”地规定各地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层级和深度,否则容易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编制总规层面地下空间规划的好处在于其全局性、战略性和统筹性;而控规层面的好处则在于结合实际要求、因地制宜、节约行政成本。相对而言,控规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也许是必须的,因为涉及到具体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整体发展要求、协调项目与已有和未来地面、地下建设的关系;而总规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应视情况(需要)而定;对于一些地方,如果地下开发利用规模不大,通过规划条件能够起到约束和指导地下空间建设的目的,也应当允许为之。

3.2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原则和内容

关于地下空间的编制原则,各地的表述大同小异。《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规定得比较全面,包括统筹发展、平战结合、调查为基础、明确优先规划、安全第一等。此外,北京(包括大兴区)和上海(包括世博会)单独出台了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的地方规章,因为在外来人口或游客较多的较大城市(或城乡结合部)中,地下空间的不当使用易造成安全隐患。因而,对于某些城市,建设完成后应加强监管的原则也应考虑在内。

关于编制内容,各地对总规层面的要求,一般集中在以下12个方面(表3):(1)现状和资源分析;(2)开发利用的需求预测;(3)开发战略和功能分区;(4)开发利用的层次和内容;(5)开发利用的规模和布局;(6)地下交通体系;(7)人民防空要求;(8)环境保护和安全保障措施;(9)防灾减灾要求;(10)开发利用的步骤;(11)禁建区、限建区、宜建区的范围;(12)文物保护要求。显然,开发战略和功能分区、开发规模和布局、环境保护和安全保障是所有城市所重点关注和要求的。这些内容也是相对宏观和战略性、关乎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和基本安全。

表3 各地对总规层面地下空间规划内容的要求

各城市根据其特点,也提出了不同的关注点。例如:广州市和杭州市提出了地下空间的禁建区、限建区和宜建区,体现其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和对选址管理的强调;四川省和彭州市提出对现状和资源的分析,这可能与四川地质条件复杂,对地震等地质灾害的重视有关,因而对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提出了更多安全方面的考虑;杭州市提出了文物保护的要求,这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来说非常必要。

各地对控规(及以下)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的内容,提出的要求则更为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总结为以下8个方面(表4):(1)开发范围;(2)用地性质和功能用途;(3)防空要求;(4)总体平面及竖向布局;(5)开发强度、出入口和连通方式;(6)公建配套要求;(7)通风口和排水口的设置要求;(8)环境评价影响。其中,开发范围、用地性质和功能用途、总体平面和竖向布局基本上是各地都要求的内容。

总规层面和控规(及以下)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的目的应当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形成宏观判断和战略性谋划,如根据地质条件、环境影响、文物保护、发展战略、区位价值、人民防空、防灾减灾等方面去识别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建立合理的分区管理制度。而后者则是落实前者的构想,在前者的基础上对具体建设项目提出指引和要求,如提出一系列基

本经济技术指标来控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要求、与地面地下其他建设相协调、并确保各项安全需要。

由此可见,不同层次的地下空间规划的内容必然应不同、但各层之间有所衔接;地下空间规划的内容,应当区分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原则也应适用于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

表4 各地对控规(及以下)层面地下空间规划内容的要求

3.3地下空间规划管理(行政许可)

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然而,根据梳理情况,明确要求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只有天津、杭州、郑州等少数城市;要求核发“两证”的城市也未过半;还有部分城市对“两证一书”完全没有做出要求(表5)。那么,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否必须服从和地面建设一样的“两证一书”形式的规划管理?如果照此实施会遇到什么困难?对此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

表5 各地对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的要求

一方面是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不明确。对地面建设实施“一书两证”的规划管理,是落实城市规划的重要手段,但前提是有规划可作为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必须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然而,核发地下空间“一书两证”应依据什么规划,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都没有明确说明。一些地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甚至回避了关于核定依据的内容,而采用较为含糊的说法。

另一方面,地下和地上的空间差异也造成了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难以直接照搬地面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各项具体规划指标,如开发规模、水平投影和竖向高程等,在实际工程还不确定的情况下,将是很含糊的。当项目提出时,具体的地质情况并不是十分清楚,需要详细勘探才能了解;此时,也就不太可能提前制定完详尽的规划作为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

事实上,对于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更重要的可能是项目前期的地质勘测报告和对周边(或地表)的影响评估报告。根据这两份报告,结合相关地面规划和周边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情况,进行物理、社会和经济影响、安全分析和可能涉及的社会经济纠纷研究,进而再确定规划指标和核发规划许可,或许是一种更切合实际的方式。这也许需要规划部门从工程项目选址阶段就介入并考虑规划许可管理的问题。

3.4地下空间使用权管理

地下空间使用权严格来说属于土地管理。但土地使用权向来是与规划管理密切相关的一项内容。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使用权获得与规划用地许可更是互为条件。因此本节对各地地下空间使用权的相关规定进行归纳和讨论。

通过梳理发现,各地对于地下空间使用权的获得与登记基本上采取如下措施:(1)结建式地下空间项目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并登记发证;(2)

单建式地下空间项目的使用权单独取得,单独办理登记发证。其中,用于国防、人民防空、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采取划拨方式;独立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项目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地下交通建设项目及其附属的经营性地下空间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

此外,对于地下空间使用权的登记,大多数地方如东莞、无锡、金华、海口等都采取了分层登记的方式。大体原则是将不同层数的地下空间作为一个独立宗地和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并在宗地图、查丈图上注明每一层的所有层数和标高范围。

关于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金,并非所有城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福州、无锡、苏州、海口、宁德、磐安县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总体原则是按相同地段的地面出让金的百分比分层收取(表6)。出让金标准随深度增加而递减,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鼓励开发地下空间的思路。

表6 各地对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规定

以上分析引出了两个问题:首先,对于不同出让方式的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是否应有所区别?地面建设项目中,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需要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而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不需要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如前文所述,地下建设和地面建设有着较大区别,受地质条件、已有地下和地面建设等因素影响,需要多方协调并考虑环境影响,工程项目前期研究和项目选址的作用愈发重要。因此,规划部门对地下空间开发至少应当加强规划选址管理。

二是地下空间的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关系。对于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地面建设项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是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前提之一,也是确定

土地出让金的重要影响因素。然而,根据梳理,各地现行地下空间出让金标准多以相同地段的地面出让金为基础,按百分比收取并且随深度增加而递减。这就似乎与规划条件不再构成关系。那么,适用于地面建设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划用地许可之间的关系,是否还适用于地下空间的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也就产生了疑问。

4.结语

由于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从国家层面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门法或行政法规,从而对该领域进行统一规范,很可能是今后的一项重要举措。如果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了解各地在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方面已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相关做法和经验问题就非常必要。因此,本研究结合各地相关规定,对地下空间规划管理领域几个重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作为总结,提出如下几点:

一是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和地面建设的差异性,不论是制定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都应作为首要考虑的前提。

二是不宜“一刀切”地对各地规划编制的层次和规划体系做出要求。相较而言,对于指导和约束地下空间建设项目,控规可能更加重要;地下空间的总规可能更应该强调战略性和基本安全的考虑;而在一些地下空间开发需求较少的地方,如果实施得当,即使只是通过规划条件可能也可以起到引导和约束地下空间发展的作用。

三是规划编制内容方面,应对应不同层次的规划各有侧重,区分强制性内容和指引性内容,刚性和弹性相结合。

四是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规划许可)可能难以直接照搬地面建设的套路。主要是由于很难在项目提出之前预测地下空间的开发需求和确定各项规划指标,如果一定要求“规划先行”,可能不切实际以及带来巨大的行政成本。规划管理可能更需要面向项目而开展,考虑到地质勘测和环评的重要性。

五是地下空间使用权相关问题。地下空间的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的关系,可能异于地面建设。第一,选址不仅应适用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对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出让项目的选址可能也是必要的。第二,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金的联系,在地下空间可能不再适用。

参考文献:

[1]刘美芝.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法规研究.《工程质量》,2011年03期,3-7。

[2]石晓冬.北京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历程与未来.《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06年12月,1088-1092.

[3]束昱,柳昆,张美靓.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理论研究与编制实践.《规划师》,2007年第10期,5-85。

作者简介:赵星烁(1981—),女,博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规划处,规划师;

杨滔(1976—),男,硕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规划处,规划师。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方案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设 计方案 第一章系统预期目标 建立吴中区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把城市规划管理过程所涉及的各种信息进行科学的存储与管理,以实现对各种信息的快速查询、检索、统计、及时修改更新、空间分析与资源共享等,完成规划管理的办公自动化,最终达到把大量单一、零散、缺乏内在联系的信息资料变成有机、综合的信息资源,以辅助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分析决策,为此不仅要具备合理的计算机软硬件配置,建立规范化的信息分类标准,最重要的是要为系统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结构框架。系统的总目标为:规划领域在城市建设中具有超前性、基础性和重要性。同样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在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中也具有基础性和重要性。以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是国内外城市GIS 应 用的成功经验,是搞好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必不可少的主要管理手段。因此系统的近期目标是建立以吴中区建设局规划处的业务和管理内容为基础,以 GIS 技术为支撑,实现图、文、表管理一体化的综合型、空间型现代化网络管理体系。 第二章系统建设原则 为保证系统具备科学合理的结构框架,最大程度地满足用户要求,尽可能提高各项指标,拟建系统的设计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先进性原则在满足系统功能要求的基础上以及尽可能降低资金投入的同时,保持系统 的先进性。 2.一致性原则 为确保系统建设的顺利进行、系统建成后的自身运行以及与其它系统的连

接,必须在系统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强调标准化、规范化和统一化,主要是数据编码、数据格式的规范化和一致性等。 规范标准的选用顺序为:国家标准、规范,各行业、部颁标准、规范,地方标准,自行制订经过论证的标准。 3.安全稳定性原则 保证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保持正常工作的能力 在错误干扰下系统重新恢复和启动能力 维护数据安全性能力 4.完备性原则 数据完备性,包括数据的完整性、现势性、准确性和精度 系统功能完备性,子系统的设计必须有比现有业务流程更完善的数据输入、 管理、处理、输出和更新的功能 5.适应性原则 能根据机构功能调整的需要,不断满足以后系统目标的变化的要求 系统的结构设计应考虑日后的功能扩充 能适应技术更新(如软、硬件升级更新等)的要求 6.实用性和方便性原则 进行深入的用户调研分析,针对用户的业务流程设计系统,使用户使用起来 方便实用 系统建成后能够投入实用,以实现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 经系统的深层次的应用开发,提供简单明了的用户界面,实现"傻瓜式"的操作系统的安装、运行简单方便,用户经短期培训即能掌握系统维护、管理和使 用 7.经济性原则系统结构设计认真考虑系统建设的经济性,统筹全局,按轻重缓急精心组 织系统结构,使系统运作高效而经济节约。 第三章系统开发关键技术根据系统建设原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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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及发展趋势 现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通常是以1863年英国伦敦建成的第一条地下铁道为起点,进入20世纪后,一些大城市普遍陆续修建了地下铁道,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始为改善城市交通服务,交通的发展又促进了商业的繁荣。自本世纪六十年代初至七十年代末,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建设进入一个高潮,在数量和规模上发展很快。日本东京、大阪的地下商业街,美国曼哈顿的高密度空间的出现,都是在这一时期,以1973年石油危机为转折点。从七十年代中期起,发展势头渐趋平缓。 国外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⑴经济方面:高密度市中心区地价的高涨使地下空间开发有利可图(投资上的赢利性);雄厚的物质基础,经济实力使地下空间的建设成为可行(投资上的可行性)。 ⑵地理因素:北欧、北美气候寒冷,广泛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形成一个四季温暖的地下世界,人口的无限制增长需要不断地拓展新的生活空间,同时在质量上寻求高密度环境下的秩序性和高效率的交通联系。 ⑶社会和城市方面:节能抗灾的考虑;保护历史性风貌和复苏城市中心活力之间折衷的产物;城市中心凝聚性和吸引力客观上产生建筑和人口的高密度和立体化交通的需要;同时,进入信息化社会,人和人之间的联系更为广泛和密切,需要更多功能化和集约高效的综合空间。此外,大型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对有效地使用土地,节省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提高城市的交通效率,减少城市经营管理费,保护和改善城市景观都具有综合效益。 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国外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成就较高的是日本、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 1.1.1日本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大厦区域内公共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及其管理。 第三条凡在我大厦所辖区域内利用地下空间开办经营类、餐厅、仓储或开展业务办公的单位或部门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公共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保卫部负责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申请使用地下空间的单位或部门,应当自公共地下空间投入使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公共地下空间使用情况,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防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已经投入使用的公共地下空间,使用者应当自本办法颁布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防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公共地下空间的所有权人、管理者、使用人、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等情况发生变更,管理者应当自情况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防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第七条地下空间使用单位或部门应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相关设施的维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设施维护及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和保卫处报告。 第八条地下空间使用单位或部门须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与保卫处签订《使用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整体安全。 第九条保卫部应当加强对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应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有权予以制止。 第十条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不得将公共地下空间租赁给无合法有效证件、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一条公共地下空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存在危险建筑结构; (二)具有上下水、卫生间、照明设施,大型人员聚集场所具有备用照明设施; (三)设置通风系统; (四)配备防汛和防雨水倒灌设施; (五)按照规定设置或者配备机械防火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安全出口不得采用转门、吊门、防寒门帘或者侧拉门,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七)疏散通道符合国家安全规范; (八)装饰、装修材料符合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规定; (九)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十)符合房产、消防、治安、安全生产监督、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十一)配备消毒器材和垃圾、废弃物的存放专用设施。 第十二条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普通地下空间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组织整改并消除隐患; (二)普通地下空间发生安全使用事故的,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三)遵守国家、省和市有关普通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其他管理规定。

上海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征求意见稿)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 联合编研组 二零零七年五月

编制说明 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现代化规划建设的新领域、新热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日益庞大、功能日趋复杂,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和谐城市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城市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下空间规划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作为一项全新的规划领域,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不利于城市规划的衔接和统一管理。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以及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编制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借鉴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与最新科技,分析总结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建设的成功积累与经验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并充分考虑与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的衔接,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层次、内容、方法、深度、成果文件、以及编制与审批的程序等提出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并为正在研究制定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 联合编研组 2007-05-18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联合编制研究单位: 一.主编单位与负责人 同济大学束昱 二.参编单位与负责人 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迅 2.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晓冬 3.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徐国强 4.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陈志龙 5.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彭瑶玲 6.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顾新 7.清华大学童林旭、祝文君 2007-05-18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1 总体介绍 蓝图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LTUPMIS)是广东蓝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多个城市规划信息系统软件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开发的以城市规划空间信息管理和实时更新为基础,以“两证一书”为核心,按照建设用地选址──规划方案审批──建设工程方案审批──建设工程验收──发证为主线业务流程的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LTUPMIS 基于蓝图工作流平台──LTFLOW 和SuperMap GIS 平台进行开发,提供可以灵活扩展的、基于工作群组的空间数据管理、编辑和共享功能,是数字城市规划系统的理想平台。系统参照国家及建设部有关规范和标准,将GIS 集成于办公系统之中,实现图文一体化管理,达到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业务处理、内部管理的计算机化,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效率和质量,促进城市规划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简单易用、功能强大、可定制、可扩展、易维护,具有分布式处理能力的流程管理、图形编辑、数据处理平台。采用多层体系结构、组件式设计思想、流程化业务处理、层次化开发方法,终端业务处理可以在IE 浏览器、专用客户端两种模式下运行。 2 高效安全的空间数据管理 (1)通过采用高效、全面、成熟的SDX 空间数据库技术,实现现状数据(基础地形图、综合管线)、规划编制成果(总体规划、规划路网、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题专项规划)、规划管理数据(历史用地、基底红线、道路红线)等规划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一体化集成,实现良好的并发性、安全性和可管理性。全面支持Oracle、SQL Server 及Sybase 等大型数据库服务系统,实现空间数据的分布式存储和集中化管理。 (2)多源空间数据无缝集成,直接访问其他格式数据,充分快捷地利用原有数据资源,如直接读取测绘界广泛采用的AUTOCAD 格式,可快速建立作为背景的基础地形图库。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之城市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无论是应对战争防空袭需要,还是平时解决地面资源的匮乏,都充分发挥了其应有的效益,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安全感,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给我们带来安全与利益的同时,由于设施不全、使用不当,特别是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缺失等原因引发的各类事故灾难层出不穷。1995年3月20日,震惊世界的“东京地铁毒气案”,致使12人死亡、数千人中毒;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地铁纵火案,造成198人死亡和147人受伤;2005年7月7日伦敦发生地铁连环爆炸事件造成50多人死亡; 1990年7月3日,一油灌列车在四川铁路隧道内突然爆炸起火,造成4人死亡,20人受伤;2003年8月6日,哈尔滨市“人和世纪广场”地下工程坍塌,造成15人死亡,8人受伤。一次次不堪回首的事故灾害给我们对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敲响了警钟,一次次血的教训也在昭示着我们,地下空间并非只有平安,一旦我们忽视应急建设与管理,就会遭受灾难的惩罚,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现状 随着地下空间的建设与开发利用越来越成为城市发展不可小觑的组成部分,为城市建设铺开了一片新天地,为城市发展辟开了一个新视野,开发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间资源为城市服务,是人类美好的愿望,但由于开发利用不够合理,应急管理相对滞后所带来的事故灾害频发等负面影响,将成为制约未来城市科学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引发灾害的方式可将城市面临的灾害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涝、台风、海啸等;还有一类就是人为灾害,包括战争、恐怖袭击、爆炸、化学品毒气泄漏、火灾、交通事故等。面对上述灾害,地下空间在多种灾害面前具备了远高于地面建筑的防御能力,可以毫无争议的成为城市居民避灾的重要场所。然而,事物总有其两面性,地下空间在防御灾害上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若其内部发生灾

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 1.3 城市可持续发展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著名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制订了21世纪议程,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的一种必然选择,我国也已编制完成并公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向世界做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与此相随,我国的城市化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从1990年的18.96%提高到2008年底的30.4%。预计到21世纪中叶将达到65%。经济与城市化水平的高速发展导致城市建设的急剧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实现城市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1.3.1 节约城市土地资源 我国城市发展沿用“摊煎饼”式的粗放经营模式,表现在城市范围无限制地外延发展。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在国际上处于较低水平。据气象卫星遥感资料判断和测算,1986年至1996年10年间,全国31个特大城市城区实际占地规模扩大50.2%。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的监测数据分析,大部分城市占地成倍增长,图1.1位北京市1987年与2001年热岛分布图。根据预测,到21世纪中叶我国设市城市将达到1060个左右,7亿-10亿人将在城市中居住生活。 据统计,1986年至1996年,全国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2963万亩。这比韩国耕地总和还多。平均每年占地相当于我国一个中等县的耕地,这是已经考虑了开发复垦耕地7 366万亩增减相抵后的结果,实际上开发复垦增的新耕地质量较低,3亩以上才能弥补原l亩耕地的损失这一现象到如今不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而且还有日益加剧的趋势.以2008年为例,全国实有耕地面积18.257 4亿亩,加上复耕补充的耕地,仍净减少29万亩。由于城市一般位于自然条件较好区域,所以耕地减少中优质耕地损失十分惊人。如1991年至1995年,全国水田减1004万亩。按照城市化发展的相关分析,以目前人均城市用地100m2的水平计算,到21世纪中叶,我国的城市发展将再占地1亿多亩,按人口平均,中国是耕地资源小国,人均仅有1.44亩,仅及世界人均值4.65亩的31%,图1.2为北京市1987年与2001年城市绿地比较。图1.3为北京市1993年与2001年用地比较。

MapGIS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MapGIS城市信息系统介绍 一、行业现状概况 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而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依赖对城市过去、现在和将来有关信息的把握。这些信息涉及面广、信息量大,传统的人工作业和分析手段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要求。 同时,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城市的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建、改建、迁建的工程项目不断增加,受理、审批、签发一书两证业务在工作中逐年上升。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既要查询地块的规划信息和控制数据,又要了解用地现状、查阅有关法规,审批手续纵横交错。 那么借助现代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工作流技术及GIS技术建立服务于城市规划审批、辅助决策、信息发布、批后管理、信息管理等环节的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科学化成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迫切需求。 二、引入GIS的必要性 随着人类进入信息化为主的知识时代,信息化的浪潮正席卷全球,信息资源的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面对包罗万向的信息和有限的空间资源,如何产生最大的效益,是城市规划管理和企业竞争所面临的共同课题,利用GIS技术,使管理者彻底摆脱繁重的手工操作,利用信息系统辅助管理和决策/分析,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信息,保证资料的正确性,提高查询速度,促进信息共享。GIS的应用己渗透社会活动的每一环节,建立高效,覆盖全社会的公用空间数据网络系统,提供全面、准确的空间数据服务,供生产管理使用,使GIS成为社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支配力量、成为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我国非常重视数字城市的建设,科技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等多部委在九五、十五期间的许多科技项目都是有关对数字城市的研究和开发,项目内容涵盖了数字城市建设的理论方法、政策法规、标准、基础设施、软件开发等各个方面。各地政府部门也在大力加强城市信息化和数字城市的建设。

国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始于防备空袭而建造的人民防空工程。从1950年开始,我国人防工程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1978年,第三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提出了“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1986年国家人防委、建设部在厦门联合召开了“全国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平战结合的主要方向是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实行平战结合,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使人防工程除战略效益外,充分发挥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成为今天以解决城市交通阻塞和缓解城市服务设施紧缺为动因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体。据2005年统计,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达数千万平方米,年产值和营业总额近千亿元。 国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情况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始于防空需要而修建的人防工程。目前,除北京、上海等部分城市建设了地下交通和少量共同沟之外,在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地下项目主体依然是人防工程。许多城市建设的地下商城和地下商业街,也大都是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建设也实现了一个跨越跃式发展。 一是结合城市广场公园建设修建公用人防工程。 目前,北京比较流行的方式是结合绿地公园修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契合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主题。河南省信阳、驻马店、漯河等中小城市引资建设的平战结合人防项目,都是位于城市广场地下。 二是结合城区道路改扩建修建公用人防工程。 著名的长沙市黄兴北路地下商业街,就是抓住了黄兴北路打通的机会而修建的。 三是结合大型场馆建设修建公用人防工程。 青岛市“五四广场”人防工程就是结合奥运场馆建设而修建的。济南市经十一路地下商业街项目,也是结合省体育中心及周边设施改造而同步建设的。四是结合地铁建设修建公用人防工程。 广州市黄沙区地铁站地下综合体,就与地面广场、汽车站、过街地道等实现了有机组合,将商业、娱乐、人员转乘、掩蔽等多种功能集为一体。 在城市交通的改善方面,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地铁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和南京,地铁总运营长度近500余公里,目前,国家还批准了青岛、杭州、武汉、重庆、成都、哈尔滨、苏州、无锡等城市兴建地铁。同时大连、兰州、昆明、西安、长春、鞍山、佛山、乌鲁木齐等城市也正着手筹建地铁的工作。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是未来杭州的中心,是以行政办公、商务贸易、金融会展、文化娱乐、商业功能为主,居住和旅游服务为辅的行政商务中心(CBD)。核心区用地4.02平方公里,其中可开发用地159公顷,地面总建筑面积达650万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3440户,提供就业岗位18万个。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约150万至200万平方米。其重点区域集中位于富春江路与新安江路和奉化路交叉口处的地下轨道交通站之间形成的南北轴;市民中心东部市民公园、杭州大剧院、商务科技馆、高架城市阳台和市民中心西部中央公园、会展中心之间形成的东西轴之间。 新城地下空间功能主要包括地下交通、商业、文化、休闲、停车、防灾等,届时,两条地铁线、两个地铁站将把地下城和其他城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杭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地下空间综合化、系统化开发利用,集约节约城市空间资源,提升城市整体防护和综合承载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 法律、法规对涉及国防、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生态环保、公益优先,合理利用、确保安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优先和禁止]地下空间应当优先用于建设地下交通、城市基础设施、防空防灾等项目;鼓励建设商业、工业、仓储以及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项目;禁止建设住宅、医院、学校、幼托、养老等项目。

第五条[政府职责] 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统一领导,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部门职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推进工作,并负责地下空间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用地和不动产产权登记管理。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构)筑物交易、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道路、地下公共连通通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的管理。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使用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管理。 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现状普查]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下空间自然状况、地下空间资源、地下空间利

第八章 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城乡规划管理概述 一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 (1)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 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好城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城乡规划管理的核心。根据对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的解释,城乡规划管理核心包括三方面: 第一,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 第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第三,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 一般特征:综合性、整体性、系统性、时序性、地方性、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等诸多特征。 特殊特征:引导与控制的特性、宏观和微观管理特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属性、阶段性和连续属性

第二节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一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城乡规划管理是一个系统。 系统的特点:一是系统是由若干部分以一定的结构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整体;二是系统整体具有层次性,每个层次的系统可以分解为若干基本要素;三是系统整体有不同于各组成部分的新功能。 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是一个实践过程。 (1)决策系统: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批管理 (2)执行系统: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建 (3)反馈系统: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4)保障系统:城乡规划法律规范

二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要素 1.管理目标 最终目标P115 2.管理者 管理的水平与成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素质及其能力。如基层规划管理人员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1)(2)(3)3.管理对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的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 4.被管理者 一是城乡规划项目(政府内部管理行为),二是建设用地或建设工程(政府外部管理行为)。 5.管理中介 (1)权力 审批权:审批城乡规划,审批“一书两证” 惩治权: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 执行权:执行城市政府方针、正常和重大决策 参议权:向城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表彰权:表彰实施城乡规划优秀建设项目 其他权:其他法律授权或因需制定管理规范的权力 (2)规则 批准的城乡规划文本、图纸,各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地下空间开发

地下空间开发专题 随着城市化水平快速发展,城市可利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开发地下空间成为必然的选择。我国可利用的地下空间约3873.60亿立方,对于构建生态城市,低碳城市意义重大。一:地下空间功能划分 地下空间开发按使用功能可以分为八个领域 1、交通设施:城市地下通道、城市地铁、隧道等。 2、商业设施:地下商城、地下娱乐场所,废弃矿井商业开发等。 3、地下车库:解决城市中心区的公共停车和居住区的个人停车等。 4、市政管廊设施:城市给排水管道,通讯,电缆,供热,供气管道,为以后添加设施提供预留空间。 5、城市灾害防治系统建设:人民防空、抵御自然灾害。 6、军事工程:地下军事指挥中心、重要军事设施(军事光缆、通道、物资储备等)。 7、工业设施:地下核电站,地下电厂,地下车间,厂房,仓库等。 8、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增加建筑面积、抗灾防震。 二:国外地下空间开发现状 1、日本地下空间开发注重分层开发,商业街置于浅层,深层地下空间定义为公共用途,预留设置城市市政基础设施

和共同沟;注重地铁车站与地下商业街,公共中心,停车场综合开发,容积率达到10以上;注重都市圈周围地下排水系统建设。 2、美国注重地铁建设,地下通道建设较多,将主要的大型公共建筑通过地下通道连接起来。 3、瑞典大型的地下排水系统在世界上是领先地位,城市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都在地下。 4、俄罗斯将地铁系统与共同沟系统结合起来,进行分层开发。 5、法国将废弃矿井进行改造,开发为城市下水道,共同沟系统,大力建设地下车库。 三、国内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1、北京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2、上海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3、深圳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4、雄安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5、山东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5.1济南地下空间规划 《济南市中心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5.2青岛地下空间规划 《青岛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2014-2030年)》青岛人防办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 第五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具体规定。 第六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现状及发展预测,地下空间开发战略,开发层次、内容、期限,规模与布局,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实施步骤等。 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应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科学预测城市发展的需要,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 第八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必备的城市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编制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 第九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依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和调整。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后,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需要变更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章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 第十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十一条附着地面建筑进行地下工程建设,应随地面建筑一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二条独立开发的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通讯、管线、人防工程等设施,应持有关批准文件、技术资料,依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地下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地下工程设计应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第十七条地下工程的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第十八条地下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确保工程质量。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课程设计

1 河南城建学院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课程设计 说明书 课程名称: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理论 题目:河南某地下停车场的规划设计 专业: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开始时间: 2013 年 12 月23日 完成时间: 2014 年 01 月03 日 课程设计成绩: 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

目录(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7) 一、地下停车场总图设计 根据所分配的大致区域和具体方案参数情况特别是周围地面道路和建筑情况,设计地下停车场的总图设计,布置停车场的功能区划分。

1.1 总图设计时应考虑的因素如下: 1)场地的建筑布置、形式、道路走向、行车密度及行车方向;2)是否有其它地下设施;3)周围环境状况;4)工程与水文地质情况; 5)要考虑地面出入口一侧有至少两辆车位置的候车长度;6)停车场应有明显的标志,并按规定设置标线;7)单建式停车场要考虑车库建成后面部分的规划。 1.2 功能区划分及面积说明 根据设计提供的原始条件,对于附建式停车场,附建式停车场受地面建筑的平面柱网的限制,利用的是它的地下部分,其平面布置受地面建筑的影响。 总图设计功能区包括:出入口、停车区、管理区、辅助区等; ⑴、出入口:进出车用的坡道、地面口部及口部防护等

此次设计准备采用直线双车坡道,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表4.1.7中规定,小型车坡度选用15%左右,高长比值约为1:6.67,并且采用由线缓坡道,坡道所占面积大约是170m2左右。地面中部设置挡水段,同时搭建拱形雨篷。 ⑵、停车区:停车间、行车通道、步行道等 此次设计是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设计停车场,因此辅助设施就占据很大的面积,停车区面积大约是1800m2。 ⑶、管理区:门卫、高度、办公、防灾中心、卫生间、楼梯间等 门卫、调度、办公、防灾中心在所提供的原始条件中找不到,可能设置在地面,卫生间所占的面积是30m2左右,楼梯二处。(见附图) ⑷、辅助区:风机房、送风机房、排风机房、低压配电室、防护用的设备间等 据原始数据可知,风机房:54 m2,送风机房:55m2,排风机房:47.5 m2,低压配电室:43 m2。 1.3 总的形状、建筑面积说明 此次设计的停车场的地面建筑的形状基本上是直角梯形,建筑方位台附图所示,停车场的建筑面积2841.1m2,坡道面积170m2,停车区面积1800m2左右,辅助区总面积800m2(包括行人通道) 1.4 防火等级划分、通道数量要求及说明(防火规范)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表3.0.1

开发地下空间的重要性

开发地下空间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建筑拔地而起,大厦密集,城市道路四通八达,但是于此同时,问题也接踵而来:用地紧张、生存空间拥挤、交通阻塞、生态失衡、环境恶化,, 这给人们居住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也制约着经济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转向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那么,我们可以利用的地下空间资源到底有多少呢?一般说来,地下空间的资源就是城市总面积乘上开发的深度,再乘上4 0%的可开发系数,就是可开发的地下空间的资源。这个量是很大的,一般要达到一个城市的已有空间容量的数倍。有人提出来,地下空间开发造价很高。地下建设的造价确实比地面造价要高,一般高三到四倍,最少也在两倍以上。比如东京地下商业街的造价,每平方米平均是2 5?9 0万日元,是地面同类型建筑的三到四倍。但是地面建设要加上土地的价值--每平方米300万日元的土地费,这样地下建筑的造价反而比地面建筑要低,仅为后者的1/4到1/12。因为地面拥挤,地面土地的价格就猛涨,这个时候来开发地下空间的话,反而便宜。 虽然地下空间的可利用资源很多,但是仍有很多人对地下空间的利用产生质疑,下面我将从3 方面论述开发地下空间的重要性 一、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利处看其必要性。 大力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对于解决城市用地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城市化进程中的诸多难题,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首先是对于缓解土地紧张方面:在当今世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与自然资源的渐趋枯竭,成为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在城市发展上则表现为人们对城市容量的需求与土地资源缺乏之间的矛盾。这就是所谓的生存空间危机。 地上空间和土地的面积成正比关系。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地上空间往往被垒加起来使用,如多层立交桥。很多城市设施的建设都在争地。越是人口密度大的地方,这种矛盾越显突出,地价也越来越贵,尤其是在旧城区,解决这种矛盾的办法是“发展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使城市的部分功能由地上转入地下,实现由“二维”向“三维”转变,能够极大地提高城市土地的空间利用率,缓解城市发展与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 其次是对于缓解城市交通矛盾方面: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对交通的需求与日俱增。机动车辆的大量增加和车均道路面积的减少,在城市中产生了交通拥挤、行车

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DOC)

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陈孝琼15120992隧道1507班 摘要 地下空间作为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对它进行有序、合理、经济、高效的开发和利用,将其广泛应用于交通仓储、防空、环保、能源、居住、商业等领域。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迅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们对城市发展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此时地下空间资源应运而生,成为解决现代城市问题、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地下空间的重点开发地区为地铁线路及车站、城市主干道及交叉点、中心广场(绿地)、商业中心、大型居住区及大型公共设施等。城市以地铁线路为坐标轴线来开发地下空间,能够带动地铁周边地区的发展,通过地铁集聚的巨大人流,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建设,有利于调整城市的整体结构。 本文将在杭州市的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的既有基础上,分析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的特点,同时结合国内外其他其案例,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地下空间特点 Abstract Underground space as a kind of precious natural resources, many countries all over the world to it in the orderly, rational, economic and efficient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it will be widely applied in traffic storage, air defens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ergy, residential,commercial, etc. With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strength of the ascension of cities and the demand of the urban development,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resource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strategic resources,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urban space has become to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ways.The key development areas for metro lines and stations, urban main road and the junction, central plaza (green), business center, large residential area and large public facilities. The subway line as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underground space is very important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xis, the urban spat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area function and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e article will analyze the features of the underground space based on Hangzhou city.Meanwhile,I will give some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based on examples at home and abroad. Key words:Urban underground space,Features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复习大纲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设计 总复习知识点 1.城市的形成与发展 本章首先通过国内外城市发展过程所表现出来的城市空间发展规律,介绍了全世界城市经过四个阶段实现了城市化,丰富和发展着城市规划理论和城市功能。 城市的发展过程实质是一个城市化过程。全世界城市化的过程中按照发展方式的不同划分为四个阶段。城市初期吸纳劳动力的聚集效应,使城市容量外延扩大,完成城市化的第一阶段。城市通过再开发市中心,内涵式扩展完成了城市化第二阶段。城市郊区化和再城市化发展了,外延式和内涵式并存过程完成了城市化第三阶段。目前的泛城市化现象,使世界进入城市化过程的第四阶段。 全世界城市发展过程都面临“城市化病”现象。但是不同的发展历史呈现不同的现状。发达国家的城市化面临逆城市化现象,表现为城市郊区化和泛城市化。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是滞后城市化和超前城市化。前者表现为城市人口负增长和出现城市群;后者表现为城市工业化程度与城市化水平不协调。 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发展动力;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是城市化的关键;现代化的技术、信息及环境要求带动其他城市的发展。 城市容量又称城市空间容量或城市环境容量,是指城市空间在一定时间内,对城市人口、静态物质(建筑物和各种城市设施)和各种城市活动的综合容纳能力。理论容量是一个城市在一定发展阶段,根据城市性质、自然条件和经济地位、发展远景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实际容量是一个城市某个阶段实际存在的城市空间容量。城市容量包括人口容量,一般以人口密度衡量;土地容量,表现为各种用地指标。城市容量的计算方法。 理论容量与实际容量间的关系:理论容量大于实际容量,城市发展不充分、有发展潜力或空间。理论容量等于实际容量,城市处于发挥其机能的最佳状态,具有良好的发展活力。理论容量小于实际容量,城市出现恶性膨胀,城市病出现。 城市规划要解决城市的四大功能布局和协调:居住、工作、游憩、交通。城市规划的期限: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5-10年。 城市人口规模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基数。城市人口规模的预测方法有产值推算法(劳动平衡法),职工带眷系数法,统计分析递推法,数理统计法,城市性质类比法。一般都要以一种方法为主,其他方法辅助校核,再根据城市环境、最佳经济效益规模决定。 城市空间结构是指城市各物质要素在某一时段的空间分布效应、外在形态和演化过程。城市空间结构层次上分为内部空间(城市各功能区)、外部空间(卫星城、郊区、飞地)、群体空间(城市间、城乡间)。城市空间结构内涵用密度、布局和形态评价。 城市密度表现城市内部不同地段土地利用的强度,反映城市不同地段经济活动聚集程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2020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100.0分,用时1360秒,通过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下面关于城市地下空间信息化体系的主要应用的描述,正确的是()。 A.通过对采集的地下空间实时数据分析处理,来时实现对安全隐患的排查。 B.事故发生后能够立马启动相应的事故等级预案并发布信息。 C.通过红外感应器实现对地下空间人、车、物信息的实时精确掌握。 D.通过对地下空间的人员流动、管线运行、出入口、设施巡检的实时监测及数据分析,作出风险预警及评估。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2.下面哪座城市地下空间管理体制现状采取的是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模式()。 A.上海 B.深圳 C.沈阳 D.北京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3.上海市首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法规是于哪一年审核通过的()。 A.2005年 B.2008年

C.2011年 D.2013年 用户答案:[D] 得分:6.00 4.下列关于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发展的历史沿革,说法错误的是()。 A.大部分早期所建人防工程的特点是,质量差,渗漏水严重,内部三 防设施不完善。 B.1978年10月,国家人防办和建设部在“全国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 相结合座谈会”上进一步明确了人防工程建设的主要方向是与城市建设 相结合。 C.1997年12月,建设部颁布了国家层面的法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 利用管理规定》,该法规明确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D.1953年11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5.加拿大蒙特利尔地下城建设的特点不包括()。 A.与地面联系紧密 B.混合功能区取代单一功能地下空间 C.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 D.分层开发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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