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4.25谈固定总价合同的竣工结算编制方法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的竣工结算编制体会

摘要:本文结合工作实践,阐述在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工程竣工结算编制注意事项,提高竣工结算质量,创造良好效益。

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竣工结算;注意事项

1引言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干,固定不变。只有在合同中约定,由于工程变更、主材价差超过一定幅度或其他特殊条件下才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即结算价=合同总价(中标价)+清单核对增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主材价差调整。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在工程施工中,要得到预期理想的利润,工程造价人员就要从投标前期介入,经过投标、中标、工程量清单核对、工程施工合同签定、施工中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指导、竣工验收后结算资料收集、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结算的核对整个过程的控制。

2竣工结算注意事项

近几年,本人编制了较多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的结算项目,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下就从施工方角度,谈几点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的结算编制注意事项及心得体会。

2.1重视投标答疑环节

造价人员在投标前就要对招标文件及财政控制价进行全面的阅读及

测算,并提出疑问。如发现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条款如工期、控制价中取费、综合单价、建筑超高增加费、非夜间施工降效等问题,要按招标公告时间内提出疑问,让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修正。因为这些出错了,不及时提出,以后清单核对时就很难再争取回来,清单核对一般只对工程数量进行核对。如工程实际应为一类工程,而控制价中才按二类工程取费,一类工

程造价与二类工程造价就相差约0.5% ,如这些问题不及时提出,中标以后对整个工程造价就影响很大了。

2.2工程量清单核对是整个工程结算的核心部份

清单核对是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项目的最重要环节。中标价数量准确与否,就在这个环节给施工单位提出疑问的权利,增补造价的唯一机会。当一个工程中标以后,中标单位应依据招标文件进行清单核对。对中标项目的整套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计算,结合招标单位颁发的工程量清单逐一进行核对,看清单中的工程量是否有少算漏算。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工程量清单核对。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建设单位、中介审核、财政审核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标人逾期不提交书面清单核对报告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故中标人一定要认真进行清单核对,若不进行核对,清单中少算漏算的项目不提出,相当于施工方放弃权利,少算漏算项目无法争取回来,甚至会造成巨大损失。核对中注意事项有如下几点:

(1)工程量清单核对说明的编写是工程量清单核对的重要内容。也是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量隐蔽签证的重要依据。因工程量清单核对是在工程施工前就要完成的,施工图纸多多少少会存在设计不明确,有些如钢构雨篷、钢构架等特殊构件图中会注明专业公司另行设计,但有些清单往往就没编入,也没写说明,若清单核对说明不写明此项造价暂不计,到施工时就会出现甲方认为已含在总价合同包干里面,这样施工单位就很被动,在施工中就会造成扯皮等事件。所以清单核对应对图纸及现场施工中有涉及的项目,若清单中未编制的就要写入清单核对说明,如地下排水、支护措施、钢筋马凳、直径6mm钢筋因市场只有提供直径6.5mm规格、梁双排垫筋、自然地面标高、土方类别、外运运距、温控测量、钢构雨篷等均要在清单核对说明中明确暂按多少算或暂不计等。图纸中设计不明确、

不到位的项目均应在清单核对说明中写明。这样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就会结合清单核对说明,进行隐蔽签证,作为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

(2)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定额标准,认真、完整的对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计算,再与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核对,发现工程量清单数量少算的、漏算的要一一提出。

(3)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核对,项目特征描述是否与图纸做法相吻合,不相符的也要在清单核对报告中提出。因为工程施工中,是以图纸为准,不是以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为准。

2.3施工合同中结算条款是竣工结算重要前提条件

签好施工合同中关于结算的条款,决定着竣工结算工程盈利的高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就要着手进行工程施工合同的签定事宜,在合同签订阶段,施工单位造价人员应全程介入与业主的合同谈判签定,运用专业知识在合同中准确、详细的描述竣工结算原则及方法,避免前后矛盾、含糊不清、缺漏或产生分歧。合同中关于结算的条款主要应阐明以下几方面内容.

(1)合同条款中应约定除了包干总价施工图纸以外的变更均应作为结算的依据。应阐明变更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和内容,一般包括:不可抗力、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记录、工作联系单等;同时要明确优良工程增加费、文明工地增加费、专业班组分包配合费取费基础及费率;还要明确施工期钢筋、水泥、砂、石、商品砼等主要材料涨跌幅度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一般钢筋幅度5%,其余10%),涨跌超出规定范围的其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人工单价的调整等。并要明确执行的文件及计算方法。

(2)合同中应约定结算执行的定额标准及相关的计价文件。同时要明确,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若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适用的综

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4图纸会审是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

开工前要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对施工图纸详细阅读: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标高等是否相符;有无特殊材料(包括新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建筑、结构与设备安装之间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等。要逐一提出,最后形成图纸会审纪录,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审阅签字盖章,图纸会审和图纸一样作为施工及结算的依据。

2.5 工程变更隐蔽签证是竣工结算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施工中要做好工程变更、隐蔽签证,为竣工结算作好准备。工程变更签证管理的好坏,影响着工程竣工后结算是否快捷与完善。

工程变更签证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按时间分为中标前与中标后。中标前的设计变更按惯例应编入了财政控制价,若没有编入,那么造价人员在清单核对时就要提出此部分变更的造价,作为清单核对增加的造价。中标后的设计变更即从开工开始到工程竣工期间的设计变更,施工方可将变更部分的工程内容绘入竣工图中或按顺序整理成册,待到工程完工时一并进行竣工结算。

(2)隐蔽工程签证包括工程量签证及施工进度签证。工程量签证,其工程量无法在竣工图纸中体现,应写成工程量签证单,最好把定额项目、定额名称、工程量均注明清楚,请业主对变更部份的项目进行确认。施工进度的签证主要为以后竣工结算主要材料价格差价调整做好结算的基础,施工中应对工程进度进行书面签证,即应对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部位进行签证,这样竣工结算时,当某月主材差价超过合同规定的调整范围,根据当

月完成的部位,计算工程量后,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主材差价,并入结算造价。

(3)特别注意的是各种类型的工程变更签证均应详细写明变更的工作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工程量,同时业主、监理、设计等相关各方授权代表签字齐全,并加盖有效印章才能保证变更签证的合法有效性,避免竣工结算时发生扯皮现象。

2.6认真绘制竣工图

抓好竣工图纸的绘制为竣工结算做好准备。竣工图经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核实并签字后,作为甲乙双方竣工结算的依据。竣工图的绘制要注意以下几点:

(1)竣工图的绘制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展陆续进行日积月累,才能保证竣工图绘制的准确性。不应等到工程竣工后,为应付竣工验收而绘制竣工图,不仅容易错画,更容易漏画,结果必然给竣工结算带来损失和影响。即使在竣工结算时发现了漏画内容,但因时间较长、相关人员离开项目部无法确认等原因,施工方能追加计算的可能性很小。

(2)竣工图绘制时应采用力求与文字相结合和的方式表达,不明之处增补大样图,确保结算编制人员及审核人员能准确无误的读懂竣工图的表达内容,提高竣工结算中计算工程量的准确性。

2.7保证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

最后收集竣工结算的资料,进行竣工结算的编制、送审、核对。一套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结算目录;

2、竣工结算书

3、工程量计算书

4、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

6、财政控制价

7、投标书

8、中标书

9、劳保核定卡

10、清单核对报告

11、施工合同及协议

12、图纸会审

13、设计变更

14、工作联系单、现场签证

15、竣工图纸

16、结算电子档

竣工结算资料至少一式四份,业主、中介审核、财政审核及施工方各一份,作为施工方一定要多留底两份,各方万一丢失了,还有增补的可能性。结算资料作为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一定要妥善保管。

3结束语

以上是本人在结算工作中体会到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虽然竣工结算工作是在工程完工后才开始计算汇总,但结算的准备、管理工作却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造价人员从投标前就跟踪,施工中注重规范管理,竣工后认真进行结算、核对,这样才能实现更好的预期利润。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这为固定总价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这种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因此,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首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考虑: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其次,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考虑它的几种计价形式:招标文件中有工作量表。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也必须复核。承包商报出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它们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承包商制定。工程量表仅仅作为付款文件,而不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不作为承包商完成工程或设计的全部内容;合同价款总额由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包干价款(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须自己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如果承包商分项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包括在整个合同总价中。 第三,由于国际通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业主提供全部设计文件的单价合同(我国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也有这个问题),采用这种合同类型时要注意应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出详细说明、修改或用专门的计量方法。(1)承包商的工程责任范围扩大,通用规则的划分难以包容。例如由承包商承担大量的设计,在投标时承包商无法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到这些的情况。(2)通常合同采用阶段付款。如果工程分项在工程量表中已经被定义,只有在该工程分项完成后承包商才能得到相应付款,则工程量表的划分应与工程的施工阶段相对应,必须与施工进度一致,否则会带来付款的困难。同时工程量划分应注意承包商的现金流量,如设立搭设临时工程、材料采购、设计等分项,这样可以及早付款。 第四,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有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例如法律变化),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固定总价合同在招标投标中就与单价合同的处理有区别。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要承担两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 二是工作量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对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有时也给工作量清单,有时仅给图纸、规范让承包商算标。承包商必须对工作量作认真复核和计算。如果工作量有错误,由承包商负责;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对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商计算工作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但做标期太短,承包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作量。这时承包商处于两难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在实际工程中,这是一个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带来的普遍性的问题,在这方面承包商损失常常很大。 案例 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采用固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

当前的建设工程市场,发包方最担心的恐怕就是工程结算价格大大超过预算了。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越来越多的发包方开始尝试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的模式,以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是不是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就此一劳永逸了,在结算中会不会再碰到扯皮和纠纷的情况,这确实是承发包两方都比较关注的话题。本文试从合同结算来分析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法 在常规的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是非常方便的。由于合同总价的固定,在结算时只要计算由于变更而发生的造价变化值予以增减就可以了。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来说:某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变更增加100万元,减少了20万元,则合同的结算价就为1080万元。 具体到变更的某项来说:原工程量清单中有“卫生间地面地砖”一项,数量为1000平方米,综合单价为150 元/平方米,总价为150000元。如果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将二楼的卫生间地面地砖更改为大理石地面”,在结算时则应考虑到原合同报价中的条款内容已包含了所有“卫生间地面地砖”的数量。由于无法知道1000平方米的地砖数量中有多少是二楼的,因此通常的结算方法,是由合同各方共同计量二楼的卫生间地面面积,若最终认定为200平方米,则就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假定大理石地面的价格为550元/平方米,可计算得到200×(550-150)=80000元,即此项变更将增加总造价80000元。 2、不同清单描述对结算的影响 从以上所举的例子来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确实方便、清楚,结算时仅计算变更的费用,原来包含的费用全部不用再行计算,不存在扯皮的现象。但是原合同报价工程量清单的不同描述,是不是会对结算产生影响呢 我们设想稍微改变一下条件:假定施工方在报价的时候,没把所有卫生间的地面地砖合并在一起报价,而是分开报价为“一层300平方米,二层300平方米,三层400平方米,单价150元/平方米”,如果还是碰到这张设计变更通知单,结算时又应该怎么计算呢 这时候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算意见: 一种意见是,变更的结算方法同上,总造价增加80000元。理由是: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式不应该以报价的不同而改变,无论报价怎么报,结算方式都应该是统一的。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结算应该是取出合同报价中二层的数字300平方米,计算得到300×(550-150)=120000元。理由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特征就是数量包干。施工方报价的二层是300平方米,只要图示的范围没有变更,则无论实际施工量是多少,400平方米也好,100平方米也好,都应该按300平方米计量。 结算意见分歧产生的原因分析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1.固定总价合同现状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允许调整;所谓“总价”是指承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围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由于固定总价合同具有易于结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据研究,业主承担风险比例大致为20%,而承包商为80%)以及承包商索赔机会少等优点,因此,近年来很多工程项目都以此形式为合同约定。但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往往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麻烦与困惑,因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即便是出现建设期材料价格变动、工程量高估冒算等问题,在上程结算工作中也不能核减造价。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法释[2004]14号《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见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应当有一个足够清醒的认识:首先对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才能优先选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其次,对各种风险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作出明确的约定。 2.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 据统计,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过程

中,由于图纸的变更(即工程容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量变化。由于业主使用要求突然发生重大变化,重新修改了图纸,修改容较多,甚至在使用功能上发生本质的变化,产生新版本施工图纸,原固定总价投标预算书已经不能够支持新版本施工图纸的容,在这种情况下常会发生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从而增加了结算工作的难度。 3.施工图预算方式的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与争议 在施工图预算方式下,业主在招标时候,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而仅提供招标图纸,投标单位根据图纸容自行编制投标预算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编制经济标书,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采用一些投标技巧,很普遍现象就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目的是通过调整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为了使投标在总体上有竞争力,并且赢得合同,投标人对某些分项的报价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对其他的分项报价偏低或有意漏报。在中标单位与业主签署固定总价合同后,业主由于使用功能变更或对招标图纸进行细化,使得实际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存在差异较大,出现了两个版本的图纸。这种情况发生以后对于结算工作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争议问题会很多,存在五种情况: 1)招标图纸中设计了此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有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减少此容或取消此容。 业主在结算时希望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将减少或取消的容在结算中全部扣减掉。而承包单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减少或取消容较

固定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的合义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 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 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 额就不发生变化。 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二、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 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 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 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因此,承包 商在报价时应对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做充分的估计,并将其包 合在合同价格之中。在国际上,这种合同被广泛接受和采用,因为 有比较成熟的法规和先例的经验;对业主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总 投资额,对投资控制有利;在双方都无法预测的风险条件下和可能有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业主的风险较小。但是,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的困难也常常 引起合同双方的纠纷或者诉讼,最终导致其他费用的增加, 当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 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因此,需要定义重大 工程变更的合义、累计工程变更的幅度以及什么样的特殊条件才能调整合同价格,以及 如何调整合同价格等。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是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承包商的风险

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价格风险有报价计算错误、 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 等; 口 确定、工程变更或者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等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 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 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 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 招标文件, 拟订施工计划。 三、 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 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Price )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 暂定合同 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 等原因而使所使用 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 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 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 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 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4)双方 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 主而言, 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在以下条件下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 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 (GF99 — 0201),合同双方可约定,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

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详细分析

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近几年来,由于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由此带来的工程造价争议随之大幅上升。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风险有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签订这类承包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本文作者结合实践,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争议类型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供承发包双方参考。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招标实践中,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结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只不过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罢了。 对于业主而言,通过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业主高价获取工程的的风险几乎不存在。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往往可以逼迫承包商减少合同价款,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价格风险相比承包商要小得多。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作者:周吉高鞠恒点击次数:3325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文本)已被广泛使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这对贯彻《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范承发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示范文本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加上有些对其不熟悉,因此,承发包双方在使用新版示范文本过程中,亦产生了许多纠纷,其中,关于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就是一个引发纠纷的突出问题。 案例: 某承包商中标承建一厂房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选用了新版示范文本为合同文本。在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金额2320万元。在专用条款第23.2款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格即为招投标中的中标价格。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发包人委托有审价资质的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为准)。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根据“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之约定,编制并向审价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但是在审价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该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产生争议。发包方认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故本合同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承包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是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由于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与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大不一样,后者比前者的结算款要高10%。因此,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尚有盈利,否则,必然会亏损;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可以节约10%的成本。因此,双方对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为单价包干合同还是总价包干合同争执不下。于是,双方并审价单位共同至本律师事务所咨询。经笔者为他们详细分析,发包方、审价单位最终同意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承包商因此而获得承包该工程应得的利润。 为什么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而不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呢? 实际上,新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2款约定的三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系《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七条中规定的三种工程价格类型。即:固定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可调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该规定中的工程价格、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均系新概念,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但是,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及其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是否指“造价”呢? 我们认为,因工程价格与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故这些概念中的“价格”应理解为“造价”。但是,这个合同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并非指“造价”,只能理解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否则,该定义条款就犯了“造价”系“造价”之循环定义的错误。同时,我们不妨将上述“价格”分别替换成“造价”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则《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变更为:“工程造价的分类。(一)固定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二)可调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三)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造价。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固定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的区别

固定单价合同 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做充分的估计,并将其包合在合同价格之中。 在国际上,这种合同被广泛接受和采用,因为有比较成熟的法规和先例的经验;对业主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总投资额,对投资控制有利;在双方都无法预测的风险条件下和可能有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业主的风险较小。但是,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的困难也常常引起合同双方的纠纷或者诉讼,最终导致其他费用的增加, 当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因此,需要定义重大工程变更的合义、累计工程变更的幅度以及什么样的特殊条件才能调整合同价格,以及如何调整合同价格等。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是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价格风险有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等;工作量风险有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变更或者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等。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固定总价施工合同范本

固定总价施工合同范本 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5版(固定总价) 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XX项目装修工程承包事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包验收、包税费、包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承包方式。 二、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元 (人民币大写:【】元)。该合同总价包含:施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运输费、采保费、运输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相关设施费、施工保险费、施工水电费、施工现场管理费、利润、验收费、质量保修费、相关税金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由乙方自行向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 2、总包配合管理费按合同总价的【】%计算,该费用已含在上述价格组成中,由乙方向总承包单位直接支付。 3、工程结算: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其合同总价已包含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乙方投标报价所列内容及所涉及的各项风险费用。竣工结算时在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不作调整,在合同范围外增加工程的,另行结算。 4、若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产生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后支付,计价依据如下: (1)原预算中有综合单价的,按原预算单价执行; (2)原预算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参照【】等执行;材料、人工参照施工期间【】等执行; (3)《【】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或本条第(2)款中参照信息价执行的材料价格比市场价格明显高出【】%的,由双方协商 定价或按市场价执行,乙方在采购前,须将材料的采购价格、材料名称、规格及数量等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自开工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确认的开工时间作为开工日。乙方必须满足本项目总控工期计划对装饰工程进度的要求,必须保证工期的连续性,确保在约定的工期内如期竣工,达到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标准。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技巧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 从这个简单的结算案例以及对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分析可以看到,尽管固定总价合同有种种的优点,但是如果没有很好地理解和约定,那么在实践操作中还是会碰到一些问题。只有这样,日后才能作好合同管理工因此在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对相关条款作清晰明确的描述,作。 1、对合同范围的约定: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所对应的就是合同的工作范围约定,因此如何清楚描述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个描述除了图纸、技术要求、材料设备的详细规格等与工程直接相关的要素外,还应包括工作界面的划分、承发包双方的职责范围界定等间接相关的要素。从结算角度来看,凡是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承包方不得再提出任何额外的价款要求;而在合同约定范围的项目,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作为变更另行支付费用。 2、对工程量清单的约定: 在实际的工程实践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形成可能会有不同的情况:发包方可能不提供工程量清单,全部由承包方根据图纸、技术资料等自行编制,报量报价报费;也有可能发包方只提供参考数量的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同样可根据图纸、技术资料等报单价、报相关费用。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在合同中都应明确:承包方提供的

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仅供参考,其数量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而单价和相关费用则可以约定作为将来变更或结算的依据。从结算的角度来看,合同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可能产生如上述例子中的第二种意见,即承包方可以认为组成固定总价合同的数量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依此按报价中的数量来进行变更结算。对工程量清单数量的这种约定,其实反映了承包方必须承担固定总价合同的数量风险。尽管在实际工程中,可能很少有时间给承包方仔细计算数量,当合同的执行碰到问题的时候,承包方也会以计量时间太紧的理由为自己辩护,但在合同面前,这些理由都不具说服力所以,为避免这种争议的发生,发包方应尽可能地为投标方留足准备标书时间。 3、对合同单价调整的约定: 在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而是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但是合同单价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却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设计变更、签证的数量都能得到有效的计量,但是碰到合同中没有的或难以直观的单价应该怎么约定计取,如常见的点工工日单价等约定;如果约定的工程量出现了大副的增减或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时,单价是不是继续有效,是否可以调整,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明确,不然会给正常结算带来很大的隐患。说到材料设备价格的巨大变化,就不得不说一下“情势变更”原则。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事先不可预见的变更、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在此情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范本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范本 导语:工程固定总价的合同是双方依据的重要合同,关于怎么去制订合同呢,请参考以下工程固定总价合同范本,希望能帮到大家。 篇一: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 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XX 项目装修工程承包事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税费、包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承包方式。 二、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该合同总价包含:施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运输费、采保费、运输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相关设施费、施工保险费、施工水电费、施工现场管理费、利润、验收费、质量保修费、相关税金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由乙方自行向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 2、总包配合管理费按合同总价的%计算,该费用已含在上述价格组成中,由乙方向总承包单位直接支付。 3、工程结算: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其合同总价已包含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乙方投标报价所列内容及所涉及的各项风险费用。竣工结算时在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不作调整,在合同范围外增加工程的,另行结算。 4、若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产生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后支付,计价依据如下: (1)原预算中有综合单价的,按原预算单价执行;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

当前得建设工程市场,发包方最担心得恐怕就就是工程结算价格大大超过预算了。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得发生,越来越多得发包方开始尝试采用固定总价得合同得模式, 以杜绝这种情况得发生。就是不就是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就此一劳永逸了,在结算中会不会再碰到扯皮与纠纷得情况,这确实就是承发包两方都比较关注得话题。本文试从合同结算来分析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得重要性。 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可能出现得问题 1、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得方法 在常规得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得结算就是非常方便得。由于合同总价得固定,在结算时只要计算由于变更而发生得造价变化值予以增减就可以了。举一个非常简单得例子来说:某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变更增加100万元,减少了20万元,则合同得结算价就为1080万元。 具体到变更得某项来说:原工程量清单中有“卫生间地面地砖”一项,数量为1000平方米,综合单价为150 元/平方米,总价为150000元。如果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将二楼得卫生间地面地砖更改为大理石地面”,在结算时则应考虑到原合同报价中得条款内容已包含了所有“卫生间地面地砖”得数量。由于无法知道1000平方米得地砖数量中有多少就是二楼得,因此通常得结算方法,就是由合同各方共同计量二楼得卫生间地面面积,若最终认定为200平方米,则就以此作为结算得依据。假定大理石地面得价格为550元/平方米,可计算得到 200×(550-150)=80000元,即此项变更将增加总造价80000元。 2、不同清单描述对结算得影响 从以上所举得例子来瞧,固定总价合同得结算确实方便、清楚,结算时仅计算变更得费用,原来包含得费用全部不用再行计算,不存在扯皮得现象。但就是原合同报价工程量清单得不同描述,就是不就是会对结算产生影响呢? 我们设想稍微改变一下条件:假定施工方在报价得时候,没把所有卫生间得地面地砖合并在一起报价,而就是分开报价为“一层300平方米,二层300平方米,三层400平方米,单价150元/平方米”,如果还就是碰到这张设计变更通知单,结算时又应该怎么计算呢? 这时候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得结算意见: 一种意见就是,变更得结算方法同上,总造价增加80000元。理由就是: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得方式不应该以报价得不同而改变,无论报价怎么报,结算方式都应该就是统一得。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结算应该就是取出合同报价中二层得数字300平方米,计算得到 300×(550-150)=120000元。理由就是:固定总价合同得特征就就是数量包干。施工方报价得二层就是300平方米,只要图示得范围没有变更,则无论实际施工量就是多少,400平方米也好,100平方米也好,都应该按300平方米计量。 结算意见分歧产生得原因分析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书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书 篇一:谈固定总价合同的竣工结算编制方法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的竣工结算编制体会摘要:本文结合工作实践,阐述在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工程竣工结算编制注意事项,提高竣工结算质量,创造良好效益。 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竣工结算;注意事项 1引言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干,固定不变。只有在合同中约定,由于工程变更、主材价差超过一定幅度或其他特殊条件下才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即结算价=合同总价(中标价)+清单核对增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主材价差调整。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在工程施工中,要得到预期理想的利润,工程造价人员就要从投标前期介入,经过投标、中标、工程量清单核对、工程施工合同签定、施工中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指导、竣工验收后结算资料收集、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结算的核对整个过程的控制。 2竣工结算注意事项 近几年,本人编制了较多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的结算项目,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下就从施工方角度,谈

几点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的结算编制注意事项及心得体会。 重视投标答疑环节 造价人员在投标前就要对招标文件及财政控制价进行全面的阅读及测算,并提出疑问。如发现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条款如工期、控制价中取费、综合单价、建筑超高增加费、非夜间施工降效等问题,要按招标公告时间内提出疑问,让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修正。因为这些出错了,不及时提出,以后清单核对时就很难再争取回来,清单核对一般只对工程数量进行核对。如工程实际应为一类工程,而控制价中才按二类工程取费,一类工 程造价与二类工程造价就相差约% ,如这些问题不及时提出,中标以后对整个工程造价就影响很大了。 工程量清单核对是整个工程结算的核心部份 清单核对是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项目的最重要环节。中标价数量准确与否,就在这个环节给施工单位提出疑问的权利,增补造价的唯一机会。当一个工程中标以后,中标单位应依据招标文件进行清单核对。对中标项目的整套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计算,结合招标单位颁发的工程量清单逐一进行核对,看清单中的工程量是否有少算漏算。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工程量清单核对。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建设单位、中介审核、财政审核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标人逾期不提交书面清单核

08清单下的固定总价合同

08 清单下的固定总价合同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图纸施工内容及规定、规范和其他有关条件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固定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传统意义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 建筑施工合同【 99 版】合同类型:(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这样的分类已不适用 08 清单规范下的合同,工程量清单下的合同类型有两种:( 1)固定总价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无论哪种都是可调价合同,调价范围风险双方约定,约定到极端,就是不可调价合同,现实中这种合同很少碰到。平时我们讲的固定总价合同其实都是可调价合同,所以说采用哪种类型并不重要,而是合同条件和风险范围的约定。 ( 1)合同签订后,因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变化和需遵守的行业规定,影响合同价格; ( 2)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涉及承包人投入成本增减的; ( 3)发包人根据变更程序中批准的变更费用的增减; ( 4)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的款项调整。 (2)固定总价合同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规模小、工期短,预计在施工过程中各种因素变化小;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符合施工要求 , 工程量清单准确完整; 3)工程结构简单,技术、工艺成熟; 4)投标期相对宽裕,符合招标法规定; 5)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表达清楚,无疑义;风险分摊合理、详细。 (3)风险特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易于支付计算,且工程造价做到事前就心中有数利于成本控制,双方而言结算比较简单,但是此类合同相对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对于承包商而言风险是最大的,业主具有明显的优势。 实践中许多工程业主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甚至大型工程也采用,难免产生诸多争议与纠纷。我认为本质因为业主凭借其市场优势,有意夸大了其适用范围以达到逃避风险的目的。尽管业主条件苛刻,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做充分的估计,并将其包合在合同价格之中,却丑女不愁嫁,仍有众多承包商饥不择食,甘冒巨大风险,总价合同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应该较高只能停留在理论上。 08清单规定主推单价合同,对于总价合同如何适用,目前有很大的争议。关于总价合同, 08 清单规范没有提到一个字,只有一条含糊其词的规定,且用了一个相当耐人寻味的“宜”字,相当有中国特色:“ 4.4.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宣贯教材第 50 页表示: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性不受合同形式影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书范本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本 导语:工程固定总价的合同是双方依据的重要合同,关于怎么去制订合同呢,请参考以下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本,希望能帮到大家。 篇一: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本(固定总价) 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XX项目装修工程承包事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税费、包保修等全部工作容的承包方式。 二、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该合同总价包含:施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运输费、采保费、运输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相关设施费、施工保险费、施工水电费、施工现场管理费、利润、验收费、质量保修费、相关税金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由乙方自行向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 2、总包配合管理费按合同总价的%计算,该费用已含在上述价格组成中,由乙方向总承包单位直接支付。 3、工程结算: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其合同总价已包含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乙方投标报价所列容及所涉及的各项风险费用。竣工结算时在完成本合同工程围不作调整,在合同围外增加工程的,另行结算。 4、若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产生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后支付,计价依据如下: (1)原预算中有综合单价的,按原预算单价执行;(2)原预算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参照等执行;材料、人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 《中国建设工程律师网》政策法规研究室杨磊律师 固定价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格合同,又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做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量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约定的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总价的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的结算价=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过程中各种条件变化不大,风险可以预见并可以控制; 2.工程设计详细、到位,图纸完整、清楚,工程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人有充足的时间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计算工程报价。

固定总价合同的对于承包人的风险 1、承包人要承担合同报价失误的风险 (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即纯粹是由于计算错误而引起的风险。 (2)漏报项目的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人所报合同价格应包含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任何漏报均属于承包商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损失。 (3)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2、承包人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1)工程量计算的错误。业主有时给出工程量清单,有时仅给出图纸、规范,让承包人投标报价。此时承包人必须认真复核和计算工程量,避免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定或不明确、表达含糊不清,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 (3)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采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人按初步设计进行报价;或者尽管施工图已设计完成,并按其进行招标,但做标期太短,承包人无法详细核算工程量,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3、承包人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只有在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时,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所以,承包人的所赔机会有限,而业主对工程造价容易控制。

采购合同范本固定总价版

合同编号: 【】采购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卖人):【】 甲方向乙方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标的物及交付 1、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项下所有标的物以下统称为“货物”),货物要求及明细以下表的约定为准: 2、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1)交付时间:【】年【】月【】日或本合同签订日起【】个工作日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运输:乙方负责运输,如需购买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4)包装方式:乙方应当采取能够保护货物完好无损的最合理包装方式或按甲方要求(甲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该价款是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约定义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质保费及税费等各项费用。 2、付款时间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如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即¥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总价的【】%留作质保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质保义务后,自质保期届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为: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4、发票 甲方按照本条第2项第(1)点约定的数额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金额等同于合同总价100%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条、验收及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 1、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及时进行验收; (2)甲方验收通过的,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担保责任,不视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瑕疵认可与接受,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风险和所有权转移

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近几年来,由于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由此带来的工程造价争议随之大幅上升。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风险有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签订这类承包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本文作者结合实践,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争议类型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供承发包双方参考。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

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招标实践中,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结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只不过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罢了。 对于业主而言,通过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业主高价获取工程的的风险几乎不存在。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往往可以逼迫承包商减少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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