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概论课程标准

民航概论课程标准
民航概论课程标准

民航概论》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民航概论

课程编号:105311

课程类型: 基本技能适用专业:航空服务专业负责人:编制单位:

1、课程性质

课程的定位

本课程是一个适用于航空运输各专业的学科基础课,也是一门进入民航行业的基础课,它可以

使学生全方位地感受民航的各个方面的基本知识,从感性上认识民航,为今后学习其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打下基础。它的任务是使学生具备从事航空服务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的一门学科,通过讲授法、任务驱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多样化的教学过程.按照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

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以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原则,教学组织以技能为为目标,以素质为基础,采取以学生为主体的任务驱动、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活动,加强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达到促进学生专业综合素质的提升的目的,真正培养专业与专长合格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课程的设计理念和思路

课程的设计理念从传统观点来看,航空概论是一门理论性为主的知识性课程,基本没有实践性的教学内容。因此,制定航空概论课程标准应以培养学生的整体规划和应用能力为出发点,在教学过程中兼顾职业能力标准实施。以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原则,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出发,打破传统学科体系,以知识、技能、实际应用为主线设计教学内容,达到促进学生专业综合素质的提升的目的。

课程的设计思路制定航空概论课程标准应以培养学生的整体规划和应用能力为出发点,在教学过程中兼顾职业能力标准实施。以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原则,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出发。

职业面向该课程职业面向的岗位有: 空中乘务员、空中乘务安全员、机场和航空公司的要客服务员、航空票证录入员、值机员、引导员、配载员、机票销售员、客检、货检、航空器监护员等。

职业拓展该课程未来职业拓展的岗位有:航空公司市场营销人才,民航安检航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才、民航客舱安全管理人才

2、工作任务和课程目标

本课程的培养目标是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使学生掌握民用航空的基本概念、研究民

用航空的目的和方法、系统学习航空器的装备情况;航空器活动的环境及导航;空中交通管理;航空运输;及通用航空等基础知识的全面了解。系统掌握航空服务工作所应具有的文化知识,以及这些相应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综合业务能力与素质,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增强吸收新知识的能力,为从事快递物流方面的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工作任务

典型工作任务

根据《航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确定《民航概论》典型工作任务如表1 所示。

表 1

2.1.2 专业能力和知识目标

根据表1的典型工作任务,确定本课程专业能力与知识目标如表 2 所示。表 2 :专业能力目标与专业知识目标

课程目标

专业能力目标

1. 民航运输的基本特征和规律;

2. 航空运输生产组织的运营与管理;

3. 民用航空基本概念;

4. 掌握航空公司的基本构成及各部门基本职能

5. 掌握航空运输业的基本特点

6. 掌握民航客运业务和货邮运输业务

方法能力目标

1. 培养学生具备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

2. 培养学生具有发现新问题并进行系统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培养学生具备有计划地组织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4. 培养学生具有自主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和自主探究新问题的能力;

5. 培养学生善于利用网络资源和市场资源进行产品和专业资源选择和积累,学习应用各种资料的能力;

6. 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社会能力目标

1. 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良好的行为规范和较高的职业素养;

2.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 具有较强理解交流能力;

4. 具备创新能力和不断学习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团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与前后课的联系与

前续课程的关系本课程

与《民航法律法规》、《民航

英语》课程并行,知识互为补

充,相辅相成。

与后继课程的关系

为后续的《航空运输地理》《民航货物运输》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4、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本课程教学采用“教学一体化”教学模式,理论教学内容与实践教学内容融为一体,课程结构参见表4-1.

表4-1 课程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表

5、学习资源的选用

教材选取的原则

教材选取应遵循“适用、实用、够用”的原则。

适用是指选用先进、适应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规划教材或优秀教材,实用是指选用由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的工学结合特色鲜明的教材,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有效的文献资料;够用是指实验实训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推荐教材

孙暄主编《航空概论》,中国民航出版社(2008 年9 月,第7 版)

教学参考资料

[1] 刘得一《民航概论》,中国民航出版社(2004 年9 月)

[2] 黄永宁《民航服务概论》,旅游教育出版社(2013 年1 月)

6、教师要求

本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要求任课教师必须具有丰富的民航知识(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课程开发能力、基于学生能力培养的教学能力、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的能力等,以利于教学和课程的改革。

7、学习场地、实施要求

本门课程的实训条件要求有教学做一体化的综合实训室,融教学与实训为一体,以及与课程相应的软件作支持。校外要求有与学校长期合作的企业做实训基地,满足学生顶岗实习的需要。

8、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

课程考核方式

本课程的考核改变单一的终结性评价方法,采用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理论考核和实践

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实践考核比例为70%。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可以全面考核学生的航空概论

知识的掌握情况,重点考核学生的工作效率、实践能力以及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卷采取闭卷考核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分析题,考核比例为30%。

课程考核标准

态度纪律考核标准

课内任务考核标准

课外拓展练习考核标准

表8-4 课外拓展练习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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