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

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
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

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

一、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卷材料包括

1、事故认定书

2、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3、其他文书(当事人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交通事故处理协议等)

二、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卷由正卷和副卷构成

(一)正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

1、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

2、移送案件通知书

3、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

4、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

5、交通事故现场图(记录图、比例图、断面图、立面图、分析图)

6、交通事故现场照片

7、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8、传唤证

9、当事人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10、视听材料目录

11、讯问笔录(按讯问的时间顺序逐人归档)

12、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逐人归档)

13、谈话记录(按谈话的时间顺序逐人归档)

14、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

15、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必要时附照片)

16、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书(必要时附照片)

17、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报告、鉴定书(附检验鉴定照片)

18、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

19、死亡证明

20、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鉴定书(附车辆及部件检验鉴定照片)

21、其他检验、鉴定书、评估报告(饮酒、血迹、指纹、财产)。

22、交通事故认定书

23、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24、听证文书(举行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等)

25、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撤消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行政拘留证

26、行政复议文书

2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执行通知书(回执)

28、委托书

29、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损害赔偿调解书、调解终结书、调解记录

30、尸体处理通知书

31、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

32、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包括不立案、不受理、不调解等)

33、送达回执

34、其他行政法律文书

(二)副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

1、——审批表(见《公安行政法律文书》)

2、——报告书(用于除审批表规定外,按照有关规定应报上级审批的事项)

3、呈请(回避、拘留、提请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侦查终结、起诉、撤销案件)报告书

4、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记录

5、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协查通报、公告或者撤销通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进度情况通报表

6、与损害赔偿调解有关的材料(被抚养关系证明、户口证明等)

7、交通事故遗留物品清单

8、司法机关调卷公函、律师介绍信

9、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10、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血样提取登记表

11、认尸启事

12、其他与交通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表、交通事故报告表、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交通事故结案报告等)

三、办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事故案卷由正卷和副卷构成

(一)正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

2、传唤通知书(副本)

3、拘传证

4、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回执)、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副本)、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副本)、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副本、回执)、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副本)

5、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

6、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

7、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

8、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副本)

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0、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副本)

11、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12、起诉意见书、司法机关判决书或裁定书

13、其他刑事法律文书(撤销刑事案件决定书等)

14、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卷正卷材料

(二)副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

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副卷材料及装订顺序。

卷宗装订顺序

卷宗装订顺序 现将本院《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执行案件卷宗装 订顺序》印发给你们,望各庭、队、室、科认真遵照执行。 2007年1月4日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 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

卷宗封面样式 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 案件审理室 关于XXX()违纪案件的卷宗 执行卷(第X册,共X册) 本册收录文件概要: 自年月至年月保管期限: 本卷共件共页归档号: 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

关于卷宗封面及装订说明 1.封面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案卷封面。 2.“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直接印制在封面上。案件卷宗名称应居中写明被调查对象姓名及本册案卷性质(执行卷)、同一性质案卷共几册。其后“本册收录文件概要”应写明本册案卷内部主要文件内容。 3.“自年月至年月”填写本册案卷中时间最早与最晚的文件日期。“保管期限”写明属永久、长期(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均作永久保管)。“本卷共件共页”指本册案卷中共多少份文件多少页。“归档号”填写本册案卷入档案的连续编号,同一案件的案卷原则上综合卷在前,证据卷在后。“全宗号”、“目录号”等在将案卷移送档案部门保管时由档案部门填写。 4.封皮、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 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

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 执行卷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 1.执行依据材料(文书样式见审理卷) (1)纪委常委会、厅(局)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纪要及政府审批材料; (2)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下发的通知; (3)处分决定书; (4)其他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书材料; (5)《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 2.执行情况材料 (1)受处分人签名的处分决定文书; (2)各类送达回证; (3)《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4)被处分人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变更以及编制注销等相关材料; (5)受处分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6)其他材料。 3.恢复党员权利文书材料 (1)恢复党员权利告知书 -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 一、封皮 封皮一般分类设置:诉讼、非诉讼、仲裁、法律顾问。 1.诉讼:诉讼类型(民事、刑事);年度;所内卷号;案由;案号;承办律师;收案日期;结案日期;审级;审理结果;归档日期;档案号数;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共计页数;档案类号等等 2.非诉讼: 3.法律顾问:顾问类型;卷宗编号;年度;业务编号;聘请单位名称;受聘律师;法人代表;联系人;合同期限;单位性质;基本情况(单位人数、下设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归档日期;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统计页数等; 4.仲裁:年度;卷号;事由;当事人;承办律师;接受日期;办结日期;办结方式;统计类别;卷宗页数等 二、案卷目录: 1.基本内容填录:案件名称;业务类型;归档时间;客户、案件编号;委托方;主办律师;承办律师;页数;基本说明等 2.序号:不须多言,自然数依次排列; 3.内容:是主要目录部分,按照卷宗整理后的顺序依次将主要内容提炼后填写; 4.页码:卷宗整理后编辑的页码; 5.备注:对文件内容的备注说明; 三、下面详细讲解案卷整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文件的内容提炼: 一般以文件标题为目录内容,便于查找。对于标题内容过于简单不容易识别的,可适当提取重点提示性内容。

2.标记页码: 正规标记法应使用打码器依次标记,没有条件的手写也无所谓,所内档案以实用为要。应注意的是,律所内的卷宗文件以复印件为多,但也有部分正本文件,复印件多为单页面,正本文件尤其是判决书类型文件多为双页面,因此标记页码时注意双面页码勿遗漏。 3.案卷整理顺序(诉讼案件) 一般以案件发展的顺序为顺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证据性文件居后。总之,以便于案件线索梳理、案情发展了解为原则。 1)封皮; 2)目录; 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法院传票等法院通知类文书; 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 7)起诉书; 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 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 10)民事判决书; 11)办案小结; 4.其他 1)重复的文件去掉,如有原件正本,则留存正本; 2)现司法中涉及的文件都以A4要求为主,因此卷宗一般文件均为A4,但也有少部分不规则大小文件,如律师手稿、快递单、单据等,对于此类文件应将其粘贴在A4白纸上,在白纸相应位置打印页码后装订; 3)文件原装订用的书订等都去掉,方便案卷整体装订,避免损坏装订机器并保证卷宗的美观性。

文书档案(归档文件)整理方法

文书档案(归档文件)整理方法 一、整理原则: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归档文件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归档文件整理就是以归档案文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件是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刊物等成套性材料一次(期)为一件,来文与复文(请示与批复、函与复函)视具体情况为一件或两件,即当年有批复的,与请示并为一件;否则当年请示作一件,次年有批复作一件,要在请示、批复归档文件目录备注栏中分别注明。 ※“为一件”是指在实体上装订在一起,编目时也只体现为一条条目的文件,但过厚不易装订一起的,也可单独作为一件,另外编目。 ※正文与文件处理单(包括文件处理单、拟办单、发文拟稿纸、签批条)应作为一件,放在文件前面,与文件装订

一起。 二、质量要求 1、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托裱、修复,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2、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3、归档文件整理应分类清晰、编号准确。 三、整理方法 1、对归档文件的技术处理。包括拆钉、装订、修裱、折叠等工作。 (1)拆钉。文件上的金属钉、曲别针、大头针等要拆下来,对文件重新进行装订,对于短期保管文件可以不拆订。 (2)文件修整。为保证档案能长期保存和有效提供利用,装订前必须对不符合要求的归档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修裱破损文件。使用粘合剂和修裱用纸对破损文件进行“修补”和“托裱”。无需移交进馆的档案一般保持原貌就可以了。 第二,复制字迹模糊或易退色的文件。包括对以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圆珠笔、印台油、铅笔等字迹材料制成的文件材料以及传真等。目前常见的复制方法是复印,字迹不宜太深,最好采用单面复印。

行政处罚案件材料归档的归档顺序

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的归档顺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了行政处罚案件装订顺序,但现实工作中有些小的细节问题很多人不会注意,往往不是顺序的错误而是对材料的误解导致装订的错误。本人就文件顺序、归类谈谈个人的认识: 简单的行政处罚案件可以归为一个卷,就是说正副卷归为一个卷,但材料的顺序不能变。 (一)立案审批表;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行政处罚建议书); (三)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 1、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2、询问通知书; 3、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 4、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5、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 6、责令改正通知书; 7、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 8、听证通知书等。 (四)送达回证; 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 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 (五)听证笔录; (六)证据材料; 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及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 4当事人的陈述; 5、证人证言; 6、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7、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8、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9、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0、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1、勘验笔录; 12、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七)财物处理单据;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理行政案件质量,杜绝行政案件卷宗装订的随意性,省公安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和《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卷宗材料内容及排列顺序 (一)行政案件卷宗分类 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分行政(治安)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案卷、交通事故案卷、消防监督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等。 行政案卷分正卷和副卷(除行政复议卷宗外)。 正卷内容包括:结案报告、各种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及调解笔录等。 副卷内容包括:工作记录、审批表、报告、审核意见等。 (二)行政处罚案卷 正卷内按顺序存放下列材料: 1、结案报告 2、受案登记表 3、报案材料、当场抓获材料、投案自首材料 4、继续(留置)盘问、延长继续(留置)盘问审批表 5、留置盘问记录

6、传唤证 7、检查证 8、讯问笔录(逐人按时间顺序排列)、检查、交待材料 9、询问笔录(逐人按时间顺序排列) 10、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教师)通知记录 11、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1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13、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14、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15、赃物或者被损坏物品估价证明 16、伤情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检测结论 17、物证鉴定材料 18、现场勘察、检查笔录 19、物证照片 20、户籍证明、前科证明、电话查询记录等 21、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22、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23、行政处罚决定书 24、送达回执 25、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26、收缴物品决定书和收缴物品清单 27、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文书整理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文书档案的整理与数字化 文书档案的整理流程 1、与甲方文书档案的交接 2、分年度:将所有文件材料按年度分开,同一年度放在一起; 3、分类:按年度分收文(本单位收到的文件)和发文(本单位自行印发的文件)。

4、收文排序:按责任者排序,同一责任者的文件,先按文号排序、没文号的,跟在该同一责任者材料后面,排序时剔除重复件。 5、发文:按文号分开,并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序,带文号发文不得缺号,如有缺号文号,填写记录单交与用户补充。发文原则上正式发文(红头有盖章)、领导签发稿、定稿三者齐全、完整,确实没有必须保证正式发文和领导签发稿均有。发文排放顺序,正文-领导签发-定稿。 6、档案保定期限鉴定:对所有文件按照用户方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鉴定,划分档案保管期限和类别。 7、编写码:对2016年以后(包括2016年)的文书档案,在每份文件的右上角编写页码(背面为左上角),有效页均需编写页码,一份文件一个流水页号,都从1开始编写。 8、加盖档案章:对归档的文件按照用户方档号章格式在文件右上角加盖档号章,并填写档案章内容,包括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页号; 9、档案编号:按年度、保管期限编排档案流水号,一个年度一个保管期限编排一个流水档案号,一份文件为一号,从“0001”开始编。 10、填写文件档号章信息 11、文书扫描

12、图像处理 13、图像质检 14、著录 15、著录质检 16、装订(永久、30年保管期限为不锈钢订、10年可用普通订) 17、装盒 18、填盖档案盒信息内容。 19、生成档案目录,并装订成册 20、与用户交接归还上架,上架时,面对档案柜(或密集架),由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按年度、保管期限排列上架。 备注:如不需扫描,仅做整理,只需按:1—9、14——20工序整理即可。文书档案的整理方法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公众演讲.doc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八)_公众演讲 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解释》第5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的规定来处理。对于复杂的诉讼当事人主体的确认时,要求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赔偿权利人必须把这些共同侵权人都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未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必须追加共同侵权人参与共同诉讼。这种诉讼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不可遗漏共同被告。而且,共同侵权人之间尽管存在着责任分担比例的问题,但对受害人却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解释》的规定不仅更加符合侵权法理论,也从实际上加强了对受害人的保护。 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工伤赔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1] [2] [3] [4]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八)_公众演讲 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

行政(治安)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公安行政、治安案件,卷内应当保存下列文书材料:受理案件材料;处(罚)理决定文书材料;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调查取证材料;告知材料;听证文书材料;送达执行文书材料;其他结案文书材料;需要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具体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三、卷内材料 (一)受理案件文书 1、受案登记表 2、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 (二)处罚(理)决定文书 3、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 4、呈请收缴/追缴报告书 5、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6、收缴/追缴决定书 7、呈请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报告书 8、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9、呈请限期戒毒报告书 10、限期戒毒通知书 11、呈请不予处罚报告书 12、不予处罚决定书 13、治安案件调解书 14、呈请终止案件调查报告书 15、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6、呈请取缔报告书 17、取缔通知书 18、责令限期___________通知书 19、责令停止___________通知书 (三)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

20、传唤证 21、呈请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问时限报告书 22、继续盘问通知书 23、暂存物品清单 24、呈请检查报告书 25、检查证 26、检查笔录 27、扣押物品清单 28、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29、呈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报告书 30、登记物品清单 (四)当事人笔录材料 31、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32、询问嫌疑人笔录、嫌疑人陈述、申辩材料 33、询问被害人、证人笔录 (五)鉴定、检测文书 34、法医鉴定书、委托书 35、精神病医学鉴定书 36、价格鉴定结论书或财物损失价格证明 37、管制器具鉴定书 38、淫秽物品鉴定书 39、枪弹鉴定书 40、毒品检验报告书(物证鉴定书) 41、酒精度检测结论书 42、其他需检验、鉴定物品的鉴定文书 43、重新鉴定申请书 44、呈请重新鉴定报告书 45、重新鉴定结论 (六)其他证据材料 46、现场勘验笔录、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发票、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 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审判业务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整理立卷,根据归档的要求填写案卷目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按照归档制度将案卷目录、检索工具同所有案卷定期移交给人民法院档案室集中保存,就是归档。文书案卷的归档,既能保证本机关的档案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又可为党、国家和社会积累档案财富。至此,标志着整个案卷整理归档工作的完结,文书材料从现行处理阶段转入档案管理阶段。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立卷 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承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交警岗位职责

交警岗位职责

乌海市公安局交警岗位职责 一、交警队长岗位 第一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负责警队的全面工作,带领民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维护班子团结,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班子廉洁、高效;加强党、团组织建设,维护内部团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思想觉悟。 第三条结合实际,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检查和总结考核工作。 第四条带领民警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先期处理道路上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交通秩序,压降交通事故,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交通信息,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订针对性措施。 第六条注重与公安机关内外搞好协调关系,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建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 第七条加强民警的教育训练,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和警务技能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警务实战技能、执法办案水平和管理服务质量。 第八条主持研究制定交警队伍建设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

实施和检查落实。依法对交警队伍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第九条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保护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十条坚持科技强警,提高民警应用交通科技装备的能力。 第十一条参加值班、备勤,履行值班民警职责。 第十二条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教(指)导员岗位 第一条负责警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民警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的条例条令、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 第二条调查、了解民警的基本情况,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组织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活动。 第三条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负责对民警的培养、考察、推荐、选拔工作。 第四条全面负责警队党、团支部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共青团青年突击队的作用。 第五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纠正队伍中存在的违纪现象和不良倾向,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档案的整理方法(WORD17页)

档案的整理方法 第一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文书档案) 一、整理的特点、原则、适用范围 《归档文件的整理规则》是以“简化整理、深化检索”为宗旨的,它与传统的立卷相比较,根本特点就是以件为单位,简单地说,它所提出的整理方法就是以“件”为整理单位。《规则》提出的整理原则,概括为“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规则》对归档文件的概念做了一个界定。专指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另外,《规则》对适用的归档文件种类也进行了限定,明确为纸质文书材料。不适用于科技、会计等专门档案以及声像、电子等特殊载体的档案的整理工作。这些档案的整理仍然按以前的整理方法。 二、整理要求 1、归档文件要齐全完整。 2、对归档文件要进行修整。 3、建立文档一体化。 4、公文处理必须符合要求。这与立卷时提出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都必须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 三、整理方法 (一)“件”的确定: 通常情况下,一份文件就是一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1、正文与附件视为一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 2、正文与处理单视为一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 3、正本与定稿视为一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4、原件与复制件视为一件。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 5、转发文与被转发文视为一件。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 6、一些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作为一件; 7、来文与复文视为一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8、请示经过若干层次形成的批复,各为一件,可作为同一事由排列在一起; 9、格式统一的表格,视为一件; 10、不易拆开的会议材料,视为一件;不易拆开的会议记录,视为一件;不易拆开的介绍信存根,视为一件。 (二)文件的修整 1、首先,对破损的文件要进行修补,托裱。 2、其次,对字迹模糊、褪色的文件要进行复印。 3、另外,要去掉金属器。 4、超大型纸张要处理。 (三)装订 《规则》提出用不锈钢订书钉装订,在件的左侧用两根不锈钢钉装订,要求左齐、下齐。对于一些厚的文件,我们仍旧采用“三孔一线”的装订方式。 密封好的书不重新装订。 (四)分类 《规则》选择年度,组织机构(或问题),保管期限作为通用的分类方法,分类层次最多三层,年度——问题(或组织机构)——期限;最少两层,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邗江区采用两层分类,即按年度——期限。 (五)归档文件的排列 《规则》对文件的排列顺序作了规定,必须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即坚持了“事由”原则,因此,我们在排列时,对事由的理解显得尤为重要。事由是指一件具体的事,或一个具体的问题,或一段较紧密的工作过程。一项工程、一次活动、一次会议,均可分别视为一个事由。一次请示,批复收到后,可视为事由办理完毕。 同一事由内的归档文件排列按文件的形成时间、日期在前的文件排列在前,日期在后的文件排列在后面。 事由之间的排列,按事由办结时间的先后顺序,随办随归,会议文件、统一报表等成套性文件集中排列。 暂时没有计算机或还没有购置相关软件,仅仅靠手工检索单位,文件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本级——下级

2019年整理交通事故档案归档的标准

交通事故案件归档要求及相关文书制作本 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A40-2004《交通事故案卷文书》。 本标准与GA40-2004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交通事故案卷文书》修改为《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 ——修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文书名称、 内容及格式(2004年版的6.1.1;本版的6.1.1); ——删除《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2004年版的6.2.1.3);——修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主要内容,改为填空式并增加了“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栏目(2004年版的6.2.1.4;本版的6.2.1.3); ——调整《讯问笔录》在案卷中的排列位置,(2004年版的6.2.1.11;本版的6.2.2.14); ——修改《询问笔录》主要内容(2004年版的6.2.1.12;本版的6.2.1.11); ——修改《交通事故认定书》名称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相应的主要内容(2004年版的6.2.1.22;本版的6.2.1.21);——增加《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见6.2.1.22); ——增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受理通知书》(见6.2.1.23);

——增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不予受理通知书》(见6.2.1.24); ——增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见6.2.1.25);2004——修改《当事人血样(尿样)提取登记表》主要内容(. 年版的6.2.3.10;本版的6.2.3.10)。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事故对策指导处、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强、张先国、刘东、陈正刚、刘宇鹏、唐剑军、李华、孔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40-1992;——。GA40-2004——. 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的种类、格式、制作及归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涉及案卷文书的工作。

律师所 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 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 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4、提押票; 25、司法建议书; 26、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备考表; 33、证物袋; 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诉讼保全申请; 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保护方式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保护方式有哪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

燃油溢出的现象,除及时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做好防范措施。特别注意:燃油起火时,不能用水灭火,要用沙子覆盖的方式来灭火,否则极易造成火势扩散。 二,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程序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做好报案记录。据情况进行大致了解,属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应及时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将案件移送至主管部门,且及时通知报案的相关当事人。 经现场勘查,案件确属交通事故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案件,经负责人批准,应书面通知当事人。 以上事故的现场勘查,一般不得少于两人数人。 属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案件,地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必要时应当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到现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其认为必要时也可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由管理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派员进行。 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应当立即进行伤者及财物的抢救;然后收集物证、寻找目睹事故发生的证人,并制作勘查材料;最后清点现场遗留的物品,做好清理疏散工作,恢复道路的正常通行。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一)主卷 1、受案登记表 2、传唤证。 3、检查证。 4、证据材料 (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2)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 (3)鉴定、检测结论。 (4)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6)书证、物证。 (7)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9)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调解文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 6、听证材料 (1)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3)举行听证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报告书。 7、裁决文书 (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单。(2)当场处罚决定书。 (3)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 (4)收容教育/延长教育决定书。 (5)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6)限期戒毒通知书。 (7)责令限期—通知书。 (8)责令停止—通知书。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10)不予处理决定书。 (11)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2)移送案件通知书。 8、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文书 (1)户籍证明、前科材料。 (2)电话查询记录。 (3)送达回执。 (4)—执行通知书(回执)。 (5)交纳罚款等交款凭证。 (6)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 (8)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9)担保人保证书。 (10)退还、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1)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2)解除收容教育、强制戒毒证明书。 (13)申请回避相关文书材料(待定)。 (14)备考表。 (二)副卷 (注:上边没有列到的内容都列入副卷,排列不便分开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为: 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或指定书; 4、阅卷笔录; 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6、调查材料; 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8、集体讨论记录; 9、起诉书、上诉书; 10、辩护词或代理词; 11、出庭通知书; 12、裁定书、判决书; 13、上诉书、抗诉书; 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委托书; 2、收费凭证; 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5、调查材料;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工作小结。 五、其他案件类型顺序 1、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2、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3、涉外类卷分别参照国同类卷顺序排列。 4、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卓顶精文2019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报警的受理与处理 第三章自行协商 第四章简易程序 第五章现场安全防护 第六章调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现场处置 第三节现场勘查 第四节询问和讯问 第五节调取证据 第六节辨认和模拟实验 第七节检验、鉴定 第七章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八章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二节复核 第九章处罚执行 3

第十章损害赔偿调解 第十一章结案 第十二章执法监督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第三条交通警察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规范用语。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实行分级负责、专人办案、领导审批制度。对造成人员死亡或者其他疑难、复杂案件应当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要求,配置必需的人员、装备和办公场所。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提高交 4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xx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xx、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xx、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xx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xx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xx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文书档案的整理方法和步骤

第三部分 文书档案的整理方法和步骤 文书档案的整理方法包括立卷的整理和归档文件整理两种方法 立卷整理的方法和步骤 一、确定分类方案 ◆分类是文书档案整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基本步骤。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分类方案。 复式分类法 1、年度—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法 2009年:办公室……永久、30年、10年业务处……永久、30年、10年指导处……永久、30年、10年 2010年:办公室……永久、30年、10年业务处……永久、30年、10年指导处……永久、30年、10年 2011年:…… 复式分类法 年度—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法永久30年10年 2009年:办公室…… 1-10 11-20 21-30 业务处……31-40 41-50 51-60 指导处…… 同上 2010年:办公室……业务处…… 同上排列指导处…… 2011年:…… 复式分类法 2、年度—问题—保管期限分类法 2009年:党群类……永久、30年、10年 业务类……永久、30年、10年 行政类……永久、30年、10年 2010年:党群类……永久、30年、10年 业务类……永久、30年、10年 行政类……永久、30年、10年 2011年:…… 复式分类法 3、保管期限—年度—问题分类法 永久:2009年……党群类、业务类、行政类 2010年……党群类、业务类、行政类 2011年…… 30年:2009年……党群类、业务类、行政类 2010年……党群类、业务类、行政类 2011年…… 10年:2009年……党群类、业务类、行政类 2010年……党群类、业务类、行政类 2011年…… 复式分类法 4、保管期限—年度—机构分类法 永久:2009年办公室、业务处、指导处…… 2010年办公室、业务处、指导处…… 2011年…… 30年:2009年办公室、业务处、指导处…… 2010年办公室、业务处、指导处…… 2011年…… 10年:2009年办公室、业务处、指导处…… 2010年办公室、业务处、指导处…… 2011年…… 保管期限—年度—机构分类法 ◆不管采用哪种分类方法,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一致性。要做到类别设置合理,各类之间界限清楚,归类准确。 二、鉴定 ◆确定文件是否留存,剔除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确定留存文件的保管期限:永久、30年、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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