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全文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全文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全文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2008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529号公布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明确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第三条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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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条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第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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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保证项目申报工作能有序、高效、优质地完成并取得最佳的申报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试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向政府部门申报奖项荣誉、资质论证、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等项目管理。 三、实施部门及配合部门 主导实施部门:*****部 配合实施部门:根据项目申报实际需求,公司财务部、研发部、产品部、市场部等内部其他部门。 四、职责分工 *****部负责公司项目申报管理的全过程,其中包括:收集相关申报信息,编辑申报工作机制,组织计划实施和信息的反馈,完成项目申报后的总结、资料归档和管理实施改善工作。 项目申报的配合部门应按照*****部的计划分工负责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和完成布置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项目申报流程 1、及时获取申报信息 *****部项目申报员通过每天浏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网站、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发掘相关信息,并向部门

负责人通报最新项目信息情况。 2、组织内部评审 *****部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司财务部、研发部、产品部、市 场部等内部其他部门对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内容为:该项目我公司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可行性分析等,如满足条件,进一步确定我公司申报课题,并简要说明理由。择优申报,提高申报通过率。 3、下达任务 评审通过,项目可行,组织与安排相关人员纳入项目申报组,执行具体工作任务。 4、准备申报资料 由*****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部负责编写有关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形象等方面的资料以及全面负责申报文稿的统稿、跟踪项目任务进展状况等;技术部负责提供申报材料中所需的产品设计、工艺等技术方面的内容、项目进度要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技术可行性分析等方面的资料;财务部提供申报材料中所需的经济可行性分析、资金运作(筹措)、财政补贴及国家、省、市配套资金政策、银行承诺 等方面资料,并负责对申报项目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市场部提供申报材料中所需的市场分析、产品情况与用户信息及意见等相关的资料。 5、申报资料公司内部初验 *****部完成项目申报材料汇编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组织相关

2.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文件资料的指导意见

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文件资料的指导意见 (2018年9月29日修订) 为方便经营者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23条,规定如下申报文件资料,供经营者申报参考。申报人可参照申报表格式(附后)制作申报文件材料。 第一条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集中的性质、集中的背景、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集中将影响的市场、集中的商业考虑、经济合理性以及集中所符合的申报标准。 申报书内容应简明,并由申报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申报书应附一份不包含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摘要。 第二条集中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企业形式、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额(包括全球和中国境内)、公司规模及业界地位、公司设立和重要变更的历史情况等。 集中申报人应提供其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证明。若申报人为境外企业或自然人,还应提交当地相关机构出具的公证认证文件。 申报人委托他人代理申报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其联系方式及文件送达地址。境外申报人应委托在境内有住所的代理人或文件签收人,并提供联系方式。 第三条与集中各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和自然人名单及简介。可以使用组织系统图或其他图表来说明上述企业和个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 对于从事与所申报集中相关业务的公司,应做更详细的介绍。除参照本指导意见第二条介绍关联方情况外,还应详细介绍其产品(服务)的情况。

对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境内投资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分公司和其他在中国境内登记的实体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如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批准证书)。 第四条集中交易概况,包括:达成集中交易的背景情况;集中的性质和方式(如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合并、组建合营企业等);交易标的、交易金额(如经评估或有关部门认可,应提供相应文件)、预计完成日期;集中完成后相关公司的控制和关联关系(必要时可用图表表示公司结构);集中所涉行业和主要产品(包括其产能、产量、销量、价格、成本等情况);集中的动机、目的或经济合理性分析;集中后的市场发展前景和发展计划。 第五条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相关市场界定及理由,包括对产品市场和地域市场的界定。界定相关产品市场可以从产品本身的特性、价格、用途、消费者需求和偏好、需求和供应替代性等角度进行分析。界定相关地域市场可以从行业特点、产品性质、运输、关税、保险、消费习惯等角度分析。界定相关市场必要时应提供相关数据进行相应的经济学分析。 2、相关市场基本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从市场总体规模及发展现状、主要市场竞争者及其市场份额和联系方式、市场集中度、相关市场产品进出口状况及关税、运输成本、各国价格水平等方面分析,并提供数据来源和计算依据、证明文件等。 3、集中对市场结构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从集中各方最近两年营业额及市场份额、集中各方经营方式等方面分析,并提供数据来源和计算依据、证明文件等。 4、相关市场的上、下游主要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应列明与集中各方存在上、下游交易的主要企业,并介绍与上、下游企业开展交易的基本情况。 5、相关市场的供应结构和需求结构。 第六条市场进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 1、进入相关市场在事实和法律等方面的障碍。

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 一.概念: 反垄断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二.法律责任: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经营者集中的控制程序 1.事先申报制度: 对市场竞争具有重大影响的经营者集中事项(并非所有集中事项),必需事先向主管机关进行申报 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经营者集中的豁免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明确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第三条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条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

关于对未达申报标准涉嫌垄断的经营者集中证据收集的暂行办法2009

关于对未达申报标准涉嫌垄断的经营者集中证据收集的暂行办法(草案)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对未达申报标准但涉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立案调查前的证据收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依据《规定》第四条,对未达申报标准但涉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进行证据收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申报标准,是指《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申报标准。 第三条【启动证据收集程序前的初步分析】 商务部可以根据举报、媒体信息、相关部门的意见等合法渠道获取的信息,对未达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是否涉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进行初步分析。 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商务部应当进行初步分析。 第四条【启动证据收集程序的考虑因素】 商务部在进行初步分析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市场份额、集中涉及的地域范围、同行业竞争者、上下游企业、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反响的强烈程度等。 第五条【启动证据收集程序的条件】 经过初步分析,有充分理由怀疑未达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商务部应当启动本办法规定的证据收集程序。 第六条【证据收集途径】 商务部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进行证据收集: (一)从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二)询问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要求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提供与集中有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 (三)在必要的情况下,向相关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供应商、客户、竞争者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核实相关数据和情况,请其协助提供有关信息和文件资料; (四)商务部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合法措施。 第七条【证据收集程序】 商务部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进行证据收集,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表明身份。 执法人员进行询问,应当制作笔录,并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执法人员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和文件资料,应当要求提供信息和文件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在提供的材料上签字盖章。被询问人或者其他提供证据的单位或个人拒绝签字盖章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八条【证据收集的范围】 在证据收集阶段,商务部判断未达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是否涉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可以收集以下方面的证据: (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二)相关市场的规模、市场集中度及市场竞争状况; (三)相关市场的进入难易程度; (四)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对经营者集中的反应; (五)相关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意见; (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集中前实施经查实的垄断行为的记录;

职称评审申请书

职称评审申请书 职称评审申请书 职称评审申请书1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XX年7月毕业于临邑师范体育班,于20XX年8月分配到xxxx中学工作。20XX年8月因工作的需要来到土桥中学任教。这些年来,在校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和实践锻炼下,工作能力和思想认识有了极大的提高。在这十年间我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转变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一、教学方面:20XX年毕业以后并没有从事我的专业(体育)教学工作而是,20XX年以后从事信息技术课的教学。在教学中我对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安排等常规工作积极认真的完成,并在实践之中注意查缺补漏,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教学问题就积极向同事们请教,努力做到课前准备好、课中讲解透、课后督促检查严。课堂上力求贴近学生生活,最大限度地运用自己的所学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课后积极和同事们探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寻找解决方法,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得到不断的进步和提高。20XX年我校新增加了六年级两个班我从事小学六年级数学和中学信息技术课的教学工作,新的工作既有压力又有挑战。通过与从事六年级教学的老教师学习和自己一年的努力很好的完成了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二、个人素养方面:教书之余,我自觉学习与教育相关的知识,自己购买了《教育学》、《心理学》、《中学青年教师》、《教育报(小学版)》等相关书籍认真学习,还利用暑假期间参加化学教育本科学历的函授学习,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个人的文化知识素养以及教学能力。20XX年我参加了全国自学考试通过几年的努力今年就要毕业了。并参加校、县、市级的各种培训,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并达到了培训开发区教师计算机的能力,因此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们的好评。 三、思想政治方面:在生活和工作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遵“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时刻提醒自己,重视“为人师表”的职业形象,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尽量不给学校添麻烦,努力保持正派的工作作风,与校领导和同事们和睦相处,讲团结、讲正气,日常注意关心学生的冷暖,用爱心构筑与学生们、同事们的桥梁和纽带,努力和每一个学生、每一位老师都成为好朋友。20XX年我晋升为小学一级教师经过五年的'教学实践,现在我各个方面考核合格已经符合申请小学高级教师的资格,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请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称评审申请书2

项目申报专员绩效考核办法

项目申报专员项目申报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项目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申报政府鼓励项目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推进公司研发项目、完善企业资质荣誉和各类政府鼓励项目的进展,高质量、高效率、高经济性地完成项目工作任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公司领导及企业资质荣誉、项目产品成果荣誉的获得和各类政府鼓励项目申报等事项的考核奖励。 三、项目奖励办法 (一)获得各级资质荣誉及产品认证类 根据其档次级别及适用性给予一定的额度奖励,奖金数额分别如下(项目分档情况及各档奖励额度见下表):

(二)获得政府扶持资金类 项目分档及不同档次奖励额度根据项目所属档次给予一定额度奖励,奖金数额分别如下(项目分档情况及各档奖励额度见下表): 为避免因奖励标准跨度造成奖金总额出现偏差,奖金的算法采用

分档加权的算法。例如:项目资金为60万,需要验收,所得奖金为:10*0.08+40*0.06+10*0.05=3.7万 无需验收的项目资金到位即按奖励标准全额发放奖金,对于需验收类的项目,资金到位后发放50%的奖金,剩余的50%奖励资金作为项目基金,用于支付下列支出: 1、项目进展期间所需的资料,如监理、年度审核、检查、稽查等,由项目组成员召集人员进行搜集、准备,支付相关人员的加班费、劳务费等费用。 2、项目验收完成后,由项目组分配剩余项目奖金。 四、考核项目成立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定期向总经理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总经理负责对所有项目的考核、监督和管理。 五、项目奖金的分配 项目奖金的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按照公平、合理、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项目参与人的贡献大小分配给各参与人员,若人员离开公司,则自动终止奖励提成,其项目提成继续在项目组内分配。 项目奖奖金分配方案应由项目负责人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备案。 六、奖金提取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时确定的奖励额度和项目进展情况,荣誉证书下发或资金到位后及时把符合提奖条件的项目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总经理,总经理审查批准后交财务部按申报项目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兑现。

(完整版)项目申报管理制度

项目申报管理制度文件编号:PGB- 版本:A/0 生效日期: 2015 年7 月 1 日 1 项目申报管理流程图

2 项目申报管理流程表

序号活动内容要求涉及部门文本输出完成时间 15-18 项目合同签订、资 金分配 1、根据申报书内容填写合同条款内容 2、公司审核 3、用印 4、提交主管机关 5、合同归档 6、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7、报备财务结算中心发放 8、财务结算中心设立专款专用 企管部、业务部门 1.《项目合同书》 2.《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4天 16 项目实施1、项目按合同确定的目标进行实施 2、既定目标出现问题及时报备 3、报备问题及时纠偏 4、及时与主管机关汇报工作进展及问题 5、填报项目监理半年报、年报 企管部、业务部门、财务 结算中心 1.《半年度进度报告》 2.《年度进度报告》 6月、12月 21-22 项目验收1、验收申请 2、统筹协调现场验收事宜 3、根据申报书和合同约定检验标准准备审 核材料 4、验收报告 5、现场验收 6、验收合格材料归档 企管部、业务部门、财务 结算中心 1、验收申请表 2、验收报告 合同约定截止时 间 具体政产学研可申报项目工作流程及要求、相对应参考表格详见附表

3 项目申报管理制度说明 3.1 总则 3.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使项目申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后续跟踪、反馈,并取得最佳的申报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3.1.2 项目申报的内容 公司向政府部门申报是指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品管部及时与项目申报主管部门沟通申报条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现有项目进行分析、匹配,确定申报项目,并及时、准确向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项目申报可分为: 带资金项目:由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省级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厅、市级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区级科技局等政府部门下发的申报通知,具体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奖励项目。 不带资金项目:对企业意义重大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如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软件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优秀软件产品奖(金慧奖)、重点实验室、龙头企业、省技术创新方法试点和示范企业、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系统集成资质、涉及国家秘密的系统集成资质、CMMI体系认证、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定等。 常规性数据报表申报:主管部门要求管辖企业定期上报的企业数据。如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主要指标、总产出增加值、服务业调查表季度、年度网上申报及纸制版的数据报表申报等。 3.1.3 职责: 企管部: 负责研发产品的对外立项备案、申请保护工作; 负责对外沟通、协调;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就申报指南进行评估、启动、成立项目组; 负责项目申报材料的报送及跟进申报审批过程; 负责拟定项目整体的预算; 负责向公司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负责拟定项目获取资金的分配方案;

申报高级职称自我鉴定5篇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最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下面是整理的申报高级职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申报高级职称自我鉴定1 从20xx年9月份进入xx小学工作已将近三年的时间,虽已积累工作经验但也算是教育界新人。经过这段时期的努力工作和不断学习,我受益匪浅。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需要有良好的师德。因此这几年来我坚持学习党的各种先进理论,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形成自身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平时一直怀着谦虚诚恳的态度待人做事,能和同事和睦相处。常常不忘帮助别人,乐于助人不仅能铸造高尚的品德,而且自身也会得到很多利益。在与学生的接触中,我注意方式方法,耐心细心地进行教学工作,深受家长欢迎。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新老师,在如今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发展很快的年代,自身的学识相当重要。所以工作以来,我不断学习,丝毫不敢松懈,继续学习成为我工作学习中重要的一部分。除了参加新教师培训,我还努力潜心研究教学方法,学习教学技术,将所学的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教学是一项细致的工作,也是注重技巧的工作,于是我常常想把教学当成一门艺术来研究。 不仅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认真备课,精心设计符合学情的教学预案,在课堂教学中根据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反思并调整教学设计,尽量让学生发挥学习的

自主性,让学生快乐学习并学有所获。我还积极去听各位老教师的课堂,吸取前辈的经验完善自己的不足。在三年的教学中,我所任教的班级学生学习都很积极,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一种鼓励。当然,这一些是远远不够的,学海无涯,今后我将花更多的时间在课堂教学方法、策略的研究上。 我的工作自我鉴定已经完毕,成绩的获得也是我教育路上的动力。既然已走上了教师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探索,相信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我定能改善不足,发扬优点,在教育的路上越走越好,全面而不失风格! 申报高级职称自我鉴定2 我叫***,是****中学语文教师。**年*******学校毕业,**年调入**中学工作至今。工作以来,我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兢兢业业,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表现良好,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较好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尽到了一个教师应有的职责,受到上级机关、领导、同行和学生的认可和好评。****年,我被评为中学一级教师,**年来,我尽职尽责,既给年轻老师做榜样,同时又向高级教师学习,教学水平与工作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在德能勤绩四方面达到了高级教师的要求标准。现将我的工作表现总结如下 一、爱岗敬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

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6号令)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6号《未依法申报经营 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 2011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11-12-30 【实施日期】2012-02-01 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达到申报标准但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集中达到《规定》设定的申报标准,经营者未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事先向商务部申报而实施的集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营业额的计算,适用《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调查处理工作。 商务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助调查本地区内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 第四条对涉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商务部举报。商务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基本情况、涉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相关事实和证据等内容的,商务部应当进行必要的核实。 对于从其他途径获悉的涉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相关事实和证据,商务部可以进行必要的核实。 第五条对有初步事实和证据表明存在未依法申报嫌疑的经营者集中,商务部应当立案,并书面通知被调查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被调查的经营者,是指《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报义务人。 第六条被调查的经营者应当在立案通知送达之日起30内,向商务部提交与被调查交易是否属于经营者集中、是否达到申报标准、是否已实施且未申报等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商务部应当自收到被调查的经营者依据本办法第六条提交的文件、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被调查的交易是否属于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完成初步调查。属于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商务部应进行进一步调查,并书面通知被调查的经营者。经营者应暂停实施集中。

晋升高级教师职称申请书

晋升高级教师职称申请书 本人XXX,X年X月X月生,于X年X月X日毕业于XXX学校。同期在XXX 学校参加工作,至今已在教育工作十九年。2012年9月被评定为中学一级教师,现符合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要求,特提出申请,主要申请理由如下: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服从学校领导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无怨无悔已献身于XXX的教育事业。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本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大胆改革,用于创新,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先进理论和教学方法,在教育技术改革中,善于与寻求新思路,寻找新方法,始终走在学校教改的先进行列。本人所任教的班级数学成绩始终名列前茅。本人于2012年9月我被评为县级模范班主任,同时,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师。2012年11月,齐齐哈尔教育局授予“全市中小学优秀德育教师”称号,2013、2015两年被评为县级优秀教师,时值今日我仍不忘党的教诲,在我的工作的历程中再创佳绩;2017年6月,获得拜泉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嘉奖奖励。 我十几年如一日的坚守在工作岗位上,让自己在教育这块圣洁园地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2013年5月,在齐齐哈尔市第九届初中数学教师优质课评选活动中,荣获特等奖;2016年4月,在数学学科中考复习策略研讨会上,作了《一次函数中特殊图形的存在性问题》一节示范课,得到一致好评;2013年7月,所作的《相似三角形的周长和面积》一课,在东北地区初中数学青年教师优秀课大赛黑龙江赛区选拔赛中,荣获省级优秀课二等奖。在教学中,我非常注重教学设计、反思、案例的书写。 2012年10月,我撰写的《二次根式的乘除》教学反思,在全国“教育理论与实践论坛”作品评选中荣获一等奖;2013年5月,在齐齐哈尔市教师技能展评教研活动中,所进行的教学设计项目中,荣获一等奖;2013年9月,在东北地区中学数学教育研究会第十六次年会上,教学设计《有理数的加减混合运算》被评为省级优秀教研成果一等奖。2016年11月,所做的《单项式教学案例分析》一课,在齐齐哈尔市环境教育学会学术研讨会教学案例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 在工作中我特别注重德育教育,2012年10月,撰写的《德育教育在初中数学教学中的渗透》论文,在全国“教育理论与实践论坛”作品评选中荣获一等奖。2015年12月,在齐齐哈尔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十佳美德阳光家长”。 “不怕车子满,就怕马不前”,在新课改的热潮中,我也不甘落后,为了丰富自己,提高自己,我时时刻刻把自己置身于学习中,学校及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我都踊跃参加,2013年11月,获得了“十二五”期间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同年12月,在国培计划(2013)—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我顺利拿到了合格证书;2015年10月,参加“中小学翻转课堂与未来课堂指导”培训活动,成绩合格,颁发了合格证书。2016年11月,参加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项目申报管理制度.doc

项目申报管理制度1 项目申报管理制度文件编号:PGB-版本:A/0 生效日期:2015 年7 月1 日 1 项目申报管理流程图 2 项目申报管理流程表 具体政产学研可申报项目工作流程及要求、相对应参考表格详见附表 3 项目申报管理制度说明 3.1 总则 3.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使项目申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后续跟踪、反馈,并取得最佳的申报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3.1.2 项目申报的内容 公司向政府部门申报是指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品管部及时与项目申报主管部门沟通申报条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现有项目进行分析、匹配,确定申报项目,并及时、准确向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项目申报可分为: 带资金项目:由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省级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厅、市级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区级科技局等政府部门下发的申报通知,具

体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奖励项目。 不带资金项目:对企业意义重大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如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软件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优秀软件产品奖(金慧奖)、重点实验室、龙头企业、省技术创新方法试点和示范企业、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系统集成资质、涉及国家秘密的系统集成资质、CMMI体系认证、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定等。 常规性数据报表申报:主管部门要求管辖企业定期上报的企业数据。如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主要指标、总产出增加值、服务业调查表季度、年度网上申报及纸制版的数据报表申报等。 3.1.3 职责: 企管部: 负责研发产品的对外立项备案、申请保护工作; 负责对外沟通、协调;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就申报指南进行评估、启动、成立项目组; 负责项目申报材料的报送及跟进申报审批过程; 负责拟定项目整体的预算; 负责向公司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_吴长军

国际商报/2011年/3月/16日/第014版 经济与法导刊 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 吴长军 市场竞争中形成的经营者集中,不仅具有垄断的一般共性,即具有或者可能具有产生排除与限制竞争后果的本质特征,还具有其特殊的个性,即通过不同的途径与渠道实现垄断。因此,分析、探究金融危机时代经营者集中的类型及其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准确实施反垄断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经营者集中的法律适用框架 经营者集中之所以受到国家反垄断法的规制,根本原因在于经营者力图通过相关措施或途径增强、保持自身市场支配地位,进而有可能消极地影响竞争。反垄断法规制经营者集中但不是禁止经营者集中,只禁止对市场竞争有严重损害的经营者集中。因此,对经营者集中进行规制应依据反垄断法进行。就中国目前反垄断法来说,经营者集中应适用《反垄断法》、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及商务部出台的有关经营者集中方面的规章制度。中国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法律体系旨在引导、规范经营者依法实施集中,提高自身市场竞争能力。 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与合理原则的运用 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规范,反垄断法的实施必然受到当时市场经济客观情势、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同时由于反垄断法本身的专业性、技术性以及抽象性,这就客观上造成反垄断法实施中的诸多不确定。经营者集中,属于传统的市场主体结构变化的范畴。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经营者集中规制与否首先必须要考虑我国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标准,同时还需考虑集中时的经济、政治及其其他社会因素。即在依据反垄断法分析、审核经营者集中时,需考虑该经营者集中是否会限制、排除竞争,这实际上是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实质标准,当然是非常抽象且不确定的。 如何判断某集中是否限制、排除竞争,我国反垄断法第27条明示了相关考虑因素,即:(1)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2)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3)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4)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5)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其中,(1)和(2)即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的变化虽然可以说明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程度,但在某些情况下并不能充分说明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因此,在应用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等数据时,应当考虑市场经济情况、市场条件的变化等可以合理预见的后果。也就是说,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等数据只是为分析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提供一个出发点。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最终裁定经营者集中时,还需要考虑会影响竞争的其他因素。这实际上就需要利用合理原则进行综合判断。合理原则是指反垄断执法机构在集中审查时应进行利益考量(即集中所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集中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该集中能够在生产、分配、销售、购买及研发等方面产生积极效益,即能够提高市场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利益(具体可表现为增加产量、降低价格、改善产品质量、改进服务或者推动创新等)。这样做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竞争、防止垄断行为,其着眼点在于维系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因此,合理原则就成了解决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与经营者集中审查结果的确定性间对立的重要工具。 我国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与审查标准 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对经营者集中一般采取预先强制申报,即达到反垄断法规定的申报标准必 第1页共3页

申请高级职称述职报告

申请高级职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是任职者陈述自己任职情况,评议自己任职能力,接受上级领导考核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应用文,具有汇报性、总结性和理论性的特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申请高级职称述职报告,欢迎阅读! 1评高级职称述职报告本人,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XX年参加工作,现任黄石市人事局职称科科长。 本人20XX年到市抗菌素厂工作从事电气工作,20XX年至20XX年在科委先后从事科技外事管理、技术市场管理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参加全市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担任黄石市人事局职称科科长。多年来,我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开拓进取,连续多年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先后荣获“国家技术市场金桥奖”、“湖北省职改工作先进个人”等多个国家、省奖项,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敬爱。近几年来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本人深刻认识到,学习问题、关系到自身的进步,关系到党的事业。因此,多年来,尽管工作繁忙,但我总是持之以恒,不断求索。 一是坚持政治学习,将提高理论学习与政治素养相结合。我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养成了做读书笔记和写心得体会的习惯,还认

真学习时事政治,积极参加局机关党组开展的各项学教活动以及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等学习活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判断形势的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 二是刻苦钻研业务,将提高服务水平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对于一名人事人才部门的业务型干部来说,必须具备精通业务和科学管理并重的能力,在系统地学习了武汉大学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上,我又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文件,系统学习了我国职称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情况,不断学习和借鉴外地省、市职称改革经验,深刻把握职称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并且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将业务知识与科学管理紧密结合,撰写了《关于职称评价社会化改革问题》等多篇调研文章,有力地促进了我市职称研究工作。 二、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全市职称改革工作新局面进入人事局以来,本人经历了几次重大的人事制度改革,每一次变革都带来制度的更严格全面,工作的更繁重重要,本人总是以真诚的心团结同志,以勤奋的心敬畏事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上为领导分忧、献策,下为基层解愁、服务,尤其是近三年来,在职称政策制定、机制完善、聘任制度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认真制定职称政策,全面推进全市职称改革 近年来,随着职称改革的不断深入,职称政策不仅关乎

项目申报管理制度参考

项目申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使项目申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后续跟踪、反馈,并取得最佳的申报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注:本制度所称“项目”是指公司向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申报的项目。 第二章申报职责范围 第一条行政管理中心项目专员负责项目申报信息的筛选,公司董事长负责申报项目的确定。 第二条行政管理中心项目专员为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项目前期组织申报工作和各中心(部)的协调工作,各中心(部)需密切配合,按照申报项目资料的编写要求和时间要求实施具体项目材料准备工作,具体申报职责范围如下: 1. 生产中心负责提供项目相关的产品设计、工艺等技术方面的内容、项目进度要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技术可行性分析等方面的材料; 2. 营销部负责提供项目相关的市场分析、产品情况等材料; 3. 财务部负责提供项目相关的经济可行性分析、资金运作(筹措)、财政补贴及国家、省、市配套资金政策、银行承诺等方面材料,并负责对申报项目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 4. 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编写有关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形象等方面的材料; 5.行政管理中心项目专员负责汇集各中心(部)准备的材料,按项目申报的编写要求形成最终申报材料,交董事长审核后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条行政管理中心项目专员负责对公司申报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定期跟踪,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申报资金监理报表和项目验收等一系列后续工作。 第四条行政管理中心项目专员负责所有申报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原则 第一条公司对外项目申报,一律以公司实际进行的建设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条项目管理中所涉及的资料一律按公司的项目进展的真实数据填报、编写,不得弄虚作假。

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问题简析

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问题简析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经营者集中行为,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一、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经营者集中案件可分为简易案件和一般案件,不同类型的案件的划分标准如下: 1营业额为相关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内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关税金及其附加。金融业经营者的营业依据《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计算,计算公式为: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其中经营者为保险公司的,计算公式为:营业额=(保费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10%。 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应当为下述经营者的营业额总和: (一)该单个经营者; (二)第(一)项所指经营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者; (三)直接或间接控制第(一)项所指经营者的其他经营者; (四)第(三)项所指经营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者; (五)第(一)至(四)项所指经营者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 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不包括上述(一)至(五)项所列经营者之间发生的营业额。 如果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之间或者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和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之间有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应当包括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第三方经营者之间的营业额,且此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XX公司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类别:二级管理制度 版本:试行 编码:

XX公司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各类科技项目的管理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专业化中心、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下均简称成员单位)科技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各成员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单位内部科技项目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科技项目是指围绕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所实施和开展的具有特定技术目标的科技任务或科技活动。 第二章项目分类 第五条按照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特点,科技项目分为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课题)、科研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研究课题)和技术改进项目。 (一)科技重大专项是指服务于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战略、体现集团公司发展意志和长远利益、能够产生原始创新成果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项目; (二)研究开发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成果、方法和有关知识,为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实现产品生产而开展的具有新产品、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材料等创新特征的科技项目;

(三)研究课题是指针对没有明确目标的科技建议,通过技术调查、技术咨询、技术实验等工作,确定科技建议的可实施程度和目标,使科技建议成为科技项目而开展的研究任务或研究活动。可能成为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课题,定义为重大研究课题; (四)技术改进项目是指在不改变现有工艺流程和结构情况下,通过提升产品、工艺和设备的技术质量性能,达到指标进步、成本降低等经济效果的科技项目。技术改进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一般控制在三年以内。 第三章项目立项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依据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立项指导书、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组织策划科技项目,编制项目申报书,开展项目立项论证和决策,推荐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 (一)依据项目技术难度,各成员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技术中心总工程师室组织相关专业委员进行技术论证,形成立项技术论证意见; (二)依据立项技术论证意见,按照本单位技术决策流程进行项目立项决策,形成立项技术决策意见,明确项目类别、目标任务、项目负责人以及是否推荐为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 (三)成员单位向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申报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立项论证意见和决策意见。 第七条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对成员单位申报的集团公司级科

经营者集中概念的演变与法律定位

[收稿日期]2009-09-02 [作者简介]郑云(1980-),女,广东潮州人,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讲师,暨南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第26卷第11期2009年11月Vol.26No.11Nov 2009 经营者集中概念的演变与法律定位 郑 云 (韩山师范学院,广东潮州 521041) [摘要]博登海默指出:“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 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所以在探讨经营者集中有关制度之前,有必要对经营者集中的概念进行厘定。通过对世界上其他主要国家相似概念的比较, 以阐述经营者集中概念的演变与立法确认。[关键词]经营者集中;概念,立法确认[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2-6002(2009)11-0026-02 一、经营者集中概念的演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订之前,在我国所有法律体系中,经营者集中并不是具有明确内涵和外延的法律术语。在反垄断法生效之后,在实践中对“经营者集中”一词的使用也往往有相当的局限,缺乏系统化的理论上概括。一般认为,我们目前使用的经营者集中概念来源于英文MergerandAcquisition(常见缩写M&A)的翻译。由于我国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尚难以找到与M&A相匹配的现成概念,在具体使用经营者集中概念时,使用者多半根据自己的喜好对其含义进行取舍,或者从不同角度理解经营者集中的含义。 下面从词源角度对M&A进行简单阐述:据《大不列颠百科全书》1999年版对Merger一词的解释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 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多家公司。根据该解释,Merger一般指一个公司的人格可为另一公司所吸收,存续公司(SurvivingCompany)承受被兼并公司(AbsorbedCompany)的财产(Assets)、责任(Liabili-ties)、特权(Franchises)与权力(Power),被兼并公司不再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存在。如果用一个公式来表示,即“A+B=A”,表示一家或多家公司并入另一家公司之中,此时被兼并的一方人格消失(称为消失公司),另一方存续(称为存续公司)。从该解释看,Merger与我国法律规定和实践中的吸收合并相当,即一家公司吸收其他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前者公司继续存续,后者公司解散,其全部资产和权利义务让前者公司承继。从这一点来看,在汉语中,Merger通常被翻译为“合并”、“兼并”,但在英美法系中,Merger是一个比合并更灵活的法律术语,Merger的具体操作方法和形式比合并更加灵活多样。 Consolidation也具有合并的含义,在汉语翻译中经常被翻译为合并、 联合。Consolidation相当于我国法律中的“新设合并”,即几家现存公司分别解散,人格消失,在该几家公司解散的基础上成立一家新的公司。新公司是该几家公司的简单相 加,新公司承继该几家公司的资产和全部的权利义务。用公式可简单地表示为:“A+B=C”。 Acquisition主要是指一家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该公司的控制权,该公司的法人资格不消失。汉语中经常把Acquisition翻译为“收购”。对Acquisition,西方国家有不同的理解,一种认为是指收购方通过从目标公司股东手中购买股份,导致目标公司控股权的转移。另一种理解认为不应只包括前者, 还应指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财产, 使公司只剩下“空壳”的行为。由上述介绍看来,在英美法系中,经营者集中(M&A)的概念泛指企业的合并与收购等行为,通常表现为在竞争中占优势的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财产或股份,合并组成一家企业,或者一家企业通过公开收购另一家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而获取该企业的控制权和经营权。 二、经营者集中概念的立法确认 由于各国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法律制度的确立、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规制时所持的基本方针、所采用的规制手段以及国家的竞争政策等方面存在比较明显差异,因此,对经营者集中的构成要件的行为主体、表现形态及其具体内容的规定,也很自然地因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经营者集中”的定义如何,直接决定着被规制对象的具体形态和范围。因此无论哪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和形式来规制企业的合并行为,作为首要的条件,都必须对“经营者集中”做出明确的定义或就有关的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 1890年诞生的美国《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ct )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该法的诞生标志着国家干预主义立 法在美国的正式确立以及传统的自由放任主义法制理念的初步动摇,被称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之母。其后,美国又陆续地制订了1914年《克莱顿反托拉斯法》 (Clayton Act )、1914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法》(Fdedral Trade Commission Act )和1936 年《罗宾逊———帕特曼法》(Robison ———Pantman Act )等,形成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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