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控制通知书

原材料控制通知书

供货商原材料质量排名原则性通知

根据国家规范、地方质监站和往年材料入库情况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原材料入库前质量检验(表观检测和实验室检验),对每家供货商材料分别进行监控,同时对监控数据进行排名,对质量差、波动大的原材料我公司会考虑是否继续合作供货。

标准:砂:水分≤5.0%,水分超1%,扣除净总的1% 石:含泥量≤1.0 超过标准拒收

含泥量≤3.0%,超过标准拒收。 泥块含量≤0.5 超过标准拒收

泥块含量≤0.5% 针片状含量≤15%

细度模数 (中砂),不符合拒收。 压碎值≤12

符合II区中砂 符合连续级配

具体实施办法:

1、原材料入库前进行“表观检测”,发现材料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直接运回,严禁入库;

2、对“表观检测”基本符合要求(暂不打单),经实验室人员“实验室检验”符合要求的,给予补单;不符合要求,根据实验结果相应扣杂或者运回,同时记入材料波动名单。

3、对于出现质量比较稳定的,可以减少检测次数,同时减少扣杂比例。

4、对于处理质量不合格的及时给予供货商通知,超过三次以上的,不给予整改的,我公司考虑是否继续合作供货。

5、对于质量过程中质量出现波动的,及时给予供货商通知,出现波动超过三次的,加入质量波动名单,及时整改的,继续使用。

6、对于供货不及时的(超过三次的)材料商我公司也会考虑是否继续合作。

7、同种材料进行质量优劣地排名,排名靠前的,公司常年保持供货关系,同时抵顶房屋的,有优先选择权;对于加入波动幅度大的,加大检查力度,直至抵顶一套房款时,停止供货关系。对于质量波动的,要及时沟通,及时整改的,继续合作。

8、根据以上条款,相应的情况,希望各个供应商自己把好质量关,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合作愉快!

宣城市双乐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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