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家读后感3000字

巴金家读后感3000字
巴金家读后感3000字

巴金家读后感3000字

巴金家读后感3000字(一)

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家》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二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

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

生活中,处处充满了挑战,处处有激流,也许有人说:“我们应该随遇而安。”这不乏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平静安稳。但我想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我们生活来做什么?”难道就是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吗?罗曼罗兰说过:“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的不错。

生活的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间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生活中,我们应时刻怀有一颗战斗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即使不知道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但自信,充满战斗力是我们应时刻保持的态度,并且在战斗的过程中吸取一些教训,总结一些经验,为下一站的到来做准备。即使面对挫折,也应该越挫越勇,甚至要感谢失败,是它们,让我们成熟与成长。

山中的激流不会因为一瞬间的阻碍而停止动荡,它们会竭尽全力创造出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那面对生活的激流,我们又该如何呢?难道是将自己与世隔绝,任激流在周围澎湃吗?任生活所左右吗?有人说过,路本没有,因为走的人多了,便成了一条路。路是人走出来的,那生活不也是吗?面对生活,我们应将自己放在主动的位置,去征服生活,在时光的磨砺中学会生存,在生活的激流中学会成长!

巴金家读后感3000字(二)

觉新是巴金先生笔下的《家》中十分重要的人物,也是一个个性极其鲜明的人物。巴金先生也曾说:“我应当在觉新身上花费更多的笔墨。”可见,觉新这一人物在作者心中的分量以及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可以简单分析一下觉新这一人物形象。觉新这个人物可以分作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是他从小直至中学毕业。这一阶段的觉新,还没有感受到命运的残酷,而且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锺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里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

可是命运却在此时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的未来从此改变。从中学毕业开始,觉新步入了他人生的第二阶段。仅仅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而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来决定的,如此荒唐的做法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也随之化为泡影。接着他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了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他不是只知道

吃喝享乐的花花公子,而是在父亲去世后努力撑起这个家,虽然他的肩膀还是那样稚嫩,可是他已被剥夺了青春。他必须要面对的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会把他拖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他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她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把曾经的梦想抛弃,直到有了孩子,他才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可是,无法回避的是,他还要在那个大家族内周旋。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造成的。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

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巴金家读后感3000字(三)

读完巴金《家》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知道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内容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特别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知道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己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非常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但是这门亲事后来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后来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接

受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建议。他最后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己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悲剧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悲剧;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悲剧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悲剧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悲剧。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大量的心灵折磨以后,最后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可以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己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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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3000字

余华的《活着》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主人公的经历对我冲击很大,确为经典之作。 关于福贵的苦难 主人公叫做福贵。他生长在一个地主家,他的前半生核心就是好色爱赌。好色方面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青楼失足女子的肩上游街,还专门游街到商会会长岳父的家下面“问好”,其岳父真想找个地洞去钻。爱赌方面,其好赌成性,一步步掉入“龙二”的赌博圈套,将家里的100多亩土地全部输掉,最后将自己的家族由地主变成了贫农。 他的后半生是全书的核心,也从其变为贫农开始苦难一个接着一个向其奔涌而来。人的一生总会经历苦难,而福贵的后半生应该是快到了极限。在其输掉家产后,父亲、母亲相继离世,其还没有从痛失父母的悲伤中缓过来,其媳妇家珍也被岳父敲着锣鼓,以接亲的同样礼仪把怀着儿子有庆的家珍接回娘家。好不容易,在家珍的坚持下,家珍带着有庆回来找福贵,本应该团圆生活的一家人,福贵在去城里的途中被国民党拉走充军,对于家珍来说,福贵突然间音讯全无。福贵想逃跑也不行,因为凡是逃走的都丧命了。福贵就这样被国民党拉到战火纷飞的前线,很多一起被抓的人都在战火中丧命。福贵一直躲在战壕中保住了性命,其在没有干粮的情况下苦苦煎熬,已经快到了生命线的边缘。后来战争中遇到了解放军,做了俘虏,捡回了一条命,解放军不仅让其回家,同时给了其盘缠。其回到家里,已经两年多,而正在其团圆时,其女儿凤霞又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家里的生活更加困难了,没有办法养活两个孩子,为了让弟弟有庆成长和读书,两夫妇不得不决定将凤霞送走给别人收养,凤霞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却一直哀求不要送走,凤霞被送走后,一家人非常痛苦,尤其是弟弟有庆,经常以不去上学威胁,最后被福贵拳头制服,而此时福贵又何尝不是将泪水往里灌,终于凤霞还是偷偷的跑回来。福贵在一家人的恳求下,也再也下不了狠心把凤霞送走,一家人更加辛勤的劳作养活自己。 而就在一家人靠自己的双手耕作田地,还养了三只羊,生活有所转机的时候,农村掀起了人民公社运动,把农民的吃饭的锅头砸烂拿去炼钢铁,三只羊也被拉去充公了,这可心疼死了这家人,特别是有庆,要知道这三只羊是有庆一把把草喂大的,养了多年,有庆总是喂完羊才去上学,这下全部归于人民公社,一家人又回到了一无所有的状态。人民公社大锅饭吃完了,大家都没有吃的,于是吃野菜,树根的都有,直至最后树根也没有了,所有人饥肠辘辘。有庆慢慢的长大,12岁时,县长夫人突发重病,急需献血,学校组织学生去献血,而只有有庆的血型刚好能够配对,而本来的献血却被当时的医生好无节制的抽血,一直将有庆的血抽干,有庆也突遭横祸去世了。福贵知道后快疯狂了,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也是全家的希望,早上还活蹦乱跳喂羊的儿子,再见面时已经天地相隔。福贵崩溃了,朝着医生就要杀了其讨命,还要找县长逃命,却被众人紧紧拉住。更让其无力的是该县长是当时和其一起充军是最要好的朋友,福贵能怎么办?此时福贵的妻子家珍又患了软骨病,无法坐立,福贵害怕将儿子被抽血吸干而死的消息告诉家珍,他害怕家珍也离他而去,于是骗家珍有庆只是生病在医院治疗,但是家珍每天晚上听出来福贵总是从埋葬福贵父母的坟地方向回来,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死了。凤霞逐渐长大,到了嫁娶年龄,却因为是聋哑人遭人嫌弃,村里人没有人愿意娶。而经过队长介绍,一个偏头的搬运工二喜来到了福贵家,所谓偏头,就是头站不直,要耷拉着肩膀,二喜打量着破烂不堪的福贵家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福贵知道肯定黄了。谁知道二喜在某一天拉了人来还有石灰帮福贵家修缮了些,并正式提亲,二喜还八抬大轿用最隆重的仪式将凤霞接回了城。不久凤霞就怀孕了,一家人高兴得不得了,尤其是二喜,很快凤霞临盆生产,然而苦难再次降临,医生“保大还是保小”,二喜深爱着凤霞,痛苦后说保大,他要凤霞,然而经过一夜,医生抱出来的是生了个儿子,二喜哭喊着我要保的是大,我的凤霞呢?医生说大小都顺利,就在一家人高兴的时候,凤霞却因产后大出血离开了人世。福贵的女儿也没有了,在同一家医院。二喜更是悲痛欲绝,凤霞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她贤惠,勤劳,二喜深爱着凤霞。二喜的儿子福贵取名叫“苦根”,意味深受疾苦的小孩。福贵的家里再次一贫如洗,而家珍的病情更重了,没有办法做工,瘫痪在家。而这些上天也许觉得还不够,二喜在一次搬运货物的时候被水泥板掉下压扁离开了人世。剩下苦根还有福贵、家珍。家珍的病情更是日益严重,福贵求队长去外面找医生治疗家珍,医生最后诊断没有办法诊治。 也许上天还想戏弄一下福贵,某天清晨,家珍突然能够从床上坐起来了,也能做点缝缝补补的工了,病情像好了一样,福贵却很害怕,是不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但家珍的病却莫名其妙的康复了许多。苦根也慢慢长大,但在一天下午,福贵发现苦根躺在灶台上动也不动,原来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因为福贵家里穷,苦根没有能吃到豆子,福贵为了心疼苦根煮了豆子,苦根却全吃完了,也被撑死了。家珍虽然病有所好转,但是长期没有吃的东西,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也最后奄奄一息,离开了福贵。 这些苦难都集中在一个主人公身上,也许有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整个小说读下来,他是紧紧围绕着历史陈述的,每一个苦难都是有一定的现实环境的,是基于主人公的遭遇发生的,环环相扣,显得如此的真实,让读者顺着作者的文字为福贵的命运揪心不已,每一次觉得福贵终于迎来阳光时,却迎来的是更加无情的阴云。如果说人的人生都会遇到苦难的话,福贵的一生应该快要到极限了。 关于福贵的幸运 要说福贵在遇到这么多的苦难时还有幸运的话,那就是他还活着。多少次应该是他失去生命的时候,他却能活了下来。身处战乱前线能够保命,在斗地主的时候,福贵由于赌输了田地,从地主变成了佃农,逃过了死劫,而赢了土地的龙二被作为地主斗死了。福贵真正的幸运我认为是娶了家珍。家珍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但是没有娇生惯养,却十分的温柔,贤惠,勤劳,乐观,在福贵的家庭遭遇破产、福贵被充军、有庆被抽血抽死、凤霞难产而死时等等苦难之时,要是一般妻子肯定崩溃不已,而家珍却能够在痛苦之后将家庭挽回到正常生活的线上。家珍从来不求索取和回报,她为了家庭能够全心全意的付出,托着病恹恹的身子下田干活。家珍也能够把子女养育教育得很纯良。凤霞虽然聋哑,却从来不偷懒,正是因为在家里时,家珍一直带领凤霞劳作,保持勤劳的品格,在凤霞嫁给二喜时,能够帮邻居做的事做到极致,扫地能扫整条街,邻居对凤霞称赞不已,二喜也更爱凤霞。在福贵落难时,家珍的父亲将其接回家,家珍本能够过得舒适的生活,但是她却没有放弃福贵,主动请求父亲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_《巴金家》读书笔记五篇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_《巴金家》读书笔记五篇《家》,中国作家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初期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腐朽,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一】重拾起这本书,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大学时就迷恋上了这本书,再次品读后却有不同的感受。《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平心而论,我欣赏郝思嘉对爱情愚蠢的执著。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但她的大半生却被爱所迷惑,可能得不到的却是最好的,她的幸福就是被这种假象所迷惑,最终使自己的幸福白白溜走。 当她意识到时却为时已晚,我最佩服她的是,到此时,她却还没放弃,她只是告诉自己,“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假如我们对生活和爱情的态度都像她一样乐观自信,那悲剧将永不发生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德这个角色。他聪明,勇敢果断,遇事机智冷静。在他那放荡不羁的外表下藏著一颗善良的、宽容的、爱国的心。他对感情专一,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郝思嘉,对弱者表示同情,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飘》绝对是一本值得再次品味的好书,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二】《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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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中,所有的亲人都不在了,神经早已痛的麻木。但是还是要活着,为了肩负的职责,默默的承受一切风云变幻。命运的打击铸就了他坚韧的性格,让他勇于去扛起一切,面对着苍天,活着。 而家珍,福贵的妻子,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则是位温柔贤惠的善良女性。她是福贵去城里溜达时相中的姑娘,陈家米店的女儿,家珍是很眷顾这个家庭的,否则不会在许家败落之后不听父母的劝阻,毅然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了福贵的身边;在丈夫被抓期间,既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又要来回奔波以维持生计,让一家人平平安安:她确实尽到了一个妻子的义务。同时,她也是有些软弱的,在猜出儿子去世以后,她对生命第一次表现出了绝望,用绝食的方式想要到阴间去陪儿子,去照顾那个在黄泉路上孤零零的灵魂。但是福贵告诉她,一个儿子走了,还有一个女儿,你若跟了儿子,女儿该怎么办?前思后想,家珍终究是从绝望的深渊里回了过来,尽心尽力的关注女儿的成长。直到女儿难产身亡的消息传来,这位母亲再也经受不住打击,在丈夫的怀里沉沉睡去。只留下了那句话语:“这辈子嫁给你,我从没后悔过,我知足了,现在我要去照顾一双儿女了。” 看到这一句,心中有一种难言的悲凉,尤其是家珍去世时的那一段描写:福贵只是觉得家珍的身体在一寸寸的凉下去,先是手和脚,然后渐渐蔓延到心脏。福贵用手死命的捂住妻子的心口,想用自己的温度延缓这种冰凉的扩展,可是她的身子还是静静的凉下去,一只手的温度怎么敌得过死神的召唤。 活着在家珍身上的体现,也同样有爱和责任。也许就是这样,总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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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读后感大全精选5篇 关于《家》读后感 《家》在巴金笔下,以辛亥革命前后四川成都为背景,写了大家庭高公馆三代中的四类人物: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高老头太爷;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败家子;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反抗者,觉慧,觉民;最后一类是封建家庭的受害者,梅,段玉和凤鸣。作者通过一系列美好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黑暗腐朽,和封建家庭的罪恶,更描绘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 让我有所感触的必定是觉慧,时代的久远,可能使我不能正确体会到当时封建大家家庭的家规,究竟有多严,至少我能体会到晚辈对长辈命令的绝对服从,因为觉新说:正因为没有得到幸福的希望了。我不反抗,因为我不愿意反抗,我自己愿意成为一个牺牲者!字里行间透露是一种无奈和迷茫,是一种懦弱。其实不然,不能说其是懦弱和胆怯,更是一种被任摆布后的的麻木,是封建家庭,封建思想击碎着无数人追求幸福的梦想。与其说是麻木,不如说是顺从。而觉慧不然,在学生和军人的冲突时,觉慧满带热情地参加了学生的游行,即使被老爷禁锢在家中,而那颗赤诚的心却飞到府前,与其他学生并肩作战。觉慧带带我一种震撼感,他用的不仅仅是言行,更重要的行动,抨击着黑暗,追求光明,满腔热血,不甘平凡,这就是觉慧,这就是他带给我带来的财富。 同样,另一方面,通过梅,端玉,觉新三人之间的恋爱关系,仅

仅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却有力诉说着一段被封建操控下的婚姻。相反,鸣凤和觉慧,呈现了这个初恋的女孩对于异性之爱又惊却又喜,以及青春期的萌动和青涩,而却因为自己是一个丫头,粉碎着这美丽的一切。这些美丽的女性遭遇了不幸。正通过美的毁灭,作品很好地控诉测封建家族的罪恶。 关于《家》读后感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述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一样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一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构成了鲜明的比较——“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高一读后感:读“飘”有感800字

读“飘”有感800字 小时候比较喜欢看小说,不过刚开始的时候,有种装模作样的虚荣在作祟。喜欢欣赏别人在某个角落,或是洒满阳光的林荫中看书的感觉,那种画面,我觉得是美丽的!所以我也装着很喜欢看书的样子,并且陶醉其中!到后来,假戏真做,我真的会因为看小说推迟做作业。自控能力算是不错,至少不会在上课时间偷偷地看,但是总是因为看小说占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因此就失去了课余时间和同学谈心玩闹的乐趣。回家后,虽然是完成了作业后才看小说,可也不免为了小说熬夜到深夜一点。有点自知之明的我,警觉到状态不好,最终忍痛割爱地拒绝了任何小说,因为经不起诱惑,又怕影响学习,所以放弃了小说,一放就是几十年! 直到完成了恋爱、结婚、生子的过程! 刚看完“飘”,感觉甚是够味,它的写法和思想很合胃口!夸张地说还有些爱不释手,刚看完第一遍,却已经决定往后的日子里还会将它再次翻阅,因为它里面的感情是真实的。它将人的各种本性看的彻底,对,最欣赏的就是它将人性赤裸裸地展现出来。不会因为完美主义而刻意将故事中的人物、环境、感情往某个片面发展,而是遵循了人性的各种优缺点,这就是我最为感叹的地方了。是的,真实才是最美的,也是最能经受时间考验并且

引起共鸣的!真实总会有种残缺,但是残缺本就是一种美!不知道能有多少人真的理解“残缺美”,能认同它、接纳它!我想如果真的理解了残缺美,生活中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矛盾了。 因为“飘”的名望,我怀着好奇心和不服气翻开了它,最终怀着崇敬和不舍合上了它。我想它是值得我们国人看的,因为我们的感情太假了。心中明明装满了爱,却因为所谓的面子,闭口不言,要让身边的亲人、朋友、爱人去猜测他(她)的心思,猜准的,当然没错,可是没猜准呢,彼此又会难受了。这是何苦呢?为什么在彼此都拥有的时候不能将心里的感情告诉对方?为何要等到失去了彼此才开始回忆、开始怀念呢?乐意与不乐意,这种感情本来也是人性该有的反应,简单直接地展露给对方,让对方了解你、理解你、包容你、直到欣赏你,这不是很好么?本来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向善的心,每一个人都是值得爱的,只是我们总会带着某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或歧视来看待对方。是的,我们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身边的人,他(她)就真的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某种情愫是通过肢体感觉的到的,是否真的善意?是否是应酬?我们都能感觉! 所以最珍惜心灵朋友,可以很久不见面,但是每当因为什么事情谈论起来的时候,彼此是了解对方的,是理解对方的。不喜欢虚假的应酬,却又因为这种方式很受世人欢迎而不得不做,否

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篇一:活着>读后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大革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篇二:活着读后感 《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

巴金《家》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家》 小时候读巴金先生的《家》,觉得这是个再枯燥不过的故事,复杂的人物关系,迥异的人物性格都让人深感烦乱。而成熟后再看,却仿佛读懂了一个时代,一个社会,读出了百般的滋味。 巴金先生用细腻的文笔刻画出一个又一个个性鲜明、血肉饱满的角色:高家三兄弟,梅芬,瑞珏,鸣凤,高老太爷……正是在这些曾经扰人的各色人物身上,我看见了一个处在十字路口的时代,复杂、纠结却又足够真实。我想不光是在小说中,在那样的时代里,大抵所有角色都逃不出三类。 守封建,不妥协:高老太爷 高老太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家族长,凡事我行我素。他专横、冷酷,当他统治着这个封建大家庭的时候,他不能不选择封建社会最传统和有效的方式:专制。在高家,他的话就是法律,谁也不能反对。正如他所说:“我说是对的,哪个敢说不对?我说要怎样就要怎样作。”为了维护他眼中高家的兴旺和安乐,他一手挡去了觉新明朗的前进道路,为他早早安排了婚事,酿成了最后觉新、梅芬和瑞珏三人间的悲剧;他坚决反对觉慧参加有关新思潮的社会活动,又企图强逼觉民走觉新的老路:娶妻生子打理家业,屈从封建;他还执意将鸣凤嫁与冯乐山,致使鸣凤最后为了守住清白与尊严投河而死。这一切的一切无一不在诉说着他的专制。他活在旧世界里,习惯了软弱与一尘不变,所以他不愿停下看看年轻人的大志,更别提听听民主的声音了。同时,他毕竟是从旧社会走过来的人,封建礼教是他眼中老祖宗一早埋下的

根,万万断不得,他誓死也不向新的风气妥协,一心拉着子子孙孙同他一块留在封建的时代,守着祖宗,守着规矩。不得不说,高老太爷是全书封建人物中的最为典型的代表。而他的死,则代表着封建社会终将崩塌。 在那个纷乱的年代里,“高老太爷”并不只是这一个,万千的家庭都有他的身影。准确而言,这不单单只是一群人的存在,而是一股强大的封建力量在张耀舞爪,它阻碍着人们的思想,阻断了社会的前进步伐。中国原本就大,各类阶级各种身份参差不一,而这又是时代更迭的年代,封建泥古必然是广泛存在的。老一辈活在自己最后的信念里,走不出旧社会,还企图拉上家里的年轻人一同维护封建礼教,导致中国难以在一时间脱胎换骨,彻底摆脱那个鲁迅先生笔下“吃人的社会”。 可再回到高老太爷的身上看,他也不过是个受封建影响过深的可怜老人。他一心要守住祖宗的规矩和思想,排斥新风气,逼得孙子觉民离家出走。奄奄一息之时,他愿意做出妥协,不再干涉觉民的婚事,只想让觉民回家来,好见他一面。可见他并非铁石心肠,他也有自己的感情,也是个疼爱小辈的家长,只是封建在他心底已藏得太深。封建社会是可怕的,而维护封建社会的群体则是可怜而可悲的。 宁麻木、受迫害:瑞珏、梅芬、觉新 觉新、瑞珏和梅芬三人在《家》中的辈分是相同的,但年轻的力量并没有让他们解脱,他们终究还是没有逃过封建社会的迫害。 先说觉新和梅芬,他们相恋时,觉新还是一个意气风发、心怀大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三篇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三篇 导语:一部不朽的著作经得起时间得洗礼,经得起读者们得考验。巴金先生得《家》便是这样一部不朽得著作!下面是由得橙子为大家整理得关于这本的读后感,以供大家的需要,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篇: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

《飘》读后感

著作《飘》 (注:本书英文名为Gone with the wind,直译为“随风而逝”本词条所用人名为刘新增所译版本)内容简介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 但是,16岁的斯佳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阿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玫拉尼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阿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玫拉尼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阿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斯佳丽始终没有找到和阿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阿希礼一直同玫拉尼在一起。斯佳丽是野宴上的焦点,但阿希礼根本没有注意她,这让斯佳丽很尴尬。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斯佳丽轻而易举地把玫拉尼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瑞特·巴特勒(Rhett Butler)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瑞特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下午,斯佳丽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阿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阿希礼婉言拒绝。斯佳丽觉得自己被阿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阿希礼一记耳光,还在阿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特·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佳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佳丽不是个淑女。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佳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阿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佳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佳丽突然变成了寡妇。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几个月以后,她的儿子韦德出生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佳丽难以忍受。这时,阿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玫丽(玫拉尼)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佳丽便带着韦德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佳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值得欣慰的是,亡夫查尔斯给她留下了一个庄园和城里几家店铺的遗产。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佳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斯佳丽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斯佳丽又一次见到曾在十二橡树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瑞特。现在,瑞特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瑞特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瑞特邀请斯佳丽作他的舞伴。斯佳丽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斯佳丽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阿希礼。有一段时间,瑞特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成为大家所厌恶的人。只有玫丽同意瑞特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阿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斯佳丽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阿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斯佳丽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阿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第二年年初,玫丽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艾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瑞特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阿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但因玫丽即将临盆,斯佳丽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特曾登门拜访,并要斯佳丽做他

巴金家读后感3篇

篇一:巴金家读后感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家》主要讲述了一个旧社会封建礼教的大家庭中所发生的故事,展露出旧社会大家庭所犯下的种种可笑又可恨的恶行。“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与封建的恶势力做斗争!篇二:巴金家读后感《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篇三:巴金家读后感经过一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了一个时代变迁的书。《家》以巴金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

巴金家读书笔记1000字

巴金家读书笔记1000字 【篇一:巴金作品《家》读后感1000字作文】 一定有很多人都听说过巴金老先生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他们说它代表了他创作的最高成就,但是真正读过它,品 味过它,感受到过它所带来的震撼的又有多少人呢?那时上个世纪20年代初期,中国还处于封建制度的社会中,而激流三部曲作为中 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就讲述了在那个时期一个封建的大 家族高家的故事。 一个有思想,有觉悟,有抱负的青年出生在一个封建制度统治下的 社会中,可以说是生不逢时,而他如果又恰好出生在一个古老而专 制的大家族之中的话,那便是更大的不幸。黑暗的社会,与同样黑 暗的家庭,就像一个外表看起来璀璨夺目,绿意盎然,内里却腐败 不堪,布满荆棘的鸟笼,将那一颗颗自由的心牢牢的所在了里面, 任那自由慢慢得腐败成古板,希望悄悄滋生出绝望。 内心不坚定,软弱胆小的人,是断然不敢冲出牢笼的。他们不知道,冲出牢笼之后应该飞往何方;他们不敢想象,没有了这外强中干的 家族的依托,他们将如何生存;他们无法预测,被捉住的命运究竟 会是怎样。他们不知道,他们不敢想象,他们无法预测,他们只能 低着头缩在他们他们早已无法忍受却又不得不忍受的牢笼之中继续 他们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而真正的勇敢者,有铁一般意志的人,一定是随时随地都在寻找这打开牢笼的方法,他们有理想,有目标,在一条道路上坚持不懈的前行;他们不需要家族,并不代表他们冷 酷无情,只是他们不想再带着面具虚伪的生活;他们不去预测自己 的失败,只因他们坚信自己定能成功。这样的人,一旦找到机会, 哪怕只是一点点的缝隙,也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撞破牢笼,张 开翅膀,朝着自己的理想与目标,展翅,翱翔。 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知书达理,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 立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存在着激烈的尔虞我 诈和勾心斗角。高家的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 高觉慧,三人虽是亲兄弟,性格却各不相同。 老大觉新善良却怯懦,接受过新思想的启蒙但封建的传统思想已经 在他的脑海里深深地扎根。他就像那第一类人,内心的挣扎让他永 远也无法真正地冲破牢笼。祖父的话对于他来说就像是法律,是维 持这个封建家庭的支柱,而他却又对新青年表示出同情,帮助觉民

《飘》读后感(共8篇)

《飘》读后感(共8篇) 导读:本文是关于《飘》读后感(共8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初二年级读后感:读飘有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导读:读书笔记《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中扬长而去。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 “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 我本来只想摘录原文,但是摘来摘去,整本书都画上了线。因为文字永远是读书的第一动力,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译本没有对我没有吸引力的原因。 再苦再土的生活,加上文字这层滤镜,竟然可以产生让人向往的力量。 活着,就是这本书最大的力量。 这与我之前所信任的价值观有相当冲突。人不能为了活着而活着,而应该为梦想,为改变世界,为奔向更高的精神世界和更富有的小康

社会而活着。有目标的人生,才足够丰满,才不虚度年华。鸡汤灌了很多,打嗝都带着哲理的味道。 但是,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序里洋洋洒洒几千字,我只被这一句屏住呼吸。接下来两个小时内快速通读全书,想找出那些可笑的论据,来一篇畅快的反驳,人怎么可以只为了活着而活着。 没想到,到头来,两个小时扫过全文,我又用几倍时间,一字一字,膜拜着读完。到最后,虽未青衫尽湿,却也眼眶湿润。 ——人究竟为什么而活? 遇见福贵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头牛,一片田。牛是老牛,耕田很费力,福贵也不再是年轻的少爷,只唱着旧日的歌谣,哄老牛犁地。“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 福贵的人生也如土地一般平常,最轰轰烈烈的算是年轻时是富二代,一手败光家产后,越混越没出息。生活是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的酱汤,到最后发现,甜的滋味只有短暂的几瞬,下一口,总是浓烈的咸苦,到最后,酱汤稀释成水,总以为到头的日子,又过了一年又一年。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年少时以为及时行乐就是最好的活法。家有良田百亩,仆人环绕。有书读的日子,不知尊敬师长。而吃喝嫖赌样样不落,无师自通,特别是掉入赌博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却不自知。可能输光祖祖辈辈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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