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总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总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总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总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并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

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

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

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

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

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

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部。

5、由项目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和防护设施的,项目部应与分包单位办理

交接手续,对上述设施,各分包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必须经过项

目部安全负责人批准。

6、分包队伍不向总包单位提供规定的安全技术资料的,处罚300元/次。

7、分包队伍不组织和不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的,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检查的,处罚500元/次。

9、分包队伍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1人处罚100元。

10、分包队伍若触犯其他相关安全规定,按总包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罚。

11、项目部对分包队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处罚:(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设架板和设置防护栏杆;(2)2m(2m)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4)没有取得动火证擅自动火作业者;(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不持证上岗操作的罚5000元;(6)非本工种作业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的;(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9)高处作业向下抛掷物体的(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的;(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14)破坏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安全负责人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的。12、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0~2000元的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者;(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3)分包队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4)分包队伍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5)对施工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6)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7)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的;(8)新工人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作业的;(9)不按规定采购或使用“三宝一器”的。

四、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一)现场安全防护

1、脚手架:凡高度在2m以上的施工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所有脚手架标准执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分包队伍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队伍搭设的,搭设的各种架子在2m以上15m以下的,由项目组织验收,验收程序是分包队伍搭设完各种脚手架后,通知项目验收,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队伍的安全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搭设18m以下的脚手架同时上报验收时间,20m以上的脚手架要提前24小时上报项目验收,否则影响工期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2、安全网: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关键部位如电梯井、大于1.5m×1.5m的洞口等,应根据项目部的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采用

3m×6m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网采用2000目安全网。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时,必须提前24小时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安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项目要求支搭安全网,由项目有关人员、分包队伍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

3、洞口防护: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项目部在分包队伍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队伍,移交后分包队伍负责检查和维修。(1)凡一边超过20㎝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设施;(2)电梯防护口可做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牌;(3)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的预留钢筋;(4)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取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4、凡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队伍独立承担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由分包队伍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5、考核管理规定:

(1)应搭设脚手架施工而没有搭设脚手架的,处罚1000元;(2)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未经验收的脚手架,处罚1000元;(3)不按项目部规定设置防护设施从事高空作业的,处罚2000元;(4)洞口防护不到位不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每发现一处罚10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网,处罚500元。

(二)临时用电管理

1、项目部责任:

(1)项目部负责提供现场总箱和一级箱;(2)项目部负责提供现场主电缆;(3)项目部负责各分包队伍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核及验收,负责监督各分包队伍的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2、分包队伍责任:(1)分包队伍必须从项目部指定的一级配电箱接用电源;(2)分包队伍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提供自身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线路二级和三级配电箱;(3)分包队伍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配电箱的日常维护,保证临时用电支路的安全和完好;(4)分包队伍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时用电设施;(5)分包队伍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时用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

3、考核管理规定:(1)凡分包队伍未执行三相五线制,不采用TN-S系统设置临时用电系统,

罚款5000元;(2)凡使用存在缺陷和配置不合理的配电箱,发现1个罚款500元;(3)在项目部、公司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分包单位临时用电有一项不符合JGJ59-99中临时用电标准的罚款200

元。

(三)机械设备管理

1、责任划分:(1)项目部提供的机械设备安装安全有项目负责,分包队伍在使用项目提供的机械设备过程中,安全控制由分包队伍负责;(2)分包队伍自带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队伍负责;(3)分包队伍自带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并提前通知项目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必须立即退场,严禁使用;(4)因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造成的事故,由分包队伍独自承担责任。

2、进场:进场前24小时向项目部提交书面设备进场一览表,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进场。

3、过程管理:(1)分包队伍负责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2)分包队伍每日负责检查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3)项目部每周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4)分包队伍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每天使用计划,并提前24小时报至项目部,经统一协调后合理使用,若分包队伍未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项目部视为不使用机械设备。

4、考核管理规定:

(1)凡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或未经验收的机械设备,处罚1000元;(2)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维修不当或管理标识不全,处罚200元;(3)分包队伍的机械设备在项目部及上级各部门检查中有一项不合格处罚200元。

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运营等项目分包安全管理,以保证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公司选择并签定分包合同的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管理。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

(一) 批准外包项目计划,并监督各部门正确执行。 (二) 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四条分管副职领导 (一) 负责合格承包商名录的审定。 (二) 负责重大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 (一) 检查监督相关单位外包资质审查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二) 负责检查监督外包项目安全手续执行情况。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 (一) 组织承包商资质审查,项目合规性调查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清包工合同52287

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工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建筑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现场情况: (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已接通;工程进出场道路已畅通,乙方不得擅自在施工场地以外的路面上堆放土方或者停放机械,并注意协调好与相邻施工单位的关系;供乙方使用的场地仅限于施工作业区内,乙方需要在作业区搭建临时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现场施工电源、施工用水、住宿、办公、施工场地、仓库、工序协调等工作均由甲方统一协调。 (2)、现场施工电源按甲方协调由乙方从提供的接入点引接,施工用 水按甲方协调由乙方现场引接,水电接引费用由甲方承担。临时设施(除活动板房)的使用期限至本招标工程竣工为止,届时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否则视为不具备竣工条件,不予组织验收。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遵守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垃圾不能到处堆积,更不能污及周围环境,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甲方材料:钢筋、水泥、砼、砂、石、加气块、机砖等主要材料。 5、承包形式:劳务大清包。 6、承包范围: (1)、主体基础地基垫层开始,主体工程(门窗、电梯、消防、水电安装、烟道安装、外墙保温、内外墙瓷砖、室内地砖、涂料、防水工程除外)的所有工作。包括:一级表箱以外的所有表箱、施工用电线电缆、辅助照明设施、各种施工机械、工具、周转性材料、方木、模板、木工用辅助材料、砌体、楼地面找平、安全防护、脚手架、安全网等临时防护、劳保用品、钢筋焊接(电渣压力焊、电焊、机械连接)、混凝土试块、钢筋试件、钢筋垫块、扎丝、铁丝、铁钉、焊条、回填土人工配合施工、道路场地硬化等所有主体工程。 (2)、二次结构砌筑、植筋、后浇带预留及浇筑、内外墙粉刷(有外墙保温层时外墙抹灰只做到保温层以内刮糙)、抹灰。 第二条:工程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承包价格为:元/平方米(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 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日内人员机械进场开始施工。 3、付款方式:主体封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二次装饰完成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竣工验收合格之后付款至全部款项的97%,剩余3%留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

建筑施工企业目前的分包模式及分类

建筑施工企业目前的分包模式及分类 合法的分包是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合理的分包模式对总承包企业、专业化公司、劳务公司共同协调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工程分包模式进行分析研究。 1、工程分包的意义 工程分包有利于大型施工企业做大做强。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型施工企业要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管理密集型转换,由低端向高端发展,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迈进,必将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工程分包有利于施工企业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内容繁杂、工程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项目实施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多,施工环境复杂多变。为了适应变化,总承包商会授予项目部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更多地依赖外部资源,为提高效率而更加重视对分包工程的管理,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使项目变得更有效率;工程分包有利于先进企业文化的传播。在对分包工程的管理过程中,作为总承包商的大型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实现所承揽工程的质量、工期等刚性指标,维护其企业信誉,一定会将其成熟的先进管理理念等企业文化精髓传播到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在实施分包工程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借鉴发包单位的先进企业文化,使自身素质得以提升。 2、传统分包管理模式 (1)根据分包对象的差异,可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与具有合格资质的分包队伍,以完成建设工程某一部分或若干部分为目的而进行的分包;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施工单位与建筑劳务企业就提供劳务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完成建筑施工生产为目的而进行的分包。 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专业分包是分包人要自己完成一部分工程或若干工程,其自身要具备完成该部分工程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管理能力及资质等条件;劳务分包只需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劳务,以满足施工的劳务需求。 (2)根据材料供给方式的不同,工程分包可分为双包(包工包料,含主材、辅材)、简双包(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含辅材)、半双包(包工包料,含部分主材、含辅材)、清包(包工不包料,即劳务分包)等。

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2) 第三章文明施工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8)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2) 第六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27) 第七章施工现场安全例会制度 (30) 第八章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31) 第九章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35) 第十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37) 第十一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8) 第十二章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流程 (39)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的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3、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的几个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4、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5、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6、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7、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塔吊另加一个制造监督检测证)。禁止出租监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9、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10、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证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1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分管安全负责人、总工)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上犹县中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上犹县中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各科室、各职能科室办公室、值班室、工作生活及住院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走廊、过道、楼梯等建筑物内外,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的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行政后勤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禁止带负荷拔电器插头,易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下班时、无值班人员科室,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态。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设备报装更新用电申请单 科室: ------------------------------------------------------------------------------------------------------- 设备报装更新用电申请单 科室: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62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

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队伍进场时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

建设单位可以分包的专业工程有哪些

建设单位可以分包的专业工程有哪些? 一、分包的定义 1、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 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二、合法分包应具备的条件 1、合法分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3)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3、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以上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4、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担保后,要求分包工程发包人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提供。 5、公路工程项目分包特别规定: (1)、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 0%。工程分包计划和所有分包协议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项目法人同意。(2)、施工单位可以直接招用农民工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人。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的,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备案。 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按时支付劳务工资,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农民工安全。

清包工建筑施工合同协议合同书

清包工建筑施工合同协 议合同书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景观清包工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中的围墙及景观构筑物结构、硬质铺砖结构层工程发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 2、工程名称:室外景观工程 3、承包范围:围墙施工、景观构筑物、硬质铺砖结构层。 4、承包内容:泥工工程 5、施工工期:从2018年6月1日起进场时间算起,至2018年月 日竣工,共计天。 二、承包形式及计价方法 包工不包料,按承包施工面积约56000平方左右,此面积为双方约定的合约面积,具体以现场核对测量为准。双方确定包清工单价: 1、围墙清工承包单价为200元/米(①此单价为按图施工费用、如图纸外增加围墙基础需增加基础部分的清工费用;②此单价包含粉刷,不含真实漆涂料)。 2、结构层混凝土浇筑统一为10元/平方(①包含土方修土及清理、石子铺设、立模板、混凝土浇筑;②此单价为统一价,及不论泵送、非泵送以及混凝土的厚度大小)。 3、景观构筑物砌砖0.7元/块(含砌体粉刷)。 4、景观排水沟50元/米(含粉刷) 5、景观独立构造柱或梁按1500元/个(含扎钢筋、支模板、混凝土浇筑及粉刷)

6、本单价为综合单价,已考虑材料垂直运输,搬运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除材料的产生一切费用。乙方如发生在工程外的零星用工;或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返工产生的点工须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三日内办好签证。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15日发放乙方上月施工人员生活费每人每月1800元。乙方每月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单发放该款项。 2、甲方每月15日需结清上月产生经甲方确认的零星点工。 3、乙方2019年8月二十日上报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送甲方有关人员审核,甲方在2018年9月1日前支付乙方完成工程价款的80%,以发放工人工资。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工程款后付到总工程款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廷误工期或施工质量无法达到优良要求及甲方、业主监理要求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在接到解除协议通知书后二日内无条件退出工地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果中途单方退离工地,其工程结算时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给乙方,其余部分扣作罚款及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由于乙方所做项目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其它原因造成总包被(业主、监理)对甲方扣款或罚款,甲方有权将其损失加倍处罚责任方(乙方)(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责任方无条件承担,款项由甲方在结算时自动扣除。 4、乙方负责施工工人的一切伙食、住宿费用及生活区水费电费、工人施工中所产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上杭县中医院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内所有科室、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6.医院场所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办公室及病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需使用时,应经我院保卫科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病区、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科室,在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总务科,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 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总务科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 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的3个财税疑难问题处理doc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涉税问题:一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二是建筑企业老项目营改增后发生的分包业务,分包人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三是总分包之间预收账款预交增值税的税收风险及规避策略;具体分析如下。 (一)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 1、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与抵扣增值税的区别 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是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包,在发生分包的情况下,为了规避总包重复纳税而选择的一种增值税征收方法。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三种: 一是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跨省建筑服务或不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域内的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而且发生分包业务时,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交增值税; 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域内的跨县(区)发生建筑服务而且发生分包业务时,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交增值税; 三是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差额申报增值税。由于简易计税的总分包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按照3%的税率差额预交了在增值税,所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实质上零申报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分包之间差额预交增值税的公式是:应预缴税款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总分包之间抵扣增值税是指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总包,在发生分包的情况下,依照总包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分包向总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因此,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与抵扣增值税的区别主要体现为:总分包之间抵扣增值税制度是专门应用于总包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总分包 业务之间的增值税申报制度,而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制度是专门应用于总包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总分包业务之间的增值税申报制度。 2、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账务处理 (1)预交增值税的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二级科目“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二级科目“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企业预缴增值税时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月末企业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包扣除分包额的账务处理及发票开具 ①发票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 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按 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基于此规定,使用新系统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二是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的业务,总包必须要向业主或建设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因此,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的业务,总不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开票新系统功能,总包必须全额向向业主或建设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②账务处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 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 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

建筑工程包清工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包清工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实施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甲方的联体建房工程主 体结构和装饰装修中的混凝土分项、钢筋分项、模板分项、内外脚手架、砌筑分项、抹灰 分项等工程不包含外墙面砖、内墙乳胶漆及水电安装由乙方承包施工,根据实际情况,经 双方协商同意,鉴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联体建房俞永仕、俞永鹏、朱高朋、俞永宗 二、工程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仙渡乡皂树大路边村三十秤处。 三、承包范围: 钢筋工程:绑扎,成品搬运,图纸中所有预埋件、拉结筋的焊接、安装,保护层垫块 的制作、挂设、废料的汇集堆放等一系列钢筋工工序均在承包范围内。材料由甲方提供。 土建、砌筑、抹灰工程:甲方提供材料,包括自制水泥、黄砂、碎石、砖块等;机械设备 由乙方自理。模板和脚手架工程:脚手架所需的一切材料由乙方提供,必须达到安全要求。 四、承包方式:分包包清工乙方盈亏自负 五、承包价格:按每平方元计算,建筑面积共计其中每户地下室约为 60平方米,上部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顶层木头计算半层,建筑面积合计每户460平方米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甲方在工程结构一层封顶后一周内付乙方工资实际工程量80%,三层封顶后一周内付乙方工资实际工程量80%,余款待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七、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奖惩办法:本工程质量创群体优良,必须达到一次性合格 率100%,优良率80%。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认真负责抓好工程质量,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规范及安徽省或六安市颁发的有关规定实施。本工程所有验收标准按六安市优良工程标准 核验,达不到标准者必须返工,返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等由乙方承担,且业主 对甲方的处罚罚金也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生产及现场管理: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并有书面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且办理相关证 件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否则出现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括罚金。承包期内属乙方原 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上级罚款。乙方必须服从甲方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7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办公室是厂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 3.2 HSE办公室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 用电作业所属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作业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查、审核。

3.4 用电现场所属基层单位是用电安全责任主体,负责作业许可审批和执行,对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护。 3.5 直接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危害识别(JSA) 4.1.1 施工单位单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4.2 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审批。 4.2.2 用电单位持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到生产、HSE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4.2.3 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到用电作业属地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4.2.4 配送电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目前的分包模式及分类

建筑施工企业目前的分 包模式及分类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建筑施工企业目前的分包模式及分类 合法的分包是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合理的分包模式对总承包企业、专业化公司、劳务公司共同协调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工程分包模式进行分析研究。 1、工程分包的意义 工程分包有利于大型施工企业做大做强。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型施工企业要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管理密集型转换,由低端向高端发展,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迈进,必将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工程分包有利于施工企业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内容繁杂、工程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项目实施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多,施工环境复杂多变。为了适应变化,总承包商会授予项目部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更多地依赖外部资源,为提高效率而更加重视对分包工程的管理,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使项目变得更有效率;工程分包有利于先进企业文化的传播。在对分包工程的管理过程中,作为总承包商的大型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实现所承揽工程的质量、工期等刚性指标,维护其企业信誉,一定会将其成熟的先进管理理念等企业文化精髓传播到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在实施分包工程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借鉴发包单位的先进企业文化,使自身素质得以提升。 2、传统分包管理模式 (1)根据分包对象的差异,可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与具有合格资质的分包队伍,以完成建设工程某一部分或若干部分为目的而进行的分包;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施工单位与建筑劳务企业就提供劳务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完成建筑施工生产为目的而进行的分包。 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专业分包是分包人要自己完成一部分工程或若干工程,其自身要具备完成该部分工程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管理能力及资质等条件;劳务分包只需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劳务,以满足施工的劳务需求。 (2)根据材料供给方式的不同,工程分包可分为双包(包工包料,含主材、辅材)、简双包(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含辅材)、半双包(包工包料,含部分主材、含辅材)、清包(包工不包料,即劳务分包)等。

总分包管理制度.doc

1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 1.所有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确保合同或有关协议各项管理目标的如期实现。 2.分包单位所上报组织构架图上人员及数量未经总包项目部同意不得更改,情节严重时将责令停工,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 3.入场体检不合格或技术技能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场。4.专职质量员、安全员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6.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对业主、监理单位人员的意见要求须及时反馈到总包统一协调。 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总包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总包项目部备案。 8.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总包所发出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 9.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所发函件通知即为扣款依据。10.所罚款项必须以函件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按时上交,否则双倍在风险

保证金中扣除。 11.分包单位任何事项必须按流程首先向总包汇报联系处理,由总包协调与相关单位解决。 12.分包单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总包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3.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原审批单位的书面确认。 14.配合总包单位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的每次罚款1000元。 15.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每人/次处罚100元。 16.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要第一时间通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 17.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有新到人员时,需在进场当天提交工人相关材料,经总包与本人核对无误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入场。有违反规定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2 二、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制度 1.各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将本单位所需的材料堆场、库房和临时办公室需用场地书面报总包,由总承包项目部进行平衡协调划分,在允许范围内布置。凡未经总包同意在现场随意放置材料、搭建临时设施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并在总包单位规定时间内将材料转移,现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 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 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 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 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 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 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 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 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

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

建设工程分包中应注意的问题

建设工程分包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分包的定义 1、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二、、合法分包应具备的条件 1、合法分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3)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

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3、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以上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4、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担保后,要求分包工程发包人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提供。 5、公路工程项目分包特别规定: (1)、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工程分包计划和所有分包协议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项目法人同意。 (2)、施工单位可以直接招用农民工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人。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的,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备案。 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按时支付劳务工资,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农民工安全。 (3)、施工合同分包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 三、承包、分包单位的责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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