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摩托车停车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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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很多城市都在禁止摩托车行驶,但是很多人依然喜欢使用摩托车,也会购买摩托车日常使用。既然用到摩托车,就需要为摩托车找一个停放的地点。那么,小区摩托车停车收费吗?关注律伴网,了解更多知识。

小区摩托车停车收费吗

一般都收费。

小区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行为,促进汽车消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和《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可按本办法收取停车管理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住宅小区,是指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居住生活区,包括居住区、小区、组团。

第四条住宅小区停车应具备停车场地,并配建照明、通讯、排水、消防等设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标志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

如需在住宅小区内道路设置停车场地的,在不影响正常交通和业主、住用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征得业主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划定车位。

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地仅限于本住宅小区内业主、住用人停车和外来人员临时停车;禁止在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地包月停放大客车、1吨及以上货车和外来车辆。

第五条停车管理服务内容和职责:(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二)对车辆进出进行登记;(三)维护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对停放的车俩进行巡查;(四)负责公共停车场地的卫生及其维修;(五)定期清点场内车辆。

第六条停车管理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一)产权属业主共同所有的公共停车场地和业主、住用人所有的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产权属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理)的停车场地和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七条产权属业主共同所有的公共停车场地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一)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

1、包月停车管理费:

(1)住宅小区住用人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20元;7座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15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30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2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80元;7座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22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50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30元。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4小时内,汽车每辆(次)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次)2元;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加收每4小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汽车超过没辆12元,按12元收取;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8元的,按8元收取。

(二)室外露天停车场地停车管理费

1、包月停车管理收费标准:7座及以下客车和1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2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30元。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1小时内不收费;1小时以上至4小时内,汽车每辆(次)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次)1元;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加收每4小时1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第八条产权属业主、住用人所有的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汽车每车位每月30元。底层独用汽车库不得收费。

第九条产权属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理)的停车场地和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费,允许物业管理公司在基准价格基础上+/—20%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一)、室内集中车库基准价格标准

1、包月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月30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50元。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小时1元。每辆(次)收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收费;2小时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汽车超过每辆18元,按18元收取;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10元的,按10元收取。

(二)、室外露天停车场地基准价格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停放,免收停车管理费。

第十一条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得收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收费的,须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与车辆包月停放用户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第十三条车辆进出实行登记制度,并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严格按规定收费。

第十四条停车管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管理公司须在停车场地或收费处公开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价目表,标明停车场地产权属性、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停车管理收费的监督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实施物业管理的高层公寓、别墅等高标准住宅小区,如执行本办法收费标准有困难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实施物业管理的非住宅小区的其他住宅,其停车管理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实施物业管理的的非住宅小区的非住宅,其停车管理费按宁波市物价局有关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小区摩托车停车收费吗?大部分小区对于摩托车停放都需要收费,它的收费费用会比小车少、单车贵。小区摩托车停车收费人们肯定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难题,这个时候可以来律伴网找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得到答案。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711904233.html,/

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6.1 停车库守则 小区内停车库,专供已购或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为求停车库秩序良好,保持畅通无阻,避免非法占位、阻塞通道及危害大众安全,所以订立“停车场管理规定”以便各使用人士遵照执行。 6.2 汽车清洁服务 为保障各车主在停车库免受各类外来人士干扰,除车主自行清洁外,汽车清洁服务只由管理处认可的清洁公司提供,未获得允许的外来清洁工人及公司,不得在停车库内工作。 (七)南都房产停车场管理规定 7.1 进场许可 7.1.1 停车场是停车的场所,闲杂人等不得擅进。 7.1.2 无效业主停车证或未向管理处办妥登记手续的车辆,一概按照访各车辆处理。 7.1.3 任何车辆或司机,经常违反管理处的劝告或停车库守则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停车库。 7.2 租/买车库的车辆 7.2.1 租/买车库的业主,均须预先向管理处送交证明文件。另须申办业主停车证。 7.2.2 业主停车证 A.业主停车证不得转让及涂改,过期或复印的业主停车证,均属无效。 B.若业主停车证有任何遗失或损毁,须速向管理处填报及缴付补领,缴费每证20元。 C.有效业主停车证必须放在车头挡风玻璃上,以资识别。 7.2.3 管理处会依据业主停车证申请表,制订车辆登记表,交予车库巡逻保安员,以核对进出及停泊的车辆。 7.2.4 车辆只可停泊于规定的车库(车位)内。 7.3 违例停车 不遵守管理处所制订的指引停车库守则的车辆,按违章停车处理。违例停车情形如下: 7.3.1 未向管理处登记手续而驶入、停泊于停车库之车辆。 7.3.2 未出示或持有无效的业主停车证。 7.3.3 未经同意,占停他人车库。 7.3.4 拒绝遵从管理处的指引,并阻塞公用地方,如通道等。 7.4 违例车辆的被扣锁及拖走。 7.4.1 所有违例车辆,无须事前通知,可被扣锁或拖走。 7.4.2 扣或被拖走所产生的费用,均全部由所属车主负责。 7.4.3 任何由于车辆被扣或拖走,而直接或间接地引致车辆的遗失或损坏,管理处恕不负责。 7.5车辆清洗 7.5.1车辆的清洗服务只由管理处认可的清洁人员提供服务。未获允许的清洁工人及公司,不得在停车场内工作。 7.5.2 请勿违反消防条例,擅自从消防喉取水。 7.5.3 清洗完毕,请即清扫积水、污物,以保持车场清洁。

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

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车库车位租售管理的专门性部门规章 2008年3月20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广州市交通委 员会联合制定了的《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和2009年6月3日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执行〈广州市房地 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对车库车位 的租售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充分保障业主对小区车库车位租售情况的知情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申请商品房预 售时,必须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的相关信息填报完整的 楼盘明细表和项目概况,并在“阳光家缘”网站公示。 2、规定开发企业在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时应向购房人明确 告知车位、车库的数量、租售方式、租金标准或最高售价等情况, 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应当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30日,并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保障业主的首先租售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 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原则上不得向本项目业主之外 的单位或个人出售或出租。在已满足本项目业主购买和租赁需要的 前提下,开发企业确需将车位、车库出售或出租给本项目业主之外 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 规定办理,也就是租赁业主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法满 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应采取竞标、摇珠等公开竞争方式 出售、出租。 3、车位、车库权属人出租或转让车位、车库,也应当首先满足 本项目业主的需要。 第三,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 1、规定商品房项目车位、车库不得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 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 车的车位、车库前,需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 2、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数少于本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租售一个车库车位。 3、为切实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车位、车库房地产权证应当 注明权属人已购买本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或商品房 买卖合同编号,以便主管部门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四,允许增建机械和其他车库车位。 为解决广州许多较早建设的小区缺少车库车位配套建设的实际问题,规定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投资增建地 上停车位,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依照本规定执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制定了车位的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一、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

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二: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xin)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依据其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联投半岛物业范围内的停车场收费员,所有停车场员工需按此流程进行要求. 1.3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员工作细则,月租卡办理,收费监管,突发事件管理,负责。 第二章停车场收费标准 2.1根据武汉沌口经济开发区政府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1。1、收费标准: a、临时停车 半小时内不收费,半小时以上到4小时内2元,超出4小时按每小时4元计算,最高24小时收费10元封顶; b、月卡收费 每月固定收费,办理月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地上66元/月,地下400元/月; c、年卡收费 每年固定收费,办理年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720元/年(此收费是年收费基础上0。85折计算。 2.2促销政策根据本项目整体经营以及销售活动需要,经项目评审后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3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员工以及租户员工停车管理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2.4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租户停车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5项目垃圾车有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车牌,免收停车费。 2.6军车、警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只减免1小时停车费,同时收费员应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7军车、警车、救护车及抢救车辆等特种车进入停车场执行任务,收费员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进入事由、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8救护车、抢救车辆等特种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正常收费。 2.9本项目员工个人车辆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免费卡;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至停车场时,可通过工作证给予免费停放。

小区公共车位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车位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车位的使用管理办法,有哪些相关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区公共车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区公共车位管理规定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

浅议《物权法》中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711904233.html, 浅议《物权法》中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 作者:许晓红 来源:《职业时空》2008年第08期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由胡锦涛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的《物权法》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物权法》中就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等物权的权属都做了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使日常生活中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因停车位所发生的纠纷的解决有了法律依据。本文就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阐述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同一屋檐下:物权法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 在我国,城市居民绝大部分是居住在有十几户、几十户甚至几百户人家的同一栋高楼里,每户有自己的一个套间,属于私人的领地和空间,但同时,大家共享过道、电梯间、公寓的外墙、楼顶平台、绿化区、车库等,由此形成了一部分各自所有、一部分共同所有的格局。大家共处同一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关系密切。这就是物权法所称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它与民法中的相邻关系尽管有一定的联系,却不是一回事,因为相邻关系不是要解决物权的归属和物权的行使而是要求解决如何处理相邻关系的问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要解决在公寓高楼居住的住户(业主)相互之间的物权归属以及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权归属与行使问题。物权法上,把业主各自的领地和空间(自己的套间)称为专有权,其性质是私人所有权,把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称为共有权,其性质仍然是私人所有权。这就是所谓的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停车位与所有权的关系 北京某住宅小区共有69个地下车位,开发商以至少8万元的单价卖掉了47个,其余的被物业公司以每月350元的租金出租。为此,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将车库归还给业主,但开发商坚决反对。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地下车库是小区配套公用设施,应该无偿地交给业主使用,开发商没有所有权,无权出售。开发商则强调,其出售房屋时,没有把

小贴士上海市停车点收费一览表

小贴士:上海市停车点、收费一览表 周边马路,红色旋风提醒:轿车10元/天,客车20元/天。 艺术天地:10元/天。 华亭伊势丹门前有一块露天停车场:6元/小时。 中环广场:前15分钟免,后6元/小时。 瑞安广场:5元/小时,80元/天。 香港广场:地下5元/小时。 新天地:5元/小时地下车库停车取卡时另拿一张停车单,消费后让餐厅盖个章,每150元当天收银条免费停小时。 力宝广场:地面10元(不限时),地下5元/小时,所以如果超过2小时停上面合算。淮海中路东段一带,几大商厦地下停车库,都是5元/小时。 东俊餐饮、胸科医院对面:有免费停车点。 徐汇区中心医院内:10元/24小时。 复兴公园钱柜:10元/不限时。 锦江饭店:地下车库5元/小时。 太平洋和瑞安那个共用的停车场:5元/小时。 【虹桥篇】 虹桥机场:第一个小时7元,第二个小时开始5元。

虹桥世贸商城:每小时5元。 娄山关路东方国际大厦:地下10元/小时,车位较拥挤。茅台路\(近水城路\)五洲大厦:地下停车场3元/时。 虹附近遵义路100号:虹桥上海城地下(百盛虹桥店)5元/小时,超过8小时一律40元。 【陆家嘴篇】 陆家嘴附近:金茂3号门马路对面,有一个规模不算小的露天停车场,这里一次性收10元,时间不计。如在此间的餐厅用餐,停车费还可折抵现金。 陆家嘴附近:陆家嘴美食城内也有不少露天车位,往往免费。 陆家嘴附近:滨江大道地下停车场,只需交纳10元钱,停无限长时间。 陆家嘴附近:正大广场免费。 【南京路篇】 南京路地区:南京西路恒隆广场地下5元/小时,过夜仅限业主。 南京路地区:中信泰富5元/小时。 南京路地区:梅龙镇底下5元/小时。 南京路地区:上海商城地上10元/小时,底下5元/小时(先免15分钟)。 南京路地区:南京理发店后院,免费的条件是须理发。 南京路地区:鸿翔附近免费(在上海人家用餐,预收20元),10元/小时。 南京路地区:新世界后门,*近长沙路,10元/2小时,逛南京路方便。 南京路地区:中创大厦5元/天。就说你是到六楼的力美健(健身的)的会员就可以了。这个地方还不错,

小区停车位管理办法

小区停车位管理办法 为适应本小区车辆(汽车)日益增多,车管难度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新情况,切实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规和小区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车辆管理 1,本小区车辆管理试行“一车一卡一车位”方式,由车主自动电子读卡进出。电子读卡证为蓝色。2,本小区业主/租户车主,需凭有效证件及时到门卫室领取电子进出ID卡(每张10元,车主如有遗失或损坏ID卡者,可到物业管理处补办,每张收取工本费10元,补办新卡后,原卡作废。3,严谨货车、大客车进入小区,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的货车经许可方能进入。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需凭有效证件领取《临时停车证》,停放在安保人员制定的临时停车位(执行任务的警、消、救、环、殡等特种车辆除外。 4,车辆驶入小区后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弯处不得超过3公里,以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 5,车辆在小区内禁鸣喇叭,尽量不使用对响声过于敏感的电子报警器,以确保小区环境安静。6,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如遇老、弱、病等特殊情况,需经安保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才能进入。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 二车位管理 1,小区路面临时车位仅提供业主/租户使用,有车主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签订车位场地临时租赁协议,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区域内停放车辆,租赁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每年720元,同时领取车辆进出ID卡。 2,车位的选择和安排以就近为原则,并按业主或租户提出停车申请的先后时间商定。 3 ,车辆停放必须对号入位,业主或租户出停泊自己申请登记之车辆外,不得将车位移作它用,不得转让和合用。 4,车辆停放时,请注意关好车门车窗,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物业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无保管义务。 5,车辆需停放在停车位内,小区交通主干道两侧、车库门前人行横道上、消防通道、绿化园地及其他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6,对没有办理车位手续的业主或租户以及来小区走访亲友的车辆,进入小区超过四个小时的实行计时收费。 7,对于在小区内不按规定停车妨碍业主进出、占压草坪、停泊主干道、转弯口或侵占他人车位者,物业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后果由车主自负。 8,路面临时车位由物业管理处勘察规定,车位划线、制作铁架和定位 9,对已申请路面停车位而在一周之内未交费的车主,视为自动放弃车位,物业另行安排,业主和租户如需退租,应退回电子进出ID卡及收费单据,有物业根据实际情况退费。 10,购买固定车位的业主须严格遵守有关合同规定,停车位不得移作它用,不得改变车位的使用性质及外立面,不得增加外阜。隔栏、大门等影响小区环境的构筑物。

居民小区车位是怎么规定的

居民小区车位是怎么规定的 一、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二、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 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 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中,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一。业主购买了房屋,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即属于业主所享有。住宅房屋的地下设施,也必须依附于土地。因此,我们说地下车库、车位等设施是业主花钱买地、开发商花钱建设的。所以,如果单纯从地下车库、车位作为商品性质来看,其价值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创造的。当住宅小区的房屋出售完毕以后,开发商如果还享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则意味着业主在享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开发商也同时享有部分土地使用权,违反了房

北京各大商场停车场收费一览表

西单 每个路口基本都可见各大厦下的停车位情况,车位充足,5元/小时。 图书大厦东边,老陕面馆前,电报大楼楼下车库,均2元/小时。 君太消费200元可换停车券,最低可免一小时。 西单时代广场(美美百货),有V IP卡可换三个小时的免费停车券。首都时代影城,凭电影票换5元停车券,只管3小时,超过3小时还是5元/小时。 西单往北,西四北大街,蓝天酒店门口有停车场,大约能停50俩,收费好像是2元。 大悦城,暂时免费。 王府井 5元/小时。东方新天地地上车位紧张,地下停车场车位比较充足,但停车场很拥堵且有些绕。用新天地的会员卡在大食代或电影院前的大机器上打印一张免1小时的停车券。东交民巷门口一条路可以停车,大概50个车位,2元/小时,可以侃价。 百货大楼南面小路,西面的停车楼,车位很充足,好像还蛮便宜。 新东安市消费50可以换半小时,最多2小时,可以拿电影票换。 sogo 消费200元换半小时停车券,首饰、化妆品、家电消费300元,可换半小时停车券,银卡可加送1小时。停车券当天有效!据说有卖黄牛券的(就是拿来别人换的免费停车券), 1.5/半小时。新馆有地面停车位2元/小时,车位较紧张。 遇到打折活动,可直接将车停在马路对面(SOGO西侧对面的马路)然后走过来,免得到SOGO下面的时候堵半天。 中关村 地面一概是不准停车的。整个中关村半小时内免费停车。 家乐福地下停车楼共3层,凭小票免2小时车费,超过此时间4元/小时。 中关村购物广场3元/小时,只要消费就可凭小票领2个小时的免费停车券,车位宽松,周末免费。在津乐汇西侧门前,也就是美嘉欢乐影城楼下2米/小时,在影城看电影可凭电影票免费2小时,需在前台换免费票。 新中关购物中心的地下停车场有两层,停车场入口比较隐蔽,在楼南侧,朝向西边,所以进去的话要从楼后面绕过去,车不多。有vip卡免费。活动,消费满99元,免费停车3小时,消费满499元,免费停车1天。地下车库车位充裕。 上品优价任意消费赠半小时/1小时的免费停车券。 金元燕莎MALL 免费,车位充足。 新世界 有贵宾卡消费满200元最多可换2小时停车券,一次消费900办贵宾卡。 新世界两楼中间往西,地面停车比较紧张,2元/小时。 路南有个公寓的地下,5元/小时,车位多。 双安、华宇 华宇门口,华宇双安通用地库,双安停车楼,2元/小时。 华宇购物好像是满200免2小时停车费,在一层服务台换取。持会员金卡可享受每月10小时免费停车,钻卡会

2021年小区停车管理方案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 小区停车现状 随着汽车的普及,私家车数量剧增,小区停车场配套设施不足,尤其是对于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缺乏必要的停车位规划,导致居住小区停车难现象突出。 小区停车现状: 1、车多位少导致停车难,出现乱停乱放现象。 2、业主上下班时间集中,进出车效率低下,出入口通行缓慢。 3、小区物业管理跟不上,出现停车纠纷。 影响 1、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小区形象和环境,有些还会损害小区绿化。

2、小区出入口通行缓慢,影响门口道路通行,从而易引发交通拥堵。 3、小区物业对于停车位大多是只收费不管理,停车场车辆出现事故问题无人问责。 解决方案 1、建设立体车库,增加停车位 立体车库具有占地少、车辆排列紧凑的优点,可利用小区的空地,进行建设。在对绿化影响最小的前提下,满足更多的停车需求。 2、安装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出入口车辆进出效率 目前最先进的车牌识别系统,进出场不需要停车刷卡,而是通过出入口的车辆识别来判断车辆进出场的权限,实现不停车进出,快速通行的目的。 3、引入专业管理团队进行停车场管理

专业的事情交由专业的团队做,停车场管理直接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和业主的关系,聘用外部管理人员可以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保障停车场及业主车辆安全。 下面还专门为大家介绍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 ___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有哪些?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停车位对于很多业主而言是选择商品房的一个重要因素。实践中,经常有关于停车位的纠纷。那么,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有哪些?怎么处理小区停车位纠纷?怎么规范小区停车位? 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车库车位租售管理的专门性部门规章 2008年3月20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了的《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和2009年6月3日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执行〈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对车库车位的租售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主要内容如下:第一,充分保障业主对小区车库车位租售情况的知情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必须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的相关信息填报完整的楼盘明细表和项目概况,并在“阳光家缘”网站公示。 2、规定开发企业在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时应向购房人明确告知车位、车库的数量、租售方式、租金标准或最高售价等情况,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关于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关于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住宅小区停车难与物业管理问题,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市民群众利益的难事情,也是一个涉及社会公共管理的大问题。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居住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居住小区停车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包括地面停车场、路边划线停车位、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的机动车停车服务等)统一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提供或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房屋管理单位或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 ????三、停车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收取停车费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遵守本市停车行业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等; ????2.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停车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停车管理方的职责、停车位的管理分配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 ????3.有专人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 ????4.维护小区停车秩序,指定停车区域,保证车辆停放整齐,行使通畅; ????5.24小时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 ????6.保证交通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四、对临时进出小区的车辆管理制度,由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议定。 ????投递邮件的邮政车辆需要进入小区的,停车管理单位不得拒绝其入内,进入小区的邮政车辆应遵守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对临时进出车辆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收费放行。

浅析物权法对住宅小区停车位的规定审批稿

浅析物权法对住宅小区 停车位的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浅析《物权法》对住宅小区停车位的规定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汽车的需求在不断增加,我国的个人汽车保有量每年都在不断的增长。在汽车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催生了另一个问题,就是停车难。现如今的城市住宅小区里,停车难已经成为十分普遍的问题。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关于小区停车位的权属争议。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关于住宅小区停车位而产生的诉讼案件都在不断增加。对此,《物权法》在第七十四条对于住宅小区内车位的使用、权属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通过对相关法条的解析,目的在于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满足实践的需要。 关键词:物权法;停车位;所有权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economy, people's demand for cars is increasing, both in constant growth of China's car ownership per year. In the automotive bring convenience to people's lives, but also gave birth to another problem, parking is difficult. Today's urban residential area where parking is difficult has become a very common problem. This is further exacerbated the parking spaces on residential ownership dispute. According to incomplete statistics, in recent years about the residential district litigation arising parking spaces are on the increase. In this regard, "Property Law" in Article 74 parking spaces for use within residential areas, ownership and other issues make clear. However, in judicial practice,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The author of the analysis of the relevant law, the purpose is to find reasonable solutions to meet the needs of practice. Key Words: Property Law; Parking; Property Right

某某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定为更好履行本公司物业服务责任,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相关业主权益,解决本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难管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规定: 1、本小区车辆管理实行“一车一卡”方式,由本小区业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车证、保险证等相关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辆出入登记手续,并办理车辆出入小区通行卡,为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只对本小区业主办理。 2、原则上禁止大货车、大客车进入小区停放。对强烈要求进入小区停放车辆,经物业服务中心许可后,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停放在小区相对偏僻位置停放。 3、对运送装修材料及搬运家具(家电)的货车经许可方能进入。外来车辆(访客)进入小区必须领取小区临时通行卡,领卡时付10元押金,出小区时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对车主实行多退少补;执行任务或其他特种车辆除外; 4、车辆进入小区后,请按物业服务中心规定有序停放。减速慢行,禁鸣喇叭;禁止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性物品车辆进入小区;出租车进入小区经门岗许可后才能进入,但必须领取小区临时通行卡并付卡片押金; 5、本小区地面车位车辆停放不设专用固定车位。禁止车辆停放在

消防登高平台,占用消防通道。由于占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6、安全驾驶,文明停车。禁止车辆在小区乱停乱放、越线停车或占用通道及出口影响别人通行,一经发现后,将采取劝告、拖走、报警等相关措施,由此带来的费用全部由肇事车主承担; 7、车辆停放时,请按规定有序停放,关好门窗,拿走车内贵重物品;禁止将小区车辆通行卡转让他人; 8、地面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对业主申请进入停放的,先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停车服务费用(按县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停车服务费服务内容包含:维护、维修和更新停车位必要的设施,维持停车位的公共秩序、卫生和公共照明,相应管理人员的工资、税费等。不包含:车辆被盗抢、玻璃破碎、车身划痕、其他部位损坏等财产损失费用。如业主需本公司承担此项费用的,请事先声明,签订书面协议,费用另计,并办理相关险种。 9、车辆在小区出现意外后,请业主在第一时间内报警或请物业服务中心代为报警,通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解决。物业配合公安机关调阅监控,提供线索。 10、小区车辆进出不受时间限制,进入小区车辆车主要爱护停车位(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设施,不慎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1、进入小区停车位(场)停放车辆业主,停车时请注意场地卫

车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

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11年1月26日修正版) 第二十四条城市地下工程由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7号)

第二条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新建商品房屋初始登记时,根据规划和居住区公建配套标准建设、未计入共用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房屋,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物业服务用房、共有设施设备用房及其他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为全体业主所有。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十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中予以注明,同时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车库的配置比例。 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车位、车库配置比例在显著位置公示,按照配置比例通过出租、出售、附赠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规划车位、车库的处置方式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采用出售、出租方式处置规划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明示,约定出售价格、出租方式、出租价格、出租期限等内容。 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库、车位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其他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在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购买和承租需要后还有多余规划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可以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使用人,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小区停车位归属权

一、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二、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 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中,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一。业主购买了房屋,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即属于业主所享有。住宅房屋的地下设施,也必须依附于土地。因此,我们说地下车库、车位等设施是业主花钱买地、开发商花钱建设的。 所以,如果单纯从地下车库、车位作为商品性质来看,其价值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创造的。当住宅小区的房屋出售完毕以后,开发商如果还享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则意味着业主在享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开发商也同时享有部分土地使用权,

停车场收费标准一览表

大同市停车场收费一览表 序号单位名称 收费标准(元/次) 批准文件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 一机场、车站: 大同新南公路客运站停车场站前停车场:四轮以上:1元;二、三轮机动车0.5元。 站内停车场:四轮以上:10元(含夜间);二、三轮机动车3元(含 夜间)。按月收费由双方协调议定。 同价费字[2003] 164号 新荣区汽车站停车场货运车及16座以上客运车(含16座):150元/辆/月;16座以下(含16 座)120元/辆/月,出租三轮车50元/辆/月,出租摩托车30元/辆/月。 同价费字[2004] 138号 大同火车站广场停车 场 3元/小时,1小时后:每超1小时加收2元/小时同价费字[2006]193号 大同机场停车场 5 10 15 晋价服字[2009]162号停车过夜每日20 停车过夜每日30 停车过夜每日40 二旅游景点: 恒山景区停车场10 15 20 同价费字[2010]114号悬空寺景区停车场10 15 20 桃花溶洞景点停车场 2 5 同价费字[2001]112号空中大草原景点停车 场 2 5 同价费字[2001]112号 平型关景点停车场 2 5 同价费字[2001]112号觉山寺景点停车场 2 5 同价费字[2002]178号大同野生动植物游乐 园景点停车场 16座以上10元,15座以下5元同价费字[2004]52号北魏鹿苑景点停车场16座以上8元15座以下5元同价费字[2004]129号

焦山石窟寺景点停车 场 2 同价费字[2004]164号 华严寺地下停车场 5元/车.(不超1 小时含1小时收5 元,1小时后每车 加收2元,不足1 小时按1小时计 费,连续存放24小 时为一个计费周 期) 不超1小时含1小时收10元,1小时后每车加收 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存放24小 时为一个计费周期 同价服字[2010]79号 试行一年(2011年8月10 日发文) 云冈石窟景区停车场10 20 25 同价服字[2011]80号 东街停车场(市城市客 运管理处所管九龙停 车场) 2 3 3 同价费字[1995]第99号 灵丘县北泉旅游特色 村停车场 10 同价费字[2009]141号三医院: 城区三医院停车场半小时以内免费停车,半小时后,1元/车/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 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限价15元,连续存放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 同价费字[2010]91号 试行一年(2010年7月29 日发文) 四固定专用停车场: 红旗广场停车场四轮以上机动车:2元。同价费字[2004] 第70号 市展览馆后院停车场 2 5 10 同价费字[2008]136号试行一年(2008年9月25日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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