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人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来进行个人所得税避税呢?从目前看,个人可以通过投资避税和收入避税两种方法有效避税。

收入避税: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还有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

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

而对于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小王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收入所得扣除2000元的费用后,对于500-2000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2000元以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2000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如果他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2000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

对于那些高收入人群而言,合理避税和节税就显得更为重要。张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年薪36万元,一次性领取。按照国家的税法,他适用的最高税率高达45%,如果他和公司签订合同时将年薪改为月薪的话,每个月3万元的收入能使他适用的最高税率下降到25%,节税的金额是相当可观的。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和偶然所得等均属应纳税所得。因收入不同,适用的税基、税率也不尽相同,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出发,充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通过

合理避税来提高实际收入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益。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纳税人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大家除了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之外,不妨在遇到问题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律师等,以达到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一、利用人的流动方式进行国际避税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往往把拥有住所并在该国居住一定时间以上的确定为纳税义务人,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如何使自己避免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规避纳税义务的关键。这就使一些跨国纳税人能自由地游离于各国之间,而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避税目的。在我国对外开放后,随着国际间人员、技术和经营业务交流与往来的不断扩大,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避税方法。

二、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进行避税这种方法是在财产或收入的所有者不进行跨越税境的迁移,也即是不改变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别人在他国为自己建立相应的机构,将自己取得的财产或收入进行转移、分割,以规避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他国的种种税收优惠和待遇。

三、利用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进行避税在个人收入来源不太稳定和均衡的情况下,个人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把某一时期的高收入转移到收入较低的那一纳税期,使各个纳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减轻应纳税义务。这种方法,对承包者、租赁者及其它非固定收入者比较有效。

四、把个人收入转换成企业单位的费用开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比如把企业单位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给个人转换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既不会扩大企业的支出总规模、减少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使个人避免因直接收入的增加而多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这些方法实质上是把个人的应税所得变成了个人直接消费来躲避个人所得纳税。

五、投资避税法对于从事高科技研究,或从事发明创造、专利研究的人来讲,

假如你已经取得了经营成果,并且申请了专利,你是准备出卖专利,还是投资建厂,一般讲,你大概可以选择的办法是:

1.出卖专利,以取得收入。

2.个人独资兴办企业。

3.合伙经营。

几种方式孰优孰劣,评判的标准多种多样,下面我们就税收来看,是什么方案更好。

假如,你的这次专利权的转让收入为30万元,如果你出卖专利收入。那么,你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30万×(1-20%)× 20%=4.8万元税后利润=30万-4.8万=25.2万元。

个人实际取得收入25.2万元,因为专利转让为一次性收入,那么你将不会有第二次。

如果你是希望这项专利能给你今后相当长时间都能带来收益的话,还是选择投资经营为好。如个人投资建厂经营,通过销售产品取得收入,由于新建企业,大多都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税优惠,而且你的专利权不是转让,所以在你取得的收入中,不必单独为专利支付税收。你的收入与税收负担之比,必然优于单纯的缴纳专利权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与他人合伙经营,你出专利(折股),对方出资,建立股份制企业,根据各自占有企业股份的数量分配利润。你仅需要负担投资分红所负的税收额,而股票在你没转让之前,不需负担税收。所以你是通过专利,即取得专利收入,又取得经营收入,与之单独的专利转让来讲,你的税收负担是最轻的。

六、工资避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收入,承包转包收入,劳务报酬收入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收入实行合并收入计算所得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凡月收入超过2000元者需要征税。如何降低这方面的税收负担呢?

1、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是合法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2)成本低廉,合乎经济原则;(3)作出有效的事先安排和适当的呈报。

税收计划的制订,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

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诸如,在不改变消费水平的情况下,通过改变消费方式来改变现金和实物支出的帐户性质;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2、避税策略避税策略的安排能够使你的税负降低,但不会降低国家的税收。因为许多方案的选择是以避免某一税收而代之以其它税收来执行的,有些方案是以减轻个人负担,增加企业负担来实现的。

对于工资、薪金收入者来讲,企业支付的薪俸是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如何保证个人消费水平的稳定或略有提高而税收负担又不增加,是规避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问题。这部分收入按月计征,即根据月收入水平累进课税。最低税为0%,最高税率为45%,当你取得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要求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适应的税负,但是,工薪税是根据你的月实际收入来确定的,这就为税收规避提供了可能的机会。

高薪是社会评价人的能力和地位的一个标准。事实上,高薪并不为提供高消费水平。因为,高薪是指你在纳税年度内的各时期收入高于其它人的收入量,当这个收入量超过累进税率的某一档次。那么你将支付高税率的现金收入。工薪的组成主要是依人的劳动能力和再生产需要确定的。所以你的工资既有劳动量的体现,又有消费水准的参考。如果你的所有消费都是从实际取得现金后实现以及部分消费以现金实现,另外部分以实际受益相结合取得,那么后者的收益实际超过前者。因此运用比较收益是税收规避中需要首先研究的,它是税收计划制定的一个重要条件。

总之,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的个人,规避税收主要是在保证消费水平提高的前提下,降低所得额,达到减轻税负之目的,对于企业来讲,要在遵守国家财经纪律的前提下,合理地选择职工收入支付方式,以帮助职工提高消费水平。单纯地增加现金收入是不可取的,盲目地提供福利待遇和公费支付私人款项,是不合法的,必然会给企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最终会影响职工收入。

【人力资源】个税避税技巧

个人所得税的反避税查处技巧 一、个人所得税的反避税要点分析 由于大多数个体工商业户,承包和承租者的账证不齐全,在实际征收所得税时,一般采取在核定纳税人收入、盈利的基础上,直接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个别纳税人为了减轻所得税的负担,使税务部门降低核定税额,采取隐匿进货的方法,将购进商品存放在其它地方,不运人经营地。在销售时,购货方只到经营地门市部交款,然后到存货地点提货,不仅逃避了所得税的缴纳,而且也逃避了流转税的缴纳。 对个人工资、薪金的征税,由于我国公民长期不纳税,主观上纳税意识比较差,只要自己不到税务部门申报自己的收入并依法纳税,税务部门很难完全统计出纳税人的收入,使纳税人较容易避税。尽管国家税务机关为解决个人汇总难的问题,设计了支付个人收入的特种发票,但由于目前没有条件实行科学严密的征管手段,大量的特种发票在工作中未能正常传递,也给纳税人避税创造了机会。还有的支付单位,将原本应一次支付给个人的收入,分散在各月支付。进行避税。 对上述问题,税务机关一方面要创造条件尽快推广先进的征管手段;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广大纳税人的思想教育,使其养成自觉纳税的良好习惯。针对一些支付单位化整为零的做法,可以把个人所得税由按月交纳发展成按年交纳。对个体工商户要加以监督,尽可能掌握其购销经营情况,防止其造假。 二、对个人所得税几种特殊计税方法的反避税查处技巧 (一)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反避税技巧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代付(负担)了个人所得税。这样,纳税人取得的所得额即为不含税收入额(税后净所得)。因此,在计算付款单位代扣代缴的税款时,首先要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计算付款单位应代付的税款。 1.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的反避税技巧。对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1)每次不含税收入额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2)每次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1)、(2)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收入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3)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在对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进行稽查时,要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的所得额是含税收入额还是不含税收入额,并据此确定相应的计税方法,防止纳税人混淆这两种不同内涵的所得,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案例二百三十三] 周苇苇是名歌唱演员,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6万元(不含税)。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其计算的应纳税额=60000×(1-20%)×30%-2000=12400(元)。 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应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 由上述换算公式可得: =62352.94(元) 该歌唱演员的应纳税款=62352.94×40%-700 =17941.18(元) 则该歌唱演员须补缴税额=17941.18-12400 =5541.18(元) 2.雇主为其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负担税款的反避税技巧。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雇主(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负担税款,即支付给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为税后的净所得。这样,在计算支付单位应代付的税款时,首先要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含税所得,即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支付单位应代付的税款。可分

税务规划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于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人们仍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壹。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来进行个人所得税避税呢?从目前见,个人能够通过投资避税和收入避税俩种方法有效避税。收入避税: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仍有壹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能够于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 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于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能够利用这壹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 而对于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小王是壹家网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于工资收入所得扣除2000元的费用后,对于500-2000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2000元之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2000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如果他于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壹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2000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 对于那些高收入人群而言,合理避税和节税就显得更为重要。张先生是壹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年薪36万元,壹次性领取。按照国家的税法,他适用的最高税率高达45%,如果他和公司签订合同时将年薪改为月薪的话,每个月3万元的收入能使他适用的最高税率下降到

(整理)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避税的方法 1、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 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2、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发放年终奖要找到一个恰到好外的临界点。 如果将“第13个月工资”当作年终奖发放,则要把具体的金额除以12个月,这样的话,可以大大减少缴税额度。此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年终奖/12)和[(年终奖+双薪)/12]两者不处于同一税率档的,可能筹划失败。“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在计税方式上有明显区别。后者可以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一般情况下,“年终奖”的计税额会比“年底双薪”少一些,员工收入越高,这一差异越明显,但“年终奖”在一年内最多只能计发一次。 3、巧用公积金避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4、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年终奖计缴个税的3种方法及6个避税区

年终奖计缴个税的三种方法及6个 避税区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具体 有三种计税方法: 1: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 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 纳的税款额。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 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 税=2295+45=2340(元)。 2: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 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 (10000+3000)-35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791.66对应 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3%=285(元)。当月 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小王当 月共计应纳个税285元。

3: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 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和双薪在同一个月内发放,年终奖金为10000元,年终发放双薪为3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 (10000+3000+3000)-3500=12500,除以12,商数1041.66对 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2500 ×3%=37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 不再缴纳个税。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375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金的 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 年终奖金性质的收入,也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奖金的计税方 法计缴税款。 年终奖遭遇个税临界点宁少千元不超1元 年终奖要扣多少税?怎么发能到手多一些?这些问题成了期盼年终奖 的工薪阶层最关心的话题。值得注意的是,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 年终奖遭遇了个税“临界点”问题,易出现“多发少得”的情况。更 有可能,企业多发1元,员工就要多交千元个税。 那么,到底个税的临界点在哪里呢?年终奖的避税区有多大呢?

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案例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额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也随之提高,相应的个税也越多。 一、年底双薪的避税策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明确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年底双薪(即第13个月工资)可分两种情况处理。情况一:“一次性奖金”与“年底双薪”同月发时,即可将此两项奖金合并除以12确定税率和扣除额;情况二:“一次性奖金”与“年底双薪”不同月发时,可按国税发[2005]9号规定将“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年底双薪”和当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税。至于用哪种方法缴纳个税,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别计算两种情况应缴纳的税额,从而作出判断。 【例1】小王2009年12月工资4000元,年底双薪4000元,另外年终奖9000元。若按第一种情况计算个税为[(4000-2000)×10%-25]+[(4000+9000)×10%-25]=175+1275=1450元;若按第二种情况个税为[(4000+4000-2000)×20%-375]+(9000×10%-25)=825+875=1700元。即按第一种情况缴纳个税比第二种情况少缴纳300元。 二、绩效工资避税策略 首先看下面一个典型的例子: 【例2】小张是一名空调营销人员,他的月工资底薪1500元加提成奖金,根据他09年的销售业绩,小张只有5-9月每月拿到提成奖金8000元,其他月份都没有提成奖。即小王在09年缴纳个税为[(1500+8000-2000)×20%-375]×5=5625元;若小王5个月的提成奖分别在5月-12月份平均领取的话,即09年缴纳个税为[(1500+5000-2000)×15%-125]×8=4400元。 从上面这个例可看出,将绩效工资平均摊开到每个月,将起到节税的效果。如果纳税人的工资极不平均,可以采用分摊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行业,比如空调制冷等。 三、年终奖的发放时间调整避税策略 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来确定适用税率和扣除额。但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时,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 【例3】小黄月薪是1800元,2009年12月年终奖20000元。 若年终奖一次性发放,即小黄缴纳个税[20000-(2000-1800)]×10%-25=1955元; 若年终奖分12个月发放,即每月发放1666.67元,一年缴纳个税[(1666.67+1800-2000)×10%-25]×12=1460元; 如上两种方法对比,第一种方法比第二种方法多缴税1955-1460=495元。 【例4】沿用例3,若小黄月工资9000元,年终奖24000元; 若年终奖一次性发放,即小黄全年缴纳个税[(9000-2000)×20%-375]×12+(24000×10%-25)=14675; 若年终奖分12个月发放,即年终奖每月发放2000元,一年缴纳个税[(9000+2000-2000)×20%-375]×12=17100元;

#企业合理避税各种方法 原理

企业合理避税各种方法运用 所谓避税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各国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纳税。 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招术,以达合理避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张小姐透露,他们在审计外资企业的时候,常会遇到一些利用现有中国税法不健全进行转让定价的避税方法。 张小姐举例说,她在审计中,就遇到一家总部设在国外分部设在国内的加工制造企业,总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价格,增大负债,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使收益减低,甚至出现亏损,在亏损后,还会增加投资,常年如此,税务部门拿这种做法也无可奈何。这种做法被审计人员叫做“转移定价”。这家企业“长亏不倒”的做法在很多外企中也很盛行。 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和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 贷款高利率利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款中的一种手法。外商利用人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真实价格,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将企业利润向境外转移。它们在抬高设备价款的同时,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以躲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税。 劳务收费标准“高进低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或劳务,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费高,境内公司收费低甚至不收费。有的还虚列境外公司费用。 资产评估提高折旧张小姐曾遇到过一家香港公司,每年都要对其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其在华子公司因为要和香港母公司进行合并报表,所以也要同时评估其在华房产。这也是外资一种避税的有效方法。如房地产评估增值,每年计提的折旧也会相应的增加,纳税自然也会相应减少。 国际避税地建公司记者还从一位曾在台湾某企业工作过的陈小姐那里得知,在避税港注册也是一种办法。他们那里曾经也采用过相同的办法。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和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在长三角地区,一些外资企业的投资方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方,而实际在岛上,它们可能只有一间办公室。 运用避税港进行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维持税收制度在筹措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跨国纳税人不断运用避税港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益不断遭到损害,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

企业利润常用的12种合理避税方法

企业利润常用的12种合理避税方法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经营成果。企业的利润一般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支等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存货跌价损失-营业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折扣与转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投资净收益是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投资收益包括股利和债券利息,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投资损失包括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以及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收到的各种补贴收入,包括国家拨入的亏损补贴、退还的增值税等。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营业外收入包括:罚款收入、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利润常发生的舞弊主要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业务。关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等常发生的舞弊,譬如:虚列产品和其他销售收入调节利润,虚列销售成本和费用调节利润等,前面章节已用阐述。本章重点放在揭示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支等业务事项的舞弊行为。 1、虚列收入,调整利润 企业财务人员受上级领导指示,对已实现的收入不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企业领导人为了私利,授意会计人员虚增利润,造成企业虚盈实亏;有的企业谋求团体利益,虚增、虚减、转移或截留利润;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偷逃税款,对已实现的收入不作销售处理:一是虚挂往来;二是不入帐或跨期入帐,既逃交了税金,又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 如:某企业领导对市场看好,产品畅销,效益较好。企业领导为了控制利润增长幅度,指使财务人员将本年300万销售收入不入帐,500万销售收入虚挂往来。使企业利润虚减了200万元(令相应的销售成本计600万元),从而偷漏了所得税和增值税。 2、虚转成本,调整利润

九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案

九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案 导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激励人奋发向上,实现理想追求的一个有利条件。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三)对于地震“特殊党费” 国税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合理可行的。

十种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归纳总结

十种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归纳总结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归纳总结 个人所得税应为每个纳税人所熟知,其中涉及工薪阶层个人应税所得项目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对于工薪阶层而言,个人所得税与每个人如影相 随,息息相关,是一个较大的纳税开支项目。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激励人奋发向上,实现理想追求的一个有利条件。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 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 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 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企业合理避税不是逃税,财会人利用好这16种方法,做足税收 筹划! 现在每个行业竞争都很激烈,每个老板都希望把自己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下来,让企业利润更多一点。企业老板想要降低成本费用,还要搞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别到最后让企业多交了冤枉税,减少企业的利润,这就需要财务上有个会计方面的能手。 所以很多企业的老板,要求自己企业的会计把税收筹划和企业税收风险的问题放在首位。 日前,后台也收到了很多关于税收筹划的会计朋友留言,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具体学习一下! 一什么是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有什么不同?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减轻企业税负,取得企业节税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逃税,本质上与偷税无任何区别,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逃避纳税的行为。 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或者其他不足之处,采取非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这是纳税人使用一种在表面上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悖的非违法形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2、国家对于避税逃税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5.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

最新个税避税技巧

个税避税技巧

个人所得税的反避税查处技巧 一、个人所得税的反避税要点分析 由于大多数个体工商业户,承包和承租者的账证不齐全,在实际征收所得税时,一般采取在核定纳税人收入、盈利的基础上,直接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个别纳税人为了减轻所得税的负担,使税务部门降低核定税额,采取隐匿进货的方法,将购进商品存放在其它地方,不运人经营地。在销售时,购货方只到经营地门市部交款,然后到存货地点提货,不仅逃避了所得税的缴纳,而且也逃避了流转税的缴纳。 对个人工资、薪金的征税,由于我国公民长期不纳税,主观上纳税意识比较差,只要自己不到税务部门申报自己的收入并依法纳税,税务部门很难完全统计出纳税人的收入,使纳税人较容易避税。尽管国家税务机关为解决个人汇总难的问题,设计了支付个人收入的特种发票,但由于目前没有条件实行科学严密的征管手段,大量的特种发票在工作中未能正常传递,也给纳税人避税创造了机会。还有的支付单位,将原本应一次支付给个人的收入,分散在各月支付。进行避税。 对上述问题,税务机关一方面要创造条件尽快推广先进的征管手段;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广大纳税人的思想教育,使其养成自觉纳税的良好习惯。针对一些支付单位化整为零的做法,可以把个人所得税由按月交纳发展成按年交纳。对个体工商户要加以监督,尽可能掌握其购销经营情况,防止其造假。 二、对个人所得税几种特殊计税方法的反避税查处技巧 (一)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反避税技巧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代付(负担)了个人所得税。这样,纳税人取得的所得额即为不含税收入额(税后净所得)。因此,在计算付款单位代扣代缴的税款时,首先要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计算付款单位应代付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逃税窍门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 2008-7-10 【大中小】【打印】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人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来进行个人所得税避税呢?从目前看,个人可以通过投资避税和收入避税两种方法有效避税。 收入避税: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还有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 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 而对于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小王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收入所得扣除2000元的费用后,对于500-2000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2000元以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2000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如果他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2000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 对于那些高收入人群而言,合理避税和节税就显得更为重要。张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年薪36万元,一次性领取。按照国家的税法,他适用的最高税率高达45%,如果他和公司签订合同时将年薪改为月薪的话,每个月3万元的收入能使他适用的最高税率下降到25%,节税的金额是相当可观的。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和偶然所得等均属应纳税所得。因收入不同,适用的税基、税率也不尽相同,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出发,充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通过合理避税来提高实际收入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益。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纳税人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大家除了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

合理避税的10种方法

1差旅费补贴 (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 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 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3通讯费: 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 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 收个人所得税。 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

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5发票冲抵 (为不实开支不建议) 6大笔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兼职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他如果 一次性申报纳税,则 应纳税所得额 30000-30000×20%=24000元 应纳税额 24000×20%×(1+0.5)-2000=5200元 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应纳税额=(15000-15000×20%)×2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两者相比,节约400元。 评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这样计算后再减去2000的速算扣除数就是该教师的应纳税额。对劳务报酬 所得征税以次数为标准。 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7提高福利降工资

2019年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范文资料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由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广泛性以及发展趋势的看好,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对每一个纳税义务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 意义。 这里我们系统地介绍了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利用附加减除费用、利用分次申报费用、利用境外扣除费用、利用捐赠抵减、利用账面调整、利用资产处理、利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八种避税筹划法的案例。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到个人自身利益,个人避税的主观愿望必将十分强烈。这里正是符合个人的这一需要,为纳税人提供了许多参考。同时,科学的例证也能有效地避免逃税行为的发生。 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两种。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 过90日的,简称"90天规则",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

牢牢把握这个尺度就会避免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而仅就其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用附加减除费用的避税筹划案例 应纳税额=9200×20%-375=1465元 应纳税额=6000×20%-375=825元 1465-825=640元 后者比前者节税640元。 利用分次申报纳税的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七项所得,都是明确应谅按次计算征税的。由于扣除费用依据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分别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标准,从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利益的角度看,准确划分"次",变得十分重要。 对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例如,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设计装横,完成后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缴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某人在一段时期内为某单位提供相同的劳务服务,该单位或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人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来进行个人所得税避税呢?从目前看,个人可以通过投资避税和收入避税两种方法有效避税。 收入避税: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还有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 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 而对于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小王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收入所得扣除2000元的费用后,对于500-2000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2000元以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2000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如果他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2000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 对于那些高收入人群而言,合理避税和节税就显得更为重要。张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年薪36万元,一次性领取。按照国家的税法,他适用的最高税率高达45%,如果他和公司签订合同时将年薪改为月薪的话,每个月3万元的收入能使他适用的最高税率下降到25%,节税的金额是相当可观的。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和偶然所得等均属应纳税所得。因收入不同,适用的税基、税率也不尽相同,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出发,充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通过合理避税来提高实际收入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益。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纳税人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大家除了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之外,不妨在遇到问题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律师等,以达到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合理避税60个方法和42个技巧-(避税与反避税)

合理避税60个方法和42个技巧-(避税与反避税)

合理避税方法: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 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 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 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二)原材料 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 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 销项税额"。(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 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 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五)价外收入不 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 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 冲减财务费用。(六)三包收入"不记销 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 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 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 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 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 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

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十

年终奖计缴个税的三种方法及6个避税区

年终奖计缴个税的三种方法及6个避税区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具体有三种计税方法: 1: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295+45=2340(元)。 2: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

(10000+3000)-35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79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3%=28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85元。 3: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和双薪在同一个月内发放,年终奖金为10000元,年终发放双薪为3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000)-3500=12500,除以12,商数104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2500×3%=37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375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年终奖金性质的收入,也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缴税款。 年终奖遭遇个税临界点宁少千元不超1元

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

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的几种方法: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从税前扣除,即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纳税同时,员工也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因此,普通雇员仍有提高公积金存款的空间,工薪阶层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缴纳补充公积金的个人避税时,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纳税人应在本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第二,虽然纳税人每月缴纳补充公积金以避税,但他们不能随意提取,以巩固个人资产。 二。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捐赠的,如果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税收入的30%,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也就是说,个人进行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方向和捐赠金额上符合法律法规,才能免除这部分捐赠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金额=实际捐赠金额(≤捐赠限额) 三。财务管理选项避税产品类型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新的财务管理产品不断推出这些金融产品中的许多不仅收入高于储蓄,而且无需纳税。如投资基金、购买政府债券、

购买保险、教育储蓄等。毫无疑问,许多财富管理产品为工人阶级提供了更多选择。经过慎重考虑和选择,我们不仅可以避税,还可以合理分散资产,增加收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这是现代人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智慧。 4。使用临时免税特权和国家给予的时差避税 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所得的差额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目前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少数几个项目之一。纳税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买卖的股票或基金,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收入间接实现避税。但是,由于许多纳税人不是专业的财务人员,也没有专业知识,他们需要咨询专家,适时学习相关知识,谨慎行事。 五、优惠税收政策的使用 现在通常被称为税收支出或税收支出。政府通过一些制度安排向某些纳税人提供特殊的税收政策,以支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企业的发展,或照顾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例如,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税款,或按已付税款的一定比例退还税款等。一般来说,税收优惠的形式包括:免税、免税、起征点、减税、优惠退税、加速折旧、优惠税率、盈亏平衡、税收优惠、延期纳税等。税法中这种减轻特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规定是税收优惠政策。 6。通过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和餐费发票避税 中国税法规定,以现金支付的任何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和餐费补贴应视为工资收入,应计入计税基础,并应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经济业务性质,取得实际销售合法发票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支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信、交通、差旅费和餐费时,应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以涵盖实际费用和支出,以免在一定程度上错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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