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

摘要:城市污水资源的控制和再生利用的最佳模式应适合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结合实际情况,推动国内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研究的进展,逐步形成与国情相适应的城市水体良性社会循环体系,实现城市与污水资源再生利用的共同可持续发展。本文探讨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

Abstract: urban sewage resources control and recycling best mode should be adapted to the loc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connecting with the practice, promote domestic urban sewage reuse research progress, and gradually form and national conditions to adapt the city water cycle system virtuous society, realize the city and sewage resources recycling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urban sewage treatment plants sewage reuse.

Key words: the city; Sewage treatment; recycling

进入21世纪以来, 世界性的水危机逐渐凸现,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退化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制约因素。水环境退化的控制和恢复研究是市政、环境工程领域的前沿课题。水环境恢复与维系的基础是建立起健康的社会水循环。污水再生利用已经成为水环境恢复与水健康循环的关键环节之一。

一、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形式

污水利用的前提条件是拟再生利用的水必须符合一定要求的水质标准。因此,水再生的处理环节通常是必不可少的。随着污水处理技术的进步,能达到一定要求的水再生处理技术在经济上的可行性重于技术上的可行性。因此,低耗、高效的污水处理技术及其强化、组合应用,成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研究的主要方向,此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环境评价、水质标准、优化及管理模式等也是研究的重要方面。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主要问题在于拟定适宜城市特点的再生利用方式。国内外己有许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成功实例,且获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的城市污水利用的有两种形式:直接利用和间接利用。前者经过人工消毒等强化处理措施后,用于污水处理厂附近的农田和草场灌溉等,但由于受地域限制,利用的方式和途径还比较单一,长距离的调配不方便,且未经过自然净化,不注意时会产生问题。后者是从整体水域来考虑,在水域上游城市产生的污水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净化后排入下游,回到原水域经过自然净化,又可以为下游城市再利用,从而实现水的社会循环。可见,间接利用是在自然水域可承受的能力内,把水资源的自然循环和社会循环有机结合,将水域可能造成的破坏降到最低,是水资源再生利用的最佳途径。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18920- 2002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巾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牛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冉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 (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 (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neq?ISO?5815) GB/T7489?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eqv?ISO?5813) GB/T?7494?水质?阴离了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neq?ISO?7875-1) GB/T?11898?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eqv?ISO7393-2) GB/T?11913?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idt?ISO?5814) GB/T?12997?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idt?ISO?5667-1) GB/T?1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neq?ISO?5667-2) GB/T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neq?ISO?5667-3) 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本语和定义。 3.1?城市 设市城市和建制镇。 3.2?城市杂用水 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的非饮用水公共及住宅卫生间便器冲洗的用水。 道路灰尘抑制、道路打除的用水。 市政及小区消火栓系统的用水。 除特种树木及特种花卉以外的公园、道边树及道路隔离绿化带、运动场、草坪,以及相似地区的用水。 建筑施工现场的土壤压实、灰尘抑制、混凝土冲洗、混凝土拌合的用水。 4?、水质指标 城市杂用水的水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凝土拌合用水还应符合JGJ63的有关规定。 表1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18920- 2002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巾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牛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冉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 (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 (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neqISO5815) GB/T7489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eqvISO5813) GB/T7494水质阴离了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neqISO7875-1) GB/T11898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eqvISO7393-2) GB/T11913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idtISO5814) GB/T12997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idtISO5667-1) GB/T1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neqISO5667-2) GB/T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neqISO5667-3) 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本语和定义。 3.1?城市 设市城市和建制镇。 3.2?城市杂用水 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的非饮用水公共及住宅卫生间便器冲洗的用水。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 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加快建设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善水环境质量,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编制了《“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提升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和水平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任务,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是指导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全国所有地区的设市城市、县城及建制镇(港澳台地区除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环保民生工程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任务。“十一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国家部署,不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截至2010 年底,我国城镇生活污水设施 处理能力已达到1.25 亿立方米/ 日,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77.5%,设施建设超额完成“十一五”专项规划的要求,化学需氧量(COD污染减排贡献率占“十一五”期间全国COD新增削减总量的70%U上。 与此同时,我国仍存在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设施建设不平衡、部分处理设施不能完全满足环保新要求、多数污泥尚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水再生利用程度低、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运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应在“十一五”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当前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装备支撑显著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的期望,以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设施建设和运

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标准汇编

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标准汇编 [原创 2007-06-01 11:58:30 ] 发表者: qs100bz01com 相关标准如下: CJ 3082-1999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现行 CJ 46-1999 水处理用陶瓷配水管现行 CJ/T 109-2000 潜水搅拌机现行 CJ/T 139-2001 无隔膜电极溶氧仪现行 CJ/T 158-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管道和设备色标现行 CJ/T 160-2002 倒流防止器现行 CJ/T 167-2002 多功能水泵控制阀现行 CJ/T 176-2002 旋转式滗水器现行 CJ/T 196-2004 膜片式快开排泥阀现行 CJ/T 203-2000 无堵塞泵现行 CJ/T 219-2005 水力控制阀现行 CJ/T 221-200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现行 CJ/T 3008.1-199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三角形薄壁堰现行CJ/T 3008.2-199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矩形薄壁堰现行CJ/T 3008.3-199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巴歇尔量水槽现行CJ/T 3008.4-199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宽顶堰现行 CJ/T 3008.5-199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三角形剖面堰现行CJ/T 3014-1993 重力式污泥浓缩池悬挂式中心传动刮泥机现行CJ/T 3015.1-1993 污水处理用微孔曝气器现行 CJ/T 3015.2-1993 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定现行 CJ/T 3015.3-1995 双环伞型曝气器现行

CJ/T 3015.4-1996 污水处理用可张中、微孔曝气器现行 CJ/T 3021-1993 排水管道闭气检验用板式密封管堵现行 CJ/T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现行 CJ/T 3028.1-1994 臭氧发生器现行 CJ/T 3028.2-1994 臭氧发生器臭氧浓度、产量、电耗的测量现行CJ/T 3029-1994 可调式堰门(孔口宽度300~5000... 现行 CJ/T 3038-1995 潜水排污泵现行 CJ/T 3042-1995 污水处理用辐流沉淀池周边传动刮泥机现行 CJ/T 3043-1995 重力式污泥浓缩池周边传动刮泥机现行 CJ/T 3044-1995 污水处理用沉砂池行车式刮砂机现行 CJ/T 3048-1995 平面格栅除污机现行 CJ/T 3060-1996 潜水轴流泵现行 CJ/T 3061-1996 水处理用溶药搅拌设备现行 CJ/T 3065-1997 弧形格栅除污机现行 CJ/T 3067-1997 液压水位控制阀现行 CJ/T 3068-1997 高分子烧结微孔管式过滤器现行 CJ/T 3070-1999 城市用水分类标准现行 CJ/T 3071-1998 转刷曝气机现行 CJ/T 39-1999 平面格栅现行 CJ/T 43-2005 水处理用滤料现行 CJ/T 47-1999 水处理用双层陶瓷滤砖现行 CJ/T 48-1999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作废 CJ/T 49-1999 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现行 CJ/T 51-2004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现行 CJ/T 80-1999 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滤机现行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检疫总局 文号:GB/T 18921-2002 发布日期:2002-12-20 实施日期:2003-05-0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用水效率,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三项。 本标准是在CJ/T95-2000《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与CJ/T 9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提出了再生水的使用准则。 ——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将再生水的应用范围及使用方式进行了重新界定,以景观环境用水取代了原来的景观水体.明确了水景类作为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的概念。 ——细分了景观环境用水的类别,将原来的CJ/T95-20O0中的人体非直接接触和人体非全身性接触替换为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和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两大类别,同时每个类别又根据水质要求的不同而被分为河道类、湖泊类与水景类用水。 ——放宽了消毒途径,对于不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采用加氯以外的其他消毒方式。 ——考虑了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毒理学指标。 ——水质指标共计14项,对原来的CJ/T95-2000中的水质指标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3项;浊度、溶解氧、氨氮;删减了5项:化学需氧量、溶解性铁、总锰、全盐量、氯化物。替换了2项:以粪大肠菌群替换了大肠菌群,以总氮替换了凯氏氮)。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 95-200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精编版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21-2002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方针,提高城市污水利用效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中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本部分为第一项。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上海沪标工程建设咨询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上海技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金屏、周锡全、姜文源、王琳、吕士健、王超、张红彦、薛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原则、类别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资源利用的规划,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和管理,并为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各类水质标准提供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人标准达成协义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现状及实例分析》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现状及实例分析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经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0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规划与建设、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与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59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十七条要求:“国家鼓励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清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该根据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的规模,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指导”。该《条例》从政策、法规、规划等方面,结合再生水发展环境,促进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再生水作为城市的第二水源,发展再生水已成为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减轻水体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 1 我国再生水利用政策发展历程 再生水合理回用既能减少水环境污染,又可以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是贯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具有可观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几年来,国家根据再生水资源的利用情况,采取了多项措施发展再生水。 200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中明确指出“大力提倡城市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并纳入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缺水地区在规划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时,还要同时安排再生水设施的建设;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的自备水源单位,都应当建立中水系统,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居住小区中水系统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

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1、市政设计行业之——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前景分析(1)污水处理市场的政策分析 污水处理行业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业,具体内容指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净化后的再利用活动,包括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具有相当大的影响。 A.自2005年起,围绕着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水平,我国出台了若干政策,促进污水处理率的提升。 2005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其中提到“到2010年我国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2006年2月,国务院月出台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将“水体污染控制与处理”确定为16个科技重大专项之一,并规划了数十亿的启动资金; 2006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 2006年5月,环保部出台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省级确定的重点水域时,要到达一级标准的A标准; 2007年6月和10月,国务院分别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要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500万吨、污水处理费原则不得低于0.8元/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新增投资额3320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建设800亿元”; 2009年3月,住建部、环保部和科学技术部共同出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原则,指导各地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2009年5月,发改委公布2009节能减排八大任务:其中进一步提出要“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继续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不断完善法规和政策;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了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文件汇编: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目录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规划文本 前言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四保障措施 五规划实施 附件 1 “十一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2 “十二五”全国城镇新增污水配套管网规模 3 “十二五”全国城镇新增污水处理规模 4 “十二五”全国城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 5 “十二五”全国新增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规模 6 “十二五”全国新增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规模 7 “十二五”新增设施运营监管能力及投资 8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投资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201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规划文本: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 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加快建设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善水环境质量,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编制了《“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提升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和水平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任务,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是指导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围包括全国所有地区的设市城市、县城及建制镇(港澳台地区除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环保民生工程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任务。“十一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国家部署,不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分为六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五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水工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天津节水水处理技术研究会、天津艾杰环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大群、周彤、刘文亚、邓彪、黄金屏、刘国安、张相臣、林文波、王洪云、龙泽波、赵丽君、朱雁伯、赵乐军、孙菁、齐欣、张蓁、吕宝兴、吴晓光。 ◇1范围——五大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工业用水的再生水的水质指标和再生水利用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以城市污水再生水为水源,作为工业用水的下列范围: 冷却用水:包括直流式、循环式补充水。 洗涤用水:包括冲渣、冲灰、消烟除尘、清洗等。 锅炉用水:包括低压、中压锅炉补给水。 工艺用水:包括溶料、水溶、蒸煮、漂洗、水力开采、水力输送、增湿、稀释、搅拌、选矿、油田回注等。 产品用水:包括浆料、化工制剂、涂料等。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所引用标准见附录A。 ◇ 3 术语和定义 3.1 城市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 设市城市和建制镇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的污水统称。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生产废水和截流的雨水。 3.2 再生水Reclaimed Water, Recycled Water再生水系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3.3 新鲜水Fresh Water再生水系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3.4 循环冷却水系统Recirculating Cooling Water System以水作为冷却介质,由换热设备、冷却设备、水泵、管道及其它有关设备组成,并循环使用的一种给水系统。 3.5 锅炉给水—原水Raw Water of Boiler Feed Water作为锅炉补给水水源,尚需进行软化、除盐等再处理的水。 3.6 工艺与产品用水—原水Raw Water of Process Water and Products Water作为工艺与产品用水水源,根据回用试验或参照相关行业与产品水质指标,可以直接使用或补充处理后再用的水。 ◇?4技术内容 4.1再生水用于工业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给水—原水、工业与产品用水—原水时,基本控制项目及指标限值应满足表1的规定 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的水质指标 序号控制项目 冷却用水 洗涤用水洗涤用水 工艺与产品用水 —原水 直流冷却水 循环冷却水系 统 补充水 1 pH 6.0-9.0 6.5-8.5 6.0-9.0 6.5-8.5 6.5-8.5 2 SS(mg/L)≤30 -30 -- 3 浊度(NTU)≤- 3 - 3 3 4 BOD5(mg/L)≤30 10 30 10 10 5 CODcr(mg/L)≤-50 -60 60 6 铁(mg/L)≤-0.3 0.3 0.3 0.3 7 锰(mg/L)≤-0.1 0.1 0.1 0.1 8 氯离子(mg/L)≤250 250 250 250 250 9 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 450 450 450 450

“十一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十一五”建设规划 前言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为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的建设力度,改善我国城镇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环保总局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十一五”期间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661座设市城市和1636个县城及部分重点镇的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为主线,综合考虑用水需求与污染物控制、新建与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网配套及污泥处理处臵等,优先完善既有设施,大力加强配套设施,合理布局新建设施,对“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理与处臵、配套管网及再生利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进行统筹规划。《规划》的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0年,同时考虑与2011~2015年设施建设的衔接。 本《规划》的编制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5)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4号); (6)建设部、科技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建科[2006]100号);

(7)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 (8)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相关标准和规范。 一、现状与问题 (一)城镇水环境现状 2005年,全国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为359.5亿立方米,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68.5%,城镇污水产生量大、排放集中,影响人口多、范围广,城镇水污染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集中排放的城镇污水尤其是生活污水的治理对于全国水环境质量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自“九五”以来,各地加大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水环境污染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部分地区有所改善。但从总体看,当前我国城镇水环境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不同程度的污染超标,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平均达标率只有72%。 (二)处理设施建设 1998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带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加快(见表1)。 表1 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历年增长情况

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大纲

2018年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 规划编制大纲 第一部分"十三五"规划编制大纲 一、总则 (一)规划依据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范围 (四)规划年限 二、现状及问题 (一)基本情况(以城镇水环境现状与分析为重点) (二)"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三)供排水现状和污水处理现状( 18年) 1、城镇供排水现状与分析 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与分析 3、污泥处理处置现状与分析 4、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现状与分析 5、城镇污(排)水管网现状与分析 (四)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三、需求预测 (一)人口预测 (二)供水量预测 (三)污水排放量预测 (四)污水处理情况预测 (五)排水管网预测 (六)污泥处理处置预测 (七)再生水利用预测

四、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规划目标 (二)重点任务 1、建设内容 2、项目构成及布局 五、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 六、实施计划 七、保障措施 八、效益分析(着重分析主要污染物削减效果) 第二部分: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大纲的说明 一、总则 (一)规划依据 列举但不限于以下依据: 1、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2、国家相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各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排水管网规划等; 4、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5、本地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质量和排放标准,水环境容量、污染物总量削减和改善要求,环境保护目标; 6、城镇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水系防洪等专业规划。 (二)规划原则 1、加强评估,总结经验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3、管网配套,泥水并重 4、严格标准,控制投资 5、削减总量,改善水质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本行政区内设市城市、县城、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建制镇、其他部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分为六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五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水工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天津节水水处理技术研究会、天津艾杰环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大群、周彤、刘文亚、邓彪、黄金屏、刘国安、

张相臣、林文波、王洪云、龙泽波、赵丽君、朱雁伯、赵乐军、孙菁、齐欣、张蓁、吕宝兴、吴晓光。 ◇1 范围——五大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工业用水的再生水的水质指标和再生水利用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以城市污水再生水为水源,作为工业用水的下列范围: 冷却用水:包括直流式、循环式补充水。 洗涤用水:包括冲渣、冲灰、消烟除尘、清洗等。 锅炉用水:包括低压、中压锅炉补给水。 工艺用水:包括溶料、水溶、蒸煮、漂洗、水力开采、水力输送、增湿、稀释、搅拌、选矿、油田回注等。 产品用水:包括浆料、化工制剂、涂料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所引用标准见附录A。 ◇3 术语和定义 3.1 城市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 设市城市和建制镇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的污水统称。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生产废水和截流的雨水。 3.2 再生水Reclaimed Water, Recycled Water再生水系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 1 总则 1.1 为明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原则,指导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工程实践,促进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制定本技术政策。 1. 2 本技术政策所称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是指,城市污水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再生水水质标准和水量要求,并用于景观环境、城市杂用、工业和农业等用水的全过程。 1. 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包括建筑中水)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 1. 4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应与水源保护、城市节约用水、水环境改善、景观与生态环境建设等结合,综合考虑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和水质特性等因素。 1. 5 国家鼓励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研究、技术设备集成和工程示范。 2 目标与原则 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利用城市污水资源、削减水污染负荷、节约用水、促进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2.2 2010年北方缺水城市的再生水直接利用率达到城市污水排放量的10%~15%,南方沿海缺水城市达到5%~10%;2015年北方地区缺水城市达到20%~25%,南方沿海缺水城市达到10%~15%,其他地区城市也应开展此项工作,并逐年提高利用率。 2.3 资源型缺水城市应积极实施以增加水源为主要目标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水质型缺水城市应积极实施以削减水污染负荷、提高城市水体水质功能为主要目标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2.4 城市景观环境用水要优先利用再生水;工业用水和城市杂用水要积极利用再生水;再生水集中供水范围之外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建住宅小区或公共建筑,提倡综合规划小区再生水系统及合理采用建筑中水;农业用水要充分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 2.5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积极制定管理法规和鼓励性政策,切实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试行)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试行)》介绍 时间:2013-06-28 来源: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作者:苑宏英 一、《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编制背景 2012年12月28日,住建部发布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该指南是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天津中水公司、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以及住建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在以下背景下共同编制。 1、水资源短缺 众所周知,中国水资源短缺的形势日趋严重,特别是北方的一些城市,情况更为突出。如何在短期内解决这一问题,也就成为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 2、政策要求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2676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2077万立方米/日,县城477万立方米/日,建制镇122万立方米/日;东部地区1258万立方米/日,中部地区706万立方米/日,西部地区712万立方米/日。全部建成后,我国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总规模接近4000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超过3000万立方米/日,有效缓解用水矛盾,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已经提升到了政策高度。 3、再生水的战略地位 再生水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推广普及再生水技术利用,已经成为了推动城镇节水减排、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途径。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试行)》主要从再生水的规划及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进一步规范城镇污水再生利用。 二、国内外现状与发展趋势 1、美国 早在1906年,加州健康局首次公布了与公众健康相关的污水回用水质概念。1960年,加州在水法中鼓励污水回用。1992年,美国环保局和国际发展机构发布了《污水再生利用指南》在2004年又对该指南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污水再生利用相关工作。 截止2004年,美国已经有25个州制定了关于污水再生利用的法规,其中包括冲厕;森林灌溉;粮食作物灌溉;直接接触的景观;不直接接触的景观;建筑工地用水;工业冷却水;地下水补水等15种用途。 在美国2004年修订后的《污水再生利用指南》中,对不同回用用途的再生水水质例如我们常见的指标,比如BOD5、余氯、浊度等等,也有一些微生物的指标,还有一些总有机碳、总有机卤代物等非常规的指标都做了要求。 2、日本 在日本,1980年,日本国土交通省制定了《污水处理水循环利用技术方针》。在此基础上,1981年,日本下水道协会又制定了有关冲厕、绿化的《污水处理水循环利用技术指南》。1990年,日本国土交通省又出台了《污水处理水的景观、戏水利用水质研讨指南》,一年之后,日本建设省又在这个研讨指南的基础上制定了《污水处理水中景观、戏水用水水质指南》。 此后,日本的一些县和郡,也纷纷出台了有关再生水利用的相关政策和条例,比如,1995年,东京都颁布的《再生水利用事业实施纲要》,以及2003年,福冈市制定的《再生水利用下水道事业条例》。 在2005年,日本国土交通省,开始制定一系列的污水处理水的再利用水质标准。在2005年日本国土交通省制定的《再生水水质标准及处理设施标准》中除了规定一些常规的标准,如浊度、色度等,也对处理设施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和要求。 3、中国 1987年,北京颁发60号文制定了《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1989年,原建设部发布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1989)。1991年,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颁发了《建筑中水设计规范》(CECS30:

GBT 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02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巾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牛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 (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 (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neq ISO 5815) GB/T74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eqv ISO 5813) GB/T 7494 水质阴离了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neq ISO 7875-1) GB/T 11898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eqv ISO7393-2) GB/T 11913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idt ISO 5814) GB/T 12997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idt ISO 5667-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必要性与发展方向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必要性与发展方向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必要性与发展方向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带发展格局已逐步形成,人口日益集中,在城市和区域范围内,人均可获得的水资源量与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局域范围污水排放量的增加,也加剧了水环境污染,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边际成本快速上升,城市水环境安全面临日益严重的威胁,水资源量的严重不足和水环境质量的恶化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在北方缺水地区,这一问题尤为严峻。另一方面,随着城市水污水处理设施的不断完善,人们对城市水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城市中规模性水体和绿地在城市景观中的功能日显突出,再生水作为城市的第二水源,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关键词:污水再生利用再生水发展方向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 the acceleration of urbanization, urban development pattern has gradually formed, with a population of increasingly concentrated in urban and regional scope, per capita available water quantity of water resource demand with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meanwhile, local scope wastewater increased, also aggravate the wate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of marginal rapidly rising costs, urban water environment security is faced with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threat, the serious shortage of water quality and water environment quality deterioration has become China's urban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bottleneck. In the northern shortage region, this problem is much more serious. On the other hand, along with urban water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people on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urban water environment quality requirements uncea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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