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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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务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榆中县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确保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合理、合法、合规。

2、园领导应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并做到:带头执行《会计法》和本制度,支持财务人员行使职权,坚决制止违规行为。

3、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单位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有关财务制度办理会计核算,编写财务情况说明,并按上级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加强会计核算,加强资产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

4、幼儿园全部收支应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各项收费都具备收费许可证,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各项收支项目使用合法票据。

5、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除发放工资,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劳保、福利、随身带的差旅费、零星开支1000元以内可用现金支付,超出限额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出纳应每天做好原始记录,记清现金日

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钱相符。不得坐收坐支,不得跨月上缴结算。收取的现金也不得委托他人保管,不得大额支付现金,不得公款私借。

6、幼儿园大宗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购置应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幼儿园大型基建项目必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7、财务印签和支票的管理应以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原则,各类支票(除现金外)和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现金支票由出纳保管,单位法人印签由法人代表负责。

8、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位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定期盘点,定期核实,做到账实相符。任何人不得随意自行处置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的调出(无偿调拨、对外捐赠)、调入必须经园领导审批后填写《榆中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表》并报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处置,单位财务部门依据该表核销资产账务。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所得,必须据实报财务部门入账,严禁随意自行处理处置资产所得。

9、认真做好财务审核、检查、监督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0、严格遵守财会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未经允许私人借用公款,每一笔经费的支出必须经园长审批后方能报销,否则,出纳

不予报销。报销票据必须内容完整,数字真实,手续齐备(原始凭据不得涂改,发票要有单位名称、日期、摘要、数量,大小写金额要相符,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报销票据日期不能超过30日以上。发票必须经会计人员审核,园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对不合法和审批手续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应予拒付。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不设小金库。《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因公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11、工作人员出差报销差旅费,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出差前先填写“榆中县幼儿园差旅费审批单”并由园长审批同意,差旅费的报销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车票的时间和出差时间要相吻合,写明原因及地点,乘出租车时要园长批准,报销票据要有经手人、验收或证明人。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周内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的不超过一个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12、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岗。

13、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档案清册。未经

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严防毁损和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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