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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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汇报

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汇报

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

(一)组织领导机制。一是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时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及县四班子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统筹研究全县扶贫开发重大事项。二是脱贫摘帽领导推进机制。设立办公室和“发展生产、易地扶贫搬迁、发展教育(素质提升)、生态补偿、社会保障兜底、资金整合管理使用、规划研究组、基层党建与扶贫双推进、宣传报道组、督查问效组”几个工作推进组,每个组由1名处级领导负责,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从县级有关部门抽调17名人员统一到县扶贫办集中办公;三是“挂包帮”工作机制。实现每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有1名干部职工挂钩联系;四是下派扶贫专抓党委副书记和副乡(镇)长1人,成立不少于2人的乡(镇)扶贫工作站,组建109支扶贫工作队。

(二)精准识别情况。……

(三)易地扶贫搬迁。上级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5000户(建档立卡3800户,非建档立卡1200户),其中2016年任务2786户。截至目前,全县已开工建设4046户,完成基础建设2970户,完成主体1/2以上工程1777户,竣工1011户;开工率已达上级下达目标任务2786户的145%,达县级自定任务3740户的108%。(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3026

户,完成基础2100户,完成主体1/2以上工程1367户,竣工748户),全县已经审核批复19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正在申请按板镇宣河村六道河6 ?16泥石流滑坡搬迁,目前19个点已经全部启动抓紧建设中。

共到位易地扶贫资金亿元,其中:农发行贷款4亿元,上级注资县级平台公司62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发改)万元,中央、省级补助农危改资金(住建)万元。下拨乡(镇)万元(其中: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330万元)。根据建设进度,已兑现到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万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万元,发放到户建房贷款484户2904万元。

(四)规划编制情况。按照“七个一批”的脱贫路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一致。各级各部门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理解掌握有差距,存在各自为政、安排工作步调不一致、意见不统一的问题,导致工作混乱、抓不住重点。

(二)保障机制不健全。现有组织领导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履行职责不到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重点、工作责任不清楚。

(三)政策保障不明朗。脱贫攻坚“七个一批”政策不明确、不具体,不具备实际操作性和指导性,知道要做什么,

但不知道要怎么做。

(四)资金渠道不顺畅。目前,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有的来源于财政、有的资金来源于平台公司,下达的渠道和方式不同,难以统筹,另外各部门如何整合项目,如何整合资金,资金如何管理和使用,没有一个可操作实用的管理办法。

三、需研究统一尽快要做的几项工作

(一)加强工作保障。

1.成立全县脱贫攻坚(摘帽)指挥部。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要求,解决政出多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2.成立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解决资金整合难、拨付难、管理难的问题。公司成立后,所有能整合的资金都进入扶贫投资公司,由公司负责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报账。建议公司董事长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总经理由扶贫办主任兼任,从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抽调两名副职兼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下设监事会、理事会、项目部、财务部、综合部。

3.制定可行的项目和资金整合方案。我县为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县,据悉,省上已制定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对整合范围、整合方式和整合后的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待正式出台后,结合省、市政策尽快制定出台。

(二)明确“七个一批”有关政策要点。

1.发展产业脱贫。扶持方式:以户为基本单位,设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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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产业户均补助6000元,按照“2355”方式扶持。“2”是对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补助2000元;“3”是对积极参与扶贫产业发展带动的龙头企业补助3000元(每户);“5”是对通过发展产业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的贫困户每户给予奖励补助500元;“5”是对通过积极组织发展扶贫产业实现全部贫困户脱贫的村支部(或合作社、协会)给予奖励补助500元(每户)。

运作模式。方式一:采取“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村支部+农户”;方式二:“大户+散户”模式;方式三:资产收益性模式。多种合作开发模式,推进特色种、养产业基地建设,系牢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纽带,打造全县产业精准脱贫的示范亮点。2016-2017年全县初步规划建设种植、养殖重点示范小区14个,其中:重点种植产业示范小区7个、重点养殖产业示范小区7个。

重点种植产业示范小区(7个):①恩乐镇玻烈村沃柑种植示范小区;②按板镇玉河村冬早蔬菜种植示范小区;③振太镇塘坊村冬早蔬菜种植示范小区;④者东镇新文村冬早蔬菜种植示范小区;⑤勐大镇南康村冬早蔬菜种植示范小区;

⑥古城镇建民村、桂海村(八座竜树组)冬早蔬菜种植示范小区;⑦和平镇那洛村冰糖橙种植示范小区。

重点养殖产业示范小区(7个):①恩乐镇民江村三岔畜禽养殖合作社瓢鸡养殖示范小区;②按板镇罗家村户线、文

怕LY生猪养殖示范小区;③振太镇文缅村帮阿LY生猪养殖示范小区;④者东镇新庄村LY生猪养殖示范小区;⑤勐大镇文况村圈田街LY生猪养殖示范小区;⑥九甲镇九甲村外头田组LY生猪养殖示范小区;⑦田坝乡瓦桥村爬山组生猪养殖示范小区。

重点种植示范小区建设要求连片种植规模达到200亩以上;重点养殖小区生猪养殖规模达200头以上,禽类养殖规模达5000羽以上。同时各类种、养示范产业必须对本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在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2.易地扶贫搬迁。提高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按上级政策标准执行,从4万元/户提高到6万元/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上级补助标准较低(万元/户),并且贷款优惠政策中前3年政府承担部分贷款利息,第四年后贷款利息全部由农户承担。建议提高对非建档立卡户补助标准,由原户均补助万元标准提高到户均补助万元;有贷款意愿的,贷款本金由农户偿还,贷款利息全额由政府承担,贷款户不再承担贷款利息。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县发改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解读,积极同上级部门进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指导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目标计划、任务下达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资金政策解读,积极同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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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进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衔接,做好全县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工作,理清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构成、投入方式、下拨方式,对全县涉农资金全面进行管理,从县级层面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监管;县住建局全面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指导好安置点选址、地质堪测、新村规划设计、民房设计、建设质量监管、民房建设技术指导、建筑工匠培训和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并完善“三图一书一报告”,项目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县扶贫办负责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审定工作,并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名单进行审核认定,严把对象关,收集整理易地扶贫搬迁进度统计,会同金融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农户审核及审批工作,并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从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一系列档案进行收集整理。

3.转移就业脱贫。目标要求:整合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就业中心、县扶贫办、县农科局、县林业局、县残联县、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的相关培训项目。力争在2017年12月前对全县7096户建档立卡户,22216人贫困人员中户均1人参加1次以上的引导性培训,对16-55岁的农村劳动力有意愿参加技能培训的,确保能参加一个以上专业的技能培训。

培训方式:一是技能培训;二是引导性培训;三是全民素质提升。

①技能培训。根据建档立卡户地区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贫困户增产增收的要求、劳务市场用工需求,开设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培训专业——患病动物处理、林地茶叶种植管护、咖啡种植、蔬菜种植管理、核桃栽培、导购、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墙面刷涂、室内瓷砖铺贴、餐厅服务员、客服服务员、家政服务员。贫困农民可根据自己愿望有选择地参加培训。为保证培训质量,各培训班按规定的培训时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重点加强实作训练,严格进行学员所学技能的考试考核,使受训学员达到初级劳动技能水平,取得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②引导性培训。主要是进行有关农村基础适用技术、基本权益维护、劳动保障基本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的方法等方面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创业观。培训时间为2天,在种植业上,以蔬菜、烤烟、茶叶、核桃、坚果种植等技术培训为主。在养殖业上,以猪、鸡、牛、羊养殖技术培训为主。

③全民素质提升。培训内容以家庭美德、文明卫生、农村妇女卫生常识、礼节礼仪、法律法规、家庭经营与理财为主。通过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2—3门实用技术,更好的投入到生产发展及家园建设中;进一步拓宽就业增收渠道,使他们真正成为“生产有技能,致富多门路”的新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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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实现“智力脱贫,经济脱贫”,从而促进全县社会、经济更加稳定、和谐发展。

4.教育支持脱贫。实施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政策及标准。建挡立卡贫困户学生在普通高中就读的634人,除享受其他政策外,每生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普通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就读的108人,每生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各大专院校就读的277人,每生给予一次性补助8000元。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5.生态保护脱贫。实施以下6个项目建设:一是国家级退耕还林工程项目;二是生态公益林管护项目;三是省级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四是森林防火劳务费用;五是其它林业造林工程项目。在全县9乡(镇)落地实施并重点倾斜3个贫困乡(镇),31个贫困村,7096 户22216人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与其他扶贫项目交叉实施后,增加贫困人口的人均纯收入,实现真正脱贫。

6.健康救助脱贫。一是加强医疗救助。建立县级统筹的重特大疾病医疗基金,建立完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实行城乡统筹、全县统一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年救助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病家庭重病患者实施有效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同时,

做好常规资助参保参合工作。二是加强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知道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对于建档立卡户给予适当倾斜。

7.兜底保障脱贫。一是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以强化“四个衔接”为基础,推进“两个逐步”,实现“一个全面”。“四个衔接”即:对象认定程序紧密衔接、两项制度标准调整紧密衔接、救助与扶贫措施紧密衔接、动态管理机制紧密衔接”;“两个逐步”即: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逐步提高,脱贫对象逐步退保;“一个全面”即:对未脱贫对象实施全面兜底。二是实施农村无房户保障性住房建设。建房对象为全县农村分散供养的无房的五保户、无房的重点优抚对象、无房的未成年人孤儿。建房资金补助建议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标准相同,为6万元/户。三是实施残疾人扶贫项目。①两项补贴兜底扶贫。按照“民政牵头、残联配合、财政安排资金”的原则,明确补贴对象,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应补尽补。②扶残助学教育扶贫。继续实施好对在校困难残疾高中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的高中生给予补贴,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对新入学的困难残疾中专学生给予一次性入学补助1000元;对新入学的困难残疾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入学补助,大学专科一次性补助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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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学本科一次性补助3000元。③康复救助服务扶贫。进一步深化残疾人助行、助明、助听和助医等康复工程。全面实施适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开展残疾人免费赠送辅助用品用具、免费装配假肢等需求项目,切实解决残疾人急需的康复需求。④残疾人就业扶贫。开展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扶持,县人民政府每年从财政公共预算资金中按照4000元∕户—10000元∕户的补助标准无偿安排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资金。⑤无房的一二级残疾人住房保障。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不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建房资金为易地搬迁扶贫项目资金,按户均60000元给予补助,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建设。

(三)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乡(镇)、贫困县脱贫出列标准。

1.贫困县退出。标准。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带动、教育帮扶、资产收益、就业培训、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金融扶持和生态扶持等项目、资金至少有一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扶持,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分之百的覆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国家评估

验收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程序。

——县级申请。列入年度脱贫计划的县,当年12月上中旬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贫困县退出标准进行自检自评,填写《贫困县退出认定表》,编制年度《脱贫攻坚报告》提出退出申请,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市初审。当年12月下旬,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逐项核实县填报的《贫困村退出认定表》,并在市级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形成贫困县脱贫报告和初审报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省级审核。次年1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申请退出贫困县进行检查考核,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提出退出名单在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编制《贫困县脱贫攻坚报告》,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批准退出。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相关力量对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后,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县,由省政府进行核查处理,待其符合条件并履行退出程序后方能退出;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2贫困乡(镇)退出。标准。贫困乡(镇)贫困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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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降到3%以下,贫困乡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2017年省定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 4000元以上,巩固增收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000元以上为绝对贫困脱贫标准;乡镇到行政村通硬化路率、通电率、通广播电视率、通网络宽带达100%,行政村基本实现通班车;全面解决农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行政村建有合格的卫生室、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程序。

——贫困乡(镇)申请。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贫困乡(镇),当年12月上旬根据贫困乡(镇)退出标准,贫困乡(镇)进行自查自评,填写《贫困乡(镇)退出认定表》提出退出申请,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县级复核验收。县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摸底核算、逐项核查乡(镇)填报的《贫困乡(镇)退出认定表》,并在县级和该乡(镇)公示,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州(市)审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申请退出贫困乡镇进行检查考核,提出退出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政府批准退出,并报省备案。

3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下,县城、乡镇到行政村通硬化道路;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安全饮水有保障;建有合格的标准化农村卫生室;有合格的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适龄儿童有学上。

程序。

——村申请。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贫困村,当年12月上旬根据贫困村退出标准,召开村党支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自查自评,填写《贫困村退出认定表》提出退出申请,上报乡镇。

——乡镇审核。当年12月下旬,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入户调查、摸底核算、逐项核查村填报的《贫困村退出认定表》,并在乡镇和该村公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扶贫工作站站长或扶贫专干签字确认,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县审定公告。次年1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贫困村退出申请进行复审,并在县级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及该乡镇公告,公告无异议后由县政府批准退出,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4.贫困人口退出。标准。贫困人口退出围绕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总体目标,贫困户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4000元(按当年国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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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价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贫困人口生活达到“五保障”:一是收入有保障:有稳定收入来源,二是教育有保障: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贫困户得到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带动、教育帮扶、资产收益、就业培训、转移就业、金融扶持和生态扶持等一个以上资金项目的帮扶,家庭主要劳动力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一至两门致富技能。三是住房有保障:住房结构体系整体基本安全,有安全卫生饮用水。四是医疗有保障: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五是养老有保障:全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低保户应保尽保。

程序。

——由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对年度计划脱贫户进行入户调查。填写《贫困户脱贫销号双认定表》;贫困户不愿退出的,也要做好脱贫情况调查,填写《贫困户帮扶情况认定表》一并提交评议。

——村两委商议。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驻村工作队必须全程参与商议。

——村评议公示。组织党员、村民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脱贫初步名单,然后在村民较集中的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村第一书记、入户核查人员和贫困户在《贫困户脱贫销号双认定表》签字确认,

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核查公告。乡(镇)政府对个村报送的初步名单,对照检查核实,填写乡镇核查意见,脱贫户名单在乡镇和该村公告退出,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扶贫工作站站长或扶贫专干签字确认,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县审定销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报送的脱贫户名单及退出程序进行审查,县委书记、县长、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统计局长对全县汇总名单签字认定,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四)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管理的贫困户。根据“五查五看”“三评四定”程序,对照“五类问题”“八种情形”摸底造册,有针对性的给予产业扶持,确保稳定增收。

(五)脱贫攻坚项目招投标办法。200万元以内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招投标,200万以内的按正常招投标程序进行。

(六)脱贫攻坚档案痕迹管理。县、乡镇、村统一档案管理,档案管理类别分为:综合管理、建档立卡和特殊载体三大类。

(七)脱贫攻坚考核奖励办法。建议每脱贫1户贫困户(全县7096户)给予奖励1000元。奖励对象是县级挂钩部门、乡(镇)、村,按“235”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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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出台具体到人的考核奖励办法,全县7096,给予县上有关部门、乡(镇)和村一定的经济奖励。

(八)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给予每个乡(镇)50万元的保底工作经费、按易地扶贫搬迁户均100元给予划拨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按贫困人口人均100元给予划拨乡(镇)贫困人口工作经费。三块工作经费全县合计723万元,其中:保底工作经费4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51万元、贫困人口工作经费2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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