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各类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各类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各类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为认真贯彻《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基本工资:最低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

1、最低工资按每年湖州政府文件确定;

2、工龄工资每年按100元计算,10年封顶;

3、职务工资:主管级200元;经理级300元;公司层500元。

二、请假制度和审批权限:

1、各部门对事假应从严掌握,员工一般不应请事假,当月内事假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由本人申请,3天及以下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审批。病假必须执有医院证明。

2、各类请假单由综合管理部备查,作为考勤记录之原始依据,事后不得改动。凡不能出示请假单者一律按旷工处置,扣罚当天工资的200%。各类请假按规定于次月在工资中相应扣发。

三、各类假期的工资发放

(一)、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休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其中1-3条,不含量化人员):

1、病假在三天以内的(含三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月基本工资的20%。

2、病假在三天以上不超七天的(含七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月基本工资的40%计发。

3、病假在七天以上不超一个月的(含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月基本工资的50%。

4、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不超三个月的(含三个月),按市最低工资的60%发放。

5、病假在三个月以上的,按市最低保障发放。

6、医疗期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十年,医疗期为六个月;十年以上,医疗期为一年。

(二)、事假:

1、员工请事假每日扣除100元/天。

(三)、婚假:

员工结婚,给予婚假三天,异地结婚按往返路程另给路程假。符合晚婚条件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晚婚假十二天,婚假期间工资按实际天数员工基本工资的20 %扣发(量化人员除外),婚假在当年内有效。

(四)、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经批准可给予1至3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工资与婚假相同。

(五)、产假:

女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包括产前可安排的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间包括周休日和法定休假日。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享受1周的护理假,假期工资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月基本工资的20%。

(五)、女员工流产假: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经医院证明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失败而流产者,给予十五天公休假,假期待遇按产假工资发放,未采取节育措施流产者,假期待遇按病假工资发放。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假期待遇按产假工资发放。

(七)、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工作日内每天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

(八)、员工因公负伤需休息时,按照因公负伤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规定中第三条“各类假期的工资发放”仅适用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其他人员按实际出勤天数扣发工资,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工资(日平均工资=工资÷21.75天)。

以上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工资计算方法

日工资计算标准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 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 目前也有一些实行6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或私人企业不使用21.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这也可行。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21.75来计算月薪。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工资=月薪÷30天×实际出勤天数”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 日工资计算的方法

A、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B、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劳动法律根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1日 1 目的 规范职工休假管理,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在册职工。 3 职责 管理部 3.1.1负责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的制订。 3.1.2按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员工假期。 3.1.3假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假期工资待遇的发放。 各单位 按权限审核审核职工的休假申请,并按规定将缺勤人员情况及请假的原始凭证报管理部。

公司领导 按审批权限审批员工假期。 4 管理规定 法定节假日 4.1.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4.1.1.1 新年,全体公民放假1天(1月1日); 4.1.1.2 春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4.1.1.3 清明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1.1.4 劳动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5月1日); 4.1.1.5 端午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4.1.1.6 中秋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4.1.1.7 国庆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1.1.8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4.1.1.9 壮族三月三,广西全体公民放假2天(农历三月初三、初四)。 4.1.2以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探亲假 4.2.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若其配偶与职工团聚居住3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 4.2.2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探亲假按以下办法执行: 4.2.2.1 现役军人,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的,职工不再享受探亲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审核、公司批准,可给予探亲假。 4.2.2.2 现役军人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与配偶团聚的,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 4.2.3未婚职工或离异单身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2.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包括养父、养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每四年给假20天,可分两次休假(四年内任何一年均可享受),但往返路费只给报销一次。 4.2.5 从玉柴其他单位调入公司的职工自调入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请探亲假。 4.2.6 符合上述条件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路程单程必须在250公里以上(以南宁、北海、玉林为中心),而且不能够利用双休日同家人团聚的。 4.2.7归侨、侨眷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放假三倍工资计算标准

放假三倍工资计算标准 工资为劳动者的生活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劳动是劳动者谋生的手段,获取工资仍然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最直接、最根本的目的。接下来请欣赏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放假三倍工资计算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法定假日其他休息天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一般为21.75天。以一个约定月薪为60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6000元除以21.75天即275.86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法定假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275.86元的

3倍即827.58元的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以外的休息天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春节长假即将到来,如果劳动者选择坚守岗位,加班工资该怎么算?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月7日~2月13日放假调休,共7天。 其中,2月6日(除夕)~2月8日(初二)为春节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月9~1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此外,由于今年除夕并非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不享受加班费。 放假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概念介绍 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有些单

江苏省各类休假给假天数与给薪依据汇总讲解

江苏省各类休假给假天数与给薪依据汇总 、写在前面的话:即使同在江苏省,各市的执行也不尽相同,仅供参考!1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奖与2、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性规定)不能混淆。励性规定) 事假 天数:不定(部分企业通过规章制度制定最高事假天数,实践中也得到 支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企业批准事假,就不得以超过规定天数给与旷工处理) 给薪:可不给薪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给薪依据: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一)在事假期间的; 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 天数: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特殊情形的可延长)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 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236号) 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 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给薪:根据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薪资制度,但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80%.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给薪依据: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各地不同,上海、浙江都相应标准要高些)定的,从其规定。 甲类传染病假 天数:不定(视医学观察结果,比如SARS) 视同出勤给薪(不扣薪)给薪: 给薪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对依法被列为甲类传染病或 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疑似病人或者其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婚假 天数:1-3天(普通)、13天(晚婚)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依据: 通知》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 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男年满二十 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第三十条第一款对晚婚的, 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给薪:视同出勤给薪(不扣薪)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给薪依据:《劳动法》 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 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江苏省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工资计算公式列表

例子:工资计算公式列表 1、本月工作天数按30天计算;一天按小时计算 2、i f 实际工作天数> 10 实际工作天数=30天-请假总天数(含事假、病假、婚假、年假等所有种类)-调休总天数-旷工总天数额else实际工作天数=实际出 勤天数 实际工作天数即为员工当月实际的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 3、基本工资=工资标准×50% 4、房补=工资标准×13% 5、月奖金标准=工资标准×37% 即工资标准(100%)=基本工资(50%)+房补(13%)+月奖金标准(37%) 6、学历加薪: 学历加薪标准: 1)中专及以下学历无学历加薪; 2)大专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3)本科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4)双学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5)硕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6)博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 (即本月缺勤(含请假、旷工等)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不予扣除)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工作天数 (即本月缺勤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含入职时间少于20天的新员工) 7、加薪补差=(新工资标准-原工资标准)×(1+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补差天数 加薪补差适用于工资上浮和转正工资调整的补差,实际补差天数从审批同意的开始调整日期算起至当月最后一天的实际天数。 8、加班工资: 现在公司对加班员工只批准调休,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一栏一般列入的是辞退、离职员工的补薪及上月多扣、错扣的补发。按实际情况核算,无固定公式。 9、事假扣款=(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30天×事假总天数 事假总天数=按天计算的事假数+按小时计算的事假数/小时+按分钟计算的事假数/60分钟/小时 例如:A员工六月份共请了1天3小时零20分钟的事假,则A的事假总天数=1天+3小时/小时+20分钟/60分钟/小时=天当月新员工入职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足天数也按事假计算。

各类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各类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为认真贯彻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基本工资=最低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满勤奖等 1、最低工资按马鞍山市政府文件确定; 2、工龄工资每年按50元计算,自转正之日起开始核算,上不封顶; 3、满勤奖100元(包含在月工资内); 二、请假制度和审批权限: 1、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班前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7天及以下由部门负责人批准,7天以上由公司经理以上审批。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7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2、各类请假单由办公室存档,作为考勤记录之原始依据,事后不得改动。凡不能出示请假单者一律按旷工处置,扣罚当天工资的2倍。各类请假按规定于次月在工资中相应扣发。 三、各类假期的工资发放 (一)、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休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在三天以内的(含三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工资的20%。 2、病假在三天以上不超七天的(含七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工资的50%。 3、病假在七天以上不超一个月的(含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工资的60%。 4、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不超三个月的(含三个月),按市最低工资的80%发放。 6、医疗期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十年,医疗期为六个月;十年以上,医疗期为一年。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事假在一天以内的(含一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基本工资不扣除满勤奖;

关于各类假期的规定

关于各类假期的规定 为了加强对各类假期的管理,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假期管理中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公休假 1、凡与本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并在本公司工作已满1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按照《聘用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执行。(工龄以档案记录为准。) 2、公司员工的连续工龄在上半年达到规定休假期的,从下半年起可享受年休假。在下半年达到规定休假期的,从次年或下一年度起可享受年休假。 3、员工年休假采取填写休假单按级请假的办法。 4、在连续年休假中,双休日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 5、员工请休年假,必须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年休假单,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休假。 6、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本年度内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7、员工离职的,按国家规定计算应享受的实际休假天数。 二、探亲假(配偶或父母在异地的) 符合探亲规定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可休探亲假。(由办公室归口办理)

1、探亲假期内的时间计算含每周公休日。 2、探亲假的路程时间按实际天数给予。 3、探亲假期在15天以内的,当月绩效部分按50%发给;15天以上的停发当月绩效部分。 4、员工未提出休探亲假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婚假 1、初婚年龄以结婚证书上批准日期为准,假期3天,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假一周,共10天。 2、婚假期间薪金照发。 3、员工请婚假应凭结婚证书到公司办公室办理。 四、产假、哺乳假

初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晚育男方,可享受3天陪产假。 五、丧假:

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对各种假期的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术语定义 *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休息时间。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假期 *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治疗休息的假期。 *调休假:员工加班后,给予的对应等时调休假期。 *婚假:员工在领取结婚证后,经申请得到批准后给予的假期。 *丧假: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时,给予的假期。 *产假及节育手术假:产假是符合国家婚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内流产、引产、生育后给予的假期;节育手术假是员工做节育手术而给予的假期。 *哺乳假: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哺乳期间,给予的假期。 *晚育护理假:夫妻符合晚婚晚育的规定,在妻子分娩期间,为便于护理给予男性员工的假期。 *年休假:员工每年带薪休息的假期。 四、管理规定 (一)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事假 1、员工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其中,享受年休假待遇的人员所请事 假应先以本人的年休假冲抵。

2、原则上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一年中累计事假不应超过7天;工作年限一年及以上的,一年中累计事假不应超过15天。事假最小请假时间为1小时。 3.事假为无薪假,事假工资扣减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应发月工资-(事假天数×应发日工资) (三)病假 1、病假最小请假时间为1小时。 2、员工申请病假在半个工作日(不含)以上四个工作日(含)以下的,应提供县、区级以上(含社区医院)证明;员工申请四个工作日以上病假的,必须出示国家三级及以上等级医院的证明。 3、职工申请病假时,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主要指经主治医生签字出具的有效休息证明,休息证明上需明确本人疾病情况、诊断结论、休息期限等。必要时(指有疑义或请假时间较长)还需要提供有主治医生签字认可的有效诊断证明和病情结论的《病历》原件;有效发票(含挂号、医药费等单据)或医院医政科的证明。 4、对不符合手续的病假申请,公司可以不批。员工如有异议,须按公司要求到公司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院重新开具相关证明。 5、病假条未盖章或有涂改的一律无效,病假一律从病假条开具之日(晚间急诊从次日)起算。 6、员工病假累计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如下: 病假日薪=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工作日 员工病假累计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停止发放工资,改领取疾病救济费,标准统一为员工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的80%。 特别说明: (1)员工病假天数应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周休日和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2)员工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员工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由公司承担相关费用)。

[假期工资计算方法]有薪假期工资计算

[假期工资计算方法]有薪假期工资计算 假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假期,春节三天长假,还是清明节一天假期,五一一天假期,端午节一天假期,中秋节一天假期,国庆长假三天)以及双休日等假期时间加班,向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加班费。下面就为大家解开假期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在10月1日至3日这3天法定假日里,采用事后调休的方式替代加班工资,这是不合法的。按《劳动法》及配套法规的规定,国庆7天长假中,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向在此期间加班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10月4日至7日为劳动者法定休息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且,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规定,如xx年"十一"假期分为两类,一是法定节假日,10月1日至3日共三天为法定节假日;二是休息日,10月4日至7日共4天为休息日。

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人社部门表示,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xx年北京市政府142令)第14条和第44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10月1日至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为两类。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据了解,对于单位在国庆期间安排职工加班,却拒不支付其加班工资的行为,市民可拨打本市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举报。 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员工各种假期规定及依据

企业员工各种假期规定及依据 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经常遇到企业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或者企业员工咨询过于假期的问题,比如婚假、产假、病假等等。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现将企业员工各种假期的规定及相关的依据文件整理汇总,供大家参考! 1、婚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14天,共计17天假期。(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 见:《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产假正常产假98天(截止2012年9月,青岛产假时间仍然执行90天的规定)其中: A、产前检查15天; B、难产增加15天; C、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15天; D、怀孕不足4个月的流产15天产假; E、怀孕4个月的流产42天; F、晚育的增加60天; G、男方7天护理假。 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丧假:若是员工因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可享受1-3天的丧假。 见:《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4、探亲假:关于探亲假,凡是在以上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两地分居,或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若能与父母亲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A、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B、探望父母,若是未婚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2年探亲一次的,可以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C、若是已婚,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见:《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5 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6、年休假: ①享受条件: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②年休假天数一般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劳动法规定工资如何计算的.doc

劳动法规定工资如何计算的 劳动法的工资计算的方法 标准的工资指的是每天工作8小时,双休的情况下的工资。日工资是1320/21.75=60.69元,小时工资是60.69/8=7.59元。 工作日加班的工资是正常小时工资的 1.5倍,即你正常工作日的全部工资是60.69+7.59*4.5=94.85元,法定休息日的工资是正常日工资的2倍,即你周六日上班的日工资是121.38元,法定节假日每年11天,每天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3倍,即182.07元。 以2011年9月为例,你的工资总额应该是94.85*21+121.38*8+182.07=3144.96元。 但是这种工作时间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即便需要加班,每天最长3小时,每个月最长36个小时,每周保证劳动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工资的情况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

假期管理制度

假期管理制度 一、假期类型 员工请假分为法定假期、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及护理假等。 二、法定假期 1、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有11天的法定带薪假期: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集团统一安排法定假期的休息,以通知文件为准;各子公司参照集团文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或请假。 三、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员工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以员工入职时间(正式上班之日)开始计算;集团及各子公司间工作/岗位调动均计入工作年限。二次入职者(即离职之后重新入职),原先的工作时间不进行累积。 3、年休假请假方式: (1)年休假以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轮休方式安排; (2)销售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原则上在销售淡季期间享受年休假。

4、年休假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期间: ⑴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⑵休年休假往返的路途时间包括在年休假之内。 6、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年休假折算方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年休假涉及到的年度均指会计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当年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者; (2)当年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者; (3)当年有旷工者; (4)当年有委托他人代打卡或替他人代打卡行为者; (5)当年迟到和早退超过15次者; (6)不服从公司安排拒绝加班者; (7)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员工下一年度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已享受的年休假工资应在工资中扣回。 8、公司辞退或者自动离职的员工,已享受的年休假工资应在工资中扣回。离职员工年休假折算公式如下: (1)当年可享受全额年休假的离职员工 该员工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离职之日前的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当年年休假天数需折算的离职员工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介绍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介绍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欢迎大家参考。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规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注:休息日的计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52周×2天/周=104天) 年工作小时数:250天×8小时/天=2000小时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个季,3个月/季) 季工作小时数:62.5天/季×8小时/天=500小时/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个月) 月工作小时数:20.83天/月×8小时/天=166.64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 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 200% 按照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08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200%=276.6元。08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2351.1元,而调整前应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 加班费规定(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计算注意点(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国家关于各类假期的规定

一、法定节假日9 M+ D& ~9 m/ u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各1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m( | 二、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3 G' ]6 {8 To% @4 L3 b5 C* kR$ o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0 Z, r, h/ o( H& z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R5 E( O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7 S. e6 r* O2 ]- ?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E' x7 b* M/ v- g& b- (二)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D! M1 U: d1 y/ P: M! B5 o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sp& g: H$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7 T# @) P: A/ H. ?' } " @/ }4 i& ~1 c% `! Qt- V. w2 S

工资计算标准及核算要求

工资计算标准及核算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公司薪资计算公式标准,规范核算流程;按照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及时有效的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工资核算相关事宜;特殊岗位员工或特殊用工形式员工按公司签订的相关用工合同要求核算薪资薪酬。 第三条工资核算原则 一、公司全员工资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月度员工在职异动、考勤、绩效、奖惩、社保、个税等相关数据为依据核算。 二、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需按核算流程要求时间提报月度工资明细表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呈报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以月度为周期核发员工工资,每月15 日发放上月度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第二章工资核算 第四条工资构成及计算公式 一、工资构成: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工龄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其他补贴(住房补贴、外派补贴)-缺勤工资- 罚款-工装扣款-社保代扣- 个税代扣 二、工资计算公式 一)假期工资计算公式,参照《缺勤工资计算标准》相关规定 执行 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参照《绩效考评兑现方案》相关规定

执行。 (三)补贴项目计算公式,参照《各项补贴计算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四)罚款根据各单位下发的处罚通报核算。 (五)社 保代扣及个税代扣按国家及本地相关法规要求核算,属公司代缴代扣部分。 第五条核算工资相关项目流程及要求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实施情况提出修订建议。第八条本

标准自2012 年8 月工资核算工作起试行。 第九条以往文件与本标准有悖时,以本标准为准。 附件: 1、缺勤工资计算标准 2、绩效考评兑现方案 3 、各项补贴的计算标准 4、各类假期的规定

休假管理制度(最新)

休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出勤管理、规范员工休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3. 休假类别 年休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事假。 4. 休假申请单样式 见附件。 5. 休假程序 5.1 员工休假,原则上不能影响生产或业务。 5.2 员工休假时,必须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定的《休假申请单》(注明休假类别), 得到部门负责人确认和领导批准,办理好业务交接,并将《休假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5.3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必须于当日应到岗1小时前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 人力资源部;员工必须在病愈或事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将作为旷工处理。 5.4因私事请假:有年休假的,先休年休假;无年休假的,先调休假;无调休假的, 休事假。 5.5 提前上班或假满上班应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未按时销假的,将按继续休假或超假 处理;未经请假或超假未归者,按旷工处理。 5.6 休假单位:年休假、病假、事假按半天为单位进行休假;其他假必须一次性休完。 5.7 公司领导外出(含公差和因私请假),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向董事长报 告并得到批准。 7. 休假种类 7.1 年休假

7.1.1连续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年休假。 7.1.3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2个月后享受的第一个公历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当年 满一年的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即:(员工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7.1.4员工在离职的当年,年休假天数计算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工作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7.1.5国家法定节假日、周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7.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7.1.7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对生产关联部门的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年休假;对其他 部门的员工,在不影响业务的前提下,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并制定好年休假休 假计划(确保年休假全部休完),按请假程序灵活安排年休假。 7.1.8年休假为全薪假,只在当年内有效,不能顺延、结转或合并至下一年度使用。 7.2 病假 7.2.1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因病不能出勤时,可请病假。 7.2.2请病假者,在提交休假申请单时,必须出示浏阳生物园医院或区级(含区医院) 以上医院病假条;对没有出示病假条的休假申请,将作事假处理。 7.2.3对存在质疑的病假,人力资源部可要求休假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检查核实。 对弄虚作假开具假病假条者,一经查出,视情节严重作旷工或开除处理。 7.2.3病假工资按浏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7.2.4病假超过1个月者,病假工资为浏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2.5病假影响绩效考核。 7.3.婚假: 7.3.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婚假为3天。 7.3.2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双方依法登记初婚的,婚假为15天。 7.3.3婚假自领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3.4婚假须在试用期后方可申请,申请婚假时,须提前15天将结婚证复印件和休假 申请单呈交审批,并持本人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进行确认。 7.3.4婚假包含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 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 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 的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2、五一节加班=四倍工资--- 说法不恰当。 理由如下: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条中有“不低于” 三个字。其意思,如企业在这个300%的基础上,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员工400%或500%的工资. 法律并不禁止。即企业如愿意五一支付员工5 倍或6 倍工资,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关键是不能低于员工日工资的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资=四倍工资是表达不恰当的。正确表述应为五一加班工资》3倍工资。五一加班期间的全部工资二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倍工资。 (2)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大家或一些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误解,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同于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般按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实际上,很多员工也是这么认为。这是不对的,从法理上讲,是错误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二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看了一些网友对五一加班是三倍还是四倍的讨论,关键是大家对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这二个概念没有搞清楚,当然政府部门也没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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