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机动车辆年检注意事项

场厂内机动车辆年检注意事项
场厂内机动车辆年检注意事项

场厂内机动车辆年检注意事项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受理流程

一、携带资料、检验费报检

1、报检申请,使用单位应在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到期日提前一个月报检;(格式见附件1)

2、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自查表;(必须加盖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公章,可参照附件4格式,内容不少于法定检验报告书的项目)

3、检验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缴费、登记信息

三、我所安排检验计划,提前通知受检单位并约定现场检验时间

四、准备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见附件3)

五、如果经检验存在隐患需要整改,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必须在《场(厂)车整改通知书》约定的整改时限前,将填写处理结果并加盖公章的《场(厂)车整改报告》报至我所,逾期不报视为超期不整改,将出具不合格报告。

六、报检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3:00之前(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七、只受理使用单位(使用主体责任单位)的报检,其它单位代理报检概不受理。

公开邮箱:密码86166393

联系电话:86166393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6月1日

附件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检申请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我单位现有台场(厂)内机动车辆,经我单位自检合格,出具了符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的自检报告,现申请进行现场检验。

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报检设备所在地址:

使用单位名称(章):

注:表格行数不足可自行添加。申请送达日期:附件2:

注:(1)载重量≥5t的,加收50%;

(2)有小型起重装置的加收100%;

(3)检验周期为1年1次。

附件3: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说明

(一)* 注册登记表。

(二)安全技术资料:

1、*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首次检验必须提供)

2、* 上个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

3、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三)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场(厂)内机动车辆运行管理规

章制度。

2、场(厂)内机动车辆档案管理制度,事故与故障的应急

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 按照规定配备的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注意事项:

1、以上带“*”项目为必须准备的资料。其它项资料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资料审核结论的否定内容。

2、监督检验报告永久性保存,定期检验报告至少保存2个

检验周期。

3、按照相关规定,资料不齐全,检验组应停止检验并书面

告知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重新缴费申请报检。

4、其它事宜按相关法规要求办理。

5、此通知能够从公开邮箱下载。

附件4: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自查表

(使用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1、本报告应由设备使用单位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律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2、本报告应当有执行自检的自检人员的签字和日期,否则报告无效。

3、报告应由使用单位自检人员在自自检结束后据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4、为方便填写本报告,可按以下方法填写:

自检内容合格,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自检内容不合格,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无此项的自检内容,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题

厂车安全管理理论题、判断题 1、叉车的稳定性是指叉车在进行装卸和在各种道路上行走是抵抗倾覆的能力,纵向稳定性和横向稳定性。 正确答案:正确 2、叉车货叉左右两货叉尖的高度差不得超过货叉水平段长度的 正确答案:错误 3、蓄电池车的蓄电池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没有绝缘层时必须有上的空间。(正确15mm) 正确答案:错误 4、由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急转弯时,应提前减低车速,尽量缩小转弯半径,已克服离心力的影响。 正确答案:错误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动车辆安全管理的作业项目代号是 正确答案:错误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正确答案:正确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总局令第140号)规定,场(

厂)内专用机A5。(正确A8)10mm以5%。(正确3%)分为14、额定载荷下,将叉车门架起升到一定高度后发动机熄火,于10mm。(正确20mm) 正确答案:错误10min门架自沉量不大15、叉车门架不得有变形和焊接脱焊现象,内外门架的滚动间隙应调整合理,于1.5mm,滚轮滚动应灵敏,滚轮及轴应无裂纹、缺陷。轮槽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尺寸的正确答案:正确 二、单项选择题 1、侧滑量是对( )的要求。 A、制动系 B、传动系 C、转向系 D、行驶系正确答案:C 2、最小离地间隙是指车辆(),车辆除轮胎以外的最低点与地面之间的距离。 A、行驶时 B、作业时 C、空载时 D、满载时正确答案:D 3、电阻式调速蓄电池车是靠改变供给电动机的 A、电压 B、电流 C、电感 D、电容4、驻车制动必须通过机械装置锁住,并且施加于操纵杆上的力应不大于 A、300 B、400 C、500 D、700正确答案:C 5、叉车的倾斜油缸多采用( )式油缸。不得大 10%。 ( )大小在调速的。 (

2021年最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

最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 欧阳光明(2021.03.07) 质检办特〔2010〕200号 关于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相关工 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总局发布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0〕22号,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范围。为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相关安全监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制造许可 (一)凡列入《目录》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厂车),即日起以厂车的名称实施制造许可。许可的条件、程序等继续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规则》)等相关文件或安全技术规范实施,鉴定评审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暂不调整。 (二)《制造许可规则》许可范围中未列入《目录》的设备(以下简称非厂车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铲运机和挖掘装载机

等,不再实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再受理制造许可申请,鉴定评审机构不再接受鉴定评审约请;已经完成鉴定评审的,按照相关文件在3月31日前上报审批;已经取得制造许可的,在证书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二、关于作业人员考核 (一)对列入《目录》的厂车设备相关作业人员,各地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的规定,继续开展考核发证等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暂不变更。 (二)非厂车设备相关作业人员,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再纳入考核发证范围,原取得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证书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三、关于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 (一)对列入《目录》的厂车设备,各地可以继续执行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原规定,按照原执行的相关文件开展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暂不变更。 (二)非厂车设备不再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不再进行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原已登记的设备注销登记。 四、关于宣传工作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

最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 质检办特〔2010〕200号 关于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总局发布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0〕22号,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范围。为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相关安全监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制造许可 (一)凡列入《目录》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厂车),即日起以厂车的名称实施制造许可。许可的条件、程序等继续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规则》)等相关文件或安全技术规范实施,鉴定评审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暂不调整。 (二)《制造许可规则》许可范围中未列入《目录》的设备(以下简称非厂车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铲运机和挖掘装载机等,不再实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再受理制造许可申请,鉴定评审机构不再接受鉴定评审约请;已经完成鉴定评审的,按照相关文件在3月31日前上报审批;已经取得制造许可的,在证书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二、关于作业人员考核 (一)对列入《目录》的厂车设备相关作业人员,各地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的规定,继续开展考核发证等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暂不变更。 (二)非厂车设备相关作业人员,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再纳入考核发证范围,原取得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证书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三、关于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 (一)对列入《目录》的厂车设备,各地可以继续执行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原规定,按照原执行的相关文件开展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暂不变更。 (二)非厂车设备不再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不再进行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原已登记的设备注销登记。 四、关于宣传工作 各地要召集有关企业,做好《条例》修订后的宣贯工作,讲清厂车调整的背景情况,取得相关企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顺利完成厂车《目录》调整阶段的相关工作。 五、总局相应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出台后,厂车相关行政许可、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等工作按照新规定实施。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局。

个人机动车检验(年检、审车)流程及注意事项

个人机动车检验(年检、审车)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2年12月3日经过本人的车辆年检经历,总结以下审车流程及经验,供各位朋友借鉴,避免费时又费钱。此文是本人根据自己车辆情况及在郑州某检测站年检情况所写,如果牵涉到单位车辆年检、其他检测站收费标准、是否要求填写表格等,建议亲自咨询当地车管所。 一、车辆年检需要提供材料: 1、行驶证 2、交强险保险单(副本) 3、警示牌 4、灭火器(小型车辆不用,建议备用) 5、钞票。 二、车辆年检费用 郑州地区只收100元,无其他费用。 三、车辆年检流程 ①提前消除违章→②车管所检测站查验岗排队→③查验行驶证和车架号→④对车架号、车身、警示牌进行拍照→⑤等侯上线检测→⑥等候的同时索取“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⑦检测员开车上线(记着将上述两表置于车内)→⑧司机在办事大厅指定窗口等候检测员送来上述两表→⑨窗口打印检测结果表(出具行驶证和交强险单)→⑩结果达标进行下一流程(如果结果不达标,开车重新排队复检重复上一流程)→⑾环保窗口办理环保标志并盖章→⑿上传窗口上传检测数据至车管所并等候结果回传(车架号拍摄不清重新去拍摄或拓印)→⒀交费窗口交费(将行驶证副本一并上交)→⒁电子签证窗口打印行驶证副本和检验合格标志并发放→⒂完毕。 四、车辆年检注意事项: 1、关于“代办” 如果你有时间并且认为车辆无任何问题,可不用“代办”。 “代办”的作用: 可以插队,节省时间;除尾气检测外均保证通过检测;代办费100元,个别地方保过代办费160元,自己考虑是否享受该服务。 2、关于车架号: 车架号必须清晰易拍,建议事先清理干净;如果曾经拓印过建议用橡皮清除干净,

陕西省工商局年检须知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度企业年检须知 一、凡2011年12月31日前在陕西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均须在2012年向省工商局申报2011年度企业年检。 按照陕西省工商局《关于将部分省局登记企业移交至企业住所地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实施方案》【陕工商函字﹝2011﹞438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将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注册资本(金)100万(含)以下的内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移交企业住所地工商局登记注册(国家有关规定须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除外)。已移交的企业,由企业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到住所地工商局更换营业执照,申报2011年度年检(详见省工商局注册大厅、年检大厅、陕西红盾信息网公告);暂未移交企业,按本公告要求在省工商局申办年检。 二、2011年度企业年检仍采取滚动方式进行。企业按其营业执照注册号末位数所对应的月份起4个月内申报年检。如末位数是1的,1—4月份年检;依此类推。末位数是0的,9—12月份年检。 企业超过规定时限申办年检的,为逾期年检行为,应依法接受处理。 企业在规定的年检时限内,因换照或变更登记而注册号发生变化的,以原注册号或新注册号末位数计算年检时限。 三、企业年检的申报方式及审核程序 企业年检以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程序:登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和陕西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810708788.html,;https://www.360docs.net/doc/d810708788.html,)申报年检→网上预受理通过→下载年检报告书及相关资料→缴费→审核通过→验照盖章→发还营业执照。网上申报请注意查看“年检常见问题解答”提示。 特殊情况可现场申报。现场申报程序:领取年检报告书(或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申报年检材料→缴费→审核通过→验照盖章→发还营业执照。 四、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年检报告书。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公司年检报告书》。 2、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3、个人独资企业提交《个人独资企业年检报告书》;合伙企业提交《合伙企业年检报告书》。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试题及答案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总共78题共100分 一、判断题(共5题,共5分) 基础知识 1. 在发动机正常工作转速范围内,发电机向除起动机外的所有用电设备供电的同时,还向蓄电池充电。( ) 2. 离合器由主动件和从动件组成。( ) 3. 车轮与轮胎具有吸收和缓和汽车行驶时受到的冲击和震动,以保证汽车有良好的乘坐舒适性和行驶平顺性。( ) 4. 车轮与轮胎在保证汽车正常行驶的同时,通过轮胎产生的自动回正力矩,使车轮保持直线行驶的方向。( ) 5. 在道路上应设立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 二、判断题(共10题,共10分) 专业知识 1. 行车中,发现行人突然横过道路时,应迅速减速避让。( ) 2. 车辆出车前检查是以安全部位和车容、车貌为主要项目,所以车辆发动机带病不影响出车。( ) 3. 车辆在车间、库房内行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起重机的动态,在起重机械的吊钩和索具下通行时要谨慎小心。( )

4. 绿色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表示准许车辆左转弯。( ) 5. 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 6. 二级维护必须按期进行。( ) 7. 车库内可以明火作业及明火照明,但不得用明火炉直接取暖。( ) 8. 车辆在车间、库房内行驶,可以不在通道标志线内行驶。( ) 9. 行车中突遇对向车辆强行超车,占据自己车道时,可不予避让,迫使对方让路。( ) 10. 车辆事故中,驾驶人员思想麻痹大意,速度过快,车与车之间不保持安全距离等,是驾驶人员操作方面的错误。( ) 分)6共,题6(共三、判断题. 安全知识 1. 对驾驶人员进行严格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是保证安全运输的基本措施之一。 ( ) 2. 经领导同意可以将厂内牌号车辆驶出厂区外。( ) 3. 经有关领导同意后,可以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 4. 机动机驾驶员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等疾病,可以边治疗边驾驶。( ) 5. 交通法规和安全标志,不属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培训理论考试内容。( ) 6. 在厂内驾驶车辆时,可不必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 )

场(厂)内机动车最新事故案例及分析

场(厂)内机动车事故案例及分析 (初稿)

目录 一、叉车事故举例 (4) 叉车事故举例一 (4) 事故举例二 (5) 事故举例三 (6) 事故举例四 (7) 事故举例五 (9) 二、叉车事故相关案例 (11) 案例一叉车撞人事故之一 (11) 案例一叉车撞人事故之二 (11) 案例三造纸公司叉车左转弯碾人事故 (13) 案例三叉车侧翻事故之一 (16) 案例四叉车侧翻事故之二 (17) 案例七、奉贤仓库3.21叉车侧翻事故 (22) 案例八、奉贤5.11叉车事故。 (24) 案例九、5号库备货员工摔伤事故 (24) 案例十二广州公司“8.16”叉车撞人致死事故 (26) 案例十三叉车转弯引发的事故 (27) 案例十四叉车倒车时引发的事故 (30) 案例十五货车误启动造成叉车倾翻事故 (31) 案例十六叉车违规作业挤压操作人员事故 (33) 案例十七小青矿“1995.1.24”场内机动车事故 (35)

案例十八、载物高度遮挡视线引发的事故 (37) 案例十九叉车侧翻事故之三 (39) 案例二十观光车转弯处车厢侧翻事故 (41)

一、叉车事故举例 叉车事故举例一 驾驶前移式叉车在倒退行驶时,脚被夹在叉车和货架中间造成受伤。 图1.1 叉车事故示意图 事故状况 受害人装载着货物倒退行驶时,只顾注意装载货物,结果撞到后方的货架上。 由于一只脚伸到了脚踏板外边,因此脚被夹在货架和前移式叉车中间。 事故原因 以不良驾驶姿势(单脚伸到脚踏板外边)驾驶前移式叉车。 事故对策 1.驾驶前移式叉车时,应把双脚放在脚踏板上,保持正确的驾驶 姿势。

2.驾驶员务必充分注意行驶方向。 事故举例二 人站在叉车上以平衡重量,摔落。 图2.1 叉车事故示意图 事故状况 叉车叉起堆有货物的托盘(3.39吨)欲行驶时,因货物超重,车体后部翘起。为了保持平衡,附件的3名作业人员站到车体后部。行驶了一会后停下来升起货物时,后部突然翘起,3人摔落。货物从失去平衡的叉车上落下,恢复平衡的叉车左后轮压到1人的胸膛上,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叉车装载超过容许载重。 2.叉车作业人员站在座椅以外的部位。

汽车年检注意事项

2014年北京市网上预约验车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事指南 ?2014年1月17日 ?来源:本地宝 网上预约验车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网上预约。 1、进入网上预约页面。车主登陆交管局外网主页,点击“网上车检”图标, 再点击“预约验车”,输入车牌号和发动机号,点击确认。(距车辆检验有效期止大于三个月,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不能预约); 2、选择检测场和预约时间。车主可根据自身情况以及检测场的情况自主选 择检测场,预约第二天之后一周之内的时间段,点击确认。(可通过检测场介绍栏目了解检测场信息,不能预约当天验车); 3、输入手机号码。按照系统提示输入手机号码,点击确认。 4、短信提示。系统向车主发送预约成功的短信,作为享受预约验车服务的 凭证。(发送的短信内容包含预约代码、检测场名称、地址、预约时间和时间段)。 5、不会上网的车主可以通过拨打检测场预约电话进行预约,检测场工作人 员将按照来电人提供的信息在网上办理预约验车服务。 二、到检测场参加检验。 1、确认预约服务。车主在预约时间内到达检测场,与专门负责预约验车的 工作人员确认预约信息,办理交接手续。(因特殊情况未在预约时间到达的,当日内由检测场在不影响其它车辆检验的情况下,优先安排); 2、进行检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通过预约验车通道,全程完成车辆检验。(未 出现复检项目,大约在40分钟内完成); 3、车主“坐享其成”。车主在休息室休息等待,随时可以通过显示屏查看车 辆验车进度。工作人员办完检验手续后,将车辆和手续交给车主。车主验车结束,离开检测场。 三、注意事项

(一)因雨雪等恶劣天气,检测场暂停验车业务的,已办理预约验车服务的车主不用再前往检测场。个别检测场因系统故障等原因暂停办理业务的,由检测场通知预约车主。 (二)预约车主当天未按预约时间赶到检测场验车的,在不影响其他预约车辆检验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按照预约车辆检验。 (三)预约车主因故预约当日未到检测场办理验车的,应提前取消预约,再根据自己的时间另行预约。连续两次预约后未到,也未取消的,纳入黑名单,不再允许其享受预约验车服务。 (四)取消预约方法:车主登录交管局“网上验车”网站,点击预约验车,再次输入车牌号和发动机号,选择取消即可。 四、办理网上预约验车手续须知: 1、本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号牌号码后部有汉字的除外)。 2、车辆检验有效期在截止前的三个月之内,检验有效期截止的具体日期 请查看您的行驶证副页,或登录交管局主站使用“车辆违法”查询功 能进行查看。(行驶证副页示例) 3、您可以预约从第二日起连续一周之内的网上预约验车服务。(如:您在 07月15日,可以预约07月16-21日之间的预约验车手续。) 4、验车前建议您仔细阅读“验车服务提示”。 5、如遇检测场网络设备故障或雨雪等恶劣天气检测场暂停验车的,请您接到通知或看到通报后不要再前往验车,不算爽约,可重新预约。如遇其它问题可点击“投诉咨询”查询检测场电话。 6、您在办理网上预约验车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何建议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 反映:邮箱:cgsjyk@https://www.360docs.net/doc/d810708788.html, ;电话:87625172。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 五、办理网上预约时,提示没有机动车信息,或者机动车信息输入错误的怎么办? 请核对您的车牌号以及发动机号码是否输入正确,车牌号前不能输入“京”字,车牌号字母数字之间不能有其他符号或空格,发动机号的字母O和数字0、字母I和数字1、字母z和数字2等容易混淆的应特别注意。还有就是目前只能预约属北京号牌的小型客车,且检验有效期在截止前的三个月内。 六、如果车辆有未处理完的违法或尚未缴纳罚款的能办理验车手续吗?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厂内专用机动车 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厂矿企业内的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厂内机动车在场内运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车辆驾驶人员掌握必要的驾驶技能和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驾驶意识,成为厂内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车辆驾驶人员应掌握厂内机动车辆的基本概念和有关安全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厂内运输的概念 在企业管理的道路上,根据生产需要、工艺流程、货运量、货物性质,在仓库、车间等位置中间将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进行搬运,以完成生产过程,成为厂内运输。用机动车辆完成的这个过程即成为厂内机动车辆运输。 二、厂内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 行驶于厂矿内的机动车辆,由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后方能进行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能驾驶。车辆的安全性必须符合有关要

求。 三、厂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行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每天上车前检查无误后方可行驶,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方可继续行驶。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号的工作状态。 4)制定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1)驾驶员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门的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2)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4)驾驶员应遵守厂内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

场(厂)内机动车辆年检注意事项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受理流程 一、携带资料、检验费报检 1、报检申请,使用单位应在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到期日提前一个月报检;(格式见附件1) 2、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自查表;(必须加盖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公章,可参照附件4格式,内容不少于法定检验报告书的项目) 3、检验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缴费、登记信息 三、我所安排检验计划,提前通知受检单位并约定现场检验时间 四、准备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见附件3) 五、如果经检验存在隐患需要整改,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必须在《场(厂)车整改通知书》约定的整改时限前,将填写处理结果并加盖公章的《场(厂)车整改报告》报至我所,逾期不报视为超期不整改,将出具不合格报告。 六、报检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3:00之前(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七、只受理使用单位(使用主体责任单位)的报检,其他单位代理报检概不受理。 公开邮箱:密码86166393 联系电话:86166393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2014年6月1日 附件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检申请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我单位现有台场(厂)内机动车辆,经我单位自检合格,出具了符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的自检报告,现申请进行现场检验。 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报检设备所在地址: 使用单位名称(章): 注:表格行数不足可自行添加。申请送达日期: 附件2: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2〕61号 六、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载重量≥5t的,加收50%; (2)有小型起重装置的加收100%; (3)检验周期为1年1次。 附件3: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说明(一)* 注册登记表。 (二)安全技术资料: 1、*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首次检验必须提供) 2、* 上个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 3、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三)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2012年工商年检须知

工商年检须知 2010年度企业年检按照上海市工商局“积极创新企业监管方式、提高企业监管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工商局09年项目化管理工作重点,为方便企业年检,本园区提供以下年检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检对象凡于2010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我园区的企业,都需参加年检。 二、申报备案的范围(仅对内资企业)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 三、年检提交材料 1、《年检报告书》。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年检报告书》。在填写年检报告书时,请勿折皱污损;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即U盘)及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下设分支机构的还须一并提交分支机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3、法人企业和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述复印件必须先复印后盖章) 4、公章、法人章、法人和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复印件(以备填写资料时需要信息数据)。 5、企业法人若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时必须提交审计报告: 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上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最近三年内,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或者当前存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3)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查处且尚未结案; 4) 上一年度企业年检状态为检查待处理; 5) 经营期限、执照有效期到期、注册资本未如期到位等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查无实处或责令改正事项尚未改正; 6)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抄告相关行业许可证件被吊销、注销、撤销或失效; 7) 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担保、验资、评估、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等行业; 8) 上年度年检申报备案承诺失实; 9) 逾期参加2007年度年检。 10) 2006-200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2008年以来无一般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的,可参照申报备案企业申报工商年检。 6、自行进行网上年检申报(https://www.360docs.net/doc/d810708788.html,)的企业的有关材料必须提交到所属工商所。 文章来源于:https://www.360docs.net/doc/d810708788.html,/gongshangnianjian.asp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158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special motor vehicles in plant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厂内车辆的安全规章制度 1、岗位责任制。明确使用单位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工的各自职责。 2、出车工作制度。明确出车工作时间,出车工作内容,出车工作人员。 3、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维护保养制度。 6、制定厂内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并能有效运转。 7、事故报告制度。 8、厂内车辆安全工作记录。每个工作日结束由专职管理人员检查后签字。 9、检查记录。保证记录完善。包括:定期检验、定期自行检验、

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 2厂内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1、厂内车辆使用单位的技术员必须对厂内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应指定具有厂内车辆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厂内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贯彻执行厂内车辆安全使用技术规程。 ②编制厂内车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③参加厂内车辆的交车验收。 ④检查厂内车辆的使用、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⑤厂内车辆的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⑥编制厂内车辆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⑦向主管部门报送当年厂内车辆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厂内车辆定期检验实施情况,存在问题。 ⑧厂内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⑨厂内车辆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操作

厂内机动车辆的基本知识

厂内机动车辆的基本知识 https://www.360docs.net/doc/d810708788.html,/来源:中华九州网时间:2010-06-11 1、厂内机动车辆的分类 厂内机动车辆是指仅限于在厂矿、机关、团体、学校、码头、货场、生产作业区、施工现场、厂内火车专用线等企事业单位区域内使用运行的机动车辆。主要用于运输作业、搬运作业以及工程施工作业等。其种类繁杂,厂矿、企业自制、改装的机动车辆也很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仅允许在厂内行驶的各类轨道式搬运车辆(工矿内燃机车、工矿电机车和电动平车)、汽车以及工程机械。 随着工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厂内交通运输车辆不断更新,目前厂内运输车辆的种类很多,按照普查分,厂内机动车辆一共分为九类: (一)轮式自行专用机械(5010)。主要包括内燃叉车、内燃装载机、简易翻斗车等车型。 (二)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5020)。主要包括履带式挖掘机、履带式推土机等车型。 (三)蓄电池(5030)。主要包括蓄电池货车、蓄电池叉车等车型。 (四)客车(5040)。 (五)汽车(5050)。 (六)方向盘轮式拖拉机(5060)。 (七)手扶拖拉机(5070) (八)手把式三轮机动车(5080)。 (九)其它机动车(5090)。 2、厂内机动车辆的构造 厂内机动车辆的构造一般由五部分组成:动力装置、底盘、工作装置、液压系统和电气设备。图3-1是一般平衡重式叉车的总体构造图。 图3-1 平衡重式叉车总体构造图 1.门架; 2.驱动桥; 3.变速箱; 4.方向盘; 5.倾斜油缸; 6.换速换向手柄; 7.离合器和脚制动踏板;8.油门踏板;9.手制动杆;10.车身;11.前轮;12.后轮;13.发动 机 (一)动力装置 目前厂内机动车辆用动力装置主要有电动机和内燃机两类。内燃机又分柴油机和汽油机两种。内燃机一般由机体、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供给系、润滑系、冷却系、点火系(柴油机无)和起动系等部分组成。 1、机体 机体是发动机的基本骨架。它包括:气缸体、气缸盖、气缸垫、缸盖、上曲轴箱(大多与气缸体制成一体)、下曲轴箱(油底壳)等主要机件。 2、曲柄连杆机构 包括活塞、活塞环、活塞销、连杆、曲轴、飞轮等机件。曲柄连杆机构的主要作用是:气缸内燃料燃烧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推动直线活动的活塞,经连杆驱动曲轴作旋转运动,也就是将燃料燃烧的化学能转化为以一定扭矩和转速旋转的曲轴的机械能。 3、配气机构 配气机构由进气门、排气门、气门弹簧及弹簧座、摇臂及摇臂轴、推杆、挺柱、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职责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法人代表对单位厂车的安全全面负责。 2.行政部协助生产部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生产部负责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保安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4.维修车辆对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二)、单位负责人职责 厂车使用单位是厂车安全的责任主体,厂车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主要责任人)是厂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厂车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施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行。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厂车安全会管理的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2、设立负责厂车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厂车的管理工作,

3、负责厂车安全生产资质的投入,纳入企业年度经费计划,并有效实施。 4、接收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消除。 (三)、“厂车”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厂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厂车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其职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接收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2、定期不定期检查厂车和纠正厂车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厂车设备,并及时报告车单位有关负责人。 3、收集管理厂车安全技术档案。 4、编制厂车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5、按规定编制厂车每年定期年检计划,按规定到期前1个月提交厂车年检申报资料。 6、提出厂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具体工作。 7、组织实施厂车司机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督促待证厂车管理人员,厂车司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进行证件复审申报,落实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复审培训和考核。 8、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9、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厂车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10、明确厂车的安全管理(使用、维护、检验)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司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11、接到厂车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实施救援及善后处理。

特种设备名词术语场(厂)内机动车辆部分.

特种设备名词术语—场(厂)内机动车辆部分 2.8.1场(厂)内机动车辆分类 motor vehicles in giren areas 场(厂)内机动车辆,是指利用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在特定区域内作业和行驶、最大行驶速度(设计值)超过5公里/小时的;或者具有起升、回转、翻转、搬运等功能的专用作业车辆。(受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农业管理部门管理的车辆除外) 2.8.1.1 土方机械 earth-moving machinery 对土壤或其他松散材料进行挖掘、装载、运输、摊铺、压实的机械。 2.8.1.2 挖掘机械 excavating machinery 用于挖掘土壤或其他松散材料或剥离土层的机械。 2.8.1.3 铲土运输机械 earth-moving machinery 对土壤或其他松散材料进行铲、装、运、卸、平整等作业的机械。 2.8.1.4 装载机 loader 自行的履带式或轮式机械,前端装有工作装置,主要用于装载作业(用铲斗),它可通过机械的前进运动装载。 2.8.1.5 挖掘装载机 lack hoe loader 自行的履带式或轮式机械,有一主车架,用来承受装在前面的工作装置和装在后面的反铲装置(通常带支腿)的载荷;用反铲工作时,机器是固定的,用来挖掘地面以下的土壤;当作装载机工作时(用铲斗),机器通过前进运动装载。

2.8.1.6 挖掘机 excavator 自行的履带式、轮胎或步履式机械,有一个上部结构带着工作装置能作3600回转,主要用铲斗挖掘,在工作过程中中,底盘不动。 2.8.1.7 挖沟机 trencher 自行的履带式、轮式机械,有装在后面的和(或)装在前面的工作装置(附属工作装置),主要通过机械的移动在连续工作状态下挖沟;附属工作装置可以用挖掘刀刃、轮盘、犁板或类似机具。 2.8.1.9 铲运机 scraper 自行或拖行的履带式或轮式机械,铲运斗装有切削刃,位于前后桥之间,铲运斗通过前进运动进行切土、装料、运输、卸料及撒布物料。装斗除通过前进运动完成外,还可由动力机构(升运器)完成。升运器固定在铲运斗上。 2.8.1.10 平地机grader 自行的轮式机械,带可调节的铲刀,它置于前后桥之间。机器可配置一个装在前面的铲刀或松土器,松土器也可装在前后桥之间。 2.8.1.11 吊管机pipelayer 自行的履带式或轮式机械,主车架上装有吊管工作装置,包括:起重机构、垂直铰接的侧向动臂机构及平衡重,主要用来搬运、铺设管道。

2016年幼儿园年检注意事项

2016年幼儿园年检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文件、做好自查 1、积极开展全员动员,学习文件,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 2,加强硬件建设力度,做到净化、绿化、美化。特别是安全问题:园舍、食堂、杯巾、大型玩具、校车等; 3、活动室及宣传墙布置:主题墙要根据季节变化布置--突出秋季收获季节特色,有幼儿作品展、必要的保教设备、玩具、幼儿图书、家园【亲子】园地、区角建设按3、5、7的要求布置。 4、整理档案资料:计划、总结、各种证书、教案、论文、学习记录等;按4大块分类装订如盒;教师档案重点看是否和教职工签订了标准的用工合同(样式在群里已经发了)、教师的毕业证、教师证等的复印件。 5、做好财务总账和分类账,打印银行幼儿园账户对账凭证。看教师职工的工资发放是否有低于孝感最低工资标准1225元的, 6、书写自查报告、学区初评。复评时交报告教育局评估组一份存档。 二、年检过程的三个阶段 1、采集信息 教育局评估组4--5人组成,到园后,全体成员听取园长的自评报告,然后四人分开检查;

一组负责办学条件:看园舍、园貌、食堂、幼儿图书、玩具、洗手间、二巾一杯、活动室及区角布置、休息室;收费公示栏(保教费和代收费公示)。 二组负责保教质量:听1节课(每节30分钟左右),观看相关活动(户外)。【随机抽查】; 三组负责测试:召开教师及部分家长座谈会(或电话采访5%的家长),园长、教师测试,幼儿发展测试; 四组负责查资料档案:重点是幼儿园账目;教师业务档案(含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和各种培训以及比赛获奖的证书复印件)。工作计划、总结;3-6岁指南宣传活动情况。抽查30%教师教案。 2、综合评议: 四人整理、分析信息;按照量化表进行评估和打分,写出小组检查意见。检查组全体成员综合评议分析,形成幼儿园检查意见。 3、互看互评:本辖区全体园长,对检查幼儿园测评,就是评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只打勾勾,不评议。 4、通报检查意见: 检查组向幼儿园及学区通报检查意见,一般包括检查简述、结论、主要成绩与经验、希望与建议四个部分。参加反馈会的幼儿园教师职工代表不低于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别提示:10.11日左右将公布部分年检教师和园长测试题目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点、游乐场所等特定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一、司机要求 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 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并经使用单位同意后方能驾驶,扯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⑵安全驾驶,避免事故。发生事故及时汇报,积极尽快处理; 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接打手机,注意力要集中; ⑷实行专人使用及保管,专人负责,除驾驶员外不得由其他人操作;交接班或领用叉车 时,需有记录。 二、行驶前车辆检查要求 ⑴检查叉车外观是否完好; ⑵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⑶检查轮胎气压、温度是否正常; ⑷启动后检查有液压系统无泄露情况; ⑸启动后检查起动、转向及制动性能。 三、起步要求 ⑴起步时,观察四周,确认安全无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⑵在起步时,车速应缓慢平稳; ⑶载货起步时,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⑷气压制动车辆,检查气压表是否达到规定值 四、行驶要求 ⑴行驶时,货叉底部应应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门架应后倾。货叉不应提升过高,以免 与障碍物碰撞、影响车速平稳性; ⑵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厂内道路规定的时速,非紧急情况下,禁止急转弯和急刹车, 禁止坡道转弯,内燃车禁止熄火滑行; ⑶转弯时,如附件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信号,并减速慢行; ⑷当叉车在行驶时,严禁搭乘其他人员; ⑸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并与其他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五、装卸要求

⑴载货时,应按需调整货叉间距,严禁偏载使用,严禁单叉作业; ⑵不得超载运行,载重应该符合载荷中心曲线图规定; ⑶装载货物时,货叉应处于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高度不得阻挡操作人员视线; ⑷在接近或撤离货物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观察,保证安全,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 用叉尖与物体碰撞; ⑸禁止人站在货叉下,或在货叉下行走。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 塌伤人; ⑹严禁将货物置于货叉尖端进行推行或用叉端提升货物; ⑺作业时,禁止人员站立于货叉上,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进行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空 坠落。

机动车年审须知

机动车年审须知: 一、特别提醒: (一)请广大车主办理机动车年审业务中不要轻信“黄牛党”。(二)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个检验周期内仍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所有机动车将会被系统强制注销。 (三)为方便车主了解车辆相关信息,如:违法状态、检验有效期等事项,欢迎广大车主到网上车管所注册个人账号(详情登 陆网站查询)。 二、机动车年审需提交相关资料如下: (一)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二)机动车有效期内的交强险原件(挂车除外); (三)本年度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交强险上带征亦可;单位车辆为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扣税涉密信息告知书》; (四)单位车辆应提供经手人身份证明。 三、车辆年审注意事项: (一)办理机动车年审时间为车辆年审有效期止前三个月。 (二)办理机动车年审前应消除交通违法状态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三)行驶证污损、破损或副页签章已满的,应先到车管所(含车管分所或登记服务站)申请换领新行驶证后再办理车辆年审。(四)车辆号牌有破损、断裂或字母数字褪色等现象,车主需先到车管所(含车管分所或登记服务站)办理补换牌证业务。

(五)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前提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可办理年审业务: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增加机动车内饰装置。 (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须恢复原状才能办理车辆年审:、私自加装行李架、尾翼、尾梯、大踏板、灯具、钢板弹簧;、私自换改装备(含氙气大灯、轮辋、轮胎); 、私自变更车辆车厢长、宽、高等车辆外廓尺寸或车辆内部结构。 四、业务咨询热线及投诉电话: 机动车尾气检测业务咨询、监督投诉电话:市环保局; 机动车安全检测数据业务咨询、监督投诉电话:市质量局; 机动车外观查验业务咨询、监督投诉电话:市公安车管所。

(完整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试卷及答案B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卷 B 总共78题共100分一、判断题(共5题,共5分) 基础知识 1. 在发动机正常工作转速范围内,发电机向除起动机外的所有用电设备供电的同时,还向蓄电池充电。( ) 2. 离合器由主动件和从动件组成。 ( ) 3. 车轮与轮胎具有吸收和缓和汽车行驶时受到的冲击和震动,以保证汽车有良好的乘坐舒适性和行驶平顺性。 ( ) 4. 车轮与轮胎在保证汽车正常行驶的同时,通过轮胎产生的自动回正力矩,使车轮保持直线行驶的方向。 ( ) 5. 在道路上应设立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 ) 二、判断题(共10题,共10分) 专业知识 1. 行车中,发现行人突然横过道路时,应迅速减速避让。 ( ) 2. 车辆出车前检查是以安全部位和车容、车貌为主要项目,所以车辆发动机带病不影响出车。 ( ) 3. 车辆在车间、库房内行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起重机的动态,在起重机械的吊钩和索具下通行时要谨慎小心。 ( ) 4. 绿色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表示准许车辆左转弯。 ( ) 5. 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 ) 6. 二级维护必须按期进行。 ( ) 7. 车库内可以明火作业及明火照明,但不得用明火炉直接取暖。 ( ) 8. 车辆在车间、库房内行驶,可以不在通道标志线内行驶。 ( ) 9. 行车中突遇对向车辆强行超车,占据自己车道时,可不予避让,迫使对方让路。 ( ) 10. 车辆事故中,驾驶人员思想麻痹大意,速度过快,车与车之间不保持安全距离等,是驾驶人员操作方面的错误。 ( ) 三、判断题(共6题,共6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 条例第九九条:(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质检办特〔2010〕200号 关于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相关工 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总局发布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0〕22号,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范围。为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相关安全监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制造许可 (一)凡列入《目录》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厂车),即日起以厂车的名称实施制造许可。许可的条件、程序等继续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规则》)等相关文件或安全技术规范实施,鉴定评审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暂不调整。 (二)《制造许可规则》许可范围中未列入《目录》的设备(以下简称非厂车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铲运机和挖掘装载机等,不再实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再受理制造许可申请,鉴定评审机构不再接受鉴定评审约请;已经完成鉴定评审的,按照相关文件在3月31日前上报审批;已经取得制造许可的,在证书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二、关于作业人员考核

(一)对列入《目录》的厂车设备相关作业人员,各地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的规定,继续开展考核发证等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暂不变更。 (二)非厂车设备相关作业人员,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再纳入考核发证范围,原取得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证书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三、关于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 (一)对列入《目录》的厂车设备,各地可以继续执行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原规定,按照原执行的相关文件开展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暂不变更。 (二)非厂车设备不再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不再进行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原已登记的设备注销登记。 四、关于宣传工作 各地要召集有关企业,做好《条例》修订后的宣贯工作,讲清厂车调整的背景情况,取得相关企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顺利完成厂车《目录》调整阶段的相关工作。 五、总局相应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出台后,厂车相关行政许可、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等工作按照新规定实施。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国质检特〔2010〕22号 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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