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1).doc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1).doc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1).doc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各临床科室:

我院的会诊制度开展得非常好,希望大家继续落实好这一核心制度,但我院在会诊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由此曾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因会诊而导致科室与科室间医生不满事件,甚至引起医患矛盾导致医疗投诉和纠纷,因此,我们必须规范管理,故特制定此制度。

1、门诊会诊管理制度

门诊病人需要在门诊进行科室间会诊时,首诊医生必须写好门诊病历并注明请相应科室会诊,然后告知病人前往被邀会诊科室或专业会诊。不属于本科的检查治疗收费,医生不能开具检查治疗单(即不能跨科室开具检查治疗单)。

被邀科室接到会诊病人时,不能让病人因同一疾病就诊而再次挂号(即实施一病一号制,而不是一科一号制)。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回首诊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门诊会诊不能收取患者的会诊费用。

2、病房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

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会诊医生的会诊意见必须回到医生办公室后才能表达,在病房只许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会诊流程:

受邀者在医生办公室查阅病历资料及听取管床医生的汇报→在科室医生(最好管床医生)的陪同下去病房查看病人→回医生办公室避开病人和家属后再表达会诊意见→医生间沟通→受邀者书写会诊意见→由管床医生去和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

3、急诊会诊管理制度

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禁止会诊医生当面向病人家属直接告知会诊意见。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5、会诊报酬

凡参与会诊的医生,医院给予适当报酬(门诊除外)。中级职称医生会诊5元/人次,高级职称医生会诊10元/人次。

6、罚则

凡违背以上管理制度者,处50元/人次罚款,若导致医疗投诉或科室间不满者,处100元/人次罚款。

建议我院计算机中心利用信息化平台创建医院专家会诊管理系统

会诊管理:会诊登记、继续会诊、已结束会诊、未结束会诊等相关内容。

会诊登记:在这里录入会诊登记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会诊编号、会诊日期、会诊主题、会诊状态、记录人、患者姓名、性别、住院科室、病历编号、简要病历、专家姓名、类别、职务、会诊记录、会诊结论等相关内容。

功能操作说明:

在面板中单击“会诊登记”按钮或双击表格界面打开录入窗口。

增加:单击录入窗口最下方工具栏的"增加"或者"+"按钮,即可新增一条会诊登记记录,然后输入会诊登记信息,完成后点"√"号保存。

修改:单击录入窗口工具栏上的"▲"可以编辑一条现有的会诊登记记录。修改完毕后点"√"保存。

删除:单击记录移动按钮,移动到要删除的会诊登记记录上,单击"-"按钮,即可删除当前会诊登记记录。

单击录入窗口上的“打印预览”按钮或在主窗口工具栏上单击“利用报表显示打印信息”按钮,即可打开报表预览。若想打印此报表可在打开的报表页面中单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此报表。

继续会诊:在这里录入未完成的会诊登记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会诊编号、会诊日期、会诊主题、会诊状态、记录人、患者姓名、性别、住院科室、病历编号、简要病历、专家姓名、类别、职务、会诊记录、会诊结论等相关内容。

功能操作说明:

在面板中单击“继续会诊”按钮或双击表格界面打开录入窗口。

修改:单击录入窗口工具栏上的"▲"可以编辑一条现有的会诊登记记录。修改完毕后点"√"保存。

删除:单击记录移动按钮,移动到要删除的会诊登记记录上,单击"-"按钮,即可删除当前会诊登记记录。

单击录入窗口上的“打印预览”按钮或在主窗口工具栏上单击“利用报表显示打印信息”按钮,即可打开报表预览。若想打印此报表可在打开的报表页面中单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此报表。

已结束会诊:在这里显示已结束的会诊登记记录。

未结束会诊:在这里显示未结束的会诊登记记录。

此窗口为跳转窗口,双击表格界面,点击“继续会诊”按钮,可跳转到继续会诊窗口,完整会诊。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 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和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四、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府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完整版)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制度 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接触病人前后应及时洗手,进行无菌操作必须戴口罩、帽子。 二、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三、无菌棉球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四、酒精应密闭保存。 五、采血针、吸管等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利用。 六、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试验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体液及排泄物等污染时,及时用500mg/L ~1000mg/L含氯消毒液拖洗,拖洗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消毒、晾干备用。不同的区域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七、止血带一人一带、一用一清洁消毒。 八、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九、医疗废物处理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处理。 十、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

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一、血库冰箱定期消毒,室内空气定期消毒。 检验科消毒灭菌监测制度 一、紫外线灯监测 1、日常监测: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 2、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 二、消毒剂监测消毒剂生物监测每季度一次。

检验科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 1、室内空气消毒:要求每立方米不少于1.5W,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检验科规定1小时,灯管距离地面小于2米。 2、物体表面消毒:灯管距离物体表面不得超过1米,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 3、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灯管表面清洁,一般每二周用95%的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4、使用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必须在无人的情况下进行,医务人员监测时必须注意防护。 5、空气消毒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湿度适宜。 6、紫外线消毒灯,做好使用记录,每半年测定照射强度一次,并有记录。新灯≥90UW/cm2为合格,使用中≥70 UW/cm2为合格,使用中的高强度紫外线灯照射强度降低到70%不能使用。 7、新紫外线灯厂家必须提供使用1000小时和照射强度(≥90UW/cm2)的说明,使用前必须进行照射强度监测,监测照射强度<90UW/cm2不能使用。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制度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制度 为规范我院外请专家会诊行为,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师及我院得合法权益,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得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会诊范围 1.1 本院医师不能胜任得高难度手术或操作。 1.2新开展得手术项目以及新引进得诊疗技术。 1。3 科室或家属提出要求会诊得疑难危重症、 1.4 为解决医疗纠纷患方或者院方提出得会诊请求。 2。会诊程序 2。1 拟邀请院外会诊时,应由科主任主持进行科室内讨论,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主管医师(要求为科主任或副主任)应当向患者或家属说明会诊得目得、能够解决得问题、风险意外以及负担费用等情况,并签署院外会诊同意书存入病历、2。2由科主任填写院外会诊申请书提交医务科审批、如会诊专家所在医院需要会诊邀请函得,由医务科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会诊邀请。 2。3 申请会诊科室需提前与会诊专家联系,详细告知患者病情、会诊当日或前日必须请会诊专家查瞧患者并进行有效沟通。 2。4 涉及医疗纠纷由医院提出得会诊申请,需经院领导批准

后医务科负责联系、 2.5 因急诊或其她特殊情况时,申请会诊科室可电话通知医务科,经医务科同意后,申请会诊科室向专家发出电话邀请。会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科室到医务科补交书面材料。 3。基本要求 3。1 院外会诊专家会诊期间,应严格执行有关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与我院得诊疗规定。到达我院后应亲自诊查患者,详细了解患者得病情,完成相应得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手术或操作前应与患方进行术前谈话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或操作未全部结束不得提前离开。会诊结束后,应详细与我院医师及患者家属交代手术过程及注意事项。 3。2 院外会诊专家在我院会诊过程中,申请会诊科室相关医护人员要准备好病历资 料,并详细汇报患者病情、准确记录会诊意见,配合做好会诊工作。会诊结束后,主管医师应配合会诊专家将会诊情况、会诊意见主动向患者及家属详细介绍,并在病历中如实记录会诊情况。 3。3原则上要求会诊专家所在医院应为三级甲等医院,会诊专家应在其学科领域有较高得医疗水平及知名度,并与我院相关科室联系较密切。患者及家属自行指定得、在我院

会诊管理制度

简阳玛莉亚妇产医院 会诊管理制度 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 一、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 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 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前往会 诊;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2天内前往会诊;严禁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住院总医师负责完成,并做好会 诊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住院总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处理; 住院总医师不在岗期间,会诊原则上由科室当天的第二值班医师负责完成。

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 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主治医师盖章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 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夜间急会诊必须经二班医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邀请。 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经主班医师同 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 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 的,可提出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除了需要详细写明患者病情、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外,应在会诊单右上角标明“全院会诊”字样,并明确写明会诊的时间、地点、邀请会诊的专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确认盖章后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报医务处。全院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点名者应邀科室应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考题

百度文库专用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考题 一、是非判断题 1、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可直接请被邀请的医师前往会诊。(错误) 2、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可重复收费。(错误) 3、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正确) 4、医疗机构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应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正确) 5、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其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正确) 二、填空 1、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医院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2、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3、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4、邀请会诊医疗机构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要求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5、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三、选择题 1、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当患者不具备( A )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才能邀请其他医院医师会诊。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民事行为能力 D:行为能力 2、会诊医疗机构接到会诊邀请后,如果会诊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 C )批准。 A:会诊医务管理部门负责人 B:会诊邀请机构负责人C:会诊医疗机构负责人 D: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

LC─045:医师外出会诊制度

1 定义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经医务科批准,医师依法为其他医院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2 医师外出会诊审批流程 2.1 外出会诊前,邀请会诊医院需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邀请会诊。 2.2 本院医师外出会诊,必须经医务科批准同意,填写《威海市立医院医师外出会诊审 批表》。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请分管院长审批: a 邀请会诊医院所邀请的会诊内容牵涉到该院的医疗纠纷; b 会诊影响本院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 2.4 上级行政部门下达的紧急医疗会诊和抢救任务除外。 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派医师外出会诊: a 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b 会诊邀请超出我院医师执业范围的; c 邀请医院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d 所邀请医师达不到副高以上职称者; e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基本要求 3.1 在不影响医院及科室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外出会诊,所派出专家必须 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3.2 外出会诊只允许从事在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会诊内容必须与在我院所从事的专 业相一致,否则,因会诊引起的纠纷、事故和其他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3 医师会诊要求: a 接到医务科安排的会诊任务到达对方医院后,应亲自诊查患者,详细了解病情, 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b 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时,应如实告知邀请医院,并终止会诊; c 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 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 院诊治。 3.4 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总结”填写在《威海 市立医院医师外出会诊审批表》中;电话、电子邮件邀请会诊由会诊医师携带《威 海市立医院医师外出会诊告知单》,会诊完毕补办邀请函手续,统一交医务科留存。 3.5 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执行。本院医师外出会诊的,由财务科向 邀请会诊医院提供收据凭据。 3.6 本院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由医务科及时告知邀请医院。 3.7 外出会诊医师会诊纪律: a 在会诊期间,会诊医师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遵守职业道德, 履行医师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b 会诊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

妇产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妇产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室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小组,全面领导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科院内感染监控措施,以科室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病房及重点病房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科室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全科室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 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一、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二、门诊、急诊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肠道门诊执行《肠道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1.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医务科接到会诊邀请(用书面文件、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后,在不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医院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2.1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1.2.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1.2.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1.2.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接到会诊邀请后,医务科应当及时与相关科室的科主任联系,并将会诊邀请单复印件和审核表格呈科主任审签;科主任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安排邀请医疗机构所指定或具有相应诊疗资质的医师外出会诊,并在审核表格中填写和签字;医务科在接到科主任签署的审核表格后,应及时按程序审核、批准。医务科长外出,则由分管医疗副院长签审;分管医疗副院长外出,则由授权院领导签审。夜间、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发生的院外急会诊,由医院行政总值班行使医务科的职责,联系科主任、医务科长和分管副院长;相关的书面手续,由医务科和相关科室在此后的正常工作日补办。 受邀科室因故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务科并在审核表中阐明理由,医务科在征得分管医疗副院长同意后,第一时间告知邀请医疗机构。 正副科主任不得同时承担外出会诊任务。 接受外出会诊的医师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同时,向医务科汇报,后者应当在第一时间通报分管医疗副院长。

(完整版)会诊管理制度

会诊管理办法 会诊是解决患者诊断与治疗的手段之一,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各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收治非本专科病症,需要转科治疗等。会诊分为院内会诊(包括普通会诊、急会诊)、院外会诊(包括远程会诊)二种。如需院外会诊,原则上应在已进行院内会诊的基础上再进行院外会诊。我院的会诊制度是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职称的高低进行实施,即住院医师必须在主治医师的同意下,方可提出会诊要求;书写会诊单,主治医师必须签名确认。会诊工作必须由主治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完成。 一、院内会诊 (一)普通会诊 1、院内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相关规定,需要邀请会诊时,由主管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并在会诊单上签名盖章后,送至应邀会诊科室。要求特殊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病员,可自行携带会诊单到有关专科检查;少数确需携带病历前往检查者,必须由科室医务人员护送,不得将病历交给病员及其家属。 2、全院会诊:病情复杂需要申请全院会诊时,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及决定应邀科室、医师名单和时间并在会诊单上签

名盖章后送有关科室,同时上报医务科,医务科酌情派人参加。 3、综合病区特殊病员会诊:由二级及以上或副主任职称及以上医师提出并在会诊单上签名后送有关科室。如为危重疑难病例应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报分管院领导。应邀科室应派副主任以上医师前往会诊。 4、门诊会诊:由首诊医师在门诊病历上写明本科情况和处理意见,提出会诊科室,立即让病员到相应的科室就诊;就诊时分诊导医应予以优先安排。如病情特殊或危重致病员无法行动时,首诊科室须电话通知会诊科室,会诊科室应立即派人前往会诊,会诊意见如实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5、应邀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派出主治以上的医师(综合病区特殊病员会诊除外)前往会诊。普通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包括周六日和节假日)。 6、邀请会诊科室必须安排主治以上职称的经管医师,或当天高年资的值班医师,或科主任(全院会诊)陪同会诊,介绍患者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会诊记录。 (二)急会诊 1、科间急会诊:在治疗或抢救急危重症病人时,须经会诊解决的紧急疑难问题时可申请急会诊。会诊单右上方需注明“急会诊”字样,送会诊单的同时应电话通知受邀科室。受邀科室二线值班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完整版 )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定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与措施。 2、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医院感染的诊断、预防、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程序。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督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4、医院要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感染性疾病科、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6、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的分类》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7、医院建立全员医院感染控制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在职职工和新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问题,正确给予指导,增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针对各部门反馈的信息,协调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由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中,未经医师所在医疗机构的批准,医师不得擅自外出会诊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允许外出会诊医师的资质和条件: (一)副高职称以上的医师; (二)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三)在不影响本科室、本医疗组正常工作并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 二、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须与我院医务部电话联系并发出书面邀请函,内容 包括:患者姓名、病情摘要、拟邀请科室及邀请医师姓名、会诊目的、会诊时间等。 (一)医务部根据邀请函内容联系相关科室及邀请医师。 (二)被邀请的医师在外出之前须到医务部领取《医师外出会诊反馈表》,会诊后由邀请医疗机构填写并加盖公章,由会诊医师带回医务部备案;如邀请医疗机构的条件有限不能发出传真邀请或患者病情紧急等特殊情况,由医务部批准的外出医师可在会诊后将邀请函和反馈表一同带回医务部备案。 (三)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反馈表及有关情况报告医务部。 三、外出会诊的医师在会诊时,应详细了解患者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并严 格执行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四、外出会诊的医师在会诊的过程中,如发现难以胜任的会诊工作,应及时、 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五、如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等 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六、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相关规 定处理。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 一、会诊管理制度 1、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通过会诊,可以使患者得到专科性诊疗建议,为患者提出最佳的诊疗方案。 2、会诊人员资质及责任:正常上班时间,要求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可由总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会诊后,会诊医师负责提出本科检查、诊断意见及治疗措施,供经治医师参考。 3、会诊分类及时限: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 4、会诊文书书写要求:所有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5、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

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多科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和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辛集市第一医院 2013年1月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2668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Model regula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out-patient consult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之间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第五条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以下称邀请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称会诊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一)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二)本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三)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会诊医疗机构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会诊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一)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二)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三)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各临床科室: 我院的会诊制度开展得非常好,希望大家继续落实好这一核心制度,但我院在会诊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由此曾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因会诊而导致科室与科室间医生不满事件,甚至引起医患矛盾导致医疗投诉和纠纷,因此,我们必须规范管理,故特制定此制度。 1、门诊会诊管理制度 门诊病人需要在门诊进行科室间会诊时,首诊医生必须写好门诊病历并注明请相应科室会诊,然后告知病人前往被邀会诊科室或专业会诊。不属于本科的检查治疗收费,医生不能开具检查治疗单(即不能跨科室开具检查治疗单)。 被邀科室接到会诊病人时,不能让病人因同一疾病就诊而再次挂号(即实施一病一号制,而不是一科一号制)。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回首诊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门诊会诊不能收取患者的会诊费用。 2、病房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 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会诊医生的会诊意见必须回到医生办公室后才能表达,在病房只许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会诊流程: 受邀者在医生办公室查阅病历资料及听取管床医生的汇报→在科室医生(最好管床医生)的陪同下去病房查看病人→回医生办公室避开病人和家属后再表达会诊意见→医生间沟通→受邀者书写会诊意见→由管床医生去和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 3、急诊会诊管理制度

中医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中医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诊室、针灸室每日开窗通风保证诊疗场所的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每日进行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消毒或循环风紫外线消毒机消毒,接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后应进行空气消毒,遵循《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 二、保持物体表面及诊疗床清洁,诊疗床、桌、椅、地面等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清水清洁为主,每天2次。发生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先用可吸附材料将其清除,再采用有效氯 400mg/l-7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 三、床单(罩)、被套枕套等直接接触患者的用品应每人次更换,亦可使用一次性床单。被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时立即更换。被芯、褥子等间接定期更换,如被污染及时更换、清洗、消毒。 四、配备手卫生设施包括流动水、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设备。 五、医务人员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认真洗手,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 六、进行针灸穿刺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进行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用浸有碘伏消毒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品擦拭2遍,或使用75%酒精局部擦拭2遍,作用3min。消毒棉球应一穴一换,不得使用同一个消毒棉球擦拭两个以上部位。 七、针灸针具采用一次性灭菌针(毫针、耳针、头针、长圆针、梅花针、三棱针、小针刀等),一次性针具应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必须一人一用一废弃,准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按损伤性废物处理,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专用利器盒中,集中处置,严禁重

复使用。 八、掌握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措施,在诊疗过程中一旦发生针刺伤害,立即使用肥皂水和流动水反复冲洗伤口,尽可能挤出伤口处血液,用75%的酒精或0.5%的碘伏对伤口进行消毒处理。发生针刺伤等职业暴露时,执行我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九、火罐直接接触患者皮肤“一人一用一清洗一消毒”。手工清洗时水温宜为15℃-30℃。火罐手工清洗应先去污染,罐内如存有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应先用吸附材料去除可见污染物。再将火罐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后,用医用酶洗液浸泡刷洗、清水冲洗。将清洗后的火罐完全浸泡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血罐的消毒液浓度应为有效氯2000mg/L)中,加盖,浸泡时间>30min,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保存备用。 十、含氯消毒液现用现配,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碘酒、酒精,启封后标明开启时间,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皮肤消毒用棉球等,一经开启,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建议使用小包装。 十一、进行拔罐、刮痧、中药足浴等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必要时进行操作部位的皮肤消毒;相关器具和物品做到“一人一用一清洗一消毒”或“一人一用一灭菌”。拔罐、刮痧、中药足浴等器具用后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 十二、实行小针刀等手术者,严格按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执行。 十三、产生的医疗废物,按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日产日清,做好交接登记。

会诊制度

1目的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适用范围 医院所有临床业务科室。 3具体内容 3.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 院外会诊等。 3.2急诊会诊发出电子会诊邀请后,同时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科室。 相关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 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 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3科内会诊:入院三日未明确诊断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 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应进行科 内会诊,全科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或临床责任医师负责组织或 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3.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 疗者,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临床责任医师或 科主任查房确定需要邀请会诊后,发出电子会诊邀请。受邀科室应 在48 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进行会诊。 邀请科室指定受邀医师的应由指定医师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会 诊医师应填写会诊记录。

3.5全院会诊:入院七日未明确诊断的疑难病例、病情疑难复杂且 需要多科共同协作治疗的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并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确定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或医务科主持召开,并作总结归纳,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3.6医务科有选择性的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 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由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主持,医院学术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科室主任参加。 3.7院外会诊:本院医师外出会诊,按照《关于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 行规定》执行。 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按照《外聘专家会诊管理规定》执行。 3.8会诊费用:科间会诊及院内会诊,按照《宜昌市医疗服务(价 格)收费标准》执行。所收费用记入受邀科室收入,医院另配套同等费用计入会诊医师绩效收入。

院内会诊规章制度

金湖县人民医院院内会诊制度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可以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内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可以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

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责任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关于院外会诊的管理规定

关于院外会诊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会诊工作管理,保障医院、医师和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卫生部、卫生厅医师外出会诊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师外出会诊做出如下规定。 本规定所称会诊是指我院医师应外院邀请并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病人开展执业范围内诊疗活动;或我院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来我院会诊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一)我院医师外出会诊有关管理规定 1.医师未经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为加强医师外出会诊的 管理,医院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外出会诊原则上应由副高以上医师担任。 特殊情况下可考虑安排主治医师。医师违反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记入医师考核档案;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师外出会诊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医务处、纪委监察室会同相关科室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 2.邀请我院医师会诊的医疗机构,必须向我院医务处发出书面会诊 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病人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邀请函留医务处存档。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邀请函等书面手续,凡无邀请函一律视作擅自外出会诊。 3.医务处接到会诊邀请后,非工作日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 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予以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一般情况下应通知科室,由科主任安排会诊人选。属于点名会诊者,由医务处通知相应科室主任,由主任通知个人。工作日急会诊在不影响本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处可以酌情处理,但科主任外出会诊应当经分管院长批准;正常工作日的普通会诊

《三甲医院》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中海地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初稿某三甲医院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详细如下: (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和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四)、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府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医务科 页脚内容1

感染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范本

感染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感染科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设及责任制度 一、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 院感组长:科主任,副组长:护士长,监控医师:张雪雷主治医师,监控护士:黄丽护师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本科室感染管理小组在医院感染管理中的职责 1、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总体计划,结合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持续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填写医院感染病例调查表。及时监控各类感染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 3、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验病原学检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以控制感染的蔓延,做好感染病例的登记工作,并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网报卡”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积极协助调查,并妥善诊治患者。 4、负责监督本科室医师合理用药和合理作用抗菌药物,严格掌握使用指征,适应症明确;分线分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率力争控制在50%以下。护士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置要求,准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必要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5、负责监督本科室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落实消毒隔离和标准预防各项措施。 6、按规定进行消毒灭菌效果和环境卫生监测,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7、组织本科室人员积极参加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8、保持病房整洁,做好病人、陪客、探视人员的管理。 三、本科室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中的职责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和标准预防等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相关规定,做到正确、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3、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持续进行住院病人医院感染监测,若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应及时送检病原学及药敏实验,积极救治患者并如实填报。 4、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发现法定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上报;并做好相应的消毒隔离工作。 5、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掌握自我防护知识,遵循手卫生管理规范。 6、正确执行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管理工作。 7、做好病人及陪护人员的卫生宣教工作。 感染科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制度 全体医护人员应接受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1、科主任、护士长接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培训不少于9学时,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省级以上专业知识培训。 2、监控人员每人每年接受1次省级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医务人员参加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学术活动等每年不少于6学时。 4、工勤人员每年不少于3学时。 5、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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