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城市暴雨强度公式表》

《浙江省各城市暴雨强度公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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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省各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建设厅信息来源:建设发〔2008〕89号

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由杭州市规划局承担的建设部科研课题《我国现行规范中城市暴雨强度公式设计计算技术》已通过验收。为及时推广科研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雨水排水规划、设计,现将我省各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予以公布,各有关单位可参照应用。

在应用中若遇到问题,请联系杭州市规划局。联系人:邵尧明,电话:0571-88368358。

附件:《浙江省各城市暴雨强度公式表》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浙江省各城市暴雨强度公式表

i 为设计降雨重现期(为降雨历时(min ②年最大值法与年多个样法推求暴雨强度公式,对应重现期转换公式:

111(1)

11E

E M M M T T nT n T T e -

?

=?--?

?=??-?

式中: T E 为年多个样法推求公式的重现期;T M 为年大值法推求公式的重现期。

采用年多个样法推求的暴雨强度公式,且重现期T E = 1.45a 时,其暴雨强度值相当于采用年最大值法推求的暴雨强度公式,且重现期T M =2a 时的暴雨强度值。计算表明,只有T >10a 时,两者暴雨强度值才比较接近。

=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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