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工资计算方法精编版

标准工时工资计算方法精编版
标准工时工资计算方法精编版

标准工时工资计算方法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资计算依据及方法

一、法律定义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计薪天数

月平均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适应加班工资的核算及补偿

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

月实际计薪天数=当月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

月计薪天数=应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

出勤天数比例=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

法定休假日休息,否则另算加班费。

4、计薪日

计薪日是指出勤天数及法定假日,平时休息、周末休息不计工资,不属于计薪日

二、计算方法

1、标准工时制的工资计算

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加班费+绩效-社保-个税

或=月薪÷(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实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加班费+绩效-社保-个税

例:某员工月工资2100元,6月份出勤19天,法定假1天休息,则工资为:

月薪=2100/(20+1)*(19+1)=2000

2、加班条件下的工资计算

A条件:某工人6月出勤28天,月休2天(含法定假日休息),12小时制,基本工资1250元,则当月工资为:

月薪=1250+1250/21.75*10*1.5+1250/21.75*12*2=3491.4元

B条件:某工人6月出勤26天,月休4天(含法定假日休息),10小时制,基本工资1250元,则当月工资为:

月薪=1250+1250/21.75*5*1.5+1250/21.75*7.5*2=2543.1元

C条件:某工人6月出勤26天,月休4天(含法定假日休息),8小时制,基本工资1250元,则当月工资为:

月薪=1250+1250/21.75*0*1.5+1250/21.75*6*2=1939.7元

工资计算方法

日工资计算标准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 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 目前也有一些实行6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或私人企业不使用21.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这也可行。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21.75来计算月薪。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工资=月薪÷30天×实际出勤天数”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 日工资计算的方法

A、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B、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劳动法律根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生产车间工资计算方法

薪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计件工资二、计时工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计件工资(分为下列两种) 1、定额计算法 对于定额产量,每位员工应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完成。 定额产量以整月计算 计件工资+ 超产计件工资+ 延时计件工资+ 加班计件工资= 总工资(1)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以当月正常班(除双休日、节假日外)总产量为准 当月正常班总产量大于月定额产量时,以月定额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当月正常班总产量小于月定额产量时,以当月总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2)超产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当月正常班总产量大于月定额产量时,所超过的定额产量为超产产量,先由超产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计算出结果,然后乘上1.5倍,所得工资为超产计件工资。 (3)延时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确保定额产量完成的情况下)延时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然后再乘上1.5倍,所得的工资为延时计件工资。 (4)加班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双休日、节假日,分别先由它们的产量乘以定额工资单价计算出结果,然后分别再乘上2倍、3倍,所得工资为加班计件工资。 2、系数计算法

对于定额产量,每位员工应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完成。 1、完成规定的定额系数为:1(系数1为32元) 2、完成任务定额每小时回报为:4元(系数:0.125) 定额产量(系数)以整月计算。 计件工资+ 超产计件工资+ 延时计件工资+ 加班计件工资= 总工资(1)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以当月正常班(除双休日、节假日外)总系数为准 当月正常班总系数大于月定额系数时,以月定额系数乘以32元,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当月正常班总系数小于月定额系数时,以当月总系数乘以32元,所得工资为计件工资。 (2)超产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当月正常班总系数大于月定额系数时,所超过的定额系数为超产系数,先由超产系数乘以32元计算出结果,然后乘上1.5倍,所得工资为超产计件工资。 (3)延时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确保定额产量完成的情况下)延时的系数乘以32元,然后再乘上1.5倍,所得的工资为延时计件工资。 (4)加班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双休日、节假日,分别先由它们的系数乘以32元计算出结果,然后分别再乘上2倍、3倍,所得工资为加班计件工资。 二、计时工资 正常班工资+ 加班工资= 总工资 每小时基数= (岗位日工资/8小时) 正常班工资= 正常班工时×每小时基数 加班工资:8小时以外加班= 8小时以外工时×每小时基数×1.5倍双休日加班= 双休日工时×每小时基数×2倍 节假日加班= 节假日工时×每小时基数×3倍

工资计算公式列表

例子:工资计算公式列表 1、本月工作天数按30天计算;一天按小时计算 2、i f 实际工作天数> 10 实际工作天数=30天-请假总天数(含事假、病假、婚假、年假等所有种类)-调休总天数-旷工总天数额else实际工作天数=实际出 勤天数 实际工作天数即为员工当月实际的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 3、基本工资=工资标准×50% 4、房补=工资标准×13% 5、月奖金标准=工资标准×37% 即工资标准(100%)=基本工资(50%)+房补(13%)+月奖金标准(37%) 6、学历加薪: 学历加薪标准: 1)中专及以下学历无学历加薪; 2)大专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3)本科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4)双学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5)硕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6)博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 (即本月缺勤(含请假、旷工等)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不予扣除)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工作天数 (即本月缺勤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含入职时间少于20天的新员工) 7、加薪补差=(新工资标准-原工资标准)×(1+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补差天数 加薪补差适用于工资上浮和转正工资调整的补差,实际补差天数从审批同意的开始调整日期算起至当月最后一天的实际天数。 8、加班工资: 现在公司对加班员工只批准调休,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一栏一般列入的是辞退、离职员工的补薪及上月多扣、错扣的补发。按实际情况核算,无固定公式。 9、事假扣款=(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30天×事假总天数 事假总天数=按天计算的事假数+按小时计算的事假数/小时+按分钟计算的事假数/60分钟/小时 例如:A员工六月份共请了1天3小时零20分钟的事假,则A的事假总天数=1天+3小时/小时+20分钟/60分钟/小时=天当月新员工入职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足天数也按事假计算。

实发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d82506613.html, 实发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相比于工资条上的数字,相信大家更关心的是实发工资即每个月到手的钱能有多少?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实发工资计算方法的呢?应发工资中被“扣”掉的那些钱又有什么含义呢?下面由赢了网为您答疑解惑。 一、实发工资计算方法 实付工资 = 税前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高科技企业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扶持行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职工的工资可以完全税前扣除,因此不受计税工资税额限制。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35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五险一金的计算方法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可根据经济

三种工时制度

现在我国存在三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8小时之外工作的,就属于加点;超过8小时部分的时间,就是加点的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属于加班;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时间,就是加班时间。因此,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通俗地讲,不定时工作制就是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三种:(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所以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无法认定其加班加点的时间。因此,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13条第4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即关于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但是,地方性立法如上海、深圳等都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因此,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也不用调休。

工资核算方法

工资核算方法: 我们公司是每天工作7.5个小时,办公室人员每种五天工作制,销售类人员是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办公室人员的月工资计算按22.5天,销售类人员按24.5天。 目前新雇员工第一个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这个公式计算:(实际出勤天数/月规定出勤天数)*月工资总额。 按22.5天和24.5天来计算工资是不是不正确呢,是够都得按21.75来计算? 初入职和最后离职的工资计算公式这样有没有问题呢? 当缺勤天数少于半个月,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缺勤天数 当缺勤天数超过半个月,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工作(计薪)天数 绩效核算方法: 应发绩效工资=理论绩效工资×绩效考评分数÷1000(假设绩效考评总分为100分或120分)。说明:如果某员工的理论工资总额为1000元,其基本工资与理论绩效工资的比例是8:2,则其基本工资为800元,理论绩效工资为200元,如果绩效分数为120,则应发绩效工资为200÷100×120=240元。 由于部门经理不同,这样的考评结果将导致部门之间的不公平,显然,员工的绩效与本部门的绩效也没有挂钩,是不利于提高部门团队绩效的,有时还会造成部门之间绩效考评的攀比。同样问题在各级管理人员之间也可能存在。怎样才能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呢? 1.根据部门绩效考评分数确定部门所有员工的可资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例如:假如A部门有3位员工,他们的理论绩效工资分别为A1(200)、A2(300)、A3 (400),理论绩效工资总额为:A1+A2+A3(900)。假如经上级考评部门的绩效 分数F=90分(以总分100分或120分计算),则A部门可资分配的绩效工资总 额T=(A1+A2+A3)×F÷100=900×90÷100=810元。 2.将该部门可资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按比例分摊给每个人。例如:A部门有3位员工A1、A2、A3,经部门经理的考评,得出的考评分数分别为F1(80)、F1(70)、 F3(60),那么3位员工应发绩效工资的分摊比例是:A1×F2(即200×80):A2 ×F2(即300×70):A3×F3(即400×60)=16:21:24。所以A1的应发绩效工 资额为:T×A1×F1÷(A1×F1+A2×F2+A3×F3),也即810×16÷(16+21 +24)=212.4元。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A2、A3的应发绩效工资额分别为 278.9元、318.7元。这种算法体现出部门活团队的绩效间接地决定了个人的绩 效工资,即团队、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想想原则,同时将部门成员应发的 绩效工资全部发给了个人,部门经理没有截流也不需要从其他部门去抽调资金。 这种方法解决了不同部门之间员工的绩效考评的不平衡,但是同一个部门员工 之间的平衡需要部门经理准确把握绩效考评的方法、一视同仁。

正规请假工资计算方式方法.doc

正规请假工资计算方式方法 正规请假工资计算方式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 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正规请婚丧假工资计算方式 《劳动法》没有对职工婚假、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原劳动部曾于1959年6月1日发布(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此后,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

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但目前全国层面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各地规定情况不一: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正规请病假工资计算方式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

生产部工时工资发放细则

生产部员工综合计算工时工资发放细则(试行) 一、工资结构(单位:元) 二、人员分组 1、生产部员工人数≤12人时配备副班长一名,超过12人时配备正副班长各一名。正 班长负责车间人员调配,安全质量进度设备等管理,副班长负责质量检查、新员工培训及临时派工工作。 2、生产员工根据工序划分为加工组和装配组。加工组人员配置为4人,装配组配置为 8人,具体根据生产订单调整。 3、冲床工序及具有产品安装技能的为A类岗位,下料、关键装配工序为B类岗位,此 两类岗位必须经过生产班长考核,质检人员确认,生产部经理核准方可上岗。 4、整机装配工序为C类岗位,配件组合、包装工序等普通工序为普通岗位。 5、员工定岗名单由生产部在公告栏每月张贴明示,岗位工资及补贴按定岗及类别确定。 三、工序划分及工时定额 1、产品的生产划分为下料、冲压、钻孔、零件组合、产品组装,清洁、包装等工序。 2、公司生产各型号产品及各工序工时定额按附表规定。 四、工时工资的计算 1、基本工资是指员工全勤在职完成基本工时定额情况下每月公司所支付的固定薪酬。 2、工时工资:是将班组员工每月所完成的工作总量转化成有效工作时间而计发的工资。 计算方法:(加工工序件数*单件工序定额工时)÷60分钟*每小时工资 3、以个人为单位,按公司产品生产加工单上经班长确认合格完成的有效工序工时,计 算员工完成的月总工时工资。

4、技能补助是根据员工考核及所从事的岗位按重要性、技能操作性的大小核定的。 5、新员工进厂试用期为一个月,不定岗位按普通岗位计发工资,工资按照实际上班考 勤时间计算工时工资,次月试用合格的留厂定岗后按相应岗位及计件工时计算工资。 6、单件工序每小时工资计算方法: 1808(定额工时工资)÷174(月工作小时)=10.39元/小时 7、工作时间的界定 ①正常工作时间:早8:00-12:00,下午1:30-5:30,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月工 作日为21.75天,即每月工作174个小时,则每月有效工时必须达到174小时。 ②正常加班时间:如实在因生产紧张或员工自身效率低下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定 额任务而需要的加班,尽量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进行,加班时间以不超过3小时为原则(即18:00-21:00)。 ③休息日加班时间:公司不提倡占用员工休息日进行加班,即使正常工作并按正常加 班时间仍然无法完成任务的,安排在休息日加班。 ④缺勤工资的扣除:员工请假日工资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来计算。其中每月请假累 计达8小时以上(含8小时),在扣除日工资的基础上再扣除缺勤罚款(100元)。每月请假累计达24小时以上(含24小时),在扣除日工资的基础上再扣除缺勤罚款(200元)。 ⑤无故缺勤超过三日者,按照自动离职论处,除扣发以往未发工资外,并追究以往加 工等责任。 8 五、工资的发放 1、生产班组成员每天下班前要将当日的《派工单》及《下料单》中属于个人实际加工 的部分签字找班长确认签字,签字后《派工单》当日下班前交由仓管负责存档,过时不交或无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该派工单作废。生产下料单则在该下料单的成品检验合格入成品库时将下料单交仓管存档。 2、生产部工时由财务部每周统计核算并确认一次,每周三在公告栏公布明示上周车间 生产工时,周五下班前加工人确认并签字。 3、每月3日由财务部汇总计算出工时工资,班长及生产部经理审核无误在车间明示2 日后送交公司财务部作为工时工资发放依据。

劳动法规定工资如何计算的.doc

劳动法规定工资如何计算的 劳动法的工资计算的方法 标准的工资指的是每天工作8小时,双休的情况下的工资。日工资是1320/21.75=60.69元,小时工资是60.69/8=7.59元。 工作日加班的工资是正常小时工资的 1.5倍,即你正常工作日的全部工资是60.69+7.59*4.5=94.85元,法定休息日的工资是正常日工资的2倍,即你周六日上班的日工资是121.38元,法定节假日每年11天,每天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3倍,即182.07元。 以2011年9月为例,你的工资总额应该是94.85*21+121.38*8+182.07=3144.96元。 但是这种工作时间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即便需要加班,每天最长3小时,每个月最长36个小时,每周保证劳动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工资的情况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

职工工资的计算方法

TCL职工工资制度 (试行方案) 一、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品质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4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营销、推广及相关工作的职员,包括市场本部及难驻外机构所有职员。 3.5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3-1:

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 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工作小时 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月 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c.加班工资的 计算: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 时工资×150%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法定节假日的 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 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 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 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 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 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 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工资工时的规定

工厂关于工资工时的规定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持工厂的正常运转和生产,结合工厂的实际情况,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工作时间和休假 1、工作时间:一年四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 00. 2、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 十四小时,实行计件工资员工的工作时间安排合理。 3、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带薪节日休假时间:(一)、国际劳动节(二)、国庆节 (三)、元旦(四)、春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节假日 5、加班规定:工厂一般不要求工人进行加班,如果由于生产 经营需要,经过工人和工厂领导协商后可以延长劳动时间,一 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必须 要在保证工人身体健康的条件下验厂劳动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小时,每月总计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奖金 2、计件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补贴 +奖金 三、加班工资给付办法: 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所延长一小时的工资为正常工作 日一小时工资的1.5倍报酬。 2、周六日一小时加班工资为正常工作日一小时工资的2倍报酬。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正常工作日一小时工资的3倍报酬。 4、计时工人没有法定假日补贴,计件员工有法定假日补贴。法定 假日补贴适用于在此期间内不加班的情况下,法定假日补贴一小时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1.75÷8。 四、工资发放时间:工厂在次月的15日发放员工上月工资。工厂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 五、工厂实行带薪年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 年休假。 六、本规定自发放之日起严格执行。 1

工资计算标准及核算要求

工资计算标准及核算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公司薪资计算公式标准,规范核算流程;按照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及时有效的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工资核算相关事宜;特殊岗位员工或特殊用工形式员工按公司签订的相关用工合同要求核算薪资薪酬。 第三条工资核算原则 一、公司全员工资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月度员工在职异动、考勤、绩效、奖惩、社保、个税等相关数据为依据核算。 二、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需按核算流程要求时间提报月度工资明细表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呈报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以月度为周期核发员工工资,每月15 日发放上月度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第二章工资核算 第四条工资构成及计算公式 一、工资构成: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工龄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其他补贴(住房补贴、外派补贴)-缺勤工资- 罚款-工装扣款-社保代扣- 个税代扣 二、工资计算公式 一)假期工资计算公式,参照《缺勤工资计算标准》相关规定 执行 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参照《绩效考评兑现方案》相关规定

执行。 (三)补贴项目计算公式,参照《各项补贴计算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四)罚款根据各单位下发的处罚通报核算。 (五)社 保代扣及个税代扣按国家及本地相关法规要求核算,属公司代缴代扣部分。 第五条核算工资相关项目流程及要求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实施情况提出修订建议。第八条本

标准自2012 年8 月工资核算工作起试行。 第九条以往文件与本标准有悖时,以本标准为准。 附件: 1、缺勤工资计算标准 2、绩效考评兑现方案 3 、各项补贴的计算标准 4、各类假期的规定

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

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规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注:休息日的计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52周×2天/周=104天) 年工作小时数:250天×8小时/天=2000小时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个季,3个月/季) 季工作小时数:62.5天/季×8小时/天=500小时/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个月) 月工作小时数:20.83天/月×8小时/天=166.64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按照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08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200%=276.6元。08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2351.1元,而调整前应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

最合法工资计算方法

关于解读《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解答时间:2008年11月10日作者:中国总裁培训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0〕8号 【标题】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标准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主题词】劳动工资工时通知 【发文号】劳社部发〔2000〕8号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

工程企业员工工资计算方法(20200523213257)

1、简略考勤法 要导入的Excel只有每人每月的合计工考勤,这样只把每人的合计工导入到考勤表的任一天就可以,只要考勤表的合计工与Excel表的一致就行。 注:(1)如果合计工区分了项目名称,如张三在A项目出勤10天,B项目出勤15天这种情况要建立两个项目的考勤表对应导入。 (2)【员工考勤单】:是将员工最终的工资成本分摊进项目的依据,没有区分真实项目做考勤将来的工资 成本不会进项目成本(但不影响财务应付账款)。 (3)如果要简化工资操作,不分项目成本,只完成财务账,每月只建立一个考勤单,项目名称默认:总公 司,如下图: 我们以项目名称为总公司为例,具体操作如下: 打开【员工管理】-【员工考勤表】-新建员工考勤表,项目名称选择总公司,选择好考勤的月份,填写日期。 导入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导入考勤机格式(参照-科密考勤机格式),第二种是导入本考勤导出Excel格式。我们以第二种方式为例。点击导入的按钮,填写首行数据(尾行数据)的行数,对应Excel表格中的位置 如下图:

这样就把每人的合计工导入到考勤表的任一天就可以,只要考勤表的合计工与Excel表的一致就可以。 考勤表确定无误后,点击保存,生成考勤单。 在生成员工工资表之前进行工资项目定义,在【员工管理】-【工资项目定义】。主要是设置工资表格式、工资表中工资的计算公式。 进入“员工管理”模块,点击“工资项目定义”,弹出“工资项目定义”对话框: 注:黄色区域的项目是系统定义的,不能进行“删除”和“更改”的操作。“计算方式”是“根据公式”的可进行公式的修改。白色区域的项目可自己进行补充或进行增删的操作。可以作为实发工资中的变量使用。

关于员工工资的说明

关于员工工资的说明 一、工资组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工资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它由二个部分组成,即固定工资部分和浮动工资部分。固定工资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等;浮动工资部分包括绩效工资、福利工资等。 1. 基本工资:是指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的工资标准而确定的工资。 2. 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责任、权利、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技能、安全系数、重要性等条件而确定的工资。 3工龄工资:是指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而确定的补偿性工资。 4. 技能工资:是指以员工所掌握的知识、技术和能力为条件而确定的工资。 5. 绩效工资:是指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的结果而确定的奖励性性工资。 6. 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获得的补偿性工资。 7. 福利工资: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性待遇补助性工资,如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餐饮补助、夏季高温补助等。 二、支付要求 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公司发放工资应遵循如下三个基本要求: 1. 公司应登记备案工资条,对工资条内的金额、项目组成、发放时间、受领人姓名等内容详细记录,工资条要保存24个月。 2. 工资条要发放给领用人。 3. 无论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现金发放,无论是本人领取还是其委托他人带领,都应有亲笔签收手续。 如果公司不提供工资条或员工没有签收手续,根据国家《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就是说,如果员工控告公司少发或不发

标准工时工资计算方法

标准工时工资计算方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工资计算依据及方法 一、法律定义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天/月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计薪天数 月平均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天 适应加班工资的核算及补偿 加班工资=月薪÷×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 月实际计薪天数=当月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 月计薪天数=应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 出勤天数比例=(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 法定休假日休息,否则另算加班费。 4、计薪日 计薪日是指出勤天数及法定假日,平时休息、周末休息不计工资,不属于计薪日二、计算方法

1、标准工时制的工资计算 工资=月薪÷×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加班费+绩效-社保-个税 或 =月薪÷(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实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加班费+绩效-社保-个税 例:某员工月工资2100元,6月份出勤19天,法定假1天休息,则工资为:月薪=2100/(20+1)*(19+1)=2000 2、加班条件下的工资计算 A条件:某工人6月出勤28天,月休2天(含法定假日休息),12小时制,基本工资1250元,则当月工资为: 月薪=1250+1250/*10*+1250/*12*2=元 B条件:某工人6月出勤26天,月休4天(含法定假日休息),10小时制,基本工资1250元,则当月工资为: 月薪=1250+1250/*5*+1250/**2=元 C条件:某工人6月出勤26天,月休4天(含法定假日休息),8小时制,基本工资1250元,则当月工资为: 月薪=1250+1250/*0*+1250/*6*2=元

按小时算工资的计算方法

按小时算工资的计算方法 日工资是指当月的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 休假日。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 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 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 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 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 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加班费计算案例: 小王每月工资3000元,春节7天都在加班,那么加班费计算如下: 前3天为法定节假日,每天加班费为3000÷21.75×300%; 后4天为双休日调整的,公司可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每天加班费为3000÷21.75×200%; 以上两项总计: 3000÷21.75×300%×3+3000÷21.75×200%×4=2344.83元 本月如无其他加班,工资总计:2344.83+3000=5344.83元 加班费只与“制度计薪日”或日工资有关。

人力资源常用的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

人力资源常用的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休息及法定假日规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注:休息日的计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 52周×2天/周=104天)年工作小时数:250天×8小时/天=2000小时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个季,3个月/季)季工作小时数:62.5天/季×8小时/天=500小时/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个月)月工作小时数:20.83天/月×8小时/天=166.64小时/月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 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 200% 按照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08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200%=276.6元。08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2351.1元,而调整前应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常用100条公式 一、招聘分析常用计算公式 1、招聘入职率:应聘成功入职的人数÷应聘的所有人数×100%。 2、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底人数)÷2 3、月员工离职率:2×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4、月员工新进率:2×整月员工新进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5、月员工留存率:2×月底留存的员工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6、月员工损失率:2×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7、月员工进出比率:整月入职员工总人数÷整月离职员工总人数×100% 二、考勤常用的统计分析公式 1、个人出勤率:出勤天数÷规定的月工作日×1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