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审审批表年审申请表

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审审批表年审申请表
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审审批表年审申请表

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审审批表

海口市美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印

年审

1.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存档)。

2.消防意见书(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存档)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两次以上的培训演练记录、灭火和疏

散应急预案。

6.场所的使用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表

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200 年度) 产品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年月日

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印制 填表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书一律用钢笔或电脑打印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企业名称要与生产许可证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4、产品名称按《实施细则》规定的名称填写; 5、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6、申请书圭寸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7、该表一式三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企业承诺 我代表申请单位郑重承诺: 1 .提供的年审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诚信生产。

法人代表签名(单位公章) 日期:年

一、企业获证产品在国家级、市级或县级质量监督抽查、委托检验、自检中的有关情况一览表 备注:1、此表应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原件。 2、委托检验、自检仅填不合格情况

、企业获证产品委托(被委托)加工备案情况

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 (第一版) 排污单位需要完整的提交以下三类材料: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承诺书、排污许可申请表及相关附图和附件,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承诺书、排污许可申请表环保部统一规定了格式,可以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平台下载。 审核的内容包括材料的完整性、材料的规范性、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三个方面。 一、材料的完整性 应具备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排污许可证副本、附图、附件等材料。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雨水、污水集输管线走向及排放去向图和平面布置图。 二、材料的规范性 (一)申请前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信息公开内容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定规定》要求。 3、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应填写完整,包括信息公开的起止时间。 署名应为法定代表人,且应与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等保持一致。有法定代表人的一定要填写法定代表人,对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企事业单位,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等,这些单位可以由实际负责人签字。此外对于集团公司下属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独立分公司,也可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4、申请前信息公开期间收到的意见应进行逐条答复。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核查企业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产品及产能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及参数、储罐统计信息、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统计信息、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执行的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申请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 1、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应明确到“省、市(区)县、镇”;该地址直接决定企业是否属于重点控制区。(2)是否投产以第一个建设项目的投产日期为准。(3)技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应为“熟知公司排污许可证且懂环保管理技术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应为技术负责人的电话号码”。(4)重点控制区域与其他区域的执行标准确定。《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及其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要求,核实企业是否属于重点控制区域。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中明确列出重点区域石化行业须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同时也列出了47个重点控制区城市。(5)环评批复文件或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二者必备其一。(6)总量分配文件为环境主管部门

(完整word版)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新办证、换发正式证、延续提供以下材料: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见附件1,国、省控企业一式四份),并交电子版。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法人代表委托函。 (五)近期环境监测报告(自申报日期近半年以内监测报告)。 (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批复。即:环评审批文件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环评报告书或表、环评审批文件、验收批复);其它环境保护审批合法有效文件(一控双达标文件等)。 (七)证明材料。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设施委托运行的,需提交运行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2.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情况。 3.排放污染物达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写明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合符国家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情况,年排放污染物多少吨,可参考环评中总量控制情况。实行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需写清总量削减情况)。 4.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需分别写明水和气各有几个排污口,是否编号且设置标识。水排放口需说明排放口位置,形状,是否可视化,排污口是否具备采样和流量测定条件,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流量计等。气排放口需说明排气筒数量、高度,是否设置便于人工采样、监测

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等,最好附排污口照片)。 5.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安装自动监控仪器设备情况,包括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验收及与环保部门联网证明等。(若无,则不必提供) 6.近两年排污费申报及缴纳情况(需复印近两年排污申报表及排污费缴纳发票)。 7.进两年遵守环保法规和受处罚的情况(需由监察大队出具环保守法证明)。 8.生产过程中产生危废的企业需提供危废处置相关资料(包括接收单位的处置合同、资质证明及危废转移联单等)。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换证需将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还。 二、办理法人及法人代表变更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企业变更申请; 2、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正式证年审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一年内监测报告一份; 3、产生危废的企业提供上年危废处置相关资料(包括接收单位的处置合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上年危废转移联单等) 4、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证单元明细表

二十八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证单元明细表

18.葡萄酒及果 酒 1 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 标明:葡萄酒及果酒(原酒)、葡萄酒及果 酒(加工灌装) 范围:≤7%V/V酒精度<24%V/V 产品 1502 预计在 19.啤酒1 啤酒 标明品种: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 种啤酒(干啤酒、冰啤酒、低醇啤酒、小麦 啤酒、浑浊啤酒), 范围:不含酒精度<%V/V产品 1503 20.黄酒*1 黄酒 标明:黄酒(原酒)、黄酒(加工灌装) 范围:≤8%V/V酒精度<24%V/V产品 1504 21.酱腌菜*1酱腌菜1601 22.果脯蜜饯*1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 类、果糕类 1701 23.炒货食品*1烘炒类、油炸类1801 24.蛋制品*3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1901 25.可可制品*1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2001 26.焙炒咖啡*1焙炒咖啡豆、咖啡粉2101 27.水产品*3干制水产品(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虾米、 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 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盐渍水产品(盐渍 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盐渍海蜇头)、 鱼糜制品(熟制鱼糜灌肠、冻鱼糜制品) 2201 28.淀粉及其制 品* 2淀粉、淀粉制品2301 注:标*号的14类食品从起下放给省局审批,其它由国家总局审批。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QS**** **** **** ?? |??? |?? |____________获证企业序号 ?? |??? |_________________产品类别编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理机关编号 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五年九月一日

排污许可证申领审核制度

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制度 一、为了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受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后,减排办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工作。 三、排污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二)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以及申请前一年内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 (三)按相关规定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证明材料; (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环境评估报告、审批意见、试生产批复、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及意见; (五)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排污费缴费收据或排污费征收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排污费缴纳证明; (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列入清洁生产的企业,应提供清洁生产相关资料)。 (八)实行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提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削减指标证明文件; (九)新建项目提供环评审批文件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材料(含监测报告); (十)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单位提供向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排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污染物委托处理协议等资料。 四、对于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的形式和要求的,要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下达《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日期为村料全部补正的日期。 五、经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对于基本符合要求的排污单位,减排办填写《排污许可证审核表》,出具发证部门意见。 六、将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和核查资料提交排污许可证审查委员会集体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主管局长审批。 七、以上工作在受理排污许可证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一、办理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工作职责 受理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年审申请;审核企业提交的年审材料;组织实地抽查;签署审查结论并发放副本。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第80号令)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 79 号令); (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质检食监函 [2006]5 号)。 四、办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申请。 五、办理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 1

年前的1个月内向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年审申请。 六、办理程序 (一)申请 1、企业可到 ?市质监局领取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 2、申请人向 ?市质监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相关年审材料: (1)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2份原件(在必要位置加盖企业公章、负责人和自查人都必须签名)(2)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3)企业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4)企业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6)检验结论合格的带“*”号项目的检验报告2份复印件(委托检验报告或省级专项监督抽查报告) (7)企业年审年度内产品原始记录 2份原件 (8)企业年审年度内产品出厂检验报告2份原件(与产品原始记录一一对应) 备注: 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获证企业必须报告必备条件现场审查不合格项改进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 2、企业有否发生迁址、生产工艺或者设备重大技术改造等

食品生产许可证填写说明(SC)

. 《食品生产许可证》填写说明及新版许可证式样 《食品生产许可证》填写说明 为了确保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品种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规范化,特作本说明。 1正本 1.1 生产者名称 应与生产者营业执照标注的名称保持一致。 1.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应与生产者营业执照标注的社会信用代码内容保持一致,生产者为个体工商户 的,则填写生产者有效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 位到第 14 位的数字, 以“ **** ”替代。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 33 号),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将推行实施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在按规定取得社会信用代码之前,本证书社会信用代码可暂时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应与生产者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1.4 住所 应与生产者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1.5 生产地址 填写获证生产者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行为的实际地点。涉及多个生产地址的,应当全部标注,并以分号隔开。 1.6 食品类别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食品类别,依据许可决定据实逐一填写,生产食品添加剂的标注食品添加剂。 1.7 有效期至年月日 自发证机关许可生效之日起,按照行政许可有效期 5 年计算,要求生产者终止生产行为的具体日期。有效期不得大于 5 年。 1.8 许可证编号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填写, 具体编号规则如下: 1.8.1 编号结构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 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 14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 左至右依次为: 3 位食品类别编码、 2 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 2 位市(地)代码、 2 位县(区)代码、 4 位顺序码、 1 位校验码。 1.8.2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用第1—3 位数字标识,具体为: 第 1 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阿拉伯数字“ 1”代表食品、阿拉伯数字“ 2”代表食品添加剂。 第2、3 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其中 , 食品类别编号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食品类别顺序依次标识,即:“01”代表粮食加工品,“ 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调味品,以此类推??,“ 27”代表保健食品,“ 28”代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9”代表婴幼儿配方食品,“ 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 31”代表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标识为:“ 01”代表食品添加剂,“ 02”代表食品用香精,“ 03”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 1.8.3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执行,按照该标准中表 1 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代码表中的“数字码”的前两位数字取值, 2 位数字。 1.8.4 市级行政区划代码 市级行政区划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执行,按照该标准中表 2- 表 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表中各地市的“数字码”中 间两位数字取值, 2 位数字。 1.8.5 县级行政区划代码 县级行政区划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执行,按照该标准中表 2- 表 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表中各区县的“数字码”后 两位数字取值, 2 位数字。 1.8.6 顺序码 许可机关按照准予许可事项的先后顺序,依次编写许可证的流水号码,一个顺序码只能对应一个生产许可证,且不得出现空号。 1.8.7 校验码 用于检验本体码的正确性,采用 GB/T 17710-1999 中的规定的“ MOD11, 10”校验算法, 1 位数字。 1.8.8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赋码和使用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赋码和使用。

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doc

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 产品类别:眼镜 产品名称:验配眼镜 企业名称:北京XX眼镜经营部 企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XX眼镜市场 生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眼镜市场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传真/手机无/ XX 电子邮箱无XX 申报日期:二零壹零年四月X 日 北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书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4、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5、该表一式两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企业承诺 1.提供的自查报告审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公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年变化一览表 变更事项获证时 现法人代表 现经济性质 现营业执照编号 现企业代码 现卫生许可证编号

现企业总人数 现企业技术人员数米2 现占地面积 米2 米2 现建筑面积变更后万元 现固定资产 万元 万元 现流动资金 万元 万元 *年销售额 万元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企业名称北京XX眼镜经营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XX眼镜市场/ 生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眼镜市场(1-02)/法定代表人XX/ 企业负责人XX/ 经济类型个人经营/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1/ 组织机构代码L1389353-3/ 从业人员总数 变化值6 人/ 专业技术人员数2 人3人 占地面积38 ㎡/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10/ 年总产值(万元)38/

2021年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 清单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新办证、换发正式证、延续提供以下材料: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见附件1,国、省控企业一式四份),并交电子版。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法人代表委托函。 (五)近期环境监测报告(自申报日期近半年以内监测报告)。 (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批复。即:环评审批文件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环评报告书或表、环评审批文件、验收批复);其它环境保护审批合法有效文件(一控双达标文件等)。 (七)证明材料。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设施委托运行的,需提交运行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2.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情况。

3.排放污染物达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写明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合符国家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情况,年排放污染物多少吨,可参考环评中总量控制情况。实行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需写清总量削减情况)。 4.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需分别写明水和气各有几个排污口,是否编号且设置标识。水排放口需说明排放口位置,形状,是否可视化,排污口是否具备采样和流量测定条件,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流量计等。气排放口需说明排气筒数量、高度,是否设置便于人工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等,最好附排污口照片)。 5.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安装自动监控仪器设备情况,包括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验收及与环保部门联网证明等。(若无,则不必提供) 6.近两年排污费申报及缴纳情况(需复印近两年排污申报表及排污费缴纳发票)。 7.进两年遵守环保法规和受处罚的情况(需由监察大队出具环保守法证明)。 8.生产过程中产生危废的企业需提供危废处置相关资料(包括接收单位的处置合同、资质证明及危废转移联单等)。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换证需将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还。 二、办理法人及法人代表变更提供如下材料:

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申报表填写要求

附件3.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 (20 年度) 产品名称:填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填写营业执照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填写有效期内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企业代码: 详细地址:填写营业执照的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按实际填写 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许可证工作人员的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填写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O O五年七月十五日 填报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制

填表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书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也可以打印; 3、企业名称要与生产许可证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4、产品名称按《实施细则》规定的名称填写; 5、年产量、产值、销售额、缴税额、利润均按上年度填写; 6、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7、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8、该表一式一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企业基本情况年变化一览表 获证时企业名称填写许可证的企业名称 现企业名称填写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 获证时企业生产场地地址填写许可证的生产场地地址 现企业生产场地地址填写企业递交自查报告时的生产场地地址 获证时法人代表现法人代表 经济性质现经济性质 获证时上级主管单位现上级主管单位 获证时营业执照编号现营业执照编号 获证时企业代码现企业代码 获证时企业总人数现企业总人数 获证时企业技术人员数现企业技术人员数 获证时占地面积米2现占地面积 获证时建筑面积米2现建筑面积 获证时固定资产万元现固定资产万元获证时流动资金万元现流动资金万元年总产值万元年销售额万元年缴税金额万元年利润万元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QS)年度审查报告内容 一、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书面一式两份,登 录fjsmqs@https://www.360docs.net/doc/d83311636.html,下载);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二份。 三、检验报告: a.两个批次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各一份; b.检验报告中不包含出厂检验项目中带“*”号项目,还需提供 两个批次含带*号项目检验报告各二份。 四、企业有否发生迁址、生产工艺或者设备重大技术改造等原 因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资源食品等情况。 五、委托生产加工及其备案情况,包括:委托加工和被委托加 工。如果有委托加工的,注明备案情况,并附上备案表;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登记情况; 七、行政机关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及不合格整改情况; 八、社会监督情况。是否有重大质量投诉及其后处理情况; 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企业应当说明的其他相关情况。 ?年审开始时间: 证书上注明发证时间提前一个月提出年审申请。 ?换证开始时间:证书上注明有效期限前六个月提出换证申请。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 年度报告自查申报表 申证单元及产品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企业名称: (印章) 企业代码: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填报日期:年月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

企业基本情况年变化一览表 注:1、除打“*”项外,其他各项内容若没有变化,只需填写左侧项,右侧项用“/”划杠。 2、表格中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合格项改进表 4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完整版)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一.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图

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 1.1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 1)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www.360docs.net/doc/d83311636.html,/)界面: 2)选择该网页下面的“网上办事业务区”—选择“食品准入”—选择“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 3)点击进入:

4)在该网页左下角点击所需项目,可下载相关申请材料资料表格,如未注册,先申请注册后,点击登录按钮: 5)根据红字部分说明1:申请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之前,须先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 单击菜单列表中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申办】进入查询界面。 分别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日期的相关信息后,单击【查询】按钮进行精确和模糊查询。单击返回按钮如图所示:

6)如果用户查询不到相关信息,请单击【新增】按钮,转到新增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单击【保存】按钮来保存信息。单击【返回】按钮返回到查询列表,提示:“*”号的是必填写项。如图所示: 7)单击【保存】按钮后,如图所示:

8)单击【返回】按钮后,查看相关填写的内容,并打印相关信息。如图所示: 9)当在查询列表处,查询到的数据,单击操作栏的修改按钮,可以去修改选中的数据。如图所示: 10)单击【修改】后转到查询界面,单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每次修改数据,根据情况打印最终的回执、申请表。 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备案期限为15个工作日内,选址设计备案不收费。审查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 1.2 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新办 1.2.1 新办类型选择 1)用户如果需要申办生产许可业务,请在菜单列表中单击【新办】按钮到新办界面选择业务类型,如图所示: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一、办理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工作职责 受理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年审申请;审核企业提交的年审材料;组织实地抽查;签署审查结论并发放副本。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第80号令) (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质检食监函[2017]5号)。 四、办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申请。 五、办理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 年前的1个月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年审申请。 六、办理程序 (一)申请 1、企业可到市质监局领取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 报表。

2、申请人向市质监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相关年审材料: (1)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2份原件(在必要位置加盖企业公章、负责人和自查人都必须签名) (2)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3)企业有效期内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4)企业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 (6)检验结论合格的带“x”号项目的检验报告2份复印件(委托检验报告或省级专项监督抽查报告) (7)企业年审年度内产品原始记录2份原件 (8)企业年审年度内产品出厂检验报告2份原件(与产品原始记录一一对应) 备注: 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获证企业必须报告必备条件现场审查不合格项改进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 2、企业有否发生迁址、生产工艺或者设备重大技术改造等 原因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资源食品等情况。如有,变更后是否能持续保持原有质量保证水平,是否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和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3、原材料进厂验收和食品出厂检验实施情况,特别是如何保证出厂产品逐批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受控。实行自行检验的企业要如实提供原材料进厂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提供两份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如生产企业有不同申证单元产品和不同类别产品,应按照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抽样方法规定分别提

排污许可证发放年审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发放年审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排污许可证发放年审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二、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实施《排污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管理措施和办法,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关于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政策。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进行排污单位的现场监察,污染控制科负责管理《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登记表》等事项。企业申报排污许可证时应提供监测报告。市环保局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发放排污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三、排污申报登记表的办理。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环保法规关于排污申报登记的规定,加强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和现场检查,督促排污企业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被检查企业按指定的时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提前15日向原申报部门办理变更申报登记手续。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试产前三个月内向当地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四、核发排污许可证。市环保局污控科、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本地区环境现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环境功能区划分和环境质量目标的要求,制定该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方案,确定污染物削减量。污染控制科负责管理《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对不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持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污申报登记表,颁发《排污许可证》。 对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持环保部门批准的排申报登记表,颁发《临时排污许可证》,并限期削减排放量。 五、排污许可证的年审。《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三年,《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我市实行《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年审制度,即每年进行一次排污企业的复查,复查情况资料记入企业环保档案,复查时间为当年10月—12月,地点:市环保局行政服务中心。《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排污单位必须重新申请换证。 持有《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不免除缴纳排污费和其它法律规定的责任。 六、加强排污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对已颁发《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排污企业的督查和抽查。被检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进行排放,并提供有关资料,禁止无证排放。对违反《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图后 有详细说明) 申请材料不全,一 污控科 不属许可 次性告知补交 受理(当日) 审查(15日) 决定许可或不予许 可 许可的发放排污许 可证 不予许可的不发放 排污许可证 准 予 许 可 的,向社会 公开 1、 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 报告;2000 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2、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一式 3 份。3、换 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 1 份。4、有 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1 式 3 份。5、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6、 当地环境监察部门出具的排许许可证监察报告

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法律依据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二、受理范围 全县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三、需提供的材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 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 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 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 3 份。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 1 份。4、有 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1 式 3 份。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四、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送县环保局污控科 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属市局发证的企业县环保局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属县环保局发证的,县环保局污控科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期15个工作日。 六、审批原则 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表

附件: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20 年度) 获证产品: 企业名称:(印章) 企业住所:

生产地址: 证书编号: 联系: 联系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印制

填报说明 1.企业必须按年度提交报告,容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报告应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若企业获多许可证书,应每证书提交1份报告; 4.获证产品按许可证书标明的名称填写,并用括弧注明取证单元; 5.企业名称应与许可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6.如表格空间不够,可另行附页; 7.本报告应与下述材料一并送交设区市质监局质量科: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含附件)原件; ③企业质量档案(加盖企业公章); ④本年度设区市及以上产品质检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⑤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⑥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承诺 我代表申请单位重承诺: 1.提供的年审材料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如年审申请获准,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国家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管理规定。 法人代表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年变化一览表

注:1.各项容若没有变化,只需填写左侧项,右侧项用“/”划杠。 2.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生产条件等变化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 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1份。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式3份。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6、当地环境监察部门出具的排许许可证监察报告

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法律依据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二、受理范围 全县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三、需提供的材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 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1份。 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式3份。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四、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送县环保局污控科 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属市局发证的企业县环保局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属县环保局发证的,县环保局污控科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期15个工作日。 六、审批原则 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负责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协同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部门(以下称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和本规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军兵种装备部和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组织所属军事代表机构,协同开展军事代表机构派驻地区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国防科工局和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许可管理部门),应当对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的单位(以下称取得许可的单位)的许可条件保持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第四条取得许可的单位应当在每年年底前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自查报告》(以下简称《年度自查报告》,附件1)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填写《年度自查报告》,次年3月底前将《年度自查报告》和以下文件、材料(复印件)报送国防科工局: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含年检审核页); (二)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最近一次年度监督审核报告; (三) 保密资格证书; (四) 安全生产达标证明文件(其中从事危险品生产的,应当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五) 最近一次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 (六) 主要用户或者军事代表机构对取得许可的专业或者产品的合同履约情况、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意见; (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仅取得第二类许可的持证单位,应当将《年度自查报告》和上述文件、材料(复印件)报送所在地的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程序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程序 一、预备会议(10分钟) 进入企业前,由组长召开预备会。主要内容: 1、明确核查要点; 2、核查组分工,时间要求,并填写现场核查计划表; 3、强调核查纪律。 二、首次会议(30分钟) 1、参加人员:核查组成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车间、企业指 定的联系人等; 2、会议由核查组长主持,主要内容: a、核查组、受核查企业负责人介绍双方参会人员; b、核查组长介绍本次核查的目的、依据、范围; c、企业领导简要介绍企业情况; d、核查组长介绍:核查内容; 核查的原则:科学、公正、客观; 抽样的原则和规定; 核查的方法:查、看、听、考; 形成的结论文件; 核查组人员分工; 廉洁声明,并向企业递交《廉洁信息反馈表》;为企业营运 和技术机密保密的承诺; 核查计划和时间分配; 明确企业联系人; 观察员承诺客观公正履行监督职责。 三、核查 1、首先由企业负责人陪同参观企业的厂区环境、原辅材料库、按生产工

艺流程察看企业的生产过程、成品库、化验室;(30~ 60分钟) 2、按分工分组活动(按现场核查的42条要求,逐条通过查看现场、看材料、 记录、询问或召集有关人员座谈、或小范围的考试等方法核 查,对每条应得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的结论,对于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依据判定原则提出判定的具体问题,此处不得以希望” 要求” 以后”等语提出,发现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越具体越 好)。(120?240分钟) 3、核查组碰头会(30分钟) 主要内容:汇总各个负责核查情况;组长提出核查结论意见的初稿, 统一核查组意见,确定一般不合格项,并填写一般不合格改进表。 4、与企业负责人沟通(15分钟) 主要内容:把核查组核查结论意见告知企业负责人,并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核查结果的意见,若有异议,应经沟通、交流取得一致;若双方异议较 大,核查工作可按规定判定核查不予通过或限定整改期限,商定下次核查时间。 5、抽样(30分钟) 对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核查组在进行核查前应准备好样品封签。 抽样,由核查组(至少2人)在成品库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中抽取。抽样方法、样品基数和抽样样品数按各类产品审查细则中抽样规则进行。样品在规定时间内由核查组或企业,送至指定检验机构;填写抽样单。 6、末次会议(30分钟) 参加会议的人员同首次会议一样。 内容:核查组简要报告核查情况,宣布核查结论、感谢企业的配合和接 待、企业负责人对核查结论表示态度,并提出对核查组工作的意见、双方在核查报告上签字、盖章。结束。

排污许可证申领指南

排污许可证申领指南 一、新建项目申领排污许可证: (一)试生产阶段申领排污许可证 注:1、试生产期间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3个月;经批准延期的,最长不超过1年。

(二)正式生产阶段申领排污许可证

二、现有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

注:1、限期治理,在届满前30日内申请验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期间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1年。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原证失效。 2、限期整改,在届满前15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限期整改期间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原证失效。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颁布)颁布之前建成的在运行项目,排污单位可不提供环评批复文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颁布之后建成的在运行项目,排污单位未取得环评批复文件的,应当补办相应环评审批手续后再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4、各企业需提交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份数:国控重点企业需提交4份监测报告,省、市控重点企业需提交2份监测报告,其他企业需提交1份监测报告。 三、建筑施工单位申领噪声排放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一、换证 二、年审

三、变更 (一)变更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持证单位需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2、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发证变化或环保法律法规对排污有新规定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 3、持证单位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暂停经营、中止排放三个月以上的,应报告环保部门,并同时将排污许可证缴交发证机关;恢复生产需排污的,经环保部门评估验收合格后,发回排污许可证。 (二)流程 四、补领排污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验能力比对指南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验能力比对检验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 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以下简称国家食品检验中心) 二、工作职责 制定并公布比对检验项目和时间安排;制备并发放标准样品;受理企业检验报告单(含原始记录复印件);进行比对检验结果统计分析,出具比对检验结果通知单,并向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汇总表。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 79 号令) 四、办理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含市属各区、县级市)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前企业检验能力比对检验申请。

五、办理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和年审年度内,向区、县级市质监局提出企业检验能力比对检验申请。 六、办理程序 (一)确认企业名单 由企业提前向各区、县级市质监局申请,经各区、县级市质监局确认后报国家食品检验中心。 (二)领取样品 参加比对检验的企业应在规定办理时间内到国家食品检验中心领取样品。 (三)提交检验报告单 企业应在领取样品后原则上 48 小时内完成检验并将检验报告单交至国家食品检验中心,具体要求的完成时间以领取样品时的通知为准。 (四)比对检验评价 国家食品检验中心在发放样品的一个月内完成比对检验结果评价,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五)领取比对检验结果通知单 企业于每年的2月、5月、8月、11月在国家食品检验中心领取对检验结果通知单(具体时间以当时通知为准)。 (六)整改

企业比对检验总体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应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并向所在区、县级市质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时间不超过 2 个月。整改报告内容包括比对检验不合格原因分析、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有专人负责落实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并经所在区、县级市质监局确认后,可在年审年度内再次参加比对检验。 七、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验能力比对检验工作流程图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检验能力比对检验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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