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包干合同结算案例总价包干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

当前的建设工程市场,发包方最担心的恐怕就是工程结算价格大大超过预算了。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越来越多的发包方开始尝试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的模式,以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是不是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就此一劳永逸了,在结算中会不会再碰到扯皮和纠纷的情况,这确实是承发包两方都比较关注的话题。本文试从合同结算来分析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法 在常规的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是非常方便的。由于合同总价的固定,在结算时只要计算由于变更而发生的造价变化值予以增减就可以了。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来说:某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变更增加100万元,减少了20万元,则合同的结算价就为1080万元。 具体到变更的某项来说:原工程量清单中有“卫生间地面地砖”一项,数量为1000平方米,综合单价为150 元/平方米,总价为150000元。如果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将二楼的卫生间地面地砖更改为大理石地面”,在结算时则应考虑到原合同报价中的条款内容已包含了所有“卫生间地面地砖”的数量。由于无法知道1000平方米的地砖数量中有多少是二楼的,因此通常的结算方法,是由合同各方共同计量二楼的卫生间地面面积,若最终认定为200平方米,则就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假定大理石地面的价格为550元/平方米,可计算得到200×(550-150)=80000元,即此项变更将增加总造价80000元。 2、不同清单描述对结算的影响 从以上所举的例子来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确实方便、清楚,结算时仅计算变更的费用,原来包含的费用全部不用再行计算,不存在扯皮的现象。但是原合同报价工程量清单的不同描述,是不是会对结算产生影响呢 我们设想稍微改变一下条件:假定施工方在报价的时候,没把所有卫生间的地面地砖合并在一起报价,而是分开报价为“一层300平方米,二层300平方米,三层400平方米,单价150元/平方米”,如果还是碰到这张设计变更通知单,结算时又应该怎么计算呢 这时候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算意见: 一种意见是,变更的结算方法同上,总造价增加80000元。理由是: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式不应该以报价的不同而改变,无论报价怎么报,结算方式都应该是统一的。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结算应该是取出合同报价中二层的数字300平方米,计算得到300×(550-150)=120000元。理由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特征就是数量包干。施工方报价的二层是300平方米,只要图示的范围没有变更,则无论实际施工量是多少,400平方米也好,100平方米也好,都应该按300平方米计量。 结算意见分歧产生的原因分析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价款、竣工结算、付款方式 1。1。合同价款: 1。1。1。根据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包干单价为元/(单位);暂定总价为:元(大写:)。 1。1。2。本合同固定单价(含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综合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金、保险、甲供材料保管及场内运输费、材料送检抽样检验费、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质监费、规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不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自然灾害等因素进行调整。 1。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根据设计要求取消或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工程量根据实际增减调整,固定单价均不作调整。 1。2。竣工结算 1。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4份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1。2。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经甲方确认后28天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成分包工程结算。 1。2。3。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金额,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金额的3%,否则,乙方向甲方

支付超出部分的造价咨询费用,咨询费用=(乙方上报结算金额-审定结算金额×1。05)×5%,并在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1。2。4。工程量:以实际数量计算。 1。3。付款方式(可根据各专业具体定) 1。3。1。合同签定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1。3。2。进场后分批支付至进场货款的%(以楼栋供完为一批次)。 1。3。3。全部安装结束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 1。3。4。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1。3。5。余款3%分二年支付:经政府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1年保修期满后支付%,竣工验收满2年支付%。 1。3。6。尽管有上述时间规定,乙方应在支付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甲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乙方支付。 1。3。7。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甲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包干。 综合单价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材料、安装、质保、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

(标准合同)装修合同-总价包干

装修合同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乙方已经核算无误,如有漏项或根据装修工程常规、惯例而需施工(增加)的,均视为包含在《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乙方均应无条件进行施工,费用不增加。

4、委托方式: 第二条工期 工程总工期共日历天,除非经甲方负责人书面签字/盖章签证,否则工期不得顺延。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在施工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的情形。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工程价款经双方协商按照包干价元进行结算(大写:元整),工程包干价为包含但不限于税金、管理费、人工、材料及其它构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本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因《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漏项或乙方提出需增加施工内容、材料所需费用,双方明确都不予增加,合同包干价不作调整。 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不论施工图是否明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合理预见的事项(例如石材镜面处理等),均已包含在总价中,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合同包干价构成(详见《施工内容及报价单》): A、材料款元(包含装修装饰工程所需的所有合

总价合同-工程量

总价合同,工程量 篇一:工程量清单在固定单价和总价合同中的作用 工程量清单在施工合同中的管理 期刊门户-中国期刊XX-10-29来源:《世界华商经济年鉴(理论版)》XX年第8期文/马彩红 [导读]工程量清单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常用的合同形式有固定合同总价形式和固定合同单价形式,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变更或签证可按合同约定调整费用。 工程量清单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常用的合同形式有固定合同总价形式和固定合同单价形式,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变更或签证可按合同约定调整费用。工程量清单;合同约定;设计变更;合同价款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为了更好地贯彻《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一步规范市场工程计价行为,建设工程的发包商和承包商发包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实现,而且在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筑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不仅成为世界上普遍采用的计价方式,而且在我国推广使用也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同时这也表明我国的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从概预算——结算制向合同制迈出了跨越性的一步,为完善建筑市场的法规制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等方面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那么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如何按照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实施有效地

管理,成为项目管理人员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以及风险因素,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方承担“价”的风险,真正体现了“量”、“价”分离的原则: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的核心,而工程量清单又是招标文件的重中之重,准确、全面、规范、如实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有利于体现业主的意愿和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控制,而且由招投标人统一提供工程量清单,不仅增大了招标投标市场的透明度,杜绝了腐败的源头,而且为投标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合理的基础和环境,真正体现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因此说发包商承担“量”的风险;投标人以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平台,根据自身的技术、财务、管理能力对不同的项目进行价格计算,灵活、准确的报价,既能体现出投标人的技术优势又能体现出价格优势,因此说承包商在投标中承担“价”的风险。 二、掌握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 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类型,它具有履行期限长、涉及面广、相关条款多等特点,例如: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费用、计量、变更、结算、保修金、技术资料的交付、材料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作者:周吉高鞠恒点击次数:3325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文本)已被广泛使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这对贯彻《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范承发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示范文本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加上有些对其不熟悉,因此,承发包双方在使用新版示范文本过程中,亦产生了许多纠纷,其中,关于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就是一个引发纠纷的突出问题。 案例: 某承包商中标承建一厂房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选用了新版示范文本为合同文本。在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金额2320万元。在专用条款第23.2款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格即为招投标中的中标价格。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发包人委托有审价资质的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为准)。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根据“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之约定,编制并向审价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但是在审价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该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产生争议。发包方认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故本合同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承包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是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由于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与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大不一样,后者比前者的结算款要高10%。因此,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尚有盈利,否则,必然会亏损;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可以节约10%的成本。因此,双方对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为单价包干合同还是总价包干合同争执不下。于是,双方并审价单位共同至本律师事务所咨询。经笔者为他们详细分析,发包方、审价单位最终同意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承包商因此而获得承包该工程应得的利润。 为什么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而不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呢? 实际上,新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2款约定的三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系《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七条中规定的三种工程价格类型。即:固定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可调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该规定中的工程价格、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均系新概念,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但是,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及其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是否指“造价”呢? 我们认为,因工程价格与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故这些概念中的“价格”应理解为“造价”。但是,这个合同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并非指“造价”,只能理解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否则,该定义条款就犯了“造价”系“造价”之循环定义的错误。同时,我们不妨将上述“价格”分别替换成“造价”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则《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变更为:“工程造价的分类。(一)固定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二)可调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三)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造价。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合同范本) The agreement between parties A and B after friendly negotiation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between each other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期限: 4.1、工程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总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每日元违约金。 4.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顺延工期,具体顺延期限通过

双方及时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2.1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4.2.2因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以至延长工期者; 4.2.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6、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核定认可本工程价款(大写) 元人民币。二:甲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1.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1.3甲方负责施工中指导、督促及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 1.4甲方负责检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工作。 2.1乙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2乙方施工中必须经常对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料清,做好施工的安

最新-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

最新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 。【导语】综合单价包干是指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以下是编者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与“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相关的知识。供大家参考! 【篇一】 合同价款、竣工结算、付款方式 1。1。合同价款: 1。1。1。根据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包干单价为元/(单位);暂定总价为:元(大写:)。 1。1。2。本合同固定单价(含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综合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金、保险、甲供材料保管及场内运输费、材料送检抽样检验费、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质监费、规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不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自然灾害等因素进行调整。 1。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根据设计要求取消或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工程量根据实际增减调整,固定单价均不作调整。 1。2。竣工结算 1。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4份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1。2。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经甲方确认后28天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成分包工程结算。 1。2。3。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金额,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金额的3%,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造价咨询费用,咨询费用=(乙方上报结算金额-审定结算金额×1。05)×5%,并在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1。2。4。工程量:以实际数量计算。 1。3。付款方式(可根据各专业具体定) 1。3。1。合同签定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1。3。2。进场后分批支付至进场货款的%(以楼栋供完为一批次)。 1。3。3。全部安装结束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 1。3。4。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1。3。5。余款3%分二年支付:经政府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1年保修期满后支付%,竣工验收满2年支付%。 1。3。6。尽管有上述时间规定,乙方应在支付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甲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乙方支付。 1。3。7。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甲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篇二】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包干。 综合单价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材料、安装、质保、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保证工期、质量、文明施工、验收通过、资料归档的各项费用,还包括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包含的明示的、隐含的(人工、规费、税金政府调整)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措施费平方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技巧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 从这个简单的结算案例以及对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分析可以看到,尽管固定总价合同有种种的优点,但是如果没有很好地理解和约定,那么在实践操作中还是会碰到一些问题。只有这样,日后才能作好合同管理工因此在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对相关条款作清晰明确的描述,作。 1、对合同范围的约定: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所对应的就是合同的工作范围约定,因此如何清楚描述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个描述除了图纸、技术要求、材料设备的详细规格等与工程直接相关的要素外,还应包括工作界面的划分、承发包双方的职责范围界定等间接相关的要素。从结算角度来看,凡是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承包方不得再提出任何额外的价款要求;而在合同约定范围的项目,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作为变更另行支付费用。 2、对工程量清单的约定: 在实际的工程实践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形成可能会有不同的情况:发包方可能不提供工程量清单,全部由承包方根据图纸、技术资料等自行编制,报量报价报费;也有可能发包方只提供参考数量的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同样可根据图纸、技术资料等报单价、报相关费用。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在合同中都应明确:承包方提供的

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仅供参考,其数量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而单价和相关费用则可以约定作为将来变更或结算的依据。从结算的角度来看,合同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可能产生如上述例子中的第二种意见,即承包方可以认为组成固定总价合同的数量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依此按报价中的数量来进行变更结算。对工程量清单数量的这种约定,其实反映了承包方必须承担固定总价合同的数量风险。尽管在实际工程中,可能很少有时间给承包方仔细计算数量,当合同的执行碰到问题的时候,承包方也会以计量时间太紧的理由为自己辩护,但在合同面前,这些理由都不具说服力所以,为避免这种争议的发生,发包方应尽可能地为投标方留足准备标书时间。 3、对合同单价调整的约定: 在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而是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但是合同单价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却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设计变更、签证的数量都能得到有效的计量,但是碰到合同中没有的或难以直观的单价应该怎么约定计取,如常见的点工工日单价等约定;如果约定的工程量出现了大副的增减或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时,单价是不是继续有效,是否可以调整,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明确,不然会给正常结算带来很大的隐患。说到材料设备价格的巨大变化,就不得不说一下“情势变更”原则。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事先不可预见的变更、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在此情

13年总价包干合同范本:合同包干价

编号: 13年总价包干合同范本: 合同包干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 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总价包干合同范本:合同包干价 最近在网上看到很多朋友在询问合同包干价是什么含义,我结合自己的理解,就这个问题给大家一点建议。 合同包干价分为两种:一种为总价包干,也称为一口价,固定合同价;另一种是单价包干。这两种形式的目的是建设单位为了简化管理程序,便于控制成本和结算。 什么是总价包干?总价包干是指建设单位或者总包单位在发标 是提供给投标单位施工图纸和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范围内依据施工图纸进行预算和报价。建设单位或者总包单位在比总价的基础上选择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拿到中标通知书后,和业主签署总价包干合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在没有业主出具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包括材料型号,品牌,质地等)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格就是合同价格,不会有任何追加签证。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施工单位,你中标后,发现你们在报价过程中漏报,少报,不好意思,业主是不会为你做任何追加,损失全部由你们公司承担。 什么是单价包干?顾名思义就是在合同没有执行完毕之前,业主的追加,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所设计的合同范围以外的部分均按合同报价的单价为准,数量按事计算。

合同包干价:总价包干合同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d88285334.html,)/合同范文 合同包干价:总价包干合同 合同包干价:总价包干合同 最近在网上看到很多朋友在询问合同包干价是什么含义,我结合自己的理解,就这个问题给大家一点建议。 合同包干价分为两种:一种为总价包干,也称为一口价,固定合同价;另一种是单价包干。这两种形式的目的是建设单位为了简化管理程序,便于控制成本和结算。 什么是总价包干?总价包干是指建设单位或者总包单位在 发标是提供给投标单位施工图纸和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范围内依据施工图纸进行预算和报价。建设单位或者总包单位在比总价的基础上选择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拿到中标通知书后,和业主签署总价包干合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在没有业主出具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包括材料型号,品牌,质地等)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格就是合同价格,不会有任何追加签证。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施工单位,你中标后,发现你们在报价过程中漏报,少报,不好意思,业主是不会为你做任何追加,损失全部由你们

公司承担。 什么是单价包干?顾名思义就是在合同没有执行完毕之前,业主的追加,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所设计的合同范围以外的部分均按合同报价的单价为准,数量按事计算。 合同包干价的优势和不足。 优势: 一,方便控制成本。很明显固定价格后,施工单位追加很难找到依据,方便业主控制成本; 二,利于决算。 三,防止业主人员参与营私舞弊。开口合同所有工程量需要业主主管确认,留下很多营私舞弊空间,包干合同有效的防止这一现象。 不足: 一,要求报价审核人员要有足够的能力。如果审核人员经验不足,往往找不到报价的漏项,会给将来的施工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施工过程的管理变得相对困难。为什么?施工单位也是独立核算单位,对利润的追求很正常。但是在投标过程中,业主评标的依据往往是总价合同价,不关心你报价的子项,造成漏报,少报。但是施工单位对漏报,少报部分又不能不做,自己利益没有保障,能免产生情绪。另外有很多报价单位,为了中标,故意少报漏报,造成业主判断失误,给项目操作造成困难。 总之,所有的报价都要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否则在项目执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导语】综合单价包干是指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以下是无忧考为大家带来的与“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相关的知识。供大家参考! 【篇一】 合同价款、竣工结算、付款方式 1。1。合同价款: 1。1。1。根据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包干单价为元/ ;暂定总价为:元。 1。1。2。本合同固定单价,不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自然灾害等因素进行调整。 1。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根据设计要求取消或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工程量根据实际增减调整,固定单价均不作调整。 1。2。竣工结算 1。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4份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1。2。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经甲方确认后28天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成分包工程结算。 1 o 2。3。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 的结算金额,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金额的3%否则,乙 方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造价咨询费用,咨询费用=x 5%,

并在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1。2。4。工程量:以实际数量计算。 1。3。付款方式 1。3。1。合同签定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1。3。2。进场后分批支付至进场货款的% 1。3。3。全部安装结束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 1。3。4。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1。3。5。余款3%分二年支付:经政府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1年保修期满后支付%竣工验收满2年支付%。 1。3。6。尽管有上述时间规定,乙方应在支付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甲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乙方支付。 1 o 3。7。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甲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篇二】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包干。 综合单价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材料、安装、质保、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保证工期、质量、文明施工、 验收通过、资料归档的各项费用,还包括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

总价包干工程,未完工时如何结算

总价包干工程,未完工时如何结算 摘要:施工企业应注意总价包干工程的风险,谨慎签订此类合同。总价包干的工程由于总价固定,只要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 【基本案情】 2007年3月13日,孙某以甲房地产公司名义和A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A建筑公司承建某生活广场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工程价款实行890万元总价包干,除设计变更之外,合同价款不作任何调整。施工期间,甲房地产公司多次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2007年11月8日,工程尚未完工之时,甲房地产公司将该施工项目整体转让给乙开发公司。此后,甲房地产公司和乙开发公司因项目转让款问题产生争议,对A建筑公司的工程款支付及工程后续施工问题,该双方迟迟没有明确说法,2007年12月20日,工程被迫停工。2008年5月,A建筑公司以甲房地产公司、乙开发公司为被告,要求终止履行施工合同,二者共同支付拖欠的工程款350万元及利息,承担违约金175万元,并请求法院确认对该生活广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A建筑公司申请法院对该生活广场工程部分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本案目前尚在法院审理程序中。 【争议问题】 法院庭审过程中,本案的主要争议在于:一是被诉主体问题。甲房地产公司认为,项目已整体转让给乙开发公司,因此A建筑公司应以乙开发公司为被告,将其列为共同被告错误。乙开发公司认为,自己并非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与A建筑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故A建筑公司向其主张工程欠款及违约金缺乏依据。二是A建筑公司的优先受偿权问题。乙开发公司认为,由于项目已经办理了转让变更手续,项目的所有权人发生了转移,A建筑公司对该生活广场工程已丧失优先受偿权。三是已完工程的结算及合同效力问题。A建筑公司认为,庭审中甲房地产公司和孙某均承认,涉案工程系孙某挂靠甲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因此合同无效,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及取费标准据实结算。甲房地产公司和乙开发公司方则认为,由于合同约定工程总价包干,应核算已完工程占全部工程量的比例,然后以包干价890万元乘以该比例,得出的款额才是A建筑公司已完工程的价款。 【法律分析】 项目转让后,A建筑公司应以谁为被告主张工程款? 本案中,A建筑公司以甲房地产公司和乙开发公司为被告,但二者均对自己被列为被告提出异议。我们认为,由于甲房地产公司与A建筑公司之间存在施工合同关系,因此甲房地产公司所谓项目已整体转让,应以乙开发公司为被告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对乙开发公司而言,因其和A建筑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项目转让后也没与A建筑公司达成任何协议,所以其说法有一定的道理。然而,乙开发公司毕竟是涉案项目的受让方和受益人,A建筑公司作为承建单位,将其也列为被告,一方面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因此,A建筑公司将甲房地产公司和乙开发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无不妥。 项目转让后,A建筑公司是否对所承建的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对于此问题,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我们认为,在工程拖欠款的范围内,A建筑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因为,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依据该法条,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

编号:FS-DY-20345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期限: 4.1、工程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总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每日元违约金。 4.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顺延工期,具体顺延期限通过双方及时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2.1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4.2.2因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以至延长工期者; 4.2.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6、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核定认可本工程价款(大写) 元人民币。 二:甲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1.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1.3甲方负责施工中指导、督促及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 1.4甲方负责检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工作。 2.1乙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2乙方施工中必须经常对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料清,做好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

装修工程包干价合同样本(官方版)

编号:QJ-HT-0706 装修工程包干价合同样本 (官方版) In order to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sign contracts to ensure tha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装修工程包干价合同样本(官方版)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验收及移交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正式版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期限: 4.1、工程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总工期每拖延一天,

乙方需支付甲方每日元违约金。 4.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顺延工期,具体顺延期限通过双方及时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2.1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4.2.2因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以至延长工期者; 4.2.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6、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核定认可本工程价款(大写) 元人民币。 二:甲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1.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1.3甲方负责施工中指导、督促及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 1.4甲方负责检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工作。 2.1乙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2乙方施工中必须经常对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料清,做好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

综合单价包干及总价包干模板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价款、竣工结算、付款方式 1.1.合同价款: 1.1.1.根据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包干单 价为元/(单位);暂定总价为:元(大写:)。 1.1. 2.本合同固定单价(含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 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综合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金、保险、甲供材料保管及场内运输费、材料送检抽样检验费、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质监费、规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不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自然灾害等因素进行调整。1.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根据设计要求取消或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工 程量根据实际增减调整,固定单价均不作调整。 1.2.竣工结算 1.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4份分包工程竣工结算 报告及结算资料。 1.2.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经甲方确认后28天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成分 包工程结算。 1.2.3.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金额,不得高出最终审 定的结算金额的3%,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造价咨询费用,咨询费用=(乙方上报结算金额-审定结算金额×1.05)×5%,并在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1.2.4.工程量:以实际数量计算。

1.3.付款方式(可根据各专业具体定) 1.3.1.合同签定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1.3. 2.进场后分批支付至进场货款的%(以楼栋供完为一批次)。 1.3.3.全部安装结束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 1.3.4.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1.3.5.余款3%分二年支付:经政府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1 年保修期满后 支付%,竣工验收满2年支付%。 1.3.6.尽管有上述时间规定,乙方应在支付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 关资料和票据。甲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乙方支付。1.3.7.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 满足甲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1.3.7. (总价包干)一、合同总价及其他 1.4.合同包干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具体各项目单价详见合 同附件清单报价表。 1.5.合同包干总价是以甲方发放的施工图纸、经过乙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认可的施工 图、双方确定的量、价、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为基础的包干总价。合同总价已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及项目综合开办计划说明中规定的工程范围内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装运输费、方案报审、证照办理费用、深化方案设计费用、工地现场破障费用、成品保护费、检验调试费、验收费、样品费、措施费、现场水电费、养护费、采保费、甲供材料保管费、规费、管理费、

最新【工程总价包干合同范本】工程总价包干合同范本.doc

【个人简历范文】 包干的意思类似于承包,都是两主体间对某事务的委托与包揽。那么包干合同怎么写呢?下面就是整理的,一起来看一下吧。 包干合同范文篇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形式为下列第____种 定额补贴,超亏不补,减亏全留 (1)承包期间,财政共给乙方亏损补贴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_元。 (2)乙方亏损超出上述定额,由乙方自行解决。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亏损数额低于上述定额,低于定额的部分全部留给乙方。 亏损补贴,减亏分成 乙方的全部亏损,由财政给予补贴减亏部分,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比例分成;________年,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__年,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年,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三、减亏留成的使用 乙方对减亏的留成,按下述比例建立生产发展、奖励、福利三项基金_________________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固定资产的增值和维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包干工程施工未完工时如何结算

总价包干工程未完工时如何结算 【基本案情】 2007年3月13日,孙某以甲房地产公司名义和A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A建筑公司承建某生活广场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工程价款实行890万元总价包干,除设计变更之外,合同价款不作任何调整。施工期间,甲房地产公司多次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2007年11月8日,工程尚未完工之时,甲房地产公司将该施工项目整体转让给乙开发公司。此后,甲房地产公司和乙开发公司因项目转让款问题产生争议,对A 建筑公司的工程款支付及工程后续施工问题,该双方迟迟没有明确说法,2007年12月20日,工程被迫停工。2008年5月,A建筑公司以甲房地产公司、乙开发公司为被告,要求终止履行施工合同,二者共同支付拖欠的工程款350万元及利息,承担违约金175万元,并请求法院确认对该生活广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A建筑公司申请法院对该生活广场工程部分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本案目前尚在法院审理程序中。 【争议问题】 法院庭审过程中,本案的主要争议在于:一是被诉主体问题。甲房地产公司认为,项目已整体转让给乙开发公司,因此A建筑公司应以乙开发公司为被告,将其列为共同被告错误。乙开发公司认为,自己并非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与A 建筑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故A建筑公司向其主张工程欠款及违约金缺乏依据。二是A建筑公司的优先受偿权问题。乙开发公司认为,由于项目已经办理了转让变更手续,项目的所有权人发生了转移,A建筑公司对该生活广场工程已丧失优先受偿权。三是已完工程的结算及合同效力问题。A建筑公司认为,庭审中甲房地产公司和孙某均承认,涉案工程系孙某挂靠甲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因此合同无效,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及取费标准据实结算。甲房地产公司和乙开发公司方则认为,由于合同约定工程总价包干,应核算已完工程占全部工程量的比例,然后以包干价890万元乘以该比例,得出的款额才是A建筑公司已完工程的价款。 【法律分析】 项目转让后,A建筑公司应以谁为被告主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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