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阳台合同

封闭阳台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华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名共和国建筑法》,甲方决定将****小区的阳台封闭工程承揽给乙方制作、安装,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1、价格及工程量:

隔热断桥窗玻每平方***元(包含损耗),工程量实际测量计算,总价在安装完毕后按实际发生计算。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人工费及政策变化引起造价增减时均不得调整;各项取费标准不变。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自带工具。

3、以上单价包含材料、五金件、玻璃、玻璃胶、制作、安装、运输、

塞缝、密封等均由乙方负责。

4、封闭阳台所用材料:隔热型铝型材(壁厚1.4㎜),5㎜+12A+5

㎜双白中空玻璃,中性硅酮密封胶,发泡剂,窗五金件,胶条(三元乙丙)及其他辅材。

乙方保证上述规定的材料非假冒伪劣产品,永壮型材材料为正品,其他材料保证材料质量。若非上述型材,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另承包他人。

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标准。

6、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材料进入小区,并且控制其他施工队伍进入小

区封闭阳台。

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制作、运

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未尽事宜,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9、本工程项目的质保期为一年,按照每户阳台完工日计算。

10、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工程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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