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起重机械)

【最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起重机械)
【最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起重机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

注:(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登记机关各持一份;

(2)本登记表各栏目不能存在空白,没有该项填“无此项”,或者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共2页第2页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al登记类别

本表只是在办理使用登记证时使用,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①事由,如新

设备首次、停用后启用、改造变更、过户(移装)等。

a2设备基本情况

a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起重机械。

a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①类别、品种(产品质量书中应当有)。

【】前面已经讲过,起重机械①类别有十二种,品种有83个a2.3 设备名称

按照产品①实际名称填写,如果具体术语同品种一致,可以不填写,划

a ?

【】比如:产品型号为QZ20-20.5A7①通用桥式起重机,其产品

名称为抓斗桥式起重机,产品品种和产品名称可能不一致。

a2.4 设备代码

设备制造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编制①产品设备代码,该代码具有唯

一性,并且不随该设备①变化而改变。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①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①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可以参照《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①要求填写:

人二x具△严\\ x x严x 弹头¥ x

制适曠序号

制年份

制進单位代号

股备基本代码

设备基本代码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品种设备代码(4位阿拉伯数字)编写;制造单位代码由制造许可审批机关所在地①行政区域代码(2位阿拉伯数字)和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中①单位顺序号(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某单位①制造许可证编号为:

TS2410223-2013, TS24后面①10表示审批机关为国建质检总局所在

①行政区域代码,223位顺序号。

a2.5 设备型号

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①编制规定填写。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上均有型号

a2.6 设备级别

按照设备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划分①级别,如A、B、C等。

【】按照174号文件①级别划分进行填写。

a2.7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登记单位①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a3设备型式

包括主体结构型式、防爆型式、吊具型式、操纵方式等。

a3.1 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起重机械具有代表性①主体结构填写。如桥式起重机为单梁、双梁等;门式起重机为双

主梁、单主梁等;塔式起重机为水平变幅、动臂变幅等。可以按照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报告书中①

表述填写。

a3.2 防爆型式

填写防爆起重机,从结构上采取①防爆型式。如隔爆型、增安型等。

【】防爆起重机中电气设备①防爆类型主要有隔爆型(标志

d)、增安型(标志e)、本安型(标志b)、正压型(标志p)、充油型(标志o)、充砂型(标志q)、浇封型(标志m 、气密型(标志s);

a3.3 吊具型式

填写实际设置①吊具型式。如吊钩、抓斗、电磁等。

【】对于两用①,都要填写

a3.4操纵方式

填写人员①操纵方式。如司机室操纵、地面操纵(悬挂按钮)、遥控等。

【】对于多种操纵方式①均要填写。

a4设备主要参数

包括额定起重量(起重力矩)、跨度、起升高度、起升速度、工作级别、整机总功率等。如设备经过改造或者其他原因更改,按照更改后①数据填写。

a4.1 额定起重量(起重力矩)

填写设备①额定起重量(t)或者额定起重力矩(适用于臂架式,kN - m。a4.2 跨度、起升高度、起升速度

填写起重机械实际或者允许①跨度(m、起升高度(m、起升速度(m/s)。

a4.3 工作级别

填写起重机械按照工作繁重程度所确定①工作级别,如A3 A7等。

a4.4 整机总功率

填写起重机械设计运行所需要①总功率(kW。

a5设备使用情况

a5.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对于专门用于出租①起重机械,填写产权所有者(包括单位地址、组织机构

代码、单位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用途、单位内编号)。

a5.2 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①详细地址,包括省、市(地)、区(县)、街(路、乡)、小区(村)、号等。

a5.3 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在组织机构代码编制机关取得①组织机构代码。本表①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机构①机构代码,均与此①含义一致。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a5.4 单位经济类型

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等填写。

a5.5 所属行业

填写使用单位所属行业,如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医药制造、化学冶炼及、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力、燃气、建筑业、交通运输

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

a5.6 法定代表人

填写使用单位①法人代表、负责人或者个人企业①业主姓名。

a5.7 安全管理部门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包括起重机械在内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①内部机构,如设备处(科)。个人业主没有安全管理部门①,可划“一”。

a5.8 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包括起重机械在内①专职或者兼职①安全管理人员姓名

和联系电话,该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资格证书。

a5.9 产权单位、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填写拥有起重机械资产①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个人业主姓名、单位或者联系人电话,如果和使用单位为同一单位,则应当重复填写。

a5.10 设备用途

填写自用、租赁,并且在其前面加上生产、生活等。

a5.11 单位内编号

填写使用单位作为对设备管理自行编制①设备内部编号。

a5.12 单位内使用地点

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①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流动作业或者使用地址不明①,写为“流动”。

a5.13 设备地理坐标

填写设备在使用单位内固定地点①地理坐标位置,包括经度、纬度、高度

(海拔),以便建立特种设备①地理信息。使用单位如果没有条件填写,可先空格,由检验机构按照特种设备地理信息系统①建设工作进行完善。在使用登记时没有完善前,登记机关可以划“一”。用于出租、流动作业①起重机可不填最新参考范文

写。

a5.14 设备投入运行日期

填写设备正式投入运行①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下同)。

a5.15 设备布置数量

填写在同一厂房、同一作业场所,所布置①相同品种设备数量。对于临时租赁①设备,可以不填写。

a6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

a6.1 制造单位

填写产品制造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质量证明书和铭牌表述应当名称一致。

a6.2 制造许可证编号

填写制造单位取得①质监部门颁布。《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a6.3 产品编号

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铭牌上标注①产品编号,有①产品表述为制造编号或者出厂编号。

a6.4 制造日期

填写产品质量证明、铭牌上标注①制造日期,有①产品表述为出厂日期。

【】制造日期为制造完成日期。

a6.5 质量证明书编号

填写该产品出厂所附①产品质量证明书①编号,该质量证明书中①设备代码、产品编号等应当和铭牌一致。

【】为产品质量证明书或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①编号。

a6.6 型式试验机构

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其型式试验证明书所表述①进行该类设备(按照覆盖原则)进行型式试验①机构名称。

【】严格按照型式试验证明上①型式试验机构①全称进行填

写。

a6.7 型式试验证书编号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出具①型式试验证明书(按照覆盖原则)0编号。

a6.8 制造监检机构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捡)①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制造监捡①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捡”,将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监检证书编号栏目划“一”。

【】注意已经实施制造监督检验和未实施制造监督检验①不同填写要求。

a6.9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填写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①制造监检机构①核准证编号。核准证编号在监检机构出具①监检证书上注明。

a6.10 监检证书编号

填写负责制造监检机构出具①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①编号。

a7设备施工情况

施工包括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

a7.1 施工类别

填写设备使用登记时①设备施工类别,如安装、改造、重大维修。

【】施工包括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移装。

a7.2 施工单位

填写从事相应施工类别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①名称。

【】填写施工单位①全称。

a7.3 施工许可证编号

填写从事安装、改造、重大维修①单位取得①质监部门颁布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编号。

a7.4 施工告知日期

填写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①质监部门履行告知义务①日期。

a7.5 施工竣工日期

填写施工完工并且履行了工程交付手续①日期。

a8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a8.1 维护保养单位

填写负责维护保养①单位名称,如果由本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填写本单位”

a8.2 维护保养形式

填写自自行”或者委托”。

A9设备主要安全保护装置情况

填写起重机械填写实际配置主要安全保护装置①品种(名称)、型号、规

格、数量、制造单位。重点是《特种设备目录》包括①起重机械主要安全保护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高度限位器、防坠安全器、制动

【】按照产品质量证明书和随机①部件合格证书上①信息进行填写。

a10设备运行情况

a10.1 工作环境

填写室外、室内、临时工棚,在需要防爆①场所使用,还需要加上填写“防爆”,如室内防爆。

a10.2 运行方式

填写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等。

a10.3 运行操作形式

填写专人(指有固定①操作人员)、共用(指不固定操作人员)。

all设备保险情况

如果没有进行投保,可以全部划“一”

a11.1 保险机构

填写投保①保险公司,即保险人①名称。

a11.2 保险险种

填写投保①保险险种。

a11.3 保险价值

填写具体①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投保时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约定①保险标①①实际价值。

a11.4 保险费

填写实际交纳①保险费。保险费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合同约定向

保险人支付①费用。

a11.5 保险金额

填写可以获得赔偿①最高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①最高限额,也是投保人缴付保险费①依据。

a12变更情况

因使用单位变更、使用地址变更、设备主要参数等变更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①,应当填写重新登记时①变更情况。新设备首次登记,可全部划“一”

a12.1 变更项目

按照使用单位、使用地址、设备参数等填写。

a12.2 变更方式

按照过户、移装、改造、重大维修等填写。

a12.3 变更原因

按照转让、搬迁、提高能力、安全状况不合格等填写。

a12.4 变更日期

填写变更完成日期。

a13设备检验情况

包括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首次检验和定期检验。

a13.1 检验机构

填写从事检验①检验机构名称。

a13.2 检验类别

根据检验情况,填写使用登记时最后完成①检验类别,如安装监督检验、改造监督

检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首次检验、定期检验、基于风险检验、事故检验等。

a13.3 检验日期

填写进行检验①日期,一般是检验完成①日期(年、月、日)。

a13.4 检验结论

按照有关检验规则①要求填写,一般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

合格等。对以安全状况级别划分检验结论①,用级别表示。

a13.5 检验报告编号

填写检验机构检验所出具①检验报告①编号,没有要求出具检验报告①检

验,可以只填写监检证书①编号。

a13.6 下次检验日期

填写下次定期检验(全面检验)0日期。

a14使用单位说明和填表人员、单位盖章

使用单位需要说明①事项可以进行说明,使用单位①填表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签字,并且注明签字日期(年、月、日),填表后应当盖单位公章。

a15登记情况

a15.1 说明

由登记机关填写对使用登记①审查情况,包括同意或者不受理、登记等意见。如果不予以受理、登记,应当注明原因和处理情况。

a15.2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由负责登记受理、登记①人员签字,并且注明日期。

a15.3 登记机关(专用章)

盖负责特种设备登记①质监部门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用章或者其他能代表登记机关①公章。

a15.4 使用登记证编号

填写已经同意登记,所颁发①使用登记证①编号,编制方法见本规则附件

C。

注a-1 :本登记所列内容只是使用单位在登记时需要填写①基本数据,不代表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需要①数据,如事故数据、现场监督检查等需要存入设备数据库①数据。其他有关设备数据按照信息化建设①要求建立。具体①填写内容按照信息化工作要求编制。

a-2 :登记机关可根据使用单位填写①数据,输入信息化系统后,进行补充整理,重新打印该登记表,返回使用单位。

a-3 :登记机关应当创造条件,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使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能够根据设备制造、施工单位填写①设备信息,检验机构填写①检验信息,补充使用信息后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填写有关

登记信息后建立起重机械设备数据库。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注:(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登记机关各持一份; (2)本登记表各栏目不能存在空白,没有该项填“无此项”,或者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附录a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a1 登记类别 本表只是在办理使用登记证时使用,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停用后启用、改造变更、过户(移装)等。 a2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起重机械。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类别、品种(产品质量书中应当有)。 设备名称 按照产品的实际名称填写,如果具体术语同品种一致,可以不填写,划“—”。 设备代码 设备制造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的产品设备代码,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并且不随该设备的变化而改变。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设备型号 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编制规定填写。 设备级别 按照设备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划分的级别,如A、B、C等。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登记单位的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a3 设备型式 包括主体结构型式、防爆型式、吊具型式、操纵方式等。 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起重机械具有代表性的主体结构填写。如桥式起重机为单梁、双梁等;门式起重机为双主梁、单主梁等;塔式起重机为水平变幅、动臂变幅等。可以按照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报告书中的表述填写。 防爆型式 填写防爆起重机,从结构上采取的防爆型式。如隔爆型、增安型等。 吊具型式 填写实际设置的吊具型式。如吊钩、抓斗、电磁等。 操纵方式 填写人员的操纵方式。如司机室操纵、地面操纵(悬挂按钮)、遥控等。 a4 设备主要参数 包括额定起重量(起重力矩)、跨度、起升高度、起升速度、工作级别、整机总功率等。如设备经过改造或者其他原因更改,按照更改后的数据填写。 额定起重量(起重力矩) 填写设备的额定起重量(t)或者额定起重力矩(适用于臂架式,kN·m)。 跨度、起升高度、起升速度 填写起重机械实际或者允许的跨度(m)、起升高度(m)、起升速度(m/s)。 工作级别 填写起重机械按照工作繁重程度所确定的工作级别,如A3、A7等。 整机总功率 填写起重机械设计运行所需要的总功率(kW)。 a5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对于专门用于出租的起重机械,填写产权所有者(包括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用途、单位内编号)。 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省、市(地)、区(县)、街(路、乡)、小区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发证日期: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登记?首次登记?过户登记?改造后登记?移装后登记类别 使用管理人(公章)(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地址 单位所在区域县(区)镇(街道办)村 设备安装位置(小区/厂区/楼/房/车间)设备 使用投入使用日期法定代表人情况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固话管理人员手机 产权单位名称 产权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设备种类设备名称设备 设讣使用年限设备型号规格基本 情况产品编号内部编号(出厂编号) 设讣单位名称 设备制造单位名称 设计制造国(地区)制造许可证号制造 情况制造日期 制造监检机构 施工单位名称设备

施工施工许可证号施工类别情况施工告知日期施工竣工日期维保单位名称维保 保险联系人联系电话情况保险机构名称 水容积(L)燃料种类 锅炉额定蒸发量(t/h)额定蒸汽压力(MPR参数 出口水压(MP&)额定功率(MW) 最高工作压力(MPa)最高工作温度(?)压力 3容器容积(m)内直径(mm)参数介质氧舱额定人数 充装量(kg)充装系数(kg/L)移动式 压力容(挂车)车牌车架号码器参数 空载重量(kg)满载重量(kg) 额定载荷(t)运行速度(m/s) 提升高度(m)层站门数 机电额定乘客人数厂车车牌 特种 塔式起重机设备(t?m)装卸桥生产率(t/h)额定起重力矩参数扶梯输送能力(p/h)扶梯梯级宽度(mm) 扶梯倾斜角度(度) 检验机构 设备检验类别检验日期 检验 检验结论检验报告编号情况 下次检验日期

安全阀数量压力表数量安全 其他附件名称附件及数量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使用单位(公章) 年月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以下页面不需提交) 1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首次登记、过户登记、改造后登记、移装后登记。 2设备使用情况 2.1使用管理人(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明确使用管理人: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委托方为使用管理人;出租配有特种设备的场所的,可以约定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姓名;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特种设备。未明确使用管理人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2使用单位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2.3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注册地址一致。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附件 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注:(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登记机关各持一份; (2)本登记表各栏目不能存在空白,没有该项填“无此项”,或者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共2页第2页

附录a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a1 登记类别 本表只是在办理使用登记证时使用,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变更、过户(移装)等。 。 a2.6 设备级别 按照设备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划分的级别,如A、B、C等。 a2.7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登记单位的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a3 设备型式 包括主体结构型式、防爆型式、吊具型式、操纵方式等。 a3.1 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起重机械具有代表性的主体结构填写。如桥式起重机为单梁、双梁等;门式起重机为双主梁、单主梁等;塔式起重机为水平变幅、动臂变幅等。可以按照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报告书中的表述填写。 a3.2 防爆型式 )。 a4.4 整机总功率 填写起重机械设计运行所需要的总功率(kW)。 a5 设备使用情况 a5.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对于专门用于出租的起重机械,填写产权所有者(包括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用途、单位内编号)。 a5.2 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省、市(地)、区(县)、街(路、乡)、小区(村)、号等。 a5.3 组织机构代码 a5.8 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包括起重机械在内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该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资格证书。 a5.9 产权单位、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填写拥有起重机械资产的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个人业主姓名、单位或者联系人电话,如果和使用单位为同一单位,则应当重复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017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b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 b3.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文化人身份证号。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b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 b3.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身份证号。 b3.4 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 登记类别:□首次启用□改造变更□移装变更□单位变更□更名变更□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停用后启用□补领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

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 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2)本登记表各栏目不能存在空白,没有该项填“无此项”,或者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附录a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a1 登记类别 本表只是在办理使用登记证时使用,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停用后启用、改造变更、过户(移装)等。 a2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起重机械。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类别、品种(产品质量书中应当有)。 设备名称 按照产品的实际名称填写,如果具体术语同品种一致,可以不填写,划“—”。 设备代码 设备制造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的产品设备代码,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并且不随该设备的变化而改变。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设备型号 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编制规定填写。 设备级别 按照设备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划分的级别,如A、B、C等。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登记单位的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a3 设备型式

包括主体结构型式、防爆型式、吊具型式、操纵方式等。 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起重机械具有代表性的主体结构填写。如桥式起重机为单梁、双梁等;门式起重机为双主梁、单主梁等;塔式起重机为水平变幅、动臂变幅等。可以按照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报告书中的表述填写。 防爆型式 填写防爆起重机,从结构上采取的防爆型式。如隔爆型、增安型等。 吊具型式 填写实际设置的吊具型式。如吊钩、抓斗、电磁等。 操纵方式 填写人员的操纵方式。如司机室操纵、地面操纵(悬挂按钮)、遥控等。 a4 设备主要参数 包括额定起重量(起重力矩)、跨度、起升高度、起升速度、工作级别、整机总功率等。如设备经过改造或者其他原因更改,按照更改后的数据填写。 额定起重量(起重力矩) 填写设备的额定起重量(t)或者额定起重力矩(适用于臂架式,kN·m)。 跨度、起升高度、起升速度 填写起重机械实际或者允许的跨度(m)、起升高度(m)、起升速度(m/s)。 工作级别 填写起重机械按照工作繁重程度所确定的工作级别,如A3、A7等。 整机总功率 填写起重机械设计运行所需要的总功率(kW)。 a5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发证日期:使用证号: 注册代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以下页面不需提交) 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首次登记、过户登记、改造后登记、移装后登记。 2 设备使用情况 2.1使用管理人(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明确使用管理人: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委托方为使用管理人;出租配有特种设备的场所的,可以约定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姓名;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特种设备。未明确使用管理人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2使用单位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2.3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注册地址一致。 2. 4 单位所在区域 填写使用单位的所在区域,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2. 5 设备安装位置 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小区、几号楼、某车间、某厂区等。移动式(流动式)特种设备,填写“移动”或者“流动”。如果设备使用地点不在使用单位内的,应当填写设备使用地的详细地址,具体到安装位置。 2.6投入使用日期 填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入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 2.7 法定代表人 填写使用单位营业执照等证书中的法人代表(负责人)。 2.8安全管理部门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安全委员会等。没有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的,填写使用单位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所属部门或者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如工程部等。如果安全管理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则填写委托的服务机构名称。 2.9安全管理人员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特种设备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如果聘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

【最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起重机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共2页第1页

注:(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登记机关各持一份; (2)本登记表各栏目不能存在空白,没有该项填“无此项”,或者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共2页第2页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a1 登记类别 本表只是在办理使用登记证时使用,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の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停用后启用、改造变更、过户(移装)等。 a2 设备基本情况 a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起重机械。 a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の类别、品种(产品质量书中应当有)。 【】前面已经讲过,起重机械の类别有十二种,品种有83个a2.3 设备名称 按照产品の实际名称填写,如果具体术语同品种一致,可以不填写,划“—”。 【】比如:产品型号为QZ20-20.5A7の通用桥式起重机,其产品名称为抓斗桥式起重机,产品品种和产品名称可能不一致。 a2.4 设备代码 设备制造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编制の产品设备代码,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并且不随该设备の变化而改变。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の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の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可以参照《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の要求填写: 设备基本代码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品种のの设备代码(4位阿

拉伯数字)编写;制造单位代码由制造许可审批机关所在地の行政区域代码(2位阿拉伯数字)和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中の单位顺序号(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某单位の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410223-2013,TS24后面の10表示审批机关为国建质检总局所在の行政区域代码,223位顺序号。 a2.5 设备型号 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の编制规定填写。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上均有型号 a2.6 设备级别 按照设备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划分の级别,如A、B、C等。 【】按照174号文件の级别划分进行填写。 a2.7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登记单位の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a3 设备型式 包括主体结构型式、防爆型式、吊具型式、操纵方式等。 a3.1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起重机械具有代表性の主体结构填写。如桥式起重机为单梁、双梁等;门式起重机为双主梁、单主梁等;塔式起重机为水平变幅、动臂变幅等。可以按照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报告书中の表述填写。 a3.2防爆型式 填写防爆起重机,从结构上采取の防爆型式。如隔爆型、增安型等。 【】防爆起重机中电气设备の防爆类型主要有隔爆型(标志d)、增安型(标志e)、本安型(标志b)、正压型(标志p)、充油型(标志o)、充砂型(标志q)、浇封型(标志m)、气密型(标志s); a3.3吊具型式 填写实际设置の吊具型式。如吊钩、抓斗、电磁等。 【】对于两用の,都要填写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沧州市安监办: 我(单位)依据河北省xx年冀建质119号文件规定,申请办理工程、备案编号的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申请人单位(章) 年月日 第二篇: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建筑我(单位)现申请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 2、使用单位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安装告知单;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五份(双面复印); 5、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6、租赁企业租赁备案表(证); 7、建筑起重机械所在现场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表,审原件留复印件; 8、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安装合同、使用合同及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原件; 9、安装、使用、施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10、由安装单位、使用单位、产权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的安装验收资料; 11、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施工电梯另需出具防坠器检验报告、合格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1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 13、使用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留原件。 14、使用过程中应对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预案,附报审表。 15、外埠出租单位、安装单位的进冀备案申请表。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申请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申请人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不知道你是新塔吊登记,还是安装完投入使用前备案。 (一)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设备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印章)一式一份;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 ——黔西县住建局安监站 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备案所需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明; (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特检所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安装公司、使用单位、监理三方验收报告);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 (五)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安装单位告知书及安装单位资料 (八)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九)安装塔吊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 注:(一)产权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即“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产权备案。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6、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安装单位资料: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5、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上岗证;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8、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八)其他资料: 1、场地图; 2、基础混凝土试压强度报告、基础检测报告; 3、预埋件、隐蔽点检查记录; 4、起重设备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 5、地螺栓合格证明; 6、起重设备超年限评估证明。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及 填写说明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附件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注:(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登记机关各持一份; (2)本登记表各栏目不能存在空白,没有该项填“无此项”,或者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共2页第2页

附录a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a1 登记类别 本表只是在办理使用登记证时使用,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变更、过户(移装)等。 a2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起重机械。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类别、品种(产品质量书中应当有)。 设备名称 按照产品的实际名称填写,如果具体术语同品种一致,可以不填写,划“—”。 设备代码 设备制造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的产品设备代码,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并且不随该设备的变化而改变。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设备型号 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编制规定填写。 设备级别 按照设备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划分的级别,如A、B、C等。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登记单位的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a3 设备型式 包括主体结构型式、防爆型式、吊具型式、操纵方式等。

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起重机械具有代表性的主体结构填写。如桥式起重机为单梁、双梁等;门式起重机为双主梁、单主梁等;塔式起重机为水平变幅、动臂变幅等。可以按照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报告书中的表述填写。 防爆型式 填写防爆起重机,从结构上采取的防爆型式。如隔爆型、增安型等。 吊具型式 填写实际设置的吊具型式,如吊钩、抓斗、电磁等。 操纵方式 填写人员的操纵方式,如司机室操纵、地面操纵(悬挂按钮)、遥控等。 a4 设备主要参数 包括额定起重量(起重力矩)、跨度、起升高度、起升速度、工作级别、整机总功率等。如设备经过改造或者其他原因更改,则按照更改后的数据填写。 额定起重量(起重力矩) 填写设备的额定起重量(t)或者额定起重力矩(适用于臂架式,kN·m)。 跨度、起升高度、起升速度 填写起重机械实际或者允许的跨度(m)、起升高度(m)、起升速度(m/s)。 工作级别 填写起重机械按照工作繁重程度所确定的工作级别,如A3、A7等。 整机总功率 填写起重机械设计运行所需要的总功率(kW)。 a5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对于专门用于出租的起重机械,填写产权所有者(包括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用途、单位内编号)。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一、责任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限: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 三、办理流程: 步骤1、取得《使用登记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 步骤2、填写申请表并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 步骤3、办理设备检验检测及验收手续,经工程项目部监理、区安监站对检测情况、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安全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情况予以确认后,监理人员、安监员及安监分站站长在《使用登记申请表》对应栏签署意见。 步骤4、将《使用登记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复印件登记交市安监站技术室审核: (1)产权备案证;(需提供原件,办理时由市安监站暂扣,待使用单位办理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后归还产权单位) (2)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3)安装(拆卸)企业资质告知登记证明; (4)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5)验收资料(设备进场验收、基础设计及验收、安装或拆除工程验收) (6)机械安装、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多塔作业时,还应单独组织制定并实施防碰撞安全措施,要有安全操作交底记录) (7)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监督制造检验证明; (8)机械工、司机、司索工、指挥工特种作业证书;

(9)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 (10)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11)使用单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情况;(应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办理时限:对申报资料齐全、合格的申报设备,七个工作日内核发使用登记证明(遇繁忙阶段或特殊情况顺延)。 五、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工作程序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切实做好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于忽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附件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 共2页第1页

注:(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登记机关各持一份; (2)本登记表各栏目不能存在空白,没有该项填“无此项”,或者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共2页第2页

附录a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a1 登记类别 本表只是在办理使用登记证时使用,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变更、过户(移装)等。 a2 设备基本情况 a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起重机械。 a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类别、品种(产品质量书中应当有)。 a2.3 设备名称 按照产品的实际名称填写,如果具体术语同品种一致,可以不填写,划“—”。 a2.4 设备代码 设备制造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的产品设备代码,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并且不随该设备的变化而改变。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a2.5 设备型号 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编制规定填写。 a2.6 设备级别 按照设备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划分的级别,如A、B、C等。 a2.7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登记单位的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a3 设备型式 包括主体结构型式、防爆型式、吊具型式、操纵方式等。

a3.1 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起重机械具有代表性的主体结构填写。如桥式起重机为单梁、双梁等;门式起重机为双主梁、单主梁等;塔式起重机为水平变幅、动臂变幅等。可以按照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报告书中的表述填写。 a3.2 防爆型式 填写防爆起重机,从结构上采取的防爆型式。如隔爆型、增安型等。 a3.3 吊具型式 填写实际设置的吊具型式,如吊钩、抓斗、电磁等。 a3.4 操纵方式 填写人员的操纵方式,如司机室操纵、地面操纵(悬挂按钮)、遥控等。 a4 设备主要参数 包括额定起重量(起重力矩)、跨度、起升高度、起升速度、工作级别、整机总功率等。如设备经过改造或者其他原因更改,则按照更改后的数据填写。 a4.1 额定起重量(起重力矩) 填写设备的额定起重量(t)或者额定起重力矩(适用于臂架式,kN·m)。 a4.2 跨度、起升高度、起升速度 填写起重机械实际或者允许的跨度(m)、起升高度(m)、起升速度(m/s)。 a4.3 工作级别 填写起重机械按照工作繁重程度所确定的工作级别,如A3、A7等。 a4.4 整机总功率 填写起重机械设计运行所需要的总功率(kW)。 a5 设备使用情况 a5.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对于专门用于出租的起重机械,填写产权所有者(包括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用途、单位内编号)。

TSG R5002-201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新版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登记类别: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压力容器设备类别固定式压力容器设备品种产品名称 设备代码设备型号 压力容器品种主体结构形式 设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值万元 设备使用情况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员联系电话 单位内编号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场所类别设备 地理 信息 经度 运行状态纬度 投入使用日期年月日海拔高度 产权单位名称河间瀛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所属行业 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许可证编号产品编号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编号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许可证编号产品图号 型式试验机构 试验机构核准证编号型式试验证书编号制造监检机构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制造监检证书编号

设备施工情况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许可证编号施工类别施工告知日期施工竣工日期 设备工作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 介质充装量/额定人数 设备保险情况保险机构 保险险种保险价值万元保险费万元保险金额万元 设备 变更 情况 变更项目变更类别变更原因变更日期 设备检验情况 检验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检验类别 检验日期检验结论 检验报告编号下次检验日期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 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首次定期检验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月日 安全状况登记:监管类别:使用登记证编号:

起重机使用登记表范本及说明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设备基本情况设备种类起重机械设备类别桥式起重机 设备品种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名称电动单梁起重机 设备代码制造代码设备型号LD3-6 设备级别A/B/C 固定资产值xxx 万元 设备结构型式主体结构型式单梁防爆型式无 吊具型式吊钩操纵方式地面操纵 设备主要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起重力距) 3 t (KN.m) 跨度12 m 起升高度 6 m 起升速度0.5 /s 工作级别A3整机总功率600 kW 设备使用情况使用单位名称温州市XXX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灵昆街道XX路XX号 组织机构代码87654321-2 邮政编码325000 经济类型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所属行业农业/林业。。法定代表人XX 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科 安全管理人员XX 联系电话XXXXXXXX 产权单位名称温州市XXX有限公司 产权单位地址温州市xx区xx街道XX路XX号 产权单位负责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X 设备用途生产/生活、自用/租赁单位内编号3# 单位内使用地点xx大楼/车间设备 地理 坐标 经度 投入运行日期2012-12-20 纬度 设备布置数量4台(同一场所相同设备)海拔高度 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制造单位名称XXXXXX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87654123-2 制造许可证编号TS2xxxxx-xxxx 产品编号xxx 制造日期2011-11-1 质量证明书编号xxxxx 制造监检机构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不实施监捡 核准证编号TS7110076-2012 监检证书编号QJ32(2010)-0293 型式试验机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核准证编号TS7610021-2012型式试验证书编号NO.TX 4XXX--XX--XX XXXX 设备施工情况施工单位XXX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2356478-9 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许可证编号TS3XXX-XXXX 施工告知日期2012-9-15 施工竣工日期2012-10-1 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维护保养单位XXXXXXXX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2345678-9 维护保养形式自行/委托 设备主要 品种(名称) 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单位起重量限制器XX XX 1 XX

起重机械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需提供资料(2013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爬架、吊篮)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需提供资料 (按以下顺序整理) 1、使用登记申请表(一式3份); 2、开工条件审查表(一式2份); 3、安装(拆卸)告知表(1份),顶升、加节、附着时需注明顶升前后高度、标准节个数和附着道数,并有标准节、附着进场验收记录; 4、使用登记注销表(上一个项目)原件,需使用登记部门盖章(1份); 5、产权登记备案证明(外省设备另需入湘登记证明);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7、租赁合同(要求是公司签订、内容详实,法人亲笔签名或授权给代理人签名、盖公章)、租赁单位营业执照; 8、安拆合同(要求是公司签订、内容详实,法人亲笔签名或授权给代理人签名、盖公章)、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专项安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按程序由安装、总包单位公司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高度超36m进行专家论证、签到表; 10、基础验收表(含基础方案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施工电梯安装在地下室顶板上面的需提供专项加固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复核确认,基础验收表上“其它需说明的内容”一栏需简单说明现场搭设情况并附照片粘贴于后)、安装自检表、安装验收记录表等; 11、设备检测报告(施工电梯附防坠安全器检测报告); 12、安装、拆卸、维修、司机、指挥、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证件四证合一(上岗证、网上查验情况、身份证和本人照片复印在一张纸上),附委派书或任免书,施工、监理部签字、盖章确认; 13、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 14、进场验收记录。 注意:1、资料建立时间顺序为:租赁合同、安拆合同、安拆方案(专家论证)、基础验收表、安装告知表、安装自检表、设备检测报告、安装验收记录表。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2008]76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并建立数据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提供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查询服务。 第四条出租、安装、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诚信考核制度。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第六条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产品合格证; (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六)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七条设备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编号规则见附件一。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并通知产权单位: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原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 现产权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情形之一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予以报废,并向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三)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五)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