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指引(修改)

渤海银行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指引(修改)
渤海银行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指引(修改)

渤海银行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指引(v1.0)

第一章业务描述

第一条本指引所称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是指授信申请人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以标准仓单质押为主要担保方式,我行以贷款、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各种融资形式发放的、用于满足授信申请人贸易或生产领域配套流动资金需求或用于其满足标准仓单实物交割资金需求的一种短期融资业务。

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分为已有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和拟交割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两种模式。

第二条已有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是指授信申请人以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即授信申请人以其拥有处分权的标准仓单提供质押担保,我行发放授信用于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一种短期授信业务。已有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分为套期保值模式和非套期保值模式。

已有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还款来源包括:

(1)授信申请人自有资金;

(2)授信到期前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足额保证金;

(3)授信到期前授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足值标准仓单、定期存单和我行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须依法办妥质押手续);

(4)授信到期前授信申请人请求并经我行同意对质押标准仓单进行处臵所得的资金。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套期保值模式,是指出账前或授信到期前,经授信申请人和我行协商同意,通过期货公司在交易所内卖出与质押标准仓单相对应的期货合约,所得款项归还我行授信的一种标准仓单处臵方式。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非套期保值模式,是指授信到期前,经授信申请人和我行协商同意,通过对质押标准仓单的协议转让、拍卖等非期货交易方式,将处臵所得款项归还我行授信的标准仓单处臵方式。

第五条拟交割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是指授信申请人以拟交割所得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即授信申请人从交易所购入期货合约后,我行在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向授信申请人发放信贷资金,由期货公司协助我行进行资金的封闭操作,即我行将资金划入授信申请人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并要求授信申请人及时出具转账凭证,将款项转入期货公司在交易所的指定账户,用于标准仓单实物交割,并及时办妥以我行为质权人的质押登记。

该类业务授信方式仅限于贷款,该授信还款来源包括:

(1)授信申请人自有资金;

(2)授信到期前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足额保证金;

(3)授信到期前授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足值标准仓单、定期存单和我行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须依法办妥质押手续);

第六条为授信申请人办理以拟交割所得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不得同意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到期前提出处臵标准仓单的请求,仅能以其自有资金归还授信,或者提供新的担保臵换或赎回质押标准仓单。

第七条本指引所称标准仓单是指符合交易所统一要求的,由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用于提取商品的,并经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本指引所称“交易所”,是指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作为国家期货商品集中交易场所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分别简称上期所、郑商所和大商所)。

第八条本指引中的出质人和授信申请人须为同一主体。

第九条总行对分行开办标准仓单融资业务实行资格准入管理。

各分行应当根据区域市场环境、期货商品特点、企业融资需求、标准仓单融资业务专业机构和人员配臵等实际情况向总行申请开办标准仓单融资业务,经总行公司产品开发部审批同意取得开办资格后,方能开办标准仓单融资业务。

第二章授信准入管理

第十条对标准仓单的准入规定

1.我行可接受的标准仓单,可以是授信申请人将商品按规定入库后由指定交割仓库签发所得,也可以是授信申请人自交易所交割所得。

2.我行不接受下列标准仓单:

(1)交易所停牌商品品种的标准仓单;

(2)上市但没有交易的商品品种的标准仓单;

(3)与授信申请人生产、经营、贸易活动无关的标准仓单。

第十一条对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下的商品种类没有限制。

第十二条对授信申请人的准入规定

授信申请人除满足《批发银行包销标准》的一般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时间在3年(含)以上,原则上从事期货交易时间在1年(含)以上,没有发生过较大的交易失误;授信申请人与期货公司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2.从事与标准仓单商品品种相关联的生产、加工和贸易活动。

3.对生产型企业来说,企业净资产不得少于3000万;对贸易型企业来说,企业净资产不得少于1000万,年销售收入不得少于2亿。

4.申请授信用于授信申请人正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或用于标准仓单实物交割,交割所得的标准仓单进入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5.主营产品销售顺畅,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天数低于六个月;

6.我行信用评级10A级(含)以上。

7.我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对期货公司的准入规定和额度控制

1.我行接受的期货公司须是依照《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合法设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期货公司;且须是交易所会员,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期货业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年检。

除上述条件外,期货公司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成立时间原则上为3年以上;

(2)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3)上年度期货成交量、成交金额的排名原则上均应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统计的前20名之内;

(4)最近年度财务报表反映的应付账款(客户交易保证金)总量原则上为人民币50000万元以上;

(5)应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证监发[2007]55号)中规定的期货公司有关监管指标标准;

(6)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8)愿意向我行提供行情咨询服务,能协助我行进行信贷资金和标准仓单的封闭操作以及对标准仓单的处臵。

2.对期货公司的额度核定

(1)金融机构部负责期货公司额度发起工作。

(2)风险管理部负责期货公司额度的分析、审批工作。

(3)各分行负责期货公司登记、管理额度台账,并每周报金融机构部。金融机构部负责期货公司额度台帐的统计工作。

3.期货公司间接额度核定后,由总行金融机构部与期货公司签署《标准仓单融资业务合作协议》(附件一),各业务具体经办行办理业务前无须再与期货公司签署协议。

4.经办行办理单笔业务前,均需要授信申请人出具一份愿意受我行与期货公司《标准仓单融资业务合作协议》约束的《承诺书》(附件十一),以使《标准仓单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对授信申请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三章授信用途、期限、利率及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融资用途

1.授信申请人以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向我行申请授信,我行发放授信用于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授信申请人通过期货市场购买生产经营所需商品,需要进行标准仓单交割时,我行发放授信用于其进行标准仓单实物交割,同时交割所得标准仓单质押给我行。

第十五条资金用途不得违反我行信贷政策要求,严禁对授信申请人进行期货交易保证金融资,严禁授信申请人挪用信贷资金,违反国家规定从事股票交易、期货交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其他非主业投资项目。

第十六条授信额度必须与授信申请人的实际经营规模和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相匹配。授信期限必须与授信申请人实际经营活动和贸易周期相匹配,单笔标准仓单融资的期限最长为半年(含半年),不得展期,且不得超过标准仓单有效期或所载商品品种的保质期。

第十七条标准仓单融资利率原则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第十八条标准仓单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质押登记、质押解除、交割、转让等相关手续费、仓储费、增值税费及仓单处臵费等费用均由授信申请人承担。

第十九条质押率、质押价格的确定

1.按照标准仓单不同质押模式,质押率参见下表:

权审批主体的批准。

2.标准仓单的质押价格以出账前五个交易日相关商品期货合约的平均结算价为依据进行核定。

仓单质押项下商品的价格由客户部门确定,风险控制部负责审核。

第四章仓单质押业务的风险分析

除一般授信业务所具有的风险外,仓单质押业务更应关注以下风险:

第二十条授信申请人风险

贸易通畅性风险:仓单质押业务是基于授信申请人正常生产和交易过程的融资业务,授信申请人保持其上下游贸易的稳定性与流畅性显得尤为重要,如授信申请人不能保持进货、销货的稳定性及流畅性,其第一还款来源将难以得到保障。

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若仓单质押业务脱离了真实的贸易背景,其项下商品的来源与去向、授信资金的真实流向难以监控。因此在操作仓单质押业务时,首先应考察买卖双方该笔交易的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基础贸易合同、历史交易纪录、业内信息等方面作出判断。

第二十一条期货公司风险

期货公司既是贸易活动的参与者又是我行授信风险的分担者。引入合格期货公司,不但可以最大程度的利用专业化外包来提高各方操作效率,一定程度上降低我行授信风险,还可以共享客户资源,推动业务发展。但同时,期货公司存在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我们应对期货公司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最大程度的降低我行授信风险。

第二十二条标准仓单下的商品风险

标准仓单下的商品风险包括商品的流动性风险、商品的价值变化风险等。

(1)商品流动性风险

标准仓单下的商品的流动性受多种行业政策及市场因素的影响,商品变现的时效性对我行债权的及时回收至关重要。

(2)商品的价值变化风险

标准仓单质押业务项下商品的价格在授信期间内大多数会有波动。若价格波动较大特别是向下波动时,存在我行标准仓单质押下的商品实际总价值不足核定价值的风险。

第二十三条操作风险

授信期间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会发生质押登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续存保证金、释放仓单、处臵质押仓单等业务,操作风险很高。

第五章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四条客户关系部门受理申请时,应向授信申请人明确授信条件、期限、费率、操作流程、还款方式、质押登记、质押解除、质物臵换、违约处理等事项。

客户关系部门应按我行的相关要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在授信调查报告中分析仓单质押项下商品的特性、交易情况、供需情况及上下游贸易的稳定性与流畅性、

价格波动、国家对该行业的主要政策,进出口政策以及与国际市场的关联程度等情况,建议的质押率及理由等;风险管理部按我行有关规定分析、审批。

第二十五条仓单下商品的价格波动风险的规避措施

1.对仓单质押业务项下商品的价格建立逐日监控制度。对于监控中发生跌价的,实行跌价补偿制度。

(1)客户关系部门负有第一责任对商品价格进行逐日监控,风险控制部每日监控商品的价值波动及趋势变化情况。

(2)当质押标准仓单项下商品的期货或现货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当天价格下跌2%以上)时,经办行应要求期货公司及时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我行价格管理岗位人员提示价格风险,并接受我行的检查和质询、咨询。

(3)当质押标准仓单项下的期货商品市值(交易所公布的为准)下跌幅度达到质押生效时质押标准仓单核定价格的5%时,经办行客户经理应及时向风险控制部提出申请,由风险控制部向出质人(融资申请人)发出《跌价补偿通知》(附件二十五),要求其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T+3),补充相应的保证金或提供新的标准仓单(或定期存单或我行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或提前偿还部分授信,否则经办行应根据约定及时处臵标准仓单。

2.套期保值模式下,以卖出期货合约方式处臵标准仓单所得资金归还我行授信时:

(1)授信申请人向我行提出以卖出期货合约方式处臵标准仓单的请求,提交《标准仓单处臵委托书(适用于授信期间协议处臵情形)》(附件十五);

(2)建立期货卖盘合约头寸。首先,应确保该卖盘合约头寸的实物交割日早于我行授信到期日;其次,确保期货卖盘合约头寸与质押标准仓单数量相对应;再者,该头寸期货合约不能进行平仓,必须到期进行实物交割;最后,授信申请人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

(3)卖盘合约头寸的成交价不得低于质押生效时所确定的标准仓单质押价格的90%。授信申请人在下单设立卖方合约头寸时,必须采用限价指令方式设定。授信申请人设立卖方合约头寸后向我行出具《标准仓单实物交割申请书》(附件八),并与期货公司一起向我行出具《持仓证明》(附件十七)。

3.在融资申请人以拟交割所得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中,期货公司应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一个小时内将融资申请人的合约头寸、可用资金、市场行情、无负债结算情况等资讯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发送至经办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和总行风险控制部。

第二十六条我行应确保与融资申请人签妥相应的授信合同和质押担保合同,并应在质押担保合同中增加如下约定:

1.当质押标准仓单项下的期货商品市值(以交易所公布的当日成交结算价为准)下跌幅度达到质押生效时质押标准仓单核定价格的5%时,出质人(融资申

请人)应在接到质权人(主债权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T+3),补充相应的保证金或提供新的标准仓单(或定期存单或我行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或提前偿还部分授信。否则,质权人有权根据约定处臵标准仓单,并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主债权人(质权人)的授信本息。

出质人确认:质权人有权单方认定某一交易日质押标准仓单的期货商品市值与质押生效时质押标准仓单核定价格之间的比例、下跌幅度等,出质人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并承诺按照质权人的通知要求,及时补足保证金或提供新的标准仓单(或定期存单或我行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或提前偿还部分授信。

2.当出质人(融资申请人)需以处臵标准仓单所得价款归还主债权人授信本息时:

(1)主债权人有权将标准仓单进行转让,出质人(融资申请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转让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主债权人的授信本息;

(2)主债权人有权委托期货公司在交易所卖出质押标准仓单,有权指定期货公司将处臵所得款项划入出质人(融资申请人)在主债权人开立的账户,直接偿还授信或进入保证金账户形成质押并最终到期还款。

第二十七条降低操作风险的一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户关系部门应提供出质人对标准仓单质押下商品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的有关材料;

2.客户关系部门应每日监控商品的价格,每日可以通过期货公司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盘中实时监控,当仓单价值跌到风险警戒线,可以要求客户补充新的仓单或偿还一部分资金,如果不能及时补充,可以直接处臵仓单。

3.仓单质押业务项下商品的释放、保证金的续存等有关操作严格按我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授信期限内,凡出现下列情况,我行应立即收回授信并取消授信申请人在我行的授信额度:

1.融资申请人故意向我行提供虚假或隐瞒主要事实的财务报表;

2.融资申请人使用我行贷款或融资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直接介入股市、期市进行违规交易,或挪用做其他用途;

3.融资申请人经营不善致使其业务萎缩、负债加重、经济效益下降或有可能失去偿债能力;

4.在质物价值下跌时融资申请人不按约定补充相应保证金或不提供新的标准仓单(或定期存单或我行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

第六章标准仓单质押登记

第二十九条办理上期所标准仓单融资业务的质押登记流程

1.上期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等手续应由分行统一办理。经办分行在开展标准

仓单融资业务前,应首先办理质权人标准仓单账户开立手续。

质权人标准仓单账户亦称“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账户”,是指为办理上期所标准仓单融资业务,各经办分行根据上期所规定,为参与标准仓单业务(提交或确认质押登记申请、提交或确认质押登记解除申请、查询标准仓单状态等)而必须在上期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申请开立,且不能进行标准仓单直接交易的标准仓单账户。

经办分行可通过指定交割仓库或直接进入上期所的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开立质权人标准仓单账户,并通过交割仓库或交易所创建仓单系统用户,取得交易所发放的标准仓单业务卡、初始密码和加密器。

经办分行应指定二名具有期货基本知识的人员负责质权人标准仓单账户的开立、标准仓单质押登记、标准仓单业务卡、初始密码和加密器的保管等工作。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的登陆密码和加密器分别独立保管,相关人员承担相关的保管责任。

2.授信申请人向我行提交《标准仓单出质申请书》(附件二),通过上期所的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质押登记申请;

3.指定交割仓库审核质押登记申请;

4.我行确认质押登记申请。可自行通过上期所的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确认提交质押登记的标准仓单,也可到指定交割仓库确认提交质押登记的标准仓单;

5.质押登记完成。指定交割仓库对已质押标准仓单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相应标准仓单不得进行交割、转让、提货、挂失等任何操作。

第三十条办理郑商所标准仓单融资业务的质押登记流程

1.由总行以总行名义向郑商所提交开立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特别通道)的申请,与郑商所签订《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及质权行使协议》(郑商所提供格式文本),并指定一分行作为该特别通道的具体管理行(以下简称“郑商所主办行”)。我行所有分行办理郑商所标准仓单融资业务时,办理质押登记、质押解除等均需要通过该郑商所主办行办理;

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特别通道)是我行为办理郑商所、大商所标准仓单融资业务而由总行向郑商所和大商所申请取得,以实现对质押标准仓单占有权,便于标准仓单处臵和变现,且不具有期货交易自营和经纪功能的特别席位。

2.具体经办行在办理质押登记前,需向郑商所主办行提出申请,并同时告知其有关出质人的相关信息(出质人营业执照所载信息),由郑商所主办行利用其掌握的密钥和加密器(进入特别通道使用)为出质人生成专用交易编码;由郑商所主办行在《标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申请表》、《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表》、《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表》(附件六)、《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及转让登记表》(附件七)等所有相关质押登记和解除的申

请表上事先签章,在分类编号后以特快专递或其他方式交给具体经办行,具体经办行将其作为重要权利凭证,严格按照规定妥善保管和使用;

3.具体经办行收到出质人专用交易编码后,应完成《标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申请表》、《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表》(一式三份)的填写,并注意“质权人”栏应填写郑商所主办行名称。同时准备好出质人预先出具的《办理质押登记授权委托书》;

4.具体经办行与期货公司一起去郑商所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提供的材料包括:

(1)授信申请人委托我行办理质押登记的《办理质押登记授权委托书》(附件三),该授权委托书须在办理质押登记前要求融资申请人提供;

(2)出质人与具体经办行已签署的包含质押清单的质押担保协议(复印件);

(3)经郑商所主办行签章的《标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申请表》(附件四);

(4)由郑商所主办行和期货公司共同签署的《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表》(一式三份,该登记表须要求出质人事先签章)(附件五)。

注:①根据郑商所规定,《标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申请表》(附件四)签章处需要加盖的公章应与郑商所主办行在郑商所预留的印鉴一致,该申请表所要求的“负责人”签字亦只能为郑商所主办行负责人签字,且须与郑商所主办行在郑商所预留印鉴上显示的有权签字人字样保持一致,而不能为业务具体经办行(非郑商所主办行)相关人员的签字。

②《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表》(附件五)签章处需要加盖的公章应与郑商所主办行在郑商所预留的印鉴一致,而“质权人经办人”签字处则无须与郑商所主办行在郑商所预留印鉴上显示的有权签字人字样保持一致。

③郑商所主办行在郑商所预留的印鉴发生变化(包括预留签章、有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等情形)时,应及时向郑商所提出变更申请,更换成新的预留印鉴。

5.上述相关资料经郑商所审核同意后,郑商所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至此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开始生效。与此同时,郑商所将标准仓单由期货公司会员名下转移登记到郑商所主办行所开立的特别通道下,并对相应标准仓单予以冻结,质押登记手续完成;

6.质押登记完成后,具体经办行应保管好《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表》一式三份中的一份,另外两份由郑商所和期货公司分别持有。

第三十一条办理大商所标准仓单融资业务的质押登记流程

1.由总行以总行名义向大商所提交开立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特别通道)的申请,与大商所签订《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及质权行使协议》(大商所提供格式文本),并指定一分行作为该特别通道的具体管理行(以下简称“大商所主办行”)。我行所有分行办理大商所标准仓单融资业务时,办理质押登记、质押解除等均需要通过该大商所主办行办理;

2.具体经办行填写《银行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通知书》(附件九),加盖具体经办行公章;连同授信申请人委托具体经办行办理质押登记的《办理质押登记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复印件)、经授信申请人(出质人)签章的《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申请表》(附件八)(原件,具体经办行留存相应复印件,归档)、出质人与具体经办行已签署的包含质押清单的质押担保协议(复印件)、融资申请人(出质人)营业执照(副本即可,以备大商所主办行在特别通道项下开立专用交易编码使用)一起,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至大商所主办行;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经办行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向大商所主办行提交上述资料;

3.大商所主办行收到上述资料后,及时与期货公司完成《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申请表》(附件八)相关要素的填制工作并签章;与此同时,大商所主办行需要为出质人(融资申请人)针对单笔融资业务在特别通道下开立专用交易编码,以供标准仓单转移至特别通道使用;

4.大商所主办行与期货公司一起去大商所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出质人(融资申请人)委托我行办理质押登记的《办理质押登记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复印件);

②出质人与具体经办行已签署的包含质押清单的质押担保协议(复印件);

③具体经办行填写并加盖具体经办行公章的《银行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通知书》(附件九);

④由大商所主办行和期货公司共同签署的《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申请表》(该登记表须要求出质人事先签章)(附件八)。

5.上述相关资料经大商所审核同意后,大商所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申请表》(附件八)上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至此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开始生效。与此同时,大商所将标准仓单由期货公司会员名下转移登记到我行特别通道的专用交易编码下,并对相应标准仓单予以冻结,质押登记手续完成;

6.质押登记完成后,大商所主办行持有并保管好《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申请表》(附件八)一式四联中的两份,另外两份由大商所和期货公司分别持有;

7.完成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后,大商所主办行填写《银行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确认书》(附件十)并加盖公章,连同其所持有的《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表申请表》一式四份中的两份,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至具体经办行;

8.具体经办行收到大商所主办行发送的上述资料后,其中的一份《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表申请表》交予出质人(融资申请人),其余资料应作为信贷材料归档。

9.大商所主办行应建立台账,记录每一笔经由其办理的质押登记业务,记录要素包括业务具体经办行、所涉融资申请人名称、授信品种、质押合同编号、收到业务经办行相关材料的日期、办妥质押登记日期、所涉期货公司名称、融资申请人在特别通道下的专用交易编码等。

第三十二条在具体办理标准仓单融资业务时,无论融资申请人(出质人)是以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还是以通过我行信贷资金进行标准仓单交割所得的标准仓单做质押,均需要按照上述质押登记流程办妥质押登记,确保质押登记合法有效、质物处臵安全可行。

第七章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解除

第三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时,我行可以依照约定配合融资申请人完成全部或相应部分的标准仓单质押解除手续:

1.融资申请人按照约定完全履行了还款义务,授信结清;

2.融资申请人偿还了部分授信,赎回部分标准仓单的;

3.提供了保证金或其他担保,臵换全部或部分标准仓单的;

4.在授信到期前,经我行与融资申请人协商同意对全部或部分标准仓单进行处臵,以处臵所得资金归还我行全部或部分授信的;

5.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解除流程

(一)上期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解除流程

1.我行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我行应自行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解除质押登记的申请;

2.指定交割仓库审核解除质押登记申请;

3.融资申请人确认解除质押登记申请。融资申请人可自行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确认提交解除质押登记的标准仓单,也可到指定交割仓库确认提交解除质押登记的标准仓单。

(二)郑商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解除流程

在郑商所办理质押解除登记,需要以郑商所主办行名义进行操作。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具体经办行及时与期货公司完成《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表》(须出质人事先签章)(附件六)相关要素的填制工作并签章;并注意“质权人”名称应填写为郑商所主办行名称。

2.具体经办行与期货公司一起去郑商所办理标准仓单质押解除手续;

3.上述相关资料经郑商所审核同意后,郑商所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至此标准仓单质押解除开始生效。与此同时,郑商所将对质押标准仓单做技术处理,即将标准仓单由郑商所主办行所开立的特别通道重新转移登记到期货公司席位下的出质人名下;

4.质押解除完成后,具体经办行持有并保管好《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表》一式三份中的一份,另外两联由郑商所和期货公司分别持有。

(三)大商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解除流程

在大商所办理质押解除登记,需要以大商所主办行名义办理。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具体经办行填写《银行办理标准仓单质押解除通知书》(附件二十一)并加盖公章,连同出质人事先签章好的《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申请表》(附件二十),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送至大商所主办行;

2.大商所主办行收到上述资料后,及时与期货公司完成《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二十)相关要素的填制工作并签章;

3.大商所主办行与期货公司一起去大商所办理标准仓单质押解除手续;

4.上述相关资料经大商所审核同意后,大商所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至此标准仓单质押解除开始生效。与此同时,大商所将对质押标准仓单做技术处理,即将标准仓单由我行特别通道重新转移登记到期货公司席位下的出质人名下;

5.质押解除完成后,大商所主办行持有并保管好《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申请表》一式四份中的两份,另外两份由大商所和期货公司分别持有;

6.完成标准仓单质押解除完成后,大商所主办行填写《银行办理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确认书》(附件二十二)并加盖公章,连同其所持有的《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申请表》一式四份中的两份,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送至具体经办行;

7.具体经办行收到大商所主办行发送的上述资料后,除应交予出质人(融资申请人)一份《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申请表》外,其他的应将其存档。

第八章标准仓单处臵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准仓单处臵包含以下三种情形:

1.授信到期前的协议处臵。即在授信到期前,融资申请人向我行提出标准仓单处臵请求,经与我行协商同意以卖出或非卖出期货合约两种方式处臵标准仓单,并以处臵所得资金归还我行授信。

2.授信到期后的质权行使。即授信期限届满,融资申请人未能按照约定清偿我行债务,我行及时行使质权,通过处臵质押标准仓单,以所得资金归还我行授信。

3.在授信期间出现融资申请人违约情形(双方在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的情形)时的标准仓单处臵。

第三十四条上期所授信到期前的协议处臵的流程:

1.以卖出期货合约方式处臵标准仓单,然后以处臵所得资金归还我行授信的

情形

(1)融资申请人向我行提出以卖出期货合约方式处臵标准仓单的请求,提交《标准仓单处臵委托书(适用于授信期间协议处臵情形)》(附件十五);

(2)建立期货卖盘合约头寸。首先,应确保该卖盘合约头寸的实物交割日早于我行授信到期日;其次,确保期货卖盘合约头寸与质押标准仓单数量相对应;再者,该头寸期货合约不能进行平仓,必须到期进行实物交割;最后,融资申请人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

另外,卖盘合约头寸的成交价不得低于质押生效时所确定的标准仓单质押价格的90%。融资申请人在下单设立卖方合约头寸时,必须采用限价指令方式设定。融资申请人设立卖方合约头寸后向我行出具《标准仓单实物交割申请书》(附件十六),并与期货公司一起向我行出具《持仓证明》(附件十七)。

(3)解除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处臵标准仓单

经办行相关操作人员在期货卖盘合约头寸进入实际交割月的最后交易日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解除质押登记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审核解除质押登记申请,然后融资申请人(出质人)使用其登陆密码和加密器进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确认解除质押登记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完结。然后,期货公司将已解除质押登记的标准仓单用于对应卖盘合约的实际交割。

(4)交割所得资金用于还款

在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日内,期货公司负责将融资申请人持有的已解除质押登记的标准仓单在交易所内进行交割,期货公司将交割所得款项划入融资申请人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我行从该账户中扣划款项直接偿还授信,或将该账户中款项转入保证金账户形成质押并到期还款。

2.以非卖出期货合约方式处臵标准仓单,然后以处臵所得资金归还我行授信的情形

目前,在上期所以非卖出期货合约方式处臵标准仓单,主要指协议转让方式,不包括拍卖等方式。上期所规定的协议转让,包括买卖双方自行结算的标准仓单转让和由期货公司参与并由交易所进行结算的标准仓单转让两种情形。

(1)若采用“由期货公司参与并由交易所进行结算”的标准仓单转让方式,则流程如下:

①融资申请人向我行提出以标准仓单转让方式处臵标准仓单的请求,提交《标准仓单处臵委托书(适用于授信期间协议处臵情形)》(附件十五);

②解除标准仓单质押登记

经办行相关操作人员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解除质押登记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审核解除质押登记申请,然后融资申请人(出质人)使用其登陆密码和加密器进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确认解除质押登记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完结。

③融资申请人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转让申请。转让申请须包含商品品种、买方投资者客户编码和名称、融资申请人所属会员、转让价、相应标准仓单等信息;

④标准仓单买方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确认转让申请,并将货款存入其所属会员的专用资金帐户;

⑤指定交割仓库审核转让申请,并通知买卖双方和交易所交割部;

⑥交易所交割部打印标准仓单所外转让结算单,提交交易所结算部;

⑦交易所结算部收付货款。交易所结算部向买方会员收取货款后,支付给融资申请人所属会员,并收取手续费,然后将标准仓单所外转让结算单回单交还给交易所交割部;融资申请人所属会员收到货款后及时支付给融资申请人(根据与我行约定,将款项直接划付至我行可控账户);与此同时,交易所交割部收到回单后,释放标准仓单,对应标准仓单转到买方的标准仓单账户;

⑧期货公司将转让所得款项划入融资申请人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我行从该账户中扣划款项直接偿还授信,或将该账户中款项转入保证金账户形成质押并到期还款。

(2)若采用“不经交易所结算而由买卖双方自行结算”的标准仓单转让方式,则:

①融资申请人向我行提出以标准仓单转让方式处臵标准仓单的请求,提交《标准仓单处臵委托书(适用于授信期间协议处臵情形)》(附件十五);

②解除标准仓单质押登记

经办行相关操作人员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解除质押登记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审核解除质押登记申请,然后融资申请人(出质人)使用其登陆密码和加密器进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确认解除质押登记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完结;

③融资申请人(卖方)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指定交割仓库提交转让申请,并输入品种、指定交割仓库、买方客户编码和名称、相应标准仓单等相关信息;

④标准仓单买方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确认转让申请;

⑤指定交割仓库审核转让申请;

⑥买方和卖方进行货款的结算和交付;

⑦融资申请人(卖方)释放标准仓单,对应标准仓单转到买方的标准仓单账户。

第三十五条郑商所授信到期前的协议处臵的流程:

1.以卖出期货合约方式处臵标准仓单,以处臵所得资金归还我行授信的情形

(1)融资申请人向我行提出以卖出期货合约方式处臵标准仓单的请求,提交《标准仓单处臵委托书(适用于授信期间协议处臵情形)》(附件十五);

(2)建立期货卖盘合约头寸。首先,应确保该卖盘合约头寸的实物交割日

早于我行授信到期日;其次,确保期货卖盘合约头寸与质押标准仓单数量相对应;再者,该头寸期货合约不能进行平仓,必须到期进行实物交割;最后,融资申请人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

另外,卖盘合约头寸的成交价不得低于质押生效时所确定的标准仓单质押价格的90%。融资申请人在下单设立卖方合约头寸时,必须采用限价指令方式设定。融资申请人设立卖方合约头寸后向我行出具《标准仓单实物交割申请书》(附件十六),并与期货公司一起向我行出具《持仓证明》(附件十七)。

(3)解除质押登记,从郑商所主办行特别通道转移至出质人所属期货公司交易席位。解除质押的具体流程见本指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4)处臵标准仓单

期货公司按照与我行的约定将已解除质押登记的标准仓单用于对应卖盘合约的实际交割。

(5)交割所得资金用于还款

在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日内,期货公司负责将融资申请人持有的已解除质押登记的标准仓单在交易所内进行交割,期货公司将交割所得款项划入融资申请人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我行从该账户中扣划款项直接偿还授信,或将该账户中款项转入保证金账户形成质押并到期还款。

2.以非卖出期货合约方式处臵标准仓单,以处臵所得资金归还我行授信的情形

在郑商所以非卖出期货合约方式处臵标准仓单,主要是指标准仓单转让,该转让可利用我行特别通道进行。

(1)融资申请人向我行提出以标准仓单转让方式处臵标准仓单的请求,提交《标准仓单处臵委托书(适用于授信期间协议处臵情形)》(附件十五),并提供指定买方和买方会员的相关信息。

(2)与买方、买方会员达成意向后,业务具体经办行与买方、买方会员一起向交易所提出转让申请,提交《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及转让登记表》(注意“质权人”名称应填写为郑商所主办行名称)。

(3)交易所审核后为双方办理转让和货款交割手续,将款项直接划入我行指定的账户,同时将标准仓单解冻后由我行特别通道转到买方会员名下。如果交易所将款项划入郑商所主办行预留在交易所的账户,则业务具体经办行通知郑商所主办行将款项划入经办行指定账户。

(4)我行将转让所得款项直接归还我行授信,或将款项转入保证金账户形成质押并到期还款。

经办行在利用我行特别通道处臵标准仓单时,若采用“不经交易所结算货款的标准仓单所外转让”方式,应确保买方将处臵所得资金直接划入我行指定的结算账户。

仓单质押融资管理办法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仓单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发表时间:2012-09-19 13:50:07 来源:宁波大宗商品 交易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发展,鼓励交易商积极入市参与交易交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交易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仓单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其拥有的交易所注册仓单或拟交收仓单作为债权的担保移交给出借人。 第三条交易商取得的仓单质押资金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主要用于交易商短期资金周转,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第四条参与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交易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交易所资格审定并持有注册仓单或拟交收仓单的交易商;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 (三)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经营范围内应包括质押仓单所载商品的生产、使用或销售,并拥有稳定的货物来源和销售渠道; (五)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六)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企业主要股东和经营者无不良记录; (八)经合作银行评级授信,符合合作银行信用评级标准; (九)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十)在合作银行开有基本结算户或一般结算户。 第五条交易所、交易商与出借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仓单质押流程 第六条注册仓单质押融资,是指交易商将自有的未被冻结的注册仓单作为质押向出借人申请融资,出借人基于一定质押率向其发放短期融资。 拟交收仓单是指交易商在交易所基于买入订货而产生的相应债权。拟交收仓单质押融资,是指交易商以拟交收仓单作为融资申请基础,并承诺以交收后获得的仓单作为质押,向出借人申请融资,出借人基于一定比率为其提供支付交收款项的短期融资。 第七条注册仓单质押融资业务: (一)交易商与出借人签署《质押协议》和《借款合同》。 (二)出借人将交易商提交的《出质通知书》审核后给交易所,申请冻结该注册仓单。 (三)交易所冻结该注册仓单,签发《出质通知书确认函》给出借人。 (四)出借人放款给交易商。 第八条拟交收仓单质押融资业务:

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 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信贷业务管理,顺应市场形势,保障东川区联社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经区联社研究审议,根据东川实际情况制定了《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上报区联社。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 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顺应市场形势,大力开展新业务,保障东川区联社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联社营业部及各信用社所开展的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第二章仓单质押的设定 第三条标准仓单是指:指定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后,按统一格式制定并经有关部门注册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标准仓单的表现形式为《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有关部门依据《货物存储证明》代为开具。 第四条仓单质押业务是指现货市场上原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的工业、商贸等企业以其仓单所有权为质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短期借款的行为。 第五条仓单质押的种类和含义。 本办法规定的仓单质押贷款业务主要有两大形式。 一是现有存货的仓单质押贷款,其基本要点是:货主企业把货物存放在仓储企业中,然后凭货物仓储凭证——仓单向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根据货物的价值向货主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而由仓库代理监管货物。 二是拟购买货物的仓单质押贷款,即保兑仓业务,它相

大商所标准仓单质押流程

标准仓单银行质押融资业务流程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协助客户与商业银行办理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时,采用专用通道管理模式,即银行以总行名义向交易所申请取得质押登记及质权行使专用通道,用于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等业务。 目前,已与大商所签订有效协议并开通专用通道的银行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大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一、质权人办理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流程 1. 质权人为客户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前,需在专用通道下为客户开设编码。 2.质权人、出质人、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申请表(专用通道)》(见附件1,以下简称《质押申请表》)加盖印章,《质押申请表》一式四份。质权人授权人与期货公司人员持《质押申请表》、《质押担保合同》原件到交易所。 2.交易所核对质押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准确,检查申请质押登记的仓单是否处于流通状态。 3.交易所检查无误后,将对应的仓单由期货公司客户名下转让到质权人该客户名下,并予以冻结。 4.交易所在《质押申请表》上加盖业务印章,《质押申请表》一式四份,交易所、质权人、出质人、期货公司各留存一份。

二、质权人办理标准仓单解除质押业务流程 1.质权人、出质人、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申请表(专用通道)》(见附件2,以下简称《解除申请表》)加盖印章,《解除申请表》一式四份。质权人授权人与期货公司人员持《解除申请表》到交易所。 2.交易所核对解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3.交易所检查无误后,将冻结的标准仓单解冻,然后将仓单由质权人客户名下转让至期货公司该客户名下。 4.交易所在《解除申请表》加盖业务印章,《解除申请表》一式四份,交易所、质权人、出质人、期货公司各留存一份。 注:(1)质权人公章为质权人总行授权分支机构在交易所留存的印章。(2)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公章为期货公司在交易所留存的授权章。(3)质权人提交给交易所的质押担保合同为原件。

期货公司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及案例分析

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案例 一、产品定义标准仓单是指符合交易所统一要求的,由商品(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由指定仓库签发给货主的,并经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标准化实物提货凭证。 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的仓单作为质押担保向我行申请用于其正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所需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二、产品意义 标准仓单作为一种权利凭证,集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于一体,相对于其他质押品来说,标准仓单更加安全,流动性更强。此外,基于期货市场标准仓单还具有价值公开透明,监管便利、变现力强等优 势,因此,标准仓单作为质押物将使银行贷款更安全,它使银行不再单纯看重企业的财务报表,而是更加关注标准仓单价值的波动性,只要有标准仓单就能取得银行贷款。同时银行可借助期货市场成批开拓信贷客户,降低各种营销成本,增加获利。 三、产品特点 1、有效解决企业担保难问题,当企业无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又寻找不到合适的保证单位担保时,可以自有的标准仓单作为质押向我行取得贷款; 2、由于标准仓单的价值公开、透明、流动性强、易于变现,所 以该产品自偿性好,风险低;

3、能缓解企业因库存商品而造成的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状况; 4、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允许周转,可采取以仓单置换仓单的方式。 四、适用企业从事与其自有标准仓单商品品种相关联的生产、加工和贸易活动,并且需要短期资金周转需求的企业。商品品种包括棉花、大豆、菜籽油、糖、强麦、硬麦、玉米、塑料、铜、铝,黄金和锌等。 五、案例分析及业务操作流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某棉花公司是主营棉花收购业务的企业,规模属中小型,长期在新疆库尔勒租场收购棉花,直接供应石家庄周边各县、市的纺织厂,为我市棉纺织行业提供货源。去年,随着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面临为收购棉花缺少短期流动资金的困难。于是,该公司将所有资信材料备齐,向其他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但是却因为没有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而被拒之门外。这些银行的考虑是:该公司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和担保措施,信用不足,贷款风险较大。 该公司抱着试试看的心里找到建行,我行马上组织专业客户经理进行实地考察,经调查分析,由于该公司是一棉花贸易公司,而且棉花原料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阶段性库存比较多,所以该公司具有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大的特点,尤其是棉花存货较高,占压其大部分流动资金造成资金紧张。但是该公司也有自身的优势,其经营模式比较成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稳定,截至2007 年底,销售收入比去年增长60%,在我市批发行业中处于上游水平,市场前景较好。该公司存货棉花是大宗原材料商品,价格公开、透明,价值容易确定,并且依托期货交易所变现力较强,如果采取棉花的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既有利于缓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紧缺的问题,又有利于银行控制信贷风险。

非标准仓单

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内在机理 来源:作者:【仓单质押操作流程】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内在机理 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是融通仓项下的金融创新产品。仓单质押融资可分为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和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其主要区别在于仓单的出具方不同。标准仓单是指商品交易所出具的,在指定交割仓库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可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提货凭证,是一份承载商品交易所信誉担保的物权凭证。由于标准仓单的标准化程度高,商品交易所对其制单、物品品质、单据流通、仓储管理、信用评级、资产定价、风险预警等全程严格监管,使得标准仓单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因此,银行乐于接受标准仓单的质押融资业务。非标准仓单是由非商品交易所出具的,仓单的流动性同出具方企业的信誉直接相关,其变现能力不确定性高,因此融资能力差。多数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拒绝此类业务。当前仅有光大银行等少数银行涉足此类业务。 非标准仓单的质押融资行为具有以下内涵: 第一,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需求大。主要表现如下:其一,商品交易所交易商品品种严格受限,标准化仓单仅涵盖大豆、铜、铝等少数品种产品,多数产品无法做成标准仓单的形式,因而无法通过仓单质押方式来融资。其二,非标准仓单持有者的融资需求强于标准仓单持有者。因为标准仓单持有者可参与期货交易融资,非标准仓单持有者缺乏类似融资渠道[1]。 第二,非标准仓单涉及两项主要风险。一是货物风险。为防控风险,必须对非标准仓单质押项下货物的品质提出严格要求。该质押货物必须是品名规格明确、质量价格稳定、不易损耗、不易贬值、易于长期存储的货物。任何如易腐烂的果蔬食品、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等质量、品质、价格不稳定的货物不可质押。二是信用风险。为防范出质人设置仓储陷阱,恶意质押套现的行为,质权人必须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质、信誉,并设置严格风险控制程序,提高出质人违约的交易成本。为防范意外风险,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及相关人在办理质押手续时提供质押标的的保险证明,借助保险公司的力量对货物的价值做第三方审核与监督[2]。 第三,非标准仓单质押涉及关键三方当事人:出质人、质权人、物流中心。出质人为货物所有人,质权人为资本所有人,物流中心为第三方货物委托保管监护人。 2、非标准仓单质押操作业务流程: ①借款企业向银行申请非标准仓单质押授信。 ②银行、仓储企业、借款企业(出质人)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借款企业将仓单质押给银行,仓储公司代为监管货物。 ③仓储公司向银行出具质押书面确认文件,并在文件中声明在质押期间的仓单不接受挂

粮食仓单质押方法

粮食仓单质押 仓单是指仓储公司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权人的记载仓储货物所有权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随时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业务是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指定仓储公司,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进行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担保公司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的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担保业务。 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业务又有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业务和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业务。其主要区别就在于仓单的出具方式不同。标准仓单是特指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交易所注册,可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提货凭证。是由期货交易所的信誉作保证的物权凭证。标准仓单是期货市场的产物,其标准化程度高,并由期货交易所对标准仓单的生成、流通、管理、市值评估、风险预警和对应商品的存储(对指定交割仓库的资格认定、日常管理)等进行严格的监管。而且,期货交易所对标准仓单项下的商品品质有较高的要求,以及严格的质检系统,使得标准仓单具有很好的变现能力。因此,相对于普通仓单质押贷款而言,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更具安全性。因此,标准仓单一般为银行所直接接收,无需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非标准仓单是未经过商品交易所注册确认的仓单。其表现形式一般为仓储单位出具的入库单证。由于非标准仓单质押无商品交易所的信誉作为保证,因此风险性更高,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 东北地区是我国的主要粮食产区之一,大连作为东北三省的港口城市,担负着东北腹地与全国货物中转的重要职责。因此,每年有数以万计的粮食通过大连输送到国内国外。而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平台,也为大连成为全国粮食交易的中心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根据这一特点,我公司展开粮食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担保业务品种的尝试。 一、粮食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品种的主要特点: 1、较强的时间性。由于受到粮食收购季节的影响,粮食流通型商贸类企业的用款高峰期集中在每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3、4月份,在此期间,粮食类商贸企业项目较多,企业大多需要资金到产地收购粮食。正常情况下,这类型企业在每年的3月份以后就进入销售阶段,企业在前段时间投入的资金将陆续回笼。因此,该类型项目具有较为明显的时间性。 2、资金需求的大额度性。粮食流通企业在粮食收购季节对于资金的需求是很大的。粮食贸易类型的企业,本身的利润水平较低,企业大多依靠快速的流通性和运作上的规模化获得最大的利润。因此,这类型项目,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往往是越多越好。申请担保的金额往往都过千万元。

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14年7月4日审议通过,自 2014年8月8日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商品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标准仓单的管理,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仓单的注册、流通和注销等业务,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商品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仓库)、指定商品交割厂库(以下简称厂库)及指定质检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仓单 第四条标准仓单是指仓库或厂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提交仓单注册申请后,经交易所注册,可用于证明货主拥有实物或者可予提货的财产凭证。 根据申请注册的主体不同,标准仓单分为仓库标准仓单(以下简称仓库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以下简称厂库仓单)两种。 第五条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系统办理标准仓单的注册、交割、转让、充抵保证金和注销等业务。 会员或客户使用标准仓单向商业银行等第三方提供担保的,须向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质权登记手续。未经交易所办理质权登记的,不

得约束其他会员或客户等第三人。 会员或客户在开通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的商业银行将标准仓单质押后,经交易所批准,可在该银行的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下,建立不超过质押标准仓单数量的空头头寸。该头寸只能进行实物交割,不得平仓,但因交易所监管需要专项批准的除外。 在交易所开通标准仓单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的商业银行,出现会员或客户到期未归还仓单质押贷款时,可通过转让仓单或建立对应期货空头头寸以交割等方式处置质押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转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仓库标准仓单的生成包括交割预报、入库验收、质量检验、仓库申请注册及交易所办理注册等环节。 厂库标准仓单的生成包括厂库申请注册及交易所办理注册等环节。 经交易所注册的标准仓单,方可适用于与期货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标准仓单根据流通性质不同,分为通用标准仓单和非通用标准仓单两种。 仓库或厂库向标准仓单持有人承担质量及数量责任。标准仓单流通转让的,其载明货物的权利及风险相应转移。 第八条通用标准仓单是指标准仓单持有人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和程序可以到仓单载明品种所在的任一仓库或厂库选择提货的财产凭证。 适用通用标准仓单的品种包括小麦、PTA、菜油、菜粕、早籼稻、晚籼稻、甲醇、玻璃、白糖1。 1甲醇、玻璃品种适用通用标准仓单至505合约,白糖品种适用通用标准仓单至511合约。

上海交易所螺纹钢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指导手册第版优选稿

上海交易所螺纹钢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指导手册 第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1、标准仓单如何入库 (1)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标准合约

(2)标准仓单基本概念 标准仓单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生成后即以电子形式存在。指定交割仓库可以根据标准仓单所有人(以下简称仓单所有人)的申请,为其提供打印的纸质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货主名称(全称);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和件数; (三)储存场所; (四)仓储费(见附件); (五)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六)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七)标准仓单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3)仓单生成流程

标准仓单生成包括交割预报(入库申报)、商品入库、验收、指定交割仓库签发、确认等环节。 入库注意事项: (1)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当办理入库申报。 入库申报的内容包括商品的品种、等级(牌号)、商标、数量、发货单位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并提供各项单证。 客户应当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办理交割预报(入库申报)手续。 (2)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 货主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未经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商品不能用于交割。 (3)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根据期货交割的有关规定,对入库商品种类、牌号、数量、质量、包装及相关单证进行验收。 货主应当到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视为同意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结果。 验收合格后,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将入库检验的结果输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再由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制作标准仓单申请。 (4)交易所批准制作标准仓单后,指定交割仓库核对入库申报数据并制作仓单。指定交割仓库审核人员应当复核仓单数据。

银行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完整

中国民生银行分行 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企合作,规业务发展,根据《票据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信贷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仓单质押”即“仓单质押+押品处置”,是指银行办理承兑业务时,以货物仓单作质押,根据经销商货款回笼情况向 其发货;票据到期,经销商以销售回笼款偿还票据;销售回 笼款不足以偿还到期票款的,银行向经销商追偿并处置质押 仓单项下货物,以偿还票面金额超过销售回笼款的差额。第三条仓单质押业务具体操作环节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发放、贷后跟踪、到期解付四部分。 第四条此操作规程中提到的质押“仓单”为非标准仓单、货物提货单、汽车合格证或其它权利凭证。 第五条仓单质押业务操作必须执行四个原则: 1、借款人在我行综合授信项下的资金流和物流必须封闭运行,回笼 货款必须足额进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保证金; 2、当一定金额的资金进入保证金后,支行才能让对价金额的动产出 库或将对价金额的提货单提交(或确认)约定的提货人提货;3、必须始终保证“保证金余额+仓单及提货单的价值*质押率≥银承 汇票的承兑余额”的动态平衡; 4、保证金的资金,除用于到期承兑汇票兑付外,只进不出。

第二章条件与围 第六条经销商基本条件 1、主营业务突出,进销渠道通畅稳定、近三年连续赢利、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从事该行业经验五年以上;供货商的一级代理商或特许经销商或我行认可的生产厂商推荐的经销商; 2、经销商的上年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在我行信用等级评定为BBB(含)以上。 第七条经销商的风险提示 1、与生产商的合作关系是否稳定。体现为合作年限、代理商类型、价格优惠程度、供货的及时性等。 2、销售网络的是否健全。销售通畅,回款及时。 3、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销商的第一还款来源主要体现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 4、法定代表人的道德风险。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经历、嗜好、子女教育等。 第八条保管商基本条件 1、有工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专业从事仓储业。 2、仓储业务量大,管理规,经济实力较强,信誉好,具备一定违约责任承受能力,愿意并承诺配合银行监管质押存货并对银行负责。 3、保管商具有固定资产或长期租赁合同(长于我行授信1年以上且已付租金),保管商股东、管理层与借款人没有关联关系,借款人货物占保管商全部货物的比重低于30%。 4、保管商原则上应选择:国家储备保管商;海关保管商;期货

大宗商品融资业务

二、大宗商品融资类业务 按照巴塞尔协议的定义,大宗商品融资是对储备、存货或在交易所交易应收的商品进行的结构型短期融资,以商品销售收益偿还融资。与银行常见的流动资金贷款的管理看中客户资质与客户评级相比,商品融资主要看重融资标的,贸易渠道与对冲方式等商品本身的因素,对于企业的准入资质没有过高要求。广义上,只要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的对象是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企业,则该业务即属大宗商品贸易融资范畴;狭义的概念是指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即金融机构为大宗商品贸易商或生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案,以在企业的生产和购销活动中起到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缓释的作用。 大宗商品融资示例 现货交易融资 客户通过交易持有的大宗商品标准库存的方式,向中信证券融资。例如,企业A 拥有1万吨精炼铜,企业A可以一定价格将库存出售给中信证券,获得价格a*数量的资金,并约定到期之后以(a+约定溢价)的价格回购该精炼铜库存。中信证券协助企业A在场内或场外市场对该精炼铜现货头寸做全额反向套保,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租赁融资 由中信证券出资购买营运设备,并租给客户使用,客户定期向中信证券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中信证券,客户拥有使用权。例如,企业A需要一艘货轮运输现货,但资金量不足。企业A可以与中信证券签订经营租赁协议,由中信证券出资购买该货轮,并在协议期内出租给企业A使用。企业A 定期支付租金,租金与运费挂钩。

项目融资 由中信证券向矿山等资源类商品开采项目提供中长期融资协议,以矿山所有权和未来销售现金作为担保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例如,企业A拥有某矿山,但缺乏资金进行开发。企业A可以矿山所有权和未来现金流作为担保,向中信证券融资,未来可用现金或商品的形式偿还本金+利息。中信证券协助企业A在场内或场外市场对该矿山远期产量做全额套保,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大宗商品融资业务的风险 正常的融资贸易风险有限,因为在融资过程中,贸易商一般通过期货和衍生品市场进行价格保值。在信贷管理上,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较为严格,与此前两年的钢贸融资“重复质押、多方贷款”有本质不同。但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和可能带来的风险仍然不可忽视。 1、套现风险 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利用大宗商品融资方式来获得流动资金贷款,但此类贷款的利率比正常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一些,所以贷款资金很有可能会变

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区别和定义

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区 别和定义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Standard warehouse receipt) [] 什么是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是指指定交割在完成入库、确认合格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后,按统一格式制定并经交易所注册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交易所通过计算机办理标准仓单的注册登记、、交易、、注销等业务。标准仓单的表现形式为《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易所依据《货物存储证明》代为开具。标准仓单持有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交割仓库不同等级的交割商品提取货物。 [] 标准仓单的生成 这包括交割预报、、验收、指定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交易所签发等环节。具体做法如下: (1)货主发运入库换取标准仓单,须通过其委托的经纪会员提前向交易所申报计划,内容包括品种、等级(品牌)、数量、发货单位、发货站(港)、车(船)次、装运日期、预期到达日期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

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根据就近入库原则,按照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开出《入库通知单》。货主须按交易所指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未办理交割预报入库的货物不能用于交割。《入库通知单》自开出之日起30日内有效。 (2)指定交割仓库必须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的种类、、质量、包装及相关凭证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交割商品入库验收报告单》(一式三份,货主、指定交割仓库和交易所各执一份),并开具标准仓单。 (3)进库商品的数量、质量以指定交割仓库实际验收结果为准。货主应到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视为同意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结果。 (4)指定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一张标准仓单的数量必须是一张合约最小交割单位的数量; 2) 标准仓单所示商品的质量、包装等条件必须符合交易所有关规定; 3) 同一标准仓单所示商品必须是同一品种、同一生产厂(同一产地或同一批次)、同一牌号或同一等级; 4) 认真填写应由指定交割仓库填写的有关内容,字迹清楚,涂改无效;

仓单质押模式

仓单质押模式 2009-10-14 来源:互联网作者: 标签: 专题导航 创新商业模式之物流金融 随着物流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传统的物流业务,如仓储、运输等,其利润率已越来越低,整个行业也在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从本期开始,万联聚焦将对新的物流业务模式进行整理与探讨。本专题围绕物流金融展开,物流企业在物流服务中增加了金融服务,把金融与[详细] 摘要:如何突破资金“瓶颈”,促进第三方物流,特别是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不仅是物流企业界关注的焦点,也是金融业热衷的话题。仓单质押业务成为了一种具有多边三赢性质的新兴业务。仓单质押模式a 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采购与产成品销售普遍存在批量性和季节性特征,这类物资的库存往往占用了大量宝贵资金。融通仓借助其良好的仓储、配送和商贸条件,吸引辐射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作为其第三方仓储中心,并帮助企业以存放于融通仓的动产获得金融机构的质押贷款融资。融通仓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可信赖的质物监管,还帮助质押贷款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并有效融入中小企业产销供应链当中,提供良好的第三方物流服务。 仓单质押模式a三方盈利分析 供方企业: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可作为抵押的固定资产有限,所以从银行方融资规模较小,而股票,债券融资方式在中国这样的证券市场环境不能满足企业发展和运营的资金需求。然而,企业的流动资产如存货、权利单证(如,仓单、提单、应付和应收单据凭证等)往往会占企业总资产的较大比例。通过仓单质押模式可以让企业通过流动资产实现融资。除此以外,企业借助专业的物流公司仓储中心可以节省仓库建设与管理费用。 银行:传统银行贷款业务固定资产抵押贷款,而在仓单质押模式下实现了,流动资产贷款,为解决银行“存贷差”开拓了新的放贷模式。一方面,银行减少了“存贷差”产生的费用,另一方面,产生借贷利差。银行获得收益。 物流企业:物流企业的收益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存放与管理货物向供方企业收取费用;第二,为供方企业和银行提供价值评估与质押监管中介服务收取一定比例的资费。 实例:2003年,中储有20家单位开展了仓单质押业务,质押监管的授信额度突破了20亿元,质押产品期末库存数量占整个公司期末库存的22%,产品涉及黑色、有色、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九大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中信实业银行、广发银行、广大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都与中储建立了合作关系。中储目前提供的物流金融业务主要有:现有存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模式a)、异地仓库监管质押贷款(仓单质押模式b)、授信融资等。2003年,仅中信实业银行一家,给予中储的授信额度达到10亿。

标准仓单银行质押融资业务指引

标准仓单银行质押融资业务指引 () 目录 第一章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开通 (2) 一、银行申请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资格应提交材料 (2) 二、银行开通质押专用通道应提交材料(表格见附件3) (2) 第二章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办理 (3) 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流程 (3) 二、标准仓单质押解除流程 (3) 三、卖方申请在银行的质权行使通道下划转一次性交割货款 (4) 四、卖方申请在银行的质权行使通道下划转滚动交割货款 (4) 五、买方客户或会员申请将买入标准仓单银行质押 (5) 第三章仓储费、交割增值税发票流转 (6) 一、标准仓单质押期间仓储费收取 (6) 二、交割手续费 (6) 三、交割增值税发票流转 (6) 第四章违约处置流程 (7) 一、标准仓单转让违约处置 (7) 二、标准仓单注销违约处置 (7) 附件1 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客户专项授权书 (9) 附件2 《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处置申请表(专用通道)》 (10) 附件3 开通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材料清单 (11) 附件4:开通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材料清单-所需表格 (13)

第一章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开通 一、银行申请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资格应提交材料 (一)开通质权行使通道的申请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理由、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准备情况。 (二)申请银行的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公司性质、经营范围及规模、股东情况、机构设置情况、业务发展特色等; (三)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 (四)最新企业年度报告; (五)遵守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有关规定的承诺书; (六)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银行开通质押专用通道应提交材料(表格见附件3) (一)银行授权某一分行或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的授权书; (二)承办分行或部门开展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的相关印鉴; (三)办理业务使用印鉴及办理人员备案; (四)开通会员服务系统电子划款业务、开设专用资金账户相关申请表格; (五)办理数字证书、开通会员服务系统和电子仓单系统及权限申请等相关书面材料; (六)最新年检的总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仓单质押的实施风险及防范

仓单质押的实施风险及防范 仓库和银行、货主企业之间都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一种是作为银行的代理人,监管货主企业在仓库中存储货物的种类、品种和数量等;另一种是作为货主企业的代理人管理仓库中货主企业的货物,包括管理货物的进出库,确保仓储货物的安全、防潮、防霉等。正是由于存在这种三方的代理关系,仓储企业实施仓单质押业务有许多潜在风险。 一是客户(货主企业)资信风险。在选择客户时一定要谨慎,要重点考察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反映企业经营状况是否正常的最直接指标是主营业务的增长率,因此选择客户的主营业务增长率要大于零,最好大于该行业的平均增长率。再者,还要考察客户的资产负债率,一般而言,资产负债率控制在30%左右是企业财务状况稳健的表现,但随着市场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提高,这无疑增大了企业的破产风险,因此选择客户的资产负债率应小于50%。除经济实力外,良好的信用是企业履约的必备条件。评估担保对象的信用状况主要依据担保对象的历史履约情况和履约意愿来判断,具体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应调查客户偿还债务的历史情况,其次,分析客户在以往的履约中所表现的履约能力;最后,应调查客户履约是处于自愿,还是被采取法律诉讼或其他行动的结果。凡有不良信用纪录的,应杜绝与其合作。 二是质押商品的种类要有一定的限制。要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

大豆等,同时还要考察货物来源的合法性,对于走私货物和违禁物品要及时举报。 三是要加强对仓单的管理。虽然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了仓单上必须记载的内容: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间、仓储费、仓储货物保险情况、填发人、填发地点和填发时间。但目前我国使用的仓单还是由各家仓库自己设计的,形式很不统一,因此要对仓单进行科学的管理,使用固定的格式,按制定方式印刷;同时派专人对仓单进行管理,严防操作失误和内部人员作案,保证擦仓单的真实性、唯一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加强对质押货物的监督管理。仓储企业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一般要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对质押货物的保管负责,丢失或损坏由仓库承担责任。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履行对银行的承诺,仓储企业要加强对质押货物的监管,保证仓单与货物货单一致,手续完备,货物完好无损。 五是要注意提单风险。对于同一仓单项下的货物在不同时间提取的情况,要依据货主和银行共同签署的“专用仓单分提单”释放,同时按照仓单编号、日期、金额等要素登记明细台帐,每释放一笔,就要在相应仓单下作销账纪录,直至销售完成为止。 业务特点: 1、多适用于商品流通企业; 2、有效解决企业担保难问题,当您无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又寻

仓单融资

创新型仓单套保与融资是将仓单融资和套期保值结合在一起,利用期货风险管理优势,对产业客户的仓单标的物予以保值。在期货公司开展现货业务的具体项目操作中将金属企业、期货公司、银行、仓储等多个层面组合在一起,形成“多位一体”的期现结合业务模式,在当前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目前,创新型金属仓单套保融资业务主要涉及铜、铝、铅、锌和白银五个品种,2012年年底一经推出,就引起有色金属产业客户的关注,江铜国际、五矿等 近20家有色金属企业成为首批签约客户。 创新型仓单保值融资业务特点 传统的仓单质押业务分为场内仓单质押和场外仓单质押两种模式。其中场内仓单质押所质押出的贷款仅能在交易所内部作为期货交易保证金流通,大大限制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用途。而场外仓单质押受到质押品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质押率最高只能达到50%—70%。 与传统仓单质押不同,创新型仓单保值融资由金属相关企业以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标准仓单或仓储机构认证的纸质非标准仓单,向银行申请融资,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期货套保头寸,由期货公司通过技术的解决方案对相应期货头寸实现实时、安全和有效的价值监控,利用期货市场对现货进行套期保值,锁定货物价值,从而解除了银行对于质押物价格下跌的后顾之忧。与传统质押融资相比,创新型仓单保值融资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仓单质押融资标的扩展到非标准仓单 这一业务为非标准仓单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现货企业提供了较为广阔的融资空间和市场,使得期货融资由期货市场向现货延伸,惠及更多的矿山及下游加工贸易企业。仓单套保融资业务在实施中为实体企业提供了更广泛的参与空间。仓单种类与资金使用限制被取消,企业进入该项业务的门槛降低,也进一步降低了市场融资成本。 2.提高企业的质押率 这里的质押率指的是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价差大、价格波动幅度比较大、价格趋跌时,质押率相对会低一些。反之,质押率会高一些。银行设定质押率,一方面是为了防范违约风险,另一方面是为了弥补借款人违约后的损失和处理质押品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国内传统的仓单质押融资,目前的质押率通常仅在50%—70%,但引入期货套期保值之后,创新型仓单套保 融资业务的质押率最高达90%。质押物利用套期保值加以对冲之后,质押率显著提升,企业能够贷到的款项金额放大,进一步增加融贷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3.可容忍现货价格最大跌幅扩大到30% 创新型仓单保值融资业务对可容忍现货价格最大跌幅由10%上升为30%,主要因为该业务把原来存货质押改变为权利质押,原来传统的场内保证金改为场外融资,而银行为获得存货不用再走司法程序,可以持仓单对质押物直接进行处置,降低了风险。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贷款额度的申请和追缴贷款比率的风险。仓单套保融资业务在实施,银行也不再单一依赖现货价格的波动评估企业质押的信用资质,而是将期现盈亏综合考量,使银行

期货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探析-最新范文

期货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探析 【摘要】开展期货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是商业银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内在需求,是期货市场发展的润滑剂。但同时也存在着风险。要对贷款过程的每个环节认真分析,制定应对策略。 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的现实需求及发展现状 (一)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是商业银行发展创新、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内在需求 首先,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有利于商业银行规避经营风险。金融风险的存在将促进质押融资的发展,为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供良好契机. 其次,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银行业面对人世后带有混业经营背景的外资银行的挑战,应开展银期合作,以求在同业竞争中赢得先机。 另外,长期以来由于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约有80%的中小企业存在贷款难和融资难的问题,探索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对帮助有产品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 (二)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是期货市场快速发展的润滑剂 标准仓单是指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人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后,按统一格式制定并经交易所注册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交易所通过计算机办理标准仓单的注册登记、交割、交易、质押、注销等业务。标准仓单的表现形式为《标准

仓单持有凭证》,交易所依据《货物存储证明》代为开具。标准仓单持有入可选择一个或多个交割仓库不同等级的交割商品提取货物。标准仓单具有流通性好、价值高的特点,因而,商业银行对期货市场标准仓单抱有很大的热情。 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普遍开展了标准仓单质押业务,规定持有标准仓单的会员或交易所认可的第三人可办理仓单质押,以该品种最近交割月份合约在其前一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价计算其市值,质押金额不超过其市值的80%。但这种业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该业务以头寸形式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只能用于期货交易,相应的手续费、交割货款、债权和债务只能用货币资金结清;交易所按同期半年期贷款利率收取质押手续费,风险的承担者只有交易所,比较单一;仓单质押释放的交易头寸只能用于某交易所的期货交易,不能在整个期货市场流通;对某些套期保值者或现货购买商来说限制了其进一步购买现货的能力。 上述两方面的因素,为商业银行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提供了有利条件。 国内商业银行开展仓单质押贷款的有效模式 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是一项新的金融业务,部分商业银行探索并试办了仓单质押业务。在该项业务中,直接参与的有质权人、出质人、中间服务人三方。其中,中间服务人有交易所、经纪公司、交割仓库、回购担保公司等。直接参与三方作为贷款资金的提供方、资金使用方和保证该项业务正常运转方,有不同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具体体现在

浅析仓单质押的实施风险及防范

遇到担保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914420876.html, 浅析仓单质押的实施风险及防范 【仓单质押融资】浅析仓单质押的实施风险及防范 仓库和银行、货主企业之间都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一种是作为银行的代理人,监管货主企业在仓库中存储货物的种类、品种和数量等;另一种是作为货主企业的代理人管理仓库中货主企业的货物,包括管理货物的进出库,确保仓储货物的安全、防潮、防霉等。正是由于存在这种三方的代理关系,仓储企业实施仓单质押业务有许多潜在风险。 一是客户(货主企业)资信风险。在选择客户时一定要谨慎,要重点考察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反映企业经营状况是否正常的最直接指标是主营业务的增长率,因此选择客户的主营业务增长率要大于零,最好大于该行业的平均增长率。再者,还要考察客户的资产负债率,一般而言,资产负债率控制在30%左右是企业财务状况稳健的表现,但随着市场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提高,这无疑增大了企业的破产风险,因此选择客户的资产负债率应小于50%。除经济实力外,良好的信用是企业履约的必备条件。评估担保

对象的信用状况主要依据担保对象的历史履约情况和履约意愿来判断,具体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应调查客户偿还债务的历史情况,其次,分析客户在以往的履约中所表现的履约能力;最后,应调查客户履约是处于自愿,还是被采取法律诉讼或其他行动的结果。凡有不良信用纪录的,应杜绝与其合作。 二是质押商品的种类要有一定的限制。要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大豆等,同时还要考察货物来源的合法性,对于走私货物和违禁物品要及时举报。 三是要加强对仓单的管理。虽然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了仓单上必须记载的内容: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间、仓储费、仓储货物保险情况、填发人、填发地点和填发时间。但目前我国使用的仓单还是由各家仓库自己设计的,形式很不统一,因此要对仓单进行科学的管理,使用固定的格式,按制定方式印刷;同时派专人对仓单进行管理,严防操作失误和内部人员作案,保证擦仓单的真实性、唯一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加强对质押货物的监督管理。仓储企业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一般要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对

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案例

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案例

目录 一、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3) (一)简略流程 (3) (二)详细流程 (4) 1、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4) 2、以上海期货交易所拟交割所得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5) 3、以郑州(或大连)商品交易所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6) 4、以郑州(或大连)商品交易所拟交割所得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7) (三)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与一般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的主要差异 (8) 1、需由期货金融部出具质押物意见 (8) 2、通过交易所系统办理质押登记 (8) 3、质押物价值的确定参照期货价格 (8) 4、贷后每个交易日需进行风险监控 (9) 二、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案例 (9) (一)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案例 (9) 1、业务申请 (9) 2、审查审批 (10) 3、签订合同和协议 (12) 4、质押登记 (13) 5、贷款发放 (15) 6、仓单价值管理 (16) 7、质押解除 (17) (二)以郑州(或大连)商品交易所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案例 (20) 1、业务申请 (20) 2、审查审批 (20) 3、签订合同和协议 (23) 4、质押登记 (24) 5、贷款发放 (27) 6、仓单价值管理 (28) 7、仓储费代缴 (30) 8、质押解除 (30)

兴业银行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案例一、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一)简略流程

(二)详细流程 1、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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