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冀安监管应急〔2010〕7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设备、设施和场所。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动态监控,联网监测预警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和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及时互通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实行信息资源共享。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范围:

(一)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或者单个贮罐;

(二)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烟火剂、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或者单个库房;

(三)生产、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烟火剂、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生产场所;

(四)输送可燃、易爆、有毒气体的长输管道,中压以上的燃气管道,输送可燃、有毒等危险流体介质的工业管道;

(五)蒸汽锅炉,热水锅炉;

(六)易燃介质和介质毒性程度为中度以上的压力容器;

(七)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有煤尘爆炸危险、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6个月、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煤矿矿井;

(八)金属非金属地下矿井,包括瓦斯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九)全库容大于一百万立方米或者坝高大于三十米的尾矿库;

(十)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重大危险源。

第七条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用

先进技术,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系统,掌握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信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监测预警,对监控设备设施、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的分级:

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等级按其危险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重大危险源级别评定,依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试行办法》进行划分。

第二章辨识与安全评估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情况,确认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对确认结果负责。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承担安全评估任务的评价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及所作结论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并客观公正,建议措施具体可行。

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四)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类型及危害程度;

(五)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

(六)重大危险源等级;

(七)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

第十一条一级重大危险源每1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二级重大危险源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第三章登记建档、备案与核销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评估后的重大危险源及时

登记建档。登记建档、备案时,应提交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相关技术资料;

(四)检测及监控措施;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与演练;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七)重大危险源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后5个工作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的主要内容发生改变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上报备案。

第十四条对已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核销申请;核销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

第十五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备案和核销工作,并将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和核销工作,并将一级重大危险源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和核销工作,并将一级重大危险源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和备案证由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统一监制。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信息标识牌。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危险源信息变更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重大危险

源应急预案应按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写,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根据《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安办〔2009〕13号)的要求,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人员,并结合实际,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演练时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评估、总结,修改、完善预案,报安监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后

的影响范围、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周边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掌握相关应急知识,能熟练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

第二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或者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从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后,应当迅速向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具有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

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危险能量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测和检验,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存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所在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明确负责人,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进行巡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十八条在重大危险源场所进行施工等作业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

第五章安全监控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与管理,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巡检并做好记录,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应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部署与所在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测预警系统联网,并确保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和监控设备、设施有效运行。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管理的实施方案。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

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并落实监控责任。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电子信息台帐和

档案,并随时根据变化更新重大危险源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监控。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巡检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危险物品有关参数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重

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

理工作的领导,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协调、解决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设区市及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测预警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分级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预警信息,为迅速响应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信息实

施动态管理,掌握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信息。把生产经营单位集中监控系统与远程监测预警系统的联网纳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重要内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第三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实行分级报告备案制度。

第三十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

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评估、检测、备案工作。乡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应加强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和评估备案。

第三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根据职

责范围定期与不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重大危险源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分级、备案情况;

(四)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和监控设备、设施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七)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八)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九)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十)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一)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二)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第三十九条各级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

他部门,应加强协调、相互支持、共同配合,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和要求,及时通报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

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举报。接到报告、举报的部门应当按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样本)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重大危险源 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省建科建设监理 二0一三年月日

××××××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二. 总则 三、监理依据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二)安全报审制度 (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五)定期检查制度 七、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九、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十、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十一、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方法告知书 十二、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容

××××××工程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地质勘察单位: 6、承建单位: 7、总建筑面积: 8、层数: 9、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抗震设计烈度为7度,耐火等级一级。 10、结构类型: 重大危险源: (1)大型机械装、拆; (2)脚手架搭、拆过程; (3)井架搭、拆过程; (4)模板支撑、拆除; (5)高处作业; (6)起重吊装; (7)基坑支护; (8)施工用电; 二、总则 目前我国的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其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业;建筑业每年发生大量的工伤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力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行业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伴随着各类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立面造型多样化,高、大、新、特、奇、难等特点的建筑越来越多,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涌现,

工贸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4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工贸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工贸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三、定义 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内容,对如下内容进行定义解释: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险,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四.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望洲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望洲家园) 重大危险源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湖北东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二. 总则 三、监理依据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二)安全报审制度 (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五)定期检查制度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八)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七、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望洲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望洲家园)2.建设地点: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望洲岗路和镇静山路交叉口 3.建设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宜昌基地管理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司4.设计单位:广州南方建筑设计研究院 5. 监理单位:湖北东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 质监单位: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葛洲坝分站 7. 安监单位: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葛洲坝分站 8.施工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9.项目概况: 注:1#~3#楼设有负二层裙房,4#、5#楼设有架空层。 10. 总投资:约3659.04万元。 11.工程项目特点: 施工场地位于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望洲岗路和镇静山路交叉口。场地地形起伏较大,总体趋势为北高南低。场地地质构造属扬子准地台,江汉坳陷构造单元,基岩为白垩系红色砂岩、砾岩、泥岩等,内陆河湖相碎屑堆积,埋深较浅,基岩倾向南东、倾角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0号 新修订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九年六月八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总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和上市公司,下同)及其下属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分(子)公司和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但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不得委托实施。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下列单位: 1.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单位; 2.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联合生产企业及其矿山生产单位; 3.其他非矿山企业中从事矿山生产的单位。 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者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包括氧化铝厂赤泥库,不包括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及电厂灰渣库。 地质勘探单位,是指采用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对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进行勘探作业的单位。 采掘施工企业,是指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工程施工的单位。 石油天然气企业,是指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的单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 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监理细则。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白沙分院建设项目加固办公楼、金融中心办公楼工程 1.2 建设地点 河南省综合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内,郑开大道南,文华路北,雁鸣路西,清正路东。 1.3 建设工程组成及建筑规模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建设项目为检测加固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约21656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2层。金融中心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约32392平方米,地上19层,地下2层。施工内容包括桩基工程,抗浮锚杆,基坑支护、基坑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1.41岩土工程条件 根据本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本场地的主要地层如下:其分布如下:第①层粉砂(Q4al):褐黄色,湿,松散~稍密,砂质均匀,由石英长石云母组成,分选性

稍好,顶部约50cm为耕植土,标准贯入锤击数平均值10.4击,层厚2.00~5.30米,广泛分布于各孔顶部。 第②层细砂(Q4al):褐黄色,湿,稍密,以石英,长石为主,级配较好,分选性稍好。层厚2.00~5.30m。 第③层粉土(Q4al):灰褐色,湿,中密,土质不均匀,含粉砂层和粉质黏土层,局部夹③-1粉质黏土层厚度较大,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切面无光泽,摇震反应中等,有臭味,经室内炭含量分析,其含炭量3~4%,由于该层含粉质黏土和粉砂层,使得土层物理力学性质不均匀,土试样指标的离散性较大,局部地段缺失。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最新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WHNYLM/ZD-020-2015 第一条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各厂、部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监督、检查等内容。 (三)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场所或设施)。 (四)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五)利民公司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六)利民公司焦化厂化产车间粗苯工段1#、2#粗苯储槽为三级重大危险源,500米范围内划分为重大危险源区域暨整个化产区域为重大危险源区域。 第二条组织与职责 (一)委托第三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安健环部负责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二)焦化厂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监控。

(三)生产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工艺管理。 (四)机电动力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设备管理。 (五)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职权范围内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一)公司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二)公司每三年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 (三)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结果负责。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生产过程、危险物质的描述; 2.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 3.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4.可能发生最严重事故的情况、可能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安全组织管理和工程技术措施; 7.应急救援措施; 8.安全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安全评价报告》应做到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六)当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各厂、部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新的安全评价。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得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得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得控制要求与对策。 2)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得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得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2)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得整改落实情况与必要得新议程,对所发现与提出得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与责任人员。 3)会议中提出得要求与决议应形成书面得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得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得与差得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得经验与做法,对典型常见得安全隐患进行

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得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就是否汇签,总工就是否审批与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得审批,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与专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专项方案就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得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内容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确定。 (4)凡就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2)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得危险源,就是否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参照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中“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并制定相应得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应交底记录。 (4)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实施前得落实情况并对检查验收情况与结论留有书面得记录。 (5)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应按制度得规定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存在的潜在的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事故的情况及因素。 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应根据危险源可能演变成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损失的程度进行分级监控管理,一般情况下,可分为3—5级,5级最重,3级较轻(1-2级属一般危险危害因素)。 3、实行“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 4、重大危险源是当发生事故时会产生重大人身伤亡损失或重大设备(设施)经济损失的施工场所为重大危险源。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分析,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1)5吨以上油库; (2)乙炔瓶、氧气瓶;

(3)高度10米以上载重0.5吨(载人2人以上)临时提升吊笼; (4)高度10米以上,面积10平米以上排架、平台、栈桥; (5)大型高边坡和基坑施工; (6)大型高处临空施工; (7)大型地下工程开挖; (8)竖井斜井施工; (9)汛期水上施工; (10)其它重要设施的施工。 5、工程项目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技术措施等,排查工程项目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从而确定该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立项监控。 6、重大危险源应急防范: (1)未发生险情情况下的防范应是主动积极严肃的,应有完善的检查、检测,观测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各项工作应通过有效措施下达实施。 (2)发生险情预兆情况下的预警应急防范主要措施有:a.及时排查险情,控制险情发展。b.按确定的应急方案严格实施,加强监控、加密监视观测、专人防守。C.必要时及时撤离人员、设备、设施。 (3)险情发展扩大情况下的应急防范。险情发出预警信号后,又有新的发展和扩大,要意识到可能是事故即将发生的临界状态,应迅速进行人、机、设施的撤离,并做好警戒和组织工作; (4)险情释放和险情解除情况的应急防范:险情释放和险情临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79150

GD22020□口 锦绣华虹二期(A1、A2、A3 A4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总监等编与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_ 审批: (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 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公司

201年月日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江门市建设局颁发的“关于印发《江门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建[2007]第209号,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专业工程特点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锦绣华虹二期(A1、A2、A3 A4座)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鹤山市区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广东华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承包单位: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公司 ⑹项目总监:胡中标__________ 2、本工程重大危险源清单(执行:“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件)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f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f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 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 程。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973-68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重大危险源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

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四)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五)起重吊装工程 (六)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七)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_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实习报告】 下面是分享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花样年·大溪谷项目重大危险源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写: 审核: 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二. 总则 三、监理依据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二)安全报审制度 (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五)定期检查制度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八)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七、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花样年·大溪谷项目 2、工程地点:成都市蒲江县 3、建设单位:花样年(成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四川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6、监理单位: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 (1)大型机械装、拆; (2)脚手架搭、拆过程; (3)模板支撑、拆除; (4)高处作业; (5)起重吊装; (6)基坑支护与降水; (7)施工用电; (8)土方开挖。 二、总则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监理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9、《安全带》GB6095—1985。 四、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五、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通用版)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通用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苏地2016-WG-76号地块项目 工程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华亭路西 建设单位:苏州首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市恒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桩基单位:江苏地基工程公司 建筑面积:35088.62㎡

结构类型:桩孔灌注桩桩基、剪力墙结构。1号楼地上11层,地下1层;2号楼地上26层,地下1层。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监理规划 2、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方案 3、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4、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有关规定; 三、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本工程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他施工活动。重大危险源包括以下内容(本工程涉及的加粗斜体):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最新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洗煤厂范围内,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 3 职责 3.1 厂长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2 安检科负责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建立档案、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及日常监管工作。 3.3 厂长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必要的设备、设施资金方面的投入。 4 程序 4.1术语和定义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单元: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临界量: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储存单元: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混合物:由两种或者多种物质组成的混合体或者溶液。 4.2辨识、分级与评估 4.2.1 辨识 1)依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本厂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2)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单元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②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S=q1/Q1+q2/Q2+…+ qn/Qn ≥1 式(1) 式中:S —辨识指标; q1,q2 …qn —每种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 Q1,Q2 …Qn —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 4.2.2 重大危险源的分级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 作为分级指标。 1)R 值的计算方法 式中:R —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标; ???? ? ?+???++=n n n Q q Q q Q q R βββα222111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6052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Major danger source safe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2)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

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2)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3)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应组织安

重大危险源旁站监理制度和方案

目录 一、总则 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三、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四、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4、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5、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7、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8、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五、安全监理工作资料整理 六、安全监理及安全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附表一:常见危险源及其控制对策 附表二:安全监理工作台帐清单分类要求附表三: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旁站监理制度和方案 一、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关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履行郑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建立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监控和管理工作,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安全监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严格监督” 安全监理目标: 1、重、特大安全管理监理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人身伤害事故。 3、严格监督,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的规定,提高业主满意度。 4、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三、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①、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②、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③、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请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④、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⑤、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新版)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范围整个厂区职责生产部,生产车间,生产人员程序 1生产部职责 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1.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车间 2.1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

应急器材。 2.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车间 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7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

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

光大·维也纳国际 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 编写: 审批: 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目录 一、项目概况 (2) 二. 总则 (2) 三、监理依据 (3)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3)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3) (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3)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4)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4) (一)安全会议制度 (4) (二)安全报审制度 (5) (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6)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6) (五)定期检查制度 (7)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8) (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9) (八)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3) 七、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 (14)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项目特征 1、项目名称: 光大维也纳国际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 玉林市文体路与玉东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3、建设单位(简称业主或甲方): 玉林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北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5、设计单位: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勘察单位: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 8、总建筑面积:地上220430.89M2,地下50499.65M2。 9. 项目总投资: 人民币约4亿元 重大危险源: 1.模板支撑、拆除; 2.高处作业; 3.起重吊装; 4.基坑支护与降水;

5.施工用电; 6.土方开挖。 二、总则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监理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9.《安全带》GB6095—1985。 四、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五、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 组织编制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 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 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 组织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6.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如何。 2. 对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 对重大危险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45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范围整个厂区职责生产部,生产车间,生产人员程序 1生产部职责 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1.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车间 2.1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

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 2.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 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车间 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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