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企业年金方案(修订版)

中国中煤能源企业年金方案(修订版)
中国中煤能源企业年金方案(修订版)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修订版)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盖公章和工会章)

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 日期:

附件2

企业首席代表

签章:

日期:

目录

释义

3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

5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7

第四章账户管理

9

第五章权益归属

10

第六章基金管理

12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

第八章方案的调整和终止

15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5

第十章附则

15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2年第21号公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时间:2012年06月01日】【来源:审计署办公厅】【字号:大中小】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煤集团2009年4月由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改制成立,注册资本155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41家,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坑口发电、煤机制造、煤矿建设、煤层气开发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据中煤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中煤集团资产总额1725.61亿元,负债总额706.8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18.77亿元;当年营业收入960.17亿元,利润总额121.23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煤集团本部及所属6家企业,涉及资产量占中煤集团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中煤集团近年来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多计利润、未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煤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18669.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1%;少计负债2896.2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04%;多计利润5513.7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0.45%。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煤集团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所属单位涉嫌经济违法案件线索1起,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10年,中煤集团及部分所属企业存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关联交易事项抵销不充分、未及时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结转收入、未确认房租收入等问题,造成少计资产18669.28万元、少计负债2896.24万元、少计所有者权益15773.04万元、多计利润5513.7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煤集团及相关企业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在2011年决算中将之前未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4家企业纳入合并范围并上报国资委审核备案,对内部交易作了充分抵销。 2.2008年至2010年,中煤集团通过煤炭回购、重复交易等方式,多计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各14.03亿元,其中2010年多计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各2.6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煤集团已停止此类不规范做法,制定了《煤炭物流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炭外购资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外购贸易行为。 3.2010年,中煤集团及部分所属企业存在费用跨期入账、费用列支与实际不符、记账凭证与原始发票不符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煤集团和部分所属企业规范了发票的填制要求,完善了审批程序和内控审核流程,并督促各部门和职工及时报销。 4.2010年,所属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少结转半成品成本差异等936.61万元;未将2010年4月收到的商标奖励款3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2003年以前年度减免的教育费附加371.06万元长期挂账。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5.2008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北京中煤机械装备公司办公楼未缴

某企业年金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我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建立国家倡导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第三条企业年金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情况建立的,旨在为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本方案将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通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提高职工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职工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

(三)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四)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组合,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计划参加人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职工可以加入本方案: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试用期满且成功转正。 (四)经本公司和本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职工加入计划的程序 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职工参加本计划的资格,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自动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经本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签章确认后交由本计划的受托人办理相应的加入手续。不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需向本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

企业年金方案(方案).doc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员工后顾之忧,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 20 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 23 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 2004]81 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 2005 ] 98 号)的精神,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公司及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愿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须与公司签定协议。 第三条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即公司将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入司司龄和贡献大小来进行年金分配,以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2 .调整原则。即企业年金发展与公司经济效益、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及企业经营状况适时调整年金缴费水平。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企业年金实施范围: 试用(或见习期)满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在职员工。 第三章缴费和分配办法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两项组成: 1 .公司缴费; 2 . 企业年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 第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由本公司承担,按以下方法计提: 1 .本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情况,自主决定企业年金缴费提取比例,但年金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2 . 公司缴费在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在本年度的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最高的缴费金额不超过全体职工平均数的5倍。 3 .今后如果需要调整缴费比例,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应由职工与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第七条缴费方式 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采用年结形式,即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时将全年度的年金总额一次性划入员工个人帐户。 第八条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即完全积累模式,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建立个人账户。按本规定划入个人账户中的累计金额及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公司及他人不得挪用。

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23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4] 81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2005] 98号)的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实施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企业职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 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企业根据员工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和领取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 3、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水平的高低。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参加本计划: 1、本企业职工; 2、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一般为1年); 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参加职工的权利: 1、有权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内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上的供款; 5、由于公司内部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企业年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参加职工的义务: 1、参加职工需如实向内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 3、如果发生与企业年金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资金筹集方式与缴费办法 第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企业年金

中国央企煤炭集团名录

中国央企煤矿名录 目前,我国中央企业共有生产、建设煤矿279处,年产能9.30亿吨。2010年,央企所属煤矿原煤产量7.11亿吨,占全国原煤总产量的21.9%。全国年产能1000万吨以上的煤矿中,央企所属煤矿有33处,占89%。 《中央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年度报告(2010年度)》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央企业投资经营煤炭开采的企业有16家,除了以煤炭开采为主业的神华集团和中煤能源集团外,有电力企业6家,投资、房地产、钢铁、科研、铁路、军品贸易、化工、农业企业各1家,共涉及8个行业。其所属煤矿分布在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宁夏、甘肃、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 除神华集团和中煤能源集团以外,其余14家涉煤央企中,2010年原煤产量超过千万吨的有6家,分别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5392万吨、华能集团4886万吨、国电集团2653万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582万吨、国家电网公司1752万吨、大唐集团1140万吨。规划年产能超过千万吨的则有8家,其中华能集团、中电投集团和国家电网公司生产、建设矿井总产能均超过了7000万吨。

利东二号露天煤矿矿山数字化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的建设目标是,打造世界一流的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畅通、高效的数字化管理是一流矿山的重要内容。锡林浩特矿业公司高度重视矿山数字化建设,将矿山数字化建设列为今年重点科技项目。2009年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数字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企业门户系统、Biee报表综合查询系统、EAM资产管理系统、GPS卡车调度系统、FMIS财务管理系统、OA协同办公系统、CCS基建管理系统等。该项目已同多家信息系统公司合作,项目顺利进行。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700万元,今年计划投资1300万元,计划2012年全部系统投入使用。 大唐煤业有限公司甘肃庆阳天俊能源公司刘园子煤矿

完整版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 (5)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7) 第四章账户管理 (11) 第五章权益归属 (12) 第六章基金管理 (13)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4)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5)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 第十章附则 (17) 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8) 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9) 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20)

释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1。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单位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1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的表述为:××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的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劳动关系在本企业,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可享受本企业年金。 第五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权利: 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企业为其缴费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金额; 5、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反管理规定致使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义务: 1、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如果职工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退出年金方案的条件: 本方案实施后,职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退出本方案: 1、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由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 2、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辞职、员工被企业辞退、开除等原因离开企业; 3、职工本人提出不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 第三章缴费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方案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方案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简称“集团文化”),由集团愿景、集团企 业精神、集团核心价值观、集团经营理念、集团员工行为规范、集团形象标识六部分组成,构成统一的集团文化。集团文化总体表述为: 在集团发展进程中,集团公司坚持自强不息、勇于超越的企业精神;追求为股东 创效益、为社会担责任、为员工谋幸福的核心价值观;秉承顺势而变、诚信守诺、科技领先、管理图强的经营理念;广大员工恪守诚信、尽责、坚韧、团结、创新的行为规范;共同努力,将集团公司建设成多元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 质量效益型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现共同愿景。 集团文化具体分述为: 一、集团愿景: (一)集团愿景表述: 共同努力,将集团公司建设成多元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质量效益型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二)集团愿景释义: 集团愿景概括为“三化一型”。 “三化”就是将集团建成相关产业多元化、经营国际化、管理现代化的大型跨国 企业集团。 “一型”就是集团将走“质量效益型”的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最终实现集团 战略目标。 二、集团企业精神 (一)集团企业精神表述:

自强不息,勇于超越。 (二)集团企业精神释义 自强不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出自《易经》)。以己之能,尽己之责,成万民之事;陈力就列,锲而不舍,做行业领跑者。自强不息表达了水电人的精神追求 ,水电人以刚毅坚卓、发愤图强的信念,实现为民造福的宗旨;以力求进步、永不停 息的精神,实现国际一流综合建造企业的奋斗目标。这是水电人对中华文化千百年 来积累的积极进取精神的继承,也体现了水电人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信念不放弃、不 气馁、不服输、敢拼搏、争一流的优良传统和个性特征。 勇于超越。反映了集团全体员工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推动集团保持不懈奋斗的态势,与时俱进,勇往直前,永续辉煌。勇于超越,也体现了全体员工勇于开拓,不停顿地向新的更高的目标攀登,实现创新、跨越和突破,实现企业长久的可持续的发展,是一种创新、创造精神的追求。 三、集团核心价值观 (一)集团核心价值观表述: 为股东创效益;为社会担责任;为员工谋幸福。 (二)集团核心价值观释义: 为股东创效益,为社会担责任,为员工谋幸福的核心价值观,是“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和“以人为本”理念的必然要求,回答了企 业和员工最值得追求的价值观是什么的重大问题,具有导向性和激励性。 为股东创效益。体现了集团公司对国家的高度负责,集团公司的出资人是国家,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股东的权利,集团公司向国资委负责就是向股东负责、向国家 负责。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以此回报股东,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社会担责任。集团公司作为大型国有企业,肩负着崇高的社会责任。通过全体员工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管制部1.doc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管理部1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管理部 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通知 根据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管理部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安排,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管岗 1.面试时间: 2017年3月19日(周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当天结束。 2.面试地点: 面试:中煤大厦三层313会议室 二、处长岗 1.面试时间: 2017年3月20日(周一)上午9:00开始面试,当天结束。 2.面试地点: 面试:中煤大厦三层313会议室 3.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鼓楼外大街与黄寺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三、考生须知

1.参加主管岗面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19日(周日)上午8:30在中煤大厦一层大厅前台办理登记手续后,到三层301会议室凭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处长岗面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周一)上午8:30在中煤大厦一层大厅前台办理登记手续后,到三层301会议室凭身份证进行签到。 2.请在参加考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全日制及后续学历,打印时间为近1个月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及《中煤集团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字版原件。以上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中煤集团承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保密,恕不再退回。 3.面试主要内容为竞职演讲(简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求职动机、个人优势及专长等)和考官自由提问。完成面试人员可自行离开,严禁与其他人员谈论关于面试有关话题。 4.面试期间请将移动电话等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或 调到静音状态,并与其他物品放到指定位置,保持安静,禁止吸烟和随意走动。 5.违反考场有关规定和纪律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有关事宜

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完善人才长效机制,增强集团公司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和xx省有关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 第三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适当调整和个人缴费的原则。 第二章实行范围 第四条已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经员工本人申请可参加企业年金。当年新进入集团公司的员工,次年起方可参加企业年金。 第五条 2006年1月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不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第六条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开除公职、除名、自动离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与集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停止缴纳企业年金。 第七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制度时,实行个人账户制,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模式,本息记入个人账户。 第八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后,有知道自己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权力。 第三章资金来源、缴费标准 第九条企业年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机制。单位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单位和个人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和第23号)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意见(X劳社险[XXXX]XX号),结合XXX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持续的发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遵循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本单位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减少投资风险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第四条本方案实施有效期内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或见习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职工。 第五条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第六条职工愿意参加年金计划的要填写申请表,退出年金计划的要书面申请后方可停止缴费。 已退休的职工不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其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本单位的年金计划。 (一)年度考核不称职; (二)受到司法机关处理正在执行期间的; (三)受到党(团)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的; (四)擅自离职的; (五)当年待岗、病假累计六个月以上或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六)其它经本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认不予办理的人员。 第八条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为本单位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按规定比例享受年金企业缴费部分; (二)达到法定年金领取条件时,计划参加人或其受益人可享受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权利;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及分配办法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及分配办法

乌沙山电筹[ ]119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及分配办法》的通知 筹建处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大唐国际《关于印发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唐电人[ ]33号)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的实际,特制定《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分配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分配办法 二○○四年十一月一十七日

附件1: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金管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唐电人[]33号)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全民员工。 第三条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行业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延续和发展。 第四条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员工均能够建立企业年金。 第五条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单位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实帐方式进行管理。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服务指南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二、承办机构: 社会保险科 三、办理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年月劳社部发〔〕号)第一条第二款:“企业应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其中中央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由集团公司统一建立的报送劳动保障部备案,并抄送子公司所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子公司单独建立的报送所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四、办理条件:

年金方案须经集体协商并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 五、申请材料: .企业年金方案报送的函;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决议;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费证明; .企业年金方案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 .重点情况说明; .由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可证明企业具有缴费能力的材料。 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应出具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审核意见。 下设独立法人单位(子公司)的集团公司可使用一个年金方案,集团报送年金方案时须同时报送各法人单位(子公司)职工代表(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该年金方案的决议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六、办理流程 .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月起日内提出意见,符合条件进行备案; .向单位下达《关于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 (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 (四)规范管理、平稳衔接。 第四条本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担任,管委会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

第五条实施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职工。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参加年金计划。 (一)正式职工; (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八条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和程序 (一)参加人可以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二)参加人与本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自动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如参加人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有权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终止参加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 (三)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终止。 第三章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授权本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 (二)授权本公司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管理;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暂行)0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有失职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凡涉及二级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处理,由集团公司决定。对其他人员的责任追究由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做出处理决定的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条事故等级划分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标准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含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独资、控股的企业。 第二章事故责任追究 第六条按照生产规模、管理跨度、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管理难度,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分为A、B、C、D四类。 A类企业:煤矿和矿建施工企业,包括平朔公司、大屯公司、

煤气化公司、进出口公司、中煤龙化公司、一建公司、五建公司。 B类企业:煤焦化和土建安装施工和煤机装备企业,包括焦化公司、建安公司、中煤装备公司、中煤建公司。 C类企业:地面生产和设计企业,包括、综合利用公司、煤层气公司、西安设计公司、邯郸设计公司。 D类企业:其它企业。

党委书记交叉任职的,比照安全第一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没有交叉任职的矿处级党委书记的责任追究,由二级企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八条非死亡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划分标准,一般责任事故由二级企业进行追究,报集团公司备案;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由集团公司追究。 第九条特殊时期发生或性质严重事故的二级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由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第三章事故的报告 第十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最新解读《企业年金办法》资料

解读《企业年金办法》 2018年2月1日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第36号令《企业年金办法》正式实施。原文内容的详细条款,可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方网站的“政策法规·法律法规·规章”查阅。 下面,我们一起解读《企业年金办法》。 一、知识科普 在解读《企业年金办法》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社会保险简称的概念知识作一个初步的了解,如图所示: 由图可知,以下简称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分别是: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五险二金”=“五险一金”+企业年金 “六险一金”=“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 “六险二金”=“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

其中,“五险一金”是强制性的,而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二项属于非强制性的。 二、全文框架 《企业年金办法》全文框架,就是全文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章企业年金基金筹集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五章企业年金待遇 第六章管理监督 第七章附则 HR管理者,从这七个方面的框架内容,就可以知道《企业年金办法》该如何在本企业做解读、宣贯、推动、执行和操作。 三、归属性质 《企业年金办法》是一部非刚性的法律文件,即非强制执行的文件,而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可以理解为: 第一,在建立《企业年金办法》之前,必须是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法》是一部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 第二,企业有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加入这家企业的员工,就可以参加《企业年金》。 第三,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加入这家企业的员工,就无法参加《企业年金》,而不论员工原来是否有参加《企业年金》。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章程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章程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行为准则,保障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的管理和运作,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集团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集团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在境内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和分公司、代表处等分支机构。集团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出资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英文名称:ChinaNational Coal Group Corporation。 集团公司的法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维护国家利益,自主进行各项经营活动。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接受国资委派出监事会的监督,支持监事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集团公司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第二章注册资本、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3728.2万元。 第七条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保值与增值,依靠科技进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实

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着力发展煤炭生产与国内外贸易、煤焦化、煤层气、煤电铝和煤矿装备、科研设计、工程建设等产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八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范围为:组织所属企业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层气开发、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科研、勘察、设计、工程和设备招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括煤炭出口,其他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煤炭经营;矿产品和机械设备的国内销售;焦炭、煤炭制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集团公司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根据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总经理的委托履行相应的职责,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国资委管理。 第十条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的全面工作,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国资委的决议,向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请示、报告工作。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决策。 (三)组织制订和实施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下重要事项: (一)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市场策划、技术开发、业务规章、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调整及内部机构设置等重要决策。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补充性养老保障制度,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充分享受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集体合同规定》 4 管理内容 4.1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4.1.1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减少后顾之忧,激励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 4.1.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

平; 4.1.3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1.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4.1.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适时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4.2参加人员范围 4.2.1企业的所有制性质 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是股份制公司。 4.2.2企业员工加入条件 方案的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4.2.2.1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在册,在本方案实施有效期内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工作年限满1年的员工; 4.2.2.2已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4.2.2.3自愿参加。 4.2.3参加人员资格审定 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权限划分如下: 综合部负责科级以上职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操作岗位人员及离岗人员的资格审核; 党群工作部负责突出贡献人员荣誉称号的资格审核。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10) 第六章基金管理 (11)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 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5)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7) 释义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2 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调整原则。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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