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书范文(存疑不起诉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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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刑不诉【xxxx】x号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xxx(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xx罪,于xxxx 年x月x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xx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xxxx年x月x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次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x x x(侦查机关名称)移送审查起诉认定……(概括叙述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x x x(侦查机关名称)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x x x(被不起诉人姓名)不起诉。

(如系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则写为:本案经本院侦查终结后,在审查起诉期间,经两次补充侦查,本院仍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x x x(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x x x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x x x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x x x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院印)

[实务] 如何正确理解《党纪处分条例》中的不起诉(@纪检干部要好好学点刑法)

[实务] 如何正确理解《党纪处分条例》中的不起诉?(@纪检 干部要好好学点刑法) 读友问: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纪处分条例》中的不起诉?刘飞答:针对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决定和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判决后,各地纪检机关党纪处分相差较大、影响党纪严肃性的情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时对此予以规范、统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检机关在适用该款时,应注意检察机关不起诉有多种分别是: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以及附条件不起诉四种。为正确适用《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笔者对检察机关不起诉逐一介绍:一、相对不起诉(又称之为微罪不起诉),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且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第1款规定的检察机关不起诉,就是指相对不起诉。有两种情形适用于相对不起诉: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另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免除刑罚的,无论是哪一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作出相对

不起诉决定后,纪检机关须注意:一、相对不起诉以犯罪情节轻微为条件,而不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二、纪律处分只需要考虑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生效时间,而不必考虑违纪行为发生时间。只要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生效时间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就无条件适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再考虑犯罪行为发生时间。三是“犯罪情节轻微”不能等同于“违纪情节较轻”。违纪情节的判断,需要结合违纪构成要件,独立判断。如在相对不起诉的场合,可能存在多个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如贪污1万元、受贿1万、行贿1万),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23条规定的合并处理规则,反映出被审查人人身危险性大,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二、绝对不起诉(又称之为法定不起诉),指被不起诉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备《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虽构成犯罪但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在绝对不起诉场合,纪律处分需要注意三点:一是被不起诉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不等同于被不起诉人(犯罪嫌疑人)没有违纪事实,被不起诉人是否有违纪事实,需要结合党规党纪及违纪构成要件独立判断,比如,被不起

不予起诉决定书

不予起诉决定书 不予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诉讼权利,不起诉决定书对保障人民检察院正确发挥不起诉权利起着重要作用。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不予起诉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不予起诉决定书范文一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xxx(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xxx 涉嫌xxx罪,于x年x月x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xx 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xx月x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概括叙写案件事实,其重点内容是有关被不起诉人具有的法定情节及检察机关酌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具体理由的事实。要将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写清楚,不必叙写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时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对于证据不足的事实,不能写入不起诉决定书中。在事实部分中表述犯罪情节时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还要将体现其情节轻微的事实及符合不起诉条件的特征叙述清楚。叙述事实之后,应当将证明“犯罪情节”的各项证据一一列举,以阐明犯罪情节如何轻微。)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x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xxx情节(此处写明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具体情节的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xxx(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xxx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精编范文】宣布不起诉决定笔录-范文word版 (1页)

【精编范文】宣布不起诉决定笔录-范文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宣布不起诉决定笔录 _____人民检察院 宣布不起诉决定笔录 检察员:___________书记员:_____________ 宣布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至________时_______分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到场被不起诉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诉讼参与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不起诉人所在单位及其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察员宣读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年度)___________检刑不诉字第_____号不起诉决定书,告知有关事项,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宣布后,被不起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表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文书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时使用。 制作份数:1 归卷:检察内卷1份 主办部门:审查起诉处(科)

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文书类型:公诉文书 发字文号:检刑不诉[ ] 号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检刑不诉[ ] 号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即侦查机关移送起诉认为行为构成犯罪,经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而决定不起诉的,则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先概括叙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如果是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则不写这部分),然后叙写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的事实及相应的证据,重点反映显著轻微的情节和危害程度较小的结果。如果是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本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审查过程中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六)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而决定不起诉的,应当重点叙明符合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充分反映出法律规定的内容。)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的姓名)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六)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而决定的不起诉,重点阐明不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理由及法律依据,最后写决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人民检察院(院印)不起诉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首部

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决定.doc

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决定 申请人(王x的父亲):王xx,男,汉族,20XX年3月5日出生,重庆市忠县人,务农,住忠县xx乡插花村4组。身份证号码:512223196703xxx439。联系电话:15095xxx583。 被申请人:王x,男,汉族,20XX年7月20日出生,重庆市忠县人,未成年人,住忠县xx乡插花村4组。现羁押于丰都县看守所。 请求事项:请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 事实和理由:嫌疑人王x于20XX年3月21日丰都县公安局以其涉嫌抢劫罪将其刑事拘留,20XX年4月21日被贵院批准由丰都县公安局执行了逮捕。现丰都县公安局已经将此案移送贵院审查起诉。现我要求贵院对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其理由如下: 1、嫌疑人王x是未成年人,是初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也没有主管犯罪的恶意,比如,他找同学拿了50元,还退还了他同学45元; 2、嫌疑人王x原来在忠县庙垭小学、拔山中学读书,表现很好,经常参加集体活动,而且还获得奖品,也就是说他人本质并不坏。后到丰都县xx镇中学校读书,该学校接收后读了近2个月,就不让他读书,强行将其引出教室,才导致这样的不良习惯;

3、王x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求读书,给他一个学习改造的机会; 4、我们家长愿意加强对王x的教育管理,负起监护责任,让他成人成才,不危害社会; 5、王x的行为情节不严重,并没有造成其他同学身体伤害或不敢上学。而且他并没有到社会上强行要钱,也不是伙同其他人强行要钱,其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 6、我们家长积极赔偿了损失,有部分损失我们家长找学校、派出所要求赔偿给其他学生,他们拒不接受。 综上所述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王x的行为及其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是初犯,又积极认错,悔改。根据我国《刑法》第61条、《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条、第20条等的相关规定,请求丰都县人民检查院依法、及时对犯罪嫌疑人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致 丰都县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王XX 【相关阅读】

不起诉决定书模板范文

×××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刑不诉[××××]×号 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次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的姓名)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人民检察院 (院印) ××××年×月×日说明:这是绝对不起诉决定书使用的格式。 1.称谓的变化 旧格式在相对不起诉决定书中称“被告人”,在绝对不起诉决定书中称“被不起诉人”,在存疑不起诉决定书中则称“犯罪嫌疑人”。新不起诉决定书格式一律称为“被不起诉人”,且增加了对“被不起诉单位”的规定。如果是单位,即以“被不起诉单位”取代“被不起诉人”,写明名称和住所地。 2. 告知事项完备 凡是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要忘记申明被害人享有申诉权及起诉权。如果还需要告知被不起诉人的申诉权及起诉权,则应按被不起诉人、被害人的顺序分别写明。 3. 署名和日期

论不起诉制度及其完善

论不起诉制度及其完善 摘要:在我国司法实践过程中,不起诉制度还存在着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我 国的刑事不起诉制度起步相对较晚,发展也比较缓慢,独立性仍然较弱,与立法 精神、人民需求、立法追求等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司法理念、 客观情形、法律制度、司法主体等方面的不完善。剖析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从 国外经验中引以为戒,我们竭力从多方面健全与重构我国的不起诉制度。 关键词:不起诉;控审分离;人权;制约机制 一、刑事不起诉制度 我们知道不起诉制度主要是检察院不起诉的行使。此处所说的刑事不起诉权,亦就狭义而言,就是指公诉机关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抑或不适宜起诉的时候 不申请人民法院审理宣判而终止诉讼程序的权力。自从控诉和审判分离原则得以 确立,在这一基础上建立起了控诉式诉讼制度,由此,现在意义的刑事公诉制产 生了。完整意义上的刑事公诉制度,包括刑事起诉制度与刑事不起诉制度。因而,虽然各国的不起诉制度形式各异,内容有别,但各国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建立了刑 事不起诉制度。一个国家的是否科学以及健全的重要指针是其国内刑事不起诉制 度是否完善以及是否合理。 二、我国不起诉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设定不够周密,存在漏项 在实践中常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案件曾经生效判决确定或者人民法院 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检察院该如何处理?显而易见,此种情形并不属《刑事诉 讼法》规定的须作出绝对不起诉的六种情形之一,然而现有的法律程序却不能够 马上的来补救,检察院也只能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 的规定处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捕,应通知立即释放。这时如果再行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这种处理办法直接带来两个问题:(1)形成程序倒流,明知是无罪的人不能马上得到纠正,还其自由,而还要象皮球一样被踢回原处。(2)如果是本院自侦的案件纠正起来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公安机关不接受检察机关 的建议,不撤销案件,而将案件重新又移送给检察机关怎么办?据此引发的疑难 问题都无法及时有效的得以解决。 (二)相对不起诉适用率过低 司法实践中对相对不起诉的适用上控制的非常严格,部分省的适用控制在一 个非常低非常稳定的数值,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观上主要是受“免予起诉”滥 用阴影的困扰,担心一旦放开对不起诉的控制,会重蹈“免予起诉”的覆辙,造成“不起诉决定”的滥用。客观上,缺乏一种有效的从根本上纠正错误的处理方法。 依据一些学者的实证分析,很多国家的不起诉率远远高于我国。我们国家长期把 刑事诉讼法作为打击犯罪,维护统治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工具,在严打观念的指导下,检察机关很少关心起诉率、对犯罪嫌疑人教育挽救的问题。 (三)存疑不起诉的适用违背疑罪从无的精神 检察院是享有存疑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而且,退一步讲,依据刑事诉讼法 规定,这类证据不足的案件即使是起诉到了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应作出无罪判决,这里用“可以”一词显然是司法资源的一种浪费。 三、不起诉制度的完善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不起诉人以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不起诉的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进行复查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控告申诉部门应当提出复查意见,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复查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经复查作出起诉决定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将复查决定抄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出庭支持公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文书类型:公诉文书 发字文号:检刑不诉[ ] 号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 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检刑不诉[ ] 号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概括叙写案件事实,其重点内容是有关被不起诉人具有的法定情节及检察机关酌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具体理由的事实。要将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写清楚,不必叙写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时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对于证据不足的事实,不能写入不起诉决定书中。在事实部分中表述犯罪情节时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还要将体现其情节轻微的事实及符合不起诉条件的特征叙述清楚。叙述事实之后,应当将证明“犯罪情节”的各项证据一一列举,以阐明犯罪情节如何轻微。)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情节(此处写明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具体情节的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人民检察院(院印)不起诉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首部 此部分包括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

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 XXX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X检刑不诉[XXXX ] X号? 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 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 (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XXX(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 XXX涉嫌XXX罪,于XXXX年X月X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与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XX—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XXXX年X月X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次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与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与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本院认为,XXX (被不起诉人的姓名)的上述行为,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XXX (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XXX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XXX 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XXX人民检察院

(院印) ? XXXX年X月X日 说明:这是绝对不起诉决定书使用的格式。 1. 称谓的变化 旧格式在相对不起诉决定书中称“被告人”,在绝对 不起诉决定书中称“被不起诉人”,在存疑不起诉决定书中则称“犯罪嫌疑人”。新不起诉决定书格式一律称为“被不起诉人”,且增加了对“被不起诉单位”的规定。如果是单位,即以“被不起诉单位”取代“被不起诉人”,写明名称和住所地。 2. 告知事项完备 凡是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要忘记申明被害人享有申诉权及起诉权。如果还需要告知被不起诉人的申诉权及起诉权,则应按被不起诉人、被害人的顺序分别写明。 3. 署名和日期 旧格式在尾部的署名部分规定署“检察员”,而新格式将

不起诉决定书范例

××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刑不诉(××××)×号 被不起诉人刘富贵,男,48岁,×年×月×日生,××省×县人,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工厂工人,住×市×区×街×号,身份证号码……。2000年×月×日,因涉嫌盗窃,被××区公安局逮捕。 辩护人孙某, 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不起诉人刘××涉嫌盗窃一案,于某年某月某日,由某某公安局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00年7月5日下午,刘富贵在某施工现场工作时,发现在工地右侧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有一些建筑材料,遂起歹意。当晚12时许,乘着看守工地的人看电视之际,刘富贵带着儿子刘胜翻入工地,来到白天发现的建筑材料的堆放地.二人先合伙将10根10公分乘6公分的

方木运至工地的围墙边,随后由刘富贵翻坐在墙头上,刘胜在地面将10根方木依次递给刘富贵, 刘富贵再将方木扔至围墙外。随后,刘胜从工地翻出,2人将方木抬放在事先停放在围墙边的平板车上。正当准备逃走之际,被巡逻的警察发现。所盗方木价值人民币560元。案发后赃物已缴回并返还被害人。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的盗窃建筑材料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刘富贵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刘××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只有酌定不起诉的案件写这一自然段) 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院印)

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 ×检刑不诉[××××] 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 辩护人……。 本案由×××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 本院认为,×××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 ×××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说明:这是绝对使用的格式。 1.称谓的变化 旧格式在相对中称“被告人”,在绝对中称“被不起诉人”,在存疑中则称“犯罪嫌疑人”。新格式一律称为“被不起诉人”,且增加了对“被不起诉单位”的规定。如果是单位,即以“被不起诉单位”取代“被不起诉人”,写明名称和住所地。 2.告知事项完备 凡是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要忘记申明被害人享有申诉权及起诉权。如果还需要告知被不起诉人的申诉权及起诉权,则应按被不起诉人、被害人的顺序分别写明。 3.署名和日期 旧格式在尾部的署名部分规定署“检察员”,而新格式将此修改为统一署检察院院名并明确要加盖院印。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检察委员会和检察长才有不起诉决定权,作为一级检察机关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对事实、证据的认定以及对法律的适用均为检察机关的意见,因此不宜署个人姓名。 日期是该文书的签发日期。 4.份数 以人为单位制作,应当有正本、副本之分,其中正本一

浅议部分不起诉制度的完善

浅议部分不起诉制度的完善 [摘要]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范围内数个罪名中的部分罪名不起诉的违法情况,即检察机关存在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部分罪名不予起诉的情况。并且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由,检察机关不给被害人出具不起诉决定书。作者认为,这两个问题一个是部分不起诉法律依据上的欠缺,另一个是法律程序上的不完善。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对部分不起诉的法律依据进行补充规定;二是检察机关应当给予部分不起诉书。 [关键词]不起诉;监督;制约;完善 一、部分不起诉的含义 部分不起诉可以分为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即存疑不起诉和证据充足的不起诉两种情况。作者所说的部分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犯罪事实存在数个应当指控的罪名,检察机关只向法院起诉了其中的一部分罪名,另一部分没有起诉。作者主要是对后者进行阐述。在司法实践中,制约部分不起诉制度的不完善日显突出,造成了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时滥用权力的情况时有发生。 存疑不起诉的罪名应当理解为“一罪或数罪的部分罪名”也就对一罪或数罪的部分罪名证据不充足,应当不起诉。现实中我们所见的存疑不起诉可能是一罪的不起诉,也可能是数罪部分罪名的不起诉。[1]检察机关对一罪不起诉应当给予不起诉决定书,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对数罪部分罪名的不起诉,检察机关是否应当给予不起诉决定书,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予以明确规定。作者认为这种法律规定的不完善,是一种程序上的欠缺,因此也应当对部分不起诉的情况给予不起诉决定书。 存疑不起诉是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情况。证据充足不起诉的情况不是存疑不起诉,而在实践当中,这种情况,往往被错误当做存疑不起诉处理。检察机关利用部分不起诉制度的不完善滥用权力,因为没有法律的制约,其行为难以受到有效的监督。因此,应当对证据充足的部分不起诉情况,予以法律规范。 作者认为存疑不起诉的定义和司法适用存在不周延和欠缺,其是对正常情况做了规定,忽视了对特殊情况存在的规定。 二、部分不起诉法律依据上的欠缺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一)是我国存疑不起诉的法律依据,(二)我国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此两者分别对证据不足,罪行轻微,或有法律规定可以不起诉的情形不起诉。以上规定只对检察机关正常按照法律规定对起诉罪名的量夺,而没有对检察机关利用法律规定的欠缺对起诉罪名的不合理量夺该如何制约。正是由于只对检察机关在正常行为办案有法律规定,而对不合理情况的制约规定很少,使得一旦发生类似情形,检察机关的滥用职权行为便难以制约。[3]

决定不起诉决定书格式

不起诉决定书格式 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或者经退回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下面给大家带来不起诉决定书格式范文,供大家参考! 不起诉决定书格式范文一 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 (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XXX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 XX罪,于XXXX年X月X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XX一案, 由本院侦查终结,于XXXX年X月X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 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次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 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本院认为,xxx (被不起诉人的姓名)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XXX (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XXX 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XXX人民检察院 (院印)? XXXX年X月X日 不起诉决定书格式范文二 被不起诉决定人王XX,男,出生年月,出生地,身份证位号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系XX压塑制品厂工人,住XX市北郊王庄二队。因本案于19XX 年X月X日经我院批准,同年X月X日由XX 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不起诉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经XX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于19XX年X月X日移送我院。经审查查明: 19XX年X月X日晚12时许,犯罪嫌疑人王XX随同李X (已起诉)、朱XX (已起诉)到XX县XX转盘路个体户周XX餐馆就餐,三人共喝白酒3斤,应付人民币790元,李X以钱未带够和以后常来照顾生意为由只付给人民币660元,便扬长而去,店主敢怒不敢言。 次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王XX又随同李X、朱XX到XX转盘路艾XX录像厅看录像,李、朱纠缠店主艾XX让其换武打片,艾不从,李、朱对艾扬言:" 如不换,就砸坏录像机,封录像厅的门。" 犯罪嫌疑人王XX对李、朱进行劝阻说:"算了,算了",才未能打起来。凌晨3时许,李、朱又闯进南郊XX餐

不起诉决定书模板.docx

不起诉决定书模板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 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 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下面xx 给大家带来不起诉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不起诉决定书范文一 ( 一) 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 包括被不起诉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 位任何职务 ) ,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 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 ( 二) 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 三) 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 件来源,如“被不起诉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 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

源,如“被不起人××× 一案,由本院依法。” 如果是上人民察院移交起的或者因判管的 更由同法院移送起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 源,如“被不起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 ,×××人民察院交由本院起”或“被不起 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人 民察院提起公,×××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至 本院起??” 。 ( 四) 案件事情况 根据《刑事法》第 140 条第 4 款和第 142 条第 1 款、 第 2 款作出的三种不起,分写明: 1、如果是根据《刑事法》第15 条定决定不起的,要写明案件事及刑事法第15 条定的情形之一。 2、如果是根据《刑事法》第140 条第 4 款决定不起的,要写明充仍然据不足,不符合起 条件的理由。 3、如果是根据《刑事法》第142 条第 2 款的定不起的,要写明案件事和定“犯罪情微,依

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

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2007 为了依法行使不起诉权,保证不起诉案件的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机关不起诉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达到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决定不起诉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决定不起诉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或者重新侦查;侦查机关坚持移送的,经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不起诉处理。 (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符合上述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决定不起诉: 1.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 2.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不大的; 3.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的; 4.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不大的; 5.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属于一般参与者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作不起诉决定: 1.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 2.一人犯数罪的; 3.犯罪嫌疑人有脱逃行为或者构成累犯的; 4.犯罪嫌疑人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而从犯已被提起公诉或者已被判处刑罚的; 5.共同犯罪中的同案犯,一并起诉、审理更为适宜的; 6.犯罪后订立攻守同盟,毁灭证据,逃避或者对抗侦查的; 7.因犯罪行为给国家或者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有严重政治影响的;

不起诉决定书(绝对不起诉决定书)

xxx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x检刑不诉【xxxx】x号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xxx(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xx罪,于xxxx 年x月x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xx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xxxx年x月x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次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即侦查机关移送起诉认为行为构成犯罪,经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而决定不起诉的,则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先概括叙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如果是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则不写这部分),然后叙写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的事实及相应的证据,重点反映显著轻微的情节和危害程度较小的结果。如果是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本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审查过程中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六)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而决定不起诉的,应当重点叙明符合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充分反

浅谈的不起诉制度

浅谈的不起诉制度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浅谈我国的不起诉制度内容摘要:传统的观念将不起诉制度等同于不起诉,本文试图从不起诉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事后处理与对不起诉权的制约三个方面全面阐述,以此对不起诉制度进行探讨,并对不起诉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进行了思考,权作抛砖之举。 关键词:不起诉制度起诉便宜主义歉抑原则听证 一、不起诉制度的概念和不起诉的种类 (一)概念 不起诉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项制度,体现了我国“区别对待”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1其理论渊源是起诉便宜主义和刑法的谦抑原则。不起诉制度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不起诉决定的作出(或称不起诉),对被不起诉人的事后处理和对不起诉决定权的制约。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可以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审判,而作出的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不起诉决定具有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诉讼的法律效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规则》)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并没有完成诉讼任务,其对于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

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应当发出检察意见和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并且对此进行监督,考察对被不起诉人的处罚效果。这是对被不起诉人的事后处理。 人民检察院具有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权力,这种权力并非不受制约。为保障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作出错误的不起诉决定,刑诉法规定了对不起诉决定权的制约程序。 笔者认为,孤立地看这三方面中任何一方面都不能称之为不起诉制度,不起诉制度是三者的有机结合。 (二)不起诉的种类 对于不起诉的种类,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分类。 第一种将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所谓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第二款的规定是酌定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起诉自由裁量权的体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为存疑不起诉。 第二种将不起诉分为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认为存疑不起诉应归入绝对不起诉中。 笔者赞同第二种分类,以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起诉或不起诉有无自由裁量权分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该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表明,对于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而

不起诉决定书 - 法律文书

不起诉决定书-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检不诉[]号 (一)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 包括被不起诉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不起诉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不起诉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不起诉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被不起诉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事实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和第142条第1款、第2款作出的三种不起诉,分别写明: 1、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应简要写明案件事实及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决定不起诉的,应简要写明经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理由。 3、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不起诉的,应简要写明案件事实和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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