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普通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指导价格表

武汉市普通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指导价格表
武汉市普通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指导价格表

各区物价局、房产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武汉市普通住宅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指导价格”及“普通住宅小区内车辆停泊服务费指导价格”现予以公布,请按照执行。正在执行的收费标准与此指导价标准不一致的,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附件:

1、武汉市普通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指导价格表

2、武汉市普通住宅小区内车辆停泊服务费指导价格表

二OO四年九月十三日

附1

武汉市普通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指导价格表

注:1、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上浮幅度一般不得超过20%。

2、服务标准降低或减少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相应降低。

附2

武汉市普通住宅小区内车辆停泊

服务费指导价格表

注:1、以上价格下浮幅度不限,上浮幅度一般不超过20%。

2、车辆停泊服务费:是指在指定的停车场地(含室内车库)内,为维护保养场地设备设施、相关道路及管理所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等,不包括场地(车库)租金。

3、车辆损坏、丢失赔偿金由车主与物业公司另行商定。

4、对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车辆及业主搬家车、送货车(不含商网、办公送货车)不得收取车辆停泊服务费。对临时进入小区接送客人的车辆,30分钟内不得收费。

商业地产业态与物业管理在其中的价值、要求和服务内容

商业地产业态与物业管理在其中的价值、要求和服务内容 商业地产业态与物业管理在其中的价值、要求和服务内容 荐 168 钱虹原创 关键字:钱虹商业地产业态与物业管理在其中的价值要求和服务内容商业地产概念起始于2002年的北京金源时代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并在近几年被极大推广,并将之前存在已久的一些商业业态也纳入其中。随着商业地产的不断涌现,它们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其中的商业物业管理价值和地位也逐渐凸显出来。 一、商业地产的概念和业态 商业地产,即作为商业用途的地产,广义上通常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以办公为主要用途的地产也属商业地产范畴。商业地产的业态多样,主要包括购物中心、大卖场、商业街、shoppingmall、主题商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折扣店、工厂直销店、酒店旅馆(旅游地产)、娱乐类商业地产(如电

影院)、写字楼和住宅的底层商铺等。 二、物业管理在商业地产中的角色定位和价值 物业管理(简称PM),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卫生和秩序活动。它作为一种不动产管理模式起源于19世 纪60年代的英国,自19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之后,已被住宅物业领域广泛接受,在商业地产(商业物业)也存在类似的物业管理,但商业物业管理应有别于住宅物业管理。 商业物业管理是专门对商业地产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行为 活动,从事商业物业管理的公司,除了要有对房地产的丰富的知识和管理经验之外,还需要有很强的商业运作和管理的经验。既能够向开发商提供商业定位和市场细分方面的服务,又能够在以后的商场或商铺的管理方面有效地发挥作用,维护和扩大市场的影响力,吸引消费者的驻足。目前已经存在提供这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如:世邦魏理仕公司(全球最大的综合服务公司,第一家进入财富100强的物业公司)、 赛特商业管理公司等。相比住宅物业,商业物业治理面对的客户关系更加复杂,让开发商获得更好投资回报,让承租户(投资者和经营者)获得营业利润,使消费者获得良好的购物、服务这三方面的共赢,才是商业物业治理的主旨和定位。 万达集团《万达月刊》上的一篇文章这样写道:我们搞商业

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3、协助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安全防范、消防、交通等事项。 4、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5、物业管理区域车辆的停放管理。 6、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与管理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房资料、绿化管理档案、接管验收记录、维修记录等。 7、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管理措施。 8、维修资金的账务管理。 9、应业主要求进行的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物业服务费 答: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委托区域内房屋建筑其共用设施设备、绿化、卫生、交通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简单的来说,物业服务费指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所收到的费用。 二、物业的服务费用如何确定?有哪些形式?费用由谁缴纳?不缴物业服务费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实际状况和物业服务内容、标准,确实物业服务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责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业主长期不居住的物业服务费怎么交? 答:按《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业主应当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提供能够证明其未实际居住的证据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四、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能否以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答:按照规定,为保证住宅小区的顺利交付和使用,房屋销售前

物业公司服务开发公司的工作内容及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服务开发公司的工作内容及收费管理办法 总则 在路劲地产集团内部,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从不同的角度服务于集团的总体目标。 物业公司通过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提高业主满意度、打造物业服务品牌,为集团“用心筑造品质生活”的品牌理念做出贡献。 开发公司对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支付合理的费用,并在项目整体预算和年度预算中充分考虑。本办法界定集团内部物业公司服务开发公司的工作内容及收费管理办法,没有界定清楚的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集团裁定。各开发公司依实际需要以合同形式约定物业公司应提供的服务及双方应结算的费用。 本办法适用于路劲地产集团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 服务内容 设计的前期介入顾问咨询:优化项目的设计,减少房屋交付后设计缺陷、降低物业运营成本,从而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主要优化方向: 安全类一一周界防范、出入口设计、安防设备、消防设备、道路交通标识等; 工程类一一科技系统及其配套、电梯、配电、给排水、消防、智能化、道路交通设施、健 身设施、照明、车库、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建筑物等; 景观类一一硬质景观(水景配置、园林小品、景观灯具、景观建筑物)、绿化活动健身场所、绿化设施、道路等; 泳池、会所类一一设施配置及选型、客流线路设计、安全防护措施、卫生要求、污染防控、经营策略、产权归属建议等。 协助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配合开发公司进行前期物业招标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物价核准或物业费超标准收费申报; 系统运行费用的申报或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公告等;意向投标单位的选择及报名组织; 编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公约、物业服务协议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标物业单位的备案。 营销现场的服务:通过现场的服务与管理,为客户提供一个安全、温馨、舒适的营销现场环境,支持地产销售和服务。主要服务内容: 客户接待一一包括门童、吧台、科技人居馆、系统体验间等接待服务,以及涉及物业服务内容的现场咨询; 综合维修一一销售中心、科技人居馆、系统体验间区域的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 秩序维护一一销售中心及样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外围巡逻、夜间值守、消防安防设施 日常管理、礼仪形象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清洁及环境消杀一一日常保洁、专项保洁、科技人居馆、系统体验间物品看护、环境消杀服务;绿化维护一一外围绿化养护、定期草花补植、绿化病虫害控制;大型营销企划活动的现场配合包括现场保洁服务、客户接待服务、现场秩序维护服务等。 开发公司办公区域的物业服务,主要服务内容: 综合设备设施维修服务一一办公区域内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和日常的水电维护;秩序维护服务——办公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巡逻、夜间值守、消防安防设施日常管理、礼仪形象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清洁及环境消杀服务——日常保洁、专项保洁、环境消杀服务;绿化维护服务——外围绿化养护、定期草花补植、绿化病虫害控制。 项目交付前的协助房屋交验工作:交付前组织物业工程验房人员,协助开发公司逐套对所交付房屋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前期介入和物业接管验收是维护广大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保障其利益的重要环节,也是搞好今后物管工作的前提条件。 1、项目设计方案的建议; 2、施工工程的跟进及发现问题的建议并督促整改; 3、参与单项工程的甲乙方交接验收; 4、参与整体工程的甲乙方交接验收; 5、行物业的接管验收及问题的整改、督促; 6、接受业主入住前的相关咨询; 7、供业主入住前的上门服务。 (二)、业主入住管理 1、办理业主入住及接房的相关手续; 2、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二次装修进行管理。 (三)、后续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公共性服务 公共性服务提供常规性服务,是为了维护物业的整洁、环境的美化、业户的生活方便而提供不可少的、经常性的服务项目: (1)、清洁卫生管理; (2)、绿化日常维护管理; (3)、治安管理; (4)、共用蓄水池的维护管理; (5)、水电管理; (6)、排污设施管理; (7)、道路维修管理; (8)、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维修;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管理; (11)、安排社区文化活动,协助政府宣传教育;

(12)、代收代交水电气费; (13)、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2、特约性服务 特约性服务指提供公共性服务以外的,为满足业户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 (1)、家居设施维修 包括:维修户内供用电设备、家具及门窗维修、厨具及卫生洁具维修、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家电维修、冷气机月保等。 (2)、家居清洁服务 包括:地板打腊、抛光、清洁家私、玻璃、灯饰等。 (3)、家居杀虫服务 包括:白蚁防治、灭蚊、灭鼠、灭蟑等。 (4)、家政服务 包括:提供代客订票、送餐服务、室内装修设计、布艺设计、绿化设计、保险咨询、法律咨询、私人健康护理、私人管家、秘书、保卫、汽车美容等。 (5)、租赁服务 包括:物业出租、转让、市场调查、物业估价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管理与维修 (1)、房屋完好率达到底90%以上,楼宇外观美观、整洁,无改变使用功能,无违反规划乱搭建现象。 (2)、房屋零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水电、电梯等设施随报随修,房屋土建方面的问题接报后三天内完成,零修合格率达98%以上。 (3)、实行代收代缴各项公用事业费及水电气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管理与维修 (1)、房屋完好率达到底90%以上,楼宇外观美观、整洁,无改变使用功能,无违反规划乱搭建现象。 (2)、房屋零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水电、电梯等设施随报随修,房屋土建方面的问题接报后三天内完成,零修合格率达98%以上。 (3)、实行代收代缴各项公用事业费及水电气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最新版内容是怎样 的呢?下文是我收集的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各类物业实施管理提供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费、车辆停泊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综合管理服务费含清扫保洁及清运;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通风、供电、给排水、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小修、养护所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等。 车辆停泊服务费:是指在指定的停车场地(含室内车库)内,为维护保养场地设备设施、相关道路及管理所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等。 特约服务费: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提供的户内维修、家政服务、代收代缴服务等收取的费用。 第八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类型、收费性质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综合管理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物业服务项目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区内车辆停泊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特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九条综合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根据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物业管理区域的设施设备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

物业管理日常工作服务内容

(一)日常管理工作 1、日常管理工作的内容 (1)物业管理区的安全保卫、清洁、绿化及消防; (2)房屋及建筑的公共部分、机电设备、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管理; (3)住户装修管理; (4)车辆管理; (5)客户档案管理; 2、安全保卫 (1)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物业管理区可能存在的治安问题,制定治安案件 发生率控制标准; (2)制定物业管理区治安管理条例,保安员岗位职责及保安工作作业流程; 3、清洁绿化 (1)根据物业管理区的房屋、公共场所及配套设备的特点、制定清洁保洁率; (2)制定物业管理区清洁卫主管理条例、保洁员岗位职责及保洁工作作业流程; (3)制定物业管理区绿化完好率标准及绿化管理规定; (4)明确绿化人员的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及作业流程; 4、消防 (1)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物业管理区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制定消防设备、设备完善率及火灾发生控制率的标准; (2)制定物业管理区消防管理条例及消防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人; (3)制定消防设备、设备的管理、维护、使用规定及作业流程、确保消防系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水、电设备的管理、维护 (1)了解有关水、电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或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水、电设备的故障率、维修及时率和合格率控制标准; (2)制定水、电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条例及作业流程,以保证其达到应有的性能标准; (3)制定水、电设备维护人员的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 6、房屋及建筑公共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1)了解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及建筑公共部分、公共配套设施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率,制定相应的完好率、维修及时率及验收合格率指标; (2)制定房屋及建筑公共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及管理规定; (3)制定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维护人员的管理条例、岗位职责及作业流程; (4)业主自行出租的房屋或公共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要求业主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应的手续,并制定对承租人的管理规定。 7、住户装修管理 (1)制定住户装修管理规定,明确装修范围、时间、垃圾的处理及装修人员的管理,完善装修申报手续; (2)建立装修检查监督制度,明确责任人,以确保房屋结构、小区消防、防盗安全及环境卫生不受影响; 8、车辆管理 (1)车辆管理包括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管理; (2)制定物业管理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的管理规定,明确责任 人的岗位职责及作业流程; (3)制定停车场、自行车棚的完好率、维修及时率和合格率标准。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版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2010年6月23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2018年6月26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2018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五号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18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议 (2018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由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业主自治和政府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机制,以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物业管理,促进物业管理融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第五条房屋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在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等活动中履行相关职责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城乡规划、国土、建设、公安、城市管理、价格、环境保护、水务、工商行

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内容

全方位专业化的顾问服务:物业承接查验、新楼盘交房验房、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提升等。 公司以中物协师资库专业的技术培训老师为依托,联合知名物业公司实战派的总经理、大学校园的专业教授,形成了鼎国物业培训中心自己师资库。在物业行政机关的的政策指导下,中心专业服务于物业企业内部的培训,专业技术岗位的培训等等。中心致力于:提升物业公司的实力,协助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顾问服务的主要内容: 物业顾问内容具有全方位的性质,其工作面涵盖物业管理的所有领域,主要包括: 1、派员长期驻守委托方工作。公司委派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工作技能的员工以双方约定的方式驻守委托方,出任委托方的顾问,全面参与委托所管物业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2、引进本公司的物业管理制度:全面引进本公司的管理理念和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3、实行前期介入的管理制度:视委托方所接管物业的具体情况,于建筑期间实行前期介入,对工程设计、功能规划等从物业管理角度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 4、协助开展物业服务、检查和入住工作 5、协助委托方与开发商做好接管验收管理工作,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费用关系,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6、协助公司行政架构整组:协助委托方进行行政架构的整改,合理安排各类管理人员的编制,削减冗员,达到精简高效之目的。 7、推行人员培训和形象设计计划:协助招聘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制定各级员工培训计划,实施各类员工的专业培训,对员工的工作实绩实行多方面考核。 8、推行专业管理质量标准 9、协助委托方建立IS09002物业管理质量体系,并进行实际的运作指导。 10、编制小区公约及住户手册: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制订公共契约、业主手册及其它各种管理手册。 11、编订业委会组织章程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协助制定《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协助组建业主管理委员会,加强与各业主的联系. 13、提出加强工作效率的方案: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协助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员工工作守则,明确各岗位的责职,制定各顶工作万案。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

小区保安全服务内容、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 为将小区建设成为具有标志性的超一流的文明住宅小区,我保安公司将依照《全国优秀示范物业小区》标准实施保安管理。具体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如下: 一、基本服务: 1、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对住宅区所有区域、共用设施认真检查,做到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和专业保安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建立完善的保安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管理保安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建立客户服务档案,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报警5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服务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保安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 8、每月公布保安人员违规违纪付款人员名单或者保安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9、每月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保安服务的意见,满意率90%以上。 10、二、公共服务 11、(一)安全管理 12、1、小区主入口24小时执勤; 13、2、监控室实行24小时监控; 14、3、宿舍区设立专职保安员; 15、4、小区内每小时保安巡查一次; 16、5、对小区内的人员及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17、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18、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二)房屋管理 1、每日巡查4—6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道通道以及其他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等,消防实施设备进行巡检; 2、按照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建立装修管理制度。通知业主装修事项。至少四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规定现象,及时劝阻,并通知有关部门; 3、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4、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通道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武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XX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sina-nb..新浪城市联盟 -- XX 7月26日 9: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目的)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规X本市物业管理活动,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X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有关定义)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或其他法定文件确定的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除业主以外的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主管部门)XX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XX经济技术开发区和XX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管理机构根据市房产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开发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标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并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按下列标准划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

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容参考一、写字楼人员岗职责 1 . 写字楼服务部经理的岗职责(1 ) 对部门服务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项重大活动。(2) 负责在职员工政治思想工作,培训教育本部门员工爱国、爱店,培训教育本部门员工树立“宾客至上”的经营思想,逐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3) 负责贯彻和实施公司及各上级部门的各项指令和有关规定,负责传达下发的各种文件。(4) 负责制订和实施部门经营管理计划。(5) 负责制订、修订、实施部门各项岗位责任制。(6) 指导主管工作,下达管理任务。(7) 对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8) 每日主持召开有前台、楼层、公共区域、客户餐厅主管或领班参加的部门例会。(9) 负责处理客户投诉。(1 0) 负责解决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11 ) 负责处理客户的日常问题。(1 2) 负责和各有关业务部门往来协调、协商。(1 3) 负责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种报告、报表的制订。(1 4) 负责提出部门各岗位员工的任聘和解聘。(1 5) 负责临时工的招聘和解聘。2. 写字楼服务部秘书的岗职责(1 ) 组织安排部门日常接待的具体工作,向来访客户介绍写字楼设施,并带领客户参观。(2) 负责写字楼服务部日常文件(报告、决议等) 及资料的撰写、打印及复印,做好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文件交换、收发、登记及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3) 协助部门经理组织部门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4) 检查部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和反馈信息,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意见、经营管理的各种信息,及时向部门经理或有关部门反馈。(5) 负责部门各项业务资料的收集、积累(分析、研究),掌握市场动向,及时了解、搜集客户的反映意见,为领导当好参谋。 (6) 负责部门的考勤工作。(7) 负责部门各种物品的登记、领用及账册管理工作。(8) 能熟 练地掌握中英文打字,并熟练掌握电传、传真、电脑及复印机的使用技术。(9) 文字能力较强,能用中文撰写业务资料、文件及宣传资料,能用外文书写简单信件,中文字迹工整、漂亮。(1 0) 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交际能力,能妥善处理部和外部业务协调问题。(11 ) 掌握部门及大厦各方面情况,尤其要熟悉大厦的各项行文规定。(1 2) 具备能利用多方面信息来源,了解掌握市场需求及客户反映的能力。3. 写字楼前厅主管的岗职责(1 ) 协助经理工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2011年1月1日执行版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议 (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由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九号)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1月10日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节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节附属设施设备的配置 第三节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节新建物业的交付使用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 第二节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三节业主大会 第四节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一节物业的使用 第二节车位的使用管理 第三节物业的维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和与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房屋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土地、建设、城管、价格、民政、环保、水务、工商行政管理、园林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配合调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本条例关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职责的规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节物业管理区域 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并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用地范围线为准,一个项目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服务评价

前言 WI/FW-000 综合服务是指除房屋土建管理和房屋设备、设施管理之外的各项服务与管理工作,包括公共服务中的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车辆道路管理和专项服务、特约服务等。 客户是指公司所服务的对象,包括组织和个人; 开发商作为特殊的客户,单列《前期管理手册》加以阐述。 服务的评价 WI/FW-009 A/0 1/5 一、通过有效的监测和评价,对体系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监控和测量,以评价体系运行和服务过程是否满足相应的要求。 二、因体系运行和服务实现的过程是相关关联实现的。对服务评价的分类为: 1、按照评价的主体可分为内部检查和外部评价两类。 2、按照评价的内容可分为管理检查和服务评价两类。 三、内部检查 内部检查是由公司自行组织开展的监督、测量活动。按检查的时间频度可分为日检、巡查、月检、季检和年度评比。 日检:日常检查,每天都进行的检查。 1、管理层检查管理处日常运作情况,内容包括安全、环境、设备、维修等全方位的检查。 检查人应对不合格的现象登记在日检表,对不合格情况的填写要求注明关闭情况说明或跟踪情况。 2、日检分为管理处主任的全面检查,专业主管负责的专业检查,操作人员的工作巡查三个层次。 3、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确定日检表的使用。 1)对轻微不合格且在半小时内能够关闭的,不填写。如某处有一小堆垃圾等;

2)对因客观原因造成的经常性出现的问题,在能够即时消项的情况下,不予填写。如道路上有烟头、枯叶等。 3)对因工作人员的责任缺陷,必须填写在日检表上。如交班无故不正常,维修人员工作期间私自外出等。 巡查:岗位巡查,月内不定期的检查。 1、相关人员按时按公司规定对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分析及整改。 2、巡查由管理处具有一定职位或特殊岗位的人员进行。巡查的方式包括检查和监测两种。巡查出现的问题必须记录,且责任应落实到人,彻底解决。以记录为证。 3、执行人员填写各类检测记录。 1)夜间查岗。每月管理处随机抽查不少于4次,但在台风、暴雨等异常情况下,管理处必须进行夜间查岗。管理处管理层负责夜间查岗,并在各岗位值班记录上填写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人员双方签字认可。 服务的评价WI/FW-009 A/0 2/5 2)仓库月检。管理处主任每月负责检查仓库。对仓库的盘点、摆放等进行检查,对应公司给出的检查标准,检查记录在日检表中反应即可,正常与否都应填写。 3)水电监测。管理处按时对水电指标进行统计,并对照计划指标进行分析,财务部收集数据后,每半年上报品质管理部一次。 4)设备巡查。对电梯机房、设备房等巡查应按公司规定进行,并填写相关记录。 5)品质管理部和相关管理处按文件规定对各种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控制进行监测,如废气、噪音、照度、固体废弃物等。 楼检:月检和季检皆称为楼检,品质部每月对管理处进行一次不定期的管理状态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物业状态的检查。 1、物业状态检查和管理状态检查既独立又相互关联,物业状态检查是为了真实反映物业各项设施当前所处的状态,如果其中的缺陷在管理状态检查中有相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范围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范围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范围提要:本小区为多层商住房,供水系统由自来水公司直接供水,服务处负责小区内主干管道、阀门的清洁、维护和保养 源自于建筑资料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范围 日常服务 1.客户服务 为创建安全、文明、高雅、舒适的居住环境,服务处特设立:客户服务、投诉及接待中心(以下简称"客服中心")。 2.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服务 服务处为小区主入口设立24小时值守和不定期巡视,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小区安全;为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良好的交通秩序,实施严谨的车辆管理制度,小区内车辆限速5mk/时;机动车辆凭出入证出入。 3.日常供电服务 为确保小区的正常供电,服务处负责各类电力控制柜、公共照明、亮化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和保养。 业主自有电表、电源控制箱、开关、插座及供电线路的更换和维修服务由业主自行负责、承担维修费用;如有愿意委托服务处服务的,属于特约服务,须另行收费。 4.日常给、排水服务

本小区为多层商住房,供水系统由自来水公司直接供水,服务处负责小区内主干管道、阀门的清洁、维护和保养;同时负责主排水系统、流泥井、化粪池的定期或临时疏通; 各业主户内主供水开关后的水表、管道、阀门、龙头及主排水管道之前的排水设施,即属于业主自有部分的给、排水设施,由业主负责;如有意委托服务处服务,属于特约服务,须另行收费。 5.消防、对讲门系统、监控防范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服务 服务处负责消防栓、消防管道、消防警铃等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 服务处负责小区周边防范系统、停车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对讲门的正常使用。 6.日常清洁、绿化服务 为确保小区环境整洁,给业主提供一个舒适、整洁、温馨的居住、生活场所,服务处提供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和绿化服务,并负责公共场所果皮箱、垃圾箱、指定垃圾堆放点及垃圾站的垃圾及时清运。 无偿服务 1.入住服务 协助业主办理入伙手续,享受快捷验房等物业管理服务。

区局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方案

江夏区房管局贯彻落实《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工作方案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23日通过,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7月30日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准确地贯彻《条例》,依法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区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注重以人为本,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履行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把《条例》的各项制度、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积极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物业市场不良环境,规范物业行为,探索物业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间的新型关系。 二、主要目标 各科室、各业主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把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真正做到宣传、

学习到位,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打好基础;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宣传《条例》,使《条例》规定深入每一个小区;认真领悟《条例》实质内容和内涵,准确理解《条例》精神,明确《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使物业服务市场监督人员做到正确执法和依法行政,所有物业服务、房地产开发和有关人员做到真正知法、自觉守法和依法办事;借《条例》宣传之际,转变行政理念,建立明确的物业纠纷解决机制,使得业主与物业服务者的纠纷妥善得以处理,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大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区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9号)、《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本区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配合区政府颁布实施《江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加强本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以及《条例》和

物业综合服务管理规范

物业综合服务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综合服务管理的工作制度、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具配备、固定资产配备以及内务管理规范等要求。 2 本标准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综合服务活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综合服务管理 指除房屋建筑主体管理和房屋设备、设施管理之外的各项服务与管理工作,包括综合服务中的接待管理、投诉管理、综合信息与档案资料管理以及会务服务管理。 3.2 接待 指客户服务人员对客户来访、投诉、建议过程中的作业程序和礼仪规范。 3.3 投诉 指因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说引起业主的意见。 会务服务 指物业服务组织在物业服务范围内利用物业本身硬件资源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保证会议顺利有序开展的配套服务。 4 综合服务 4.1 基本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综合服务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等,对综合服务活动进行有效管理,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综合服务工作内容和目标。 4.2 工作制度 4.2.1 综合服务工作职责 4.2.1.1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接待、值守、综合信息和档案资料管理、业主投诉处理、以及其他综合服务。

4.2.1.2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4.2.1.3 提供优质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4.2.1.4 建立和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泄露客户的信息和资料。 4.2.2 接待来访、投诉制度 4.2.2.1 物业服务人员在遇到客户来访、投诉时,应给予热情接待,面带微笑,主动询问。 4.2.2.2 对客户来访、投诉中涉及的事项,物业服务人员应及时记录,于当日进行核查,并将结果和处理建议汇报给部门负责人,由其决定处理办法和责任部门。 4.2.2.3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和管理处负责人,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2.2.4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提供满意管理、服务,减少业主的投诉、批评,将业主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4.2.3 安全保密制度 4.2.3.1 严守通信机密,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客户的任何资料。 4.2.3.2 严格遵守企业纪律,(防火、防毒、防泄漏、防盗、防事故)做好安全工作。4.2.3.3 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档案室,凡外部人员因公进入监控室、档案室,须经上级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 4.2.3.4 严禁在办公区域使用明火,因工作确需动用明火,应由企业保卫部门同意后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方可动用。 4.2.3.5 加强对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检查(电源、插座、明火隐患,文件控制执行)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2.3.6 保管好工作必需物品,在办公桌内放钱物及贵重物品,丢失者责任自负。 4.2.3.7 办公区域严禁使用自购的电热设备煮饭、热水。 4.2.4 请示报告制度 遇到下列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4.2.4.1 发现重大差错、事故、严重违反纪律问题。 4.2.4.2 危及通信设备、人身安全问题。 4.2.4.3 超出本职范围以外需解决的问题。 4.2.4.4 请示报告应逐级进行,遇有紧急情况可越级进行,但事后应向上级汇报。 4.2.4.5 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上级指示要详细记载,认真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提出建议,当上级坚持原意应先执行,然后按组织原则向上反映。 4.2.5 会议制度 4.2. 5.1 部门会议每月定时召开,会议内容通报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质检检查情况奖优罚劣。由各岗位汇报当月工作,并指出工作中现存在的问题。业务培训及疑难问题解答。通报下月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 4.2. 5.2 管理层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各部门负责人就服务、安全、作风、培训、考勤等本周工作内容,通报业务处理情况,并针对特殊疑难问题的解决进行案例分析,并总结出统一的答复口径,传达至每位工作人员。 4.2. 5.3 正常工作日期间,无特殊情况,各部门人员需准时参加部门早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安排每日岗位工作情况。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7785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范 本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1客户服务 1.1接待服务 *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按规定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卡,头发梳理整齐,淡妆、不留长指甲、不涂抹指甲油; *接听电话,做好来电记录; *为客户提供贵重物品保险箱期寄存服务; 1.2问讯服务 *接受问讯及查询;

*处理客户的邮件; *函件、杂志收发管理。 1.4票务服务 *客户至大堂或电话预定汽车、火车、飞机和其它票务; *经确认后给予办理; *预定成功后电话通知客户或上门服务; 1.5叫车、洗车服务 *为客户联系预定出租车或其它用车服务; *代客户到洗车场洗车; 1.6引导服务 *门岗安保提供引导客户至俱乐部服务;

武汉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武汉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

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物业服务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区街道(乡、镇)。 建筑面积: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安全协防。 (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八)其他服务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 第四条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小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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