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11]147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0.27

【实施日期】2011.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已于2011年6月30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公布施行,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保证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浙政发[2011]72号)部署,市政府决定,对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现就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工作的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