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合同备案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人:

咨询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造价咨询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投资额或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控制价(含清单)编制、工程结算审核

三、合同起止时间

开始日期:年月日

完成日期:年月日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三份、咨询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条的规定一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或《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七、咨询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委托人向咨询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由咨询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总则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或《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

指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内容所订立的合同。合同由通用条款第2条所列的文件组成。

1.2 通用条款

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规定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条款。如果双方在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1.3 专用条款

指委托人与咨询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

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5 委托人代表

指委托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人选和职权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6 咨询人

指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7 咨询人代表或总造价工程师

指咨询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造价咨询业务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8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9第三人

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0日

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1正常服务

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1.12附加服务

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1.13额外服务

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通用条款第11.1条、第13.1条和第13.3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2)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文件;

(3) 本合同专用条款;

(4) 中标通知书;

(5) 投标书(报价书)及其附件;

(6) 本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内容

A.投资估算编审。

B.设计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

C.直接使用定额计价

C.1工程设计概算编制;

C.2工程设计概算审核;

C.3工程预算、标底编制;

C.4工程预算、标底审核。

D.清单计价

D.1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

D.2单独审核工程量清单;

D.3已有清单计价;

D.4预算、标底、控制价(不含清单)编制;

D.5预算、标底、控制价(不含清单)审核;

D.6预算、标底、控制价(含清单)编制;

D.7预算、标底、控制价(含清单)审核。

E.合同谈判及条款制定。

F.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G.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

G.1工程结算编制;

G.2工程结算审核。

H.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I.其他业务。

4.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4.2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

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

5.通讯联络

5.1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申请、批准、确认、同意、决定、核实、通知、任命、指令或表示同意、否定的通讯(包括派人面交、邮寄、电子传输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只有在对方收到后生效。

5.2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委托人、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并按约定发送通讯。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讯,另一方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专用条款约定的通讯方式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的,视为送达。

二、合同主体

6.委托人义务

6.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6.2委托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6.3委托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6.4委托人应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1)委托人代表的具体人选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并授予其代表委托人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所需的一切权力。

(2)委托人代表应代表委托人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对委托人负责。委托人代表在委托人授予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委托人应予认可。

6.5委托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人支付相应咨询酬金。

6.6委托人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咨询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余款待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时,一次性付清。

7.委托人的权利

7.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7.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7.3当咨询人不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委托人的责任

8.1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8.2委托人应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8.3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9.咨询人的义务

9.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咨询人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实施方案等,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9.2合同签订后,咨询人接收并整理有关资料,形成书面文字资料,并以此作为咨询依据。

9.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约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0.咨询人的权利

10.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10.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10.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10.4由于委托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咨询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5委托人如果中途终止合同,咨询工作已经过半,委托人应全额支付咨询酬金;咨询工作未过半者,委托人则应支付咨询酬金的80%,或已预付的咨询酬金不予退还,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11.咨询人的责任

11.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11.2咨询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并有责任保证其真实、合理、合法。

11.3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11.4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1.5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12.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12.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2.4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12.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3.咨询业务的酬金

13.1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13.2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13.3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书面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13.4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14.其他

14.1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14.2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14.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4.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得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14.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约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15.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总则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协【2008】第14号)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内容: D.6控制价(含清单)编制G.2工程结算审核

A.投资估算编审。

B.设计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

C.直接使用定额计价

C.1工程设计概算编制;

C.2工程设计概算审核;

C.3工程预算、标底编制;

C.4工程预算、标底审核。

D.清单计价

D.1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

D.2单独审核工程量清单;

D.3已有清单计价;

D.4预算、标底、控制价(不含清单)编制;

D.5预算、标底、控制价(不含清单)审核;

D.6预算、标底、控制价(含清单)编制;

D.7预算、标底、控制价(含清单)审核。

E.合同谈判及条款制定。

F.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G.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

G.1工程结算编制;

G.2工程结算审核。

H.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I.其他业务。

(1)自决策阶段开始至竣工结(决) 算造价管理包括的内容:A+B+D.6+E+F+G.1;

(2)自设计阶段开始至竣工结(决) 算造价管理包括的内容:B+D.6+E+F+G.1;

(3)自招投标阶段开始至竣工结(决) 算造价管理包括的内容:D.6+E+F+G.1;

(4)自施工阶段开始至竣工结(决) 算造价管理包括的内容:E+F+G.1。

4.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2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等有关文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协【2008】第14号)

5.通讯联络

5.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委托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咨询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咨询人任命的总造价工程师

咨询人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二、合同主体

6.委托人义务

6.2签订合同后委托人应在 3 日内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有关资料。

6.3委托人接到咨询人书面提出的要求后,应在 2 日内做出相应的书面答复。

6.4委托人应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1)委托人任命的委托人代表是,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6.5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咨询酬金支付期限

√□按合同支付的有关规定

□其他特殊说明:

(2)咨询酬金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7.委托人的权利

7.3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合同签订的酬金×10 %(扣除税金)

8.委托人的责任

8.2委托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合同签订的酬金×10 %(扣除税金)

13.咨询业务的酬金

13.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

在咨询人交付咨询成果后,委托人向咨询人按照《黑价协【2008】第14号》支付咨询费。

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13.4合同生效三日内预付咨询酬金的50%,金额为元,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询结果定稿时一次付清。

15.合同争议的解决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2019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县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内容:项目的造价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对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价格: 本工程项目总价的。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人民币)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范本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示文本)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制 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复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托人: 咨询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适用于复审,如对本合同条款有调整的,必须使用修订标记。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造价相关规定,鉴于咨询人具有承接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资质和能力,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投资总额(提示:或暂估价):人民币—元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 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与修正文件 、招投标文件 、投标书及其附件 、质询函 、中标通知书 、保密协议 、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协议

以上文件在先的优先使用,但以上文件冲突时,以对委托人有利的为准。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 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复审结算报告 及后期配合服务(复查及竣工决(结)算等)完成止。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副本 _份,委托人 咨询人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 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 人: (签 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 份,

造价咨询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咨询合同

编号:FS-DY-20956 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

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Foonshion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Fonshion Design Co., Ltd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成果要求 2.1.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3.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等等相关规定; 5.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计价与支付 计价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元,结算时多退少补。 .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5.1.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 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265-78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

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这里填写您企业或者单位的信息 Fill In The Information Of Your Enterprise Or Unit Here

造价咨询合同样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造价咨询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以下是造价咨询合同样本文章,欢迎下载使用!!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xxxxx xxxxx xxx: xxx :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曰年月曰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人: 咨询人: 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 别:造价咨询 二、本合同的措词与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 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 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 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17 年11 月9 日开始实施,至编制完成之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陆份,乙方贰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与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与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就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与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就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与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就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2015年新版)

GF—2015—0209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 制定 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 《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LTP—2005—02) 山东省建设委员会 制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方) 烟台方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约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万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工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以下含义。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及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2、“委托方”是指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第三方”是指除委托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第2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计价规定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 第3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 第4条向委托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资格)、咨询工作计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内业务。 第5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科学技能,为委托方提供与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客观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6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方的义务 第7条委托方应负责与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之间的协调,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外部条件。 第8条委托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单位提供与本工程咨询业务有关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9条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方应尽快转达,并负责资料转送。

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 月____ 日

委托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见附录 A 。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 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开始实施, 至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 酬金: ______________ (大写)(Y 2. 计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 专用条件及附录; 4. 通用条件; 5. 其他合同文件。 第2页共3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 ____ )。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 A 。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技术咨询服务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的经济秩序,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工程造价服务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文1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内蒙古凯莱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内蒙古诚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 (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安装工程图纸按比例出图);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_20xx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20xx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20xx年5月1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最新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GF—2015—0212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 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 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 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2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 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1-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1)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 三、服务期限 (1) 四、质量标准 (1)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2) 七、词语定义 (2) 八、合同订立 (2) 九、合同生效 (2) 十、合同份数 (2)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3)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3) 1.1词语定义 (3) 1.2语言 (4)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 1.4适用法律 (4) 2.委托人的义务 (5) 2.1提供资料 (5) 2.2提供工作条件 (5) 2.3合理工作时限 (5) 2.4委托人代表 (5) 2.5答复 (5) 2.6支付 (5) 3.咨询人的义务 (5) -2-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6)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6)

【2020年最新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J—2002—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1.1 附件1:ace与GBT19011-2008标准主要差异性分析 GF—2015—021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 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Array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中建商品砼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湖北泰源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LTP—2005—02) 山东省建设委员会 制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方) 烟台方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约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万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工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以下含义。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及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2、“委托方”是指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第三方”是指除委托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第2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计价规定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 第3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 第4条向委托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资格)、咨询工作计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内业务。 第5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科学技能,为委托方提供与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客观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6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 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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