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促进项目按时竣工投产,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有关项目调整的文件、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四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所列的各项建设内容,能够满足生产和使用的需求。

(二)建安工程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运转达到设计要求;按有关规定和合同引进国外技术和装备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

(三)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等已

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四)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经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五)所有工程档案分类立卷,文件资料完整、准确,并按规定归档。

第五条对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尚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全部竣工,但不影响主体工程正常生产和使用的项目,经批准也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工期、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是否符合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二)主体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安装调试、工艺设备仪器的购置与试运转情况,生产性项目试生产情况,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应用情况,海外收购兼并、股权变更情况。

(三)企业财务制度是否健全,项目资金到位、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项目建设成本(费用)归集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执行《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是否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并按有关审核意见进行了调整。

(五)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财务档案、施工管理资料、监理文件、竣工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是否按规定归档。

第七条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申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经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建设期结束后3个月内,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在收到验收申请文件后,按照市、区分级验收原则,分别组织验收。

(一)对于市税务直属分局征管的市级企业,所属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验收;

(二)对于区(县)税务局征管或市税务直属分局代征的区县企业,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后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

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申请竣工验收的,经市经济信息化委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第九条申请竣工验收,应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文件、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并附项目的前期批准文件和有关项目调整的文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职能部门的单项验收文件等。

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应规范、完整、真实,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建设概况,建安工程建设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产品质量、用户反馈意见、

操作规程及档案资料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

第十条原审批部门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应在3个月内按分级原则组织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项目竣工验收组由原项目审批部门会同相关委、办、局及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

验收组通过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对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做出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第十二条由于合理原因造成已批准资金申请报告中建设内容调整,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调减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同比例核减补助资金。

第十三条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凭竣工验收意见,办理剩余30%专项资金的拨付手续,并应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各项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可以责令限期整改,或核减、收回前期拨付的专项资金。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月日起施行。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科委等关于举办第五届上海职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科委等关于举办第五 届上海职工科技节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沪工总经[2013]7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布日期】2013.03.22 【实施日期】2013.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科委、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社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团市委、上海市科协关于举办第五届上海职工科技节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3〕77号)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协会,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市职工围绕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总方针,深入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推动职工岗位创新,上海市推进职工科技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在2013年5月份全国科技活动周和上海科技节期间,举办第五届上海职工科技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本市职工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本市职工技协组织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的若干政策意见》,通过举办第五届职工科技节,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激发职工创新活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充分发挥上海工人阶级在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活动主题 坚持岗位创新,共创幸福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17日~24日(共8天) 四、主办单位 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科协 五、活动内容 坚持企业是创新主体、职工是创新灵魂、岗位是创新源泉,集聚职工创新资源,形成推进合力,着力从市、区县局(产业)和基层单位三个层面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推动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一)市级层面主要活动 1、举办上海市职工创新创效推进会暨第五届上海职工科技节开幕式 交流职工创新创效特色工作经验;表彰第九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第四届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和第三届上海市职工科技创新新人奖、优秀团队、示范基地;举行“2013上海职工科技创新成果网上展”开通仪式;部署职工科技创新工作。 主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

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并加强本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办〔2015〕84号)精神,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市科研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市级财政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开展基础前沿类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支撑、技术创新引导、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创新环境建设等各类科研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科技创新工作。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发挥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科技发展规划,保障重要科研活动的实施。严格按照科研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 (二)公开公平,择优资助。完善公平竞争的项目遴选机制,通过公开择优、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者。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被资助对象获得的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明确责权,追踪问效。明晰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评估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推行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专项经费的预算审核、资金拨付及使用监督,与市科委共同制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工作。 (二)市科委主要负责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2003版) 课题名称 起止年月 依托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课题责任人 手机E-mail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使用。 二、课题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三、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6。 四、课题可行性方案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五、报送市科委书面材料一式八份(特殊情况,另定)和电子文本一份。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课题申请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六、本提纲制订单位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 □□ 01 集成电路设计专项 06 技术标准专项11 人才培养计划 02 中药现代化专项07 世博科技专项12 国际合作计划 03 纳米技术专项08 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 13 国内合作计划 04 光技术专项09 科技攻关计划14 环境条件计划 05 专利二次开发专项 10 基础性研究计划15 其他

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企业)名称注册地单位(企业)代码□□□□□□□□-□E-mail 通讯地址邮编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最高 学历 任现职 时间 电话 单位(企业) 法人代表情况 联系人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信用等级单位隶属□□01.中央单位 02.地方单位 注册登记类型□□ 01. 国有企业 06. 外商投资企业 11.高等院校 02. 集体企业 07. 有限责任公司 12.研究院所 03. 私营企业 08. 股份有限公司 13.社会团体 04. 联营企业 0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4.其他 05.股份合作企业 10.国家机关 单位职工总数人大专以上人研究开发人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总数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人员数人企业上年末财务情况,新企业填写申报前一月的财务情况 企业注册资金万元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企业总收入万元企业净利润万元产品销售收入万元企业创汇总额万美元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 企业特性□□□□□(请将下列符合企业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5项) 0.国家科技产业化基地内企业5.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1.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6.国家高新区内的企业2.高等院校办的企业7.孵化器内的企业3.科研院所办的企业8. 其他 4.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办的企业 单位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报课题技术领域□□(请将下列符合领域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2项) 1.电子与信息 3.先进材料 5.资源与环境 7. 绿色农业 2.生物、医药 4.光机电一体化 6.新能源、高效节能 8. 其他高新技术

各类科研项目英文翻译名称

Acknowlegements(项目资助英文翻译) 1.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资助项目(863计划)(No.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National High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gram of China (863 Program) (No. )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No. )General Program(面上项目), Key Program(重点项目), Major Program(重大项目)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No. ) 3.国家“九五”攻关项目(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National Key Technologies R & D Program of China during the 9th Five-Year Plan Period (No. ) 4.中国科学院“九五”重大项目(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Major Programs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during the 9th Five-Year Plan Period (No. ) 5.中国科学院重点资助项目(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Key Programs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No. ) 6.“九五”国家医学科技攻关基金资助项目(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National Medical Science and Technique Foundation during the 9th Five-Year Plan Period (No. ) 7.江苏省科委应用基础基金资助项目 (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Applied Basic Research Program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 (No. ) 8.国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资助项目(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Ph.D. Programs Foundation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No. )

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

密级: 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 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 (2011版)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性质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依托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课题责任人 手机电子邮件 帐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课题任务书系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所组织的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而设计。 二、本课题任务书一式三份,经正式审定后,即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于合同的正副文本之中。要求同时通过网络递交电子文本一份。课题责任人必须确保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三、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核准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6 。 四、本课题任务书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五、本课题任务书填写时,要求各项内容实事求是,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本课题任务书填写后,按隶属关系审批上报。 六、本课题密级由课题责任人和课题依托单位提出建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业务处室认定。 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 ) 01 集成电路设计专项06 技术标准专项11 人才培养计划 02 中药现代化专项07 世博科技专项12 国际及台港澳合作计划 03 纳米技术专项08 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13 国内合作计划 04 光技术专项09 科技攻关计划14 环境条件计划 05 专利二次开发专项10 基础性研究计划15 软科学研究 16 其他

一、项目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总体思路, 包括:1、本项目国内外研究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研究成果综述;2、研究的

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议书模板(含财务预算明细表模板)

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项目建议书 (V1.0版) 项目名称 所属指南(目录名称) 推荐渠道 推荐单位(盖章)推荐联系人联系电话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项目责任人 手机电子邮件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建议书使用。 二、项目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三、申请项目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3。 所有项目在可行性方案阶段无须填报《表5实验动物使用情况表》 若项目涉及国际合作事项,则必须填写《表6 国际合作基本信息表》 所有项目必须填写《表7知识产权基本情况表》 所有单价≥30万元的购臵/试制设备的项目必须填写《表8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基本信息表》 四、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d96629631.html,)上的“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系统进行相关内容的申报,并经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软件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报送市科委项目可行性方案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特殊情况另定),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六、本项目需要保密的,密级由项目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提出建议。没有提出保密要求的,一般按非保密项目处理。 七、本提纲解释权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推荐单位声明 1、本单位认为该项目符合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库申报要求,推荐其申报; 2、本单位所推荐的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本单位所推荐的材料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的情形。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科研项目分类

昆理工大校字〔2009〕95号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 《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昆明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已经2009年11月11日第十七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昆明理工大学 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科研在支撑学校学科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一我校科研项目类别,规范科研项目管理,为全校教职工的学术业绩量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科研项目的分类、认定、定级与管理。依据本办法

规范和认定的科研项目,作为学校与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研究生导师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定义与分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以学校名义承担、经学校科技处认定、由学校教职工负责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及转让、咨询服务等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各类政府科技计划、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和国际组织资助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将科研项目按项目来源、技术难度和研究经费,分为“国家级(A级)”、“省部级(B级)”、“地厅级(C级)”三个级别,每一个级别又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种类型(A1-A3、B1-B3、C1-C3)。未进入上述三级九类的项目,为其它项目(D类)。 第五条国家级(A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际合作等科技部其它项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各类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其它部委(局)项目;联合国及国际组织资助项目,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与重大技术转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才项目(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引进项目;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第六条省部级(B级)科研项目包括:教育部各类项目,国家其他部委(局)和行业协会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省科技创新强省计划项目(工业与高新、农业、国际合作、省校合作)、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计划项目,省发改委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其他厅局科技专项项目;联合国及外国政府国际基金资助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校企业预研基金项目;省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省人才引培工程项目(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技术创新后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建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V1.0版) 项目名称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承担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项目责任人 手机电子邮件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建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使用。 二、在“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中请选择第14项:“环境条件计划”。 三、项目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四、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3。 五、项目可行性方案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六、报送市科委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特殊情况,另定)和电子文本一份。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项目申请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七、本提纲制订单位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计划类别: (完整的计划类别名称)

项目可行性方案提纲: 一、组建背景和意义 1、本技术领域的确切含义,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内外研究开发、产业化发展现状; 2、重要性(中心所在行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中心所处技术领域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3、必要性(组建中心的需求和意义); 4、可行性(本行业、本技术领域组建中心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二、组建内容和实施方案 1、组建目标; 2、工程技术开发的主要内容; 3、中心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管理机构、部门设置、管理制度、与承担单位的关系、中心负责人等); 4、

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研发平台建设领域项目

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研发平台建设领域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16-02-16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发展规划,推进上海研发平台建设领域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建设目标:面向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发展的公共服务需求,鼓励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大型科学装置(设施)、外资研发机构等参与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成产业技术创新链相关优势资源,向社会提供研发设计、测试验证、中试放大等特色鲜明的专业技术服务,形成有特色、成规模的技术服务能力,探索科技服务市场化运营模式。 支持重点:软件开发与认证、智能制造、大数据、新能源与储能等领域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期限:不超过2年 支持方式:验收后参加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后补助”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运营3年以上并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内容真实的,且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具备领先的技术能力、特色鲜明的技术服务,对外服务用户数不少于50家,或不低于本市业内单位总数的50%,或年技术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5、具备专业的技术成果储备和先进的技术研发设施,对外服务仪器设施总值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外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150平米。

各类科研项目英文翻译名称

Acknowlegements (项目资助英文翻译) 1.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资助项目( 863 计划)( 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National High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gram of China (863 Program) ( No. )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No. ) General Program( 面上项目 ), Key Program( 重点项 目), Major Program (重大项目)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No. ) 3.国家“九五”攻关项目 (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National Key Technologies R & D Program of China during the 9th Five-Year Plan Period ( No. ) 4.中国科学院“九五”重大项目 (No. ) This work was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Major Programs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during the 9th Five-Year Plan Period ( No. ) 5.中国科学院重点资助项目 (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Key Programs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No. ) 6.“九五”国家医学科技攻关基金资助项目 (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National Medical Science and Technique Foundation during the 9th Five-Year Plan Period ( No. ) 7.江苏省科委应用基础基金资助项目 (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Applied Basic Research Program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 (No. ) 8.国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资助项目 (No. )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 作规则》的通知(2013修订)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科[2013]38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0.14 【实施日期】2013.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沪科〔2013〕383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经修订后,已经2013年9月29日召开的市科委2013年度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2013年度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3年度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 第一章总则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二、市科委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三、市科委要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和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以提高科技创新效率、加快创新价值实现为主线,着力增强创新自信,加强管理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创新体系建设。 四、市科委工作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市科委全体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协调、透明、高效的政府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把市科委建设成为务实高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公正严明的政府机构。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五、市科委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全面工作。主任离沪出访、出差期间,由主任委托一位副主任主持工作。

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模板(2019年版)

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浦江人才计划、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 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所在单位(公章): 合同原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际完成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说明 一、项目承担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条认真如实编写。 二、内容表达要明确、严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三、工作总结报告编写后, 请使用本提纲所提供的封面于 左侧装订成册,纸张为A4。 四、本提纲制订单位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总结报告提纲: 一、本研究项目原定的预期研究成果、成果表达形式及其考核指标(内容应与项目申请书中的内容相一致) 二、研究工作总结 1.对照原定的考核指标,逐条说明实际完成情况。 2.项目的研究成果。特别要说明科学发展或技术创新之处,并有具体的内容和必要的数据(必须注明体现主要研发结果和必要数据的论文名称或测试、使用单位名称,并将已发表的论文,测试、使用报告作为附件附后)。 3.项目取得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社会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4.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项目负责人发展情况 项目执行期间本人取得的重要成果或业绩(包括获得国家、省部级和企业横向项目情况,学科发展贡献,科研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发表论文和论文引用情况,获得发明专利及国家和省部级奖项情况,所创办或经营企业发展情况,所研发技术或产品的应用和效益情况,以及体现本人能力提高的其他情况等) 四、主要研究人员名单 五、项目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价 六、项目承担单位的审核意见(对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等签署具体意见并盖公章) 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意见 八、总结报告附件 1.研究技术报告 2.发表的论文 3.测试报告 4.用户使用报告 5.其他相关资料 6.课题资助预算执行情况表 注: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上交市科委。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建设具有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专题研究项目指 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8.12 【实施日期】2014.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 创新中心”专题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研究支撑和决策支持,现发布《上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专题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安排10项专题,申报题目不得调整(可以增加副标题)。项目研究周期为3个月(2014年9月-11月)。项目资助强度为8万元/项,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项目申请采用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B01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在线受理”中填写《上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并

在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市科委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须盖单位公章),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本指南项目申请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4年8月15日,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5日下午4:30。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8月25-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 联系方式: 申报联系人:汤天波、张虹、仲东亭 电话:64311988-471、456,23119307 传真:64315005 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

科研项目分级标准(2014)

科研项目分级标准(2014)

附件1 首都医科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层级划分原则 层级描述 名称类 别涵盖内容

社科类1. 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 项目; 2. 国家部委级项目(除外科技部和 教育部),立项经费达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3. 北京市科委软科学项目; 4. 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重点项目。 B 省部 级 重要 项目 自 然 类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任基金、小额 资助; 2.国家部委级项目(除外科技部), 立项经费为15-50万元(含15万 元)的项目; 3. 北京市科委计划项目,立项经费 为15-50万元(含15万元); 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5. 北京市教委科技发展重点项目; 6.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 教师基金、青年教师优选资助课题; 7. 教育部创新团队骨干。 社 科 类 1.教育部社科基金面上项目; 2. 国家部委级项目(除外科技部和教 育部),立项经费达5-10万元(含5 万元); 3. 北京市社科规划面上项目; 4. 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重点项目。 C 省部 级 一般 项目 自 然 类 1.国家部委级项目(除外科技部), 立项经费为15万元以下; 2. 北京市科委计划项目,立项经费 15万元以下; 3.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预探索项 目; 4. 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基金重点 项目。 社科 类 1.国家部委级项目(除外科技部和教 育部),立项经费在5万元以下。

局级A 局级 重点 项目 自 然 类 1. 北京市教委科技发展面上项目; 2. 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基金; 3. 北京市各局级单位设立的科研项 目,立项经费达10万元(含) 以上; 4. 首都中医药基础-临床科技创新 工程(院校合作专项)重点项目 甲方负责人。 社 科 类 1. 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面上项目; 2. 北京市各局级单位设立的人文社 会科学项目,立项经费达5万元 (含)以上。 B 局级 重要 项目 自 然 类 1. 北京市各局级单位设立的科研项 目,立项经费在10万元以下。 社 科 类 1. 北京市各局级单位设立的科研项 目,立项经费在5万元以下。 C 局级 一般 自 然 类 1. 首都医科大学基础临床科研合作 课题甲方负责人; 2. 首都中医药基础-临床科技创新 工程(院校合作专项)面上项目 甲方负责人; 3. 首都中医药基础-临床科技创新 工程(院校合作专项)重点项目 乙方负责人; 4. 各级各类学会资助的科研项目, 到账经费达5万元(含)以上。 社 科 类 1. 各级各类学会资助的科研项目, 到账经费达3万元(含)以上。 校级A 校级 重点 项目 自 然 类 1.各级各类学会资助的科研项目,到 账经费达2-5万元(含2万元)。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 申报指南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一馆一品” 研究目标:支持上海市示范性科普场馆,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一个成体系、可持续、影响大、市民喜爱的科普品牌。围绕一个科普主题,形成一套具有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和可操作性的“一馆一品”科普活动方案。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1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6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上海市认定的示范性科普场馆单独申报。

考核指标:开展“一馆一品”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12场,线下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600人次;活动信息、报名通道等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开展“一馆一品”线上推广不少于6场次,线上推广视频内容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展示。在项目执行周期内,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 限项要求:每个场馆限申报一个“一馆一品”建设项目。 专题二、科普舞台剧的创制和推广 研究目标:支持创制一台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且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的科普舞台剧并推广。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考核指标:科普舞台剧时长不少于30分钟。项目执行期内,科普舞台剧应线下实践演出不低于6场,其中在市科委指定地点演出不低于3场。科普舞台剧需在电视台播出或开展线上推广(视频或直播),线上推广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科普舞台剧应配合参加上海科技节等科普活动。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某大学)(新)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我校人才和技术的优势,鼓励教师和科技人员承接国家、省(部)级科研任务、企事业单位委托和合作开发的科研任务及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明确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保证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处负责管理学校的科研项目,并实行分类管理。各院、系、研究所(中心)对本单位科研项目的实施负有管理责任。 第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多学科合作,促进各学科间交叉渗透。对于综合性的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学科间的大协作,组织科技力量攻关。 第四条各院、系和研究所(中心)应制订科研发展规划,围绕主攻方向和总体目标落实科研任务,创造特色,形成优势,赶超国内外科技先进水平。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确定科研选题,制定近期和年度执行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实施,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与推广应用,进行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的调查,统计与总结等。 第六条科研项目按计划形式、合同形式和委托方式的特点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省市、部委各类计划项目、各类基金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横向科研项目:包括各类技术服务、开发、咨询,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项目等。 第二章立项 第七条科研处要积极主动地与国家有关部(委)、省市相关管理部门及地方和企业加强联系,了解、掌握相关科研信息并及时向各院、系传达通报,组织科研团队争取各类科研项目,各院、系和教师、科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

第八条申请国家、部委和地方的重大科研项目,必须按照有关的规划、计划或项目指南和申请办法认真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和表格并报学校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第九条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由院、系负责技术可行性审查,科研处负责合同的法规审查。重大项目要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科研处审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签约。 第十条各类科技合同均需经科研处审核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约,统一加盖“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技术合同专用章”。各单位和个人私自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不得纳入计划,学校不负民事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申请者或申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申请办法按时申报,对于误时申报的项目,学校将不予申报审批。凡因主观因素导致在研项目未按时完成者或因任务完成较差而造成不良影响者,将在一定时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第三章管理 第十二条科研项目的选题、申报、实施、总结、验收、鉴定、报奖及推广应用等由科研处和项目所在院共同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既享有项目经费的支配权,也负有项目实施及完成的责任。 第十四条科研项目立项后应按项目下达单位的要求编制详细的研究计划。研究人员在研究或研制过程中,要保持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高水平地完成科研任务。特殊专业的科研项目必须执行有关的技术安全法规,确保科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项目的研究任务应按计划或合同要求如期完成,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科研处,由学校会同主管部门或合同对方协调处理。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因故中断研究工作,应在离开项目组前办好研究项目、研究经费、仪器设备等移交工作。项目负责人如出国一年以上时

上海科技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上海科技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操作手册(个人用户)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一九年五月

目录 1引言 (2) 1.1编写目的 (2) 1.2用户对象 (2) 1.3登录方式 (2) 2个人用户注册说明 (3) 2.1个人注册 (3) 2.2登录系统 (4) 2.2.1账号登录 (4) 2.2.2短信登录 (5) 2.2.3忘记密码 (6) 3个人信息管理说明 (8) 3.1首页 (8) 3.2实名认证 (8) 3.3关联单位 (9) 3.4资料完善 (11) 4申请科技专家说明 (13) 4.1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3) 4.2入库流程 (13) 4.3申请专家 (13) 4.4撤回申请 (17) 4.5查看专家详情 (18)

1引言 1.1编写目的 为了使个人用户能够准确、方便的使用本平台功能来注册个人信息及申请专家,特编写了《上海科技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操作手册(个人)》。 1.2用户对象 科研人员、专家等。 1.3登录方式 登录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96629631.html,,支持pc端填报。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微软Edge浏览器。

2个人用户注册说明 2.1个人注册 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个人/专家”,跳转至账号注册页面 2.手机号码:输入手机号码 3.短信验证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获取验证码 4.输入密码(新密码:8-20位、数字和字母组合、区分大小写) 5.确认密码,确保与密码的一致性 6.真实姓名:输入真实姓名 7.证件类型:选择证件类型 8.证件号码:输入证件号码 9.点击“注册”按钮,系统校验该手机号是否已注册 10.如已注册,系统提示账号已存在 11.如未注册,系统提示注册成功页面 12.点击“立即登录”按钮,打开登录页面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暂行)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暂行) -缩小放大+ 2010-11-06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7〕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保障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沪府〔2006〕15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国家重大专项”),是指《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明确的重大专项研究开发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围绕《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明确的相关战略产品等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 第三条(责任部门) 国家重大专项资金配套部门(以下简称“市配套部门”),是指为项目申请单位推荐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的市主管部门或推荐部门。

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资金配套部门(以下简称“区(县)配套部门”),是指为区(县)企业推荐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的区(县)主管部门。 第四条(资金配套管理原则) 市配套部门负责对本市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提供资金配套及管理。 区(县)配套部门负责本区(县)企业承担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资金配套和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负责国家重大专项、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资金配套的总体监管,市、区(县)配套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第五条(国家重大专项配套资金审核) 国家重大专项资金配套实行立项审核制度。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参加的上海市国家重大专项配套资金立项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常设受理机构设在市科委),对专项资金配套立项、调整和变更进行审核。市配套部门将拟推荐的项目和资金配套方案提交审核小组审核。经审核小组评审通过后,列入市配套部门的部门预算或由市财政在重大(科技)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市配套部门出具资金配套承诺。 第六条(国家重大专项分类配套) 本市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的项目依托单位按项目领衔、项目参与这两种类型实行分类配套。 本市项目依托单位领衔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的,按实际获得国家经费的10%予以配套,如中央有关部门或重大专项组织单位有明确配套比例要求的,按确定的比例予以配套。 本市项目依托单位参与国家重大专项子课题项目(在立项批文及合同中有明确项目编号)的,按项目领衔单位拨入经费的10%予以配套。 第七条(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配套) 区(县)企业承担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由所在地的区(县)配套部门向市级立项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及资金配套承诺。区(县)配套部门按市财政在该项目中投入资金的10%予以配套。 第八条(配套资金核拨) 配套资金的核拨与项目立项、中期执行情况检查和项目验收相结合,实行一次核准、分期拨款。 国家重大专项配套项目经立项评审确定后,由项目依托单位向市配套部门申请配套资金,市财政根据审核小组的审核结果,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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