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版经济法授课计划教案习题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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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授课计划

201 ——201 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课程

适用班级:任课教师:系部主任(签字):

经济法教案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经济法概论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宏观经济协调关系

2、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3、市场管理关系

4、社会保障关系

二、经济法的特征

(一)国家干预性

(二)经济性

(三)综合性

三、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进行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的,由经济法加以确认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当事人

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经济权利: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济管理权、经济职权、债权

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的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对象

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

(三)经济法律关系确立——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

第二节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一、法人

(一)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法人成立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我国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

2.机关法人。

3.事业单位法人。

4.社会团体法人。

(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资格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其能以自己独立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以实现自己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理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

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举例:学生校园代理的例子

(二)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你们的代理人是谁?

3.指定代理

(二)代理权

1.代理权概述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

代理人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

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

2.代理权的滥用

(1)自己代理。

(2)双方代理。

(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三)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

一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而是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三是代理权终止后而为的代理。

2.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效力待定行为

(1)本人有追认权和拒绝权。

(2)相对人催告权和撤销权。

(四)表见代理

1.表见代理的概念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2.表见代理的法律要件

(1)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2)行为人无代理权。

(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须相对人为善意。

3.表见代理之效果

(1)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

(2)相对人有撤销权。

三、诉讼时效制度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限不同。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和起算

(一)诉讼时效的种类

1.一般诉讼时效。2年

2.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3.长期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4.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诉讼时效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诉讼时效的中止——暂停键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才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

2、诉讼时效的中断——重启键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

(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第二章企业法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

(1)设立申请书。(2)投资人身份证明。(3)企业住所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2.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3.分支机构的登记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

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包括: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转让和继承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管理的方式

(1)自行管理

(2)委托或聘任管理

2.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越权所签合同有效

3.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的的义务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①投资人决定解散;②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③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财产清偿顺序

3. 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4.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

5.注销登记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立程序

(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

(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 (2)合伙企业的收益。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共有财产

3.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方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1)有合伙协议对决议办法做出约定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通过办法。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3)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做出决议。如《合伙企业法》特别规定,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等,除合伙企业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直同意。

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四)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内部限制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2.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的债务的清偿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五)入伙、退伙

1.入伙

1)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自愿退伙又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

(2)法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法定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

当然退伙,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除名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2)退伙后的效果一是财产继承;二是退伙结算。

(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适用

(二)设立的特殊规定

1. 有限合伙企业人数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3.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4.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5. 有限合伙人出资义务

(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1. 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有限合伙人权利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

(4)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四)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

1.入伙

2. 退伙 (1)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

(2)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处理。

(3)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效果

(五)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章公司法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公司概念

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全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名下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独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

1.依法设立

2.以营利为目的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4.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二、公司的种类

(一)依据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不同

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二)根据公司间的控制与依附关系

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子公司。

(三)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

以公司的国籍为标准,将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

(四)根据公司的管辖关系

根据公司的内部之间关系,分为总公司、分公司

三、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

四、公司、股东的权利

(一)公司的权利

1.法人财产权

2.公司的转投资和担保

(二)股东的权利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2.公司资本的封闭性

3.设立程序简单、组织结构设置灵活

4.公司不能发行股票

5.资合性与人合性的统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共同认缴的出资符合法律的规定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设立程序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

(一)股东会

1.股东会职权

2.股东会的形式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的召开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

以后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0%以上股东

4.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1.董事会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2.董事会的职权

3.董事会会议

4.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会的职权

3.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股东的特别规定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三)审计的特别规定

(四)有限责任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国有独资公司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2、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3、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4、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股权转让

1.股东之间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权

(二)公司股权回购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1.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

2.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

3.股东责任具有有限性

4.公司信用基础的资合性。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二)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三)设立程序

三、发起人的义务和责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分为年会与临时大会。股东大会年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临时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3.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事项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1股份有1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5.记录

(二)董事会、经理

1.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2.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记录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4.经理

(三)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五、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一)股份的发行

(二)股份的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1.股票转让的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公司收购自身股票的限制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依照前款第(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四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三、股东诉讼

(一)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

1.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

(1)书面请求监事会会(监事)、董事会(董事)向法院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直接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使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的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资格代表诉讼。

(二)股东直接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行为提起的诉讼。

第五节公司债券与财务会计

一、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含义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

1.性质不同。公司债券表示发行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股票表示投资者对发行股票的公司拥

有股东的一系列权利;

2.收益不同。公司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股票收益则在公司有盈利是才能分红。

3.风险不同。公司债券的利息通常是固定的,股票的收益可能较高或者较低,风险比债券大;

4.优先权不同。债券持有人在公司解散或者破产的情况下,优先于股东得到债务清偿。

(三)公司债券的种类

(四)公司债券的发行

(五)公司债券的转让

二、公司财务会计

(一)财务会计的法律规定

(二)利润分配

公司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三)公积金的提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六节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其形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分支分立,是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二是新设分立。

三、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一)公司的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的清算

第四章证券法

第一节证券法概述

一、证券法的概念

二、《证券法》的适用对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证券法》;

2.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证券法》

3.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证券法》的原则规定。证券衍生品种,是指在股票、债券等传统证券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证券投资品种,如股指期货、股指期权等。

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自愿、有偿、诚信原则

3.守法原则

4. 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5.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

第二节证券发行

经济学专业教学计划

经济学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1. 培养目标 经济学专业旨在培养学生能够适应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沟通交流和团队合作能力,具备较强创新实践能力和一定的领导能力,具有“经世济国、经世济民”的经济学情怀,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研究应用型人才的标准。 本专业立足于经济学大平台,通过系统的基础教育、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引导学生的专业兴趣,拓展跨学科的综合性知识结构,培养学生成为经济学领域的创新研究型人才,或能够胜任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实体企业、金融机构、咨询公司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期待培养的学生毕业5年左右,能达到下列目标: 目标1:具备健全人格和良好科学文化素养,具有正确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 目标2:熟悉经济学科的前沿动态,具备敏锐的国际经济分析与风险识别能力,注重经济金融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目标3:具备经济分析和经济管理的专业素质,能够熟练运用专业知识从事相关的宏观、产业和微观分析,能胜任一定的业务运作与管理工作。 目标4: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在多学科团队或跨文化环境中工作,并能够在工作中作为主要成员、业务骨干或主要负责人有效地发挥作用。 目标5:具备终身学习能力,能够通过实践工作历练、高校或研究机构攻读更高学位等方式提升创新研究能力和专业素质,逐渐成为经济实务领域的行业精英或研究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2. 毕业要求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方法; (3)掌握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 (4)能运用计量、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5)了解中国及世界其他主要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政策法规;

《微观经济学》教学改革方案.doc

《微观经济学》教学改革方案 微观经济学是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稀缺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的经济学科。从本质上讲,微观经济学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运行和发展的经济理论,是对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规律探索和实践总结。就研究内容而言,微观经济学主要研究资源配置问题,是以单个经济单位,即个人及家庭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和相应的经济变量单项数值的决定来说明价格机制如何解决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探讨与分析了生产者行为和消费者行为。 目前,在我院微观经济学已经成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经济管理类学生的专业基础课,学好微观经济学可以帮助学生提高其对现实问题的观察和分析能力。但是,微观经济学是对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包含大量的图形和数理实证分析,以及经济学的特有概念,这些理论往往使学生感到抽象、枯燥、难以掌握。因此,需要运用合理、形象、有效的教学方法,将这些抽象的理论以生动的形式呈现给学生,使学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 一、目前在《微观经济学》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以教师为中心的“满堂灌”现象严重 目前,教授《微观经济学》时仍然奉行传统的教学理念,课堂教学中仍存在以教师为中心的现象。这种“教师中心”观把讲授知识作为教学的主要目标,忽视了学生在教学中应有的地位和权利,在教学过程中不尊重学生的思想感情,忽视学生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往往缺乏课堂交流,忽视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这种教学模式既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不利于学生创造精神的培养。这样即使完成了课堂教学任务,也容易把知识看成绝对真理,把学习简单看成是知识由外到内的输入过程,低估了学生已有的认知能力和知识经验,轻视学习者心理世界的丰富性和差异性,使师生的创造力在教学中得不到充分发挥。尤其对于《微观经济学》这门课程,其理解难度较大,如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总是按本宣科,那么,即使你把有关理论解释得再细致,也会使学生感觉你的课枯燥乏味,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不好。 2、不能充分结合学生的自身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教学 微观经济学涉及的内容覆盖面广,而且比较抽象,与学生中学阶段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是完全不同的。学生刚开始接触该课程会感到比较新鲜,但是随着课程教学的不断深入,他们由于受到自身生活阅历、观察与思考能力的限制,就会感觉到接受起来难度较大。微观经济学的一部分内容比较贴近现实,比如供求定理、价格理论等,会让学生感觉好理解一些,而

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达到一定年龄阶段,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年龄阶段为( )。 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B.18周岁以上 C.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D.不满10周岁 2.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甲公司不服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王某不服所任职的市教育局对其作出的降级决定 C.赵某不服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D.乙公司不服市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 3.2013年7月2日,贾某初次就业即到甲公司工作。2015年9月28日,贾某向公司提出当年年休假申请。贾某依法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 )。 A.0 B.5天

C.10天 D.15天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 B.经济补偿金只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C.违约金只能在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 D.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5.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某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2015年甲公司每月应扣缴张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下列结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4000×2×8%=640元 B.15000×8%=1200元 C.4000×8%=320元 D.4000×3×8%=960元 6.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200000元支票用于支付货款,提示付款时被告知甲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00000元,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为( )元。 A.100000×5% B.100000×2% C.200000×5% D.200000×2%

(完整版)经济法试题库及答案

经济法试题库(一)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是世界上唯一的颁布了经济法典的国家。 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期。 A、蒲鲁东 B、德萨米 C、摩莱里 D、鲁姆夫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是() A、股东大会 B、总经理 C、监事会 D、董事会

3、下列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表述是() A、依法成立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B、企业债券由合作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是合伙型企业 C、符合中国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D、依法成立即取得外国法人资格 7、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 A、芝麻油 B、大坝 C、冰毒 D、电力 8、某热水器厂将一批“阳光”牌热水器交给某商场销售,孙某从商场购得一台热水器,安装使用不到两天,由于热水器内部线路问题引起短路,发生

火灾,致孙某财产损失8万元。孙某遂向该生产厂家要求赔偿,但热水器厂能够证明引起短路的缺陷于投入流通时尚不存在。此时()。 A、热水器厂无权拒绝赔偿 B、热水器厂有权拒绝赔偿 C、孙某只能要求该商店赔偿 D、孙某只能要求热水器厂赔偿 9、()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 B 侵权 C 当竞争 D、两种商品装潢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 11、我国明确规定“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的法律是()。 A、产品质量法 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 D、广告法 12、某商场的店堂告示声明“商品离柜,概不负责”,该行为违反了经营者的什么义?() A、接受监督义务 B、提供信息义务 C、承担责任义务 D、实现公平、合理交易义务 A B C D A、《产品质量法》 B、《农业法》 C、《标准化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7、甲与乙是好朋友。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出卖给乙。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300元买下甲的自行车。丙的行为属于()。

《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大纲

《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教学实施方案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经济法基础知识》是技工院校经济类专业开设的一门公共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熟悉一些常用的重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所学过的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是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课程。 二、教学要求 1、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和基本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构成要素和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 2、使学生掌握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常用的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3、使学生掌握对相关经济纠纷进行案例分析的基本知识。 三、教学及实践环节 1.讲授。即通过正常教学时间对学生讲授教材基本内容,使学生对相关知识加以理解和掌握。强调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授课,突出课堂讲授的知识性、生动性和趣味性。 2.有条件时组织小组并经常进行学习讨论,特别是在进行案例分析授课时要强调充分发挥学生学习自主性,在授课教师的引导下,注意激发学生在一起学习时相互辩论、互相启发、公正评判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还应结合经济法在国际上和我国应用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特别注意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经济案例和事件进行讨论。 3.辅导。即在学生学习基础上由授课教师进行适当的辅导。辅导课一般以平时作业评改,期中考试讲评等方式进行。 4.作业。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地完成,辅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并据以评定

平时成绩。 5.考核。本课程的考核分为四部分,主要分为:考勤成绩、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其比例为:2:1:2:5。期末考试按学校具体要求命题考试。 学时分配表

微观经济学教案

微观经济学教案

微观经济学(教案)(第四版) 教师:刘伟

·微观经济学· 教学目的 《微观经济学》》是高等学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的掌握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现代西方经济学发展的最新动态,能够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分析当前国际经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继续学习其他经济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为将来从事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或经济管理实际工作提供必要的经济学基础知识和经济分析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教学要求 要求学生能够运用基本原理分析现实经济问题,能够运用简单的数学工具来分析说明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具备基本的“经济学”思维,掌握几种简单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和思路。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西方经济学》上、下册人大版; 《经济学说史》人大版; 《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亚当.斯密。

第一部分 理论教学 教学内容 第一讲 序论 一、 什么是西方经济学 (一)经济 (二)经济学 1、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最优配置问题的一门科学 2、经济学就是研究目标和手段之间的统一关系 3、经济学是研究人们日常生活事物的一门学科 4、经济学就是研究——投入产出关系 (三)西方经济学 二、西方经济学的由来和演变 (一)重商主义 (二)古典经济学时期 ? ????李嘉图大卫斯密 亚当.2.1 (三)庸俗经济学 (四)庸俗经济学后 三、概述 (一)企图解决的两个问题 ?? ?在现实经济中 在意识形态上.2.1 (二)应持有的态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三)为什么学习西方经济学 (四)特点

2018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2018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2017年7月1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工资3000元。同年9月1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因未及时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其补偿的工资数额为( )。 A、7000元 B、1800元 C、3500元 D、3000元 【答案】D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2、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一定年限。该期限为(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B 【解析】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甲贸易公司位于市区,实际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区占地4000平方米,生活区占地1000平方米。甲贸易公司还有一个位于农村的仓库,实际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已知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率每平方米税额为5元,计算甲贸易公司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000×5=25000元 B、(5000+1500)×5=32500元 C、(4000+1500)×5=27500元 D、4000×5=20000元 【答案】A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支付工具中,可以透支的是( )。 A、储值卡 B、信用卡 C、储蓄卡 D、预付卡 【答案】B 【解析】信用卡可以透支。 5、2017年12月甲啤酒厂生成150吨啤酒,销售1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甲啤酒厂当月销售啤酒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 A、35.1万元 B、30万元

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 A.公司法B.限制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C.财政税收法 D.银行法 2.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D.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3.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有决定权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董事长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 A.企业的决策机构 B.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C.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D.协助厂长决策的咨询机构 5.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 A.厂长(经理) B.董事会 C. 股东会D.职工(代表)大会 6.某甲、某乙与某丙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某甲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合伙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 A.全体合伙人均承担有限责任 B.某甲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均负有限责任 C.合伙人的责任分别由合伙协议约定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由中国合营者负责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正式文件包括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当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 ) A.以合营企业协议为准B.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C.合营各方再协商确定 D.由审批机关认定

经济法基础教学计划

惠州市高迪技工学校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经济法基础》教学工作计划 教师:武腊年 本学期,我将继续担任15会计班《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学,现做计划如下: 一、学情分析: 我班现共有学生26人,男生2人,女生24人。按教学计划,上个学期已经完成了本课程的第一至第四章的教学任务,本学期,按计划将继续学习第五章至第七章的内容的学习。因为经过一年半的专业课程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学生已经有了相当扎实的基本功。相对来说,对该门课程的学习比较容易掌握。但对于中职学生来讲,学习自律性差,加上该门课程内容枯燥无味,对于部分同学来说,还是比较难以理解和掌握。加上学生面临毕业实习,本学期课时比较少,内容比较多,所以,在接下来的授课过程中,必须对教材进行必要的删减和选择,选取与学生联系较为密切的章节和知识点进行教学和讲解。 二、教材分析: 本教材是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共七章的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其他法(主要是指前三章的内容:总论;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部分(后四章:流转税、所得税、

其他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职称教材是每三年一次重大调整,2016年恰是大改之年,教材细节变化巨大。本教材授课计划按一年完成教学任务。 三、教学目标: 本门课程的学习主要有两个:第一是为通过会计证考试的同学进行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打基础;第二是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同学在学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加深理解,以能提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过关率。围绕这两个目的,在教学过程中,对本课程的教学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对基础知识的讲解,在这轮的学习中,学生主要是理解和掌握书上的知识点,对学生的要求是听;第二、习题练习讲解,巩固和掌握,对学生的要求是练;第三、考点讲解,重点是融会贯通,对学生的要求是看。通过这几轮的学习,争取让优秀的学生能通过助理会计师的考试,对基础差的学生能顺利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 四、教学方法: 本课程以本门课程以讲授法为主,辅以案例分析和案例讨论等方法帮助学生理解和学习。注重原始,把握细节,把快乐学习进行到底。主要措施:听课、看书、做题。利用思维导向图,让学生学习知识的串连与理解,要求学生做好学习计划。 五、教学进度:(见附表)

微观经济学教学案例集

微观经济学 教学案例集 西男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0年3月 案例一 睡帽和汽车 鸦片战争以后,英国商人为打开中国这个广阔的市场而欣喜若狂。当时英国棉纺织业中心曼彻斯特的商人估计,中国有4亿人,假如有1亿人晚上戴睡帽,每人每年仅用两顶,整个曼彻斯特的棉纺厂日夜加班也不够,何况还要做衣服呢!于是他们把大量洋布运到中国。结果与他们的梦想相反,中国人没有戴睡帽的习惯,衣服也用自产的丝绸或土布,洋布根本卖不出去。 1999年6月的上海车展是在上海少有的漫长雨季中进行的,参观者人头攒动,但看的多,买的少。在私有汽车最大的市场北京,作为晴雨表的北方汽车交易市场,该年上半年的销售量只相当于上一年同期的1/3。尽管当年全国轿车产量可达75万辆,但一季度销售量不过11.7万辆。面对这种局面,汽车厂商一片哀鸣。 这两个故事说明了什么经济问题? ★理论提示:需求的定义 案例二

石油与天然气 在20世纪80年代晚期,很多美国东海岸的学校都采购了昂贵的设备,准备用来使学校能迅速地从以油为热源转而使用天然气,以避免遭受油价突然上升的打击,就像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曾遭受过的那样。 在1990年秋天,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油价飞涨,而那些学校已由烧油改为烧天然气。估计能源费将有很大节省的学校主管们却受到了一个打击:他们根本没有节省多少。当他们收到来自当地公共事业公司的账单时,他们发现天然气的价格就像油价一样也显着上涨。许多主管在公共事业公司愤怒地抱怨和谴责公司的价格欺诈。他们的理由是,伊拉克侵占科威特,根本没有影响到天然气的供应,所以天然气的价格没有理由也上升。这些学校的主管们正确吗?这是公共事业公司乘国际危机之机,为增加自己的利润而搞价格欺诈的一个例子吗? 试用供给和需求理论回答这样两个问题:(1)为什么伊拉克侵占科威特造成了油价的上升?(2)为什么天然气的价格也上升? ★理论提示:均衡价格模型 案例三 轻轨列车的票价 2002年,大连至金石滩的轻型轨道列车一期工程通车。过去,人们乘小客车从大连到开发区需要1小时,现在乘轻轨只需不到30分钟。而且轻轨内部环境好,运行过程也安全。但是轻轨运行一段时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 1.5分,共3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是( )。 A、合议制度 B、公开审判制度 C、两审终审制度 D、一审终局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 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有效 B、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C、仲裁庭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前提出 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 5、A公司为员工贾某支付培训费3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3年。2年后,贾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那么贾某 应支付违约金( )元。 A、0 B、10000 C、20000 D、30000 6、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集体合同与劳务 派遣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 过 B、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 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最新版精选经济法完整题库508题(含答案)

2020年经济法考核题库50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经济法中最重要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和 参考答案:法人 2.有限责任公司由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参考答案:50 3.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参考答案:25% 4.合作企业决定解散后应依法进行 参考答案:清算 5.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无限连带 6.违约金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违约金两种 参考答案:补偿性 7.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称为 参考答案:不可抗力 8.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 参考答案:预期违约 9.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又称 参考答案:合同承受 10.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 参考答案:不安 1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举证

12.承诺生效的地点为的地点 参考答案:合同成立 13.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 参考答案:30 14.在合同中当事人应当遵循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公平 15.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参考答案:三分之二 16.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定范围内的关系 参考答案:经济 17.订立经济合同,包括__和__两个阶段。 18.经济法律事实按其与经济法主体自觉意志的联系可分为____和____。19.因环境污染损失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为__年。 20.固定资产投资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固定资产的__关系和__关系。 21.当今世界五大问题:人口、资源、能源、粮食、环境,究其实质都是____问题,也都是____问题。 参考答案:生态平衡,环境问题(次序不能颠倒) 22.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____汇率制。 参考答案:浮动 23.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____、____和外观设计。 参考答案:发明,实用新型(与次序无关) 24.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____制度。 参考答案:登记发证 25.私营企业不得招用未满____的童工。 参考答案:十六周岁

经济法教学计划

经济法 (ECONOMIC LAW) 任课教师:黄新华 一、课程概述 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而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律体系;驾驭市场经济必须依靠法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法制的保障。本课程将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经济纠纷处理法等主要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我国经济法体系有一定的认识和概括性了解,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经济交往与经济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提供具体帮助。 二、教学目的和要求: 1、充分认识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作用; 2、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3、了解我国经济法的主要内容,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知识; 4、培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技能; 5、完成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内容。 三、教学方法: 以经济法基本知识的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为主,辅之以自学和少量作业。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教材及参考文献,完成书面作业。 四、教学资料: 1、指定教材:《经济法》,清华大学经济法教研组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年1月第1版。 2、参考教材:《经济法学》,杨紫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商事法》,王保树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商法学》,寇志新主编,法律出版社 3、教学案例:由任课教师随讲义提供在互联网上,或者在课堂上提供。 五、考核方法: 1、书面作业: 占总分的20%,共2次。主要是教师课堂上重点分析、讲解的案例,由学生课后完成。着重

微观经济学教案(8)

微观经济学教案(8) 经济学教研室安晓云 第八章生产要素价格决定的需求方面 教学目的:本章论证对生产要素需求的特点,厂商对要素需求的原则及要素需求曲线,说明边际生产力理论是要素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通过学习,要能够掌握边际生产力的有关重要概念,如边际收益产品、边际产品价值及其与边际产量的区别,边际收益产品曲线与厂商对要素需求曲线的关系,厂商要素需求曲线与市场要素需求曲线的关系。 重点与难点:引致需求,VMP = MFC 原则,厂商要素需求曲线。 课堂教学设计:结合前边已讲过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利润最大化原则,并结合企业管理中的分配问题,分析厂商如何决定对要素需求数量的多少,为何这样确定,这对提高企业效益有何意义,引导学生把理论分析同企业实际管理结合思考。 教案内容: 生产要素的定价理论是经济学中分配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生产要素的价格理论之外,分配理论还包括了各生产要素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收入差异及其原因、国家对收入的调节等内容。生产要素的价格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收入,对于生产者来说是生产成本,因而要素价格直接影响消费者行为和厂商的行为,要素市场直接与产品市场相联系,所以本章的内容要与前面所讲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和厂商理论及市场理论结合起来学习。本章主要从生产要素的需求入手,来分析生产要素需求的特性、需求原则和需求曲线。 第一节分配理论概述 一什么是生产要素 要进行生产活动,就要投入各种经济资源。为进行生产和服务活动而投入的各种经济资源叫做生产要素。我们通常将生产要素分为两大类:中间生产要素(或者叫中间产品)和原始生产要素。 原始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是消费者,消费者提供要素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在经济学中原始生产要素包括以下四种: 1. 劳动:人类在生产活动着所付出的体力或智力的活动,是所有生产要素中最能动的因素。劳动者是劳动这一生产要素的基本所有者。 2. 资本:人类生产出来又用于生产中的经济货物,包括机器、厂房、工具等生产资料。从企业的角度看,既包括有形的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如商标、信誉和专利权等。通常货币资本并不计入生产要素中去。 3. 土地:包括土地、河流、森林、矿藏、野生生物等一切的自然资源,它们得自于大自然的恩赐,是最稀缺的经济资源。 4. 企业家才能:综和运用其它生产要素进行生产、革新、从事企业组织和经营管理的能力,以及创新和冒险精神。 中间生产要素是指厂商生产出来又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去的产品,这类要素的所有者是厂商,厂商提供中间生产要素的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对某一个企业来说是中间产品的东西,对另一个企业来讲可能就是产品。比如,钢铁对于汽车厂来讲是中间产品,但它对于钢铁厂来讲就是产品,而对于产品的供求及价格决定问题,我们在厂商理论的各章中已经讲过。所以本章主要研究原始生产要素的供求问题,而对中间产品的问题不予论述,如不特别指明的话,我们所说的生产要素指的都是原始生产要素。

(完整版)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 导语:下面是小编为你分享的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如果喜欢就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后续更新吧!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下列说法不符合规定的是()。 A.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具的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称的,也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B.对于已经取消对外地常设机构审批的省(市),应出具派出地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 C.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D.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出票日期10月20日的填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拾月贰拾日 B.壹拾月贰拾日 C.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D.零壹拾月贰拾日

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存款人,不得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是()。 A.临时机构 B.非法人企业 C.异地常设机构 D.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预算单位应向()申请开立零余额账户。 A.中国人民银行 B.财政部门 C.上级主管部门 D.社保部门 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款项不可以转入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是()。 A.工资、奖金收入 B.个人投资股票所得 C.持有的外币 D.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银行卡按照发行对象不同,分为()。 A.人民币卡、外币卡 B.单位卡、个人卡 C.磁条卡、芯片(IC)卡 D.信用卡、借记卡 7.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卡账户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人,不得存取现金 B.可以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C.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银行卡账户存储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与答案(完整版)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2017 年,甲有限合伙企业实现利润 300 万元。2018 年初,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乙、丙及有限合伙人丁各分配利润 100 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就上述可分配利润应缴纳所得税的主体 是( )。 A.乙和丙 B.乙、丙和丁 C.丁 D.甲、乙、丙和丁 【答案】B 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 A.房屋 B.林木 C.海域 D.船舶 【答案】D 4.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营贸易和国营贸易 企业的表述中,准确的是( )。 A.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目录,由海关总署会同其他相关部 门确定 B.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一概由授权企业经营

C.国营贸易是世界贸易组织明文允许的贸易制度 D.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国营贸易企业,关键是看该企业的所有制 形式 【答案】C 5.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 段并购中国境内企业的审批机关是( )。 A.国家发改委 B.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C.商务部 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答案】C 6.下列各项法律规范中,属于确定性规范的是( )。 A.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相关规定 B.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D.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D 7.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 2000 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其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是( )。 A.直接定价 B.竞价定价 C.网下询价

微观经济学教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精品课程微观经济学教案 经济学组编著

《微观经济学》第一讲课程设计

《微观经济学》第一讲教学过程设计 一、导入新课 通过幻灯片展示经济问题的内容,告诉学生经济问题形成原因及产生的根源,为下一节做铺垫。 二、经济学的含义(第一节什么是西方经济学) 1.谈话导入 提问:如果你有一笔钱如何去分配,消费、投资、储蓄? 目的: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能够回答出经济学是一门选择的科学,是研究配置和利用的学科。 2.讲解经济学的定义 出示幻灯片:给你一笔钱,如何分配 目的:引导学生对资源配置的理解 3.深入分析如何配置及利用资源,导出经济学的含义 经济学是一门配置和利用的选择科学,那么经济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导入新课】 1.讲故事:经济学有研究个体行为理论的还有研究整个国家经济运行的 2.提问:你如何分析厂商利润最大和一国通货膨胀问题的。 目的:通过回顾前面学的内容引出经济学的组成 三、西方经济学的组成(第一节什么是西方经济学) (一)经济学的组成 1.依据提问内容讲解 画图:在黑板上画出一个个体和一个国家 提问:厂商利润最大属于微观还是宏观 出示幻灯片: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含义 目的:让学生生动有趣地理解宏观及微观的研究领域 (二)微观经济学的特点 1.回顾亚当.斯密“一只看不见的手”(政治中学过)

提问:一只看不见的手? 总结:根据学生的回答进行总结给出第一个明确的特点 2.回顾前面厂商利润最大化 提问:研究厂商利润最大化是个量分析还是总量分析? 出示幻灯片:微观经济学的个量分析方法 3.回顾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提问: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导出微观的研究对象 (三)宏观经济学的特点 1.回顾凯恩斯“一只看得见的手”(政治中学过) 提问:一只看得见的手? 总结:根据学生的回答进行总结给出第一个明确的特点 3.回顾前面通货膨胀的问题 提问:研究通货膨胀是个量分析还是总量分析? 出示幻灯片:宏观经济学的总量分析方法 3.回顾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提问: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导出宏观的研究对象 四、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联系(什么是西方经济学) 提问:我们讲了微观与宏观有其各自的特点,那么他们有何联系呢出示幻灯片: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联系 五、本单元重点、难点总结 1.经济学的组成 2.微观与宏观的区别 六、布置作业并告知下次课主要讲述内容,要求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板书】

最全经济法基础练习题

最全经济法基础练习题 单选题 1、某企业2011年度拥有房产原值共计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用房原值400万元、内部职工住房原值50万元、医务所用房原值50万元、超市用房原值100万元。按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则2011年度该企业应缴纳房产税为()万元。 A.4.8 B.4.32 C.5.76 D.12 单选题 2、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初企业拥有房产750万元,同年8月职工食堂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确定房屋入账价值为50万元;拥有载货汽车5辆,自重吨位分别是25吨、12.5吨、10.3吨、56.6吨、20.1吨。2008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通过认证后,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共计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卷烟120标准箱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经批准销售卷烟8标准箱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221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含房产税和车船税);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支出职工福利费22.5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7.5万元;(7)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 (8)“投资收益”账户表明有来源于境外A国的投资收益27万元,该境外所得在

经济法学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 A.公司法B.限制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C.财政税收法 D.银行法 2.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D.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3.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有决定权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董事长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 A.企业的决策机构 B.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C.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D.协助厂长决策的咨询机构 5.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 A.厂长(经理) B.董事会 C. 股东会D.职工(代表)大会 6.某甲、某乙与某丙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某甲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合伙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 A.全体合伙人均承担有限责任 B.某甲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均负有限责任 C.合伙人的责任分别由合伙协议约定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由中国合营者负责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正式文件包括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当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 ) A.以合营企业协议为准B.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C.合营各方再协商确定 D.由审批机关认定 8.我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 ) A.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B.并给予相等的补偿 C.并给予相当的补偿 D.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9.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是( )

微观经济学课程教案

微观经济学课程教案()

品本身价格的上升而减少,随着商品本身价格的下降而增加。 注:上述需求定理是对一般情况和一般商品而言的。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形,需求曲线是向右上方倾斜的,如吉芬商品,另外某些表示人们社会地位和身份的炫耀性消费品,如珠宝、名贵邮票、古董等珍贵商品,价格越高,越被认为珍贵,越表明是真品,需求量就会越大。再如证券、黄金等这些商品的需求曲线则呈现不规则变化。 六、需求量的变动和需求的变动 、需求量的变动 是指在影响需求的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由某种商品的价格变动所引起的对该商品需求数量的变动.。 在几何图形中,需求量的变动表现为商品的价格需求数量组合点沿着同一条既定的需求曲线的运动。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变动虽然表示需求数量的变化,但是并不表示整个需求情况的变化。因为这些变动的点都在同一条需求曲线上。如图所示,由点至点的变动。 图需求量的变动 、需求的变动 需求的变动是指在某种商品价格不变的条件下,由于其它因素变动所引起的该商品的需求数量的变动。主要指消费者收入的变动、相关商品的价格的变动、消费者的偏好变动、消费者预期。 在几何图形中需求的变动表现为需求曲线的位置发生移动。如果其它因素变化使得需求增加,则需求曲线向右平移,反之,向左平移。由需求变动所引起的这种需求的曲线位置的移动,表示在每一个既定的价格水平需求数量都增加或者减少了。需求的变动所引起的需求曲线的位置的移动,表示整个需求情况的变化。如图 图需求的变动 第二节供给理论 一、供给 供给是指厂商在某一特定时期,在每一价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够供应的商品量。 注:根据定义,要形成有效供给,生产者必须既有出售商品的愿望,也要有供给能力。 二、影响供给量的因素 、商品本身的价格 一般来说,一种商品的价格越高,生产者提供的产量就越大。相反,商品的价格越低,生产者提供的产量就越小。

最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2409

最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 单选题 1、下列关于税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 B.房地产转让,必须按照交易合同上载明的价格征收契税 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全部免征耕地占用税 D.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单选题 2、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融资租赁房屋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A.承租人 B.出租人 C.产权所有人 D.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多选题 3、某企业拥有房屋三栋,原值为1000万元。该企业由于业务需要,于2011年1月将房屋做出如下处置(设定该省规定允许按原值一次扣除20%): (1)将其中较小的一栋房屋出租给李某经营饭店,月租金3000元。 (2)将其中较大的一栋房屋作为自用的厂房,原值为600万元。 (3)将第三栋房屋办托儿所使用,原值为200万元。 依据我国房产税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税目属于免纳房产税的有()。 A.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B.军队自用的房产 C.出租给个人居住的房产 D.施工期间的临时性住房 多选题 4、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提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交付次月起纳税

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建成之月起纳税 C.纳税人购置存量房,产权变更的当月起纳税 D.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次月起纳税 单选题 5、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09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09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09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确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15.04 B.16.32 C.18.24 D.22.72 多选题 6、中国公民王某将一幢自有住房对外出租取得年租金收入8000元,根据我国税法有关规定,他应缴纳()。 A.房产税 B.营业税 C.城市建设维护税 D.教育费附加 E.房地产税 单选题 7、应纳房产税的某栋房产原值20万元,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并且当地规定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则该栋房产应当缴纳房产税() A.2400元 B.1680元 C.720元 D.1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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