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讲义06

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讲义06

单元概要

1.行政复议概述及受案范围

2.行政复议参加人、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

3.行政复议程序

4.税务行政复议

考情分析

本章近年考试分值有波动,大多年份分值在8分左右。

命题规律:

(1)和行政强制法、处罚法结合考查综合分析题,同时要注意与行政诉讼法的对比学习。

(2)受案范围、当事人、管辖、决定、和解与调解、与税务问题的结合是历年出题的热点区域。

单元一行政复议概述及受案范围

大纲框架

知识点行政复议的概念

【概念解析】相对人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知识点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公开原则;

4.及时原则;

5.便民原则;

6.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又称行政复议不加重原则)。

【提示】

(1)公正原则内容:

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应当审查其合法性,而且应当审查其合理性。

(2)公开原则体现: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除外。

(3)便民原则体现:

对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相对人,可允许其以口头方式提出复议申请(口头+书面)。

(4)禁止不利变更(行政复议不加重)基本要求: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注意】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得对该行政处罚或者该具体行政行为增加处罚种类或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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