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使我院在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合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辐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防护情况的自查和监

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本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即使汇报事故情况;

5、负责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

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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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辐射事故中人员受照射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

方法,迅速估计受照人

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信宿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

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辐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指定事故处理方案,即使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并在一小时内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内容包括:突发辐射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大小、污染方式、污染范围,人员受辐射照射的初步情况。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将最终总结报告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附:应急联系方式

院办公室:83876520

放射科:83881513

区环保局:6381 3631、32、33转666 6381 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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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值班室:63811955

区卫生监督所值班室:63858419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医院

2007年9月10日

人员培训计划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我院对放射工作人员制

定以下培训计划:

一、定期参加市、区疾控中心举办防护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二、定期参加市、区环保局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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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季度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院内的安全和反户知识教育培训,主要内容为学习

使用射线装置的相应法律法规。

四、定期安排放射科工作人员参加放射诊疗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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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定期对X线机的使用场所进行放射防护剂量监测几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经常保持机房内卫生,使机器处于清洁、良好状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与湿度。

3、应经常注意管球的温度不可过高,摄片条件不得超过机器的规定容量,工作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

4、机器出故障时,及时请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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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给每台机器建立档案,包括使用、维修手册,技术参数,保养

检修记录等。

6、每年由区疾控中心对X线机进行状态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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