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电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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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要求】

《合同法》课程是经济法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部门法学。通过《合同法》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掌握缔约和履约规则,懂得运用合同的保全、担保和责任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系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对遇到的合同问题能查阅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培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为做好合同法律服务工作获取必要的知识和本领。

【课程内容与教学要点】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合同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框架,为学好该门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学习,学生必须领会合同关系的要素及其相对性原理;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领会合同分类的法律意义;了解合同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功能及其历史发展;深刻理解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教学重点难点〗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分类及其法律意义;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自学、课堂讨论、练习题。

〖教学时数〗 4课时。

〖参考资料〗《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总则)、《新合同法原理》。

〖课后练习〗配套习题《第一章》全做。

〖教学内容〗

第一节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在自由平等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

2.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是一种协议

3.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以确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合同的分类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六)主合同和从合同

(七)预约合同和本合同

(八)利己合同和利他合同

三、合同关系

(一)合同关系的主体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二)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即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

(三)合同关系的客体

合同关系的客体是指合同关系中债权与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第二节合同法的概念和地位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合同法的特征

二、合同法的法律地位

合同法的法律地位即合同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在我国,民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合同法属于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合同法的法律地位就涉及到合同法与民法中的其他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一)合同法与债权法

(二)合同法与物权法

(三)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

(四)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

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以财产为调整对象的,不涉及人身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第三节合同法的功能

一、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三、为合同当事人提供行为规则

第四节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合同法

二、近代合同法

三、现代合同法

四、中国合同法

(一)合同法的初创阶段

(二)合同法的“三足鼎立”阶段

(三)统一合同法的起草和制定阶段

第五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自由原则

(一)合同自由原则的概念

(二)合同自由原则的内容

1.确认当事人的合法的合意具有优先于法定的任意性规范适用的效力。

2.尊重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确定合同内容和形式、确定违约责任等方面的选择自由。

(三)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二、诚实信用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

1.在订立合同阶段

2.在合同订立后至履行前

3.在合同履行阶段

4.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方面

5.在合同的终止方面

三、合法原则

1.合法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约中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2.在合同订立,当事人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3.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

四、合同效益原则(鼓励交易原则)

(一)合同效益原则的概念

(二)合同效益原则的内容

1.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

2.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

3.严格区分了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合同;

4.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

5.合同订立制度充分体现了鼓励交易原则;

6.合同法将合同的形式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标准;

7.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解释制度;

8.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的条件。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合同成立的概念;掌握要约成立的要件、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掌握承诺的要件、承诺迟延及法律效力;了解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把握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的规则,领会合同的实际成立;能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重点难点〗

要约的概念和要件;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承诺的要件和承诺迟延的法律效力;

缔约过失责任。

〖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自学、课堂讨论、练习题。

〖教学时数〗 8课时。

〖参考资料〗《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总则)、《新合同法原理》。

〖课后练习〗配套习题《第二章》全做。

〖教学内容〗

第一节合同订立概述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合同的订立就是缔约人达成这种协议的过程,即缔约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协议的状态。

二、合同成立的作用

(一)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

(二)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

(三)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标志

三、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存在两个以上订约人

(二)订约人须为意思表示且须各意思表示一致

第二节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一、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和条件

要约是指订约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作为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要约必须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是向受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4.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品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一般而言,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可以根据以下标准进行: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交易习惯;三是当事人的提议内容;四是当事人的意愿。

(三)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于要约生效前,宣告取消要约。可见,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所谓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五)要约的失效

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失效的原因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和条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二)承诺的方式

承诺原则上采用通知的方式,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三)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行为时生效。承诺的法律效力

(四)承诺的撤回和迟延

1.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2.承诺的迟延。承诺的迟延是指承诺在承诺期届满后到达要约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而对于意外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第三节合同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条款的种类

(二)合同的提示条款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和质量;(4)价款或酬金;(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的概念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则

(1)规定了提供方的一般义务,确立了保护相对人的原则

(2)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3)确立了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二、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一般宜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节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二)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三)确认书的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四)实际履行与合同成立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一)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当事人采取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五节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

(一)侵权行为说

(二)法律行为说

(三)法律规定说

(四)诚实信用说

三、缔约过失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二)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四、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

(一)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

(二)缔约相对人受有损失

五、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类型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成立的区别及其意义;掌握合同的生效要件;了解并能运用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理解效力待定的合同制度,并能识别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行为;把握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合同的生效要件;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无效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自学、课堂讨论、练习题。

〖教学时数〗 10课时。

〖参考资料〗《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总则)、《新合同法原理》。

〖课后练习〗配套习题第三章

〖教学内容〗

第一节合同效力概述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的效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广义的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从效力角度可以将合同划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四大类。

二、合同的效力和合同成立的区别

1.两者的概念和性质不同;

2.两者的要件不同;

3.区分成立和生效有助于正确处理各种纠纷。

三、合同效力的内容

(一)合同在当事人间的效力

(二)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

第二节合同生效要件

一、合同生效要件的含义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节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附条件合同的概念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条件用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

(二)条件的含义与特征

(三)条件的成就与不成就

(四)生效条件与解除条件

二、附期限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附期限合同的含义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来限制合同效力的合同。

(二)生效期限与终止期限

第四节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无效合同又称绝对无效合同,是指自始就确定的当然的绝对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无效合同是自始就不发生效力的合同;

第二、无效合同是确定的不发生效力的合同;

第三、无效合同是当然的绝对不能发生效力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的种类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中的无效免责条款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则条款

(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免责条款

(三)格式条款具有以上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五节可撤销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可撤销合同又称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有缺陷,当事人一方享有撤销权,可行使撤销权对已经成立的合同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在被撤销后才是自始无效的;

第二,可撤销合同的发生事由是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缺陷;

第三,可撤销合同是只有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主张无效的合同。

二、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三、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

(一)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如果撤销权人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裁决。

(二)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至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六节效力待定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其效力能否发生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或者拒绝来确定的合同。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三)无权处分合同

三、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两种特殊情形

(一)表见代理

(二)超越代表权订立的合同

第七节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一、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不具有履行效力

无效合同自始不能发生法律效力,被撤销的合同也自合同成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合同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合同所涉及的财产依下列规则处理:

第一、返还财产。

第二、赔偿损失。

第三、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可以有效

三、合同中独立的解决合同争议方法的条款有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合同履行的含义和原则;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理解并能运用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项制度;了解合同保全的概念,掌握债权人的代位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力;把握情势变更制度在实际中的运用。

〖教学重点难点〗

合同履行的规则;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力;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力;

情势变更适用条件及法律效力。

〖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自学、课堂讨论、练习题。

〖教学时数〗 8课时。

〖参考资料〗《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总则)、《新合同法原理》。

〖课后练习〗配套习题第四章

〖教学内容〗

第一节合同履行概述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的履行就是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地、正确地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

二、合同履行的特征

(一)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基本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所为的特定行为

(三)合同的履行是给付行为与给付结果的统一

(四)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消灭的一种原因

第二节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实际履行原则

(一)实际履行原则的概念

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义务。

(二)实际履行原则的例外情况

实际履行原则的适用并不是绝对的,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不实际履行,而用其他方法加以代替:一是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二是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是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适当履行原则

(一)适当履行原则的概念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为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二)适当履行原则的内容

三、协作履行原则

(一)协作履行原则的概念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还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

(二)协作履行原则的内容

四、经济合理原则

(一)经济合理原则的概念

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讲求经济效益,维护对方的利益。

(二)经济合理原则的内容

第三节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以下规定履行: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上述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合同的履行规则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三、合同履行涉及第三人时的规则

(一)向第三人履行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由第三人履行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节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当事人须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义务。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的对待履行是可能履行的。

(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义务。

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

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债务。

(三)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三、不安抗辩权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当事人须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且已届履行期。

3.后履行义务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4.后履行义务一方没有对待给付或未提供担保。

(三)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不安抗辩权的主要效力在于中止合同,先履行一方有权中止履行,但应即使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节合同的保全

一、合同保全的概念和意义

合同的保全是指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一种法律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得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为保障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三)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注意的问题

1.行使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

2.行使主体—债权人

3.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4.行使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四)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

2.对第三人的效力。

3.对债权人的效力。代位权诉讼的成立将使债权人获得来自次债务人的清偿。

三、债权人撤销权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如果是无偿处分行为,则不以受让人主观上是否有恶意或过错为要件。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四)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

2.对第三人的效力。

3.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就行使撤销权的结果无优先受偿权。

第六节情势变更制度

一、情势变更的概念

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则于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赖以存在的基础或环境发生了异常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产生显示公平结果时,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制度。

二、情势变更的理论基础

关于情势变更的理论基础,理论上存在不同的主张。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约款说

(二)法律行为基础说

(三)法律制度说

(四)诚信原则说

三、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

(一)从客观上看,在合同订立后至履行完毕前,客观情势须发生了异常变化

(二)从主观上看,客观情势的变化须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且当事人不可预见

(三)从结果上看,客观情势的变化导致履行合同将会显示公平

四、情势变更的效力

(一)变更合同

(二)解除合同

合同法练习题及参考答案.doc

综合练习题(一)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C)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除外。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6个月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1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2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4年 2.下列合同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B)。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互易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旅游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技术咨询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多式联运合同 3.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现急需某品牌和型号的彩电400台,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我公司将派人前来联系。”该函件属于(A)。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要约邀请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要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反要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承诺 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C)。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5%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10%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20%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30% 5.甲为乙保管彩电,仅因疏于注意而导致彩电被摔坏,则(A)。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构成违约责任而不构成侵权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构成侵权责任而不构成违约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既构成违约责任,也构成侵权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既不构成违约责任,也不构成侵权责任 6.甲有一古画,先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后觉得乙出价不高,又与丙就同

《合同法》综合练习题及答案电子教案

《合同法》综合练习 题及答案

《合同法》综合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合同法不适用于(B) A.出版合同 B.收养合同 C.土地使用权合同 D.质押合同 2.在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C)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C.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入乙家 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 3.租赁合同是(A) A.双务合同 B.无偿合同 C.无名合同 D.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4.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A)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5.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D)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干洗店和丙 6.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B) A.招标 B.投标 C.开标 D.决标 7.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A)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8.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务。此种义务的依据是(C)

A.自愿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协商原则 9.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A) A.无效 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 C.不一定有效 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 10.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C) A.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 B.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 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D.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 11.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在性质上属于(A) A.形成权 B.抗辩权 C.支配权 D.请求权 12.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D)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13.下列附条件合同效力的描述,正确的是(C)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C.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该合同生效 D.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该合同继续有效 14.应合同当事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B) A.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B.自合同订立时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C.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D.自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案列学习资料

案列 ?甲、乙相约周六上午一起去某电影院看电影。到周六,甲如约前往,买好票等乙,但乙完全忘了此事,和朋友到郊外旅游去了。甲空等半天,败兴而归,指责乙言而无信,并要求乙赔偿往返路费、电影票费、精神损害等损失。 ?问: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上述损失? ?2007年9月,某市税务局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该装修公司负责税务局新建办公楼的装修,合同对装修费用、质量、进度等均有明确约定。 装修完成后,税务局以经费不足为由,一直拖欠工程尾款。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税务局支付装修款及利息。 ?问:双方纠纷是否适用《合同法》? ?张三与李四于99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张楠。05年张三与李四因感情纠纷而协议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其中约定:张楠随母李四生活,张三每个月支付生活费600元给张楠至成年;张楠成年前,李四不得改变张楠之姓,待张楠成年后由其自己决定姓氏,作为此一约定的补偿,张三在离婚时一次性付给李四50万元; 如李四违反此约定,应当赔偿张三违约金10万元。 ?07年,李四与王五再婚。08年,李四与王五决定将张楠改姓王。张三知道后,将李四和王五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认为李四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要求被告改回张楠的姓氏为张,并赔偿其违约金10万元。 ?问:该案是否可以适用《合同法》?为什么? ?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甲乙签订一抵押合同,以甲公司的一栋楼作为抵押物。上述合同有无主从之分,若有,何为主合同,何为从合同? ?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丁汽车运输公司运输。丁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丁汽车运输公司 ?王某曾向孙某借钱2万元,还完1万后后,双方约定:由李某每月代王某向孙某偿还债务1,000元,还完为止。李某正常还款3个月后因生病住院无法继续履行代还款义务。孙某要求王某还款,王某以约定由李某代偿为由拒绝。 ?问:剩余欠款应谁偿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

卓顶精文2019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第1题 某开发公司与某科研单位,订立了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开发经费为10万元,违约金为开发经费的10%,后开发公司因故违约,给科研单位造成1.2万元的实际损失,问开发公司应支付给科研单位()损失费。 A4万元 B5万元 C14万元 D1.2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参见《合同法》第114条。 第2题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A不得减少支付违约金 B适当减少支付违约金 C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D拒绝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金过分高的处理 解析: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3题 ()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A价款 B赔偿金 C继续履行 D违约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BCD均属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选A。 第4题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依据116条的规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只能选择适用其一,因此要判断选择哪一个条款对乙最为有利,由题中所述可知,适用违约金条款更为有利,乙可以得到6万元的赔偿;其次,选择了违约金条款,就排除了定金条款的适用,因而依据115条的规定,定金应该返还。总之,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向乙返还定金4万元。本题的四个选项很具有迷惑性,考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第5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目前存在争议,通说认为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而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都是以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是在过错推定原则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笔者倾向于过错推定原则,但是考生在考试中要以通说为标准做答。 第6题 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机储存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储存期满后,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的正确表述是哪项?() A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 B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 C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 D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 第7题 如果合同的一方根本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一部分义务,他首先要承担何种责任?()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 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 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 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4、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称之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抗辩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

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代位权 B、不安抗辩权 C、撤销权 D、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6、甲借款给乙1万元,丙为保证人,此后乙与甲私下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1.5万元。合同到期时,乙无力偿还该借款。对此,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 B、丙应承担1万元的保证责任 C、丙不承担该保证责任 D、丙不需承担保证责任,故丙承担保证债务后无权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7、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证人的是()。 A、学校 B、医院 C、企业 D、残疾人联合会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8、下列有关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B、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 C、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必须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D、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可能不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9、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是()。 A、只能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正确答案】D

合同法课程教案

《合同法》课程教案 一、课程设置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立足于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性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合同法法》课程定位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必修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主干课。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成为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课程总目标 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该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概言之,教学目标有二: 一是合同法基本知识的掌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学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以及各种具体的有名合同,能够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生活中去。 二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课程教学设计的重点应围绕这两个目标进行。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 合同法是法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学科,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合同法学课程主要包含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以及15中有名合同。本课程一共有29章,其中的重点章节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 其中重点难点部分主要在第三章合同的订立以及订立的程序,第五章合同的效力,认真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第六章中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使用,第七章合同的保全,第八章合同的担保,第十五章买卖合同,第十七章赠与合同。 四、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习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作出让步。现在好了,已颁布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方方面面为劳动者着想,实实在在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 《劳动合同法》共分九章,除《总则》外,主要还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在此基础上,还通过明确“特别手册”、“监视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以确保此法的顺利施行。 只要细细读去就会发现,这部新法与已施行了8年之久的《劳动法》相比,一个极其引人关注的特点就是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界定更加明确,劳动者权益明显提高,通篇弥漫着“以人为本”的人文关心,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能构建和开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好法。如在第14条就手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在法律责任中(第82条)也相应明确,“用人单位违背本法手册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1 / 2

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如,第38条手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继之又在第88条相应手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含上述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还手册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则“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规范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等条款。 新的《劳动合同法》与《婚姻法》一样,涉及人员相当广泛,可以说凡有眼光的劳动者都会主动找来逐条学习研究,这样既可做到搞好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又能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使劳资双方共同构建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 / 2

合同法习题参考答案学习资料

合同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 1、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C)(此题已超出课本范围,可不做) (A)示范文本与格式合同是同一概念(B)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是同一概念 (C)示范文本可供参照,当事人能够改变其中的内容 (D)对示范文本有不同理解的,应对提供示范文本的一方作不利的解释 2、采用标准条款订立合同的,如果标准条款和非标准条款不一致( A)。(此题已超出课本范围,可不做) (A)应当采用非标准条款(B)应当采用标准条款 (C)当事人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该条款(D)合同不成立 3、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可以撤销要约,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C)受要约人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同时 (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时 4、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摄影老板知道礼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A) (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消 我个人认为此情况应为无权处分行为,在未得到有权人的授权之前是效力待定,但黄某的行为已否认该合同的效力,故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5、李某是天天食品有限公司的推销员,因违反财务纪律被天天食品有限公司解聘。天天食品有限公司要求李某交回其所持有的已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李某谎称这些材料已经遗失。后李某持天天公司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以天天食品公司的名义与太阳副

食品商场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设签订合同时,太阳副食品商场已经知道李某被天天公司解聘。关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C (A)此合同无效;(B)合同对天天食品有限公司不发生效力; (C)太阳副食品商场有权催告天天公司在一个月内对合同追认; (D)太阳副食品商场有权在天天公司追认前撤销合同; 6、甲方将一台机器出租给乙方,在租期内甲方又将该机器售给丙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C)(此题已超出课本范围,可不做) (A)在租赁期限未满前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B)标的物所有权一经转移,原租赁合同即失效 (C)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人丙方继续有效(D)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订立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7、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摄影老板知道礼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全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A) (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消 8、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A)。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当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9、甲方将一台机器出租给乙方,在租期内甲方又将该机器售给丙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C) (A)在租赁期限未满前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课程

劳动合同,课程 篇一:《劳动合同法》课程学习指南 《劳动合同法》课程学习指南一、本课程的基本内容 本课程在对《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和立法精神的阐释基础上,详细解读我国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及法律责任,并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本课程具有系统性、学术性、实用性、通俗性的特点。 二、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加深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使之认识到《劳动合同法》不仅有利于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对于初涉社会的大学生来说,可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谈判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之成为知识结构合理、就业能力强、具备社会所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人才。 三、教学环节 系统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以现行《劳动合同法》为依据,详细解读《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款以及法律规定的宗旨和目的,重点将《劳动合同法》与现行的《劳动法》的

相关条款进行比较,系统、准确地讲授法律变化的缘由及其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影响。 讲授过程注重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系统性、科学性、超前性,运用具体案例的分析来深化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的深刻理解及其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功能,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的基本内容,提高其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 三、学习方法 本课程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法律专业课程,它是以《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探究劳动合同的基础关系、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基本条款,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无效等基本内容。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求全面系统地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及基本制度,尤其要重点理解各法律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其变化的背景及其规律,并能够运用法律的规定解释现实经济生活的种种现象,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学习过程中可根据学习大纲中课程内容的重点难点,有侧重点地进行学习和复习。 学习过程中,完成了一章的内容,就应该有针对性地做每章的课后习题,进一步掌握当中的重点、难点,根据重点掌握、一般了解、实际应用不同的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在对劳动合同法基本条款重点掌握的基础上,可适当选取案例进行分析,逐步学习如何运用劳动法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系统运用法律理论知识来分析、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详解

合同法同步练习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抚养()。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 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议 4.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5.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 A.政府采购合同 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 C.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 6.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E.租赁合同 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买卖合同 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租赁合同 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答案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理由】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 2.【答案】D 【理由】 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二)项选择题 1.【答案】AC 【理由】 (1)《担保法》的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排除B项,肯定A项。 (2)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其担保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因此,肯定C项,否定D项。2.【答案】A、B 【理由】 (1)《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正确。(2)《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确。 (3)诺成合同是一般状态,实践合同是特殊状态,法律一般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可以反推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这也符合理论界的一般认识。故C项错误。 (4)D项错误,理由与第3点相同。 3.【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排除A项。(2)B、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及人身关系,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C、D正确。 4.【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 (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合同作为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 (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国开-00650-合同法-第三次考核--学习资料

合同法-第三次考核-学习资料 特别提醒:本课程每道题的出题顺序可能会被打乱,请仔细逐一搜索每道题在作答,请确保 本材料是您需要的资料在下载!! 第1题仓储合同可以终止的事由有()。 A. 提存仓储物 B. 仓储物灭失 C. 返还仓储物 D. 承受仓储物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返还仓储物, 提存仓储物, 承受仓储物, 仓储物灭失 第2题甲公司与小区业主吴某订立了供热合同。因吴某要出国进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请暂停供热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热费。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解除供热合同 B. 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热合同 C. 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 D. 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 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 第3题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有()。 A. 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B. 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C. 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

D. 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 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第4题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有()。 A. 信用担保 B. 抵押担保 C. 质押担保 D. 保证担保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第5题以下各选项中属于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有()。 A. 提存 B. 抵销 C. 免除或混同 D. 清偿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清偿, 提存, 抵销, 免除或混同 第6题供用电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有()。 A. 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B. 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 C. 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D. 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培训课程合作协议.doc

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由甲方销售和推广乙方系列产品,乙方负责向客户交付产品。 2、双方约定: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关于合作产品优惠、内容等的任何承诺。 二、合作方式 1、甲方直接举办推广销售课程或销售推广活动活动 (1)、甲方在(地点)举办销售推广活动(销售推广活动时间为1天1夜)。 (2)、甲方共举办场销售推广活动,举办时间为 。 (3)、单场销售推广活动的人数不低于人(企业家)。由乙方指派专家老师在甲方销售推广活动上销讲,在此次销售推广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讲师费及交通费用的约定 1)、讲师费 ①甲方举办三场以下销售推广活动活动的,讲师费为5万元/场。 甲方应在销售推广活动举办日期前20日支付乙方华红兵讲师费5万元,如更改销售推广活动日期需在开课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更改。如单场销售推广活动人数达到300名企业家以上,由收款方在该场销售推广活动结束后7日内退还3万元给甲方。

②甲方举办三场以上(含三场)销售推广活动活动的,讲师费为XXXXXX万元/场。 甲方应在销售推广活动举办日期前20日支付乙方讲师费XXXXXX万元,如更改销售推广活动日期需在开课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③甲方应将讲师费按约定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XXXXXX 卡号:XXXXXX 开户行: XXXXXX 若甲方取消举办推广销售课程的,经乙方同意后由收款方将讲师费退还给甲方。 2)、交通食宿费用及其他 乙方专家讲师及其助理(2名)往返销售推广活动举办地点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讲师需乘坐头等舱,住宿需为四星级以上宾馆商务套房。随行人员经济舱,标间。甲方需为华红兵老师的全程活动提供安保服务,保证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合作产品及分成 产品名称价格服务时间甲方分成 比例 乙方分成 比例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甲方举办的销售推广活动活动结束且双方付清对方款项后止。 五、结算方式 1、合作产品款项的收取及分成收益的支付 1)、合作产品款项的收取 全部合作产品的成交款项由乙方收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销售推广活动活动成交客户的款项,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分成收益支付 乙方在收到客户成交款项后将甲方的分成收益和奖励支付给甲方。 乙方在收到甲方等额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的分成收益给甲方,所涉税费由双方按分成比例各自承担。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第1题 某开发公司与某科研单位,订立了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开发经费为10万元,违约金为开发经费的10%,后开发公司因故违约,给科研单位造成1.2万元的实际损失,问开发公司应支付给科研单位()损失费。 A 4万元 B 5万元 C 14万元 D 1.2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参见《合同法》第114条。 第2题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A 不得减少支付违约金 B 适当减少支付违约金 C 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D 拒绝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金过分高的处理 解析: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3题 ()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A 价款 B 赔偿金 C 继续履行 D 违约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BCD均属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选A。 第4题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

向乙交付苹果,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A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B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D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依据116条的规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只能选择适用其一,因此要判断选择哪一个条款对乙最为有利,由题中所述可知,适用违约金条款更为有利,乙可以得到6万元的赔偿;其次,选择了违约金条款,就排除了定金条款的适用,因而依据115条的规定,定金应该返还。总之,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向乙返还定金4万元。本题的四个选项很具有迷惑性,考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第5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A 过错责任原则 B 过错推定原则 C 公平责任原则 D 无过错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目前存在争议,通说认为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而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都是以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是在过错推定原则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笔者倾向于过错推定原则,但是考生在考试中要以通说为标准做答。 第6题 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机储存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储存期满后,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的正确表述是哪项?() A 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 B 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 C 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 D 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

合同法教案

合同法教案 主编赵旭东 责任教师胡静 合同法立法历程 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至此一部统一的合同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这部法律的出台,在我国立法史上留下可圈可点的一笔。 条文多达428条,借鉴了各国先进立法经验,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是罕见的。 合同的定义来源 大陆法系的合同定义来源与罗马法。认为合同是当事人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强调的却是当事人对要约的“允诺”。 在我国古代,“契”与“约”最初是分开用的 “契,刻也。刻识其数也。” --《释名.释书契》 “约,缠束也,从系,勺生。” --《说文》 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二节合同法的概念和性质 第三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合同法的概念 广义: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 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 调整对象和范围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合同法只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 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单行法 其作用主要表现为: 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第三条) 自愿原则(第四条)

[南开大学]2020春季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学习资料1

南开20春学期(1709、1803、1809、1903、1909、2003)《合同法》在线作业 提示:每科有多套在线试卷,请确认本套与您的是否一致,本学习资料只做参考学习使用!! 一、单选题 (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甲与乙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总价款10万元,又订立一定金合同,由卖方甲向买方乙支付定金,则该定金最高额为____ --[A]1万 --[B]2万 --[C]3万 --[D]5万 --提示:运用所学知识,完成以上试题 参考选择是:B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A]按照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B]按照合同草案进行解释 --[C]作出不利于接受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提示:运用所学知识,完成以上试题 参考选择是:D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应承担一定的后合同义务,承担此种义务的依据是____ --[A]自愿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协商原则 --提示:运用所学知识,完成以上试题 参考选择是:C 4.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乙趁机表示愿借给甲2万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甲、乙的借款合同()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提示:运用所学知识,完成以上试题 参考选择是:D 5.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是() --[A]一时的抗辩权 --[B]永久的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约定的抗辩权 --提示:运用所学知识,完成以上试题 参考选择是:A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 A.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D.借用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 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 4.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分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D.协商确定 5.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情况下,对合同文义应采取( ) A.客观主义的解释原则 B.主观主义的解释原则 C.折衷主义的解释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有(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涉外贸易买卖合同D.技术引进合同 E.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2.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 A.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B.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C.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E.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3.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 A.汇票B.存款单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D.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 E.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4.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 A.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B.为双务合同 C.为有偿合同D.为诺成合同E.为要式合同 5.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合同种类有:( )。 A.可行性论证合同B。技术预测合同 c.专题技术调查台同D.分析评价报告合同E.关于风险分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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