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永春中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学校政治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优化育人环境,打击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切实抓好该项工作,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社会综合治理制度如下:

社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

(一)督促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指示和批示,并抓好落实。

(三)发生群体性事件时,立即启动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主持召开会议,制定解决案,确保妥善处理。

二、分管副职领导责任

(一)指导督促进一步建立组织机构。

(二)针对重大不稳定因素、重要会议、重大节庆日、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大型学生集体活动、特殊敏感时期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预防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重大国际、国事件对学校的影响程度,安排部署工作措施。

(四)发生群体性事件时,立即协调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及时赶

到现场处置。

(五)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责任追究

(一)各部门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制度不健全,综治工作没人抓、没人管,工作不落实的。

(二)不参加会议、不贯彻文件精神、不落实领导批示,或不按时报告会议、文件、批示落实情况的。

(三)不坚持重大情况报告、隐患情况报告、大型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情况报告、学生大型集体活动情况报告、特殊敏感时期情况报告以及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

(四)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能解决而未及时解决,以至造成多次重复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后果的。

(五)对不安全因素或部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处置不力造成重后果的。

(六)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责任事故,造成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目标管理制度

(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实行目标管理,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

(二)目标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季度抽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

(三)量化目标管理,做好对目标运行的考核监控,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奖惩。

一票否决制度

(一)格实行领导责任制。

(二)实行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对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分析发生原因,对责任人不作为、失职、渎职者进行责任查究。

(三)对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在规定的时间上报,并做好处置工作。

(四)对整改不力导致问题继续存在的责任人实行警告或一票否决。

社会综合治理重大案件事件查究制

1、校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重大案件事件作为全校重大案件事件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校特大、重大案件事件的处置工作;

(2)组织领导和指挥全校重大案件事件综合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统一领导全校各类重大案件事件应急分指挥机构,协调相关联的机构;

(4)组织力量处置重大案件事件;

(5)贯彻执行有关重大案件事件的文件和法律、法规及政策。

2、重大案件事件委员会主任由常务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

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3、重大案件事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校应急委日常工作,执行校应急委的决定;

(2)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对较大以上重大案件事件统一接警,并提出处置建议报校应急委;

(3)执行重大案件事件委员会决定,向上级报告我校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4)负责全校特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防、应急处置、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各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正常运转,协调、督促各分指挥机构;

(6)协调提供应急处置保障,负责组织建设应急综合保障体系;

(7)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防、处置的工作;

(8)督促检查相关科研、宣传、教育工作;

(9)适时修订完善本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发生的一般事件的处置工作,并在校重大案件事件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特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社会综合治理奖惩制度

1、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或奖励:

(1)在处置事件中,组织密、指挥得当、防有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急关头,保护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师生员工有功者。

(3)及时报送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及时处置事件赢得时间,为处置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部门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在事件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

(2)在事件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3)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款和物资的。

(4)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5)其他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实行定岗位、定任务、定职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明确。

(二)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汇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

(三)工作例会制度。综合治理专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四)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监控,组织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格落实奖励措施。

平安建设工作月通报制度

各部门领导、班主任、保卫部门和学员楼值班人员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或接到群体性治安事件信息,要及时报所在部门领导或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获悉后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同时根据下列情况分类归口通报:

1、涉及教职工的,通报其所在部门领导。

2、涉及学生的,通报教务处。

3、涉及学生食、宿和供水供电的,通报总务处领导。

4、涉及校外人员的,报永春乡派出所或报“110”处置。

平安建设月例会制度

(一)综合治理专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详细记录应参加人数,实参加人数,缺席人员,缺席原因,会议议程,主要容。

(三)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和党委政府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当前一个时期的工作。

(四)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

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1、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安全、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做好动态信息工作,防国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我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全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安全的行为。

3、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防措施,把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4、调解处理校园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5、对校(校)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6、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校园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管理校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8、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维护各部门的和谐稳定;防止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因为部矛盾引发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事件;防止因治安和安全问题引发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确保学校的稳定。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任务

第五条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是各部门领导的重要政治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部矛盾,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提高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把各种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防止因本部门工作不当给学校稳定造成消极影响。

(三)要根据学校要求,对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经常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隐患,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民调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程序

一、受理纠纷: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汇报制度

一、每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登记制度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二、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三、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四、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民主合法权益,规信访行为,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和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信访条例》、教育部《教育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访工作,是指我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个人、组织采取书信、电子、传真、、走访等式,向我校及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按照规定和职权围需要由我校处理的事项。

第三条信访工作是了解学校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批评、建议的窗口;是改进领导工作作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是维护学校

稳定、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我校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我校信访工作的格局是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第六条我校信访工作由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学校统一领导。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信访工作,把握我校信访工作的各项政策,部署工作任务,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总结信访工作,对学校及各学院、各单位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和行政处分建议。

第七条学校设校领导接待日,由学校领导接待来访师生员工,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反映集中、涉及面广,或者信访部门处理难度大的信访事项。

第八条信访工作办公室是我校信访工作的常设机构,属于学校职责围的信访事项,由信访工作办公室受理、办理及督办。

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维护稳定工作指示精神,研究拟定本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计划、工作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掌握分析系统稳定工作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向上级反馈

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组研究解决。

三、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系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切实加在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

四、指导、检查、督促系统各单位积极开展稳定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落到实处。

五、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维护稳定工作的其它事项。

维护稳定及校园综合治理责任制(试行)

一、为了更好地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我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增强各部门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省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是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学校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部门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的副职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的政治责任。

四、违反安全稳定或综治规定,导致公私财物损失的,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对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不重视,工作不落实,以至本部门刑

事、治安案件大幅度上升,治安秩序重混乱的。

2、对不安定因素和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理、以至发生非法请愿、罢课、罢餐、游行等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重后果,危害社会安定的。

3、因管理不善,防措施不力,发生刑事或治安责任事故,使、集体财产遭受重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或有意瞒报、虚报的。

4、出现被上级主管部门、辖区综治部门多次点名批评、被新闻媒体多次暴光的治安问题,经核实确实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

5、年度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

6、不及时传达贯彻、不督促检查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针、政策和措施的。

7、对涉及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

8、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赶赴现场做工作,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产生重后果的。

9、对校园发生火灾、学员集体食物中毒以及其它安全事故处置不当的。

10、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以及《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校区域内的教职工、学生、暂住人口及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任务,必须动员和组织全校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学校稳定,为教学、科研、生活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全校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五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遵循“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标本兼治。进一

步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遵循谁主管谁负责,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目标: 1、无群体性事件。 2、无火灾事故。 3、无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 4、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保卫部门做好侦办发生在校内的各类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确保校园政治稳定、治安稳定。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和措施,严格管理制度,堵塞犯罪漏洞,防止发生重、特大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进一步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提高师生员工的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3、建立和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对社会治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社会面

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在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2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规定适用于中电投宁夏临河电厂一期扩建(#3机组)工程各参建单位。 3职责 3.1工程公司安监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在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实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施工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及发放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日常监督检查。 4管理内容 4.1采购与制作管理要求 4.1.1采购或制作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 4.1.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在国家劳动保护部门认可的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生产厂家、专卖商店采购,以确保产品质量。 4.1.3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其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特殊用品用具,例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要进行实验)。 4.1.5施工单位自制的安全设施(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平台、大型安全标志牌等),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其安监部门、工程部门和加工制作部门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定联合检查报告书后,方可投入使用。4.2使用、维护和保管的管理要求 4.2.1施工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展及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

4.2.2施工单位的物资部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保管工作,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在用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台帐,每季度以书面形式报工程安监部和监理单位备案。 4.2.3现场已投入使用的安全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要确保安全设施完整、完好,真正发挥安全设施的防护作用。杜绝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设施丢失、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 4.2.4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要加强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5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拆除已投入使用的安全设施,确因工程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4.2. 5.1必须到本单位安监部门办理临时拆除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2. 5.2在安全设施拆除到恢复期间,申请拆除单位必须设专人在被拆除部位全过程监护。 4.2. 5.3在拆除部位必须挂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 4.2. 5.4当天工作不能及时结束的必须将拆除部分恢复到安全状态。 4.2. 5.5工作结束后,要将安全设施恢复到拆除前的安全状态,并到安监部门报告,经安监部门检查合格后,撤掉警告、警示标志,并交付使用。 4.3监督检查要求 4.3.1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如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按不符合项进行处理。 4.3.2工程监理部应每月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结果形成汇总表报工程部。 4.3.3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4.4文件存档 各单位在安全设施管理中形成的上述各种书面文件,由文件产生单位负责及时存档。 4.5考核 4.5.1未按本制度执行的一律以违章作业论处,各级施人员有权制止或停止作业。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制度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法 总则 为了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和政治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是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各种切实可行的手段,加强治安治理,优化育人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保证学校稳定和师生安全。 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教育为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原则,实行目标治理责任制。 三、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校上下逐级负责,师生职员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学校安全,师生中意”的工作目标。 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差不多任务是: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师生职员遵纪守法观念和法制意识;加强纪律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职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职员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和操纵违法犯罪。 2、加强校园治安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努力爱护师生职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治安秩序。 3、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校园内发生的案件和事故,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学校稳定和师生职员安全的犯罪活动,爱护师生职员的合法权益。 4、加强治安保卫等组织的建设,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5、及时、稳妥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学校政治稳定、治安安定; 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综治领导小组”),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同意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副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组成。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学校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障,划拨必要的经费,并配备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教处、少先大队负责建立班级以安全员、宣传员、消防员为成员的“治保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其他各部门建立要紧部门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依照自身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综合治理文件

关于认真开展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综治委,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2011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和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组织开展好2011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非同寻常,意义重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今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纪念两个《决定》颁布二十周年的宣传。要突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宣传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各项措施的生动实践和社会效果,二十年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走过的光辉历程;二是宣传中央、自治区、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措施,基本做法和成功经验;三是宣传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扎实推进平安东胜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四是宣传基层综治组织和广大综治干部在维护社会治安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先进事迹。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纪念会、表彰会、座谈会,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等,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政方针的宣传。宣传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十七大关于“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要求,广泛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举措和成效。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45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组织职工学法每月不少于一次,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以下是文书帮为大家准备的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一 为促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摘录如下,以便执行。 一、定期议事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二、履职汇报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向上级汇报综合领导工作情况,基层单位每季向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特殊情况随时向公司汇报。 三、检查考核制度: 1、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公司每季度对各基层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讲评。基层单位每月自检考评一次。 2、治安、消防安全检查:

公司对各单位生活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场所)的检查采用平时检查(不定期的下基层、工地)与集中检查(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对所属重点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等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节假日、重大活动的治安、消防大检查应有领导带队。 3、夜间巡逻检查: 有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逻检查,并灵活安排巡逻时间和路线;无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教育门卫、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和检查。保卫部门应适时组织夜间突击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1、外包单位在签订生产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治安防范、防火安全协议》,并在一周内提供外包施工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办理寄住证,缴纳城市建设费。 2、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要经常组织对本单位宿舍、工具间、办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3、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联谊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治安、消防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参照本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度: 1、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爱祖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目标任务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综治部门的指导下,学校积极配合地方各 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 在的流氓团业、黑恶势力;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 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 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不断加大对学校部进行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类危及安全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 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二、相关责任 1. 各岗位主要负责人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本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本学校的综合治理和 创建工作;要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本单位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2.认真做好本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宣传发动和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本单 位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 3.负责本学校的政治稳定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影响校园稳定的因素,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主动协助和配合国家 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4.认真抓好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 秩序以及自我防的意识。 5.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类违纪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学生间的 各类矛盾和纠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本单位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 采取有力措施,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完

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

综合治理责任制 根据《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福建省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了高好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公司各级人员的治安安全工作责任: 一、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对本公司治安的安全工作负全部领导责任,是公司治安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组织领导对治安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提出治安安全工作隐患的整改意见,把治安安全工作监督干部,支持综合治安安全工作。 3、按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设置治安安全工作。 二、副经理(分管治安安全工作)的职责: 协助经理做好治安安全工作,对本公司的治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贯彻实际治安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治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每季度对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检查一次,每月结合质安科月检一次,每次检查进行评比、记录、记分、纳入企业考核内容。 3、对公司治安安全工作,定出年度和目标管理计划,领导和支持治安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治安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及安全设备器材的规范设置。 4、领导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做好新工人的入场法制教育。 5、领导组织治安安全工作的有关人员的法制教育,加强保卫人员的自身素质。 6、监督加强经营场所的自我管理,店面前不准占道搭盖和堆放贷物,要严格做好用火、用电、用气、加强各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防火,并配齐、配足完好的消防器材1-2架灭火器。 三、项目经理(工程负责人)的职责: 1、在组织施工前,必须和公司签订治安安保卫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单位的各项治安、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治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治安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治安安全工作的交底和重要部位(指易燃易爆物质等)的交接使用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21、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安全防护设施充分发挥安全防护的作用,做好安全设施及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管理。 3、职责 3.1供销部负责各种安全设施的购置。 3.2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防爆板、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位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3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及各种自动报警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4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5凡生产区域中的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3.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所属车间负责管理。 3.7 安全部负责建立公司安全设施台账,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台账。 3.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 4、安全设施的管理 4.1安全设施的分类 厂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在班组、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置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分为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设施、预防事故设施。 4.2安全设施的配备 由使用部门提报计划,分别经设备部及安全部等主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

准,由供销部外出采购。 4.3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检查 4.3.1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绘制安全设施定制管理图,编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 4.3.2各种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记入档案。 4.3.3各种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拆除或废弃不用,如因工作需要挪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有临时安全措施直至安全设施及设备复位;如不适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需向安全部上报,经同意后拆除。 4.3.4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3.5除专职维修人员外,对各种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随便乱动。 4.3.6各部门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防护设施所处位置、结构、性能及维护保养等知识,并做到“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3.7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负责区内的安全设施及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管理。每月不低于四次;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要上报至安全部统一备案。 5、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5.2供销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5.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5.4各部门、班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5.5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5.7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按使用时间、工种、岗位标准、数量、名称严格控制,并按规定核发。

盼盼集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盼盼集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省、市、县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综治、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方案。 2、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制定本集团综治工作年度计划,对本集团治安突出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作出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总体部署并监督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3、对本集团发生的重大刑事、治安火灾和灾害事故等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等有关部门及时破案、妥善处理、挽回损失。 4、与各基层单位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并组织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 5、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各项综治措施。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对本集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集团实际、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布置工作任务; 3、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认真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4、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经常进行思想和廉政教育,考核、督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5、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综合了解各方面情况,及时传递信息;做好表彰先进,推动后进的具体工作; 6、经常向主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汇报综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的办法。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1、分工明确。综治办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任务建立自己的岗位责任制; 2、综治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 3、综治委员会、综治办公室、综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职责范围清楚; 4、定期例会、请示汇报、信息反馈;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黄金镇初级中学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南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教育局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造良好、安全的学校及周边环境为目标~积极动员学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彻底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食品安全卫生、交通消防安全等各种突出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努力在校园营造更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以实际行动~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李大新电话: 副组长:程学森电话: 成员:李国刚王树民各班主任 三、工作重点 本次综合治理工作坚决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注重校内整治和校外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从加强教育入手~在治理上下功夫~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使我校的校内及周边环境得到彻底改善~周边环境得到净化~使广大师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 1、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宣传工作~要大力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开展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自护教育、犯罪预警教育、网络管理

和网络文明教育。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操行观~杜绝一些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全面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意识。 2、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社会闲散人员、小混混骚扰学生~甚至敲诈、殴打学生的行为。同时~注意化解影响校园内部安全的学生矛盾纠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3、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的音像文化摊点~特别是对于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网吧~要进行严格清理整顿~杜绝学生进出营业性网吧和电子游戏厅。 4、加强营养餐管理~建立收货及发放台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学生把蛋奶带出校园食用。 5、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师生搭乘三无车辆、农用车辆及其它不安全的交通工具。同时在校门外设臵警示牌~安装减速设施。 6、加强对学生的行为习惯教育~充分利用学生集会、班团会对学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坚决治理乱丢乱扔、说话不文明及学生中的打架斗殴现象~同时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 7、集中力量对校园内部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是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及踩塌事故等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内平安。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认识到位。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学校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分别召开班主任等有关会议~落实安全责任和自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5修正)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5修正)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5.12.23 【实施日期】2015.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1991年5月15日广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1991年7月30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12月31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11年1月17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十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手段对社会治安问题进行治理。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落实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执行本条例,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第五条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 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应发挥职能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市、区、镇和街道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市属各局、总公司和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

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管 理制度正式版

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

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 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 成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工作的顺利进 行。因此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去抓、去 管。通过管理,切实保护好医院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职工 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 序和生活秩序,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打击制 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在院长的领导下,有组 织地进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 责”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总

结,督促各科室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岗位职责去做,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科室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管理领导机构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医院安全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活动事宜。 具体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学校综合治理制度汇编(doc55页)

学校综合治理制度汇编 乌恰县实验小学 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录 1、校园安全领导小组---------------------------3 2、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方案-------------------4 3、学校安全职责-------------------------------8 4、学校各部门安全职责-------------------------9 5、学校值班制度-------------------------------18 6、学校门卫制度-------------------------------19 7、学校巡逻制度-------------------------------20 8、学校安全保卫制度-----------------------22

9、实验室(专用室)安全管理制度---------------------25 10、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7 11、饮食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29 12、学校消防安全制度--------------------------33 13、学校安全检查制度----------------35 14、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36 15、安全法制教育制度--------------------------38 16、安全工作应急预案------------------------------58

乌恰县实验小学 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马树理(校长) 副组长:塔依尔·芒苏尔托合托逊伊利亚斯沙丽塔娜提(法制副校长) 成员:杨莉莉 朱建军 米东 谢恒星 买买提努尔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决定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1.07.26 【实施日期】2001.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2001年7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根本途径。多年来,我市逐步深入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上比较平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比较满意。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机制,更加有效地保障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特区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安全、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如下决定: 一、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保护和促进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加强对全体公民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道德、文化素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努力铲除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保护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前进和发展。要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三个代表”的要求,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标准。 二、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贯彻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稳定有序发展,保障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为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科学地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规定了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中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实施与管理。 3.2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3.3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4资源需求 资金保障和必要的人力投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 5基本要求 5.1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其完好、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5.2 施工区域 5.2.1施工区域宜按规划设计和实际需要采用封闭措施,主要进出口处应设置明显施工警示标识。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安排专人值守。 5.2.2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和使用其他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GB/T 11651的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5.2.3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职业卫生等要求。 5.2.4施工现场的洞、井、坑、沟、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

手架,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有关规定。 5.2.5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应平整牢固,设备材料存放整齐稳固,周围通道畅通,且宽度宜不小于1 m。 5.2.6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沟、管、网排水应畅通。生产、生活废水应有序排放到指定地点,达标排放。 5.2.7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宜分开设置,并配有漏电保护动能的专用箱。若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照明与动力线路应分别设置。 (2)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采用高效节能灯具。 (3)作业地点及主要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且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Z 6829的要求。 (4)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 V的照明器。 (5)地下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且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 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 V,并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宜大于12 V。 (6)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尘型照明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型照明器,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应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用防震型照明器。 (7)使用行灯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电源电压不超过36 V。 b)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c)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d)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e)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8)照明变压器应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9)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作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 m,电源插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doc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及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江西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生产、生活区域范围内片的治安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一律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在办公室、车间内吵架、闹事,致使工作(生产)不能正常开展,每人罚款50元; (二)在公司及公司大型活动及其他公共场所扰乱秩序、影响集体活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挑拨是非、影响工作,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入办公楼、生产区不按规定接受检查,每次罚款50元; (五)纵容、包庇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一律罚款200-5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其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致人伤残; (二)盗窃公司、他人财物; (三)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四)在禁止燃放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五)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恐吓他人; (六)聚众赌博。 第七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两人以上共同违反本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违反公司其它管理规定,又违反本制度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第八条对执行、协助和维护本制度的人员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罚款1000元,解除其劳动合同,造成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公司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发短信和电子邮件,或到公司及公司办公室面谈等方式进行,不得聚众上访,攻击公司及公司领导。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依法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其它规定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公司出具《治安处罚

综合治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1994年1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公民。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是:(一)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二)依法打击、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四)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防范和打击各类邪教组织;(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六)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七)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以及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八)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行为规范教育;(九)教育、改造和挽救违法犯罪人员,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十)动员和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十一)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十二)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保障。 第七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权制、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县级以上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镇、街道)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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