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最终版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最终版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最终版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概述

1、概述: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来自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检测部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也就是工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2、见证取样检测标准、依据

3、见证取样一般规定

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在当前市场经济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滋生了由于实验取样的不规,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4、见证取样围

(一)、见证取样的围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9、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10、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数量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

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5、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6、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步骤: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7、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7、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8、见证取样对三方的规定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建筑企业试验室—逐步转为企业控机构,4年审查1次。(它不属于第三方试验室)

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计量认证书,CMA章。②查附件,备案证书。

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是依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是一致的。

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要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9、见证取样送样专用工具

为了便于见证人员在取样现场对所取样品进行封存,防止串换,减少见证人员伴送样品的麻烦,保证见证取样送样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介绍三种简易实用的送样工具。这些工具结构简洁耐用,加工制作容易,便于人工搬用和各种交通工具运输。

1.A型送样桶

(1)用途

a.适用150mm×150mm×150mm的混凝土试块封装,可装3件(约24kg)。

b.若用薄钢板网封闭空格部分,适用70.7mm×70.7mm×70.7mm砂浆试样封装,可装24件(约18kg)。

c.如框尺寸改为210mm×210mm,可装100mm×100mm×100mm混凝土试块16件(约40kg)。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为174mm×174mm×520mm。

2.B型送样桶

(1)用途

适用Φ175mm(Φ185mm)×150mm的混凝土抗渗试块封装,可装3件(约30kg),也适用于钢筋试样封装。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为Φ237mm×550mm。

3.C型送样桶

(1)用途

a.适用240mm×115mm×90mm的烧结多孔砖试样封装,可装4件(约12kg)。

b.适用240mm×115mm×53mm的普通砖试样封装,可装8件(约20kg)。

c.可装砂、石约40kg,水泥月30kg,或可装土样月40个。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为Φ300mm×400mm。

二、见证取样对各种材料的具体规定:

1、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以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验,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过500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次,每次都应多点采样,混合均匀后,重量不小于12公斤。

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砂、石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⑴频率: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⑵取样方法:

①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分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②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子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③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④数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最少取样质量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最少取样质量(kg)

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碎石或卵石,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对于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3、混凝土、砂浆

3.1 混凝土抗压强度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7.

4.1

⑴频率:

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同一工程、同一施工工艺、同种材料、同一强度的混凝土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试配。取样方法:按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种原材料试样,每种配合比取样数量一般为:砂60kg,水泥50kg,石120kg,外加剂1kg ⑵取样方法:

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制作150mm×150mm×150mm试件,每组3个。标养试块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下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工地无条件的可送至试验室)。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块仍需同条件养护。

试块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刻制的文字应清晰可见,否则检测单位将不得在出具报告上加盖“有见证检测”章。

3.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JGJ/T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203-2002《砌

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⑴频率:

每一楼层或每250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制作抗压试件一组,当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另做试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⑵取样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采用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件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下

静置24±2h,对试件进行编号、拆模。当气温较低时或者凝结时间大于24h的砂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2d,试件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工地无条件的可送至试验室)。

试块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刻制的文字应清晰可见,否则检测单位将不得在出具报告上加盖“有见证检测”章。

3.3 砂浆配合比 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⑴频率:

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砂浆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⑵取样方法:

按水泥、砂、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种原材料试样。

每种配合比取样数量一般为:水泥20kg、砂50kg、外加剂1kg

4、商品砼: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环保要求,政府要求使用商品砼。承包商应提前联系供应商,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报监理部土建监理批准后方准使用。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如有抗渗要求的话)、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上报资料应经土建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商品砼质量负最终责任。

(1)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按GB/T50081-2002规定,将砼拌合物制作边长为150㎜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以上)下,养护到28天的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简称立方体抗压强度)。

(2)砼强度等级:

砼强度等级是按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来划分的。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加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强度等级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分钟,然后人工搅拌均匀。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规定的最少组数。(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

(3)现场测定砼坍落度的方法:

①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②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时捣棒可以稍微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表面,浇灌顶层时,砼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砼沉落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③提坍落度筒时应垂直平稳,提的过程应在5~10S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筒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并应在150S完成。④坍落度是筒体与砼试体最高点之差。⑤观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

(4)、砼抗压强度试块尺寸与换算系数

(5)强度代表值的确定

(1)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精确到0.1 Mpa)。(2)三个测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除,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3)如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件的数据无效。

(6)试件制作规定

①混凝土:

抗压试块用于检查砼强度,应在砼浇筑地点随机取样,每拌制100盘或不超过100立方的同一配合比砼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当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立方不得少于1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的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需要确定;楼地面每1000平方米砼不少于1组。

②抗渗试块:

连续浇筑砼每500立方应留置一组抗渗试块,一组为6个抗渗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小于2组。采用预拌砼的抗渗件,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

护试件,同条件的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需要确定。

(7)砼添加剂:

(1)砼泵送剂:批量为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试样为总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2)砼膨胀剂: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也作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0公斤,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3)砼防水剂:每30吨为一批,每批取样为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4)砼防冻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也作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防冻剂量,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6、混凝土掺加剂

6.1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

⑴频率:

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100t为一批,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50t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液体分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混合均匀),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6.2 粉煤灰 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⑴检测参数: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安定性(F类粉煤灰无要求)⑵频率:

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也为一批。

⑶取样方法: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7、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一)钢筋牌号的构成及其含义见下表。

牌号牌号构成英文字母含义

HRB335 由HRB +规定

的屈服强度最小值构成HRB—热轧带肋钢筋的英文(Hot rolled ribbed bars)缩写。

HRB400 HRB500

RRB335 由RRB+规定

的屈服强度

最小值构成RRB—热轧后带有控制冷却并自回火处理(余热处理)带肋钢筋的英文(Remained heat treatment ribbed bars)缩写

RRB400

RRB500

带肋钢筋的表面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带肋钢筋应在其表面轧上牌号标志,还可依次轧上经注册的厂名(或商标)和直径毫米数字。钢筋牌号以阿拉伯数字加英文字母表示, HRB335 、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RRB335、RRB400、RRB500分别以3K、4K、5K表示。厂名以汉语拼音字头表示。直径毫米数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采用挂标牌方法。

标志应清晰明了,标志的尺寸由供方按钢筋直径大小作适当规定,与标志相交的横肋可以取消。

除上述规定外,钢筋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的有关规定。

(二)钢筋原材料

⑴表面质量

钢筋表面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钢筋表面凸块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

(2)长度及允许偏差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

钢筋可以盘卷交货,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二条钢筋组成。其盘重及盘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长度允许偏差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为±25mm。当要求最小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当要求最大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3)弯曲度和端部直条钢筋的弯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4%。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4)取样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

(5)取样方法:钢筋同一品种、同规格、同一批号、,同一生产厂家、同一交货状态下60吨以为一批,同时钢筋进场前,应检查钢材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文件,质保单和钢材的铭牌是否和质量证明材料上相符。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

1 拉伸

2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450mm

2 冷弯 2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350mm

3 尺寸偏差逐支一般就用力学性能试件做

4 重量偏差不少于

5 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长度不小于500mm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

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

1 拉伸 1 在每(任)盘中随机切取,拉伸长约450mm,

弯曲长约350mm

2 弯曲(反复) 2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

1 拉伸

2 随机抽取,每根钢筋只能截取1根拉伸,1根弯曲

试样。先去掉钢筋端部500mm后,再截取试样。试

样长度:取偶数倍节距,且不应小于4倍节距,同

时不小于500mm。

2 冷弯 1

(三)公称横截面面积与公称重量

钢筋的公称横截面面积与公称重量列于表。

公称直径,mm 公称横截面面积,mm2 理论重量,kg/m

6 8 28.27

50.27

0.222

0.395

10 12 14 16 18 20 22 25 28 32 36 40 50 78.54

113.1

153.9

201.1

254.5

314.2

380.1

490.9

615.8

804.2

1 018

1 257

1 964

0.617

0.888

1.21

1.58

2.00

2.47

2.98

3.85

4.83

6.31

7.99

9.87

15.42

重量偏差的测量测量钢筋重量偏差时,试样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长度应逐支测量,应精确到1mm。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1%。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公称直径/ mm 实际重量与公称重量的偏差/ %

6~12 ±7

14~20 ±5

22~50 ±4

(四)带有纵肋的月牙肋钢筋,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单位为毫米

公称直径径d 横肋高h

纵肋高h

1

(不大于)

横肋顶

宽b

纵肋顶

宽a

间距l 横肋末端最大

间隙(公称周

长的10%弦

长)

公称

尺寸

公称

尺寸

允许

偏差

公称

尺寸

允许

偏差

尺寸测量

带肋钢筋横肋高度的测量采用测量同一截面两侧横肋中心高度平均值的方法,即测取钢筋最大外径,减去该处径,所得数值的一半为该处肋高,应精确到0.1mm 。当需要计算相对肋面积时,应增加测量横肋四分之一处高度。

带肋钢筋横肋间距采用测量平均肋距的方法进行测量。即测取钢筋一面上第1个与第11个横肋的中心距离,该数值除以10即为横肋间距,应精确到0.1mm 。(五)钢筋报告分析:

6 5.8

0.6 + 0.3 -

0.2 0.6 0.4 1.0 3.7 ±0.5

1.8

8 7.7 0.8 + 0.4 -

0.2 0.8 0.5 1.5 5.0 2.5

10 9.6 1.0 + 0.4 -

0.3 1.0 0.6 1.5 6.5 3.1 12 11.5 1.2 ±0.4

1.2 0.7 1.5 7.9 3.7 14 13.4 1.4 1.4 0.8 1.8 9.0 4.3 16 15.4 1.5 1.5 0.9 1.8 10.0 5.0 18 17.3 1.6 + 0.5 -

0.4 1.6 1.0 2.0 10.0 5.6 20 19.3 1.7 ±

0.5 1.7 1.2 2.0 10.0 ±0.8

6.2

22 21.3 1.9 ±0.6 1.9 1.3 2.5 10.5 6.8 25 24.2 2.1 2.1 1.5 2.5 12.5 7.7 28 27.2 2.2 2.2 1.7 3.0 12.5 ±1.0

8.6 32 31.0 2.4 + 0.8 -

0.7 2.4 1.9 3.0 14.0 9.9

36 35.0 2.6 +1.0

0.8 2.6 2.1 3.5 15.0 11.1 40 38.7 2.9 ±

1.1

2.9 2.2

3.5 15.0 12.4 50

48.5

3.2

±1.2 3.2

2.5

4.0

16.0

15.5

注1:纵肋斜角θ为0o~30o。 注2:尺寸a 、b 为参考数据。

(1)钢的牌号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其化学成分和碳当量(熔炼分析)应不大于下表规定的值。根据需要,钢中还可加入V、Nb、Ti等元素

牌号

化学成分,% (不大于)

C Si Mn P S Ceq

HRB335

0.25

0.80 1.60 0.040 0.040

0.52

HRB400 0.54

HRB500 0.55

RRB335

0.25 0.045 0.045 —

RRB400

RRB500

(2)碳当量Ceq(百分比)值可按公式(3)计算:

Ceq=C+Mn/6+(Cr+V+M0)/5+(Cu+Ni)/15

(3)钢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012%。供方如能保证可不作分析。钢中如有足够数量的氮结合元素,含氮量的限制可适当放宽。

(4)钢筋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碳当量Ceq的允许偏差为+0.03%。(5)钢筋的力学性能特性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牌号

R

eL

Mpa

R

m

Mpa

A

%

A

gt

%

不小于

HRB335 335 455

17

7.5

HRB400 400 540

HRB500 500 630 16

RRB335 335 390 16 5.0

RRB400 400 460

RRB500 500 575 14

满足上表与以下a)、b)规定的钢筋在牌号后加E。

a)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不小于1.25。

b)钢筋实测屈服强度与表6规定的屈服强度特性值之比不大于1.30

弯曲性能

C)对于没有明显屈服强度的钢,屈服强度特性值R

eL 应采用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R

p0.2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伸长率类型可从A或A

gt

中选定。如伸长率类型未经协议确定,则

A

gt

适用于牌号为HRB335、HRB400、HRB500钢筋,A适用于牌号RRB335、RRB400、RRB500钢筋。

(6)工艺性能

弯曲性能按下表规定的弯芯直径弯曲180°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单位为毫米牌号公称直径 a 弯芯直径

HRB335 RRB335

6~25 3a 28~50 4a

HRB400 RRB400

6~25 4a 28~50 5a

HRB500 RRB500

6~255a 28~50 6a

(7)反向弯曲性能

反向弯曲试验的弯芯直径比弯曲试验相应增加一个钢筋直径。

反向弯曲试验:先正向弯曲90°后再反向弯曲20°。经反向弯曲试验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8)疲劳性能如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进行疲劳性能试验。疲劳试验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六)热轧光圆钢筋

(1)钢筋牌号的构成与含义

牌号牌号构成英文字母含义

HPB235 由HPB +屈服强HPB—热轧光圆钢筋的英文(Hot

(2)光圆钢筋的直径、不圆度规定

(3)直条光圆钢筋按规定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为0 --- ±50mm ,直条钢筋的弯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4%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盘条按卷交货钢筋,每根盘条应不小于500kg ,每盘重量应不小于1000kg 。

钢中残余元素铬、镍、铜含量应不大于0.30%,供方如能保证可补作分析。 钢筋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5)钢筋的力学性能特性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中选定。如伸长率类型未经协议确定,则根据供需双方协议,伸长率类型可从A或A

gt

生长率采用A,仲裁检验时采用A

gt

弯芯直径弯曲180度后,钢筋弯曲部位不得产生裂纹。

8、钢筋焊接接头:

(1)闪光对焊

取样频率:同一台班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取样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4)钢筋机械连接 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①取样频率: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

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 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 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 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一、为规范我公司在工程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1用于收水口的管材; 1.2用于路面的聚酯纤维布; 1.3用于井底板的钢筋; 1.4砂浆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5水稳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6用于砌筑雨污水井的普通混凝土砖; 1.7沥青砼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8混凝土砂浆等试块 1.9路缘石、道板等混凝土小型砌块; 1.10沥青砼混合料; 1.11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1.12工程所使用土、石灰、砂、碎石、水泥 2、现场检测 2.1灰土压实度、灰剂量、弯沉、无侧限 2.2沥青砼压实度、厚度、平整度、渗水系数、构造深度、摩擦系数、弯沉; 三、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3.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试验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2选定的试验室必须得到负责本项目的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机构认可。 3.3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实施见证取样前应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的取样过程。 3.4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如钢筋样品等原材料在现场负责见证取样的现场监理工程师贴上专用加封标志或者由该工程师亲自送往试验室。 四、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4.1 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应是取得取样员资格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2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和监理组盖章。 4.4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由施工单位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8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北邮国昊物联生态园一期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邮国昊物联生态园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无锡北邮国昊科技园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净慧东道以东,具区路以北,思贤路以西,弘毅路以南 总建筑面积:30968平方米,地上27030平方米,地下3938平方米 建筑结构类型及层次:1#楼科研办公室地上8层地下1层、2#楼科研配套地上7层,均为框架结构 表1结构设计情况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基础形式预应力管桩、方桩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抗震等级三、四级 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 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2.编制依据 序号名称编号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混凝土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4《装饰验收规范》GB50210-2001 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实行见证取样 和送检的规定》 6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图纸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苏州太美精品酒店有限公司苏州太湖丁家坞精品酒店工程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见 证 取 样 送 检 制 度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单位: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17年3月10日

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1.2见证取样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01年7月1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预应力张拉的材料和锚具; 7、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8、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9、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0、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 度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员资格

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规章制度全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其中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采取二维码见证取样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一)、水泥 1.散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2).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做为试样。 2.袋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2).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做为试样。 (二)、砂 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 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1.2 见证取样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XX 年7 月1 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取样是按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从检验(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取样和送样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样(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1211]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取样的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板房沟乡琴苑社区服务中心 2.工程地址:乌鲁木齐县 3.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县民政局 4.勘察单位:新疆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新疆众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框架为二级抗震 9.建筑面积:817.47㎡ 10. 建筑层数:地上三层 11.质量要求:合格

12.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10月15日13.抗震设防烈度:八度 二、见证取样的目的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从而保证本工程质量。 三、施工过程中的见证取样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标。标识和封标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1、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本工程凡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均实行见证取样。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2、见证取样的程序 项目施工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确定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

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 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 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七、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规章制度全

--- 实用标准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

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其中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采取二维码见证取样制度。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

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一)、水泥 1.散装水泥文档--- --- 实用标准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制度概论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制度 5.5见证取样 5.5.1见证取样范围: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⑤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⑧国家或南方电网公司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5.5.2见证取样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见证取样的频率和数量,不低于所占比例为30%(包括在施工单位自检范围内);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为100%。 5.5.3取样方法: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员,在该见证人员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的取样(常用材料取样技术参考表:见附录三)。 5.5.4取样完后见证人应填写见证记录(见附录二),并签字确认。 5.5.5见证送检: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填写见证送检记录(见附录二),随同施工单位送检人将样品和取样送检记录一并送交给试验单位。 5.5.6试验报告的领取: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 5.6检验报告的审核,检验报告出来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 5.6.1试验报告的规范性审核: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签名一定要手签;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 5.6.2试验结果的审核:试验结论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5.6.3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5.6.4见证取样、送检所以文件应归入监理质量控制档案资料。 办理签收登记。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应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附录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附录二: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表 附录三:常用材料取样技术参考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外窗;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四)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 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实施时间】2000-09-26【发布单位】建建〔2000〕211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正 式版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 量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

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鱼虹路与新老彭白路连接道路建 设项目部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1.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重要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8.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9.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7、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8、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9、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5、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6、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 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臵及要求 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 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 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 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 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 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 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 《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臵及要求 1、根据GB50204-2002第7.3.2条规定: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产

生浇捣混凝土时应至少留臵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不同标号的混凝土配合比在首次使用时必须分别留设(用作垫层的砼可不留设)。 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臵的三种试块: 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B、试块拆模后应放臵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臵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 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臵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B、拆模后及时臵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臵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臵并采取相同养护 方法。B、等效养护龄期乘平均温度约等于600℃时送检。C、等效养护龄期应大于14天小于60天。D、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试件即抗渗混凝土:A、试件尺寸为150mm 的圆柱体,每组6块。B、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留臵一组,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5、混凝土留臵组数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GB50204-2002中7.4.1、7.4.2留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