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与保护现状

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与保护现状
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与保护现状

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与保护现状

建国50年来,我国的矿业发展很快。截至1997年底,国有矿山已达10838个,乡镇集体矿山154643个,个体采矿点96376个,独立核算矿业产值为4691.31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6.86%,矿产开发总规模居世界第三位,已成为世界上的矿业大国之一。随着矿业的发展,已新建成300多座矿业城市。但是矿产资源的开发,特别是不合理地开发、利用,已对矿山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并诱发多种地质灾害,破坏了生态环境。越来越突出的环境问题不仅威胁到人民生命安全,而且严重地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占矿山总数59.06%的乡镇集体矿山,环保工作差距较大;更为严重的是占总数36.80%的个体采矿点的环保工作几乎是空白。

(一)矿山生态环境现状

我国的矿业活动主要指矿石采掘、选矿及冶炼三部分。矿业活动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破坏的种类很多(表1)。例如:开采活动对土地的直接破坏,如露天开采直接破坏地表土层和植被;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废弃物(如尾矿,矸石等)需要大面积的堆置场地,从而导致对土地的过量占用和对堆置场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矿石、废渣等固体废物中含酸性、碱性、毒性、放射性或重金属成分,通过地表水体径流、大气飘尘,污染周围的土地、水域和大气,其影响面将远远超过废弃物堆置场的地域和空间,污染影响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恢复,而且很难恢复到原有的水平。

表1 矿业活动与主要环境问题综合表

1、矿业废气

由于废气、粉尘及废渣的排放引起大气污染和酸雨,以硫化工和煤炭最严重。如煤炭采矿行业中工业废气排放量达3954.3亿立方米/年,其中有害物排放量为73.13万吨/年,多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矿山地区大气环境受到不同程度污染。通常炼1吨硫磺需排放1万立方米有害气体,其含二氧化硫、硫化氢折1.8吨,并产生大量废水及汞、砷、镉等有害物质。如鄂、云、贵、川等省的土硫生产就是一种毁灭生态环境的生产方式,已构成严重的社会公害。此外废渣、尾矿对大气的污染也相当严重。如河南一些有色金属矿山的生活福利区,空气中粉尘含量超标十倍至几十倍。

2、矿业废水

我国矿业活动产生的各种废水主要包括矿坑水,选矿、冶炼废水及尾矿池水等。其中煤矿、各种金属、非金属矿业的废水以酸性为主,并多含大量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元素(如铜、铅、锌、砷、镉、六价铬、汞、氰化物)以及COD、、悬浮物等;石油、石化业的废水中尚含挥发性酚、石油类、苯类、多环芳BOD

5

烃等物质。众多废水未经达标处理就任意排放,甚至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使土壤或地表水体受到污染;此外,由于排出的废水入渗,也会使地下水受到污染。

(3)矿业废渣

矿山废渣包括煤矸石、废石、尾矿等。各矿业废渣累计堆存量及占地面积现状(1995~1997年)见表2。

表2 矿业及相关行业废渣堆存情况(1995~1997年)

1997年我国废渣的累计贮存量已达64.72亿吨,占地面积为50650万平方米,矿业及相关行业的废渣为58.51亿吨,占地面积29160万平方米,1997年与1995年相比,已有明显下降趋势,但所占比重有所增加,应引起重视。

4、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

矿业活动,特别是露天开采,大量破坏了植被和山坡土体,产生的废石、废渣等松散物质极易促使矿山地区水土流失。如位于鄂尔多斯高原的神府东胜矿区,由于气候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已使该区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土地沙化、荒漠化的面积已超过4.1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86%以上,。据对全国1173家大中型矿山调查,产生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所破坏的面积1706.7公顷及743.5公顷,治理投资的费用已达2393.3万元。

5、岩溶塌陷及采空区塌陷

岩溶塌陷是岩溶充水矿床疏排地下水所引起的。塌陷不仅出现在煤炭矿山而且也出现在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化工及核工业矿山。从地理分布看,几乎遍布南方各省,尤以湘、粤、鄂、桂、赣诸省居多。

采空区塌陷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在采矿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由地下开采造成的。而我国的矿山开采中,以地下开采为主,据1173家国有大中型矿山调查,地下开采占68.89%,塌陷区占地面积为84201.4公顷,占矿山开发破坏土地面积的39.57%。另外,采用水溶法开采岩盐所形成的地下溶腔,可导致地面沉陷。在一些盐矿已有发生,如湖南湘澧盐矿、云南洱源县乔石盐矿和湖北应城盐矿水采基地。

6、侵占土地

矿山开发占用并破坏了大量土地,其中占用土地指生产、生活设施及开发破坏影响的土地;其中破坏的土地指露天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场、塌陷区及其它矿山地质灾害破坏的土地面积。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57-1990年间,全国各项建设用地、弃地、浪费与因灾损失的耕地达42.73万公顷,矿山占地达49.1%。我国采矿业破坏的土地面积约有 1.4-2.0万平方公里,并以每年200 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到2000年将达到每年340 平方公里。造成矿山占地的原因住要是露天采场及各类矿渣、工业垃圾堆置所致。

据统计,一座大型矿山平均占地达18~20万平方米,小矿山也达几万平方米。到1995年,1173家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中,占用土地面积729971.6公顷,其中仅露天开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场和塌陷区占地面积为212817.4公顷,占矿山用地面积的29.15%,其他工业用地、行政生活用地等为5171.54公顷,占

70.85%。

据推算,到1994年全国矿山开发占用耕地面积为98.6万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04%,由此必然加剧了我国耕地紧张的局面。推算全国矿山开发占用林地约105.9万公顷,我国森林面积为1.34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仅为13.92%,为此,矿山开发占用林地情况不容忽视。据估算,全国矿山开发占用草地面积约26.3万公顷,而我国的草场已日益退化,退化率由70年代的16%上升到 37%,平均以67万公顷/年的速率递增,矿山开发引起的草场退化问题绝不能忽视。

表3 1994年各矿业开发占用及破坏土地情况

7、土壤污染

由于三废排放使矿区周围土壤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8、矿震

采矿所诱发的地震,出现在我国许多矿山,成为矿山主要环境问题之一。

9、尾矿库溃坝

据统计,全国有尾矿库约700座,江西、云南、安徽、湖北等省都发生过尾矿库溃坝事件。

10、破坏水均衡系统,并引起水体污染

由于疏干排水及废水废渣的排放,使水环境发生变异甚至恶化。如破坏了地表水、地下水均衡系统,造成大面积疏干漏斗、泉水干枯、水资源逐步枯竭、河水断流、地表水入渗或经塌陷灌入地下,影响了矿山地区的生态环境。沿海地区的一些矿山因疏干漏斗不断发展,当其边界达到海水面时,易引起海水入侵现象。矿山附近地表水体常作为废水、废渣的排放场所,由此遭受污染。地下水的污染一般局限于矿山附近,为废水及废渣、尾矿堆经淋滤下渗或被污染的地表水下渗所致。

如位于辽东半岛南端的金州石棉矿,近30年的开采,已达高程-400m水平,长期疏干排水引起海水入侵,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海水混入率不断升高。

11、崩塌、滑坡、泥石流

采矿活动及堆放的废渣因受地形、气候条件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如矿山排放的废渣常堆积在山坡或沟谷内,这些松散物质在暴雨诱发下,极易发生泥石流。我国最大的黄金生产地之一河南秦岭西峪沟金矿,由于乱采滥挖,并将数万立方米的矿渣堆放在沟底,以致河道严重受阻。1994年7月中旬,暴雨形成的泥石流沿沟下泄,使道路及生产、生活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并且有51人丧生,损失惨重。

(二)矿山环境问题的防治及保护现状

矿山环境问题的防治主要包括:“三废”( 废水、废气、废渣 )的防治、矿山土地复垦及采空区地面沉陷( 塌陷 )、泥石流、岩溶塌陷等灾害的防治等。

1、废气治理

主要是对窑炉的烟尘治理、各种生产工艺废气中物料回收和污染的处理。据1985年统计资料,矿业采选行业治理情况见表5。其中采盐和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处理率最高,高于40个行业的平均水平(44.06%),煤炭采选业处理率则最低,在40个行业中列倒数第三名。整个采选行业处理率为17.24%,低于全国40个行业的平均处理率。

表4 各矿业采选行业废气治理统针表

近年来,云南、贵州两省,由于加强了对土法炼硫的环境管理,坚决取缔土炉的同时,推广炼硫新技术,土法炼硫污染的防治工作已初见成效。如云南省镇雄县已基本完成了土法炼硫的技术改造,使硫的回收率从80%提高到60%,

,日平均浓度己达到国家GB3095-82三级标准(<

炼硫厂区周围大气环境SO

2

0.25mg/m3),炼硫厂现场绿色植物生长正常。

随着工业的发展,废气排放虽呈增长趋势(1993~1995年增长率为

10.36~15.04%),但自1996年后增长变缓,增长率呈下降趋势。由此说明,随着环境保护国策的深入贯彻实施,治理“三废”的力度加大,废气治理已取得一定成效。

2、废水处理

我国矿山排放的废水种类主要有酸性废水、含悬浮物的废水、含盐废水和选矿废水等。为防止对环境的污染,目前主要从改革工艺、更新设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以废治废、将废水作为一种资源综含利用三个方面进行治理。

煤炭采选业矿井水的处理和利用能力提高较快。1990年外排达标率为

90.56%,利用量为2.12亿吨;洗煤水排放量及煤泥流失量减少,实现洗煤水闭路循环的洗煤厂1990年为100个。

近十多年来,有色金属工业废水治理技术有了较大的发展,废水治理从单项治理发展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工业用水复用率逐年捉高,1973年仅12%,1987年达到了58%,从废水中回收有价值金属已初见成效。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废水处理装置能力不足,据统计目前还30%左右的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外排;二是废水处理技术开发水平还不高;三是节约用水和废水治理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3、废渣处理

矿山废渣的处理主要是综合利用,即废渣减量汇入资源化、能源化。这是一项保护环境、保护一次原材料、促进增产节约的有效措施。

据1996年统计,国有重点煤矿利用煤矸石为3470万吨, 占当年排出量的48.5%,其中用于发电、燃料800万吨, 建材原料590万吨,筑路材料360万吨, 充填材料990万吨。

自1991~1997年间,随着工业的发展,固体废物排放量增加,但其综合利用率也有所提高(从1991年的37.92%增加到1997年的45.64%);贮存总量自1996年后开始下降,占地面积自1996年后有减少趋势。

总的看,矿业废渣占全国固体废物总量的一半,但处置利用率最低,对矿山环境的影响大。从各类矿业看,煤炭、建材非金属采选业的废渣利用率较高,而黑色金属采选业的废渣处置率较高。

表5 1997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

4、采空区土地及废渣场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采空区造成的地面沉陷、排土场、尾矿堆和闭坑后露天采场治理的最佳途径,不仅改善了矿山环境,还恢复大量土地,因而复垦具有深远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6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矿山陆续开展复垦工作,近十年来复垦工作逐渐被各矿山所重视,并取得交明显成效。但总的看,我国目前矿山土地复垦率还较低,只是局部性或零星地恢复利用,复垦率仅1%,其中冶金矿山较高,达10%,可见其复垦的艰巨性。

5、泥石流的防治

矿山泥石流通常发生在排土初期,随着排出的废弃物数量增加和强度的增高,排土场的边坡稳定性往往得以提高和加强,矿山泥石流也就逐惭减弱。对矿山泥石流防治的关键是预防。我国目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主要有,合理选择剥离物排弃场场址,慎重采用“高台阶”的排弃方法;清除地表水对剥离排弃物的不利影响;有计划地安排岩土堆置;复垦等。对泥石流的治理,可采取生物措施(如植树、种草),但其时间长、见效慢。目前除加强排土场和尾矿库的管理外,大多采用工程治理措施,主要是栏挡、排导及跨越措施。

6、岩溶塌陷的防治

我国对岩溶塌陷的防治工作开始于60年代,目前已有一套比较宪整和成熟的方法、防治的关键是在掌握矿区和区域塌陷规律的前提下,对塌陷作出科学的评价和预测,即采取以早期预测、预防为主,治理为辅、防治相结含的办法。

(1)塌陷前的预防采取如下主要措施:合理按排矿山建设总体布局;河流改道引流,避开塌陷区;修筑特厚防洪堤;控制地下水位下降速度和防止突然涌水,以减少塌陷的发生;建造防渗帷幕,避免或减少预测塌陷区的地下水位下降,防止产生地面塌陷;建立地面塌陷监测网。

(2)塌陷后的治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塌洞回填;河流局部改道与河槽防渗;综合治理。

7、矿山水均衡遭受破坏的防治

为防治和防止因疏排地下水而引起对矿山地区水均衡的破坏,保护地下水资源,并消除或减轻因疏排地下水引起的地面塌陷等环境间题,自70年代起,一些矿山相继采用防渗帷幕、防渗墙等工程,堵截外围地下水的补给,取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淄搏黑旺铁矿采用防渗帷幕工程后,淄河水补给被大分被截住,堵水效果达61%。

(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组织措施及经济手段

1、组织措施

主要是建立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目前,我国矿山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根据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及企业规模的大小确

定。一般大型矿山设置环保科,中、小型矿山建立科或组。矿山企业中的环境保护人员主要包括:矿山环保科研人员,环境监测人员,污水治理人员,矿山企业防尘人员,保护设备险修人员,矿区绿化人员,复垦造田人员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矿山安全组织机构则比较齐全,且设置时间也久。

2、经济手段

矿山企业环保设拖的投资,是矿山基建总投资的一部分。根据目前矿山企业的生产情况,环保工程投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三废处理设施、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止设施;绿化;放射性保护;环境监测设施;复垦造田等。投资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工程基建投资;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排污回扣费,即环保补助资金。环保工程投资的多少,根据矿山建设的容观条件和要求而定。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资金来源还直接与企业的管理和经济效益有关。

3、环保资金来源的政策性措施

为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制定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关于工矿企业治理“三废”污染开展综合利用产品利润捉留办法的逼知》、《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的通知》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保证了环境保护与治理经费有一个重要来源。一些省、市、区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其中福建省1990年颁布的《福建省经济委员会、财政厅、环境保护局、煤炭工业总公司关于做好煤矿生态环境保护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是直接针对矿山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方面的一个法规,其有关规定值得借鉴。

(四)与矿山环境保护有关的政策性法规及标准

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我国目前尚无专门性的政策性法规,在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条文中作了规定。

各产业部门相应制定了一些与矿山环境保护有关的政策性法规,如:《关于建立健全坏境保护机构的通知》、《冶金工业环境管理若干规定》、《冶金环保指标考核实施办法》、《建筑材料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条例》、《铀矿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铀水冶厂尾矿库安全设计规定》、《化学工业环境管理暂行条例》、《化学工业环境监测工作规定)等。

此外,在一些地方性的法规中,有些条文与矿山环境保护有关。如;《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城乡集体个体企业环境保护菅理办法》、《湖南省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的则是专

门为矿山而制定的规定,如广东省的《关于整顿现有采石场,加强采石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的《湖北省云应地区盐矿资源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的《云南省集体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条例》,《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吉林省的《吉林省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条例》等。

有关的矿山环境标准如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等等。

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论文

《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课程论文 环境保护与路色建筑 学院:林学院 专业:城市规划一班 姓名:张燕 学号:080313795 指导教师:赵红霞 职称:讲师 论文提交日期:2011年6月

环境保护与绿色建筑 摘要 提出绿色建筑的新概念,论述了绿色建筑的能源观、设计观和技术观。 关键词:环境保护绿色建筑设计技术 引言: 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础,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环境的恶化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严重的灾难。如何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地球上每一个人都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作为2l世纪的地球公民,我们有责任共同努力,提倡绿色建筑建造我们绿色的家园。 正文: 当代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加速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与此同时,人类社会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环境与发展问题的严重挑战。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气候变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严峻的现实面前,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评判我们现时正奉为信条的城市发展观和价值系统。许多有识之士逐渐认识到,人类本身是自然系统的一部分,它与其支撑的环境息息相关。在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我们今天必须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并将其置于与经济和社会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同时,还要进一步高瞻远瞩,通盘考虑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这就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里约热内卢宣言”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基本内涵。即要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掠夺性的,甚至是破坏性的发展模式,从传统的资源型发展模式,走上良性循环的生态型发展模式,促使经济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其中经济持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与基础,社会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与目的,环境生态持续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建筑是三者的综合体。这种新的发展观必然导致产生新的建筑观———可持续发展建筑观,即保护生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人类生存环境,是21世纪建筑的基本任务,绿色建筑及其研究和实践正是为实现这样的目标而提出的。 一、何谓绿色建筑体系 绿色建筑体系是基于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原则,以“绿色”经济为基础,“绿色”社会为内涵,“绿色”技术为支撑,“绿色”环境为标志建立的一种新型建筑体系。在研究上,它将自然、人和人造物纳入统一研究视野,不仅研究人的生活、生产和人造物的形态,而且也研究人赖以生存的自然发展规律,研究人、自然与建筑的相互关系。在目标上,它追求人(生产和生活)、建筑和自然三者的协调和平衡发展。在方法上,它主张“设计追随自然”。在技术上,它提倡应用可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不污染环境、高效、节能和节水的建筑技术。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 复治理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施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战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次生地质灾害控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三同时"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 一、避免和减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实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限定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批准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和不可恢复利用的矿产资源开采的新建项目,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炼油、炼焦、炼硫。限制新建、改建含硫大于1.5%的煤矿,禁止新建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多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地区采石、采砂、取土,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取土烧砖,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露天开采活动,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 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环境保护及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避免或减少对大气、水源、土地、草原、森林等的不利影响和破坏。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时,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 二、加强现有矿山和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 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义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停产或者关闭。建立相对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 制规范

目次 前言 (1) 引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工作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本编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规范性附录)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C(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D(规范性附录)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E(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F(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思考

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

关于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思考 一、城市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的现状及主要来源 1、城市水污染的现状及主要来源 城市水体污染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工业发展中超标排放的工业废水;二是城市生活污水。我国每年约有1/3的工业废水和90%以上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域。工业废水大都具有量大、面广、成分复杂、不易净化、难处理等特点,是水域的一个重要污染源。不同行业、不同种类的工业企业,废水的排放量以及废水的成分也各不相同。工业废水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酚、氰、重金属、石油类、酸碱盐类和各种有机物等。工业污水排放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不少老企业废水排放还相当严重,并且无力治理;高消耗、高污染的小企业仍然大量存在;相对于城市工业废水污染压力的日趋缓解,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数量和负荷,却随着人口的增加、生活质量的提高,正以较快的速度上升。 就工业废水而言,有些企业宁愿被罚款,也不愿花资金去治理。因为他们治理的花销远比罚款多得多,在这种利益差的驱使下,他们宁愿去污染,然后交点小额罚款,让政府替他们“买单”。鉴于这种情况,我国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政策,坚决杜绝这种情况。让他们“谁污染、谁治理”,政府加以调控协助,共同来环保。 现在,生活污水已演变成城市水污染的重头戏。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越来越多的的地区变成了中小型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城市,这种扩大、超负荷的运转,给城市水污染治理提出了难题。再者,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规来规范城市生活污水这一块。我认为首先我们可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让每个人都有环保意识,普及环保知识;其次,可以考虑征收适当的环境税来支持水污染治理;寻求新的技术、新的模式来治理水污染。 2、城市大气污染的现状及主要来源 现在,城市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的排放。近几年来,我国主要大城市机动车的数量大幅度增长,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特别是北京、广州、上海等大城市,大气中氮氧化物的浓度严重超标,北京和广州氮氧化物空气污染指数已达四级,已成为大气环境中首要的污染因子,这与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长密切相关。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已占大气污染负荷的60%以上,其中,排放的一氧化碳对大气污染的分担率达到80%,氮氧化物达到40%,这表明我国特大城市的大气污染正由第一代煤烟型污染向第二代汽车型污染转变。我国也已成立专家组专门研究如何治理汽车尾气。当下,我们能做的就是鼓励搭公交、骑自行车等,来减少机动车辆。还有就是绿化城市,多种点树、花等。 3、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的现状及主要来源 城市固体废物主要有(1)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叶等食品类废物(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不难看出,这些都可以称为生活垃圾,我们不可能消除它,而且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垃圾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我们目前主要采取的措施是填埋、焚烧,显然这两种方法都很有局限性。对于这个大的工程——分类就是个很大的问题。当然,现

《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目前,伴随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生态保护作为其重要的基础也倍加受到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是我国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但是,由于目前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甚至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出现进一步恶化,这就警醒我们,解决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刻不容缓。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对策 引言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改善,但由于全球气候异常、土壤和水体严重污染等导致的整个生态系统失衡,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加上起步较晚,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对此,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控制对策,希望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借鉴。 一、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不完善,生态保护缺乏法制保障。 我国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及一些专门的资源法,其对生态保护的目的、任务、指导思想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其只有一些广泛的规定,并没有具体的措施。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

的指导性文件和单性法规。但由于现行的资源法主要是针对自然环境中某一特定的要素制定的,缺乏环境保护综合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措施。没有一部完善的、统一的生态环保法规。由于无法可依,环保部门在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生态破坏事件不能得到及时和应有的处罚。 2.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认知不足,环保意识差。 环境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还是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认识不足,人们在生产的过程中只注重与经济的生长以及提升,却忽略了环境保护的问题,对于环境保护更是缺乏足够的意识。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污染问题更为严重。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城市来说比较落后,为了实现经济的提升,大家开始大兴农业的发展,在农业得到发展以及提升的同时,环境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部分农民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使用大量的肥料,其目的在于加速农作物的生长,但同时却对土壤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另外,人们为了增加耕地面积,开始乱砍乱伐,进而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很严重的破坏作用,严重影响生态平衡。另外,一些废弃肥料以及废弃材料的流失严重污染了水资源,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3.执法力度不够。 执法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导致环保部门的监管作用无法发挥,主要是生态环境涉及到水利、农业、土地等多个方面,加上环保部门协调机制和管理模式规定不完善,互相争取“五权”现象严重,分管部门自我感觉处于配角地位,工作积极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

百色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1-2020年)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制订《百色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目的在于使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从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促进全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二、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广西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国土资源部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09~2015年)》(国土资发[2010]44号]; 《广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 《广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广西省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十二五”规划》; 《百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 《百色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矿山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012~2015年)》;

《百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三)技术依据: 《省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编制指南》(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5]119号文附件); 《百色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报告》(2009年); 《百色年鉴》(2011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 三、规划适用范围 本规划是广西省百色市近期与中远期依法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重要依据,是市辖各级人民政府管理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适用于2011—2020年本市行政区内的生产、在建、扩建、新建、闭坑矿山以及历史遗留矿山的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四、规划期与规划基准年 规划基期为2010年。 规划期2011~2020年,分为两个阶段: 近期规划为2011~2015年; 中远期规划为2016~2020年。 第二章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地理 百色市位于广西省南部,五岭山脉北麓。东与广西省衡阳市的常宁,郴州市的临武、嘉禾、桂阳相连;南与广东省清远市的连州、广西省贺州市、桂林市的富川交界;西与广西省桂林市的恭城、灌阳、全州接壤;北与衡阳市的祁东,邵阳市的邵阳、新宁毗邻。地理坐标为东经111°06′~112°21′,北纬24°39′~26°51′,南北最长距离245公里,东西最宽距离144公里,土地总面积22441.43km2,占广西省总面积的10.59%。全市地貌类型多样:山地面积11044.53 km2,占49.45%;丘陵3242.00 km2,占14.45%;盆地3979.13 km2,占17.81%;平原3191.13 km2,占14.29%。

保护生态环境措施文档6篇

保护生态环境措施文档6篇 Document on measures to protect ecological environme nt 编订:JinTai College

保护生态环境措施文档6篇 小泰温馨提示:整改措施指针对某一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让原本事情得到改善。本文档根据整改措施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文档 2、篇章2: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文档 3、篇章3:保护生态环境的意义文档 4、篇章4: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文档 5、篇章5: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文档 6、篇章6:保护生态环境的标语文档 生态环境是各种物种在地球上的生活环境,它包括所有我们需要的资源,如果不采取措施好好保护生态环境,那地球会加快走向灭亡。以下是小泰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章1: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文档

生态环境指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 环境是一个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我们破坏了环境,这等于破坏了我们的生存条件。 目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劣,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就是水资源。据有关资料报道:排水系统的铺设和清洁剂的使用有增无减,消耗水中的氧,使鱼类死亡,生态系统恶化。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污染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的污水排入河中,污染了5.5亿的淡水。 这是多么让人触目惊心的事实啊,保护环境是人人有责的,为什么要破坏呢? 森林面积减少。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地球上几乎1分钟就有超过20xx0平方米的森林被毁掉,1950-1985年,短短的30多年时间,全球的森林面积减少了1/2。 多年来,为了保护珍贵的森林资源,我国建立了严密的森林资源管理监督机构,组织开展了各类不同程度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侵占林地专项行动,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诸多因素影响,我国林政案件的发生仍旧呈上升趋势,违法征占用

矿山开采与环境保护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施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战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次生地质灾害控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三同时"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 一、避免和减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限定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批准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和不可恢复利用的矿产资源开采的新建项目,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炼油、炼焦、炼硫。限制新建、改建含硫大于1.5%的煤矿,禁止新建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多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地区采石、采砂、取土,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取土烧砖,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露天开采活动,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 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环境保护及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避免或减少对大气、水源、土地、草原、森林等的不利影响和破坏。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

治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时,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 二、加强现有矿山和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义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停产或者关闭。建立相对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和法制管理体系。开展全区矿山环境调查评价,建立国有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档案和矿山环境数据库系统。 监督、引导、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加大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的投入,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对废弃矿山要积极利用多渠道资金,加快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 三、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实施试点工程 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十五"期间选择石嘴山矿区、石炭井矿区、汝箕沟矿区、镇北堡矿区及灵武东山矿区等五个环境破坏较严重的矿区,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附表10,附图5),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矿山开发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采空区及煤层自燃、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勘查与整治。通过示范工程,总结经验,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及矿区减灾防灾工作。

矿山环境保护重点内容总结

矿山环境保护重点容总结 摘要:矿山环境保护一书针对矿山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及采掘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等,分析了其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环境和生态环境诸方面的影响,论述了矿山环境保护的基本理论、对污染物处理与防治的技术及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途径,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介绍了矿山清洁生产、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和矿区地方病等容。本文对其中的重点容进行了总结。 关键词:矿山、环境保护、重点容、总结。 0前言 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战略资源,我国95%的能源和80%以上的原材料均来自矿产资源。矿山作为矿产资源的载体,在其矿业生产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一些矿山粗放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开发方式,也带来了严重的矿山环境问题,使矿山承受了太多的环境压力。矿山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矿山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矿山开发对环境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矿山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灾区,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相对薄弱的领域。目前,矿山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矿业自身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矿业兴衰在经济危机中表现出的影响滞后性和影响长远性已被人们所认识。矿山环境问题已引起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从水、气、声、固废、生态、环境地质灾害和矿区地方诸方面全面论述矿山环境环境保护的基本理论和污染治理的技术方法,还介绍了矿山环境管理、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和矿山清洁生产的有关知识。 1 矿山环境问题 1.1 矿产资源的定义 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液、气态的天然矿物和矿石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施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战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次生地质灾害控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三同时"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一、避免和减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实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限定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批准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和不可恢复利用的矿产资源开采的新建项目,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炼油、炼焦、炼硫。限制新建、改建含硫大于1.5%的煤矿,禁止新建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多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地区采石、采砂、取土,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取土烧砖,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露天开采活动,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环境保护及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避免或减少对大气、水源、土地、草原、森林等的不利影响和破坏。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时,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二、加强现有矿山和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义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停产或者关闭。建立相对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和法制管理体系。开展全区矿山环境调查评价,建立国有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档案和矿山环境数据库系统。监督、引导、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加大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的投入,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对废弃矿山要积极利用多渠道资金,加快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三、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实施试点工程??? 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十五"期间选择石嘴山矿区、石炭井矿区、汝箕沟矿区、镇北堡矿区及灵武东山矿区等五个环境破坏较严重的矿区,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附表10,附图5),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矿山开发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采空区及煤层自燃、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勘查与整治。通过示范工程,总结经验,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及矿区减灾防灾工作。

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指南

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指南 第一篇总论 1 总则 1.0.1 为使本省露天开采矿山(以下简称露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达到恢复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目的,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1.0.2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本省露采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也适用于在建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1.0.3 露采矿山治理工程类型可按治理后的功能分为生态恢复型、景观型、土地利用等经济型和综合兼顾型等。 1.0.4 治理工程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 治理项目的安排应在各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的基础上,遵循“二边一区优先”的原则,即优先考虑对城市周边、主要交通干线和两侧可视范围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等重要区域内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露采矿山进行治理。 2 治理工程必须将废弃矿山边坡的稳定性、水土保持和减少尾矿污染及地貌景观恢复作为首要任务,不应产生新的危及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等隐患。 3 治理工程应以不改变当地生态环境的基本特征为前提,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为最终目标。 4 治理工程必须与恢复地的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相适应,与建设规划、生态建设、土地利用相结合。 5 治理工程应通过调查评估、方案论证、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程序,并根据废弃矿山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治理措施,使治理工程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美观和调。 1.0.5 治理工程除应符合本技术指南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省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编写单位:浙江省隧道工程公司、浙江地勘矿业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环复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大学、浙江大学 主编:柳若龙、辜彬 编写:吕新前、张学来、袁航、徐礼根、裘志坚、程青、吴晓东、寒烟、蒋干良 2 术语

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

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采矿权人应当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状况进行验收。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按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的,可以委托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第四条采矿权人在矿山被批准关闭之日起1年内,应当向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矿山开采已连续三年及以上且已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采矿权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登记时,可以向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矿山地质环境分期验收。 第五条矿山地质环境验收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并承担过二级以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

估工作。 第六条采矿权人申请矿山地质环境验收,应当经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确认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签定验收合同,并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矿山地质环境申请验收报告; (二)矿山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缴存收据复印件; (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说明书及恢复治理工程一览表;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合同; (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验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认真审查,验收承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条件的,应当责令申请人重新委托验收单位。 第八条验收承担单位在接受验收任务后,应当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主要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不应少于3人。 第九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按照《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执行。 第十条矿山地质环境验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察看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二)听取当地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对地质环境的意见; (三)考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质量,查阅有关施工和

解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对策建议

解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对策建议 发表时间:2018-03-15T15:02:36.13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35期作者:白霄 [导读] 摘要:生态环境是目前被世界各国所广泛关注的主要问题。随着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逐渐将发展的重点放在了对于环境的保护与生态平衡的维护中,而在我国的矿山开发中却存在着部分的环境污染问题,这不仅不利于生态平衡的有效维持,同时也不利于矿产业的健康发展。 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 015000 摘要:生态环境是目前被世界各国所广泛关注的主要问题。随着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逐渐将发展的重点放在了对于环境的保护与生态平衡的维护中,而在我国的矿山开发中却存在着部分的环境污染问题,这不仅不利于生态平衡的有效维持,同时也不利于矿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分析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提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矿山;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矿产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业生产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对矿产资源的毫无节制的开发使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破坏。而且我国目前阶段法律制度的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趋势。所以,针对当前的现状,根据我国目前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根据这些情况找到相应的解决措施,保护好矿山的生态环境。使得矿产资源能够更好的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能够和谐共处。 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意义 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提高了我国的世界地位,以及综合实力,但是随之而来的生态资源问题也日益严峻,对于矿山开采领域来说,其开采矿石的过程中,原本就是一种机械式的破坏大自然的过程,因此,如果不加以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那么所带来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就会更加严重,这样一来,资源生态问题与经济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会更加突出,同时也非常不利于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各省市中的相关部门应该以发展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充分体会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从而尽快转变自身职能,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的完善和制定的新的制度,不断研究和探索新的环境保护方法,从而有效维系好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和谐。 二、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 1、矿山管理者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1)在我国的大部分矿山管理人员中,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都相对薄弱,部分管理者甚至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持漠不关心的态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矿山产业的生态环境产生了污染。2)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宏观调控力度较弱,使矿山的管理者产生了对于环境保护的忽视;3)由于相关企业的业主只注重眼前的开发利益,从而忽视了从长远的角度实现对于矿山的环境保护,进一步造成了环境的污染与生态平衡的破坏。 2、对于环境保护的监管工作不完善。在我国的矿山产业中,部分开发人员对于环境保护的工作缺少相应的监管体系建立,监管工作的不完善将使矿山开采工作中存在极大的环境破坏问题。由于我国部分地区内的环境监管部门的建立相对较晚,许多相关的政策和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相关监管人员的工作内容也不够明确和细化,这使矿山中缺乏来自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同时,矿山企业的管理者虽然具有环境保护意识,但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却缺少相关监督人员的设立以及监管体系的完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3、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弱化。就是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执法力度弱化。据相关调查统计结果,我国的大部分矿山开发中都缺乏相关的环境保护条例和地方政府政策要求,而对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和条例更是少之又少,一方面,地方政府相关执法监管机构的体系不健全,缺少专门对于生态保护的相关部门;另一方面,就是相关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对于自身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再加上环境监管的专业性人才缺失,从而造成了环境保护工作在开展过程中的执法力度被弱化,无法实现对于矿山生态环境的积极保护。 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对策 1、完善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管体系。1)可以充分的结合我国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原则,实现对于环境保护监管制度的建立,使在执行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过程中有法可依。矿山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基于其不可再生的特点,对于矿资源的合理开发才能有效确保对于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生态平衡的有效维护。2)地方政府可以建立相应的环境监督部门,实现对于矿山企业的严格监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国生态平衡的发展。 2、深化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及法律之后,我国在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处理我国矿山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针对矿山项目的特殊性仍然存在不足,建议在下列方面予以加强。第一,在对区域环境实行评价时,充分考虑矿山周边生态环境的复杂性、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和潜伏性。第二,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应该加大对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价,尽量避免预测结果带有主观性。第三,要定期地对矿山开发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做动态的环境影响评价,使开发活动与环境影响评价同步进行。 3、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体系。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开展矿山环境综合防治。①由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矿山环境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划分责任主体,明确防治方向,部署重点防治工程。②科学开展防治工程,根据矿山环境问题分布、影响范围等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安排防治工程,有效改善矿区生态环境。③加强矿山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提高矿山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矿山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编制矿山环境保护基础图系,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宣传培训,全面提升矿山环境综合防治水平。 4、加强矿山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对于矿山的开发,本身就是一种对于生态平衡的破坏,因此,加强对于矿山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国实现健康发展、绿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的矿山企业中,一方面可以加强矿山管理部门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使其充分的意识到对于生态平衡维护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企业业主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才能进一步提升整体矿产开发人员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矿资源的合理开发。创新投入机制,多方筹措资金,切实加大资金投入①对计划经济时期国有矿山造成的和现阶段矿业权人灭失所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各级政府编制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专项基金。②充分发挥备用金制度的约束作用,督促矿业权人主动加大投入。③在目前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按照“谁投资恢复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创新投入机制,建立PPP 模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5、加强对于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在我国的矿山开发中,执法力度的薄弱造成了对于环境监管的不合理,因此,必须要加强对于环

试述城市生态环境与乡村生态环境的区别与联系

试述城市生态环境与乡村生态环境的区别与联系 内容摘要: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严峻,生态环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生态环境分为城市生态环境和乡村生态环境,找到两者的区别和联系,找到两者面临的生态问题,针对不同的生态环境采取不同的措施,更好的解决好城市和乡村的生态环境。 关键词:城市生态环境、乡村生态环境、区别、联系 一、城市生态环境与乡村生态环境的区别 城市生态环境与乡村环境的区别主要在定义、生态环境出现的问题、政策以及解决措施。 (一)定义的区别 1、城市生态系统因为科学重点、研究方向等不同,有着一定差 异,以下略举两种: (1)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自然、经济与社会复合人工生态系统。 (2)城市生态系统是以城市居民为主体,以地域空间和各种设施为环境,通过人类活动在自然生态系统基础上改造和营 建的人工生态环境。 2、乡村生态环境是指以农村居民为中心的乡村区域范围内各 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该区域范围内的 土地、大气、动植物、交通、道路、构筑物等。农村生态环 境包括资源环境、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三者相互联系,相 互影响:资源环境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自然资源,满足人

们的生活需求,反过来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染也会 影响自然环境;人类的生产活动为生活消费提供了经济收 入,但没有生活消费需求,生活活动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 础。 (二)面临不同的环境问题 1、城市面临的环境问题 (1)大气污染。工业发展、尾气排放以及绿色植被的数量锐减,都直接导致了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地发展。 (2)水污染。淡水资源是地球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近年来,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数量逐年加大,再加上人类本身节水观念淡薄,浪费水资源的现象比比皆是,再加上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待节水资源的工程建设尚缺乏重视,因此,淡水短缺和水污染问题已经是日益严重。 (3)土地占用问题。城市交通和城市住房的发展都要求占用大量的土地。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促使过多依赖机动车辆的城市交通建设疾速发展,道路建设逐渐向外蔓延,从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占用农田用地的速度;另外,一部分人的居住理想逐渐从市区高层建筑住房转变为到低层的带有园地的宅院里居住,此举同样会占去大量土地。 2、乡村面临的环境问题 (1)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农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是工业污水、禽畜养殖废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的

水利工程施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对国家经济发展及居民生活起着积极作用。而水利项目施工中,由于多种因素存在,在改善城市供水及农田灌溉等同时,其施工过程及后期实施中难免对周边环境及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对于此,在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施工控制与预防措施对保护环境及促进生态发展具有一定价值。文章结合辽宁省凌源市水利项目施工为例,就水利工程施工中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为后期项目有效施工提供依据。 1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1.1正面效益分析 就长远利益来讲,水利工程对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①兴修水利可对发电意义重大;如水利发电主要是利用水位差所产生动能推动叶轮机转动而发电,避免了传统火力发电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②航运问题,如水利工程的修建可使上游水位抬高,可形成较高的深水巷道,增加了通航船舶的吨位及载重率,使得原不能通航的河流实现了通航可能性。③有利于减少洪涝灾害,如水库具有消洪减灾作用,在减免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减轻了人们人力、财力损失,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如凌源市某地区常年内涝严重,对社会经济及居民生产带来了极大损失,而水库的修建加大了洪涝期蓄水能力,减免及预防了洪涝期灾害损失的发生。④灌溉效益,如水利设施的修建,极大改善了灌溉区生态条件,提高了农业

产能,增加了居民生活水平。⑤水利工程的调水作用缓解了城市供水环境,减少了城市及工业用水短缺情况,拉动区域发展的同时,也减少了地下水开采量。⑥水利工程对恢复水质及减免水土流失也有积极促进作用,如水利工程运行有利于净化水质及促进水体富氧化,可推动经济发展。 1.2负面影响分析 对于水利工程施工及实施运行,其在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①一定程度上对河流起到了阻隔作用,某种程度上阻断了水生生物活动。②对水体生物群落具有一定影响,如水库蓄水后,区域水温逐渐下降,泥沙含量也逐渐降低,同时还伴随着河流径流量改变,江水中氧气含量发生变化,导致鱼类大量死亡及鱼类种群发生结构性改变,使得鱼群总体呈小型化及幼龄化变化。③兴修水利及调水工程使得入海径流量发生变化,导致入海径流减少,水体营养物质降低,对河口鱼类繁殖造成影响,而同时,河流中污水的大量带入使得水体富营养化严重,引发各类藻类大量繁殖,影响生物生存。④水利工程大量集中修建,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区域周边的地理环境及地壳情况,增加了地震发生的可能性,该理论已被大量实例所证实,影响不得忽视。⑤水库得以修建后,库区水位发生较大变化,对区域气候发生较大变化,如降水、气候等变化,对水利工程进行施工建设时应作为主要因素进行考虑。⑥水利工程项目修建在对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较多隐患,如水库蓄水后会增加部分传染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5〕109号 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土资源厅(局),科技厅: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现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请参照执行。 附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 二○○五年九月七日主题词:矿山生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通知 抄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附件: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适用范围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从事固体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不包括从事放射性矿产、海洋矿产开发的企业。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矿山基建、采矿、选矿和废弃地复垦等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三)指导方针和技术原则 1.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2.矿产资源的开发应推行循环经济的“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原则,具体包括: (1)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 (2)发展干法或节水的工艺技术,减少水的使用量; (3)发展无废或少废的工艺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4)矿山废物按照先提取有价金属、组分或利用能源,再选择用于建材或其它用途,最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技术原则。 (四)实现目标 1.2010年应达到的阶段性目标 (1)新、扩、改建选煤和黑色冶金选矿的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新、扩、改建有色金属系统选矿的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75%以上; (2)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力求达到65%以上; (3)已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大中型煤矿,其瓦斯利用率应达到当年抽放量的85%以上; (4)煤矸石的利用率达到55%以上,尾矿的利用率达到10%以上; (5)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20%以上,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75%以上。 2.2015年应达到的阶段性目标 (1)选煤厂、冶金选矿厂和有色金属选矿厂的选矿水循环利用率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提高3%; (2)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大中型煤矿瓦斯利用率、煤矸石的利用率、尾矿的利用率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提高5%; (3)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5%以上,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85%以上。 (五)考核指标体系 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考核指标体系,将下述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1)采矿回采率、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指标; (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煤矿瓦斯抽放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指标; (3)土地复垦率、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率等生态环境修复指标。 (六)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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