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常用公文种类及适用范围.

机关常用公文种类及适用范围.
机关常用公文种类及适用范围.

机关常用公文种类及适用范围

有8种: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函、会议纪要。

1、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3、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4、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5、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议案。

6、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7、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8、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2012年7月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完美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 —1—

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2—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 公文格式排版 一、设置页面(“页面布局”—“页面设置”) (一)“页边距” 1.页边距:上3厘米、下2.5厘米、左2.6厘米、右2.5厘米。 2.纸张方向:纵向。 (二)“纸张” 纸张大小:A4。 确保“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二、设置标题 (一)“字体” 1.主标题:先设置字体为华文小标宋简体(或华文中宋、宋体),再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形,加粗;字号,二号。 2.副标题:字体,与主标题一致;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二)“段落” 1.对齐方式:居中。 2.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字符。 3.特殊格式:无。 4.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行。 5.行距:固定值,28磅。 (三)内容要求 1.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应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多行标题排列时应当采用梯形或菱形布局,不应采用上下长短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2.正式公文标题应要素完整,一般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 3.标题回行时应词意完整,不能将词组拆开;发文机关名称应在第一行居中排布;最后一行不能将“的”与文种单独排列成行。 4.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四)标题与正文间隔 空一行,字号为五号,行距为最小值12磅。 三、设置正文 (一)“字体” 1.一级标题:字体,黑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2.二级标题:字体,楷体_GB2312(或楷体);字形,不加粗;字号,

三号。 3.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和五级标题:字体,仿宋_GB2312(或仿宋);字形,加粗;字号,三号。 4.其余正文(包括附件、落款、附注):字体,仿宋_GB2312(或仿宋);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5.正文各级各类字体设定完后,应再次选定全文,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二)“段落” 1.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2.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字符。 3.特殊格式:首行缩进,2字符。 4.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行。 5.行距:固定值,30磅。 (三)内容要求 1.主送机关(俗称“抬头”)居正文第一行单独成行,顶格不缩进。 2.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四级标题、五级标题依次采用“一、”、“(一)”、“1.”、“(1)”、“①”排序标注。 3.公文中引用文件时,应按规范将文件名称和发文字号写全,一般格式为“《关于××××的××》(××××〔××××〕××号)”,特别注意发文字号中必须使用六角括号“〔××××〕”。 4.附件在正文末下空1行,靠左缩进2字符排布;标准格式为“附件:1.××××”;附件名称不用书名号,结尾不加标点符号;单个附件不标注序号;多个附件用阿拉伯数字“1.”标注序号,并按顺序回行排列;回行时,序号与序号对齐,名称内容与内容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俗称“落款”)在正文末(或附件末)下空1-3行(不盖章时空1行,盖章时空3行),靠右空2字符排布。 6.成文日期(俗称“落款日期”)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靠右排布,以发文机关署名为准居中;标准格式为“××××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不编虚位。 7.用印时,公章应端正盖住发文机关署名,印章上部约三分之二压在空白处,印章上沿距正文最后一行文字空1行,印章下沿骑“年”盖“月”。 8.附注(上行文、平行文中用于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成文日期下一行靠左缩进2字符排布;标准格式为“(联系人:×××;联系电话:××××)”。 9.正文中所有标点符号应在中文输入法模式下输入。数字、英文中使

通知的适用范围、种类、写法

通知的适用范围、主要种类及写法 一、通知的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于传达上级单位指示,部署安排工作,任免和聘用干部,批转、转发和印发文件,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等。 二、通知的种类 通知的种类主要有:批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周知性通知,会议通知,人事任免通知等。 三、通知的写法 (一)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批示性通知主要用于公布(印发)行政法规和规章,转发上级单位、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等。这类通知的正文内容都具有批语的性质,拟写时,首先要写明公布(印发)或转发的对象、依据,表明对所发公文的态度;其次要提出贯彻执行的要求等。篇幅要简短。 (二)指示性通知的写法。指示性通知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对开展某项工作或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出工作部署、提出管理措施、制订有关政策等。拟写该类通知,在开头部分应写明通知缘由,即行文的目的和意义;通知的内容部分,大多采用分条列项法,具体阐明原则,明确政策,提出要求、措施和办法等。

(三)周知性和事务性通知的写法。周知性和事务性通知,主要用于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以及要求有关单位办理或周知的有关事宜,如催报材料、撤销或成立机构、启用或废止印章等。拟写时,首先要写明通知的缘由或依据;其次是写明办理或周知事项的具体内容,要注意简明扼要地将有关事项逐项交代清楚。 (四)会议通知的写法。拟写会议通知时,一般要写明召开会议的单位,会议名称和时间、地点、内容(议题),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和人数,会议材料要求,报到时间和食宿安排,有关注意事项以及联系人和电话等。必要时需附“会议回执”。 “会议回执”主要包括:参会人员单位、姓名、性别、民族、职务和联系方式等,必要时还应注明到达及返程时间等。

常用的公文种类和格式

常用的公文种类: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 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六、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 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 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第一条公文一般由眉首,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公文眉首包括发文机关、发文字号、签发人、紧急程度、机密等级等内容,一般用横线与正文部分隔开。 一、发文机关(公文版头)用醒目、整齐、庄重字体套红印刷,置于眉首上部,居中。 二、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顺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之下、横线之上,居中。 三、向上级报送的重要文件,要标注签发人,置于发文字号的同行右端。 四、紧急文件分“急件”、“特急件”两种,标于眉首右上角。 五、秘密文件应准确标明“绝密”、“机密”、“秘密”,标于眉首右上角。 第三条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内容、附件、落款、附注等。 一、标题置于眉首之下,主送机关之上,居中。标题一般包括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公文种类,要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除发布和批转上级规章性文件外,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也不用其它标点符号。 二、“公告”“通告”“条例”“规定”“决议”“决定”等公文可不标明主送机关,其它公文应标明主送机关。主送机关一般置于正文内容之上、左端顶格。“决议”“决定”若标明主送机关也可置于文稿尾抄送栏。 三、正文内容的结构层次序数依次为“一、”“(一)”“1.”“(1)”。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有关规定,用章、节、条、款、项标明层次。 四、附件名称标于内容之后,成文日期之前。附件一般与主件合订发送,不能合订的应在附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文件发文字号,与主件同时发送。 五、文件落款,指正文末尾的发文机关名称、印章和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六、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公章。加盖印章的公文一般不再另署发文机关名称。 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栏、印发机关栏、印发日期、份数等项。 第四条主题词。置于横线之上左端,按主题词表规定标引,词目间间隔一个汉字距离。 第五条抄送栏。在主题词横线之下。抄送单位可使用规范化的简称。 第六条印发机关及日期栏。在抄送栏下用横线与抄送栏隔开,左端署印发机关全称,右端署印发日期。 第七条文件份数。标于印发机关及日期栏横线之下,居右。 第八条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公文用纸为A4 型,并用统一印制的红头公文纸印刷,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公文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内容用三号仿宋体。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常见公文种类及范文

常见公文种类及范文 一、通知: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下行文,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都把它列为主要文种。 格式内容: 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一)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二)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由缘由、内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组成。缘由要简洁明了,说理充分。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充分体现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权威性、原则性。要求要切实可行,便于受文单位具体操作。 (三)知照性通知的写法。这种通知使用广泛,体式多样,主要是根据通知的内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项。 1 / 12 -------------------------------------------------- -------精品文档

(四)事务性通知的写法。通常由发文缘由、具体任务、执行要求等组成。会议通知也属事务性通知的一种,但写法又与一般事务性通知有所不同。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目的、名称,通知对象,会议的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等 (五)任免、聘用通知的写法。一般只写决定任免、聘用的机关、依据,以及任免、聘用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厂关于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为了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二、参加人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 四、要求:…… ××厂 ×年×月×日 2 / 12 -------------------------------------------------- -------精品文档

最新党政公文种类考点简介

最新党政公文种类考点简介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首次统一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所以考生在做真题的时候要注意,一定要以新条例为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点颇为零散,本文重点介绍一下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共15种公文: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这15种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应用如下表所示: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 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除薄熙来 党籍的决定》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如财政部颁发命令公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习近平颁 发命令晋升二炮司令为上将。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 全体会议公报》。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如全国人大选举胡锦涛为国家主发席要发布公告,我国在东海举行军事演习要向国内外发布公告。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如《XX电力工业局关于使用定期借记业务结算方式的通告》。通告的结语:"特此通告"或“本通告自发布之日 起实施”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如《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壶东大桥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关于××× 的报告》

常用公文种类、公文定义、适用范围及格式

常用公文种类、公文定义、适用范围及格式 决定:是对某些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经过一定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体。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意见往往在特定的时间内发生效力。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同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颁布实施的规章制度;任免和聘用干部。通知大多属下行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主要用于在较大范围内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号召学习等。通报属下行公文。 公告:适用于公开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主要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报告属上行文,一般产生于事后和事情过程中。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请示的作用在于请示工作要求上级批复。请示产生于事前,不可"先斩后奏"。这是请示区别于报告的主要特征之一。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批复是一种下行文,一般是专门就某一事、某一问题的答复,内容都比较单一,而且是先有来自下级的请示,才有上级的批复。一般来说,批复的核心内容是就请示的内容、问题表示上级机关态度,是同意还是反对,有不同意见等,都要在批复中直接申明。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公文中的函超出了一般信件的范畴,用途更加广泛,而且具有法律的效力。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对会议的主要内容及议定的事项,经过摘要整理的、需要贯彻执行或公布于报刊的具有纪实性和指导性的文件。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决议:决议是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对某些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要求贯彻执行的公文文件。它体现了集体或集团的意志,具有无可辩驳的集体性,以及权威性、规范性。主要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事项。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发文处理主要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拟办不属于发文办理

档案工作包括档案收集、档案管理、档案利用三个组成部分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公文主题词标引顺序为类别词、类属词、文种 例如:《转发财政部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转发”为类别词; “信息、安全、政府采购”为类属词; “通知”为文种。 公文:按特点和作用分为规范性公文、指挥(导)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批转类公文。 指导性公文(1)命令(2)指令(3)指示(4)决定(5决议(6)计划(7)布告 规范性公文(1)章程(2)规定(3)条例(4)办法(5)细则 报请性公文(1)报告(2)请示 批转类公文(1)批复(2)批转(3)转发 知照性公文(1)公告(2)通告(3)通报(4)通知 记述类公文(1)会议纪要(2)总结(3)会议记录(4)大事记 联系类公文(1)公函(2)便函 通知是机关团体用来传达事务或布置工作用的,通知的发文、收文单 位之间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 通告面向公众,用于公布一般性的、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没有特 定的主送单位; 公告用于宣传重大事件;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15种公文类型的文本特点

15种公文类型的文本特点 第五种类:公告 一、公告的内涵: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它和通告都属于发布范围广泛的晓谕性文种。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公告主要有两种,一是宣布重要事项,如最近中国将在东海进行地对地导弹发射训练;二是宣布法定事项,如宣布某项法规或规章,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有一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上的招标公告,按国家专利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属专业性公告;也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代收人时,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这些都不属行政机关公文。 二、公告的使用范围。公告通常是以国家的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或者法定事项。重要事项是指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人事、外交等方面的大事;法定事项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据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公开的事项。如公布国家领导人的出国访问,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结果,洲际导弹、人造卫星的发射等。地方行

政机关有时也可用公告。 公告还用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等。国家机关使用公告公布事项,只限于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基层单位一般不能制发公告。 三、主要特点。一是发文机关的特定性。仅限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以及被授权的部门。由于公告宣布的是重大事项和法定事项,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具体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发布公告。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二是内容的庄重性。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体现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它的使用还要考虑到在国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三是发布范围的广泛性。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世界。譬如,中国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我国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中国有关部门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pdf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政机关公文格式,pdf 篇一:gbt9704-20xx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5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1幅面尺寸 5.2版面 5.2.1页边与版心尺寸 5.2.2字体和字号 5.2.3行数和字数 5.2.4文字的颜色 6印制装订要求 6.1制版要求 6.2印刷要求

6.3装订要求 7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7.1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7.2版头 7.2.1份号 7.2.2密级和保密期限 7.2.3紧急程度 7.2.4发文机关标志 7.2.5发文字号 7.2.6签发人 7.2.7版头中的分隔线 7.3主体 7.3.1标题 7.3.2主送机关 7.3.3正文 7.3.4附件说明 7.3.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2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3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7.3.5.4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gb/t9704—20xx

7.3.5.5特殊情况说明b 7.3.6附注 7.3.7附件 7.4版记 7.4.1版记中的分隔线 7.4.2抄送机关 7.4.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7.5页码 8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9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10公文的特定格式 10.1信函格式 10.2命令(令)格式 10.3纪要格式 11式样 —2—gb/t9704—20xx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xx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

公文种类

公文种类 一、公文种类的新旧对比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文共有15个种类。这里所称“公文”是狭义的公文,而不是广义泛指的包括总结、计划、简报、方案等在内的所有公务文书。《条例》是法规性文件,因此通常也可以把《条例》规定的15个种类的公文称之为法定文种;其他如总结、计划、简报、方案等15个文种之外的,称为非法定文种。 与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和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相对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减少了3个文种 原《条例》规定的公文共有14个文种,原《办法》规定的公文共有13个文种。“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这9个文种,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都使用;“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这5个文种,只有党的机关使用,行政机关不使用;“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这4个文种,只有行政机关使用,党的机关不使用。

《条例》对原来党政机关使用的18个文种进行了整合,保留使用15个文种,不再使用“指示”、“条例”、“规定”这3个文种。将原《条例》印发以来从来没有使用过的“指示”文种去掉,“条例”、“规定”2个文种今后一般使用“通知”来印发。 (二)改变了1个文种的名称 原来使用的“会议纪要”文种,《条例》称为“纪要”。需要注意的是,新旧文种仅仅只是名称上进行了简化,使用方面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仍然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一般标题仍然为《×××××会议纪要》。 (三)对部分文种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 原《条例》和原《办法》对以前共用的几个文种适用范围的界定和表述略有差别,《条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整合,总体来看绝大部分规定都属于沿用。 二、15种公文的适用范围和适用主体 (一)决议。《条例》规定,“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一般以党的会议名义发布,行政机关一般不使用该文种。 (二)决定。《条例》规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一、设置页面(“页面布局”—页“面设置”) (一)“页边距” 1.页边距:上3 厘米、下2.5 厘米、左2.6 厘米、右2.5 厘米。2.纸张方向:纵向。 (二)“纸张” 纸张大小:A4。 确保“每面排22 行,每行排28 个字,并撑满版心”。 二、设置标题 (一)“字体” 1.主标题:先设置字体为华文小标宋简体(或华文中宋、宋体),再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 n;字形,加粗;字号,二号。 2.副标题:字体,与主标题一致;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二)“段落” 1.对齐方式:居中。 2.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 字符。 3.特殊格式:无。 4.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 行。 5.行距:固定值,28 磅。 (三)内容要求1.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应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多行标题排列时应当采用梯形或菱形布局,不应采用上下长短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2 ?正式公文标题应要素完整,一般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XX(事由)的+文种” 3.标题回行时应词意完整,不能将词组拆开;发文机关名称应在第一行居中排布;最后一行不能将“的”与文种单独排列成行。 4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四)标题与正文间隔空一行,字号为五号,行距为最小值12 磅。 三、设置正文 (一)“字体” 1?一级标题:字体,黑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2 ?二级标题:字体,楷体_GB2312 (或楷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3.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和五级标题:字体,仿宋_GB2312 (或仿宋);字形,加粗;字号, 三号。 4 ?其余正文(包括附件、落款、附注):字体,仿宋_GB2312 (或仿宋);字形,不加粗; 字号,三号。 5 ?正文各级各类字体设定完后,应再次选定全文,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二)“段落” 1 ?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2 .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字符。 3 ?特殊格式:首行缩进,2字符。 4 ?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行。 5 .行距:固定值,30磅。 (三)内容要求

公文的种类和作用

第一章公文的种类和作用 公文就是公务文书,也被称为机关应用文。是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在法定的范围内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实施领导和管理,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一节公文的分类 为了认识、使用和处理公文的需要,常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对公文分类。 一、按形成和使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划分 1.通用公文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普遍使用的公文。 2.专用公文指一定的专门业务机关、部门、组织在业务工作范围内,因特殊需要专门使用的行业、专业、部门公文,例如外交文件、司法文件、军事公文、审计文件等等。 二、按公文的来源划分 1.对外文件简称发文指本单位向外单位发出的文件。 2.收来文件简称收文,指由外单位发送来本单位的文件。 3.内部文件限于单位内部制发、运行和使用的文件。 三、按公文的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划分 1.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单位向隶属的上级领导机关和单位报送的公文。 2.平行文指同级或者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行文。 3.下行文指上级领导机关单位对所属的下级机关单位的行文。 四、按公文的秘密程度和阅读范围划分 从公文内容涉及秘密的程度,以及对公文规定的阅读范围,可将公文划分为: 1.绝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核心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公文。 2.机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重要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 3.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一般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损害的公文。 4.内部文件指内容虽不涉及秘密,但不宜或不必对社会公开,只限在国内某系统、某部门内部使用的公文。 5.限国内公开的文件指内容不涉及秘密但不宜或不必向国外公布而只在国内公开发布的公文。 6.对外公开的文件指内容不涉及任何秘密,可直接对国内外公布的公文。 五、按公文处理时限的要求划分 1.特急件指内容至关重要并特殊紧急,已临近规定的办结时限,需随时随地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 2.急件(党的机关公文作加急件)指内容重要并紧急,需打破工作常规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 3.平件平件指无特殊时间要求,需按工作常规依次传递处理的公文。 如系电报,可分为特提件、特急件、加急件、平急件。 六、按收文机关对收到公文的处理方式划分 1.阅件即阅知性公文,指只需按规定交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阅知的收文。 2.办件即承办性公文,指必须交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及时办理(或答复、或贯彻执行)的收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704-1999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代替GB/T 9704-1988 Layout key for official document of administra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

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题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 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 ╳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

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 别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事项。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批复与复函的区别:批复属下行文,复函是函的一种形式,属平行文;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对不相隶属的单位 请求批准事项不使用批复,而应使用复函予以答复。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 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格式定义:公文 格式就是公文的表现形式。它相对于公文的内容而言,既由公文的内容所决定,又服务于公文的内容需要。 ?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 用GB/T148中规定的A4纸型,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边距)为37±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边距)为28±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行数与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并撑满版 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3 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 黑色。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版心内公文格式要素: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门为版头。

常见的公文种类有哪些(最新整理)

常见的公文种类有哪些 常见公文种类有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下文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这几种常见公文种类。 通告 一、通告的概念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二、通告的特征 (一)用于宣布一般性事项,有别于公告宣布重大事项。 (二)通告只在国内一定范围内公布,有别于公告向国内也向国外公布。 (三)通告可以由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业或事业单位发布,有别于公告只能由地位较高机关发布。 (四)通告不写抬头,无主送单位。 三、通告的种类 周知类通告。主要是使受文者了解重要情况、重要消息。因此文中不提直接的执行要求。 执行类通告。主要向受文者交待需要遵守、执行的政策、措施以及其他行为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力。 四、通告的写作格式

通告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等部分组成。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使用发文机关加文种、事由加文种或只写“通告”二字。 正文由缘由和通告事项两部分组成。缘由为发布通告的原因和根据,事项为须知和遵守的内容。用“特通告如下”转承连接。通告事项是面对大众的,应简洁明了,叙述清楚,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结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并用“特此通告”作结。有时也可不写,形式比较灵活。 署名和日期正文后签署发布通告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通知 一、通知的概念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或聘用干部。通知大多属下行公文。 二、通知的种类 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用于印发本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以及发布某些行政法规等。 指示性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某一项工作作出指示和安排,而根据公文内容又不必用“命令”或“指示”时,可使用这类通知。 知照性通知。用于告之各有关方面周知的事项等。这种通知发

机关公文格式设置规范

机关公文格式设置规范 本方法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办公软件要求 适用于微软OFFICE—WORD文字处理软件。永中OFFICE 文字处理软件可参照使用。 二、页面设置 1.选择“文件”——“页面设置”选择“页边距”附签,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 2.8厘米,右:2.6厘米。 2.选择“纸张”附签,“纸张大小”设成“A4”。

- 2 - 3.选择“版式”附签,将“页眉和页脚”设置成“奇偶页不同”,在该选项前打“√”,“页脚”设置成“2.5厘米”。

- 3 - 4. 选择“文档网格”附签,“字体设置”,“中文字体”设置为“仿宋”;“字号”设置成“三号”,单击“确定”按钮。 5.进入“文档网格”附签,选中“指定行网格和字符网格”,将“每行”设置成“28”个字符;“每页”设置成“22”行。然后单击“确定”按钮,这样就将版心设置成了以三号仿宋体为标准、每页22行、每行28个汉字的国家标准。

三、插入页号 1.选择“插入”——“页码”,“位置”设置为“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设置为“外侧”。 2.然后单击“格式”按钮,“数字格式”设置为-1-,-2-,-3-显示格式,单击“确定”按钮,再次单击“确定”按钮完成页码设置。 - 4 -

- 5 - 3. 双击页码,选中页码(包括左右两条短线),将页码字号设置成“四号”;字体为宋体的阿拉伯数字;奇数页的页码设置成右空一个汉字,偶数页的页码设置成左空一个汉字。 四、文号制作 1.平行文或下行文号:文号——三号仿宋、居中显示,编排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二行位置。 2.上行文文号:文号——三号仿宋字体、左空一个字的距离;签发人——三号仿宋字体;签发人姓名——三号楷体、右空一个字的距离,编排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二行位置。

公文种类

一、公文种类: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种类(13类13种) 摘自:《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务院2000年8月20日国发〔2000〕23号通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命令(令)、(2)决定、(3)公告、(4)通告、(5)通知、(6)通报、(7)议案、(8)报告(9)请示、(10)批复、(11)意见、(12)函、(13)会议记要。 二、公文的特点 1、实用性: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内容实用,不尚空谈,形式得体, 不求新奇。这是实用性的精髓。 2、真实性:要求方针政策和事实的真实。 3、条理性:什么事要办,什么事不要办,哪些事先办,哪些事后办,应该怎么办,不应该怎么办,都必须交待得清清 楚楚,一目了然。 4、程式性:是指公文的惯用的格式;法定公文的格式是法定的;此外,有些用语也是程式化的、惯用的。 5、法定性:公文的作者是法定的。公文作者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级组织。 6、权威性:下行文,对下级组织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行政约束力。 7、政策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一般都以公文的形式下达和公布,因此,法定公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 8、时效性:公文的实用性决定了公文的时效性,迟缓和拖延都会给工作带来损失,因此制作和发布公文一定要有时 限观念,以提高办事效率。

三、行文方向分类 下行文: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指示、公报、决议、规定、条例); 上行文:请示、报告、议案(从立法角度); 平行文:函; 三者兼而有之:意见、会议纪要。 四、如何确定文种 有三条原则: 1根据行文目的确定文种 比如,目的是请求上级给予指示、帮助和支持的,则应该使用“请示”这一文种;目的是为了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自然应该用“报告”;目的是为了指导工作,则要用“意见”或指示性的通知;目的是为了商洽工作或联系工作或者询问问题的,一般要使用“函”。 2根据发文机关的职权确定文种 一般说来,国家行政机关的13种公文,凡是法定的机关都可以使用,但在具体实践中,具有不同职权的机关在使用公文上也有一些差别,比如“命令(令)”是具有指令性的文种,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及地方政府首脑和机关、军事领导机关可以发布命令,其它机关和人员不得随意发布。“公告”虽属告之性公文文种,但其中“公”字既有公开的意思,又包含着党和国家的大公的意思,而且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所以,只有中央行政机关或授权的高级行政机关才能使用。还有“议案”,它是各级人民政府专用的,政府有些事项要同级人大代表会议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就要使用“议案”。 3根据发文机关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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