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派遣规定与流程

车辆派遣规定与流程
车辆派遣规定与流程

车辆派遣规定与流程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派车流程,节约用车成本,提高用车效率,特制定以下派遣规定与流程:

一、公务用车派遣规定

1、用车单位须严格按照《邵阳市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车辆使用范围申请。

2、用车单位申请用车时,必须遵循申请流程,原则上在出车前一天(下周一出车的应提前至本周五)17:00时之前提交申请;活动规模用车,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申请预约;情况紧急需应急用车,可拨打公车服务中心电话紧急预约派车,但用车单位事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申请派车手续。

3、用车单位申请用车时,必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提供相关的依据,注明用车事由和地点,时间,否则不予派车。

4、公车服务中心根据用车单位申请车辆的任务、线路实行统筹调度。受领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应按派车单准时出车,用车人应准时乘车。如用车单位取消用车计划,应及时通知公车服务中心。

5、本着节能减排的原则,能合并使用的车辆应尽量合并使用。

6、当车辆不能满足用车需求时,按紧急任务优先、重要任务优先的原则派遣车辆,若无车可派,提前告之用车单位另想办法。

6.公车服务中心负责人给受领任务的驾驶员派发《公务派车单》,出车任务完成后,用车人应在派车单上签名,作为数据统计和驾驶员考评的依据。

二、用车单位乘车规定

1、遵守安全乘车规范,爱护车辆卫生,尊重司勤人员,文明乘车。

2、用车单位如遇老干部等特殊用车时,需安排随同工作人员。

3、用车单位途中或目的地办事时间较长,需要驾驶员等待的,要妥善安排好驾驶员的休息,确保驾驶员精力充沛。用车结束后主动在派车单上签字确认,履行好用车手续。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乘车。

三、公务用车申请使用流程

1、预约申请:用车单位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中心,用车申请时间一般应提前一天,特殊紧急公务用车可先使用车辆再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2、受理确认:公车服务中心每天安排专人受理用车申请,根据用车单位提前一天预约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按照轻重缓急、先后顺序和车辆空置状况,依程序予以审核,批准后合理调派车辆,并及时告知用车单位调派的车型、车号、驾驶员姓名和联系方式;若遇到车辆紧张,无车可派,提前告之用车单位另想办法。

3、用车准备:驾驶员在收到《公务用车派车单》,应检查车辆状况及测量情况,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前抵达约定的乘车地点。

4、延时处理:用车单位在办理业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无法及时返回时,应提前向中心负责的说明原因。

5、用车反馈:用车单位在服务结束后与驾驶员确认实际用车时间与里程,并在《公务用车派车单》上签字,驾驶员完成用车服务后及时将《公务用车派车单》交中心调度员留存。

6、车辆入库:驾驶员办完事后就及时返回单位,并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得私自使用车辆。

附件一

邵阳市公务用车申请表

用车单位(盖章):年月日编号:

备注:用车单位需提前一天提交申请表(下周一出车的应提前至本周五17:00时之前提交申请;活动规模用车,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申请预约)。

附件二

邵阳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派车单用车单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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