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选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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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3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选题

一、重点课题:

1、和谐检民关系建设问题研究

2、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问题研究

3、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

4、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考评机制研究

5、派驻检察室工作运行机制研究

二、一般课题:

1、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

2、办理金融违法犯罪案件的难点与法律适用

3、渎职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难点问题研究

4、逮捕条件中的社会危险性问题研究

5、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研究

6、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机制研究

7、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相关问题研究

8、公诉案件证明标准及相关规则运用

9、不起诉工作实务研究

10、刑事庭前会议有关问题研究

11、对非法取证的诉讼监督及法律适用

12、死刑裁量因素与效果问题研究

13、办理刑事再审案件工作机制研究

14、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有关问题研究

15、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关问题研究

16、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研究

17、技术性证据审查方式研究

18、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机制研究

19、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中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研究

20、行政诉讼法修订与检察权的完善

21、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救济机制研究

22、监所检察体制机构改革研究

23、云计算技术在我省检务综合平台建设中的应用

24、检察权运行的社会监督问题研究

——以人民监督员制度为视角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 报告 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给我镇的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建议,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针对我镇曾存在的个别干部职工存在的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进一步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并督促全体干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贿赂等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针对本镇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举一反三,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以案释法观看《警示录》;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讨论。使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的危害性,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牢记肩上的责任,正确看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巩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疫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强化制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惩防保障机制。

严格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有效预防。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我们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支部书记与镇属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个成员,责任到人。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治腐、超前防范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权力运行这个核心,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年度反腐各项任务分解细化为多个工作项目,分别落实,年终进行专项检查和考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信访监督等制度。出台考评奖惩制度、廉政责任书制度、行政投诉通报制度等,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监督、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财村用镇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村级收入的管理。村集体应依法、合理组织收入。符合审批事项的先审批后收款,村级所有资金都必须全部纳入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置的“村级资金专户”统一管理。二是严格村级支出的管理。村级财务支出应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限制非生产性支出。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理财会签制度。村级的所有收支,一律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

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 法律文书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法律文书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存根) ()字第号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原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罪名_____________ 刑期起止日____________ 附加_____ 执行期间刑种、刑期变动情况: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发往单位____________ 通知发出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_

(监狱章) 年月日 . . . ( ) 字 第 号 . . .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字第号 ___省___县(市、区)公安局 你县(市、区)______乡(镇、街道)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由县(市)____派出所、刑警队)抓获,由________检察院起诉,因______罪被_____人民法院判处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在我狱服刑,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刑满释放。服刑期间,其表现好(较好、一般、差)。曾受过表扬_____次,记功_____次,评为积极分子_____次,减刑_____次_____年_____月,警告_____次,记过_____次,禁闭_____次,加刑_____次,_____年_____月,释放后,建议作为一般(重点)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书后,做好帮教工作准备。 (监狱章) 年月日 . . . ( ) 字

号 . . .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字第号 ___省___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 你县(市、区)______乡(镇、街道)_____因______罪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被判处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在我狱服刑,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刑满释放。服刑期间,其表现好(较好、一般、差)。曾受过表扬_____次,记功_____次,评为积极分子_____次,减刑_____次_____年_____月,警告_____次,记过_____次,禁闭_____次,加刑_____次,_____年_____月,释放后,建议作为一般(重点)人员帮教,本人曾获得证书,掌握________技术。请接此通知书后,做好帮教工作准备。 (监狱章) 年月日

检察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检察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一 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不断探索检察队伍建设的新办法、新路子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而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的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情况如何至关重要。最近我们对XX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目的在于总结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寻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人民检察院是一个三类检察院,内设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办公室等两局四科一室。现有干警38人、职工2人,其中在职党员32人,占总人数的84.2%;正副检察长4人,党组成员6人,检委委员7人;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7 人,副科级干部6人,主任科员2人,科员20人。检察员职称干警14人,占总人数36.8%;助检员职称干警4人,占总人数10.5%,书记员11人,职工2人,法警3人,分别占总人数28.9%、5.2%、7.9%。 分析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队伍具有以下特征: 1、队伍年轻化,年龄结构日趋合理:全院干警及职工的平均年龄为37.5岁。其中35岁以下干警14人,共占总人数36.8%,35岁至45岁干警14人、职工1人,共占总人数39.5%。党组成员平均年龄43.7岁,检委会委员平均43.9岁,中层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2.4岁。 2、队伍专业化,文化程度较高:队伍中本科文化程度29人,占总人数76.3%,其中法律本科22人,占总人数57.9%;专科文化程度6人,占总人数15.8%,中专1人,占总人数2.6%。院党组成员中本科文化程度5人,专科文化程度1人。检委会委员中本科文化程度5人,大专文化程度2人。中层领导干部中本科文化程度6人,专科文化程度1人。 二、检察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XX县检察院坚持以强班子、抓队伍、促工作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奋进、务实、高效、创优的良好氛围,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不断加强,检察机关的公众形象不断增强。近几年来全院干警在县纪委、政法委、人大、信访局均无一人被举报,无一件信访件。近年来,该院各项工作先后20余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表彰奖励。XX县检察院被省院评为4321千名人才工程先进单位、被XX县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XX市院评为监所检察先进集体。渎职侵权检察科被省院命名为最佳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

检察长的任命与法院院长任命区别

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是由省级人大选举产生,并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是全国人大批准而非任命。 宪法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检察院和法院是不同的体制。检察院属于垂直领导体制,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可以命令,可以给予直接的要求安排,下级必须服从;法院并非属于垂直领导体制,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仅仅是业务指导,监督下级法院的工作,无权直接对下级法院的人财物进行干预,比如调整下级法院法官的任职等。 因此,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级)不仅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省级),还要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是要对上级检察院负责的,而法院并无此项规定,仅需对同级权力机关负责即可。因此,宪法如此规定,并在地方人大、法院、检察院组织法中贯彻。 《宪法》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

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拘留释放证明书

拘留释放证明书 篇一:释放证明书 此联附卷 此联交被释放人 篇二:对拘留犯的审查和处理 对拘留犯的审查和处理 将人犯拘留后,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应将被拘留的人犯,连同案件的全部材料及时移交预审部门(包括证物)。预审部门应立即指派预审员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审讯,尽快查明案情,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1)经过审讯和调查,发现无罪或罪行显著轻微,又不够做其他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导,批准后立即释放,并填写《释放通知书》。释放时,应让被.释放人在《释放通知书》上签字、捺指印。《释放通知书》正页存入卷内,副页交看守所收存,作为释放的凭证。看守所应凭《释放通知书》副页填写《释放证明书》。对有罪但又不够逮捕的,也要及时做出其他处理,如报劳动教养、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 (2)经过审讯和调查,认为被拘留人已够逮捕条件,预审员应在三日内拟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后,连同案件的全部材料,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批。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延长一

日至四日。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如果认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应及时提出要求复议,如不被接受,可以要求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但必须先将被拘留人释放。 (3)对在法定时限内,主要罪行尚未查清,又不能排除嫌疑的拘留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先将被拘留人放出,由办案人继续侦查和收集证据。五、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本书所讲的拘留,是指刑事拘留,即《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留。 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拘留,是行政拘留。两者是有严格区别的。鞍山刑事律师总结其不同点,认为刑事拘留是限制人犯人身自由的一种强措施,而行政拘留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这种手段,适用于那些违犯治安管理的轻微的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尚未达到触犯刑律的程度,够不上刑事处分,但又超过了一般地批评教育的范围,采用行政拘留。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加以区别。因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者之间的性质、对象、内容和条件是不相同的。但是,在侦查工作中,为了争取多要一点时间,就采取行政拘留的手段,即以拘代侦的 做法是错误的,应严加禁止。原文出自鞍山刑事律师篇三:刑事立案通知书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篇一: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此联附卷此联交被取保候审人篇二:5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附卷) 此联附卷篇三:刑事立案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刑事案件用)___________:本院受理??一案,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在______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特通知你作为本案的______人准时出庭。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附: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 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翻译人员等出庭时使用。二、送交本通知书时应使用送达回证。篇二:刑事案件立案文书第二刑事犯罪照管究刑书。请立管辖章案嫌辖事主案决刑事案件立案文书件立案类文书是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对控告疑人的自首以及在工作中直接获得的案件范围进行审查,认为确有犯罪事实存在,责任时依法制作的以立案或不立案为主旨要包括: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现场勘查报告书、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立案决定定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等。第一节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用登记表是公安机关依法接受案件书面材料的基础上填写的表格式受刑事案件时首先采取的必要的了解、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督制约机制,妥善保管案件原始是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或移、材并的笔书检料需法录、举,要律、指和按追文呈定一、概念与作接受刑事案件时,在报案笔录或报案人法律文书。制作该表是接法律手续,有利于报案人情况,完善公安机关的监材料以便存档备查。它也送案件的依据之一。二、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刑事诉

xx县检察院信息化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信息化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将改变检察系统传统的办公办案模式,即低碳环保又快捷便利。这场变革将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选择。应省院和市院要求,现将我院的信息化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信息化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我院关于信息化的应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视频会议系统、内网信息发布系统、内网邮件系统、院大楼视频监控、局域网、互联网、内部专线网和内线电话等。①在视频会议系统方面,我院指派专人负责,保证设备、线路和电力正常工作。会场经过了专门布置,灯光、背景图案文字、音响效果、会议桌形式、摄像机位等都符合省院相关要求,通过验收。下一步,我院将为视频会议系统配备专门的大功率UPS,保障停电状态下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工作。②院大楼视频监控系统于去年9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包含16个摄像头。监控范围包括楼内、楼外各个出入口、重要科室以及干警宿舍楼,做到了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为20天。并且该系统与内网连线,凭借相关权限可以在任何一台内网计算机上查看并调取录像,使相关领导能够及时了解全院情况,并且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发现和指挥。③在内部专线网的使用方面,我院配备了硬件防火墙、瑞星企业版杀毒软件和加密机等软硬件,并且内外网各自独立。由我院技术科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关于保证内网安全的相关培训,内外网存储设

备不得混用,内网计算机不得接入互联网,每台内外网计算机安装正版杀毒软件以及定时升级杀毒软件和查杀病毒,每台内网计算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④每台存储有重要资料和机密资料的计算机,如档案室计算机,由专人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数据丢失。含有重要内容的光盘等外置存储介质由专人保管,并按照其保存年限及时复制备份。 二、我院信息化工作的不足之处 我院信息化工作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全院干警的计算机水平普遍不高,特别是40岁以后干警,由于年龄较大,接受新知识的速度较慢。虽然我院技术科组织过数次培训,但是干警普遍反映前学后忘,例如在培训一段时间后如何发送电子邮件都遗忘了。分析原因:虽然年龄大,学习能力下降是其中一点,但是更重要的是平时工作中应用信息化办公的机会很少,重复使用相关方面知识的就会就少,导致干警普遍易遗忘。②在日常的工作中,绝大部分的工作都是用传统方法来完成。例如此次市院需要上报20XX年政府采购的报表,财务已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法将该报表发送至市院,但是由于该报表需要我院加盖公章,我院只能再打印一份,加盖公章派车送往市院。因此导致办公效率低下、时效较低、成本较高。③相关规章制度、法律等大环境滞后,特别是在办案过程中,非常多的文书、材料等必须使用纸质,又由于其对时效性要求较高,不能使用邮寄等价格低、时效慢、保密不强的渠道,必然导致我院在办案过程中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鲁检发政字[2011]第75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1.09.16 【实施日期】2011.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鲁检发政字[2011]第75号) 200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高检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

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根据高检院、人事部联合颁发的《检察机关奖励暂行规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等13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等13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为张鲁生等5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为吕洪宾等77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抓队伍促业务,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筑牢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线平台。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服务“十二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再立新功。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后检察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十三检”会议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抓好各项执法办案工作,努力开创我省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二Ο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公安局释放通知书

法妞问答https://www.360docs.net/doc/da1864745.html, ×××公安局释放通知书 正文 ×××公安局释放通知书 ┏━━━━━━━━━┓. ┏━━━━━━━━━━━━━━━ ━┓. ┏━━━━━━━━━━━━┓. ┏━━━━━━━━━━ ━━━┓┃×××公安局┃. ┃×××公安局┃. ┃×××公安局┃. ┃×××公安局┃┃释放通 知书┃. ┃释放通知书┃. ┃释放通知书┃. ┃释放通知书┃┃(存根)┃. ┃字[ ] 号 ┃. ┃字[ ] 号┃. ┃字[ ] 号┃┃字[ ] 号┃字┃______:┃字┃____________ 看守┃ 字┃ ________人民检察┃┃案件名称____ ┃. ┃ ____(性别____,┃. ┃所:┃. ┃院: ┃┃案件编号____ ┃. ┃年龄____,住址____ ┃. ┃ ____(性别____ ┃. ┃你院____年____月┃┃被释放人 ____ ┃. ┃____________ )┃. ┃____,年龄____, 住址___ ┃. ┃____日以____[ ┃┃男、女____岁┃. ┃因____________ ,于┃. ┃____)因____ ┃第 ┃ ]____号文批准逮捕的┃┃住址________ ┃第┃____年 ____月____日被┃第┃________ ,于____ ┃. ┃____ (性别____,年龄____ ┃┃单位及职业__ ┃. ┃执行逮捕/ 拘留,现因____ ┃. ┃____年____月____日┃. ┃ ________,住址________ ┃┃逮捕/拘留┃. ┃ ____________,根据┃. ┃被执行逮捕/拘留,现因┃. ┃____)已于____年____月┃┃时间________ ┃. ┃《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________________,┃. ┃____ 日被执行逮捕。现因┃┃逮捕/拘留┃. ┃法》第____条 之规定,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____,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原因________ ┃. ┃以释放。 ┃. ┃事诉讼法》第____条之┃号┃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条之 ┃┃释放原因____ ┃号┃(公安局印)┃号┃规 定,予以释放。┃. ┃规定,予以释放。┃┃批准人 ______ ┃. ┃年月日┃. ┃┃. ┃ ┃┃批准时间____ ┃. ┃本通知书已收到。┃. ┃

大学生检察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word版

大学生检察院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大二的寒假,我又来到了检察院,开始了我将近一个月的社会实践工作,望着检察院雄伟的大门,看着顶上的国徽,有一种庄严的感觉由心底油然而生,我很高兴我又可以在这里开始我的社会实践生活,同时我也暗暗告诉自己,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好好学习,好好工作。 此次实习的主要岗位是公诉科,因此用到的主要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知识,当然也涉及了一些私法的知识,如知识产权和民法等。在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并配合检察官做好出庭笔录,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的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多彩的现实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以及法庭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一些律师的举证和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和适用范围。跟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和动机,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我还配合公诉科的其他同事做好案件的阅卷笔录和调查笔录,打印复印一些公诉文件,写案件的审查终结报告,做好案件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虚心的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求教,并且利用空余时间巩固课本知识和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一些工作技能,为自己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好基础。 因为之前我也有在检察院实习过,所以这次去实习,工作起来还算是比较顺手,但是有些方面还是作得不够好,因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理论的指导和实践的完善,所以不仅需要我们有过硬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我们有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需要我们经常的锻炼和实践,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识是永无至尽的,知识理论是离不开实践的检验和完善的,这真应了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 在这次的实践中,我碰到了各种类型的案子,有交通肇事的,非法拘禁的,有故意伤害的等等,而且我发现大部分的案子都是青年犯罪的,让我感受最深也最心痛的是我以前的同学也参与在其中,一个本有着美好前途和未来的大学生竟沦为了阶下囚,这真的令我感到很心痛,也很为他惋惜。这些的种种,都在说明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国家普法的力度不够,国民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还很薄弱,还需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要真正切实的将普法工作落入实处,而不能只是一个口号,不能只是纸上谈兵。 这次实习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却感到忙碌而充实,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有工作的,也有做人方面的。在我实习的那段时间,也有一些实习生在,我们每天总是互相配合的完成好工作,大家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在工作之余,我们常常会交流一些自己对工作,对生活,对学习的看法,大家都相处的很融洽,很开心,跟他人的交往和交流让我明白了,要

【教学设计】《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山东人民)

《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本课是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三单元《撑起法律保护伞》中的第 5课第二框题《法 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的内容,本课主要讲述: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知识,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知识与能力目标】 知识目标: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知识,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能力目标:分析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例资料,能够认识和判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和行为。 【过程与方法目标】

通过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家庭、学校、社会的案例资料,感受家庭、学校、社会给予特殊保护,体会今天我们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幸福。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观察、思考社会生活现象等,自觉接受家庭、学校、社会的保护。 【教学重点】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教学难点】 司法保护的内容。 1 、多媒体多功能教室; 2、素材(故事、图片等)。 【一、生活回望】 教材P74 【二、讲授新课】 1.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制定两部专门的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责任。 2.家庭保护 (1)探究分享 教材P75,小瑞的故事 讨论:

1.小瑞的父母为了他的健康成长都做了些什么? 2.父母为你的成长都做了些什么? 强调:家庭是我们成长的第一站,家庭环境深深影响着我们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家庭保护的主要内容,涉及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等内容。 知识拓展 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这种保护包括在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 家庭保护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家庭保护的好坏,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 相关链接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的有关规定: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进入学校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应当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禁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心灵对话 教材P76,心灵对话 提问: 1、安安为什么要求妈妈“换个爱的方式”? 2、未成年人应该怎样适应家庭保护的要求? 2.学校保护 探究分享 教材P76:广文中学内容 讨论: 学校的这些做法对学生的成长有什么作用? 图片展示: 山东省沂源县振兴路小学的学生们在安全课上了解警示标志的含义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个人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按照院党组分工,我协助检察长分管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告申诉、司法警察和计财装备等工作。 自担任现职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交办事项和代表建议,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廉政和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等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注重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努力学习政治、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一年来,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上级检察机关及本院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了《宪法》、《刑法》、《刑诉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高检院印发的指导性案例等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自己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检察院班子成员,必须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检察工作;作为一名执法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党的宗旨。 二、摆正位置,认真协助检察长抓好分管工作 我认识到,作为副检察长,必须摆正位置,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助手,这样才能维护班子的团结,提高院党组的整体战斗力。我在工作中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多从全局着眼,不计较个人得失,多请示汇报,尽心尽力协助检察长抓好分管工作。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26人。其中,贪污案4件10人,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3件4人,挪用公款案3件4人,滥用职权案4件6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1件17人。在办案过程中,我和自侦部门干警自觉做到严格依法、规范、文明办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围绕检察职能,预防职务犯罪。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通过分析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手段,剖析发案原因,运用检察建议,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二是采取选择典型案件,组织相关人员旁听法院庭审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借助电视台等媒体平台,以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一年来,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46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320次,发送廉政短信900余条,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0份,在城关地区显著位置布设大型廉政广告牌4块,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公安讯问通知书

公安讯问通知书 篇一:询问通知书 此联附卷 此联交被询问人 篇二:关于犯罪嫌疑人讯问地点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犯罪嫌疑人讯问地点的相关法律法规 九十二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期间)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三十七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传唤到犯 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出示传唤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 或者盖章。 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适用于传唤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三十八条一次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

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提押证,在看守所进行讯问。因侦查工作需要,需要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的,可以提押犯罪嫌疑人到 人民检察院接受讯问。 提押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讯问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由二名以上司法警察押解。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 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撩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 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注明。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 禁犯罪嫌疑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安全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 (2019年11月13日) 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实施,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根据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条【适用原则】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坚持宽严相济、罪责刑相适应、证据裁判和各机关配合制约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 对于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重大职务犯罪,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尤其是认罪价值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慎重严格把握。 第二章认罪认罚从宽的把握 第四条【“认罪”的认定】“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但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第五条【不认定“认罪”的情形】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认罪”: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数罪,仅如实供述其中一罪或部分罪名事实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但认为自己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瞒自己真实身份,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影响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的。 第六条【“认罚”的认定】“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这里的“罚”,既包括主刑,也包括附加刑。考察的重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应当结合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财产刑执行情况等因素来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程序选择权,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认罚”: (一)在侦查阶段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的;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人民检察院拟作出的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认可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 (三)在审判阶段当庭确认自愿签署具结书,愿意接受刑罚处罚的。 第七条【不认定“认罚”的情形】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认罚”: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接受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或者对已签署的具结书所记载的量刑建议表示反悔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面上“认罚”,暗中却串供、毁灭证据或者隐匿、转移财产,有赔偿能力而不赔偿的。 第八条【“从宽”的适用】从宽处罚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罚和程序上从简从快处理。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修订)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修订)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修订) (1980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由本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 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检察官资格。 第三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员额一般为: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十七人至二十五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为十三人至二十一人;?(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和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为十一人至十九人;?(四)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为七人至十五人。?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人数应当为单数。?检察委员会达不到最低员额标准的,应当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四条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检察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审议、决定在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重大问题;?(二)审议、通过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和议案; ?(三)总结检察工作经验,研究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等;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地区检察业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五)审议、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六)审议、决定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的案件或者事项; (七)决定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八)其他需要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的案件或者事项。 第五条检察委员会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以本院或者本院检察长的名义发布。 第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检察委员会委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派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派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七条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一)参加检察委员会会议,对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二)经检察长批准向检察委员会提出议题或者提请复议; (三)受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指派,对本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四)未经检察长或者主持会议的副检察长批准,不得缺席;?(五)遵守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各项工作制度;?(六)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的其他职责,另行规定。 第八条检察委员会讨论的议题,由承办部门或者承办人员提出议题草案、书面报告,经分管副检察长同意并报检察长批准后,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 第九条检察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定期开会。有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第十条检察委员会会议由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察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当委托一名副检察长主持。?受检察长委托主持会议的副检察长,应当在会后及时向检察长报告该次会议作出决议和决定的情况。委员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报告检察长决定。?第十一条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

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 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 为全面了解我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2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傅克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以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就如何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和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如何加强宣传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如何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检察工作主题,以“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全面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98件,从“监督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拓宽渠道广辟案源”四个方面入手,以“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为主要手段行使法律职权,化解社会矛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量化考评中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同时,县检察院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和水平。着力从“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个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注重办案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转型速度加快,民事行政诉讼出现很多新问题、新情况,给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当前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依申请监督的案源相对较少,多数案件没有找到有效法律途径而是直接进入信访环节,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二)检察监督形式和手段有限。目前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检察手段主要是“提起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两种,“提起抗诉要求再审”的案件占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比重较小,而“发出的检察建议”往往对人民法院没有强制约束力,监督难度较大,效果不佳,客观上削弱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 (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检察队伍力量薄弱。一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广、涉及法律法规多,我县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只有两人,且仅一人有办案资格,与担负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和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履行新增职能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民事执行、审判程序监督案件相对增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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