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账的常见涉税风险[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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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账的常见涉税风险[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您知道纳税评估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一般都要核查哪个会计科目吗?——往来科目!~

这是为什么呢?小编曾经听到有的会计说:“往来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但这样装会有啥风险呢?今天小编以多年的实战经验与你说道说道!

往来账的常见涉税风险

一、延期做收入

看看案例:

晨熙贸易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对山高贸易公司持股30%,为关联企业。该公司在2016年与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100万元的货款(不含税,成本80万元)于2016年12月1日发货,甲公司于当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货款,由于甲公司逾期未支付货款,晨曦贸易公司也就未向其开具发票,同时未将该笔收入在相应会计期间进行申报。2017年2月1日,晨曦贸易公司收到甲公司发出的117万元货款,同时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期申报该笔收入。

解析

晨熙贸易公司按照发票开具时间确认收入是对还是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晨熙贸易公司应在2017年1月按规定申报该笔收入。

004 往来账的常见五大涉税风险,需小心!

往来账的常见五大涉税风险,需小心! 您知道纳税评估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一般都要核查哪个会计科目吗?——往来科目! 这是为什么呢?曾经听到有的会计说:“往来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但这样装会有啥风险呢?今天以相关的实战经验与你说说! 往来账的常见涉税风险 一、延期做收入 看看案例: OK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对A公司持股30%,为关联企业。该公司在2016年与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100万元的货款(不含税,成本80万元)于2016年12月1日发货,甲公司于当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货款,由于甲公司逾期未支付货款,OK公司也就未向其开具发票,同时未将该笔收入在相应会计期间进行申报。2017年2月1日,OK公司收到甲公司发出的117万元货款,同时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期申报该笔收入。 解析

OK公司按照发票开具时间确认收入是对还是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OK公司应在2016年12月按规定申报该笔收入。(赊销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销售,卖方与买方签订购货协议后,卖方让买方取走货物,而买方按照协议在规定日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付清货款的过程) 正确的会计分录为: 2016年12月1日 借:发出商品 8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 2016年12月31日 借:应收账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这里请各位会计注意!延期做收入不是小事,不单违反了相关规定需重新更正申报,还得加收滞纳金,严重者将被处以罚款。

电大纳税筹划简答题整理版

1.简述对纳税筹划定义的理解。 (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对于纳税人来讲,其在经营、投资、理财等各项业务中涉及税款计算缴纳的行为都是涉税事务。 (2)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根本区别。 (3)纳税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正当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追求自身财务利益最大化是一项正当权利。 (4)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性谋划活动。 2.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产生的原因既有主体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追求(2)市场竞争的压力(3)复杂税制体系为纳税人留下筹划空间(4)国家间税制差别为纳税人留有筹划空间 3.复杂的税制为纳税人留下哪些筹划空间? (1)适用税种不同的实际税负差异。(2)纳税人身份的可转换性。(3)课税对象的可调整性。(4)税率的差异性。(5)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 4.简述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守法原则。这是纳税筹划首先应遵循最基本的原则。 (2)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纳税筹划的最主要目的是使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 (3)事先筹划原则。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在纳税人的某项行为发生后就已经产生,并不是计算缴纳税款时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4)时效性原则。筹划者应随时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变化的情况,对纳税方案做出必要的调整,以确保筹划方案适应最新政策的要求。 (5)风险规避原则。纳税筹划从一开始就要将可能的风险进行估计。在筹划执行中,随时关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纳税筹划方案获得预期效果。 5.简述纳税筹划的步骤。 (1)熟练把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分析基本情况,确定筹划目标(3)制定选择筹划方案(4)筹划方案的实施与修订 6.简述纳税筹划风险的形式。 (1)意识形态风险。纳税筹划的意识形态风险是指由于征纳双方对于纳税筹划的目标、效果等方面的认识不同所引起的风险。 (2)经营性风险。经营性风险一般是指企业在生产与销售过程中所面临的由于管理、生产与技术变化等引起的种种风险。 (3)政策性风险。利用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可能遇到的风险,称为纳税筹划的政策性风险。 (4)操作性风险。由于纳税筹划经常是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边缘操作,有的法规内容中不可避免存在模糊之处。这就使纳税筹划具有很大的操作性风险。 7.如何管理与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 (1)树立筹划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2)随时追踪政策变化信息,及时、全面地掌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动态变化。 (3)统筹安排,综合衡量,降低系统风险,防止纳税筹划行为因顾此失彼而造成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 (4)注意合理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实现成本最低和收益最大的目标。 8.简述印花税纳税筹划的主要思路。 (1)模糊金额的筹划。模糊金额筹划法,是指当事人在签订数额较大的合同时,有意地使合同上所载金额在能够明确的条件下不最终确定,以达到少缴印花税税款目的的一种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部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纳税人只要进行一下简单的筹划,便可以节省不少印花税款。 (3)最少转包次数的筹划。因为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只要有应税行为发生,就应按税法规定纳税。这种筹划方法的核心就是尽量减少签订承包合同的环节,以减少书立应税凭证,从而达到节约部分应缴印花税款的目的。 9.纳税人筹划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等,不同的组织形式,适用的税收政策存在很大差异。 (2)纳税人身份的转换。由于不同纳税人之间存在着税负差异,所以纳税人可以通过转换身份,合理节税。 (3)避免成为某税种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通过灵活运作,使得企业不符合成为某税种纳税人的条件,从而彻底规避某税种的税款缴纳。 10.计税依据的筹划一般从哪些方面入手? (1)税基最小化。税基最小化即通过合法降低税基总量,减少应纳税额或者避免多缴税。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中经常使用这种方法。 (2)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一是推迟税基实现时间。二是税基均衡实现。三是提前实现税基。 (3)合理分解税基。合理分解税基是指把税基进行合理分解,实现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向税负较轻的形式转化。 11.税率筹划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1)比例税率的筹划。同一税种往往对不同征税对象实行不同的税率。筹划者可以通过分析税率差距的原因及其对税后利益的影响,寻找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最低税负点或最佳税负点。(2)累进税率的筹划。各种形式的累进税率都存在一定的筹划空间,筹划累进税率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税率的爬升。其中,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纳税人对防止税率爬升的欲望程度较低;适用全额累进税率的纳税人对防止税率爬升的欲望程度较强;适用超率累进税率地纳税人对防止税率爬升的欲望程度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纳税人相同。 12.税负转嫁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1)税负前转。税负前转指纳税人在进行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时,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其应负担的税款向前转移给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的形式。 (2)税负后转。税负后转即纳税人通过压低购进原材料或其商品的价格,将应缴纳的税款转嫁给原材料或其他商品的供给者负担的形式。 (3)税负混转。税负混转又叫税负散转,是指纳税人将自己应缴纳的税款分散转嫁给多方负担。 (4)税收资本化。税收资本化是税负转嫁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纳税人以压低资本品购买价格的方法,将所购资本品可预见的未来应纳税款从所购资本品的价格中作一次扣除,从而将未来应纳税款全部或部分转嫁给资本品出卖者。 13.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是什么? (1)商品的供求弹性。税负转嫁存在于商品交易之中,通过价格的变动而实现。 (2)市场结构。市场结构也是制约税负转嫁的重要因素。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中,生产者或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控制能力是有差别的,由此决定了在不同的市场结构条件下,税负转嫁情况也不同。(3)税收制度。包括间接税与直接税、课税范围、课税方法、税率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税负转嫁产生影响。 14.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此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5.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收入的计税规定。 我国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处理有以下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其中,“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在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的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兼营是指纳税人既销售应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又从事应征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这两种经营活动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兼营是企业经营范围多样性的反映,每个企业的主营业务确定后,其他业务项目即为兼营业务。包括两种:一种是税种相同,税率不同。另一种是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16.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筹划原理。 因为消费税只对被选定的“应税消费品”征收,只有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和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针对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是通过企业合并以递延税款几年的时间。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销售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的缴纳时间。 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求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此,这一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延的以后的销售环节再缴纳。 如果后一个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个环节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这是因为,前一环节应征的消费税税款延迟到后面环节征收时,由于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则合并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因适用了较低税率而减轻了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税收风险管理指标说明

税收风险管理指标说明 风险指标设计主要遵循三项原则。一是规范企业从税务登记到税务检查流程中税务相关行为的要求。如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税务登记,未按期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拒签税务文书的行为等。二是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相关数据违背经营常规的要求。如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毛利率等。三是申报税款低于当期各项税收平均指标或最低指标。如城建税税负率,所得税贡献率,所得税税收负担率,房产税变动率等。 根据上述原则选取的风险指标按照企业的行为结果、财务核算结果、申报结果可分为:行为指标、财务指标、税种指标三大类,三十七个指标。以后,随着对各种风险指标的研究,成熟一个添加一个,以满足风险监控的需要。 现将有些指标详细分述如下: 一、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 应收账款是核算企业销售后未收回的货款,出现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说明除本期销售没收回货款外,上期销售也有大量没收回的货款,这就是只销售货物不收回货款(或基本不收回货款)的情况。一个没有经营性现金流的交易行为我们有理由怀疑其交易的真实性。 二、期间费用总额大于销售收入的30% 企业毛利率一般不会超过30%(个别企业除外),如果期间费用

大于销售收入的30%,则企业经营根本无利可图,是不能正常运转的。企业期间费用大于30%一般是由于非正常费用挤入造成的,最常见的一是多列运费,二是多列过桥过路费,三是虚构工资津补贴等,四是多列其他各项杂费等。 三、存货大于销售收入的30% 商业企业存货是库存商品,工业企业存货是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按照存货周转率的要求,企业的存货一年至少要周转5圈以上,即存货为销售成本的20%。在企业存货周转率考核中,低于3(圈)的为不达标,即存货为销售成本的33%以上为不达标,反映为存货太大。 存货周转率=当期累计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当期累计销售成本/存货周转率 假定当期累计销售成本为100,若周转率最低为3,则平均存货=100/3=33.33。 假定企业销售毛利为10%,则存货最高(剔除个别特殊企业)应占销售收入的30%,超过30%则为异常状况。 另外,从实际经营情况看,存货达到销售收入30%,则意味着存货够3.6个月销售,已经超出企业一般备货2-3个月储量的要求。 企业超大库存往往是货物已经销售,但不记销售、不转成本、不申报纳税而长期趴在库存中隐藏,使账面库存与实际库存不符,形成库存虚数。有的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记载某商品进货后几年都不动,实际早已无货,且数额巨大,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库存,

金税三期下的税务风险管控与税收筹划

金税三期下的税务风险管控与税收筹划 第一部分金税三期等大数据信息化税收征管对企业的影响 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税收征管信息化进入新阶段 二、“金税三期”上线后对企业的影响 三、企业内部税务管理现状 四、大数据信息化税收征管下企业面临的困境 五、企业面对的税务风险管理要求变高 第二部分金税三期下最大风险——30个真实税案教你规避发票风险管控 本节简介: 30多个真实税案教你认识虚开专用发票、虚开普通发票、假发票、真发票、未取得发票、应开票未开票等各类税务风险,学会规避风险保护自己。 课程收益: 通过30多个真实税案学会规避发票税务风险,学会保护自己 本节目录: (一)发票新系统带来的税务风险 (二)虚开发票的税务风险 (三)真发票也有税务风险 (四)应开票未开票的大风险 (五)你可能想不到的假发票税务风险 (六)虚开发票后即作废,也构成虚开 (七)虚开发票没用也是虚开发票罪 (八)应取得发票而未取得发票的风险 (九)小发票蕴含法律大难点 (十)公司注销了涉嫌虚开发票也清查 第三部分金税三期下做好风险管控实战案例(全行业通用)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本节简介: 怎样准确地判断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一直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不面对的热点问题,靠碎片化的学习,靠专家答疑,靠网络上一些列举式文章,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怎样才能学好这个知识点?本课程总结了进项税额抵扣的几大原则,只要财税人员把握了这几个原则,那么就可以快速、准确、轻松地自我判断了。不仅会判断现在企业正在发生的业务能否抵扣,也会判断现在未遇到但将来会发生的新业务能否判断,因为你学会了方法! 课程收益: 学会本堂课八部分,即可学会自我判断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本节目录: (一)扣税凭证合法合规(8大方面判断)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种类 (三)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 (四)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五)四流合规 (六)不动产抵扣 (七)农产品抵扣(单设一堂课进行更详细讲解)

几个常见涉税风险提示

几个常见涉税风险提示 1、新税法实施后补计2008年之前发生的收入或冲销2008年之前列支的支出,未按照当期适用税率进行核算。 核查建议: 核查企业是否将2008年前应作收入推迟到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作收入,以及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应计费用提前至2008年之前扣除。 2、总部期间费用纳税申报时全部分摊到高税率的东部地区扣除,未在适用优惠税率的西部地区摊销。 核查建议: 核查企业2008年共同负担的期间费用是否在不同税率的东、西部企业合理分摊。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3、在销售费用中折扣额与销售额不在同一张发票的,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 核查销售费用等科目,对列明折扣额的进一步审核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 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发票上注明方可抵减应税额 有部分地区反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虽在同一发票上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却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是否允许抵减销售额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下称通知),就有关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 通知指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4、不合规抵扣凭证,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

增值税税务风险防控及筹划

增值税税务风险防控及筹划 特定行业的税务风险 一、医药销售行业增值税税务风险 1、“销售返利”收入不入账。 销售返利作为促销的一种很重要的手段,在医药行业的市场营销中被普遍采用。大多数医药企业都会给代理商或经销商承诺一定的现金返利、广告返利和实物返利等,部分企业收取返利,以增加银行存款去直接冲减费用、减少库存商品和减少应付账款等方式,不做或少做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销售返利正确的方式是什么? (1)税收政策 根据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发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率)*所购货物增值税率(2)销售返利发票的正确开具 购买方从销售企业那里取得的返利收入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 另一情况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经销企业向生产厂家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2、商品退货未按照规定处理。 医药企业发生退货的行为较为复杂。部分企业发生退货后以直接冲减库存等方式不做或滞后做进项税转出,存在自行调节税款的税收风险。 根据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②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③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3、虚增成本、人员工资、手续费或佣金、租赁费和其他支出。医药批发行业在销售药品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潜规则。列支的灰色支出因为没有合法的发票而以虚增员工工资、提成和费用,或者通过设立关联的销售公司、办事处,以经费、销售费用的名义虚列支出。 4、财务系统和业务系统的数据差异,可能造成少报收入或多转成本。 5、医保定点药店少申报收入医保定点药店只就现金部分缴纳税款,与医保部门结算的收入只部分申报纳税或者延迟申报纳税收入。 二、房地产行业增值税税务风险 (一)增值税税款预缴时间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明确

税务筹划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摘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并且已经接受了税务筹划,随之而来,各种形式的税务筹划活动也在逐渐兴起。税务筹划是企业理财的重要手段之一,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企业却常常忽略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本文阐述了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税务筹划;风险;防范措施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及特征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主体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所涉及的现行法规,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企业整体税负最小化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所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财务目标实现的非违法的谋划与对策。税务筹划通过对纳税方案的比较,选择税负较轻的方案,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出,增加企业的可支配资金,以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税务筹划的本质是纳税主体利用税法规定中的漏洞,通过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安排实现税负的最小化。 税务筹划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合法性,即税务筹划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做出符合企业自身利益的决定,并依法纳税;二是选择性,即税务筹划过程中往往存在多种纳税方案,企业从中选择能使自身经济效益最大或税负最轻的方案;三是目的性,即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为了获取最大的税收收益,比如选择低税负方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或是滞延纳税时间,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四是事前筹划性,即企业对自身的纳税行为进行事前周密筹划,并以此来指导企业经营活动,从而达到减轻税负或取得最大税后净收益的目的;五是技术性,即企业要进行成功的税务筹划,除了需精通税法和行业的详细条款与相关法律外,还必须掌握财务会计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六是综合性,即企业税务筹划应着眼于企业整体全局,综合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水平,筹划人员应利用专门的税法知识和专业的技术方法提出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 二、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分类

增值税进项税常见涉税风险

增值税进项税常见涉税风险 1、非油气田企业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不得 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接受技术服务、装卸、含油污泥处理和废催化剂处理等劳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等科目,审核相关劳务合同等资料,对不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其他劳务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2、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加油站所购进的彩钢瓦、涂料、地砖、铝塑板、卫生洁具、墙面漆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等科目,审核erp系统的“ps模块”(在建工程)核算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作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安装合同等,对于不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合同涉税风险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合同涉税风险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涉税条款风险分析与筹划应对 合同管理是企业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将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承担及税款交纳。作为纳税人,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关注相关合同条款的拟定,以享受减税效应,避免争议。 一、真实案例告诉你合同条款涉税风险有多大 (一)某合同条款:无知者无畏,明目张胆虚开发票 (二)某合同条款:无知者无畏,多缴冤枉税还要被处罚(三)律师把关过的合同,你以为就没有税务风险吗?(四)企业聘请的是税务砖家还是税务专家,很重要! 二、通用合同涉税条款风险分析与筹划应对 (一)企业名称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二)根据交易的实质来描述合同标的 (三)合同价款相关条款约定要明确(特殊情况下价款或报酬确定方法的规定、价外费用、混合销售、兼营等) (四)代扣代缴费用的约定 (五)发票条款要特别重视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六)税费的承担方式约定 (七)履约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金条款

(九)涉税担保条款 (十)具体合同涉税条款逐项分析及改进建议 (十一)合同涉税条款示例讲解 (十二)合同无效、撤销、解除、违约涉及的税收问题(特别要关注无效性涉税条款) (十三)合同、发票、资金、业务四者的关系 第二部分各类合同涉税条款风险分析与筹划应对 一、采购合同涉税条款分析与筹划应对 (一)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 (二)明确供应商提供发票类型的要求 (三)明确供应商对发票问题的赔偿责任 (四)在采购合同中要避免出现具有风险的合同条款(五)采购合同的运费 (六)采购礼品合同 (七)在固定资产采购合同中是否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类型(八)合同中要明确合理损耗的范围,否则将产生税企纠纷(九)签订采购合同时,在合同中不能出现违约金跟销售额挂钩的违约金条款 (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合同涉税问题 (十一)采购供应商的选择

税收筹划的风险内容是什么

税收筹划的风险内容是什么 税收筹划的风险可以分为三种: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执法风险。 (一)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由税收筹划对政策的依赖性所引起,具体又包括以下几种。 (1)政策选择风险。该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筹划人对政策精神的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要严格按照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去理解,既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同时必须注意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做出的有效力的解释,才能准确把握税法。 (2)财税政策调整风险。我国市场经济在蓬勃发展,为了适应不同发展时期的需要,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工具的税收政策必然要随之进行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这不仅增加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难度,甚至可以使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无法实现。 (3)政策模糊风险。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层次较多,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外,还有大量的由有关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制定的税收行政规章。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依据这些行政规章开展税收筹划,就有可能因为对这些行政规章体现的税法精神理解错误而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 (二)成本风险 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合理预测筹划成本和筹划收益,在实施过程中还要因情况变化而及时补充修订。筹划成本指的是因选择筹划方案而付出的额外费用或放弃其它方案的机会成

本,比如请会计事务所的咨询费用、因放弃其他方案的可能收益等等。只有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收益时,该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收益时,该筹划方案是失败的,从而使得税收筹划产生了成本风险。 (三)信用风险 税收筹划的失败有时还意味着信用的丧失,这可能是任何收益所无法弥补的。一旦某个企业被财税机关认定为偷税,甚至是犯罪,那么该企业的声誉将会因此遭受严重的损失。在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品牌的意识越来越强,好的品牌就意味着好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品牌名誉已经内化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其优劣程度甚至直接与企业的生死息息相关。当然,有时候财税纳税人的账目不清楚或纳税不准确,可能是因为企业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或是对税法的了解不够而导致的。但无论如何,都会导致企业信用的丧失。有的国家则在适用的发票上进行区别,这样别人仅通过发票便能一目了然地知道该企业的信用,知道其是否经常偷税。这种条件上的限制使用,使得纳税人因为税收筹划失败而可能面临的信用成本非常之大。 工商财税一般都是公司在工商局、财政部、税务局(国税、地税、个人所得税)办理的相关事物。现在许多企业都会寻找专门做工商财税的公司进行合作。汇桔网就是能够给企业提供专业的、便捷的、诚信的工商财税服务的公司,与汇桔网合作,是您的不二之选!

税务风险提示

税务风险提示 根据相关税务政策,结合账务处理实际情况,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为尽量降低税务风险,向各单位提示以下几点,望密切关注: 1、自行清理银行存款一般账户,如开立了一般账户,但未纳入会计核算,请按规定及时补缴税金。税务检查时已将查询账户开立情况作为一项检查程序。 2、每月要及时打印各账户银行对账单,以便于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金额及时作出处理。要绝对保证入账的银行存款账户明细与银行核对相符。 3、要严格检查发票来源,杜绝虚开发票和取得虚开的发票。对取得的发票进行初步查验,询问对方发票真假情况,自觉杜绝假发票,假发票包括发票本身是假的和发票的来源是假的(即没有真实的交易而虚开进来冲账的发票)。我们在入账环节也会继续在网上核验发票本身的真假。 4、银行支票付款时,收款单位和发票开具单位要保持一致。杜绝以“劳务费、备用金”等各种名义将单位银行存款以转账支票或网上银行方式转入私人账户,否则,在税务检查时将作为公司对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确需支付,请对方在税务所开具“劳务费零份发票”。 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单位,材料费要有发票或收据,人工费要有工资表。 5、严格规范股东个人向公司借款,已借款要及时归还或进行报销冲账,否则,超过纳税年度税务检查时要视为“分配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 6、每月提供真实的工资表。工资表中领工资人员必须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后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工资表必须是工资人员本人签字领取,拒绝代签工资表。 7、收入、成本、费用要及时提交票据入账。

收件单位(盖章):,年月日 松开的记忆,飘落的莫名的尘埃,像起伏的微风,拂过脑海,留下一份情愁。一条街,没有那些人,那些身影,却能来回徘徊穿梭。街,行走时,纵然漫长,漫长,有时只为听一颗流动的心的呓语。沉默,倔强,回望,忘记,记住,一切像断了的弦,有时希望生活简单就好,有时却又莫名的颓废其中。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去经历。粗读加缪、萨特的存在主义,它告诉我,人就是非理性的存在。光秃秃的枝桠、清寂的清晨、流动的阳光,飘落于心,或快意,或寂寥,映照心境,然而,有时却只属于那一刻。总之,一切只是心情。 人生的画面一幅幅地剪辑,最后拼凑出的是一张五彩斑斓的水彩画,有艳丽的火红色,凝重的墨黑以及一抹忧郁的天蓝色。人的记忆很奇特,那些曾经的过往,就像一幅幅的背景图,只有一个瞬间,却没有以前或以后。比如,只能记得某个瞬间的微笑,只能在记忆的痕迹寻觅某时刻骑着单车穿过路口拐角的瞬间,却都不知晓为何微笑,为何穿过街角。 一切,有时荒诞得像一场莫名情景剧。然而,这就是生活。 曾经的梦,曾经的痛,曾经的歌,曾经的热情相拥,曾经的璀璨星空。 也许,多年以后,再也见不到的那些人,和着记忆的碎片飘荡而来,曾经伴着我们走过春华秋实。天空蔚蓝,杜鹃纷飞,飞过季节,曾经萍水相逢,欢聚一堂,蓦然回首,唯歌声飘留。让人忆起《米拉波桥》里的诗句:夜幕降临,钟声悠悠,时光已逝,唯我独留。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书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书 生产加工制造业涉及的税种最常见的风险点:一、企业所得税常见涉税风险点(一)收入项目常见涉税风险点1、收入计量不准。2、隐匿实现的收入。3、实现收入入账不及时。 4、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5、销售货物的税务处理不正确。(二)成本费用项目常见纳税风险点1、利用虚开发票或人工费等虚增成本。2、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3、将基建、福建等部门耗用的料、工、费直接计入生成成本等以及对外投资发出的货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等。4、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5、收入和成本、费用不配比。 6、原材料计量、收入、发出和结存不正确。 7、周转材料不按规定的摊销方法核算摊销额,多计生产成本费用。 8、成本分配不正确。 9、人工费用的核算不准确。(三)费用项目常见的风险点1、费用界限划分不清2、管理费用的列支问题3、销售费用的列支问题4、财务费用的列支问题(四)税金及附加的涉税风险1、应资本化的税金税前扣除2、将补提补缴的以前年度税金直接税前扣除3、将企业所得税额和应由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额进行了税前扣除。(五)损失的涉税风险1、虚列财产损失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有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3、发生的损失应审批的不审批,自作账务处理。(六)其他业务成本的涉税风险点1、销售材料的成本结转不正确2、出租财产的成本结转不正确3、计提的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各项准备金未做纳税调整(七)营业外支出的常见涉税问题1、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作纳税调整2、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及各种赞助支出、与收入无关的支出,未作纳税调整3、非正常损失未扣除个人负担或保险公司的赔款。(八)固定资产常见的涉税风险点1、虚增固定资产计税价值。2、属于固定资产计税价值组成范围的支出未予资本化。3、计提折旧范围不准确。4、折旧计算方法及分配不准确。5、固定资产处置所得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九)无形资产涉税风险点1、无形资产计量、摊销不准确2、自行扩大加计扣除无形资产成本的范围。3、无形资产处置所得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人所得税常见涉税风险点1、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奖金、实物以及其他各种应税收入,是否足额、准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以发票报销方式或定额发放交通补贴、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信补贴等,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3、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4、是否以发票报销的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奖金、回扣、提成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支付给无用工手续的临时工工资,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三、房产税1、经营自用的房屋,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2、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3、对房产进行改造、扩建,增加的房产原值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4、同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是否计入房产价值,按规定缴纳房产税。5、是否按规定将相应的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据以征收房产税。

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分析及控制

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分析及控制 近年来,税务筹划活动越来越受到我国企业的重视,企业却往往忽视了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使一活动收效甚微甚至失败。本文在分析税务筹划风险产生动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税务筹划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分析 税务筹划风险指税务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从税务筹划风险成因来看,税务筹划主要包括以下风险: (一)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税务筹划者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以达到减轻税赋目的的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总体看,政策风险可分为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 第一,政策选择风险。政策选择风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务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为此,企业要准备把握税法,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要严格按照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去理解,既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同时必须关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解

释。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相对而言的,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且受文化、传统、宗教等因素的影响,在一国适用的筹划方法在另一个国家并不适用。此外,在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会促使地方政府展开激烈的税收竞争,政策差异比较明显,如果纳税人把握不好尺度也会加大政策选择的风险。毕业论文 第二,政策变化风险。国家政策不仅具有时空性,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其时效性也日益显现出来。政策变化风险即政策变动所导致的风险。我国市场经济经济在蓬勃发展,为了适应不同发展时期的需要,旧的政策必须不断地被改变乃至取消,因此一些政府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这会导致企业长期税务筹划风险的产生。但并不是说政策变化就一定有风险,必然会使得税务筹划失败,如果政策变化没有超出预测的范围和程度,税务筹划还是完全可以达到预期目标的。 (二)税务行政执法偏差风险。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受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税收政策执行偏差。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界限比较模糊,从本质上来说,税务筹划是合法的,而避税

我公司收到收到了国税局税收风险提醒告知书,请问如何填写一些相关项

我公司收到收到了国税局税收风险提醒告知书,请问如何填写一些相关项 二、存货周转变动率(以存货周转天数):我公司2013年主营业务成本为313921.29元,期初存货为23189.56元,期末存货为31855.8 4元;2012年度产品销售成本为90329.19元,期初存货为20819.19元,期末存货为23189.56元。则: 报告期存货周转天数={360*[(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销售成本=31.56天基期存货周转天数={360*[(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销售成本=87.69天存货周转变动率=(报告期存货周转天数-基期存货周转天数)/基期存货周转天数*100%=(31.56天-87.69天)/87.69天*100%=-64%.由此看出:1、计算结果: 变动率<0,呈下降趋势,存在异常。3、分析原因:报告期原材料存货采购与基期比较升降幅度?市场因素导致原材料存货投入因素?因而影响报告期库存 变化?或其他生产经营方面原因等。 4、重点排查:①、是否存在少计或未计收入 期费用推算最低收入差异率=(本期收入汇总-本期费用推算最低销售收入)/本期费用推算最低销售收入 其中:本期费用推算最低销售收入=(本期营业费用(损益表)+本期管理费用(损益表)+本期财务费用(损益表)) / ((本期汇总主营业务收入(损益表)-本期汇总主营业务成本(损益表))/本期汇总主营业务收入(损益表)=(27819.91+24202.42)/{(372650.65-313921.29)/372650.65}=329255.25 期费用推算最低收入差异率=(本期收入汇总-本期费用推算最低销售

税收筹划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税收筹划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税收筹划产生和发展的根因是能降低的赋税,增加的经济利益,从而实现理想的经营目标。税收筹划在帮助节税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不对这些风险及时加以控制则会给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以税收筹划风险为切入点,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以期有助于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职能作用。 一、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 (一)实施者素质较低 纳税人业务素质的高低对税收筹划是否成功具有重要影响,如果纳税人的主观判断错误则会导致税收筹划失败。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纳税人对税收、会计、法律方面的政策、知识掌握程度不高,严重影响了税收筹划的质量。受素质条件的限制,即便一些纳税人想通过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但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税收方案的不确定性 税收筹划方案是在特定的环境产生,要想实施也必须要有特定的环境,税收筹划的环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纳税人的内在环境,二是外部环境。首先要想获取某项税收利益,就要针对税收政策进行筹划,抓住税收变化方向,享受税收优惠带来的经济利益。一旦对预期的经济活动判断失误,就会加重的税收负担,增加经营成本。其次,国家会针对外部市场经济的改变不断调整税收政策,无形当中增大了税收筹划的难度和风险。 (三)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 纳税人作为税负的主要承担者,有权利进行经济利益的自我保护,通过一系列措施保护自身的权益。而税务机关是征税的主体,有征税的权利,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之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双方主体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主动权掌握在立法者的手中,一旦调整和改变税法,就会给纳税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措施 (一)避免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避免策略是目前为止避免风险效果最好的一种方法,能使因为税收政策改变而造成的损失为零,有效保护的经济利益。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本不从事可能会发生税收变化的经济活动。;二是一旦某项经济

最新房地产企业主要涉税风险点提示

房地产企业主要涉税风险点提示

房地产企业主要涉税风险点提示 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存在的主要税务风险点总结如下: 营业税 (1)销售开发产品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未按规定入账,少计收入。 ①在开发产品完工前,取得的预售收入(包括定金)没有全部计入“预收账款”进行申报缴纳税款;将预售收入计入“预收账款”以外的往来科目,长期挂账不申报纳税; ②将售房款冲减成本、费用或直接转入关联单位,未按规定入账;将售房款打入个人储蓄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存在账外收入等情况; ③总机构没有将分支机构的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合并计入; ④私改规划,增加销售面积的收入未按规定入账; ⑤销售阁楼、停车位、地下室以及精装房装修部分单独开具收款收据,取得的收入没有按规定入账;

⑥拆迁补偿收入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没有按补偿标准面积的工程成本价与超出补偿面积部分的差价款之和计算缴纳营业税; ⑦与包销商签订一个价格较低的包销合同,按约定的包销价格开具发票,高于包销价格的房款由包销商收取并开具发票或收据,未计入收入; ⑧收取的定金、违约金、诚意金等,未按规定确认收入; ⑨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未按规定确认收入。 (2)开发项目完工后,将收入挂在“预收账款”等科目,长期不结转收入。 (3)按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应收取而未收取的销售款未及时申报纳税。 (4)采取委托销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不及时收取售房款,或者部分售房款由中介服务机构收取并开具发票或收据,开发企业未计入收入。 (5)以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开发企业在收到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到账后,未按规定计税;将收到的按揭款项以银行贷款的名义记入“短期借款”账户,不做收入。 (6)对将待售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先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出或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以后再出售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未按租金确认收入,出售时未按销售资产确认收入。对将待售开发产品以临时租赁方式租出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未按租金确认收入,出售时未按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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