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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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检查工作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为加强和规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类型及其内容

1.不定期教学检查

(1)领导干部教学检查:建立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2)专项教学检查:对教研室工作、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档案、实践教学、校企结合以及学风等进行专项检查。

(3)督导教学检查:随机抽查学生作业、出勤等情况,教师出勤、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材料、教学档案等情况;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召开师生座谈会、听课等方式。

2.定期教学检查

(1)期初教学检查:检查各系教学准备情况,教师出勤和备课情况,学生报到注册和出勤情况等。

(2)期中教学检查:①教学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状况,各教学环节[备课、授课、作业、答疑、实验、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效果等方面的情况;②教研室工作,主要检查教学活动开展情况(内容及次数),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实施情况,日常教学检查及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学档案建档情况。

(3)期末教学检查:检查学期各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全面检查学期课堂教学、实训教学和期末考试情况等,侧重检查教学日志、教学日历、教案和课件、学生作业、实习实训报告、听课记录、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考卷、成绩册、教研室活动情况等教学档案材料。

二、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

1.学院的教学检查在分管教学的院长领导下进行,教务处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及工作要求。

2.各系结合本系实际,提出具体的计划安排。采取常规资料检查、相互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组织学生评教、试卷分析等形式开展检查。在完成了教学检查的各阶段性工作之后,应提交书面总结材料,针对教学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教务处在教学检查工作中,要加强对各系检查工作的督查,同时注意深入教学实际,掌握第一手材料,在系部总结的基础上,对学院整体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4.学院召开汇报交流总结会议。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听取各系及有关部门的汇报,综合各方面意见,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制定方案,加以解决。

5.各系平时要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加强对各日常教学环节的检查力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平时也要对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教学检查结果的使用

教学检查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各部门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以便有效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检查结果由教务处汇总,进行综合分析后,反馈给各系,由各系向教师本人、班级和学生本人反馈。检查结果将作为部门考评、教师考核、学生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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