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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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心得体会

---交通局局长xx-x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

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

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

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尝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

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精品】

国家出台一些新的规范、法律来对建筑的质量加以控制.通过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进一步的了解。本文是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做设计作业时,常常会觉得一定要和老师的设计任务,符合本方案的建筑类型规范的要求,所以建筑规范就成为了设计的一种负担,那很正常。刚学习建筑嘛,不急。甚至有时候我们觉得只要外形做得很酷,其它的都不重要。 因为方案出来后,模型做出来一定很酷,那就达到目的。 现在回想这是一种极端无知浮躁的动作,后来慢慢觉得规范的熟悉掌握应该是建筑设计师的最基本的本领。如果这都没有,那设计肯定有问题。 有时老师说的,要求的太多了,我们改做重来,那都是很正常。我总觉得方案的好坏最终决定还是经济,使用者的定位所决定。——涉及到方案定位价值取向的问题,建筑界也由此引出各种流派。因此,在学生阶段注重形态还是功能不是争论和评价的核心所在,关键是你追求的东西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实现,通过什么方法和手段去实现,实现到什么程度,达到你心中最能接受的。 规范为什么是这样的,背后的出发点和理论、方法等方面的支撑。规范是很重要,但是规范是死的,是很容易获得的知识,我认为大学的培养不能以规范为重头戏,即便是规范要进入教学,也不应是简单的应用层面。 而应深入到更深层次的变动,我喜欢变动的教学和学习奥,所以我在做设计时总会反向思考,个性就是不要来一个很粗糙的老东西,一点新鲜感都没有,那就失去了设计的生命力,那对设计界是很可怕的设计状态。

建筑法规论文(1)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建设法律关系方面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此外,工程建设是我国的百年大计,而质量是关键,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工程的质量甚至对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会产生巨大影响。 我国现在建筑市场的质量问题 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挑剔的顾客,质量成为占领市场最有力的武器。但是在当今中国建筑业快速发展的阶段难免会出现诸多问题,其中由于法律规范不全面或是没有严格按照建筑规范实施出现的问题更是有很多。这些问题归结于:一是政府管理问题,执法不严、管理缺位,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二是竣工验收不严格把关,一些监督部门监督不力,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质监部门只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性监督的方式也存在一定问题;三是部门企业内部管理薄弱,质量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等。 由于我国建筑法规起步时间较迟,建筑市场庞大以及监管力度不

足造成我国建筑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严重。下面看几例建筑质量问题: 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中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2010年1月3日,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7人死亡、8人重伤。 上述建筑安全事故均发生与建筑施工期间,小则造成施工项目的停止,查处或重新审核。严重的则造成生命安全事故。作为公众的我们不禁会设想,假如让这些质量问题建筑投入使用,由于安全隐患的存在。当出现安全事故,遭殃的将会是我们公众自身。 建筑法规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法》的出台对建筑质量起到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有两点:一是工程承包、发包须依法行事,在建设工程的承包、发包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介绍建设工程,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二是用法律手段规范监理市场,现在的工程监理不只是技术工作,更是结合了管理、法律、经济、技术的综合性工作,是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力量。

建筑工程施工整改方案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 整改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XXXXXXXXXXXXXXXX项目部

目录 1 编制依据 0 2 工程概况 0 2.1 总体简介 0 2.2 建筑设计简介 0 2.3 结构设计简介 0 3 组织机构及检查措施 0 3.1 质量检查整改小组 0 3.2 质量检查措施 0 4 质量整改措施 (1) 4.1 楼板裂缝处理 (1) 4.2 顶板夹渣处理 (2) 4.3 墙体、梁裂缝处理 (2) 4.4 楼板露筋处理 (3) 4.5 墙体露筋处理 (3) 4.6 隔墙板安装 (4) 4.7混凝土错台处理 (5) 4.8 楼板预留洞口的防护 (5) 4.9 线盒位置偏移 (6) 4.10 屋面防水手头处理: (6) 5 成品保护措施 (6) 6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7) 6.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7) 6.2、消防环保措施 (8)

1 编制依据 2 工程概况 2.1 总体简介 2.2 建筑设计简介 2.3 结构设计简介 3 组织机构及检查措施 3.1 质量检查整改小组 3.2 质量检查措施 1、检查小组现场实际勘察,通过分析质量问题,列出存在问题的部位,再综合分析这些通病产生的原因,采取什么措施治理较适宜,应由哪一个队组的整改。汇总、整理、分类后向领导小组汇报核实后移交整改小组。

2、领导小组召集各相关劳务队组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分发质量整改单给各劳务队组落实整改。质量问题必须在会议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小组跟踪检查劳务队组的整改情况,对未及时整改的劳务队组,有权作出处罚决定。 3、同时,整改过程中健全技术交底与技术检查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分部、分项工程整改前,整改小组应向操作班组进行全面的交底,使每个操作人员明确目标、检查标准,责任落实到个人,强化检查力度,不合格的立即返工。 4、整改小组核查标高、基准线、孔洞、设备、预埋件等内容是否与图纸相符,结合图纸与现场情况准确放线,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5、队组整改施工完毕后,首先做好对整个工作的自检、自查、核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记录资料、装饰工程外观、使用功能,确认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报甲方及监理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验收。 4 质量整改措施 4.1 楼板裂缝处理 4.1.1 现场检查情况: 楼板裂缝 4.1.2 处理措施: 1、工艺流程: 剔凿→清理→涂刷界面剂→封堵下口裂缝→注环氧树脂胶→养护→验收 2、操作要点: (1)在楼板上部裂缝处先剔凿2cm深的V型槽,并清理干净,涂刷界面剂; (2)在楼板下部裂缝处涂刷环氧树脂封堵严实; (3)在V型槽处向裂缝内采用高压注满环氧树脂胶。见下图: (4)养护一定时间后,去除裂缝下部封堵的环氧树脂胶,并修复施工缺陷部位;组织监理验收。

心得体会 工程建设法规学习心得

工程建设法规学习心得 工程建设法规学习心得 篇一: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对《建设工程 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 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 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 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 近年来,由于市场 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 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 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 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

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 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 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 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 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篇二:学习建设工程法规有感 学习 建设工程法规有感 曹洁1245703101 摘要:社会经济不 断发展,虽然城乡建设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违法违规建筑却大量涌现。建筑工程质量责任 重大,质量优劣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制定了种种法律法规来规范我国的 建筑行业。 学完本书后,我对 监理一部分内容印象最深刻。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 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

建设法规论文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分析 引言 在施工管理工作中,质量管理是关键和核心。有了质量,才能去谈安全,安全的完善离不开质量的水平。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内在联系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全面保证对于施工质量的控制才能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加强,而安全管理则是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过程,项目施工的质量比一般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难度更大,而且与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工程质量的好坏至关重要。在房屋建筑的施工管理工作中,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之间具有相互协调、共同促进的关系,施工单位一定注意两者之间的融洽与协调,进而才能保障施工作业在安全的环境下,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本文仅就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具体的改革与完善策略。 摘要:房屋建筑工程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项目投资能否成功,更为重要的是,建成后的项目直接参与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去,这也就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工程施工管理的众多方面中,质量管理是关键和核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过程,再加上项目位置国定、生产流动、结构类型不一质量要求不一、施工方法不一、体型大、整体性强、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

等特点,这就决定了项目施工的质量比一般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难度更大。本文就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以分析。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 正文 1.存在的问题 1. 1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 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到建筑的整体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工程管理现状的客观展现,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对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也造成了不利。 1.2 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现代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影响国内建筑行业整体管理能力的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综合分析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钢筋整改方案

钢筋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育龙网 WWW.CHINA-B.C0M 2009年07月17日来源:互联网 育龙网核心提示: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质量控制中,钢筋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其必然的重点之一,设计图纸、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图 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质量控制中,钢筋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其必然的重点之一,设 计图纸、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图集是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主 要依据。目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钢筋的品 品种、规格、数量、间距控制得较好,在这几方面一般不会出现多大问题,但下面所谈到的 是本人在从事监理工作中经常遇见的问题,其解决方法是本人通过多年监理工作所得。 一、施工、监理人员对施工图理解不一致 问题:近年来,随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修订、国家相关标准图集的升级,施工图纸在表达 上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同时也给施工、监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技术水平要求。对施工图理 解不一致主要表现为:①施工图本身既约定了做法大样又选用了相应的标准图集而大样做法 与图集做法不一致;②施工单位从成本控制角度方虑,更多的偏向有利于节约材料方面理解 施工图,此种理解可能理由不是很充分。 解决方法:出现第一种情况时,往往施工、监理人员各持已见很难形成统一意见,要不就是 施工单位作出让步以求工程顺利开展而在其内心并不一定认可监理人员的理解。遇到此类情 况,本人认为监理工程师不可将自己的理解强加给施工单位而应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征 求设计人员意见后作出决定,同时在有设计人员参加的图纸会审时请设计人员明确出现图纸 大样与图集大样不一致时,取谁优先是事先预防的一种好办法。出现第二种情况的时候较多, 也难一一阐述,我仅将本人近期遇到的一种情况明作简述。某工程设计为短肢剪力墙结构, 设计人员在剪力墙端部及转角处设置了长度相对放长的暗柱,此时就出现了暗柱与剪力墙关 系理解不一致的情况。由于暗柱相当长、主筋粗,施工单位就将剪力墙水平筋伸入暗柱主筋 内侧达到锚固长度后切断,而本人理解为剪力墙水平筋应从暗柱主筋外侧伸到对侧并加弯 钩。最终正确的理解是通过设计人员确认,以本人的理解为准。 二、梁柱节点区域的核芯箍漏设、漏绑扎及钢筋净距不足 问题:框架和柜架——剪力墙结构应是具有较大延性的“延性结构”,设计遵循的原则之一 是强节点、强锚固;同时地震灾害调查表明,框架节点破坏主要是由于节点核芯区箍筋数量 不足,在剪力和压力共同作用下节点核芯区混凝土出现裂缝,箍筋屈服甚至被拉断,柱的纵 向钢筋被压曲引起的。同此,为防止节点核芯区发生剪切破坏,必须保证节点核芯区混凝土 的强度和配置足够数量的箍筋。近年来,随着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 执行,设计人员对上述要求引起了足够重视,而作为施工质量主要保证者的施工、监理人员,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48868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一: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 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二:建筑法规的学习心得>>(2326字)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

建设法律法规论文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 院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知 姓名:洪日明 学号:23021001016 班级:10工管一班 指导老师:林伯青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知 摘要:1998 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实施10 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主要涉及到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 一、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第一部分,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 首先介绍下何为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当然,招标投标应该是买方占主导地位的,我的理解就是买方从卖方中挑选,但是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有市场就有市场规范,这个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我国《招标投标法》被称为投资,建设领域的阳光法案。《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一年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然,说到底就是为了金钱和利益,但是这种现象的泛滥也应该有法律制度和监理方面职责的缺失等等。下面我简要分析一下原因: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一,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招标投标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是招标投标活动出现上述问题

建筑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建设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一:龙门吊拆除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17日,某地铁盾构区间实现盾构贯通,随后,承包商着手进行施工机械拆除等收尾工作。11月2日承包商与河南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商)签订合同,委托对方进行龙门吊拆卸工程。2007年11月14日上午8:00左右,分包商租用110T、50T汽车吊各一台,准备拆除左线45T龙门吊机。承包商在对分包商租用的汽车吊和作业人员上岗证进行检查时发现两台汽车吊均没有随车携带安全检验合格证,遂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分包商以证件在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工期紧张、保证不会出现问题等为由,不顾禁令仍进行拆除作业。中午11:30左右,市安全监督站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分包商的资质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遂责令停止施工。承包商收到停工令后立即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但分包商以龙门吊大梁螺栓已经拆除,如不吊放到地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由继续施工。由于待拆除龙门吊大梁长达21m,宽4.5m,重约21T,受场地制约,拆除时需要两台吊车抬吊大梁。中午12:00左右,在分包商把用两台汽车吊把大梁吊起来平移的过程中,110T的汽车吊突然倾倒,致使大梁和110T汽车吊的臂杆一起砸向50T汽车吊。事故造成110T汽车吊臂杆变形、驾驶室损坏,50T汽车吊局部受损,汽车驾驶室被砸坏,龙门吊大梁变形,无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发现: 1)110T吊车外表比较新,其部件实际比较陈旧,属于翻新车辆; 2)吊车的左前支腿(受力腿)伸出量比左后支腿伸出量少14cm; ?3)分包商对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无教育考核记录。 ?直接原因: 1)分包商在收到停工指令后多次冒险左右;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我对建筑规范的理解和学习。做设计作业时,常常会觉得一定要和老师的设计任务,符合本方案的建筑类型规范的要求,所以建筑规范就成为了设计的一种负担,那很正常。刚学习建筑嘛,不急。甚至有时候我们觉得只要外形做得很酷,其它的都不重要。 因为方案出来后,模型做出来一定很酷,那就达到目的。 现在回想这是一种极端无知浮躁的动作,后来慢慢觉得规范的熟悉掌握应该是建筑设计师的最基本的本领。如果这都没有,那设计肯定有问题。 有时老师说的,要求的太多了,我们改做重来,那都是很正常。我总觉得方案的好坏最终决定还是经济,使用者的定位所决定。——涉及到方案定位价值取向的问题,建筑界也由此引出各种流派。因此,在学生阶段注重形态还是功能不是争论和评价的核心所在,关键是你追求的东西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实现,通过什么方法和手段去实现,实现到什么程度,达到你心中最能接受的。 规范为什么是这样的,背后的出发点和理论、方法等方面的支撑。规范是很重要,但是规范是死的,是很容易获得的知识,我认为大学的培养不能以规范为重头戏,即便是规范要

进入教学,也不应是简单的应用层面。 而应深入到更深层次的变动,我喜欢变动的教学和学习奥,所以我在做设计时总会反向思考,个性就是不要来一个很粗糙的老东西,一点新鲜感都没有,那就失去了设计的生命力,那对设计界是很可怕的设计状态。 规范是死的,那你是活的,新规范,新法则那就是人在变化。把握,观察才是最好的设计法则。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2):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建筑法规的概念,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在建筑领域中所发生的诸种社会关系中所运用的法律和规范的总称。

建筑法规概论案例分析题

建筑法规概论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有两个项目被直接发包,理由是一个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另一个项目属于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你认为这个理由充分吗?答: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分为两种情况:不适宜招标的和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前者经批准可以不招标而直接分包,后者则经批准后需要邀请招标。所以,仅仅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就不招标是不适宜的。 对于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项目,经批准可以不招标。这个理由是充分的。 案例二:2006年6月8日,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日期为2006年6月25日。某投标人认为这个时间的规定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因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的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你怎样认为?答:是否违法应根据具体项目来确定。 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应该符合两个条件:既要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也要符合相应的规模标准。如果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就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 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可以招标,但是就不受《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的“不得少于20天”的限制了,而仅仅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就可以了。

所以,如果这个案例中的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的行为就不违法。相反,就是违法的。 案例三:某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06年9月9日上午9:00.但是,某建筑公司的投标文件却于2006年9月9日 10:00送达。招标人拒绝该标书,理由是该标书送达的时间超过了投标有效期。你认为该理由成立吗? 答:不成立 招标人对投标有效期的认识存在误区。他认为投标有效期是一个时间段,在此时间段内所投的标书是有效的,超过了这个时间段所投的标书是无效的。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有义务保证其所投的投标文件持续有效,投标有效期起始于开标的时间,也即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投标有效期开始后,投标人所投的标书就不再被接收了。 此案例中招标人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的做法的是正确的,但是提出的理由是错误的。 案例四:某建筑公司超越资质承揽了某施工任务,2006年10月8日该项目竣工。但是建设单位却以该建筑公司不具备资质,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2006年10月20日,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工程款。法院支持了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有人认为,这是对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纵容。你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

工程安全整改措施

重要提示 秋季转向冬季,昼夜温差大,时常有冷空气降临,气候渐趋干燥,冷暖多变,晚秋还会出现大雾天气,危害性较大。 年底将至,按工程施工计划,往往到了本年度工程施工的收尾阶段,赶工期是这一阶段工程施工的显著特征。因此,各工程施工单位不能放松对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杜绝盲目施工。 年底前,重大活动安排相对比较集中。各单位要注意做好安全、稳定和防范工作。 为贯彻《沪建建管[xx]号》文件要求,督促市重大市政公路在建工程深刻吸取“轨道交通号线高支架坍塌”等安全事故的教训,近期安全管理部门对上海重大市政公路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紧紧围绕轨交和公路工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如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大型起重吊装、深基坑开挖和盾构掘进施工。结合最新出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上海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等要求,检查组通过查阅各方安全管理资料,检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抽检钢管扣件等相关材料,及时发现了一些隐患和管理问题,并当场反馈检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总体概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到项工程,家建设单位、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家。共开出隐患整改单份,其中施工单位份,监理单位份,对三家单位实施了行政约谈,其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本次检查共发现施工现场隐患,其中施工用电条,机械设备条、防护设施条、模板支撑条、文明施工条、其他条。共查出管理问题,其中施工单位管理问题,监理单位管理问题。 总体评价 (整顿规范,初步效果显现 年初起,各在建工程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整顿建筑市场条意见”的要求下,在各自上级单位的部署下,经过几轮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基本建设程序、关键人员到岗履责、工程发包等环节进行了彻底的整改,建设单位抓紧办理和完善了管理程序,轨交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数量显著上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挂名不到岗现象大为改观,分包单位选定、分包合同备案等工作都得到了较好落实,这反映出经历了大半年的整顿建筑市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基础薄弱,管理仍需强化

建筑法规课程心得

建筑法规课程心得 建设法规和建设专业技术同样重要,而且是密不可分的,学了建设法规这门课让我懂得了建设法规,并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从建设法规的概念谈起,建设法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体现国家组织、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设法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管理关系;二是建设协作关系;三是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其次从建设法的基本原则谈起,建设活动通常具有周期长、涉及面广、人员流动性强、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因此在建设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贯彻一下基本原则,才能保证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 1、建设活动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核心,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一系列指标的要求。建设工程的安全是指建设工程对人身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就是确保建设工程不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原则,国家的建设安全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统一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需要在全国规范内适用的统一的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是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统一要求。建设活动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对保证技术进步,改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3、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活动应当依法行事。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建设活动的参与者,从事建设活动的勘

建筑工程抹灰空鼓开裂整改预防方案.doc

******工程 抹灰工程空鼓开裂整改与预防专项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审批日期:

*********公司

目录 一、工程概况 (4) 二、原因分析 (4) 三、具体部位整改措施 (5) 、墙面抹灰层空鼓开裂处理 (5) 、墙、梁、柱与砌体交接处空鼓开裂处理 (5) 、线管开槽处出现裂缝处理 (5) 四、后期抹灰工程预防措施 (6) 、减小粉刷层与基层的变形差. (6) 、增强结合面的粘结强度 (6) 、粉刷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7) 五、现场控制措施 (8) 六、整改计划 (8)

一、工程概况 目前我标段 ***** 楼内外粉已全部结束, ****** 楼正在进行内外粉施工;根据(甲方))集团第三方第一季度检查情况,以施工完成的抹灰墙面空鼓、裂缝现 象严重,被评定为 C 级。检查过后,我项目部技术人员立即召开整改会议,针对 该情况我们做如下分析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对以后施工制定预防措施。 二、原因分析 1、部分墙面由于抹灰施工前对墙面浇水湿润护养不够,墙面干燥,墙面存 在存在毛细孔,导致抹灰上墙后,墙体大量吸取砂浆的水分,水分散发太快,造 成砂浆强度不高,粘结力下降以及收缩太快。尤其是砂浆与墙面粘结面,当砂浆层的强度不能抵抗收缩拉力时开裂。同样,由于这时砂浆层与墙面的粘结力还未达到足以抵抗由于收缩而造成的砂浆层在墙面上的滑动,因而发生空鼓。 2、在对砼墙面进行毛化处理时,工人质量意识淡薄,处理不到位,喷洒不 均匀,且对毛化后的墙面养护时间(应在终凝后浇水养护,直到水泥砂浆疙瘩全部粘满砼光面上,并有较高强度即用手掰不动)和方法(浇适量水湿润,水的压 力不宜过大,否则会使毛化的砂浆脱落)不对。 3、抹灰时,一些工人没有按交底施工,抹灰一次成型,并未分两次进行。 4、近段时间中午天气炎热,砂浆水分蒸发过快,特别是靠近窗口通风良好 的部位,抹灰砂浆自身收缩引起空鼓、开裂。抹灰砂浆收缩主要包括化学收缩、 干燥收缩、温度收缩及塑性收缩。这些收缩将在抹灰砂浆中产生拉应力,当拉应力超过抹灰砂浆的抗拉强度时就会出现裂缝或空鼓。 5、拌和使用的砂浆配合比不正确,或砌块破损、断裂。砂浆的配合比达不 到设计要求时,砂浆的粘结力与强度不够,抹灰层与墙面粘结不紧密而导致空鼓;若砌块破损、断裂时,砌体墙本身有缝隙而导致抹灰面出现空鼓或裂缝。

建设法规论文作业

期末论文 课程:建筑法规 班级:建筑工程管理1402班学号:1401040206 学生姓名:方佳峰 任课老师:徐玉凤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看法 摘要:1998 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实施10 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主要涉及到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 一、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第一部分,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 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首先介绍下何为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当然,招标投标应该是买方占主导地位的,我的理解就是买方从卖方中挑选,但是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有市场就有市场规范,这个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我国《招标投标法》被称为投资,建设领域的阳光法案。《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一年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然,说到底就是为了金钱和利益,但是这种现象的泛滥也应该有法律制度和

建设法规《建筑法》案例分析题答案解析

专业资料 建设法规《建筑法》 附:案例分析题答案 第一章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一、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内容是主体双方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具体而言是某学校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该学校就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 建筑公司的权利是获取学校的工程款,在享受该项权利后,就应当承担义务,即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给学校,并承担保修义务。 2.因为校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了使用,违反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及结构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因为承包方已向学校提交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的自行验收已经通过,学校教学楼仅供学校日常教学使用,不存在不当使用问题,所以,该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承包方还是应该承担维修义务,至于产生的费用,应由有关责任方承担,协商不成,可请求仲裁或诉讼。 二、 1.香港某房地产公司将光华大厦整个项目转让,属于将自己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2.第八建筑公司与某安装公司之间的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不因该项目的整体转让受到影响。总承包单位单方解除该合同属单方违约,安装公司可以据此追究总包单位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该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即安装公司前期配合所花费的所有费用,还应包括间接经济损失,即安装公司预期可得利润。 WORD完美格式下载可编辑

工程整改措施方案

工程整改措施方案 江西中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5月8日、5月18日两次对我项目部进行大检查,查出我项目部在工程质量安 全资料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6月8日又进行了复查,虽大部分已整改,还存在着部分问题。在贵公司的不断督促下,我项目部逐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近我项目部召开了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整改,现基本整改到位。经6 月17日湾里区质监站检查,工程资料、工程实体质量(除局部楼板超厚外),基本无异议。 1、工程进度:根据与贵公司6月16日会谈精神,C1—C5 :在7月30日全部结构封顶。会所:会所屋面和泳池屋面7月30日浇混凝土结构封顶。在不下雨情况下,为保证以上 进度,我部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确保工期进度、质量、安全。 一、工期保证措施: 1.工程款拿到位后决不移作它用,用于发放人工工资及购买建筑材料, 增招施工人员,及时进行人力、物力的平衡调度,保证施工按计划正常进行。 2.及时同施工人员互通住处掌握施工动态,协调内部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工作,注意后续工 序的准备,布置工序之间的交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各类问题。 3.及时了解材料供应动态,对缺口物资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积极协调,如对工程进度产生 影响时,要提出调整局部进度计划和有效的补救措施,使总进度计划顺利实施。 4.对各班组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各工种专人负责制,形成既有分工又有 1 协作的有机管理网络,对工程进度、产品质量、生产安全进行全过程控制。 5.施工作业分区管理。通过作业分区来缩小工程规模,通过作业区内的短程 流水来科学部署劳动力和工程进度。 6.根据总进度计划,制订分阶段(旬、周)作业计划,以阶段计划的实现, 确保总进度计划。 7.把握施工周期中关键线路,决不允许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事件被延误。对于 非关键线路的工作,则应合理利用时间差,将工作完成日期适当调整,灵活安 排施工机械和劳动流水施工,以减少窝工,提高工效。

建设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建设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建设工程法规帮助建筑专业生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学习了建设工程法规大家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整理了建设工程法规学习心得感想,欢迎阅读。 建设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我对建筑规范的理解和学习。做设计作业时,常常会觉得一定要和老师的设计任务,符合本方案的建筑类型规范的要求,所以建筑规范就成为了设计的一种负担,那很正常。刚学习建筑嘛,不急。甚至有时候我们觉得只要外形做得很酷,其它的都不重要。 因为方案出来后,模型做出来一定很酷,那就达到目的。 现在回想这是一种极端无知浮躁的动作,后来慢慢觉得规范的熟悉掌握应该是建筑设计师的最基本的本领。如果这都没有,那设计肯定有问题。 有时老师说的,要求的太多了,我们改做重来,那都是很正常。我总觉得方案的好坏最终决定还是经济,使用者的定位所决定。——涉及到方案定位价值取向的问题,建筑界也由此引出各种流派。因此,在学生阶段注重形态还是功能不是争论和评价的核心所在,关键是你追求的东西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实现,通过什么方法和手段去实现,实现到什么程度,达到你心中最能接受的。 规范为什么是这样的,背后的出发点和理论、方法等方面的支撑。规范是很重要,但是规范是死的,是很容易获得的知识,我认为大学

的培养不能以规范为重头戏,即便是规范要进入教学,也不应是简单的应用层面。 而应深入到更深层次的变动,我喜欢变动的教学和学习奥,所以我在做设计时总会反向思考,个性就是不要来一个很粗糙的老东西,一点新鲜感都没有,那就失去了设计的生命力,那对设计界是很可怕的设计状态。 规范是死的,那你是活的,新规范,新法则那就是人在变化。把握,观察才是最好的设计法则。 建设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篇二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

法规论文

论建筑法规对提高我国建筑质量的作用 摘要:近几年我国的建筑业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逐渐增多,可以看出建筑质量是我们国家不容忽视的问题,它关系到的不仅仅是国家的利益,更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合法利益。通过本学期对土木工程建筑法规课程的学习,我认识到建筑法规在建设活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规范作用。在建筑业,没有建筑法规是不能高效有利地发展下去。建筑法规与各项建筑活动中的行为关系日益密切,特别是在提高建筑质量方面的作用越加的突出。 关键词:建筑法规建筑法工程质量作用 一.概述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速较快的时期,同时也是国家基本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加大的时期,更是建设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建筑业顺应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态势,一方面保持了产业的继续增长,规模达到历史新高;另一方面积极进行着产业、市场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尝试着更新颖的道路。 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高峰时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逐渐加大。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还未完全理顺,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综合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改进,市场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有利发展。 二.工程建设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 1. 我国现在建筑市场的质量问题

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挑剔的顾客,质量成为占领市场最有力的武器。但是在当今中国建筑业快速发展的阶段难免会出现诸多问题,其中由于法律规范不全面或是没有严格按照建筑规范实施出现的问题更是有很多。这些问题归结于:一是政府管理问题,执法不严、管理缺位,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而是竣工验收不严格把关,一些监督部门监督不力,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质监部门只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性监督的方式也存在一定问题;三是部门企业内部管理薄弱,质量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等。 2.依法许可制度不完善 依法许可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之间矛盾较大,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涉及建筑市场准入资质许可的程序、条件、标准等同市场和企业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认真研究不断改进。 在依法许可环境下会出现利弊两分的现象:一方面会出现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承办商为了赢得投标、某一地皮或者建设许可有可能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时事贿赂行为,官员也会行驶手中便利赚取外快;另一方面会遏制一些不法行为的发生,未达到建设许可的情况下绝不让承包商进行违规建设,给建筑业带来了有章可循的条件。3.工程事故频发 连续发生的一些房屋、构筑物倒塌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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