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布使用管理规定

抹布使用管理规定
抹布使用管理规定

抹布使用管理规定

2011-10-19 10:4:34

1、各门店、配送中心所需抹布依本单位实际用量报公司总务部,总务部依所报数量及要求统一采购,各单位在总务部统一领用。

2、各单位主管应依本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督促做到正确使用,防止交叉污染,影响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3、抹布选色的一般原则:外观不易脏的抹布用白色或浅颜色的;容易脏的、易受污染的抹布用深一点颜色的。

A、配送中心选色规定:擦干碗、盘,用白色的抹布;擦灶台用浅黄色的抹布;切生肉、生鱼的刀,用红色抹布;厨师加热烹调时擦手,用浅绿色的抹布;切熟食和直接入品食品的刀和板用白色抹布擦;搞卫生、擦其它设施用浅灰色抹布;浅绿色的擦手,浅黄色的擦灶

台。

B、经营门店选色规定:洗手用花手巾;切饼刀、擦净盘边碗边汤汁可用白色抹布;切蔬菜的刀,用粉红色抹布擦;擦拭设施设备用红色或浅灰色抹布;擦灶台用浅黄色的抹布;厨师在烹调时,至少要使用三种颜色的抹布。

C、综合用抹布可选用杂色,但必须使用专用盆清洗、消毒。

4、抹布进行分色管理,分色规定如下:

A、浅蓝色抹布。可用于清洗碗、筷、匙、盆等,不能清洗他物。

B、白色抹布。可以用于揩干洗净的碗筷,不妨选用吸水性好的棉布,并经常保持干燥。

C、黄色抹布。用于擦抹台面,由于其颜色较浅,容易发现污垢。在材质上,最好选用超细纤维面料的,吸水性较好。

D、红色或浅灰色抹布。可以用来清洁各种设施设备。抹布质地以涤纶料为好,方便去污、绞干,更换频率高。

5、抹布的清洗程序:

a、各色抹布应分盆分色清洗;

b、清洗时可滴用洗洁精,必须漂洗干净,防止洗洁精残留;

c、用清水漂洗3次以上,直至干净;

d、晾干,不用时宜干燥存放。

6、抹布的消毒程序:

a、分色用专用盆消毒;

b、一般用84消毒液用1:1000比例浸泡5分钟;

c、备用抹布宜用紫外线照射消毒20分钟;

d、使用84消毒液消毒后可用清水漂洗干净。

7、抹布的分放管理程序:

a、同一颜色统一归置,不混色放置;

b、抹布放置应按实际情况指定放置地点;

c、工作时间按色别在专用盆中放置;

d、下班时间按不同类别搭线晾置。

8、抹布一色要备数块,足够一个工作日用量,而且做到“定量定位,专人专用”。抹布按使用期限、程度,应注意检查更换。

9、未使用或备用抹布与已使用抹布区别分置,不重叠放置,不同颜色抹布不一并放置,待清洗抹布应单独放置不与其他抹布混放。工作用抹布与个人使用毛巾不能混用混放。

10、对一般违规操作予以现场纠正或批评警告;不适当使用或违规操作造成食品污染或质量事故,则视情节予以处理。

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 根据责任制对责任人按责任大小进行奖励处罚,项目内部检查以JGJ59-99标准为主。 一、奖励: 1.项目部季检无职业健康安全、火灾、中毒事故,失窃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检查季平均7585(含75分)不奖不罚,85分(含85分)以上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人员每人每分奖10元,95分以上每人每分奖20元。 2.年终项目经理部全年无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检查年平均分在85分以上者 (含85分)每人奖励100元。 3.在区组织的检查中,检查在90分以上者,每人奖励50元。 4.奖金的分配比例由各项目经理部自定。 5.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等接受市级以上检查,得到通报表扬的, 每次奖励5000元。 6.年度责任状考核的奖金评定按责任状签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二、处罚: 1、项目经理部检查季平均分低于85分但高于70分(含70分),每降低1分,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人员每人每分罚10元,70分(不含70分)以下,每降低1分,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每人每分罚30元。 2、项目经理部年工伤(重伤以上)一人或经济损失一万元以内,罚款2000元;年工伤(重伤以上)二人以上或经济损失一万元(含一 第 2 页共 5 页

万元)以上六万元以内,罚款500010000元,该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通报批评处理;死亡一人或经济损失六万元以(含六万元)上十二万元以内,罚款15000元,该项目部经理降职使用,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待岗处理;年发生二人死亡或经济损失十二万元(含十二万元)以上者罚款三万元,该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辞退。以上除罚款外可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的赔偿费用及罚款等经济损失计入所在项目的成本。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不按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受伤者或其家属上访、到公司机关闹等)的,罚款100010000元。发生事故罚款比例按:[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1:1.2:0.8]分配。 3、(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等)在省、市、区组织的检查在70分以下或被通报批评,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每人人均罚款100元。 4、有以下行为的责任人处以100500的经济罚款,并按《员工守则》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 ①发现事故险情或隐患,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②不执行质量安全监督部(包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限期解决的职业健康安全隐患要求的。 ③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④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不报告或嫁祸他人的;不积极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造成影响的。 第 3 页共 5 页

矿灯智能充灯架管理规定

矿灯智能充灯架管理规 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矿灯智能充电架(C T F102K(A)型开放式) 管理制度 本矿采用CTF102K(A)型(开放式)智能充灯架,是集矿灯充电、矿灯发放管理为一体的智能产品。 1、产品优点:充电采用发光指示,整机输入与输出电压有数值表指示,便于使用者观察使用。每盏矿灯都有具有电压,电流实时采样,电压比较,智能转换,短路自恢复保护的采集充电模块进行充电控制。充电时间短,充电效率高,充电过程中损耗少,能有效延长矿灯寿命。 通过自动数据采集,可以实现每一盏矿灯只有在达到额定值时才会恒流、恒压自动转换,确保每一盏灯的充电效果达到最好,最优。每个灯位内可同时放置矿灯和自救器。具有各自的插槽并配备相对应的锁具。 2、使用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20-45℃),储存温度:(-40-70℃),相对湿度:90%(40℃) 大气压力:(70-106)KP,无剧烈震动或冲击的地方,室内空气流通。 一、矿灯的报废制度? 1、旧矿灯需要报废的,由机电队提出申请,机电科组织鉴定,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

2、机电科每季度对矿灯数量进行一次检查。根据领用数量、报废数量,查清在用矿灯数量。因管理不严,造成矿灯丢失的,对灯房按矿灯原值进行罚款。 二、在用矿灯的管理制度 1、在用矿灯由机电科矿灯房集中统一管理。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管理。 2、对充电工要划分责任区,实行“五包”,即:包矿灯完好、包矿灯维修、包矿灯架卫生、包收发、包矿灯架上矿灯摆放整齐。 3、矿灯领用办法:按固定的充电架及编号进行自取,自放。 4、用灯人要爱护矿灯,严禁摔打和私自拆卸矿灯及人员定位识别卡,否则按“三违”处理。 5、充电工应经常检查矿灯完好情况,发现不完好或红灯的,应及时处理。 6、用灯人在矿灯规定的使用时间(12h)内出现红灯或灭灯时,上井后要及时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连续2天出现红灯得不到处理时,应向机电科汇报。? 三、矿灯智能充电架灯架管理制度: 1、充电房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无杂物、无油垢、无灰尘、无积水。充电架布置整齐、安装牢固、布线整齐。工具、材料、配件存放整齐,帐物对照。? 2、矿灯、充电架进行编号,充电架有设备管理责任牌和完好标志牌(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完好状况、主要技术参数、包机人等)。矿灯完好率应在95%以上,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常用矿灯人数10%。? 3、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的,按失爆处理,落实到责任人,并按规定联责班长、队长。?

奖励惩罚管理制度(HR必备)

奖励惩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奖励惩罚基本原则 公司的奖励惩罚制度,与聘用、分配和培训体系相结合。对先进的奖励坚持非货币及荣誉奖励与货币及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坚持事实清楚、责任明确、适当和及时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奖励 第二条奖励的目的 为鼓励有益的行为,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凝聚团队力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在员工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类型和方式 奖励的类型分为特别贡献奖励和长期服务奖励。奖励的具体方式可以是通报表扬,荣誉证书、奖金和其他方式。 第四条特别贡献奖励 员工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审报批准,公司将给予奖励: (1)在工作中尽心尽职,业绩表现突出,足以成为员工表率者; (2)在工作上有独到的创意、发明,并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者; (3)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提高了公司社会声誉者; (4)保护公司财产,防患于未然或在抢险救灾中有显著功绩者; (5)对公司的发展有突出贡献者; (6)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予以奖励的情况。

第五条长期服务奖励 对于连续在公司工作分别满三年、五年、十年的员工,公司将予以适当的奖励以表彰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具体情况由公司自行决定。 第六条奖励的程序 (1)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奖励事由,提供有关依据和奖励建议; (2)人力资源部审核奖励事由,签署奖励意见; (3)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批准; (4)人力资源部组织颁布或授奖。 第三章惩戒 第七条惩戒的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严明的工作纪律是提高管理素质及规范员工行为的重要前提,遵守工作纪律是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要求。适当的处罚在于告诫员工改正缺点、纠正错误、规范行为,以便有利于自身发展和公司的运作。 第八条惩戒方法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之行为,公司将给予员工下述惩罚,本制度其他条款有具体处罚措施的除外: (1)警告,且令其写检查; (2)惩罚50元以上; (3)减薪,令其写检查,在不超过5日基本工作的额度内减薪; (4)降级,令其写检查,免去负责人职位或将职位降低,且同时减薪; (5)停职,令其写检查,予以30天以下的停职,在此期间不发工资,且可以同时降级和减薪; (6)开除,不设预告期,立即解雇。

奖励与处罚制度

1、总则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奖励 本公司设立以下四类奖励办法: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 3.1、嘉奖:通报全公司,并颁发奖金50元。 3.1.1认同公司文化、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3.1.2受到客户或外界书面表扬的; 3.1.3他人请假或外出时,积极为其代理工作并承担责任者; 3.1.4工作积极、业务技能娴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2、记功:通报全公司,并颁发奖金100元。 3.2.1、对主办业务或岗位技能有重大革新,经施行能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确有成效者; 3.2.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2.3、一贯维护公司利益,抵制歪风邪气,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敢于批评、揭发、制止,事迹突出者; 3.2.4、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2.5、保护公共财产,不计个人得失,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3.2.6、工作积极、忠于职守、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全年未出事故者; 3.2.7、嘉奖达3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3、记大功:通报全公司,并颁发奖金300元。 3.3.1、主动检举他人打劫、偷盗等违法行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对举报人员予以保密); 3.3.2、遇火灾、水灾、台风等恶劣环境或灾害时,能忠于职守,拼力抢救,避免重大损失发生; 3.3.3、遇有意外或突发重大事件,为维护员工或公司生命财产安全,表现勇敢,避免重大损失发生; 3.3.4、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 3.3.5、记功达3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4、晋级:符合下列表现之一并有相关事实依据的予以晋级(或作为储备干部) 3.4.1、服从上级领导,技术精湛,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等能力强,现就职岗位已不能使其施展全部才能; 3.4.2、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品质观念,对产品工艺和品质有深刻理解和把握能力,工作任劳任怨,有极强的责任感; 3.4.3、善做政治思想工作,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力,能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妥善处理、调解各种纠纷; 3.4.4、能创造性完成本职工作,并对车间其它工种或管理工作非常熟悉,能提出中肯的管理意见,具备管理能力; 3.4.5、有特殊贡献或特殊技能; 4.处罚 本公司设立以下五类处罚办法: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4.1、通报批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20元罚款 4.1.1、上班期间未佩戴工作证(厂牌)者; 4.1.2、违反公司会议纪律,无故迟到早退者; 4.1.3、因个人过失或违规操作导致发生工作错误,经补救未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4.1.4、不按程序办事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1.5、用完水不关、上班时间离岗不关电源、浪费或损坏其它公物情节轻微者; 4.1.6、在岗期间,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长时间因私事会客影响工作者; 4.1.7、工作偷懒、消极怠工者; 4.1.8、未经许可擅入其他工作场所或禁入场所者; 4.1.9、乱扔烟头、纸屑、果皮、随地吐痰者; 4.1.10、未按规定穿工作服、穿拖鞋、打赤膊上班者; 4.1.11、上班干私活、聊天、听耳机、吃零食、登录无关网站、聊私人QQ、玩游戏、看无关书籍者; 4.1.12、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携带物品拒绝保安或主管人员查询者;

矿灯使用管理规定doc资料

矿灯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矿灯的使用管理,提高矿灯的完好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职责界定 (一)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工区 1.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卫生清扫工作。 2.负责新灯的发放,矿灯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3.负责矿灯编号,建立矿灯使用管理台帐。 4.负责矿灯更新计划、领用以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二)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科 1.负责管理矿灯人员的监管以及日常的管理。 2.保管各种合格证件(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三)综合项目部机运组 1.负责矿灯完好的检查以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矿灯完好率的统计。 2.负责监督矿灯的维修、保养,对矿灯修理质量严格进行考核。 (四)使用单位(包括井上下所有使用矿灯的单位) 1.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有专人、专灯、专架,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2.凡在井下工作的人员及经常下井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都配发专用矿灯,并固定充电架;临时下井工作和外来人员由矿调度室出据证明,交矿灯房领取机动矿灯。 3.严禁发放的矿灯作其它用途。 二、相关规定 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71条、第

472条执行。 1.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工区要指定一名工长分管矿灯的管理,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进行落实;工区管理人员每旬对矿灯房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规定处理完成日期,按时复查验收。 2.综合部机运组指定人员负责矿灯的管理,并每月抽查矿灯完好情况,统计矿灯的完好率。 3.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齐全,应尽量使用双光源、冷光源矿灯,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矿灯。 4.充电架以及矿灯保持清洁,无脏杂物。 5.台帐、记录齐全,摆放整齐。 6.充电工每天交接班时对充电设备及矿灯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7.维修工每旬必须对矿灯房内所有充电设备及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原始记录。矿灯和充电设备严格按说明书规定实行定期检修。 8.对超期使用的矿灯,充电工要作好原始记录,及时更换。发出去的矿灯保证连续使用11小时。 9.矿灯房值班人员对待修矿灯作好记录,并及时检修处理,对交回的矿灯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的矿灯应查明原因,是人为因素按规定赔偿。 10.每月底矿灯房值班人员对矿灯使用情况、材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并将原始记录交通防工区存档。 三、考核及矿灯损坏赔偿 1.工区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工区区长、分管人员罚款50元。

奖罚制度奖励与处罚制度

(奖罚制度)奖励与处罚制 度

企业奖惩制度 奖罚条例 第壹章总则 壹、奖罚目的: 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勤罚懒,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规范公司人事管理,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快速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奖罚原则: 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俩者相辅相成。 第二章奖励 三、奖励类型: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以及各类奖金 奖金包括:嘉奖壹次,奖励100元;记功壹次,奖励200元;大功壹次,奖励2000元。奖励公布后当月生效。 四、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办法》,公司另设有其它各类奖项,如:超产奖、季度 创利绩效奖、年终创利绩效奖、好点子奖、节约奖、敬业奖、安全生产奖、最佳服务意识奖、明星员工奖、科技进步奖、特殊贡献奖、最佳团队奖等。 奖励办法及奖金金额详见《薪酬管理制度》。 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的先进事迹,人力资源部应组织材料进行表彰,鼓励 他人学习先进。 六、奖励程序: 1、奖励事件于记功及以下者,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日常表现情况提出奖励申 请,填写《奖罚审批表》,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2、奖励事件于大功之上者,由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提名且写出书面材料,交 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报总经理审批《奖惩审批表》后宣布生效。 3、《奖惩审批表》生效后,存入本人档案,以备存查。受大功之上奖励者于 公告栏内通报表彰。 七、员工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予以嘉奖且发给奖金: 1.业务/技术熟练,工作绩效优异者。 2.工作勤奋,任劳任怨,认真负责或督导工作得力,精神可嘉者。 3.操守廉洁,品德端正足资表扬者。 4.热心服务表现可嘉者。 5.积极维护公司荣誉,于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6.著有其它功绩者。 八、员工有下列事迹之壹者,予以记功且发给奖金: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爱惜公物,节约物料,著有具体成效者。 3、密报窝盗案件或检举破坏阴谋而破获或预先制止者。 4、对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情况,能事先举报或防止者。 5、改良产品、降低成本,实施品质管理卓具成效者。 6、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积极抢修工程者。 7、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8、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生产量,颇具成效者。 9、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燃,确保公司人财物安全者。或发现事故苗头, 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煤矿灯房管理制度

充灯房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职工使用矿灯、自救器,便于我矿更好地管理,确保自充灯房有序运行,特对充灯房做出以下规定: 1、灯房设为专人、专灯、自救器,由本人自己取灯和还灯、充电。 2、领取矿灯和归还矿灯,要按照指定路线,排队领取、归还。 3、进入充灯室人员要文明礼貌,不得在充灯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不得长时间逗留。按照操作规程领取、归还自救器和矿灯(自救器在里,矿灯在外)。 4、矿灯和自救器实行专人专用,严禁转为他人使用。 5、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充灯室内。 6、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使用灯的总人数多10%。 ⑵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盞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⑶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缆破损、亮度不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⑷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换灯房。 ⑸在每次换班2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

告矿调度室。 ⑹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7、使用人员要爱护矿灯、自救器,严禁丢失损坏矿灯、自救器,下班后要及时将矿灯、自救器上架。 8、矿灯丢失,使用者和当班充灯工各罚款200元,自救器丢失每人各罚款100元。 9、在日常检查中若检查出灯架上的矿灯自救器卫生差,矿灯使用者及当班充灯工各罚10元。 10、违反以上各条款的,符合《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的灯房人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处罚款,其它条款给予10-200元的罚款,罚款由当事人交于财务科。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矿上处理。

矿灯管理和使用制度

矿灯管理和使用制度 1、矿灯完好率在95%以上,而且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使用量的10%,红灯率低于0.5% 2、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每次发灯必须将领灯人姓名和灯牌号登记在册,以备查阅。 3、每盏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充不住电、亮度不够、电缆损坏、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矿灯失爆等情况严禁发放。 4、矿灯必须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臵,高瓦斯矿灯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5、使用人严禁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使用人员出井后须立即将矿灯交还充灯室,并保证完整无损。如发现超过24小时矿灯仍未交回,充电工应立即将未交矿灯人员姓名汇报给机电科,机电科落实后,如无特殊原因,对未交灯者罚款50元,工队领导罚款100元。 6、所有工队新录用人员必须先到安全科备案后方可到机电科办理矿灯、自救器领用手续,并交矿灯、自救器压金300元,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灯牌。 7、所有领灯人员必须凭领灯牌领灯,无灯牌者不予发放。对私自发放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8、临时借灯者,必须持机电科签发的借灯证,方可发放。如机电科长没在,可由机电矿长或调度室主任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发灯者20元。 9、对辞职不干者,要及时到机电科办理退灯手续,并将灯牌交回。否则,对不交灯牌者罚款20元,如职工已离矿,由工队领导代

交。 10、所有职工必须加倍爱护自己的矿灯,如发现矿灯损坏,首先将该人姓名登记,然后汇报机电科。经鉴定,对因人为损坏矿灯者,损坏一盏,赔款200元。 11、灯牌要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即时和灯房打召呼补灯牌。捡到灯牌者,要即时交回灯房,如发现拿别人灯牌冒领灯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机电科每半月检查一次灯房,对丢失灯又找不出责任人者由充电工按矿灯原价赔偿。对不按管理制度发放矿灯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矿灯管理规定

矿灯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矿灯管理制度 1、凡入井人员领取矿灯时,必须经矿长批准,并造册编号后方可发放。 2、领取矿灯者在使用期间要保持矿灯的完好,如发现矿灯损坏,必须主 动交到矿领导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准私自拆卸、修理矿灯,违者扣罚当月全部工资。 3、使用矿灯者要时刻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发现裂隙、掉腊封、开锁等 失爆现象时,立即撤出作业地点。在他人陪同下到新鲜风流中去与地面联系,换一盏临时矿灯。 4、严禁擅自将矿灯带到矿外,违者罚款500元。 5、不准将失爆的矿灯上架,一经发现按每盏失爆矿灯罚矿灯管理人员 100元。 6、全矿职工都有爱护和安全使用矿灯的义务,对举报偷盗矿灯、破坏矿 灯,使用失爆矿灯者矿长给予重奖。 矿灯管理人员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防护手套等劳动保护。对矿灯的收发 数量要清点准确。 2、矿灯升井后,必须清理干净,按灯牌号的位置整齐码放在矿灯架上。 3、新矿灯充电时,要精心掌握充电和放电时间,不能过充过放。 4、充电时要调整好与矿灯相适宜的电流电压,不准过高过低。 5、收发矿灯时要认真检查封锁,发现锁未封缺腊,要立即处理。 6、矿灯充电室必须保持经常通风换气,室内清洁卫生。

矿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坚守岗位,不准脱离岗位。 2、要保持室内充电架、矿灯等设施清洁卫生。 3、要调整好充电室内温度,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4、认真做好发灯记录,掌握入井人员的姓名、人数和灯牌号。 5、认真执行矿灯管理制度。 6、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配电室管理制度 1、配电室要有警示标志,门要上锁,钥匙放于值班室指定位置。 2、配电室负责人做好配电室的日常管理和防火、防盗工作。保持室内设 备的合理摆放及卫生整洁。 3、配电室的设备要定期检修及日常维护保养。操作电工要熟悉设备的结 构性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方式、负荷的调整,继电保护整定等情况。 4、电工要负责供电事故的处理,了解设备跳闸原因,及时处理故障碍, 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装置。 5、矿井发生事故,电工要按上级或矿长指令有序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 备查。 停送电制度 一、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准擅自停送电。 二、停电前,停送电负责人要通知各用电地点或岗位,同时通知通风管 理人员。

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

公司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权责 (一)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奖惩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第四条管理要求 (一)奖励 1.1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一类通报嘉奖,当月绩效分加5分: 1)季度全勤; 2)克服种种困难,完成突击任务出色者;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足为楷模者; 4)热心服务或拾金不昧,有具体事例者。 1.2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二类通报嘉奖,当月绩效分加10分: 1)完成某专项工作表现出色,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2)制止影响业务开展或管理的不良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者; 3)工作敢于开拓创新,有突出成绩者; 4)敢于检举、纠正违章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5)发现职责外的事故,及时报告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6)工作出色,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3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三类通报嘉奖,当月绩效分加20分: 1)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者; 2)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者; 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节约物资或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4)遇有重大事故,敢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1.4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四类通报嘉奖,当月绩效分加30分: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公司同仁表率者; 2)维护公司安全或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矿灯管理制度

第一章矿灯管理制度(材料管理) 第一节矿灯的领用 第一条新矿灯出库领取,由机电一队开具领料单,经机电科审批登记后领取。 第二条新矿灯领出后,由机电一队负责编号、充电和发放。 第三条新矿灯编号后,应逐一登记灯号、初充电时间、矿灯去向、用灯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并报机电科备案。 第二节旧矿灯的报废 第一条旧矿灯需要报废的,由机电一队提出申请,机电科组织鉴定,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 第二条矿灯不到使用期限报废的,对机电一队罚款50元/盏;使用期限超过19个月的,每盏奖励机电一队50元。 第三条机电科每季度对矿灯数量进行一次检查。根据领用数量、报废数量,查清在用矿灯数量。因管理不严,造成矿灯丢失的,对机电一队按矿灯原值进行罚款。 第三节在用矿灯的管理 第一条在用矿灯由机电一队矿灯房集中统一管理。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管理。 第二条对充电工要划分责任区,实行“五包”,即:包矿灯完好、包矿灯维修、包矿灯架卫生、包收发、包矿灯架上矿灯摆

放整齐。 第三条矿灯领用办法:按固定的充电架及编号进行自取,自放。 第四条用灯人要爱护矿灯,严禁摔打和私自拆卸矿灯及人员定位识别卡,否则按“三违”处理。 第五条充电工应经常检查矿灯完好情况,发现因使用不善造成灯头或灯线局部损坏或不完好的,对使用人罚款50元;电池盒破裂的,对使用人罚款100元(由灯房将开具罚款单,报机电副矿长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用灯人领用矿灯时,应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发现不完好或红灯的,应及时交充电工处理或更换。 第七条用灯人在矿灯规定的使用时间(12h)内出现红灯或灭灯时,上井后要及时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连续2天出现红灯得不到处理时,应向机电科或安检科汇报。 第八条矿灯丢失的,责任人按领用新灯程序补交费用(按矿灯原值处罚),按程序领用矿灯。 第九条取灯钥匙丢失需补办钥匙时,由灯房负责人出具证明到机电一队开具补办钥匙费20元的通知单后,可补发新钥匙。 第十条用灯人上井后应及时交灯。充电工接班后2小时内应统计上班没有交回矿灯人数及人员,由带班组长统一汇报到队部联系催交,并将名单报调度室,调度室应根据名单逐一落实。经核实后,对私自不交者,按每盏每天50元进行罚款。超过5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严治厂和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思和质量意识,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提高全员素质,创造和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同时确保员工对奖罚条例的相关规定有明晰的理解;确保对奖罚尺度把握方面标准一致,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全体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公司发展,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励 第三条: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效果,奖励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口头表扬 2.物质奖励 3.不定期嘉奖 4.总经理特别奖 第四条:对于不同的奖励类型,发放奖励金的标准参照以下的原则: 1.口头表扬:公开口头表扬或张贴喜报 2.物质奖励:奖励物品、奖励培训机会、10-50元现金奖励 3.不定期嘉奖:50-500元 4.总经理特别奖:500-5000元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者,公司给予奖励: 1.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品质、管理等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参照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管理制度执行 2.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领导,敬业奉献者,口头表扬一次 3.能主动培训指导其他员工,分享个人技能及经验者,物质奖励一次 4.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或榜样者,物质奖励一次 5.领导有方、推行先进工作方法、技术标准有相当成效、帮助公司各部门提升工作效率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6.能主动制止各种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现象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7.参与、协助公司事件、事故救援工作,表现突出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8.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多次受部门或公司表扬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9.对危害公司的事件、事故等及时阻止,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有效避免公司利益较大损失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10.对公司技术、业务、管理有重大发明、创新,成效卓越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11.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价值在2万元以上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12.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第六条:对于受过口头表扬、物质奖励、不定期嘉奖和总经理特别奖的员工在岗位的调动、晋升和调薪上公司优先考虑 处罚 第七条:处罚根据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 1.口头警告 2.警告 3.严重警告 4.撤职 5.留厂察看 6.开除 第八条:根据不同的处罚类型,相应给予以下的经济处罚: 1.口头警告: 口头作出警告并张贴公布 2.警告: 20-100元 3.严重警告:100-300元 4.撤职: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5.留厂察看: (1)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2)留厂察看期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半年

矿灯管理制度

矿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矿灯的管理,更好的为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矿灯发放制度 (1)、发灯检查制 ①灯头亮度不够或“眨眼”者不发。 ②充电不足、充电时间不够者不发。 ③电缆线破损者不发。 ④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者不发。 ⑤灯头玻璃破裂者不发。 ⑥对矿灯的入井使用有疑问的不许发放。 (2)、收灯验收制度 ①认真检查灯圈、灯线、玻璃等各部件有无损坏。 ②矿灯使用者如无故损坏、丢失矿灯的按价赔偿。 2、矿灯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必须提前10分钟到灯房进行交接手续。 (2)、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必须共同对设备状况、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工具、材料、安全用具等进行清点,对各项记录进行检查,然后方可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3)、交班人员必须对接班人员交清当班存在的问题和矿灯的使用、检修等情况。 (4)、交班人员必须详细如实填写矿灯考勤记录。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接班人拒绝接班,必须由交班人进行处理后方可接班: ①设备有问题弄不清楚。 ②矿灯、工具、材料、配件及安全用具数字不清、不全者。 ③记录不清。 ④卫生不好。 3、矿灯考勤制度 (1)、充电室值班人员每班应对发放的矿灯进行详细考勤,考勤应属实,矿灯号与考勤本号应一致。 (2)、矿灯考勤本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月底对每盏矿灯的月累使用次数进行统计。 (3)、矿灯考勤本每月进行封存,每月对每盏矿灯的累计使用次数进行统计,汇总填入矿灯考勤表,以便掌握每盏矿灯的使用情况。

(4)、值班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盏矿灯进行认真考勤,做到日有考勤,月有汇总,年有累计。 (5)、值班人员在考勤过程中若发现乱填、乱写、考勤失真等不负责任者,一律进行加倍处罚。 4、其它规定 (1)、所有人员升井后,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对换班后两小时内未交回矿灯者,灯房管理人员应进行追究; (2)、发现所交回的灯有损坏者,不得发放灯牌,并按损坏程度进行处罚。

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汇总(优选.)

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操作管理规章制度,结合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每个职工都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并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所有职工对他人的违章行为有制止和向上反映的义务,对领导违章指挥有拒绝执行的权利。 3.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相应责任,按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比较严重的、屡教不改的可以加重处罚。 4.在各种特殊安全生产活动期间查处的违章行为,在原处罚标准的基础上,一律加倍处罚。 5.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正气,奖优罚劣,引导员工积极上进。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清洁能源公司生产车间。 三.奖励 车间将对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在个人工作表现、责任心、工作改进、团队建设等涉及业务技能方面的优良表现,在好人好事等涉及综合素质方面的优良表现,以及员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展现出的符合车间条例行为给予奖励。 1.奖励的种类:奖励分五种(以车间考核细则为基准) 嘉奖,加1-2分; 三等奖,加3-5分; 二等奖,加6-9分; 一等奖,加10分; 特殊贡献奖,加10-15分。 2.奖励的原则 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原则; 奖励递进原则:员工在同一计分周期内获得嘉奖或三等奖奖励3次以上的,第3次奖励以高一级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员工在同一计分周期内获得二等奖奖励2次以上的,第2次奖励以高一级奖励标准进行奖励;特殊贡献奖需单独评定,不能由一等奖递进而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加1-2分: 个人工作表现:在车间安排的临时、紧急或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并较好完成任务,经班组进行推荐的,并有具体事实且经证实的,其他同等性质的行为。责任心: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防患于未然,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遇职责外事项或问题,能及时报告、主动采取办法予以处理解决的,处理得当、发挥积极作用的;其他同等性质的行为。

某某煤矿矿灯管理制度

矿灯管理制度 第一条灯房超市化管理 (一)矿灯超市设专人专灯、专用自救器,矿灯由使用人员本人取灯、交灯及充电,严禁转借他人使用。 (二)外来参与矿井建设单位的人员使用我矿提供的矿灯、自救器及其相关箱柜的电磁钥匙实行抵押金制度。使用人员初次领取矿灯钥匙前需交抵押金,抵押金由矿财务科统一收取,并开具三联收据,其中第一联收据交给使用人员保存,第二联交管理单位保存,管理单位收到收据后发放矿灯、自救器及钥匙,第三联(底联)与所收抵押金由矿财务科保存。抵押金退还时持抵押金收据经相关管理单位确认无问题签证后到财务科领取抵押金。矿灯、自救器使用人离矿时因抵押金收据丢失时,必须由所在原单位出具证明后到财务科退还抵押金。 1、抵押金收取范畴:矿属员工及外来检查人员使用矿灯、自救器者不交抵押金;凡是来我矿施工的单位,如安装公司、注浆队伍等使用我矿提供矿灯、自救器等须交抵押金。 2、抵押金收取金额:矿灯箱柜钥匙50元/把,矿灯150元/盏,自救器200元/个。 (三)入井人员和升井人员存取灯时必须严格按照划定路线行走,不准自行改变行走路线。 (四)升井人员矿灯充电前,必须将矿灯和自救器擦干净,不准将带有油污、灰尘、泥浆和水滴的矿灯和自救器放入灯架柜内,否则,对使用人罚款20元/台。

(五)矿灯箱柜内只能存放矿灯及自救器,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严禁撬开箱柜取灯,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严禁使用钥匙试开他人箱柜,否则,按偷盗论处,移交矿处理。 (七)矿灯、自救器如有问题,使用人员应交于灯房超市管理人员维修或更换,严禁个人打开矿灯或自救器;如有问题及时向机运队维修人员反映及时维修,严禁强行开柜门。 (八)矿灯使用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将矿灯和自救器上柜充电,并锁住柜门。 (九)非维护人员严禁触摸控制开关及摄像头等,更不得破坏灯房内设备、设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保卫科处理。 (十)进入灯房要文明礼貌,保护好环境卫生,不得摸脏墙壁,随手乱丢纸屑、食品袋等杂物。 (十一)严禁在灯房内大声喧哗、打玩嬉闹和长时间逗留。 (十二)矿灯管理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矿灯、自救器损坏等现象,按照《矿灯损坏赔偿管理制度》,《自救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对使用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条矿灯、自救器使用取放管理 (一)对职工实行专人专灯专用自救器,职工取用矿灯、自救器时,必须携带本人的钥匙,严禁他人代取矿灯、自救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489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灯的领用发放,加强管理,结合鑫铜公司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领用发放 第一条每班以交班时间的半点前为界为发放时间,并执行五不发: (一)矿灯不明亮不发 (二)矿灯零件不齐不发 (三)矿灯不对号不发 (四)没有矿灯牌不发 第三章收灯制度

第一条每班以交班时间为界,半点响后为收灯时间,并执行三不收: (一)矿灯零件不齐不收 (二)矿灯不对号不收 (三)矿灯损坏不收 第四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各灯口每班对矿灯进行严格考核,并填定记录。 第二条负责灯房工作的队长,应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考勤情况。 第三条每班收灯时间超过两小时后,仍有未升井者,应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灯管理制度.doc

矿灯管理制度11 矿灯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的矿灯管理工作,提高矿灯的使用寿命,防止红灯入井和矿灯的丢失与损坏现象,确保入井人员的安全,以满足井下生产的需要,特做如下规定: 一、矿灯的内部管理: 1、加强对对矿灯房上岗人员的管理,加强技术培训,进一步加强职业道 德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做到优质服务,做到红灯、不完好和失爆的矿 灯不入井。(要求持灯人员注意检查) 2、由生调部机电组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季度考核。矿灯应实现以下目标: A、矿灯完好率达95%以上 B、消灭失爆 C、红灯率低于5%以下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矿灯领用牌错误,对责任者罚款20元 4、发放的矿灯应符合矿灯完好标准要求,如有漏液、亮度不够、壳线损 坏、灯锁松旷、灯头卷松动等情况严禁发放使用,入井人员有权拒绝 领取,矿灯房人员必须及时检修和更换,如强行发放,一经发现罚款

50元。 二、矿灯损坏、遗失赔偿: 1、灯头部分 A、灯头壳损坏不能使用的赔偿30元 B、玻片及其它零部件损坏赔偿10元 2、灯头绕线损坏的赔偿10元 3、矿灯电池损坏的赔偿70元 4、整个矿灯损坏的(包括丢失)赔偿200元 5、凡损坏部分,属个人责任的,均按赔偿部分价格加15%管理费一并执 行。 6、私自拆卸矿灯更换电池、盗卖矿灯者,一经发现查实罚款300元。 三、矿灯牌的管理: 1、凡丢失矿灯牌,失主应及时通知矿灯房值班员挡灯。如通知迟缓,矿 灯已发出,则由丢失灯牌的失主按丢失矿灯给予赔偿,并及时申请补办灯牌 2、凡补办灯牌者按50元/块收取工本费与管理费 四、其它 1、为了确保采掘(含瓦检员、放炮员、救护队)作业人员的矿灯使用,

员工考核奖励、处罚管理办法

员工考核奖励、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全面激发售后调试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部门整体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售后调试部所有人员。在售后调试人员外出工作情况下,按照当时工作情况,规定工作时间,在工作时间内按照制度处理。 第三章员工奖励 第一条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奖励的依据,促使增强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第二条奖励的分类 员工奖励分为口头、书面表扬和资金奖励两大类: 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组织纪律性、工作完成好坏的程度,以口头、书面表扬和资金形式予以奖励。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工作热情。资金奖励分为: 100元、200、300、400元、500元等五个等级。 第三条奖励条件和办法 一、口头、书面表扬: 员工做出以下贡献者,给予口头、书面表扬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积极上进、对工作认真负责; 3、按时上交工作日记,并能做到工作日记内容详细、真实、客观; 4、在于甲方沟通时处理得当,以公司利益为主,妥善解决疑难问题;

5、服从领导分配,并做到工程调试一个完成一个,不拖泥带水; 6、工作效率高,售后调试工作用时少; 7、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 8、弘扬公司文化,为公司引进优秀人才; 9、带领其他人员,较好的完成工作,并取得甲方的一致认可; 10、好人好事者 二、资金奖励: 以上行为者,公司将根据其具体表现,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奖励,特殊情况的,有总经理批示。 第四章员工处罚 第一条目的 处罚不是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二条分类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200、300、400元等五个等级。 第三条处罚条件及内容 一、警告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1、迟到、早退、脱岗,2小时以内; 2、不尊重领导,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3、在公司内衣冠不整; 4、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5、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等; 7、没有认真作好工作记录,没有及时汇报当天工作情况;

矿灯房制度

目录 一、矿灯工操作规程 二、矿灯防爆检查制度 三、矿灯工交接班制度 四、矿灯工岗位责任制 五、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六、矿灯损坏赔偿制度 七、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八、消防责任制 九、巡回检查制度 十、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制度 十一、班组考核制度 十二、矿灯房应急预案

矿灯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灯工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3、矿灯充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矿灯充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之间,并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灯房内设有灭火设备,室内禁止烟火。 2、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应擦拭一次。 三、操作 1、充电范围 该KL4LM(A)型矿灯无需初充电,正常充电后即可使用。该型矿灯安装有充电转换电路,可使用恒压型充电设备充电,充电电压范围为 4.5V-10V,最合适电压应控制在5.5V左右。充电开始时,电流表指示不大于0.8A,充电结束时,充电架电流表指示应小于0.1A。 2、充电步骤 (1)将矿灯灯头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按顺时针旋转180度,直到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如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充电开始时电流表指示不大于0.8A。 (2)日常充电时间:正常充电时间约8-10小时,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指示应小于0.1A。此时可将灯头逆时针旋转180度,然后将矿灯从充电架上拿下。 2、注意事项: (1)在充电过程中充电电压比LED光源工作电压高,容易烧坏LED光源,因此充电时应关闭灯头开关。 (2)对一般经过正常放电的矿灯,在充电开始时,其充电电流约在0.8A,由于放电情况不同,因此充电电流会有所差异。但如个别蓄电池的充电电流特别小,则应仔细检查充电回路内各接触点是否接触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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