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内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内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内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

程毕业两内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年内)

一、?? 关于办理“改派”手续的说明

1、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因各种原因户口档案去向发生变动,可携带相应材料到学校,由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为毕业生户档调整提供方便。

2、按照教育部、省相关文件规定,无法为超过两年择业期(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此类毕业生应及时联系自己户档所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3、转正、定级等问题不属于“改派”手续范畴,学校无法办理,请毕业生详细询问本人户档所在单位。

4、如有必要,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时,可直接凭《就业报到证》原件、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以及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留存联)换取新协议书,后续将不再提供新协议书。

二、?? 办理“改派”手续的各类情况及所需材料

1、情况一: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派回原籍,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一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c: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

2、情况二: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办理了托管(如托管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二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d: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需单位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处理户档的纸质证明)。

3、情况三: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但毕业时未获得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特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一线城市),而办理了户档托管或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后续又获得批准入户证明的,需将本人户档转入单位所在城市,则需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三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

4、情况四: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但又未找到新的单位(或因考研、出国等原因,不找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四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d: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5、情况五: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又找到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新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

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新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五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省人才中心”,需前往“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d:新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新协议书);e: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需单位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处理户档的纸质证明)。

6、情况六: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并按照单位要求将户档转入单位或办理户档托管或转回原籍,后续又要自行调整户档去向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六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毕业生自行调整户档的证明;d: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特别说明:正常毕业的毕业生(升学的除外)在毕业时都会从所在学院领取到自己的《就业报到证》(本科生为蓝色,研究生为粉色),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报到证》前往报到单位报到,报到单位会收取《就业报到证》作为存档。因此,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时,需要前往原报到单位取回《就业报到证》原件。(如《就业报到证》由于各种原因遗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报到证遗失补办说明”)

三、办理流程:

毕业生携带齐全“所需材料”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管理办公室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代办人要出具身份证)

报到证、违约及改派相关问题

1、什么是《报到证》?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2)《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毕业生的有关手续。 (3)《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 (4)《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报到证的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4)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5)干部的身份证明; (6)持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 (7)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3、哪些学生不发报到证?

4、遗失《报到证》怎样申请补发? 注:由于遗失证件而引起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5、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需要哪些手续? (1)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户口迁移证; (4)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5)毕业生个人档案(由校档案馆通过机要局邮寄)。 6.违约或解约后改签与改派的区别与流程 I. 自毕业生、单位在《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之时起,学生与单位间即存在协议关系,该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就业之前,任何一方提出解约,或者违约,均须履行协议书上所规定的解约或违约条款。同时,毕业生必须向学校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违约(也称改签)手续,我校审批时间为两周。 违约: 违约流程:

毕业生报到证更改办法

毕业生《报到证》温馨提示 各位老师,毕业生《报到证》已下发,请老师们及时通知学生签字领取并认真核对《报到证》的内容。(签字表签完后归还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报到证》分上下两联(内容相同),蓝联发给毕业生,白联放入学生档案内。 一、时间 ①学校第二次办理时间 6月15日-6月30日收集资料; 7月2日到省中心办理报到证。 ②学生自行办理时间 7月8日后 二、学校第二次办理时间内 ①改错类 《报到证》单位名称和报到地址有错的,学生凭《报到证》的蓝联、白联和已签协议书或证明材料到就业中心登记; ②前原待分、回原籍、托管省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重办《报到证》 1、原来是待分现找到工作,凭已签协议书到就业中心登记; 2、原来派回原籍,现找到工作需办理《报到证》,学生凭《报到证》的蓝联、白联和所签协议书到就业中心登记; 3、托管在省中心,现找到工作,学生凭已签就业协议书到就业中心登记。 三、学生自行办理时间内 超出学校办理时间仍需更改报到证的请按以下情况分类办理。 1.原待分 ①单位所签就业协议或接收证明或劳动合同;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以上材料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再到湖南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凭《报到证》回学校转递档案; 2.原单位改新单位 在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年内,找到新的单位需要重新办理《报到证》的,提供以下材料:①原单位退函;②原《报到证》蓝、白两联;③新单位所签就业协议或接收证明或劳动合同;④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以上材料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改派表》办理改派证明材料,再到湖南省就业中心办理新的《报到证》; 3.回原籍后找到新单位

应届毕业生须知:关于改派问题

2012应届毕业生须知:关于改派问题 (一)什么是改派? 改派是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后,三个月之内重新改换就业单位。 (二)改派怎样办理? 如果省市内改派,需原签约单位同意你重新择业,地市级人事局盖章同意,新单位盖章同意接收,地市人事局同意,然后到本大学就业中心重新办理派遣手续即可,不必再找学院辅导员。如果跨省改派,除单位同意后,则需要省级人事部同意盖章,方能到所在大学办理。外省籍毕业生如在省内改派,如新单位不需要签协议书,则到本省人事厅就业分配机关办理派遣即可。 三)改派相关政策 原单位与新单位在一个省(市)的,应到本省(市)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改派申请并办理改派手续; 跨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应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改派申请,经审核和批准同意后,统一报市教委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 1. 改派时间 (1)春季毕业研究生:毕业生应于5月15日前提出申请,6月下旬办理改派手续;

(2)暑期毕业生:毕业生应于8月31日前提出申请,9月中旬办理改派手续。 2. 改派程序 (1)毕业生取得原单位人事部门书面退函,并要求用人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 (2)毕业生取得新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省或部级)同意的接收函; (3)毕业生写出书面申请,阐明改派理由,并到各院系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4)毕业生将退函、接收函、改派申请、原报到证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调整改派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6)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到市教委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7)毕业生领取改派后的报到证,并持该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明到户籍室办理更改户口迁移证明; (8)毕业生将改派后的报到证通知书联交档案室入档,并由档案室按新就业单位为毕业生转递档案。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年内)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年内) 一、关于办理“改派”手续的说明 1、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因各种原因户口档案去向发生变动,可携带相应材料到学校,由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为毕业生户档调整提供方便。 2、按照教育部、省相关文件规定,无法为超过两年择业期(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此类毕业生应及时联系自己户档所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3、转正、定级等问题不属于“改派”手续范畴,学校无法办理,请毕业生详细询问本人户档所在单位。 4、如有必要,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时,可直接凭《就业报到证》原件、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以及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留存联)换取新协议书,后续将不再提供新协议书。 二、办理“改派”手续的各类情况及所需材料 1、情况一: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派回原籍,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一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c: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 2、情况二: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办理了托管(如托管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

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二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d: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需单位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处理户档的纸质证明)。 3、情况三: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但毕业时未获得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特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一线城市),而办理了户档托管或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后续又获得批准入户证明的,需将本人户档转入单位所在城市,则需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三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 4、情况四: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但又未找到新的单位(或因考研、出国等原因,不找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四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d: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报到证作用: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由学校负责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 7、《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的资料。 8、《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就业办公室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是: 就业报到证正面图 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各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派往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落实到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按接收单位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准确确定《就业报到》的受理单位。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生源地为本省的毕业生,本人要求回生源市、州择业的,可派回生源市、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派往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 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如果两年择业期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毕业生派回其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 所以大家注意一般情况下只要有毕业证,就有报到证,无论有没有签就业协议都是有就业报到证的,但是升学(包括专升本、读硕、读博)的没有报到

关于毕业生办理派遣和改派情况的说明

关于毕业生办理派遣和改派情况的说明 一、毕业离校时未签约离校后新签约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 1、需要资料:原报到证、新签约单位接受证明或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所有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 2、注意事项: (1)签约甘肃省内各事业单位的一概不再办理派遣手续,不能办理报到证 (2)新签约单位如无用人自主权,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接收证明或协议书上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签约企业集团分公司、各类事业单位等);新签约单位如有用人自主权并且能够接收档案,但是该单位名称带有XX集团XX分公司等字样的,单位必须出具有用人自主权的证明(证明内容说明本单位具有用人自主权能够接受毕业生档案);新签约单位如果不能接受毕业生档案,必须办理人事代理,接收证明或协议书上必须加盖人事代理部门公章(如XX人才交流中心等); 举例: 签约中铁二十一集团第一工程公司,接收证明应该加盖有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和中铁二十一集团第一工程公司两个公章。 签约大唐八〇三发电厂,接收证明应该加盖大唐八〇三发电厂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两个公章。 签约庆阳理工中等专科学校,接受证明应该加盖庆阳理工中等专科学校和其主管部门庆阳市人事局两个公章。 签约兰州宏祥电力技术公司,接受证明应该加盖兰州宏祥电力技术公司及甘肃省人才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公章。 签约兰石集团下属公司如兰州兰石四方容器设备公司,该单位如有用人自主权,不需要兰石集团审批,该公司应该出具具有用人自主权的证明。 二、与原就业单位解约又找到新就业单位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 1、所需资料: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原来的报到证、新签约单位接收证明。 2、注意事项: (1)解约证明材料所需审批单位名称及公章以原报到证抬头单位名称为准。报到证抬头有一级和二级两个单位的两个单位都需要在解约证明上加盖公章。 举例: 报到证抬头单位名称为:金川集团公司,解约证明应加盖金川集团公司公章。

关于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关于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毕业生离校前由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离校后由毕业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属档案、户口托管在学校,第一次签发报到证的 签发报到证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 签发报到证到就业单位 毕业生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 签发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并提供该人才交流机构的接收证明、毕业生本人同意代理的意见。 4.签发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 毕业生需提供该人社部门的接收证明。 (二)原已签发就业报到证到具体就业单位或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现需要改签就业报到证 1.改签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含白联),以及原派遣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 2.改签就业报到证到新就业单位 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含白联),以及原派遣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新单位接收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 改签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含白联),以及原派遣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新单位接收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并提供该人才交流机构的接收证明、毕业生本人同意代理的意见。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 4. 签发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 毕业生需提供该人社部门的接收证明。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三)原来已经签发就业报到证到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现需要改签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或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含白联),以及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如改签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机构,还需提供该人才交流机构的接收证明、毕业生本人同意代理的意见;毕业当年不需要生源地人社部门出具改派证明,跨年度则需要生源地人社部门出具改派证明。(四)毕业生因父母户籍变更、购房落户、夫妻投靠落户、投靠亲友落户等原因需要签发或改签就业报到证,除出具户籍变更材料外,还需出具新户籍所在地

毕业生派遣流程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为使广大毕业生充分认识到按时正确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以下简称“就业手续”)的重要性,详细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流程和政策,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的宗旨,制定了相关就业政策,并编制本指南。 一、毕业派遣手续包含的内容 毕业派遣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报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档案的转递。 二、毕业生就业的几种形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有用人单位报到。(就业状况:就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就业状况:就业); 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免费男生需回原籍定向派遣); 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及其他灵活方式就业。(就业状况:灵活就业);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专接本(就业状况:升学); 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就业状况:出国); 7、参军,应征入伍(就业状况:就业); 8、其他情况视为派遣之待就业状态(签约中、求职中等) 三、有关的就业政策 1、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只能签发回原籍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也可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或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两年)。户档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应争取在两年内办理派遣手续(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返校办理),超过两年将自动派回原籍。

2、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定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如师范类及相关毕业生通过入编考试,协议书加盖教育局及事业单位公 章的一般签发到有关教育局单位。 ●如单位能解决户档关系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了挂靠手 续的,毕业时直接派到用人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如单位不能解决,可派回原籍,或暂时保留在学校。 ●另如毕业生是与江苏省省内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可凭协议直接派往单位。 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相关说明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编制的就业方案签发的。列入到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统招毕业生)才能持有。 1、就业报到证获得条件 (1)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2)已经完成学业,取得了毕(结)业资格; (3)属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毕业两年以后不办理报到证。 2、不签发报到证的情况 (1)不能正常毕业而只取得结业证的学生暂不签发报到证; (2)继续升学毕业生(专升本、专接本)不签发报到证; (3)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3、报到证的作用为: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 (2)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3)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蓝联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白联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应届毕业生办理二次派遣和改派办法

应届毕业生办理二次派遣和改派办法 一、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济南市内落实接收单位的办理步骤: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2)经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网上鉴证; (3)用人单位从网上打印就业协议书交毕业生; (4)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从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其中省内外地市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2、省外院校毕业生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办理步骤: (1)毕业生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交接收单位; (2)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省外高校毕业生信息; (3)毕业生(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4)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其中异地就业的(含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外地市生源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在济南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二次派遣的,首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经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鉴证后,用人单位出具网上就业协议书和与毕业生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和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开具接收函。毕业生持接收函到生源地先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后,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同意到济南市就业的证明,并提取本人档案。然后到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3、省内院校毕业生济南生源出省(包括到山东省省属单位就业的)就业的办理步骤: (1)向学校申请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

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关于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一、毕业生离校前由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就 业报到证,毕业离校后由毕业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广西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二、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属档案、户口托管在学校,第一次签发报到证的 1.签发报到证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 2.签发报到证到就业单位 毕业生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 3.签发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并提供该人才交流机构的接收证明、毕业生本人同意代理的意见。 4.签发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 毕业生需提供该人社部门的接收证明。 (二)原已签发就业报到证到具体就业单位或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现需要改签就业报到证 1.改签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含白联),以及原派遣单位

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 2.改签就业报到证到新就业单位 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含白联),以及原派遣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新单位接收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 3.改签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含白联),以及原派遣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新单位接收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并提供该人才交流机构的接收证明、毕业生本人同意代理的意见。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 4. 签发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 毕业生需提供该人社部门的接收证明。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 (三)原来已经签发就业报到证到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现需要改签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或非生源地人才

大学毕业生毕业档案调度流程-毕业生办事流程

大学毕业生毕业档案调度流程-毕业生办事流程 【本文由大学生电脑主页[ https://www.360docs.net/doc/db12937982.html, ] —大学生的百事通收集整理】 一毕业就以为可以轻轻松松了,谁知道找工作的时候还会遇到这么多问题。昨天去应聘时人家问我要档案,什么档案啊,学校没给我啊,我晕了。结果当然是败阵回来了,回来搜索一下才知道原来毕业生还有这么多事情要做,真是麻烦! 转来下文给刚毕业的大学生充充电——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 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大学应届毕业生档案处理详细流程

关于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问题的解答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到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到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到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免征人事档案保管费。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以及职介所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毕业生改派问题详解

毕业生改派问题详解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经改派之后,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心管理。 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二、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三、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一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二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具体改派流程: 针对第一种和第二种改派情况流程如下:

报到证改派介绍信范文

报到证改派介绍信范文 大学生毕业后,千万不要忘了还有报到证,这个关系到自己的档案去向。但也有些信息出错的同学可能还有改派报到证。给大家介绍一下报到证改派介绍信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兹介绍同志等名到你司分配工作, 请接洽。 根据《万州区20xx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除自动放弃后的递补人员尚在调档政审之中外,其余人员政审均为合格。待递补人员调档政审结束后,我们将按照《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完善聘用手续。 范文: 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职工XXXX前往你处联系下列事宜: /xxx,女,现为我单位人事专员,我单位决定由其办理我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及相应事宜。望配合接洽为盼。 兹介绍我单位正式工作人员xx同志携带我单位有关资料原件,凭该同志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贵单位办理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标投标注册确认及密匙购买事宜。之前,我单位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注册”时提交的资料数据与现所提供的原件一致,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兹我院_____________届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毕业生____________(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尚未办理报到证(申请调整改派),情况属实,请就业中心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辅导员签名: 学院盖章 年月日

相关阅读: 1、《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答:《就业报到证》是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的有效证件。用人单位和省校以《就业报 到证》为论据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就业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省大中专业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签发。 自***x年3月23日来公司上班,被担任人事***,在此工作中,我用我所学的专业知识及多年来对人事管理工作经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本职工作进行了一个初步计划,现 实告诉我“只有管好人,才能管好事”,所以在担任本职工作期间我一边根据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断进行人事管理工作创新,另一边依然用我的初步计划认真踏实的进行人事管理工作,首先对有关人事管理的文件进行彻底拟制,逐步根据公司大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公司实 际情况进行完善,最终对人事管理有了一套基本规范的规章制度。 2、《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即《就业报到证》开到什么单位)是什么? 答:《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是: 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落实到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按接收单位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办理,并准确确定《就业报到》的受理单位。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生源地为本省的毕业生,本人要求回生源市、州择业的,可 派回生源市、州教育局,并在其《就业报到证》备注栏注明“本人申请回生源州自主择业”。 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 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如果两年择业期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将办理《就业报到证》,将毕业生派回其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 ***同志是在我村出生并成长,该同志能成为贵支部的建党对象,现对其父母亲的政 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做证明如下:

大学毕业生档案处理流程

大学毕业生档案处理流程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

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

《报到证》、毕业生档案、户籍关系以及改派与二次派遣

《报到证》、毕业生档案、户籍关系以及改派与二次派遣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经山东省人事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凭证,其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一律作废。 2、《报到证》在报到期限内丢失,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遗失就业报到证的,应持接收单位证明及时到当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日报登报挂失,并持报纸、个人申请、毕业证、学位证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录简表和就业方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招办、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然后由学校或毕业生本人自行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 3、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1)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2)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全称为《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该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报到证》由毕业生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6)《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其中的姓名必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必须准确。 4、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不能接收的,应及时与学校协

毕业生报到证改派程序是怎样的

毕业生报到证改派程序是怎样的《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一经签约,必须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毁约,协议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方可改派。改派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注意见。 三、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四、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五、招生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精心准备,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六、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七、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八、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九、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8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 招生就业处 就业指导中心 改派需要提交的资料: 1、签订后的接收函,并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盖章。 2、报到证蓝联和白联 3、与原单位离职证明 改派的有效期 黑龙江省的改派有效期限为毕业时算起的3年内(例如:首次发放的报到证的报到时间是2005年7月1日的,报道证的改派期限为2005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之内的三年)

XX大学关于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及补办的规定

XX大学 关于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及补办的规定 一、报到证调整办理 (一)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二)办理单位 1、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毕业生到省(市)内驻X市以外的中央驻X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毕业生到驻X市的中央驻X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市)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仍由省(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三)办理步骤 1、网签协议:网上与新单位完成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2、现场办理:学生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资料到现场办理调整改派业务。 为避免学生因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多跑腿的情况,系统提供资料预审功能,学生可通过系统上传证件资料图片,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

学生携带原件资料现场办理。 3、提交预审:登录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改派打证申请”图标, 4、可上传证明资料 (1)毕业证书; (2)就业报到证; (3)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其中网签毕业生和之前未曾签约就业的毕业生无须提供。 (4)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其中外省(市)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二、报到证调整改派 (一)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二)办理步骤 1、网签协议:网上与原单位解除协议后,与新单位完成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2、现场办理:学生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资料到现场办理改派打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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