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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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最少考1分)

(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部门包括的主要法律

1宪法选举法、国籍法、组织法、区域自治法等

2重点民法商法(规范的是平

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

系)

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

标法等

3重点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4重点经济法

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征收管理法、预算法、

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等

5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

6刑法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

(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重点中的重点)

1、法的形式(一是考法的形式的制定机关、二是给定一个具体法律判断属于何种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

(6)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

(7)国际条约;

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

2、法的效力层级(主要考效力冲突解决的特殊规则,难点: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规则)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3)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4)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人大和政府相互制约)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试题:

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 )。

A、《公司法》

B、《建筑法》

C、《合同法》

D、《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答案】D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司法解释

【参考答案】B

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

E、国务院各部委

【参考答案】AC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适用()。

A、国务院裁决

B、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C、地方性法规

D、部门规章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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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目前没考过)

(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法人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法人与其他组织最主要的区别)

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行使职权

法人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工商部门登记之日成立

2)非企业法人:机关(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不需要登记的:成立之日;需要登记的:登记之日)

(二)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

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三)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法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3、项目经理是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

4、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试题:

在下列机构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

A、某机关人事处

B、某乡政府

C、某市教育局

D、某大学法学院

E、某市卫生局

【参考答案】AD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人成立日期是()之日。

A、公司营业执照签发

B、申请公司设立

C、工商管理机关批准

D、组织机构代码证签发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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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必考至少一道题)

(一)代理的法律特征

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注:代理人有独立进行意思代表的权利,不是使者。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注: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本质区别)

(二)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注:建设工程为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表人)

3、指定代理

(三)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

2、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

3、委托代理的产生: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1)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注: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但除不可归责与该当事人外,应赔偿损失)

3)代理人死亡;(注:被代理人死亡不一定终止)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建筑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1)、(2)、(5)三种情况。

(2)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注:委托代理中不一定终止)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失。

(五)转托代理(复代理)责任

1、经过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

2、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例外: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时,由被代理人承担)

(六)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情形:自始未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2、无权代理责任

(1)追认时:被代理人责任(注: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

(七)表见代理

1、表见代理的构成

(1)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2)本人存在过失;

(3)相对人为善意;

2、法律后果;产生有权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本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八)不当或违法代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试题:

根据《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B、代理人可以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

C、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一切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D、代理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A

下列代理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的是()。

A、招标代理

B、采购代理

C、诉讼代理

D、指定代理

【参考答案】D

下列情形中,构成委托代理终止的是()。

A、代理人辞去委托

B、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

C、被代理人死亡

D、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直接的监护关系消灭

【参考答案】A

某施工设备经销商规定其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务员王某在与施工企业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遵守公司规定,但王某本人按每台50 元补贴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王某行为的法律定性是()。

A、合法行为

B、无权代理

C、不正当竞争

D、滥用代理权

【参考答案】A

关于表见代理的错误说法是()。

A、表见代理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B、表见代理是无效代理

C、表见代理在本质上属于无权代理

D、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参考答案】B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

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B、代理人承担责任

C、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按约定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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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筑工程物权制度(考4分左右)

(一)物权的种类(重要考点)

1、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最基本的权利,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3、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4、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二)土地所有权

1、公有制类型: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2、耕地承包经营期:30年

3、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级和县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批准。

4、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三)建设土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重要考点)

(1)设立范围: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注: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2)设立方式:出让、划拨。(注:转让不是设立方式)

(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4)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赠与或者抵押

注:流转时“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5)续期:宅基地: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办理。

(四)地役权(重要考点)

1、地役权是用益物权,一般为有偿取得

2、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3、地役权的产生不需要登记,但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意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4、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5、地役权与其他用意物权一并转让。

(五)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重要考点)

1、登记生效(例外:国家所有权可不登记)

2、登记和合同效力的关系: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

(六)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1、动产自交付生效

2、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七)物权的保护

1、归属争议:确认权利

2、无权占有: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3、造成损害:赔偿损失

试题:

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留置权

【参考答案】B

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可以采取()方式设立。

A、出租

B、出让

C、划拨

D、抵押

E、转让

【参考答案】BC

建设单位需要使用相邻企业的场地开辟道路就近运输建筑材料。双方订立合同,约定建设

单位向该企业支付用地费用,该企业向建设单位提供场地。在此合同中,建设单位拥有的权利是()。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土地出租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B

当事人之间订立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未办理物权登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

另有约定外()。

A、合同不生效

B、合同无效

C、合同终止

D、不影响合同效力

【参考答案】D

未进行不动产登记而使得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行为不生效,则当事人应由此承担()责任。

A、侵权

B、违约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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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必考至少一道题)

(一)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1、债权的义务人是特定的

2、债权是相对权(主体相对性、内容相对性、责任相对性)

(二)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承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施设倒塌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注:基于合同),有权向其他责任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造成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3)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损害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4)注意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区分:1)没有合同关系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2)造成人身伤害的,肯定是侵权之债;3)没有合同而造成财产损害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

(三)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侵权之债

试题:

甲从乙处购买一批货物,未支付货款,甲把该批货物转卖给丙,同时与丙约定,丙应向乙

支付货款。如果丙未向乙支付货款,则应由()向乙承担责任。

A、甲

B、丙

C、甲和丙连带

D、甲或丙

【参考答案】A

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

A、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

B、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损失

C、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D、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E、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参考答案】ABE

某项目在施工中,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监督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没有按规定操作,致使砖块坠落砸伤施工现场外的行人赵某。对赵某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是()。

A、施工人员

B、项目经理

C、监理工程师

D、施工单位

【参考答案】D

某宾馆发生火灾,邻近的单位主动组织人员灭火,这一行为使宾馆减少了10 万元的损失,而该单位却因此损失1 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宾馆与单位之间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

B、宾馆与单位之间产生了无因管理之债

C、宾馆与单位之间产生合同之债

D、该单位有权要求宾馆支付 5 万元赔偿

【参考答案】B

下列各项发生了不当得利的是()。

A、子女向父母支付的赡养费

B、甲明知无债务而向乙清偿

C、一方因赌博输给对方而支付的钱

D、甲误取乙的饲料喂鸡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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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最多考1道题)

(一)知识产权基本特征:

1、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期限性;

(二)专利权

1、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外观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

3、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三)商标权

1、个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2、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商标不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4、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

5、商标可以转让和许可使用

商标可以与企业或者商誉同时转让,也可以单独转让。

商标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四)著作权

1、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

(1)文字作品(招投标文件);

(2)建筑作品;

(3)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2、著作权主体

(1)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单位,单位承担责任;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重要考点)

(2)职务作品(重要考点)

一般:著作权归作者,个人承担责任;单位有优先使用权;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使用

例外:著作权归单位,作者有署名权(注:与单位作品的区别所在)。如:设计图、施工图、地图、计算机软件

(3)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归受托人享有。(重要考点)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

(2)自然人:终生加死后50年(包括发表权);合同作品:最后一方死亡后50年

(3)法人:首次发表后50年;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4、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1)、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2)、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可以制作备份复制品,但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3)、可以对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5、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2)临时禁令: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但应当提供担保。法院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特殊情况可延长48小时。

6、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2)侵权人的侵权所得;

(3)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

(4)法定赔偿金(专利: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著作权:50万元以下)

试题: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

B、知识产权在所有国家或地域均有效

C、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无时间限制

D、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均相同

【参考答案】A

根据《专利法》,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称为

()

A、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D、设计方案

【参考答案】B

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限为10 年,自()之日起计算。

A、注册商标申请人寄出申请书

B、商标局收到申请书

C、公告发布

D、核准注册

【参考答案】D

建筑作品(工程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属于()的客体。

A、物权

B、著作权

C、财产权

D、专利权

【参考答案】B

甲建设单位委托乙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图纸,但未约定该设计著作权归属。乙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王某被指派负责该工程设计,则该工程设计图纸许可使用权归()享有。

A、甲建设单位

B、乙设计单位

C、注册建筑师王某

D、甲、乙两单位共同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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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设工程担保制度(考5分左右)

(一)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1、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2、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3、保证的担保人只能是第三人;抵押和质押的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留置和定金的担保人只能是债务人。

4、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二)保证

1、保证合同

(1)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与保证人。

(2)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借款合同和商品交易合同)。

2、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先诉抗辩权)。

(2)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资格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4、保证责任

(1)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保证期间的合同变更

1)主债权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主债务转让: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注:债务部分转让的,未转让的部分依然要承担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注:依《担保法解释》,保证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保证期间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

(1)施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

(2)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

(3)工程款支付担保(承担人向发包人提供)

(4)预付款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

(三)抵押权

1、抵押的法律概念

(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2、可以抵押的财产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3、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集体土地使用权;(注:“四荒”土地可以抵押)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

(4)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督的财产

4、抵押权的产生

(1)不动产登记生效:建筑物;林木;建设用地使用权;荒地承包经营权;城市房地产;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2)动产登记对抗(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3)抵押权的产生与抵押合同效力的区分

抵押合同自签字盖章时生效;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产生。

5、抵押的效力

(1)抵押物的转让应经抵押权人同意(教材“通知抵押权人”错误)

(2)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3)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

6、抵押权的实现

(1)可以协议折价或拍卖、变卖

(2)协议不成,可以不经诉讼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7、抵押清偿的顺位

(1)抵押权(注:不是抵押合同,教材错误)登记生效时:依登记先后;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

(2)抵押权登记对抗时: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都未登记时,依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

(四)质权

1、质押与抵押的区别: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2、质押的分类: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一级法规精讲题库(陈印)-

一级建造师精讲题库(法规及相关知识)

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 以下属于社会法部门的是() A.建筑法B.招标投标法C.节约能源法D.安全生产法 2.以下不属于民商法部门的是() A.合同法B.劳动合同法C.物权法D.侵权责任法 1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3. 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 A.省人大常委会 B.省人民政府 C.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市人民政府 4.国务院制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A.法律 B. 行政法规 C. 单行条例 D. 政府规章5.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 )。 A.安全生产法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提示:我国规范性文件的后缀一般有以下规律: **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条例————法规 地方法规(省人大) 部委规章(建设部、发改委等) **规定/办法——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省政府) 6.以下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A.《建筑法》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C.《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D.《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7.以下关于法的效力层级,说法错误的是() A.宪法至上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C.一般法优于特别法D.新法优于旧法 8.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应当( )。 A.由国务院决定 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C.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D.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4.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5.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时,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9.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12.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3.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法律与革命》读书笔记

《法律与革命》的读后感 首次听说有一个叫做伯尔曼的学者花了40年的岁月,著了一本书,书名为《法律与革命》,之后我是久久不能回神,深感震撼,课间我无数次的幻想着此书的作者会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是怎样的执着与追求才会拥有这份胸襟与气魄来花费人生中的半辈子于一本书上?我无数次的设想倘若这本书不被世人接受,倘若作者最后实在是续写不出内容,那么一本没有结局没有未来的书,作者又该如何自处?课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翻阅了这本跨越了一个学者四十年时光的书籍,虽只是阅读了冰山一角,亦是深感折服,这对于自己的原有的认识模式,认识方式,确实是一次重大的理念革命。限于时间关系以及读者自身的阅读水平,我只是粗粗浏览了一小部分,接下来,我将从六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治学之道 治学之道究竟是什么,伯尔曼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阐释。治学需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需要有执着的发现真理,追求真理,需要有耐性毅力守护者自己的学术神殿而不被世俗的种种所阻碍,甚至毁灭。 《法律与革命》一书是作者伯尔曼育40年之心血,精心锻造的一部集法学、哲学、历史学、社会学、宗教学、文化学等的宏篇经典巨著。作者渊博的学识,治学的方法与态度,缜密的思维与逻辑,对于后世而言都是一笔无价之宝。治学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昙花一现还是流芳百世成为永恒?我想作者40年来坚持对于这本书修修改改,直至达到他心中的完满这一选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因为这个选择而阻碍了他可能的千千万万的下个选择,但是作者能够集中于注意与它所研究的领域中的最微妙和最奥秘的现象,给自己亦给世人留下永恒的财富以及精神支撑。

二、公正的站在历史的角度看待问题 伯尔曼花了将近半辈子的时间于西欧的11世纪至13世纪各国的法律体系,清晰地给我们勾勒了一幅西方法律传统起承转合的盛世宏图。即使只是欣赏了其中的一小部分,我的感触也是很深。在我眼中,过往的特别是一些久远的历史是那么的苍白,愚昧与残忍,不知道对于他们的研究出了彰显现代法律的精细与柔和,还有什么意义,至于一些西方的法律,我也没有用心的去关注,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花在了本国的现代法律体系之上。现在想想,思想确实是有点狭隘,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治学态度。国可灭,史不可断,我很欣赏这样的治学气度,以史为鉴,可以知新替。只有公正,客观地站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才能清醒的看到我国法律史的磕磕碰碰,起承转合,才能更好的发现现况,展望未来。 三、法律与革命 法律本身没有强制性,所有社会中的法律都是从他以外的某些东西获得权威性。如果法律所依赖的这种权威性发生了剧烈变化,那么法律的权威性基础的合法性也是不可避免的遭到动摇。记得曾经看过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到革命的目的是以现有的制度所不允许的方式,来改变现有的制度。科学革命它是由于范式的失灵,由于危机的产生,从而使一种范式向另一种范式转变。结合《法律与革命》以及《科学革命的结构》我想法律的革命也可以表述为法律革命的目的是以现有的制度所不允许的方式来改变现有的法律体系,是由于他现在的权威性所赖以存在的某些东西的失灵或者失事,由于危机的存在,从而使一种法律体系向另外一种法律体系转换。 伯尔曼指出法律制度的根本转变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事情,因为法律的基本目的是提供稳定性与连续性。当法律中大规模的变化即革命性实际上是“不自然的”。当这样的事情发生时,必须采取某些措施防止他再次发生。必须牢固确定

陈印2016法规练习题(共285道)

1, 【模拟题, P2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除《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外,属于社会法部门的是()。 A.《侵权责任法》 B.《节约能源法》 C.《安全生产法》 D.《仲裁法》 2,【 2010一级真题】下列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 )。 A.安全生产法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模拟题, P4】设区的市可以对本辖区内()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A.城乡建设与管理 B.非国有财产的征收C.环境保护 D.基层群众自治E.历史文化保护 4,【 2012( 10)二级真题】关于规范性文件效力比较及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 B.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地方政府规章 C.地方性法规在本辖区内的效力高于法律 D.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E.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5,【模拟题, P6 ~7 】根据《立法法》规定,在公布后30日内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E.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6,【模拟题】以下关于施工企业法人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企业自成立时起取得法人资格 B.施工企业法人的行为后果由其法定代表人承担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项目经理承担 D.项目经理的行为后果由施工企业法人承担 7,【模拟题】下列关于项目经理部与企业法人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有()。 A.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关于法律的读书笔记

关于法律的读书笔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登录 | 注册发布 关于法律的读书笔记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使我懂得要时刻用《新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是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因而,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

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关于法律的读书笔记 为了增强教育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我研读了《教育法制基础》。以前模糊不清的一些问题得以明朗,以前不了解的一些法律知识得以理解,受益非浅。 依法治教是合法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然后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据是由国家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以此为依据,不能与之相违背,否则便不合法。 依法治教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学校管理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为实现学校的宗旨提供保障,是做好学校工作的基础。依法治教是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的需要,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益的需要。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系统的具体体现,是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笔记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最少考1分) (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重点中的重点) 1、法的形式(一是考法的形式的制定机关、二是给定一个具体法律判断属于何种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 (6)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 (7)国际条约; 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 2、法的效力层级(主要考效力冲突解决的特殊规则,难点: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规则)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3)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4)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人大和政府相互制约)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试题: 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 A、《公司法》

一建法规陈印精讲讲义整理版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主讲老师:陈印 10陈印-法规 1Z304000(2)建筑工程合同制度2

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类无效施工合同: ①超越资质②挂靠③中标无效④转包、违法分包。但要注意: (1)垫资虽然违反建设部禁止性规定,但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依照合同自由原理,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2014年二级真题】下列建设工程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承包人未取得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订立的合同 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合同 C.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D.分包单位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合同 E.建设单位为逃税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答案】ABE 【模拟题】下列关于无效合同主要类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B.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 违反地方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答案】C 【无效施工合同的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13二级真题】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价款为1亿元。施工成本为0.9亿元,按发包人核算造价为0.95亿元,按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计算为1.1亿元。后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则该企业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最高结算价款为()亿元。 A.1 B.0.9 C.0.95 D.1.1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4篇 为提高教师对《安全教育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就跟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吧!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

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 ___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 ___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2016《建设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2016《建设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2016年各章分值分布 第一章:单选16分,多选12分,合计28分 第二章:单选6分,多选2分,合计8分 第三章:单选8分,多选6分,合计14分 第四章:单选7分,多选8分,合计15分 第五章:单选5分,多选4分,合计9分 第六章:单选10分,多选8分,合计18分 第七章:单选10分,多选10分,合计20分 第八章:单选8分,多选10分,合计18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A被告所在地法院 B.原告所在地法院 C.合同签订地法院 D.工程所在地法院 答案:D P336 2.关于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B.仲裁委员会隶属于行政机关 C.仲裁以公开审理为原则 D.仲裁裁决作出后可以上诉 答案:A P331.357.361 3.甲施工企业与乙公司订立钢材加工合同,后因供电局无故断电,乙公司无法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导致交货延迟,给甲施工企业造成了损失。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B.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C.供电局与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可以要求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答案:B 4.甲施工企业从乙公司购进一批水泥,乙公司为甲施工企业代办托运,在运输过程中,甲施工企业与丙公司订立合同将这批水泥转让给丙公司,水泥在运输过程中因山洪暴发火车出轨受到损失。该案中水泥的损失应由()。 A.甲施工企业承担 B.丙公司承担 C.乙公司承担 D.甲施工企业与丙公司分担 答案:B P173 5.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 A.受案的仲裁委员会决定

已排可直接打印一建法律法规新讲义陈印

【模拟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下列说法不符合规定的是()。A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 3 人 B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企业不少于 2 人 C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企业不少于 2 人 D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 2 人【答案】 A 【 2011 年一级机电实务】某厂新建一条大型汽车生产线建设工程,内容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钢结构工程,各种工艺管道施工,电气工程施工等。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大,技术要求高,各专业交叉施工多。通过招标由 A 公司总承包,合同造价为 15200 万元, A 公司将土建施工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 B 公司承包。 A 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进场后,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两名专职安全管理员, B 公司配备了两名兼职安全管理员。问: ( 1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如何组成?( 2 )项目部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说明理由。 【答案】 ( 1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组成。( 2 )不符合要求。 A 公司项目部只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未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且未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造价超过 1 亿元的,应根据不同专业至少配备 3 人)。 B 公司作为专业分包,应当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 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011-48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的是施工企业的()。A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 B项目负责人 C技术负责人 D专职安全员【答案】A 【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 【模拟题】施工中,分包单位没有按照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B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C分包单位对该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D分包单位负责将该事故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E 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答案】 ACE 2013 - 34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分包单位承担,该约定()。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由于分包单位自愿签署而有效 C仅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有效 D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答案】 D 【拓展】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分包合同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2011 - 22 下列情形中,属于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是()。A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 D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答案】 B 【模拟题】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情况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 A存在的危险因素 B防范措施 C事故应急措施 D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建议 E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答案】 ABC 【 2007 年一级机电实务案例(三)】 某公司在储罐防腐施工中,因油漆工缺员,临时从敷设电缆的外雇工中抽出两

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

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 法律是人类历史的微缩,揭示了人类在法律领域里漫长而艰苦的探索。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喜欢的朋友不要错过啦。 【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一)】今天早上,我读了两篇法制故事,分别是“我也有生存环境权”和“假币碰不得”。 我也有生存环境权,讲了工人们晚上施工的事情,我觉得这些工人要感受小区居民的感受,不夜里工作,尽量白天工作,这样晚上工人们能睡睡个好觉,小区居民也能够好好的睡一觉了。 假币碰不得,讲了一个叫赵可的人发现一张假币后,却想自己留下来当纪念的事,我觉得一般发现了假钱,最好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不要自己留下来,这个故事里面的赵可受到警察非常严厉的批评。我们家也发生过收假币的情况,是姥爷收房租收的钱,然后我们准备存到银行,这时有一张一百元的假币,银行的叔叔阿姨告诉妈妈发现假币应该怎样处理和怎样辨别假币,妈妈就特别小心,再也没有这样的情况了,我也明白了。 我读法制故事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 【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二)】“法制”一个个让人熟悉的字眼。我读了一篇有关“法制教育”的文章,这篇文章使我受到了极大的感悟。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瓜”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句话告诉了我们,如果你小时候没有养成好习惯好、的生活方式,将来就会随意地去赌博、盗窃等不良行为,不仅会让你脸上抹黑,还会破坏,腐蚀你的美好的心灵。 如果你不能痛改前非,那许许多多的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扎根,而且会越来越严重,到时候,等待你的就只会是会让你失去自由的监狱。有的同学,被那些多姿多彩的网络游戏而吸引,导致整天在打游戏。还有的人的好奇去吸毒导致家破人亡。有的人违反交通规则,而出现了悲剧﹍﹍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 【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三)】“法律”是一个让人耳闻能详,却又不能算熟悉的字眼。在我们国家全面推进法治社会的今天,加强民主与法制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 最近,我读了《法治教育一书》,从中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全国刑事立案所占比例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青少年犯罪发案率呈上升趋势,成为犯罪的高发年龄段,也就是我们学生所处的年龄段,这也更加说明了我们学生要加强普法的重要性。且犯罪的危害性越来越大,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智能化等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必须要致力于抓好小学生法制教育,防止学生偏常行为,落

建设工程法规第一章25分

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宪法相关法 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和自治法 行政关系包括 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内部行政。 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 社会法包括 劳动法、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法律规范。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 特别是涉及安全的法律、法规 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土地管理法 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建筑法环境评价法 三大诉讼法和一个非诉讼的程序法: 1、诉讼法:民事、刑事、行政 2、一个非诉讼的程序法:仲裁法 各种法的形式的制定机关 1、法律: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大常委会制定。 2、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地方性法规由省(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和市(省会、经济特区所在地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3、地方规章 由省(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和市(省会、经济特区所在地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各种法的形式的外在表现形式 法律—法 行政法规---条例 地方性法规----地名+条例 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地名+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产生分歧如何处理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大于旧,特别大于一般,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则在国务院裁决;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相互牵制)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一、法人应具备和条件(法人是组织) 1、法人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具备的四个条件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是法人,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可以使用总公司资质,但子公司不能用母公司资质) 法定代表人:依法活法人章程行使职权 法人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总部) 二、法人的分类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行政(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法人是建设工程在的基本主题 2.确立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三、项目经理部: 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2、项目经理是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3.项目经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4.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第三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与第三人打交道 法律特征: 1、代理权限范围内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3、法律后果归被代理人; 4、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即行为要产生法律后果。 二、代理种类 分为:委托代理(建设工程)、指定代理、法定代理(监护人) 三、代理行为的设计和终止 1.代理行为的设立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 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2015年一建法规陈印精讲讲义整理版7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通关 主讲老师:陈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Z30300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第三章建设工程収承包制度(15分)

招标投标法 哪些项目必须招标

【模拟题】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公用亊业项目,其()必须通过招标方式収包。 A.设计、施工 B.重要设备采贩 C.勘察、监理 D.项目咨询 E.一般建筑材料采贩 答案 ABC 【模拟题】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关二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200万元的都必须招标 B.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施工招标 C.只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就不需要进行招标 D.公用亊业项目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 答案 D (备注:范围+规模两条件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A错,未考虑到范围;B错,未考虑到规模)

【模拟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有() A.使用不可替代的与利技术生产的大型収电机组 B.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事级资质施工企业自行建设其45层办公大楼 C 某公路工程总承包特级施工企业在某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中标,自行对该高速公路进行施工 D.某特殊通信设备需要原中标供应商在缺陷责仸期后继续提供售后服务 E.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叐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答案 ACD 【本节小结】 【模拟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经批准可以不招标。 A.采贩人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项目 B.叐到自然地域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项目 C.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D.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 答案 A 【招标基本程序】 【2013事级真题】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①収售招标文件;②编制招标文件; 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④履行招标核准、审批手续;⑤开标、评标;⑥签订合同;⑦収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⑧収出中标通知书。正确排序是() A.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B.③②④⑦①⑤⑧⑥ C.②③①④⑦⑤⑥⑧ D.④③②⑦①⑤⑧⑥ 答案 D

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去年年底,XX市局对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目的是通过考试以考促学,强化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使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都能谙熟业务法律法规,更好的服务监管,履行职责。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伴随工商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两费”停征后,新形势、新变革对我们的监管工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些时候发生的”**砒霜门事件”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严格程序到位、规避执法风险。”将是我们现阶段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再也不能隔靴挠痒,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此次考试,我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觉得收获更大的是我对学习方法的探索,以前,我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而现在却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现在我就自己平时积累的一些学习经验和大家做些探讨,谈谈我的几点心得。 一、按照原文学。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首先要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大体构架,也就是要搞清楚法律法规规范的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宗旨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章节,每个章节又是讲的什么内容等等?这都需要我们通过通读全文来了解,对照每一条文进行原原本本、逐句逐段地学习,了解法条基本内涵。所以,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我们首先是要做的就是粗读

一遍法律原文,通过对法律章节的学习,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规范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加强自己对法律条文的印象。在粗读法律原文的同时,做笔记是一个自我归纳的很好的办法,既可以帮助集中精力思考和总结、归纳问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又可以把学习内容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以后查阅和复习,所以,我们平时要养成勤做笔记的习惯。 二、对照分析学。针对那些修正修订的法律法规,我们对原来的老法大体上已经有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们的重点就不用再重复放在对法律构架、章节、内容等方面的学习研究上,而是可以参照新旧条款或者新的司法释解等对照学习,按照章节一一比较新、旧法律的不同之处,看发生了那些变化,了解新法的修订背景,通过分析比较修改的法律条文,琢磨修正或修改的原因和立法目的,以便加强印象,做到融会贯通,更好地理解掌握新法。 三、结合实际学。相信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光看法律条文或者光看原文,很难记住有关的内容,这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法律条文干干巴巴,而理论知识又很枯燥。但是,如果我们能在学习法律原文的过程中做到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工作办案中去反复记忆,把两者结合起来,就会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办案中,积极参与,人人都做有心人,力争做到人人会办案,人人爱办案,努力把平时学习积累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去,做到活学活用,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身边的老同志、办案能手虚心请

优秀的法律读书笔记参考

优秀的法律读书笔记参考 近一段时间,对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在美国兴起的批判法律研究运动比较感兴趣,所以看了昂格尔的一部很重要的著作《现代社会中的法律》。这本书是吴玉章翻译的,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批判法律研究运动是后现代法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在八十年代盛极一时,并逐渐将影响力波及到全球。我国的信春鹰教授也在八十年代末期将批判法学介绍到国内。总体上而言,批判法学是以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兰克福学派等思想理论为指导,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法律传统进行根本的批判。他们或者从历史的角度分析法律的演变,从而认为法律根本不是什么“公意”,相反只不过是为商界,企业界利益服务的;或者从哲学的深度去分析自由主义法律传统的实质和难以回避的矛盾,从而认为法律的客观性,中立性,确定性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或者用实证的方法去说明法律和政治的不可分离的关系。九十年代以后,批判法学开始陷入低谷。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批判法学总体上也确实没有提出足以摧毁自由主义法律传统的理论学说,这使得批判本身的果效不理想;批判法学批判很多,建树却很少,这使得它的实际果效大受影响;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使得批判法学这种左翼法学面临极大的尴尬和现实困境。然而,批判法学也给我们留下了很多有益的思考和启发,正如自由主义法学大师德沃

金所说“如果能够避免由于普遍怀疑论的野心而犯下的错误,仅采取内在怀疑主义的方式的话,那么批判法学研究是重要的。我们可以从它的批判活动,从它的成功和失误中获得许多教益。” 昂格尔被认为是批判法学的精神领袖。他原籍巴西,1970年来哈佛法学院读书并于同年取得LLM,1976年获得哈佛SJD,1971年法学助理教授;1976年,28岁的昂格尔当上哈佛法学教授,成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法学教授;XX年起为“罗斯柯庞德”法学教授。他的早期著作主要有《知识与政治》,《现代社会中的法律》,《批判法律研究》,后期他对自由主义法律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表示接受自由主义法律传统的基本理念,代表著作有《激情:人论》,《政治学:建构性社会理论》。我所阅读的《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典型的代表了他早期的法律思想。该书分为四章,分别是社会理论的困境,法律与社会形态,法律与现代性,再谈社会理论的困境,本文将沿循该书的体例分章进行粗略的评析。 作者在第一章首先分析了社会理论家探讨问题时常用的逻辑分析和因果解释这种方法的局限性。他认为逻辑必然性和因果解释都以必然性,顺序和客观性来描述相互关系。然而二者存在异点:因果关系意味着事物间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逻辑必然性则无此要求;因果关系一定是具体的特定的事物的相互关系,逻辑必然则一定是形式的,抽象的事物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笔记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学习笔记) 学校:XXX大学 系部:XXX学院 作者:醉 中 求 日期:2014-11-10

读书笔记一:高等学校法律制度 教材内容参阅:P002—P036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对高等学校的组成及基本制度有了一定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等学校的类型: 1、按照举办主体划分: 以举办主体为依据,可以将我国的高等学校划分为公历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 2、按照办学形式划分: 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履行这两类高等教育任务的学校被称为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3、按照办学层次划分 在第二种分类的基础上,我们将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实施学历教育的层次分为本科院校(含学士、硕士和博士教育)和专科院校。 二、作为行政主体的高等学校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很显然,高等学校不属于行政机关, 那么,它是否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呢?《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除具有相应权利外,高等学校还有相应的义务: 9遵纪守法 9贯彻方针 9维护权益 9提供情况 9合理收费 9接受监督 三、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结构简要如下: 1.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民办高等学校的学校理事会、董事会 3.高等学校的校长 4.高等学校的学术委员会 5.高等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

建设法规-第一章练习题答案教学内容

建设法规-第一章练习 题答案

第一章第一节 练习一 1.工程建设管理关系,即国家机关及其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工程建设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活动。√ 2.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法律,仅指(A )。 A.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 与工程建设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 C. 直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 D. 《立法法》调整的各类法的规范性文件 3.建设法规指的是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专指直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 练习二 1.工程建设活动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就是()。 A. 确保工程建设符合有关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指标的要求 B. 确保工程建设按照规定时间竣工验收 C. 确保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 D. 确保工程建设不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社会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法律的基本出发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保障√ 3.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统一的技术要求指的是()。 A. 国家法律 B. 建设法律 C. 国家标准 D. 行业标准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工程建设活动应当依法行事。√ 5.工程建设活动的核心是()。 A. 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B. 工程的功能 C. 工程的规模大小 D. 工程的成本 6.宪法和法律保护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活动,这也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 练习三 1.建设工程法的作用具体表现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五个方面,其中强制作用指的是()。

陈印老师的葵花宝典 法规

目录 建造师管理制度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民法 合同法 担保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劳动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 (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 (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

关于法律的读后感400字3篇

关于法律的读后感400字3篇 篇一: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400字3篇 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400字3篇 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400字1篇通过对比新旧《中小学生守则》可以明确的感受到新版有两大优点:其一是读起来朗朗上口,其二是对中小学生的要求更加具体,使教育工作者和中小学生对每条守则的理解具体到了每一项事件上。 结合现在大多数学校,几乎都可以看到中学生守则,但对中学生守则的内容真正知晓、能够背诵的中学生确实很少,这点证明了我们教育工作者在对中小学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上是有缺失的,应该尽快给学生补上这关键的一课。首先应使学生会背诵相关的内容,然后是在日常的生活在利用相关规则来严格要求自己,最终达到守则能够潜移默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形成学生的生活学习习惯。 现在学校都在不断的完善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因此,在制定相关的评价方案时应该把《中小学生守则》的内容进行细化和拓展,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方案,对学生进行定期的评价和总结合集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400字3篇。上课专心听讲(上课是否有违纪现象,精神是否饱满,发言了几次,讲解效果如何,课堂笔记效果,堂堂清效果等),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

习惯(在每个月内阅读的书目有哪些,阅读体会如何)。 总的来说,《中小学生守则》是中小学生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抓实抓好,坚持不懈,经过九年的义务教育,必然会使每一个学生受益匪浅。 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400字2篇寒雪梅中尽,春风柳上归。在这柳枝吐翠,乍暖还寒的时节,我校迎来了新的学期。2016年2月24日,上午第一节课四年级二班,在教室在收看了开学第一课视频:学习了《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2015年的新版《守则》是2004年发布后,10年来的首次重新修订。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400字3篇 《守则》补充了更接地气的具体行为规范内容,如主动分担家务、自觉礼让排队、不比吃喝穿戴等;增加了新时期学生成长发展中学校、社会和家庭高度关注的内容,如养成阅读习惯、文明绿色上网、低碳环保生活等。 结合《守则》要求,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全班师生观看后,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规则。如:学校礼仪常规,学习行为习惯,待人接物的礼仪、不比吃穿、勤劳节俭的规定等,让孩子逐步养成良好习惯。在《守则》陪伴下健康快乐成长,努力使自已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守则》也将融入师生和家长的生活学习中去。 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400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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