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评比、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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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评比、奖惩制度
(一)员工评比细则及能够常态化执行的保障措施
1、评比目的
公司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和成功,离不开全体员工的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增强企业凝聚力,加强团队合作精神,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引导员工敬业爱岗,激励员工奋发上进,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真正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展现黎明物业先进员工的风采;充分展示黎明物业企业精神和企业形象。
2、评比时间
物业人员的评比分为季度评比和年度评比两类,时间安排如下:类别名称时间安排备注
季度评比第一季度
评比
4月1日至10日
具体的评比
时间由人力资源
部负责安排和通
知
第二季度
评比
7月1日至10日
第三季度
评比
10月1日至10日
第四季度
评比
1月1日至10日
年度评
比
年度评比12月25日至1月5日
3、评比的内容与实施
季度评比的内容与实施
(1)评比的实施
各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进行本部员工的评比,同一员工的评比评分由其直接上级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统计“员工季度评比汇总表”,一式三份,一份给各部门负责人,一份转财部作为浮动工资的依据,一份留存,年终汇总后存档。
(2)评比的内容附表一、表二、表三表一:项目经理百分评比内容表
表二:管理人员百分评比内容表
表三:普通员工百分评比内容表
(3)评比等级划分
依据物业人员季度评比的总得分,将员工分成A、B、C、D、E五个等级,
具体等级划分标准为:
说明:浮动工资上浮或下浮仅仅维持一个季度,新季度评比结束后,按照新的等级划分结果确定浮动工资变化比例。
年度评比的内容与实施
(1)评比的实施
公司年度评比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2)评比的记分标准
年度评比建立在季度评比的基础上,其依据包括四个季度评比得分和人力资源部奖惩记录两部分,人力资源部奖惩记录得分标准为:
奖惩记录名称
奖惩记录加减分标准
奖励
嘉奖
加5分 记功 加10分 记大功 加15分 惩罚
警告
减10分 记过 减15分 记大过
减20分
(3)年度评比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本年度四个季度评比得分之和*80%+人力资源奖惩评分*20%
等级名称 得分范围(分) 奖惩措施 A级 95-100分 浮动工资上浮15% B级 90-95分 浮动工资上浮10% C级 85-90分 浮动工资上浮5% D级 60-85分 浮动工资不变 E级
60以下
浮动工资下浮5%
(4)年度评比等级划分
4、评比结果的应用
(1)财务部依据季度评比结果确定员工浮动工资的数额,运用年度评比结果确定员工年终资金数。
(2)部门经理运用季度评比的结果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并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
(3)人力资源部运用评比的结果调整员工结构,优化人员配置。
5、评比结果申诉
本公司评比申诉一律采用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评比结果申诉表”的形式进行。
评比结果申诉表
编号:日期:
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申诉后,及时与员工沟通,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然后根据事实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诉处理。
(二)员工奖惩办法及能够常态化执行的保障措施
(1)目的
为规范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日常奖惩及对各级员工的考核,坚持“有功必奖,违章必纠,奖罚分明”的原则,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则”,以促进企业发展。
(2)范围
1)适用范围: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职能中心、外埠分公司、各物业管理项目。
2)发布范围: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职能中心总监、外埠分公司总经理、各物业管理项目区域总监。
(3)奖惩形式
1)奖励形式
①奖励的基本形式包括通报表扬、嘉奖。
②对于同一受奖事项中的同一受奖人(或团体),基本奖励形式只能择选其一。
2)处罚形式
①处罚的基本形式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合并处罚。
②行政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依照《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并视情节严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经济处罚包括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工资。
4)合并处罚指同时实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员工行为奖励细则
1)通报表扬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管理者可以向主管上级部门申请对员工进行通报表扬。员工被授予表扬的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条款:
①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取得较好成效,且能够言传身教影响他人的员工。
②敬业爱岗,遵章守纪、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堪为员工楷模者。
③工作中一贯自觉主动积极肯干表现良好,并有具体事实者。
④提出较为有效的工作建议和行动方案,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⑤为客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⑥关心企业和他人,无私奉献爱心的行为。
⑦在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议,使公司或业主单位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⑧长期一贯服务尽责、成绩优异者。
⑨维护企业利益,挽回公司损失或维护企业利益的行为。
⑩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并受到失主赞扬者。
2)嘉奖
员工若有出色表现,将会被给予50—1000元现金嘉奖。由部门、项目上报事迹,提出嘉奖请求及理由,由上一级领导依据事迹并参照《员工奖惩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同意后提出嘉奖额度,再由公司各级领导审批后执行。嘉奖以公司内部通报形式在公司内部发布。被授予通报嘉奖的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条款:
①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或业主单位较大损失者。
②好人好事或部门、个人行为较好地提高了公司美誉度者(如获得地区性或行业性评奖)。一年内连续三次通报表扬者。
③在国家一级报刊、杂志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及时挽救,防止公司或业主单位受到损害。
⑤勇于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
⑥发现他人泄漏或可能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经证实采取及时通报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
⑦对公司各项管理方法、操作流程等有较大改进,使公司得到明显收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