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刑诉系统强化班讲义

2014年刑诉系统强化班讲义
2014年刑诉系统强化班讲义

2014年《刑事诉讼法》系统强化阶段讲义

前言

第一编:绪论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概说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

诉讼职能:控诉、辩护、审判职能

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诉讼主体: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地区、级别管辖);特殊管辖。

回避——适用人员;理由;程序等

总论诉讼制度辩护与代理——辩护人;辩护种类;代理。

证据制度——种类;分类;证明对象、责任、标准。

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其他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赔偿范围;成立条件;审判程序

期间、送达

1、立案程序:材料来源;立案条件;立案程序;立案监督。

2、侦查程序:基本原则;侦查行为(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辨认;通缉;技术

侦查);侦查终结;侦查羁押期限。

3、起诉程序: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4种)。

分论概述: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

1)第一审程序:

a.种类: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b.进程:庭前审查;开庭前准备;审理程序(5环节);

4、审判程序: c.辅助制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法庭秩序;

2)第二审程序:上诉、抗诉主体;理由与途径;审判原则;审理方式;审理结果

3)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权;报请程序;全面审查;复核结果

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申诉与受理;审判程序;

5)、执行程序:执行主体;各种判决的执行;执行变更程序;

6)、特别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公诉案件和解;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考点一】:刑事诉讼法概念

(1).刑事诉讼:是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2).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3).属性

【考点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指刑事诉讼法规范出现过、表现过的地方;

(1)宪法(2)刑事诉讼法典【○1第一次修改○2第二次修改】(3)有关的法律

2

(4)有关的法律解释 (5)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6)有关的国际条约。

【考点三】、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考点四】: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1).犯罪控制模式与正当程序模式 (2).家庭模式 (3).实体真实主义与正当程序主义 ---○

1 ---○

2正当程序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目的重在维护正当程序。 【考点五】:刑事诉讼职能

审判

第二编:总论

第二章: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概念: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

【考点一】: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考点二】: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刑诉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

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1.中国人的翻译权○2.外国人的翻译权】

【考点三】: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1).《刑诉法》第15条: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法定不追究情形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侮诽暴虐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1一审中死亡○2二审中死亡】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刑诉法》第173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刑事责任年龄、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心脏病死亡,请问检察院是撤销案件还是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例题】.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终止审理

C.迳行作出无罪判决

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4).《最高检规则》401和402条规定的审查起诉阶段不同处理方式:

4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考点一】:刑事诉讼法主体

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

军队保卫部门

专门机关监狱

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诉讼主体检察院

法院

被害人

自诉人

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

诉讼参与人

法定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

鉴定人

翻译人员

审判席

书记员

公诉人辩护人

书记员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被害人(自诉人) 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致人

诉讼代理人被告人

【考点二】:“近亲属”

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知识大全(讲稿)健康的生活习惯

健康教育讲座授课提纲 《健康的生活习惯》 授课人: 授课时间: 基本内容 人们生活中不良饮食的饮食习惯,如何有一个好的睡眠,平时没注意的坏的姿势以及一些有益的下意识动作,生活上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及做法,做到保持乐观心态。 拥有一个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人们一直所追求的,生活中的健康养生,是一门高深的学科。但方式因人而异,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方式。 一、不良的饮食习惯 人一旦步人中年,基础代谢率就会以每年平均0.5%的速度下降,而血液中胆固醉的含量则会逐年提高.正因如此,许多人在中年后,出现了血脂偏高、动脉硬化和冠心病发生率增加的趋势.这其中,某些不良的饮食习惯往往是罪魁揭首。生活中,下面这些不良饮食习惯对人体极为有害。 1、多吃少餐。 曾有人对1400位60-64岁的老人的饮食习惯做过调查,发现

每天吃两倾饭的人息心血管疾病者占1/3,每天吃5顿饭者…总热t相等).息病的人则占1/5.还有一份报告中提出,每天吃饭次致在3次或3次以下的人群,其中肥胖的人占57.2%.胆固醉伯离者占51.2%;而每日就,次数在5次或5次以上的人群中,肥胖病息者仅占28.8%,胆固醉偏高者仅占17.9%。专家指出,如果空膜的时间很长,体内必肪积聚的可能性就会提高。 2、挑食的习惯。 挑食一般都会导致营养素吸收不完全。如果蔬菜吃得少,就会使维生素C不足,而维生素C则会降低胆固醉,减轻或防止动脉硬化的作用。若是豆材品吃得少,就不能增加胆固醉在粪便中的排泄。此外,有很多人不喜欢吃大蒜、洋慈,不喜欢闻它们的气味。事实上,大蒜、洋葱对降血脂有很好的效果。 3、嗜好烟酒。 研究证明,许多心血管疾病都与吸烟有关。再者,如果经常过度饮酒,就可能会引起心肌中的脂肪组织增加,心脏功能减弱,心脏变得肥大。尤其是经常喝过量啤酒的人,最容易出现这种心脏变化的症状,“啤酒心”也正是因此命名的。佰精会影响人的脂类代谢,降低机体从血中清除脂类的能力,从而提高动脉粥样硬化及冠心病的发病几串。 4、不按时吃晚餐。 晚饭时间推迟.并且吃一些难以消化的食物,这样会增加胭固醉在动脉璧上的沉积,引发动脉硬化的发生。位有人做过一次实

讲义听谁的

讲义听谁的 先讲自己的经验 刑法:徐光华 民法:段波、张翔(题外话太多) 刑诉:杨雄 民诉:杨秀清 三国法:杨凡(女) 行政:赵鹏(听过还好)、林鸿潮、季宏、徐金桂(讲义较详,系统,当阅读)商经:张海峡 首先报分数95 93 97 118 总分403,确实与我预计的相差颇大,显然是有些题想太复杂,反而拖累了。去年复习了一个月,差了3分,今年复习足了1个半月,显然有所提高。 之前好意写了个帖子,声明过仅个人观点,仍是被一些无脑的人指责一通,我再次强调,我作为法学硕士很想公正地来谈,但一定会带有我个人的主观色彩,唯一一点大家可以放心的是,我身后没有纠结任何利益关系,否则,我已经考过了,何必费时费力又不讨好,只想说出心里话,好让后来人少走弯路,欢迎探讨的人,但吵架的自行绕道。 首先分析下整体形势,出题人与我们考生间有着数十家知名补习机构,这就造成了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出题人想控制通过率,如果大好考,或是题目被押中太多,颜面何在,补习机构,除非确有门路,很难押中题,另一方面又要忽悠考生来报名,所谓的通过率XX 的,都是自己报的,据某包过班出来的人透露,通过率与社会上的也相差无几。所以最惨的是考生,不只要付出大量金钱、精力,如果能得到回报当然还算好,问题在于,被误入歧途。 所以我的建议还是,尽量回归三大本,官方的才是王道,今年题目,诸君可见,确有

不少是按照书上来的,也确有不少老师讲的与三大本不同,难免有异议。至于这些补习机构呢,有何存在意义,固然有,可以帮你串讲知识点,梳理结构,别指望他们能押中题,今年的某些自命不凡的人都信誓旦旦说了必考来着,结果很显然,有兴趣的可以翻出录音来听听。或许他们有个功能是连他们自己都忽略了,就是查找遗漏,根据近几年命题,去翻看还有什么知识点没考再现过,或是有什么新的点将如何出现。 关于新增点与重难点如何挖出并掌握,确实是很大工程,我自己对照着大纲将三大本翻了不下五遍,有兴趣的可以再讨论。特别是经济法和诉讼法基本都是看书的,老师所讲遗漏颇多. 接下来说说老师吧,参差不齐的确实也难选择,我再强调一次,以下我个人看法,把你们喜爱的老师写差了也别跟我急,至少从与司法考试结合上来讲,他们不怎么样。 段波,推荐五,不得不说,此人讲课确实风趣,条理清晰,其实还有好些溢美之词,虽然他所讲的很多难点都未考到,但他至少能以他独到的方法为我们梳理民法的知识,此人有些观点与三大本相违,慎之. 季宏,推荐五,也是讲难点的高手,很透彻,还押中的题,虽然他讲的难点大部分也没考到,但对于行政法的系统强化颇有好处. 李建伟,推荐四,徒有虚名,讲得还行,经常不自觉地笑,笑起来有些傻. 杨FAN,推荐四,她梳理的三国法确实很不错,我后来复习的基石都靠她。 袁登明,推荐四,也是中规中矩. 史越,推荐四,押中了商经的几个点,讲课幽默,就是题外话太多. 郭翔,推荐四,押的题基本不中,讲的时候还信誓旦旦说此题必考,但其实讲得还不错 马明亮,基本同上.

杨雄刑诉——带答案和解析版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相关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我国的简易程序中,被告人必须认罪而且同意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 B、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中,若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可认定被告人有罪 C、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理,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 D、追缴、被告人退赔的情况,需运用证据证明,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E、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F、只有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后,才可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 答案:CD A不需要同意量刑建议B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E应当告知F还可以赔礼道歉 2、以下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犯罪控制的审判模式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 B.实行实体真实主义为主、正当程序主义为辅的诉讼目的 C.实行公诉独占主义,兼采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 D.逐步确立证据裁判原则,全面认可自由心证原则 ~~~~~~~~~~~~~~~~~~~~~~~~~~~~~~~~~~~~~~~~~~~~~~~~~~~~~~~~~~~~~~~~~~~~~~~~~~~~ 答案:ABCD A我国在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朝着控辩审判模式发展 B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并重 C公诉独占主义意味着只能公诉,我国是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后半句正确 D前半句正确,我国无自由心证 3、关于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全面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 B、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应当发回重审。这一规定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和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 C、加强庭审的实质化和实现有效辩护,有助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D、“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做法,体现了审判的亲历性和司法责任制 ~~~~~~~~~~~~~~~~~~~~~~~~~~~~~~~~~~~~~~~~~~~~~~~~~~~~~~~~~~~~~~~~~~~~~~~~~~~~ 答案:BCD A都未全面体现 4、小甲(19岁)故意伤害(重伤)小乙(15岁),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小甲的父亲大甲作为小甲的辩护人参加诉讼,小乙的父亲大乙也参加诉讼,丙系该案的证人。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小甲、小乙、大甲、大乙均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B、小甲、小乙、大甲有权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C、小甲、小乙、大甲、大乙对第一审判决均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D、小甲、小乙、大甲均有权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提出量刑意见 E、小甲、小乙、大甲、大乙、丙均有权对该案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诉 ~~~~~~~~~~~~~~~~~~~~~~~~~~~~~~~~~~~~~~~~~~~~~~~~~~~~~~~~~~~~~~~~~~~~~~~~~~~~ 答案:ACE 小甲(被告)、小乙(未成年被害人)、大甲(被告的近亲属、辩护人)、大乙(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丙(证人) A小甲、大甲不可(记住几种不同情况:公诉、自诉、附民、强制医疗) B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都可申请

中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讲稿

中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讲稿 认识中医—拔罐疗法 拔罐疗法(俗称火罐)是以罐为工具,利用燃烧、挤压等方法排除罐内空气,造成负压,使罐吸附于体表特定拔火罐部位(患处、穴位),产生广泛刺激,形成局部充血或瘀血现象,而达到防病治病,强壮身体为目的的一种治疗方法。拔火罐与针灸一样,也是一种物理疗法,而且拔火罐是物理疗法中最优秀的疗法之一。是一种古老的民间医术,儿童同样适用。还称“拔罐子”。有火罐、气罐等。 拔罐法又名“火罐气”,古称“角法”。古代医家在治疗疮疡脓肿时用它来吸血排脓,后来又扩大应用于肺痨、风湿等内科疾病。建国以后,由于不断改进方法,使拔罐疗法有了新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治疗范围,成为针灸治疗中的一种重要疗法。 一、拔罐疗法的适应范围 拔罐法具有通经活络,吸拔经络中的风寒湿气外出,还具有引出排脓等作用,适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损伤、风湿痛、感冒、咳嗽、腰背痛、月经痛、胃痛、疡初期未溃时,以及局部皮肤麻木或机能减退的等病症。 二、拔罐疗法常见的吸拔方法 ①闪火法:用止血钳夹住95%酒精棉球,在罐内闪火排去空气,迅速将罐罩在应拔部位。 ②投火法:用小纸条点燃后,投入罐内并迅即将罐罩在应拔部位。

③架火法:用一直径2~3cm不易燃烧及传热的块状物上置酒精棉球,点燃后将火罐扣上。 三、拔罐疗法的注意事项 ①根据所拔部位的面积大小选择合适的火罐。 ②拔罐时应选肌肉丰厚的部位,而在肌肉浅薄、骨骼突出、皮肉松弛、毛发较多的部位不易吸拔,罐易脱落。 ③体位要适当,拔罐过程中不要移动体位,以免火罐脱落。 ④皮肤过敏、溃疡、水肿及大血管处不宜拔罐。孕妇腹部、腰骶部须慎用。 ⑤拔罐时注意棉球沾乙醇不可过多,亦勿在罐口停留,以免罐口烧烫灼伤皮肤。 ⑥拔罐一般可出现局部红晕或紫绀色,一般不须处理,会自行消退。若留罐时间过长,皮肤会出现水泡,小者当敷以消毒纱布,防止擦破;大的须用消毒针将水放出并包敷,防止感染。 ⑦起罐手法要轻缓,以一手抵住罐边皮肤,按压一下,使气漏入,罐即脱下,不可硬拉或旋动。 ⑧应用针罐时,应防止肌肉收缩,发生弯针,并避免撞压针入深处,损伤脏器及血管。故胸背部腧穴均宜慎用针罐。 ⑨使用多罐时,火罐的排列顺序不宜太近,以免皮肤被牵拉产生疼痛。⑩应用刺络拔罐时,出血量须适当,一般5~7ml。

2020中小学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讲稿

2020中小学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讲稿 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讲稿:延期开学老师要处理好的七大关系疫情防控既是一次大战,也是一次大考。对于正处于延期开学的教育人来说,怎样“备考、应考、交出满意的答卷”?这七大关系需要处理好~ 学习内容在学习内容上,处理好文化课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有人形象地把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比作厨师和食客的关系。某种意义上说,教师就是为学生提供知识和精神食粮的,要讲究科学配比、膳食均衡。 何以为之?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倘若想当然地调整、增减科目和课时,一味地追求文化课学习,忽视艺术、体育、科技、品德、劳动、卫生等学科的学习,就会因为内容单调乏味导致学生厌学。 教学管理在教学管理上,处理好集体教研统一要求与体现学科、学段等差异的关系。延期开学启动以来,各级教育教研部门和各类线上平台,适时推出了海量教育资源,极大丰富了学习内容。各学校也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启动校本教研和集体备课制度。 但是,教育之所以是“农业”,就在于教育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顺势而为;教育之所以是艺术,就在于教育需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体现灵活性和差异性。因此,我们在强调顶层设计和统一步调的前提下,还要充分考虑学科和学段的差异性,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学习方式在学习方式上,处理好线上教师讲授与线下亲子协作、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线上教学不受时间、地点、空间的限制,具有跨时空的优越性。

但是,任何学习都需要经历认知迁移、自我建构的过程,要给学生留出消化的时间。居家学习期间,孩子年龄越小,家长参与度越高,可以充当助教和学伴的角色。同时,长时间在线学习还可能对视力造成损伤。 因此,教师的线上教学不能满堂灌,要适度留白,留出师生互动、亲子交流、学生自主练习的时间,让学习更有效。 学习平台在学习平台上,处理好钉钉、微信、QQ等多平台混合式运用的关系。当前,学习平台和手机APP令人眼花缭乱。要提醒的是,尺有所长、寸有所短。 比如,微信和QQ属于社交软件,双人或多人聊天非常便捷,钉钉属于办公软件,视频会议功能强大,彼此各具特色,可以在不同的教学情境中灵活运用。因此,没有哪一款软件是十全十美的,我们应当结合具体场景选择合适的学习平台,还可以综合运用两款或多款软件,构建混合式学习平台。 学习要求在学习要求上,处理好面向全体与个体的关系,尤其要关注存在学习困难、家庭困难等情况的学生。学生的家庭状况千差万别,居家学习的环境也不尽相同。 教学中,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自身和学生家庭的差异,在面向全体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实施分层、分类教学,让每个学生都能学有所得。 同时,一些学生因为家长复工、忙于工作,在规定时间因为没有手机或电脑等终端设备的原因,需要错时学习或另行补课。因此,教师布置的学习内容最好能够回放或不受时空限制,具备错时学习、随机学习的条件。 学习领域学习领域上,处理好书本学习与生活化学习的关系。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延期开学关上了学校生活的一扇门,却打开了家庭生活的一扇窗。

刑诉法128表补充讲义杨雄.pdf

刑事诉讼法128表 补充讲义 (2015年司考纲刑诉新增考点和重点法条解读) 杨雄 (新浪微博@刑诉杨雄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b1679416.html,/yangxiongbnu) 一、网络犯罪案件的交叉管辖,补充在“交叉管辖(表-27)”最后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网络犯罪案件,发现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应当通交叉管辖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关于办理网络犯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被告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罪案件适用刑事诉案侦查的,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经审查,认讼程序若干问题的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意见》第7条)经检察院通知,有关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对 犯罪嫌疑人所犯其他犯罪并案侦查。 二、有效辩护原则,补充在“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表-36)”之中 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辩护应当对保 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 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有效辩护原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 内容: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有效辩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护原则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 个刑事诉讼过程。(委托辩护中的体现) ③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 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 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自行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中的体现)三、网络犯罪案件中询(讯)问程序,增加到“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被害人)(表-74)”之中 1、网络犯罪案件,询(讯)问异地证人、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网络犯罪关联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案件中询方式进行询(讯)问并制作笔录。 (讯)问程 2、远程询(讯)问的,应当对询(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序随案移送。(《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 意见》第 12 条) 四、死刑复核中最高法院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律师阅卷、裁判文书的送达,增加到“死刑复核程序(表-114)”之中 死刑复核1、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律师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中最高法立案信息。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当立即答院听取辩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答复,答复内容为 护律师的案件是否立案及承办案件的审判庭。

安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讲话稿

安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讲话 稿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安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能够再一次来这里与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如今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能够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过大家是否有能分辨得清楚呢而且往往这种不健康的东西更具有诱惑力,大家是否有毅力能够克服这些不健康的东西呢大家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部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耍弄清楚的问题。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理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中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己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理应负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理应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

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己具有事实上的识别水平,但因为年龄小,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理应受他们刑事贡任水平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部负刑事责任,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末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实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同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因为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冉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己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

小学教学教研专题讲座讲稿

小学教学教研专题讲座讲稿:如何做到“教师少教,学生多学” 一、把“学生可以多学”的应有权利还给学生 1、把课本研读权还给学生 学生在课堂上基本的学习方式是什么?我们认为应当是研读课本。当我们的教学往往用教师讲读取代学生对课本的研读,这是“教师多教学生少学”的表现之一。要颠倒这“一多一少”,就必须把课本研读全还给学生,变教师讲读为主为引导学生研读为主。 具体的做法应该是内容而定,从结果上看,最好能做到三个“让”字:其一,一册书学完,能让学生通读一遍,并把重点反复研习几遍;其二,一册书用完,能让学生在书上有大量的圈点和批注;其三,一学期结束,能让学生将课本摸旧,一眼看去就能认出是自己用熟过的书。 2、把自主学习的时间权还给学生 学生“多学”的主要方式应该是教师指导下的“自学”和“训练”。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有“三重意识”:其一,“学为主”意识;其二,“学而会”意识;其三,“学在先”意识。只有教师具有这“三重意识”,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权才能得到保障。 3、把学习活动的空间权还给学生 学习是什么? 答案是多元的,但从状态上讲,学习是学生生命的“知、情、意”统一的求知活动。 而我们的教师总是喜欢用自己的苦口婆心的酣畅淋漓生命活动

代替学生自我奋斗的生动活泼的生命活动,以“自我感觉”满意来取代学生的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实际上是对学生学习活动空间权的剥夺。 把学习活动的空间权还给学生,我们认为应当做到“四统一”:在活动空间上,做到自动与互动和谐统一;在内容空间上,做到“入书”与“出书”和谐统一;在范围空间上,做到“入(课)室”与“出(课)室”和谐统一;在教学的维度上,做到知识技能、方法过程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的和谐统一。 4、把问的权利还给学生 与“多学”相伴的是“多问”,在操作上,要设定“三个一”的评价标准:一是没有学生发问的课算不上好课;二是“答必正确”的课不是真正的好课;三是把学生教得“提不出问题”的课也不能算是好课。 5、把学习的体验权还给学生 学生“多学”的一个重要方式是体验学习,传统教学全部问题的肯綮都在于体验的失败。 要解决好这一问题,我们认为要确立“三个尊重”意识:其一,尊重学生的各种体验权利,创造条件让学生动眼、动脑、动口、动手。 其二,尊重学生的体验学习方式,让学生适当走点弯路,允许学生犯点错误,鼓励学生带着问题去实践。 其三,尊重学生知识和能力获得的规律,千万不要将现成的果子摘下来还要削掉皮切成块甚至做成果汁然后再喂到学生嘴里,千万不

2019年瑞达法考内部高清视频和讲

18年法考告一段落了,身边有好几个小伙伴通过了18年法考,问了他们的经验心得,都说是购买了中华考资网的课程,非常不错,特别是众合学校和瑞达和指南针这三个学校,这三个学校师资强大稳定,18年客观题和主观题押题非常好! 师资方面,众合的民法李建伟、民诉杨洋、刑诉陈龙、商经法曹新川、理论法陈璐琼、行政法李年清等,瑞达的刑法刘凤科、民法钟秀勇、行政法徐金桂、刑诉杨雄、商经法李晗等,指南针刑法柏浪涛、刑诉左宁、民诉戴鹏、行政法李佳等,都是非常不错的,备考19年课程的学员紧跟着这三个学校来学习,效果肯定会非常好。 内部课程是各个机构的付费课程,不同于市面上的免费课程,内部课程质量高,内容精炼,节省大量时间。由于各个机构改变营销模式,课程免费,以卖书为主,导致免费课程配套的讲义内容很多,少则三、四百页,多则六百多页。而内部课程是删减无用的内容,精炼、直接,节省大量时间,并由名师亲自制作讲义内容,授课质量高。 为了更好的备战2019年法考考试,小编也来了解一下中华考资网的课程。 他们专业提供法考众合内部、万国、瑞达(内部)、指南针(内部)、华旭、厚大等名校全程原版高清视频,配套的电子版讲义也是高清的,以及8余校全程音频和考前内部冲刺包过班培训课程辅导资料。专业提供法考众合、万国、瑞达(内部)、指南针(内部)、华旭、厚大等名校全程原版高清视频,以及8余校全程音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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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教研专题讲座讲稿

小学数学教研专题讲座讲稿: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应用电教媒体的方法在小学数学教学过程中恰当地运用电教手段可使学生快速、高效地获取知识,发展思维、 形成能力。但有不少电教课效果欠佳,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抓住电教媒体在教学过 程中的作用点。下面结合教学实践谈谈应从哪些方面来确定其最佳作用点: 一、在新旧知识连接点上 在领会新旧知识的连接点上凭借电教手段助一臂之力,能使学生的思维在“旧知识固定 点——新旧知识连接点——新知识生长点”上有序展开,促进良好认知结构的形成,从而 轻松地获取新知识。 如教学“分数的意义”时,我设计了两组画面。第一组认识一个数或一个计量单位的几 分之一、几分之几,再通过学具配以折折、摆摆、画画等实际操作,感知单位"1",认识几 分之一、几分之几以及何为“平均分”。 第二组认识由一些物体组成的整体的几分之一、几分之几。如六个苹果组成的整体、八 面小旗组成的整体……通过幻灯在银幕上依次显示。于此同时教师边引导边板书,学生边 观察边思考边回答教师在讲解“分数的意义”过程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 通过直观演示,学生对单位"1"、平均分、几分之一、几分之几等分数概念诸多要素有 了全面的感知,即而抽象概括,一个东西(一个苹果、蛋糕)、一个计量单位、一个整体(如

一堆苹果、一些小旗、一片森林、一群羊、一队小朋友……)都可看作单位"1"(同时银幕 不断显示这些画面,加深对单位"1"的具体理解——单位"1"小可小到比细胞还小,大可大 到整个宇宙)。由平均分成2份、3份……最后抽象为平均分成若干份……然后将抽象出来 的各个本质属性综合起来就很自然地概括出“分数的意义”。 二、在教学重点处 如教学“相遇应用题”时,其要点是:①掌握此类应用题的结构特征;②在能正确分析 此类应用题数量关系的基础上正确解答此类应用题。如教学时,在两张胶纸上各画一汽车, 通过抽拉直观演示,显现两车相遇的全过程。如这样分解就会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a时 间:同时;b地点:两地;c方向:相对;d结果:相遇。待学生掌握了这些特征后,进一 步通过投影片抽、拉的演示,弄清速度和、相遇时间、相距距离等概念的含义。即速度和 ——单位时间里两车共行的路程;相遇时间——从两车同时出发到同时相遇所经过的时间; 相距距离——相遇的这段时间里两车共行的路程。教者通过投影的直观演示,突出了相向 而行的两车各从起点出发开始直到两车相遇难点。突破了难点后,学生对相遇应用题特征 既有感性认识又有理性认识,因而解答起来就会得心应手。 三、在教学关键处 在教学关键处,借助电教手段,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如教学“异分母分数加减法”的关键是要求学生弄清楚分母不同为什么不能

厚大图书勘误合集word版

厚大图书勘误合集 《宋光明讲理论》 第181页下半部分,“光明点睛”“2、撤职案的提案权主体是一府两院主任会议,以及1/10以上常委。(天星司考)”将“1/10”改为“1/5”。《宋光明理论题库》第100页,138题的答案应当是:AB。理论法学新增讲义立法法部分有勘误,具体见附图红色字体部分。 《殷敏三国题库》 (1)第181题,答案为BDE;(2)第255题,答案为BCD。 《李晗解商经》 票据法 1.P65 2010/3/29正确答案为BC 选项C正确。丁向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是票据担保,只是承担民法上的担保责任,按照民法担保责任承担的规则,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 由于本题目出题存在瑕疵,作为单项选择题目,只能选择最正确的一项B,(天星司考)考生只需掌握知识点即可。 2.P66 2010/3/76

本题题干存在瑕疵,本题若为转账支票,甲提示银行付款后就应当支付,不应在3个月后在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题干与实务中不符,考生不必纠结本题设置为支票,只需对知识点掌握即可。 海商法 P82 2012/3/76正确答案为CD 选项A错误。《海商法》第22条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第23条规定:“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五)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第(四)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A选项错误,(天星司考)因为,一般情况下,按照顺序受偿,海难救助费用在人身伤亡赔偿请求之后受偿。只有海难救助后于人身伤亡赔偿发生的,那么先赔偿海难救助费用。 劳动合同法 P120 2012/1/96正确答案为ACD

演讲知识讲座3——演讲的分类_1

演讲知识讲座3——演讲的分类 演讲一般从其功能、形式、内容三个角度进行分类。 第一、从功能上划分,可分为五种。 1、“使人知”演讲。这是一种以传达信息、阐明事理为主要功能的演讲。它的目的在于使人知道、明白。如美学家朱光潜的演讲《谈作文》,讲了作文前的准备、文章体裁、构思、选材等,使听众明白了作文的基本知识。它的特点是知识性强,语言准确。 2、“使人信”演讲。这种演讲的主要目的是使人信赖、相信。它从“使人知”演讲发展而来。如恽代英的演讲《怎样才是好人》,不仅告知人们哪些人不是好人,也提出了三条衡量好人的标准,通过一系列的道理论述,改变了人们以往的旧观念。它的特点是观点独到、正确,论据翔实、确凿,论证合理、严密。 3、“使人激”演讲。这种演讲意在使听众激动起来,在思想感情上与你产生共鸣,从而欢呼、雀跃。如美国黑人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的《在林肯纪念堂前的演说》,用他的几个“梦想”激发广大的黑人听众的自尊感、自强感,激励他们为“生而平等”而奋斗。

4、“使人动”演讲。这比“使人激”演讲进了一步,它可使听众产生一种欲与演讲者一起行动的想法。法国前总统戴高乐在二战期间的英国伦敦作的演讲《告法国人民书》,号召法国人民行动起来,投身反法西斯的行列。它的特点是鼓动性强,多以号召、呼吁式的语言结尾。 5、“使人乐”演讲。这是一种以活跃气氛、调节情绪,使人快乐为主要功能的演讲,多以幽默、笑话或调侃为材料,一般常出现在喜庆的场合。这种演讲的事例很多,人们大都能听到。它的特点是材料幽默,语言诙谐。 第二、从表达形式上划分,可分为五种类型。 1、命题演讲,即由别人拟定题目或演讲范围,并经过准备后所做的演讲。它包含两种形式:全命题演讲和半命题演讲。全命题演讲的题目一般是由演讲组织部门来确定的。某单位搞“让雷锋精神在岗位上闪光”主题演讲,为了让演讲员各有侧重,分别拟了《把爱送到每个顾客的心坎上》、《练好本领,为民服务》、《从一点一滴做起》三个题目,给了三个演讲者,要求以此组织材料,准备演讲。半命题演讲指演讲者根据演讲活动组织单位限定的范围,自己拟定题目进行的演讲。1986年,中央电视台和《演讲与口才》杂志社联合举办的“十城市青少年演讲邀请赛”命题演讲即是以“四有教育”为范围,具体题目自拟。命题演讲的特点是:主题鲜

司考低分掠过经验

买买买先买书~~盗版买买就好~~ 1、三大本:字典废柴 2、三校名师讲义一套:我买的是2010年版的,一般 3、2004-2010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真题必入 4、指南针或一本通 ---法条:必入。后期专攻法条真题,王道 5、张能宝 & 白皮书:错多忽略。 6、学法网司考题库:做到手软,有错题记录 7、众合讲座:老牌、入门必备(尤其李建伟《民法60讲》),不过有越来越厚的趋势,后期可淘汰 8、考试当年要买一本和三大本一个系列的“新增法条与考点”,好像是叫这个, 新法必出题啊每年的分值在2-30分左右。 这个当时没买不过大家墙裂推荐的东西----------指南针攻略“《刑法攻略》是最大的亮点今年多次卖脱货秉持新理论刑法由此本书在手基本不用愁除非你没看。《民法攻略》是命题人温老师的弟子周珺写的和其他民法书编排迥异看后没感觉后期做题回头看才看出此书价值属于入手很难的民法书。行政法是王旭作和民法攻略差不多的感觉。《刑诉攻略》为杨雄作内容基本覆盖所有知识点就是书太厚一本书抵上众合两大诉讼法合辑的高度不过挺不错。《民诉攻略》杨秀清的教案。其他的不需要看看名师讲义够了看多了讲座浪费时间。但是如果是以讲座为主要资料的那么要将讲座看个五遍以上。”

讲义音频我喜欢挑好玩的听~倍速听不二价~ 有几个网站的音频、讲义资料都是很全的:学法网、法法网、考试吧(司法考试专区),鲤鱼网(司法考试专区) 一般都会分成基础xx班、重点学科班、系统强化班、冲刺班之类根据阶段听~ 我基础班听得很少因为妹的没时间!!不过如果有空从头听也不错啊比自己看书有头绪~~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推荐-陈璐琼的表格讲义、淳于闻的法制史讲义 理论法学没什么听头,当时听了宪法组织法立法法那类因为自己看太乱了。 据说“陈老师是有微博的,资料在微盘里都可以下载,非常方便。” 三国法:推荐-杨帆(女)的音频和讲义,三国第一人,不太有趣,但随便一句话都是考点。三国法其他书什么的就不要看了,没什么必要。建议靠后一点点开始复习,考点集中。刑法:推荐-柏浪涛的书、韩友谊%刘凤科的音频 柏浪涛的《刑法攻略》 韩友谊,老牌不解释。 刘凤科激进派,一口四川口音,老喜欢举一些“斧头帮”,“菜刀会”的例子,但理论功底强大据说押题也很牛。 刑诉:推荐-汪海燕的音频和讲义、杨雄的讲义

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2012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刑法 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11年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有四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彻底的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方鹏——陈兴良弟子 1、命题人周光权、张明楷弟子。 2、刘凤科,不推荐,第一,观点过于激进,彻底新理论代表。第二,11年讲义雷同柏浪涛《刑法攻略》,第三,授课,做题方式,讲授方式上经常讲案例,并要求学生用案例去套考题,容易混乱,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3、韩友谊,不推荐,新理论内部也有争议,但是现在只会考新理论内部达成共识的知识。也即温和新理论。而韩友谊,很多时候在讲一些不考的知识点,比如结果无价值论或者行为无价值论,并且09年

刑法案例题惨败,猜中案情,解析全错,同时,非常爱举例,而且举例通常举一些很多已经考过的真题,不符合刑法当下的考察趋势,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2012刑法攻略-讲义卷》或者《刑法要义》(此书适合各种忙的同学,内容简练,同样是柏浪涛编写。)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2012刑法攻略-真题卷》,此书收录02-11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附注:司法考试06年开始,开始考察温和新理论,06年以前属于拼题,体系乱,理论争议大,此次《刑法攻略-真题卷》的面世,价值极高。 5、《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刑法部分真题。 6、柏浪涛谈2012年刑法备考方略: https://www.360docs.net/doc/db1679416.html,/v/b/68540454-2083485021.html 7、看到这里,停!,先把上面这个视频看了,再继续看下面。 8、争议知识点的考察: 这几天经常遇到有考友问某个问到底以什么观点为准? 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这是肯定的 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 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 怎么考察? 1、考察新理论达成共识的知识点 2、使用考研型题目,问:现在学界对某一个问题有几种观点? 例子: 1、11年卷二单选考察正当防卫。 2、11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死者占有问题。 3、10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事前故意问题。

校长专题讲座讲稿

校长专题讲座:教学活动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一、教学活动设计的六个原则: 1、整体性原则 是指在设计教学时要全面考虑教学的任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学习方式方法等方面因素。使多种因素能够协调一致,相互适应,向着共同的目标形成合力。 2、主体性原则 主体性是现代教学的本质特征,其表现为三个不同层次,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要求教师在设计教学时要实现指导思想的转变,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体,一切教学内容和活动设计都要为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充分发展服务。从教学内容的选择要关注学生生活的世界,构建课本与现实世界的桥梁,到关注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过程,以及学生在学习中情感、价值观的体验等等。教师要自觉实现角色转变,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引导者、组织者。教学策略实现由重知识传授向重过程体验、重学生发展转变,由重教向重学转变,由重结论向重过程转变。 3、发展性原则 “一切为了学生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根本理念。学生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包括知识、技能、情感、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以及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教学是认知、情感交流的过程,更是学生整体生命成长、发展的过程。因此,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来设计教学,注重在教学中启发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地学习,注重挖掘教学内容中知识

地、情感的、价值观的因素,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与教师共研讨、共探索、共提高,同发展。 4、过程性原则 现代教学区别于传统教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过程重于结论”。传统教学的误区就在于重传授结论,轻过程探究,这一条残杀儿童创造性的所谓捷径,从源头上剥取了知识和智力的内在联系,排斥学生的思考和个性,把教学过程庸俗化为机械的听讲和记忆。这是对学生智慧的扼杀和摧残。重过程在于让学生“会学”,重在让学生亲自体验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掌握学习的方法,主动探究知识。学生明白“为什么是这样”、“这是怎样来的”。同时体验到学习成功的乐趣,增强了学习的直接动机,对学生的意志品质也是一场考验和锻炼。 5、开放性原则 新课程理论主张课程是开放的。因此教学实施的基本途径也应该是开放的。课程的开放性是指课程内容的开放性、课程目标的开放性、课程实施的开放性。教师在设计教学活动时要考虑师生互动、多感官参与、灵活多变的学习方式,立体教学信息传递以及多种教学组织形式。要营造一个宽松、和谐师生身心愉悦的气氛,使学生的心态和思想不受拘束,保持自由与开放,让学生展开想像与思考的翅膀,去学习、研究实现自身生命的价值。教师还要加强对学生开放思维的训练,培养学生敢于质疑,勇于探索,不迷信权威的意识。 6、情境,体验教学原则 教师要善于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激发和改善学生学习的心态与

专题讲座稿

专题讲座 有效课堂与教学设计 各位老师:大家下午好! 我受学校教研室委托,今天和各位坐在这里一起来学习新课程的教学理论;了解新时期的教学理念;一起探究当前课堂教学中的新途径。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和分享的专题是——有效课堂与教学设计。 一、什么是有效课堂? A、实现了预设目标的课就是有效的课。 B、形式和内容是学生感兴趣的,学生愿意学的课是有效的课。 C、有内容学的课是有效的课。 D、有意义的。 实现有效课堂的前提要求: 1、教师激情饱满、自如自信。 2、用教语言的方式教英语。 3、尊重和承认学生的不成熟和差异,有耐心有能力欣赏学生从不会到会的渐变过程。 4、在学生面前展示你的智慧和靓丽、展示你的热情和善意、展示你对他们的爱。 5、尊重“量变到质变的规律”、尊重教育效果的后滞性和潜在性。(正确认识一节课的目标) 二、教学设计的意义 教学设计是为了实现一定的教学目标,依据教学内容、学生特点

和环境条件,运用教与学的原理,为学生策划学习资源和学习活动的过程。 教学设计是在教育理论指导下,为了促进学生学习和发展而设计的解决教与学问题的一套系统化程序。 三、有效课堂教学设计的意义 有效课堂教学设计则是要比较理性、系统地阐述自己的教学设想与主张,要回应教案中“我为什么要这样设计”,这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一种有效实践,是实现教师专业化成长的重要途径。 教学设计的原则: 1、教学设计是以“学”为前提和依据的。 2、让学生始终在“做”中学习知识。 3、把学习目标分解成若干个子目标,就象任务一样在不同的学习阶段让学生去完成。 4、用对学生来说有意义的情节展开整个学习活动。 教学设计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时间设计合理和谐、步步衔接、水道渠成。 2、教学设计要关注:学生的情绪;意义的展开和发展;知识的学习和把握; 3、知识内涵在情节中、意义中隐藏的越深,课堂教学就越有效,学生就越爱学,学得也就越好。 四、有效课堂教学设计的主要内容 1、教学背景分析:教材分析;学情分析

《观德王杨雄传》阅读练习

《观德王杨雄传》阅读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各题。 观德王雄,初名惠,高祖族子也。父绍,仕周,历八州刺史、傥城县公,赐姓叱吕引氏。雄美姿仪,有器度,雍容闲雅,进止可观。周武帝时,为太子司旅下大夫。帝幸云阳宫,卫王直作乱,以其徒袭肃章门,雄逆拒破之,乃进位上仪同,封武阳县公,邑千户。累迁右司卫上大夫。大象中,进爵邗国公,邑五千户。高祖为丞相,雍州牧毕王贤谋作难,雄时为别驾,知其谋,以告高祖。贤伏诛,以功授柱国、雍州牧,仍领相府虞候。周宣帝葬,备诸王有变,令雄率六千骑送至陵所。进位上柱国。 高祖受禅,除左卫将军,兼宗正卿。俄迁右卫大将军,参预朝政。进封广平王,食邑五千户,以邗公别封一子。雄请封弟士贵,朝廷许之。或奏高颎朋党者,上诘雄于朝。雄对曰:“臣忝卫宫闱,朝夕左右,若有朋附,岂容不知!至尊钦明睿哲万机亲览颎用心平允奉法而行此乃爱憎之理惟陛下察之。”高祖深然其言,察实。雄时贵宠,冠绝一时,与高颎、虞庆则、苏威称为“四贵”。 雄宽容下士,朝野倾瞩。高祖恶其得众,阴忌之,不欲其典兵马。乃下册书,拜雄为司空,外示优崇,实夺其权也。雄无职务,乃闭门不通宾客。寻改封清漳王。仁寿初,高祖曰:“清漳之名,未允声望。”命职方进地图,上指安德郡以示群臣曰:“此号足为名德相称。”于是改封安德王。次泸河镇,遘疾而薨,时年七十一。帝为之废朝,鸿胪监护丧事。有司考行,请谥曰懿。 片段选自《隋书?观德王雄传》(有改动)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至尊钦明/睿哲万机亲览/颎用心平允奉法而行此/乃爱憎之/理惟陛下察之。 B.至尊钦明睿哲/万机亲览/颎用心/平允奉法/而行此乃/爱憎之理/惟陛下察之。 C.至尊钦明睿哲/万机亲览/颎用心平允/奉法而行/此乃爱憎之理/惟陛下察之。 D.至尊钦明睿哲/万机亲览/颎用心平允/奉法而行此/乃爱憎之/理惟陛下察之。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刺史,原为巡查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行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刺史、苏州刺史。 B.迁,在古代指降低官职,指贬谪、放逐,如“迁客骚人”“迁谪”。 C.丞相,通常指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 D.谥号,指古代诸侯、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对死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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