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土场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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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土场有关规定

第四章排土

第六百三十一条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落、滑坡、塌方等威胁采场、工业广场、居民区、铁路、公路、农田和水域的安全。

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地质测绘和工程、水文地质勘探,以确定排土参数。

第六百三十二条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泥、防洪和排水设施。当排土场围有出水点时,必须在排土之前用盲沟等方法将水疏出。排土场应保持平整,不应有积水。

高台阶、多台阶排土场应在最下层排弃中硬以上岩石,必要时应清理基底。

第六百三十三条铁路排土线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基面必须向场地侧按段高形成反坡。

(二)排土线必须设置移动停车位置标志和停车标志。

第六百三十四条列车在排土线上运行和卸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列车进入排土线后,由排土人员指挥列车运行。机械排土线的列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人工排土线不得超过15km/h;接近路端时,不得超过5km/h。

(二)严禁运行中卸土。

(三)新移设线路后,首次列车严禁牵引进入。

(四)翻车时必须2人操作,操作人员应位于车箱侧。

(五)清扫自翻车应采用机械化作业,人工清扫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六)卸车完毕,必须在排土人员发出出车信号后,列车方可驶出排土线。

第六百三十五条推土犁排土时,推土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接近路端时,速度不得超过5km/h。

第六百三十六条单斗挖掘机排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受土坑的坡面角不得大于70°,严禁超挖。

(二)挖掘机至站立台阶坡顶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台阶高度10m以下为6m;

2.台阶高度11~15m为8m;

3.台阶高度16~20m为11m;

4.台阶高度超过20m时应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百三十七条排土机排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排土机必须在稳定的平盘上作业,外侧履带与台阶坡顶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工作场地和行走道路的坡度必须符合排土机的技术要求。

(三)排土机长距离走行时,受料臂、排料臂应与走行方向成一直线,并将其吊起、固定;配重小车在前靠近回转中心一端,到位后用销子固定;严禁上坡转弯。

第六百三十八条排土场卸载区应有通信设施或联络信号,夜间应有照明。

第六百三十九条汽车运输排土场及排弃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排土场卸载区,应有连续的安全墙,其高度不得低于轮胎直径的2/5,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二)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

(三)应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卸土时,汽车应垂直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墙。

(五)推土时,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第六百四十条当出现滑坡征兆或其他危险时,必须停止排土作业,制定安全措施。

排土场对环境的污染

排土场作为露天矿存放废石的场所,是露天矿组织生产所不可缺少的一项永久性工程建筑,露天矿排土形式有排和外排,排是在采空区建立排土场,与外排相比有占地面积少、运距短、有利于经济和环境保护等优点,但排土场和采场同于一坑,距离近,因此一旦排土场出现问题就会影响生产。

它对环境的破坏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排土场滑坡:因松散固体大规模错动、滑移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性危害;二,排土场泥石流:液固相流体流动对环境形成的破坏性危害;三,排土场环境污染:气体或液体携带有害粉尘或泥沙对环境造成污染性危害。

(1)排土场滑坡机理及原因排土场滑坡是排土场灾害中最为普遍、发生频率最高的一种,按其产生机理又分为排土场与基底接触面滑坡、排土场沿基岩软弱层滑坡和排土场部滑坡三种类型。概括起来,排土场滑坡原因大致有一下几种:①建设初期设计、建设考虑不周。排土场建设初期的工程勘探和排土规划设计等涉及到排土场建设质量的许多重要方面常被忽视;排土场在投用前对其底部的软弱层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这就给排土场滑坡埋下了隐患。②生产中排土不科学。没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排土作业。初期排土场底部排弃的疏水性块石厚度不够,或在生产的某一时期,进行岩土混排,从而人为地在排土场部形成了软弱面。该面的物理力学强度低,随着排土场废石堆积高度的加大,当某一弱面的剪应力超过其抗剪强度时,便会沿此弱面发生滑坡。③排水设施不健全。排土的初期排土场为三元介质体,排土场的物质由固体颗粒、空气和附着水三部分组成,中后期随着排土场的下沉,岩石孔隙间的空气便被挤压出,空隙缩小和被充填,形成二元介质体,排土场便逐渐的稳定下来。如果在暴雨时,排土场排水不及时,大量的地表水便汇入排土场。雨水渗入部后,排土场原来的平衡状态便会发生变化,排土场充水饱和,一方面增加了排土场重量,同时又降低了排土场部潜在滑动面的摩擦力,从而形成排土场滑坡。④人为因素。临近排土场的爆破震动效应对排土场稳定性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⑤其它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譬如:地震、海啸以及大暴雨等。排土场的定性是由排上场基底的地质、水文、构造、工程等条件和排弃物的岩种、岩性、粒度以及排土工艺等名方面因素综合决定的,因此要采用合理的排土工艺和正确的排土方法。

(2)排土场泥石流形成机理及形成条件。形成泥石流的条件形成泥石流的三个基本条件:泥石流区含有丰富的松散岩土;山坡地形陡峻、具有较大的沟床纵坡;泥石流区的上中游有较大的汇水面积和充足的水源。

矿山泥石流从成因上一般分为水动力成因泥石流和重力成因泥石流。水动力成因泥石流是大量松散的固体物料堆积在汇水面积大的山谷地带,在动水冲刷作用下沿陡坡地形急速流动。重力成因泥石流是吸水岩土遇水软化,当含水量达一定时,便转化为粘稠状流体。此外,亦可能由坍塌、滑坡体直接转变为泥石流。根据R?A拜格诺的颗粒流理论,粘滞流体中的固体颗粒在动能作用下,彼此撞击频繁,使颗粒及相邻滑移层间动量交换,进而使流体中的固体颗粒具有弥散压力,被水软化成似液态的泥化母岩(如粘土、风化岩)与岩土块及水混合成浆体(液固相)在滑坡势能转化来的动能作用下,促使滑体向流动转化,酿成泥石流。

(3)排土场环境污染表现形式。矿山排土场作为矿山开采中收容废石的场所,其中必然存在大量的固体小颗粒,无论是那种排土工艺,在卸土和转排时,随着排弃的废石在排土场坡面滚动和风力的作用下,便产生大量的灰尘,随风四处飞扬,这不仅影响着排土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而且对排土场周围造成危害,污染空气,附近农田里积上一层灰(粉尘),影响了庄稼的质量和收成,且排土场的位置一般都处在较高的位置,在风力的作用下,污染围较大。另外,排土场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水系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其中水力对排土场边坡和台阶坡面的侵蚀危害最大。土壤的水蚀程度主要取决于降雨量和降雨强度,后者影响最大。当雨强大于0.3 mm/min时,土壤侵量随雨强的增量呈指数形式增大。研究结果表明,

裸沙1亩,风力和水力侵蚀的沙土将影响邻近3亩的草地。根据实测,沙化土壤有机质含量将减少79.2%,含氮量减少77.7%,含磷量减少15.5%,物理性粘粒减少50%,造成土壤的严重恶化。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

Waste dump safety regulat ions for metal & nonmetal mines

1主题容和适用围

1.1 主题容

本规则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产运行、关闭等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以防止排土场事故。

1.2 适用围

本规则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排土场或废石场。

2 引用标准

GB16423-2004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4161-93 《矿山安全标志》

GB50070-94 《矿山电力设计规》

TJ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规则所述排土场(dump,waste dump,waste pile)又称废石场,是指矿山采矿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采矿是指露天采矿和地下采矿,包含矿山基建期间的露天剥离和井巷掘进开拓;排弃物一般包括腐植表土、风化岩土、坚硬岩石以及混合岩土,有时也包括可能回收的表外矿、贫矿等。

4 排土场安全管理

4.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应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则有关排土场安全规定的各项要求,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4.2 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排土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包括: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排土场安全操作以及有关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

4.3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做好排土场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4.4 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排土场设计或设计推荐的有关参数。

4.5 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6 严禁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边坡面捡矿石和其他石材。

4.7 排土场最终境界应排弃大块岩石以确保排土场结束后的安全稳定,防止发生泥

石流灾害。

5 排土场的设计

5.1 矿山排土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设计。

5.2 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

5.2.1 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及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洞等设施的安全;

5.2.2 排土场不宜设在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的地带;如因地基不良而影响安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5.2.3 排土场选址时应避免成为矿山泥石流重大危险源,无法避开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泥石流灾害的发生。

5.2.4 排土场址不应设在居民区或工业建筑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生活水源的上游,废石中的污染物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堆放、处置。

5.3 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专门的工程、水文地质勘探,进行地形测绘,并分析确定排土参数。

5.4 部排土场不得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与矿体开采点和其他构筑物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应建设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

5.5 在矿山建设过程中,修建公路和工业场地的废石应选择地点集中排放,不能就近排弃在公路边和工业场地边,以避免形成泥石流。

5.6 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高度等参数,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6 排土场的运行

6.1 汽车运输排土场及排弃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6.1.1 汽车排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排土作业区,凡进入作业区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6.1.2 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

6.1.3 排土卸载平台边缘要设置安全车挡,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车挡顶部和底部宽度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和1.3倍;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要按移动车挡要求作业。

6.1.4 应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1.5 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车档。

6.1.6 推土时,在排土场边缘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6.1.7 排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侧30米围有大面积裂缝或不均匀下沉时,禁止汽车进入该危险区,排土场作业人员需对排土场作出及时处理。

6.1.8 排土场作业区因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米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排土作业。

6.1.9 汽车进入排土场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50~200米限速16公里/小时,小于50米限速8公里/小时;排土作业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6.1.10 排土作业区照明必须完好,灯塔与排土挡墙距离15~25米,照明角度必须符合要求,夜间无照明禁止排土。

6.1.11 排土作业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质量合格、适应汽车突发事故应急的钢丝绳(不少于四根)、大卸扣(不少于四个)、灭火器等应急工具。

6.2 铁路移动线路卸车地段,应遵守下列规定:

6.2.1 路基面应向排土场侧形成反坡。

6.2.2 线路一般应为直线,困难条件下,其平曲线半径不小于表1的规定,并根据翻卸作业的安全要求设置外轨超高。

表1 平曲线半径( m )

卸车方向准轨铁路窄轨铁路

机车车辆固定轴距≤2.0m 机车车辆固定轴距2.0~3.0m,轨距762mm,900mm

轨距600mm 轨距762mm,900mm

向曲线外侧150 30 60 80

向曲线侧200 50 80 100

6.2.3 线路尽头的一个列车长度应有2.5‰~5‰的上升坡度。

6.2.4 卸车线钢轨轨顶外侧至台阶坡顶线的距离,应不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轨顶外侧至台阶坡顶线的距离( m )

准轨窄轨

路基稳固路基不稳轨距900mm,采用24kg/m钢轨时轨距762mm,采用18kg/m钢轨时轨距600mm,采用15kg/m钢轨时

0.62 0.92 0.45 0.43 0.37

6.2.5 移动牵引网路始端,应设电源开关。

6.2.6 在独头卸载线端部,必须设置车挡。车挡应有完好的挡栏指示和灯光示警。独头线的起点和终点,应设置铁路障碍指示器。

6.3 列车在卸车线上运行和卸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3.1 列车进入排土线后,由排土人员指挥列车运行。机械排土线的列车运行速度准轨不得超过10~15km/h;窄轨不得超过8km/h;接近路端时,不得超过5km/h。

6.3.2 严禁运行中卸土(曲轨侧卸式和底卸式除外)。

6.3.3 卸车顺序应从尾部向机车方向依次进行,必要时,机车应以推送方式进入。

6.3.4 列车推送时,应有调车员在前引导。

6.3.5 新移设线路后,首次列车严禁牵引进入。

6.3.6 翻车时必须2人操作,操作人员应位于车箱侧。

6.3.7 清扫自翻车应采用机械化作业,人工清扫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6.3.8 卸车完毕,必须在排土人员发出出车信号后,列车方可驶出排土线。

6.4 排土犁排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4.1 推排作业线上排土犁、犁板和支出机构上,严禁有人。

6.4.2 排土犁推排岩土的行走速度,不得超过5km/h。

6.5 单斗挖掘机排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5.1 受土坑的坡面角不得大于60°,严禁超挖。

6.5.2 挖掘机至站立台阶坡顶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台阶高度10m以下不小于6m;

b、台阶高度11~15m不小于8m;

c、台阶高度16~20m不小于11m;

d、台阶高度超过20m时应制定安全措施。

6.6 排土机排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6.6.1 排土机必须在稳定的平盘上作业,外侧履带与台阶坡顶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

全距离。

6.6.2 工作场地和行走道路的坡度必须符合排土机的技术要求。

6.6.3 排土机长距离走行时,受料臂、排料臂应与走行方向成一直线,并将其吊起、固定;配重小车在前靠近回转中心一端,到位后用销子固定;严禁上坡转弯。

7 排土场排洪与防震

7.1 山坡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

7.2 排土场平台应实施2%~3%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修筑排水沟拦截平台表面山坡汇水。

7.3 当排土场围有出水点时,必须在排土之前必须采取措施将水疏出。排土场底层应排弃大块岩石,并形成渗流通道。

7.4 汛期前应采取下列措施做好防汛工作:

a、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紧急预案;

b、疏浚排土场外截洪沟;详细检查排洪系统的安全情况;

c、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d、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7.5 汛期应对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泥石流和垮坝事故;

7.6 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7.7 处于地震烈度高于6度地区的排土场,应制订相应的防震和抗震的应急预案,容包括:

a、抢险组织与职责;

b、排土场防震和抗震措施;

c、防震和抗震的物资保障;

d、排土场下游居民的防震应急避险预案;

e、震前值班、巡查制度等。

7.8 排土场泥石流拦挡坝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必须进行加固处理。7.9 地震后,必须对排土场、排土场下游的堆石坝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修复和加固破坏部分,确保排土场及其设施的运行安全。

8 排土场关闭与复垦

8.1 排土场关闭

8.1.1 矿山企业在排土场结束时,必须整理排土场资料、编制排土场关闭报告。

8.1.2 排土场资料应包括:排土场设计资料、排土场最终平面图、排土场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资料、排土场复垦规划资料等。

8.1.3 排土场关闭报告应包括:结束时的排土场平面图、结束时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报告、结束时的排土场周围状况、排土场复垦规划等。

8.1.4 排土场最终境界安全稳定性评价要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评价单位要提出治理措施;企业要按措施要求进行治理;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1.3 关闭后的排土场安全管理工作由原企业负责,破产企业关闭后的排土场,由当地政府落实负责管理的单位或企业。关闭后的排土场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时,必须经过可行性设计论证,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8.2 排土场复垦

8.2.1 矿山企业在排土场生产运行过程中,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垦规划,达到最终境界的台阶先行复垦。

8.2.2 排土场复垦规划要包括场地的整备、表土的采集与铺垫、覆土厚度、适宜生长植物的选择等。

8.2.3 关闭后的排土场未复垦或未完全复垦,应留有足够的复垦资金。

9 排土场安全检查

9.1 排土场安全检查

9.1.1 排土场稳定性安全检查的容包括:排土参数、变形、裂缝、底鼓、滑坡等。

9.1.2 检查排土参数。

a、测量各类型排土场段高、排土线长度,测量精度按生产测量精度要求。实测的排土参数应不超过设计的参数,特殊地段应检查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b、测量各类型排土场的反坡坡度,每100m不少于2条剖面,测量精度按生产测量精度要求。实测的反坡坡度应在各类型排土场围。

c、汽车排土场测量安全挡墙的底宽、顶宽和高度,实测的安全挡墙的参数应符合不同型号汽车的安全挡墙要求。

d、铁路排土场测量线路坡度和曲率半径,测量精度按生产测量精度要求;挖掘机排土测量挖掘机至站立台阶坡顶线的距离,测量误差不大于10mm;各参数应满足本规则5.2的要求。

e、排土机排土测量外侧履带与台阶坡顶线之间的距离,测量误差不大于10mm;安全距离应大于设计要求。

f、检查排土场变形、裂缝情况。排土场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时,应查明沉降量,裂缝的长度、宽度、走向等,判断危害程度。

G 检查排土场地基是否隆起。排土场地面出现隆起、裂缝时,应查明围和隆起高度等,判断危害程度。

9.1.3 检查排土场滑坡。排土场滑坡时应检查滑坡位置、围、形态和滑坡的动态趋势以及成因。

9.1.4 检查排土场坡脚外围滚石安全距离围是否有建构筑物,是否有耕种地,不得在该围从事任何活动。

9.2 排土场排水构筑物与防洪安全检查

9.2.1 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主要容:构筑物有无变形、移位、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9.2.2 截洪沟断面检查容:截洪沟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物淤堵等。

9.2.3 排土场下游设有泥石流拦挡设施的,检查拦挡坝是否完好,拦挡坝的断面尺寸及淤积库容。

10 排土场安全评价

10.1 排土场安全度分类,主要根据排土场的高度、排土场地形、排土场地基软弱层厚度和排土场稳定性确定。安全度分为危险、病级和正常。

10.2 排土场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为危险:

a、在坡度大于25°的地基上顺坡排土、在软弱层厚度大于10cm的地基上排土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确保排土安全的;

b、排土场出现大面积非均匀沉降、开裂,坡面鼓出或地基鼓起等滑动迹象的;

c、排土场排土平台为顺坡的;

d、汽车排土场未建安全车挡,铁路排土场铁路线顺坡和曲率半径大于规程最小值,排土机排土安全平台宽度、挖掘机排土挖掘机至站立台阶坡顶线的距离达不到设计规的要求的;

e、山坡汇水面积大而未修排水沟或排水沟被严重堵塞的;

f、经验算,余推力法安全系数小于1.0的。

10.3 排土场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为病级:

a、排土场地基条件不好,但平时对排土场的安全影响不大的;

b、由于排土场段高高而在台阶上出现较大沉降的;

c、排土场排土平台未反坡的;

d、经验算,余推力法安全系数大于1.00小于设计规规定值的;

e、汽车排土场安全路堤达不到设计规的要求的。

10.4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为正常:

a、排土场基础较好或不良地基经过有效处理的;

b、排土场各项参数符合设计要求,余推力法安全系数大于1.15,生产正常的;

c、排水沟及泥石流拦挡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10.5企业必须把排土场安全评价工作纳入矿山安全评价工作中。在企业申领和换发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排土场进行安全评价。

10.6 对于危险级排土场,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并采取以下措施:

a、处理不良地基;

b、处理滑坡,将各排土参数修复到设计围;

c、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沟;

10.7 对于病级排土场,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a、采取措施控制排土沉降;

b、将各排土参数修复到设计围。

10.8 企业对非正常级排土场的检查周期:

a、对“危险”级排土场每周不少于1次;

b、对“病级”排土场每月不少于1次。

在暴雨和汛期,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排土场增加检查次数。检查中如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排土场的设计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排土场的设计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279-17 排土场的设计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矿山排土场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设计。 2、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 (1)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网线和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道涵洞、旅游景区、固定标志及永久性建筑等的设施安全。 (2)排土场场址不宜设在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的地带。如因地基不良而影响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3)依山而建的排土场,坡度大于1:5且山坡有植被或第四系软弱层时,最终境界100 m内的植被或第四系软弱层应全部清除,将地基削成阶梯状。 (4)排土场选址时应避免成为矿山泥石流重大危

险源,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5)排土场位置要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排土场场址不应设在居民区或工业建筑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和生活水源的上游,含有污染物的废石要按照GB 18599要求进行堆放、处置。 3、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专门的地质勘探工作。 4、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时可能的最大距离以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等参数,均应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5、排土场设计时应进行排土场土岩流失量估算,设计拦挡设施。 6、内部排土场不应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与矿体开采点和其他构筑物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应建设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 7、在矿山建设过程中,修建公路和工业场地的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2010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2010-3-31 16:06:21 浏览:3322 次我要评论 [导读]本规则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产作业管理和关闭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以防止排土场事故的发生。本规则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排土场或废石场。具体内容见文中。 1 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产作业管理和关闭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以防止排土场事故的发生。 本规则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排土场或废石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匀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实用于本标准。 GB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50070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3 定义 3.1 本规则所述排土场(dump,waste dump,waste pile)又称废石场,是指矿山剥离和掘进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 3.2 排弃物一般包括腐植表土、风化岩土、坚硬岩石以及混合岩土,有时也包括可能回收的表外矿、贫矿等。 4 排土场安全管理 4.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应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排土场安全生产资金。 4.2 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排土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包括: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隐患治理制度;排土场抢险及险情报告制度;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排土场安全技术规程;排土场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排土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排土场安全评价制度等。 4.3 企业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对排土场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并报批验收。 4.4 设计变更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或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论证,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排土场设计或研究推荐的排土段高等参数。 4.5 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符合GB14161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4.6 严禁个人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其他活动。未经设计或技术论证,任何单位不得在排土场内回采低品位矿石和石材。 4.7 排土场最终境界20m内应排弃大块岩石以尽可能减少排土场最终坡面的冲刷,提高排土场最终境界的安全稳定。 5 排土场的设计

排土场的设计

安全管理编号:LX-FS-A56804 排土场的设计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排土场的设计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矿山排土场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设计。 2、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 (1)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网线和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道涵洞、旅游景区、固定标志及永久性建筑等的设施安全。 (2)排土场场址不宜设在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的地带。如因地基不良而影响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排土场管理规定

排土场、堆矿场安全管理规定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4月28日制 排土场、堆场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排土场、堆矿场是矿山剥离土或废弃碴和有用矿石的堆放场所,主要涉及到车辆运输安全,是公司主要的生产场所之一。为确保正常和非正常(如极端天气和雨季期间)情况下该场所的安全可靠,保证生产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排土场或堆场。 3引用标准 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AQ2005-2005《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 4运行管理规定 4.1 现场指挥、推土司机、汽车司机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 4.2 现场指挥、推土司机、汽车司机在排土场作业中要做好呼唤应答、相互关顾工作,指挥应配备通讯工具,以便及时与现场管理人员联系。 4.3排土场、堆矿场必须按以下技术要求筑堆:排土场、堆矿场边缘必须筑有车挡墙,挡墙应符合“上宽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1/4;高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1/2,下宽度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3/4”要求。卸矿或卸渣坡面与挡墙连接要保持顺滑,严禁挡墙外侧形态出现直立陡坎、凹陷等不稳定的情况;车挡墙外侧不能被冲刷或掏空。作业场地必须形成3%的反坡,并保证场地平整。

4.4排土场、堆矿场进行卸碴或卸矿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做好指挥工作;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卸碴或卸矿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4.5 排土场、堆矿场作业时应有足够指挥人员,严禁一个人指挥两个平台卸矿、碴或同时指挥两部以上车辆卸矿、碴。 4.6现场指挥必须随时观察排土场、堆场情况,如遇平台下沉、开裂或挡墙外侧被冲刷、掏空形成直立、陡坎、凹陷等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暂停作业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直至整改完毕方可恢复作业。 4.7现场指挥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夜间、雾天指挥应携带手电筒、口哨、穿反光衣,白天配带小红旗和口哨。 4.8指挥指挥卸土时应在驾驶室方向盘一侧,面向车辆站好位置,精力集中,注意车辆倒车及地面情况。 4.9 指挥必须负责安排排土场路面的平整和浮石的清理工作。 4.10车辆卸矿(碴)时,要有指定车位,指挥人员与汽车距离不得小于 5.0m,大于10m。 4.11排土场、堆矿场要有装载机专门负责推通、修整场地与挡墙,保证场地始终处在安全状态。 4.12如天气恶劣无法作业时,指挥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应及时下达停止作业的通知。 4.13排土场、堆矿场必须有必要的排水系统,应保证洪水不直接冲刷排土场的外坡面。 4.14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应

排土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排土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第一章设计依据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1、采矿许可证; 2、企业营业执照。 1.2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6、《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7、《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1.3 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1、《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50421-2007); 2、《机械防护安全规程》(GB12265-90); 3、《矿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70); 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GBJ16-87);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1年修订版,GB50057-94); 9、《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10、《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L52-83); 11、《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83); 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3、《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 1.4 其他设计依据 1、南矿排土场设计任务书; 2、《南矿排土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矿山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第二章工程概述 2.1 建设工程基本概况 2.2排土场附近的气象及自然条件 区内属大陆性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由于地势较高,表现为雾多、霜季较长,冬季较寒冷、夏季较凉爽。据冷水江市气象局1949~2002年气象统计资料,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381.6mm,最大年降水量2125mm(1996年)、最小降水量为1047.3mm(1978年),月最大降水量425.8 mm(1990.6),日最大降水量156.8 mm(1974.7.12)短时间最大降雨量65.3 mm(1986.6.26),一次过程降雨量最大值327.4 mm,暴雨主要集中在6月;年蒸发量1136.9~1687.6 mm,多年平均

(整理)排土场安全生产标准

排土场安全生产标准 (试行)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金属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产运行、关闭等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以防止排土场事故。 本规则适用于金属矿山的排土场或废石场。 二.引用标准 GB16423-2004 《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GB50421-2007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14161-93 《矿山 安全标志》 三.术语 1.排土场: 堆放剥离物的场所,也称废石场,是指矿山采矿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 2.外部排土场: 剥离物堆放在露天采场境界以外的排土场。

3.剥离物: 剥离出的覆盖岩土、围岩和目前尚无利用价值的矿石及开采损失的矿石,也称废石或岩石。 4.排土: 将剥离物排入堆存场地的作业。 5.排土场下沉系数: 排土场经过一段时间后下沉的高度与排土场下沉前高度的比值。 6.土地复垦: 排土场在排土堆置过程中,将破坏了的土地进行处理,恢复和改造到可利用状态的工作。 7.台阶: 排土场内的剥离物,通常划分为一定高度分层进行排土堆置,也称阶段。 8.眉线: 排土场边坡面与台阶顶面的交线。 9.稳定性分析: 对与工程相关的岩土是否会发生过量变形及破坏而进行的综合评价。 10.台阶高: 排土台阶坡顶线至坡底线间的垂直距离,也称阶段高。 11.堆置高度: 各台阶高度的总和。

12.安全系数: 抗滑力和滑动力之比,或抗滑力距和滑动力距之比。 13.排土场复垦周期: 排土终了至复垦完毕周期。 四.排土场技术管理 1.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横向不超过±0.5m),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型或弧型。 2.排土场的阶段高度(基地30m台阶20m)、总堆置高度(70m)、安全平台宽度(20~25)、总边坡角(1:3)、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高度等参数,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3. 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50~200米限速16公里/小时,小于50米限速8公里/小时排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4.排土卸载平台边缘要设置安全挡墙,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即TR100/1.1m,挡墙顶部和底部宽度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即0.9m和1.3倍,即3.5m,非排土区域的挡墙高度不小于1.5米,顶部宽度和底部宽度应分别不小于1米和3米。 5.卸土带的宽度则取决于岩土性质和翻卸条件,为3-5m即5m。为了保证卸车安全和防止雨水冲刷坡面,排土场应保持2%以上的反向坡,即3%。 6.排土场的基底坡度和台阶坡度不小于其堆置物的最小安息角。

排土场设计安全专篇

xx有限公司排土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工程号:LXCK-H10042 总经理: 副总工: 项目负责人: 2010年7月

目录 1 设计依据 (1)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1) 1.2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1) 1.3 设计依据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2) 1.4 设计依据的基础资料 (2) 2 工程概述 (3) 2.1 排土场概述 (3) 2.2工程设计中涉及安全问题的新科研成果、新工艺、新技术、 新设备 (16) 2.3 影响排土安全的主要因素及防范措施 (16) 2.4 排土场安全状况及对周边安全环境的影响 (24) 2.5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5) 3 排土场主要影响因素的可靠性分析 (25) 3.1 排土场边坡稳定性分析 (25) 3.2 排土场防洪能力及防洪设施可靠性分析 (29) 3.3排渗及观测设施可靠性分析 (30) 3.4 排土场通讯设备的可靠性分析 (30) 3.5 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可靠性分析 (30) 4 排土场的安全管理 (31)

4.1 排土场安全管理要求 (31) 4.2安全管理机构 (31) 4.3 排土场安全检查 (32) 4.4 排土场防汛 (33) 4.5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3) 5 安全专项投资概算 (34) 6 结论与建议 (35)

1 设计依据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1)设计依据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10)《地质灾害预防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2)依据的主要文件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8〕199号;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3号令); 3)《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年1号令); 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 5)《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实施意见〉》(冀安监管一[2007]127号);

排土场安全生产标准实用版

YF-ED-J901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排土场安全生产标准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排土场安全生产标准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金属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 产运行、关闭等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 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以防止排土场事 故。 本规则适用于金属矿山的排土场或废石 场。 二.引用标准 GB16423-2004 《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GB50421-2007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 规范》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14161-93 《矿山 安全标志》 三.术语 1.排土场: 堆放剥离物的场所,也称废石场,是指矿山采矿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 2.外部排土场: 剥离物堆放在露天采场境界以外的排土场。 3.剥离物: 剥离出的覆盖岩土、围岩和目前尚无利用价值的矿石及开采损失的矿石,也称废石或岩

2019最新范文-排土场管理规定

排土场管理规定 1目的 排土场、堆矿场是矿山剥离土或废弃碴和有用矿石的堆放场所,主要涉及到车辆运输安全,是公司主要的生产场所之一。为确保正常和非正常(如极端天气和雨季期间)情况下该场所的安全可靠,保证生产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排土场或堆场。 3引用标准 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AQ2005-2005《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 4运行管理规定 4.1现场指挥、推土司机、汽车司机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 4.2现场指挥、推土司机、汽车司机在排土场作业中要做好呼唤应答、相互关顾工作,指挥应配备通讯工具,以便及时与现场管理人员联系。 4.3排土场、堆矿场必须按以下技术要求筑堆:排土场、堆矿场边缘必须筑有车挡墙,挡墙应符合上宽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1/4;高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1/2,下宽度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3/4要求。卸矿或卸渣坡面与挡墙连接要保持顺滑,严禁挡墙外侧形态出现直立陡坎、凹陷等不稳定的情况;车挡墙外侧不能

被冲刷或掏空。作业场地必须形成3%的反坡,并保证场地平整。 4.4排土场、堆矿场进行卸碴或卸矿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指挥人员应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做好指挥工作;非作业人员不应 进入卸碴或卸矿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 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4.5排土场、堆矿场作业时应有足够指挥人员,严禁一个人指挥 两个平台卸矿、碴或同时指挥两部以上车辆卸矿、碴。 4.6现场指挥必须随时观察排土场、堆场情况,如遇平台下沉、 开裂或挡墙外侧被冲刷、掏空形成直立、陡坎、凹陷等现象,应立即 采取措施暂停作业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直至整改完毕方可恢复作业。 4.7现场指挥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夜间、 雾天指挥应携带手电筒、口哨、穿反光衣,白天配带小红旗和口哨。 4.8指挥指挥卸土时应在驾驶室方向盘一侧,面向车辆站好位置,精力集中,注意车辆倒车及地面情况。 4.9指挥必须负责安排排土场路面的平整和浮石的清理工作。 4.10车辆卸矿(碴)时,要有指定车位,指挥人员与汽车距离不 得小于5.0m,大于10m。 4.11排土场、堆矿场要有装载机专门负责推通、修整场地与挡墙,保证场地始终处在安全状态。 4.12如天气恶劣无法作业时,指挥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管理人员应及时下达停止作业的通知。 4.13排土场、堆矿场必须有必要的排水系统,应保证洪水不直接 冲刷排土场的外坡面。 4.14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

火山渣开采初步设计

1 总论 1.1 概述 1.1.1项目属性及地理位置 1.1.1.1项目属性 项目名称:靖宇县万通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濛江乡复兴村双山子火山渣矿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地址:吉林省靖宇县濛江乡复兴村西 承办单位:靖宇县万通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1.1.1.2地理位置及交通 矿区位于靖宇县南西13km的濛江乡复兴村双山子,北东距复兴村1.0km,属复兴村管辖。 矿区地理坐标: 东经:126°38′25″--126°39′00″ 北纬:42°21′06″--42°21′29″ 矿区面积0.58km2。 矿区南侧有靖姜水泥公路通过,距靖宇县城13km,距厂区15km,交通方便。 1.1.2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本区气候属寒温带湿润气候,冬天严寒干燥,夏季温暖多雨,昼夜温差大,年主导风向为西风,平均风速2.09m/s。最低气温-42.20 C,最高气温35.50 C,平均气温2.60 C,雨季多集中在6、7、8月份,年平均降雨量767.3mm。 靖宇县自然资源丰富,矿产资源主要有金、银、铜、铁、煤、硅藻土、泥炭等30多种。野生动物有熊、貂、鹿等30多种。野生植物

有木耳、蘑菇、薇菜等200多种。 区内居民以汉族为主,其次是朝鲜族、满族,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农作物主要为玉米、水稻等。矿区水、电、劳动力资源充足,为矿业开发提供了有利条件。 1.1.3主要建设条件与矿区周边情况 该矿山为一新建矿山,采区位于火山锥上,矿区南侧是复兴村—四方顶子村公路。在矿区内有东侧有一个旧采坑,长150m,宽20~70m,采坑底标高为725m。 1.2设计依据 (1)靖宇县万通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二00六年七月编制的《吉林省靖宇县双山子火山渣矿床详查报告》; (2)关于《吉林省靖宇县双山子火山渣矿床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吉国土资储量审备[2006]172号; (3)《吉林省靖宇县双山子火山渣矿床详查报告》评审意见书---吉储审字[2006]第37号; (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的通知--[2007]047号; (5)吉林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7月编制的《濛江乡复兴村双山子火山渣矿可行性研究报告》; (6)吉林省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2007年月7月编制的《濛江乡复兴村双山子火山渣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7)《濛江乡复兴村双山子火山渣矿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8)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设计要求; (9)现场踏察收集的资料。 1.3 设计的基本原则

浙江省排土场设计有关规定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 Waste dump safety regulations for metal & nonmetal mines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则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产运行、关闭等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以防止排土场事故。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排土场或废石场。 2 引用标准 GB16423-2004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4161-93 《矿山安全标志》 GB50070-94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TJ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规则所述排土场(dump,waste dump,waste pile)又称废石场,是指矿山采矿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采矿是指露天采矿和地下采矿,包含矿山基建期间的露天剥离和井巷掘进开拓;排弃物一般包括腐植表土、风化岩土、坚硬岩石以及混合岩土,有时也包括可能回收的表外矿、贫矿等。 4 排土场安全管理 4.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应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则有关排土场安全规定的各项要求,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

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4.2 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排土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包括: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排土场安全操作以及有关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 4.3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排土场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4.4 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排土场设计或设计推荐的有关参数。 4.5 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6 严禁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边坡面捡矿石和其他石材。 4.7 排土场最终境界应排弃大块岩石以确保排土场结束后的安全稳定,防止发生泥石流灾害。 5 排土场的设计 5.1 矿山排土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设计。 5.2 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 5.2.1 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及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洞等设施的安全; 5.2.2 排土场不宜设在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的地带;如因地基不良而影响安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5.2.3 排土场选址时应避免成为矿山泥石流重大危险源,无法避开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泥石流灾害的发生。 5.2.4 排土场址不应设在居民区或工业建筑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生活水源的上游,废石中的污染物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堆放、处置。 5.3 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专门的工程、水文地质勘探,进行地形测绘,并分析确定排土参数。

排土场设计有关规定

排土场设计有关规定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则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产运行、关闭等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以防止排土场事故。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排土场或废石场。 2? 引用标准 GB16423-2004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4161-93?? 《矿山安全标志》 GB50070-94??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TJ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规则所述排土场(dump,waste dump,waste pile)又称废石场,是指矿山采矿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采矿是指露天采矿和地下采矿,包含矿山基建期间的露天剥离和井巷掘进开拓;排弃物一般包括腐植表土、风化岩土、坚硬岩石以及混合岩土,有时也包括可能回收的表外矿、贫矿等。 4? 排土场安全管理 4.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应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则有关排土场安全规定的各项要求,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4.2? 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排土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包括: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排土场安全操作以及有关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 4.3?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排土场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4.4? 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排土场设计或设计推荐的有关参数。 4.5? 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_

附件 5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1. 设计依据 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列出矿区范围批复(或采矿许可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批准文件。 1.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列出适用的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标注其文号及施行日期。 1.3主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列出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并标注其标准号。注意引用的标准、规范及规程的适用范围。 1.4其他设计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地质勘探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并标注提交单位和时间。 2. 工程概述 2.1矿山概况 包括建设单位简介、矿区自然概况(含历史最高洪水位、矿山交通位置(给出交通位置图、矿山开采现状等。 2.2设计概况 包括设计范围(给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勘探线及开采深度、设计规模、服务年限及工作制度、矿山开拓、采矿方法、

矿井提升、矿井通风、矿山供排水、矿岩运输、压气、供配电、通讯及信号、矿区总平面布置、矿山基建、工程概算、利旧工程等。 2.3安全设施投资 说明矿山安全设施投资总额及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比例, 列出安全设施明细表。 3. 矿区地质对矿床开采安全的影响分析 3.1矿区地质 依据地质勘探报告,简述矿区地质特征,说明矿区地层、主要构造带(断层、褶皱、矿床地质特征、矿石质量特征等对矿床开采安全的影响。 3.2矿区水文地质 依据地质勘探报告或水文地质勘探报告, 简述矿区水文地质特征,说明矿区地表水系和地下水赋存状况、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及排泄条件、涌水量等对矿床开采 安全的影响。 3.3矿区工程地质 依据地质勘探报告, 简述岩石物理力学特征、工程地质岩组、岩体结构、岩体分类特征等, 分析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对矿床开采安全的影响。 3.4矿区地质灾害 依据地质勘探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分析在自然条件下,矿区发生地面沉降、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类型和可能性。 4. 矿床开采安全可靠性分析

煤矿整合改造初步设计

前言 XX井XX煤矿(以下简称XX煤矿)位于XX井镇西约3km,行政区划属乌海市海南区管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08年5月22日以内国土资采划字[2008]0087号文下达《划定矿区范围批复》,XX井XX煤矿与乌海市海南区东方红后矿(以下简称东方红后矿)进行重组整合,合并组建为XX井XX煤矿(以下简称XX煤矿),由17个拐点控制,矿田面积为1.8816km2,开采标高为1350-1220m。 根据煤矿(原XX井XX煤矿、鄂托克旗阿尔巴斯黑龙贵煤矿和东方红后矿)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通过的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本矿16-1、16-2、17号煤层保有资源储量共计为627万吨,其中: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328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291万吨,氧化带资源储量8万吨。 根据计算包括原井工矿采空区的复采煤量534.30万吨,复采毛煤量548.19万吨,XX露天矿的全矿总计毛煤量为1108.7万吨。 本矿田拟改扩建为年产0.60Mt/a的露天煤矿进行开采。XX井XX煤矿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编制《XX井XX煤矿整合改造初步设计》。 本《安全专篇》就是与《XX井XX煤矿整合改造初步设计》相配套设计的。 一、设计依据 1、设计委托书;

2、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内蒙古总队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白云乌素勘探区XX井XX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3、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白云乌素勘探区XX井XX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内国土资储备字[2004]230号); 4、《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白云乌素勘探区XX井XX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内国土资储评字[2004]26号); 5、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53勘探队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白云乌素勘探区阿尔巴斯黑龙贵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6、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白云乌素勘探区阿尔巴斯黑龙贵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内国土资储备字[2004]177号); 7、《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白云乌素勘探区阿尔巴斯黑龙贵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内国土资储评字[2004]177号); 8、内蒙古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白云乌素勘探区东方红后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9、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白云乌素勘探区东方红后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

排土场的设计参考文本

排土场的设计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排土场的设计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矿山排土场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设计。 2、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 (1)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滚 石、滑坡、塌方等威胁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 铁路、道路、输电网线和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道 涵洞、旅游景区、固定标志及永久性建筑等的设施安全。 (2)排土场场址不宜设在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不 良的地带。如因地基不良而影响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 施。 (3)依山而建的排土场,坡度大于1:5且山坡有植 被或第四系软弱层时,最终境界100 m内的植被或第四系 软弱层应全部清除,将地基削成阶梯状。

(4)排土场选址时应避免成为矿山泥石流重大危险源,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5)排土场位置要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排土场场址不应设在居民区或工业建筑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和生活水源的上游,含有污染物的废石要按照GB 18599要求进行堆放、处置。 3、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专门的地质勘探工作。 4、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时可能的最大距离以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等参数,均应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5、排土场设计时应进行排土场土岩流失量估算,设计拦挡设施。 6、内部排土场不应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

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露天矿山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目的 保障矿山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排土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泉煤矿项目部 三、管理办法 1. 项目部经理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经理应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制度有关排土场安全规定的各项要求,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2. 建立健全适合项目部排土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包括: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排土场安全操作以及有关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以上制度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执行)。 3.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排土场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4. 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排土场设计或设计推荐的有关参数。 5. 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符合《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

—2008)安全警示标志。 6. 严禁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边坡面捡矿石和其他活动。 7. 在排土场最终境界20米内排弃大块岩石,以确保排土场结束后的安全稳定,防止发生泥石流灾害。 四、排土场的运行 1.汽车运输排土场及排弃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1 汽车排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排土作业区,凡进入作业区内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1.2 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 1.3排土卸载平台边缘要设置安全车挡,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车挡顶部和底部宽度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和1.3倍;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要按移动车挡要求作业。 1.4应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5 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车档。 1.6 推土时,在排土场边缘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1.7 排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30米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或不均匀下沉时,禁止汽车进入该危险区,排土场作业人员需对排土场作出及时处理。

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附件5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录 1 设计依据 (1)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1) 1.2 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 (1) 1.3 采用的主要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1) 1.4 其他设计依据 (1) 2 工程概述 (1) 2.1 矿山概况 (1) 2.2 设计概况 (1) 2.3 影响矿山安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 2.4 初步设计对安全预评价提出主要意见的落实情况 (2) 3 矿区地质对矿床开采安全的影响分析 (2) 3.1 矿区地质特征 (2) 3.2 矿区水文地质特征 (2) 3.3 岩土工程特征 (2) 3.4 矿区地质灾害 (2) 4 矿床开采安全可靠性分析 (2) 4.1 矿山开拓系统 (2) 4.2 选用的采矿方法 (2) 4.3 通风与防尘系统 (3) 4.4 井下排水及排泥系统 (3) 4.5 矿山运输系统 (3) 4.6 矿山充填系统 (3) 4.7 爆破作业 (4) 4.8 井下爆破器材分库 (4) 4.9 联合开采矿山安全对策措施 (4) 4.10 特殊开采条件下的安全对策措施 (4) 5 矿山安全避险系统 (4) 5.1 矿山监测监控系统 (4) 5.2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4) 5.3 紧急避险系统 (5)

5.4 压风自救系统 (5) 5.5 供水施救系统 (5) 5.6 通信联络系统 (5) 6 总平面布置安全可靠性分析 (5) 6.1 矿床开采错动范围圈定 (5) 6.2 工业场地选址及布置 (5) 6.3 建(构)筑物防火距离 (5) 6.4 排土场 (5) 7 矿山机械安全可靠性分析 (6) 7.1 提升系统 (6) 7.2 带式运输机 (6) 7.3 其它设备 (6) 8 矿山供配电安全可靠性分析 (7) 8.1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7) 8.2 电气安全保护措施 (7) 8.3 提升机控制系统 (7) 9 矿山供排水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 (7) 9.1 井下及地表供水系统 (7) 9.2 地表防排水系统 (7) 10 矿山安全管理 (8) 10.1 矿山安全机构及安全教育培训 (8) 10.2 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8) 10.3 矿山保健辅助设施 (8) 10.4 矿山救护 (8) 10.5 矿山安全设施投资 (8) 11 存在问题和建议 (8) 12 附图 (8)

排土场

6.7排土场 6.7.1废石体积及堆置要素 矿山在设计服务年限内产生废石5.09万m3,松散系数按1.6,废石容积为8.15万m3。场地及废石运输线路回填所需废石2.91万m3。排土场所需容积为5.24万m3。 6.7.2 场址选择 在不妨碍企业生产及保证安全、卫生、少占耕地的前提下,将采矿基建期及生产期废石运输并堆放到排土场。根据矿方提供1:2000地形图,在距离采矿+270m平硐口南侧150m处有一山谷,,面积8077m2,深度30m,自然安息角取38°,废石场容积6.71万m3;可以满足矿山在设计服务年限内的废石堆存需要。 4.3 排土作业工艺 排土场段高设计为240m~270m,总段高30m。分一个台阶,一段排土平台。沿排土场地标高270m边界线修一条简易道路直接通向场地末端,+270m平硐产出的废石直接由人力推车运往平硐口废石堆场卸载,+270m以下中段产出的废石经斜井提升至270m平硐,通过电机车运输到+270m平硐口附近的废石堆场,部分用来修路或其它用途,剩余废石堆存在废石场。 废石中不含有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对人畜有害的物质,对环境不会构成危害。废石场整体相对稳定,不易形成泥石流危害。 为了保证废石场的稳定,设计采取了如下措施: (1)在矿区总体布置截洪沟的基础上于各废石场上游布置截排洪沟,将其上游汇水导入废石场的下游。减少对废石稳定的影响。 (2)在废石场下游加筑一条浆砌石挡墙拦泥坝,坝高2m,坝基落于稳定的基岩上。以防堵塞河道造成洪灾。做好废石场防排水措施,

以避免发生泥石流。 (3)在生产过程中,要采用间歇式排土,分区段不集中排弃方式,以减缓废石场的下沉量。 (4)布设监测网,在生产过程中对废石场的稳定性随时监测,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矿山生产期间应加强对废石场管理,发现裂隙,立即堆填,平整裂口,防止雨水落入。在废石场服务期间,有计划地进行逐年平整,使其融入周围地貌。废石场按上述要求建设,可避免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 预期废石场安全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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